研究中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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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规章制度

篇1: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xx物流与航运发展研究中心是在xx及西南地区xx物流与航运发展的研究机构。研究领域为xx物流、航运发展等有关问题。中心组织协调高校、政府、企业等有关教授、专家、学者协同开展针对性研究工作,并在xx物流与航运发展等领域研究中起领先作用。

第二条 研究中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研究中心主动接受xx市人民政府、xx市教委的指导和帮助,依托单位为xx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协办单位为xx市是人民政府xx办公室。

第三条 研究中心的任务是深入研究xx物流和航运理论,构建与现代化xx物流和航运发展相适应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为建设现代xx物流、加速航运发展,提升xx综合竞争力服务。

第四条 研究中心的全称是“xxxx物流与航运发展研究中心”。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五条 根据xx市人民政府、xx市教委等有关部门的要求,xxxx物流与航运发展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航运与产业协同发展进行长期持续地研究,将西部航运物流行业与地方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航运物流业发展增进相关产业增长速度、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优化产业结构等角度展开研究,推动xx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针对xx发展要求,在xx通关效率、xx辐射能力以及xx物流外向型经济等方面开展研究。

(3)针对保税物流和保税区发展难题,开展保税物流和保税区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并侧重于保税物流和保税区实践探索。

(4)承担国家、地区和行业港口物流、航运等工程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相关的关键课题研究;

(5)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通过联合攻关、技术创新和技术辐射,促进形成产业化的技术服务基地;

(6)引领本领域学术方向,推动重要成果的培育,在科学研究上取得具有国内、国际一定水平的成果,在重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系列学术研究论文;

(7)开展xx、港口、航运等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8)建设xx、港口、航运等领域的学术梯队,并培养高级管理人才。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xxxx物流与航运发展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是研究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机构成员由xx交通大学管理学院、xx市人民政府xx办公室、xx市交通委员会等组成。研究中心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研究室主任各1名,由xx交通大学任命批准。

第七条 管理机构会议由中心常务主任召集并主持。中心主任也可委托常务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八条 管理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临时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管理机构主任决定召开。

第九条 管理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修改xxxx物流与航运发展研究中心章程及其他重大决议,须得到2/3以上成员的同意方能有效。

第四章 运营方式

第十条 研究中心为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通过承担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委托任务及开展技术开发、咨询、培训等取得收入,维持中心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 研究中心在运行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工作关系主要以项目合同的方式确定。

第五章 人事及财务

第十二条 研究中心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实行专职岗位和兼职岗位相结合,面向社会择优选聘,注意吸收国外专家参加研究中心工作。

第十三条 研究中心财务由学校单独建账,并专款专用。中心认真执行各级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xxxx物流与航运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篇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xx省xx基因与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英文名称。

第二条性质:本中心是由x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愿组办,为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中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主要从事基因资源的制备、收集、保存、交流、检测和评估工作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服务,目的是整合xx乃至全国、全球的基因资源,提高我省基因研究及产业水平,为提高人类的健康水平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中心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省科技厅和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局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住所:xx省xx基因与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依托xxxx医学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城M3组团三楼,邮政编码:xxxxxxxxxx。

第二章宗旨与目标

第六条中心的宗旨与目标:依托中南地区雄厚的研发力量、人才优势、综合技术实力,结合新的机制以及强有力的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优势,提高中南地区基因研究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因技术的产业化,力争使中心成为我国基因新技术创新源泉和高级人才培养平台,并在技术上对下游基因产业和医疗服务业起到辐射推动作用。

第三章理事会

第七条中心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中心”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

第八条理事会有15-20名人员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各方代表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4-5名,秘书1-2人,下设学术委员会。

第九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时可以连任。各参加方在更换理事会人选时,须通知中心。

第十条理事会决定中心的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听取并通过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和修改中心章程;

3、决定聘用和解聘中心主任、副主任;

4、理事会认为需要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理事长或三分之一及以上的理事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理事长缺席时由副理事长召集并主持。每次理事会会议须有书面记录,形成决议或纪要。理事会形成的决议须三分之二理事出席会议且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学术咨询委员会

第十二条学术咨询委员会应由在本研究领域内学术造诣高、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家组成,负责对中心的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咨询意见,选聘和考核项目专家。学术咨询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10-15人。

第十三条学术咨询委员会每年召开至少1次会议,咨询中心课题设置、评审课题进展、考核项目负责人,向理事会提出调整研究方向的建议。

第五章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中心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依托x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中心办公室管理日常行政事务,其他事项由x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本中心兼管。

第十五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5-7人,主任助理2人,秘书1人。中心主任、副主任和主任助理由理事会提名,理事会聘任。

第十六条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向理事会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中心主任任期五年,经理事会聘任,可连任。

第十七条中心的财务管理遵照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事业单位财务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八条修改的章程,须在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九条本中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二十条本中心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本中心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之处,由理事会修订补充,解释权归理事会。

第二十三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和规定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和规定为准。

篇3:研究中心的申请书

关于研究中心的申请书

1、组建工程中心的必要性、可行性:

市内尚未组建数控机械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 整合数控技术资源,实施数控专业技术人才的集聚 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数控科技成果转化与辐射④依托单位长期从事数控机械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⑤我市拥有一定的数控机械工业基础

2、预期经济效益及对行业进步的推动作用

本技术中心组建后,按照首批确定的第一个“三年计划”可实施的工艺装备技术成果,按照推广应用同比价格计算,这些技术在三年内在泰安或国内中中试产品经过成果转化后投入产出效益测算如表所示。

第一批中试技术产品投入产出效益预测(万元)

的科技投入产出比达1:10以上。

组织机构管理及运行模式

1、组建方式:以xx机械有限公司为依托,由xx有限公司全资组建,形成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健全,具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运营实体。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国内高校、科研单位、部分数控机械企业的紧密合作关系,形成技术集群和产业联盟。

组织机构如图所示,采用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本工程技术中心组织结构示意图

工程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组建单位任命,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报经组建单位法人代表同意。各部门负责人有主任直接任命。

运营模式:以资本、技术、市场为纽带,按企业模式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程中心积极营造一流的研发环境,

鼓励工程人员潜心工程技术研究及科研成果转化, 工程中心在运行经营所产生的效益在根据国家规定提取相关费用后,中心用作研发项目奖励基金、,奖励技术研究人员和管理团队。中心根据在中心建设、发展、管理、研发和其他服务方面做出的贡献,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

篇4: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一、发展研究工作

中心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立足“参谋服务”这一基本职能,把“紧贴中心谋大事”作为核心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服务基层和人民群众。 编辑推荐:个人工作总结

(一)围绕中心谋大事,积极主动提供参谋服务。

中心紧紧抓住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宏观战略层面上思考问题、谋划工作,选择一些能够把握未来发展方向、洞察事物发展规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开展调研,为县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和决策建议。一年来,中心先后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等前瞻性问题研究,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印发了《XX自治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讨论稿,并根据反馈意见反复修改提交政府研究。 中国教育

(二)紧扣主题抓调研,求真务实搞好对策研究

今年紧扣我县县域发展主题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做好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浅议茶叶品牌的建设》、《以思想解放推动县域经济工业化跨越式发展的`思考》、《用“双赢”的理念做招商引资工作》、《对发展XX民族文化旅游业的思考》等情况清楚、问题准确、分析透彻、针对性强、措施具体的调研报告。

(三)自我加压求发展,精心打造和拓展工作平台

编辑出版了四期《发展研究》内部刊物,对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行正面宣传,认真学习和借鉴优秀刊物的办刊经验与有益做法,不断完善《发展研究》刊物内涵和深度。其次,做好调研成果推荐及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调研成果及调研信息上报工作。

二、招商引资工作

,我县有在建项目18个,其中新签项目1个,协议总投资124973万元。年内市外到位资金29555万元,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任务28600万元的103.33%,比去年同期23715万元增长24.62%。年内县外到位资金34055万元(包括市内城镇开发投资4500万元),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任务31990万元的106.45%,比去年同期26664万元增长27.71%。

篇5:教育研究中心工作总结

时光飞逝,转眼间又到年底,小魔方伴着我走过了又一个年头。做为小魔方的一员,我深深地爱着这个充满爱的大家庭和这些可爱的孩子们。在这一年中,我收获了很多。不管是专业水平还是理论知识,都上了一个新台阶。感谢中心对我精心的培养,

孩子们在小魔方这个大家庭中不断进步。很多次的欣喜若狂,尽管有时候失望过,多亏身边老师的及时帮助和指导。多次的学习和专家讲座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好的帮助更多的家庭和孩子们。有的孩子毕业了走进了幼儿园,普通学校。小魔方成为他们成长中的一段旅程,在此也希望你们以后的道路一帆风顺,自身能力不断发展和提高。与走进社会、融入社会的距离越来越近。期待着分享你们更多的乐趣和进步!

在世界自闭症日,我们走向街头,向大家宣传自闭症方面的知识,提高大家对这些孩子们的认识,减少歧视。在每一个传统的节日里为孩子们献上节日的礼物,比如:端午节孩子的礼物是粽子、皮蛋等等。儿童节举办“六一儿童手工作品展”等等。让孩子们渐渐懂得每一个节日的意义。我觉得这有助于提高孩子们社会常识和以后融入社会都有一定的帮助。在教师节,我也收到了孩子们对我的祝福,听着孩子们努力、大声的`对我说着教师节快乐的时候,我禁不住热泪盈眶。你们的一声爸爸妈妈,让你们的父母们潸然泪下。那个时刻,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家长们的感受和心情。我们都一样,希望你们每天进步一点点。

每个月给孩子制定学习计划,然后把孩子的目标融入每一天中,随时做好记录,写好教案。每到月底,老师们一起分析每个孩子的情况,下阶段训练重点。对训练中的难题一起讨论,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一起说说自己带的孩子在学习中的点滴进步和需要提高的地方,这样老师们对每一个孩子都有了解。在面对每一个孩子的时候,能够得心应手。

中心对每个孩子在日常生活中介入生活化训练内容。比如:饭前每一个孩子先排队洗手,然后找到自己的小毛巾擦手。回到餐厅,搬凳子坐好,听到叫自己的名字起身去拿碗筷等等。每一个环节都是在生活中细分出来。逐渐的辅助孩子完成到慢慢过度到孩子自己完成。

在这一年当中,我也有不足的地方。平常没有人督促的时候没有主动去学习,学习的主动性需要在下一年当中提高。多学习,多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只有我们提高了,我们的孩子才会有更多的进步。多参加社会上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同时也提高自己。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此,祝福所有的孩子们在新的一年中更上一层楼!祝福所有的老师们工作顺利!心想事成!祝福家长们幸福快乐每一天!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努力工作,不负众望。

篇6:工程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省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本章程中简称“中心”)是由xx省科技厅批准立项、依托xx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致力于从事清洁燃烧理论与技术、低温余热利用与工业过程节能、新能源开发与利用、及与循环经济相关的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条 “中心”将发挥自身优势,在工程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我省能源相关产业的发展。

第三条 本章程为“中心”建设、运行、管理遵守的工作规范。

第二章 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 “中心”以推动xx省能源产业发展为目的,逐步打造成海峡西岸经济区能源科技高端研发服务平台,最终成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五条 “中心”致力于节能减排、新能源开发、循环经济等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承担攻克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难题的任务。

第六条 “中心”为xx省内的高能耗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包括进行测试服务、培训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

第七条 “中心”将积极进行研究成果的产业化转化。

第八条 “中心”将积极参加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仪器设备资源共享。

第九条 “中心”将成为技术人员进修、本科生及研究生实践的基地,并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有利条件,为xx省培养出高层次的能源科技人才。

第十条 “中心”将积极开展与外单位的合作研究;积极组织和参加技术交流研讨活动;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员聘任、仪器管理、技术研发、工程化基地、财务开支、行政管理等。

第十二条 “中心”设办公室和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和组织研究成果的.转化开发工作;学术委员会负责“中心”的学术事务。

第十三条 “中心”的工作人员由固定人员、客座人员和附属人员组成。其中固定人员主要由xx大学能源学科的专业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组成;客座人员主要由xx大学能源学科的客座教授、合作单位技术人员和研究生组成;附属人员主要由科研和行政秘书组成。

第四章 运行机制

第十四条 “中心”是隶属于xx大学的二级单位,独立建制,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业务上接受xx省科技厅和xx大学科研处的共同指导。

第十五条 “中心”将实行“开放、流动、联合和竞争”的运行机制,遵循“资源分享、风险分担、分工合作、成果共享”的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与有关企业和科研机构共建。

第十六条 “中心”将积极对外开放,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提供有偿技术服务以获取建设发展经费。

第十七条 “中心”将通过积极申报政府部门的纵向课题和为省内企业提供节能减排技术服务而获取研究经费,逐步形成“以项目组织人,以研究培养人,以技术服务人”的良性自我发展模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心”领导小组及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中心”领导小组。

篇7:工程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公司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研发中心在公司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特定制本章程。

第二条 建立技术中心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推动公司建立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技术创新的主体。

第三条 技术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其主要任务是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支持,通过整合技术资源和人才资源,强化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和技术创新活动,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第四条 技术中心不以自身营利为目的,经费由公司提供。技术中心应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二章 技术中心的职责

第五条 技术中心的职责:

1、参与制定和执行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的规划和计划。

2、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的科学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负责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形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3、参与公司有关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等重大项目的调研和技术论证工作;组织制定公司重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计划。

4、协助组织召开公司级技术方案评审会和重大技术问题讨论会。

5、有效地组织和运用社会科学和技术资源及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成和二次开发;以产、学、研合作为主要载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广泛的、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6、负责收集、分析与公司相关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公司产品和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7、负责组织科技成果上报鉴定工作,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和研究开发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8、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优秀的科技人才到公司开展科学和技术研究开发工作,增强公司对科技人员的凝聚力;组织科技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快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为企业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第三章 技术中心的机构配置

第六条 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依照高效、精干的原则,依照国家、省

市研发中心建设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

第七条 公司技术创新组织体系由决策层、管理层和研发层组成。

第八条 决策层为公司专家委员会,下设技术委员会。

第九条 专家委员会由公司主要领导组成,论证和审核批准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对研究开发方向和重大技术课题进行决策;制定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政策;确定技术研究开发方向、年度科技计划和经费预算。

第十条 技术委员会主要由李鹤林院士及其团队成员以及公司内的副总工程师等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公司技术的研究开发方向、重大技术问题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咨询和评估。

第十一条 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研发中心主任并负责研发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研发中心主任负责研发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 研发中心设:试验部、设计中心和技术质量管理部。

第十四条 研发中心负责组织技术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管理;编制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公司年度重点科技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公司科技管理体系和考核制度;总结上报月度、季度、月度公司科技统计报表及《企业研发中心评价指标》报表;负责科技项目及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科技成果鉴定、上报、奖励等工作;负责科技开发经费的管理和运作等工作;负责研发中心综合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研发中心负责建立科技开发项目立项制度,组织开发项目的申报、审查及立项工作,并定期检查、总结、汇报研究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参与新技术、新产品和公司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鉴定工作;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及技术合同的管理;收集、研究国家和行业的有关科技政策、科技信息及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制定公司科技发展方向。

第十六条 设计室参与组织公司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和调研工作,组织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和技术论证工作;负责公司技术开发工作。

第十七条 技术信息室负责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负责查询、收集、整理、编辑于公司业务相关的科技资料和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八条 研发层是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而设下的各类专业研究开发机构(包括项目组)和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开发、试验、设计产业化应用、技术服务等工作。

第十九条 研发中心要根据公司主导产业的发展,建立直属的研发机构、工作站,作为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第四章 研发中心的运行机制

第二十条 公司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技改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等,由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发展方针和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组织技术论证和评审,提交公司决策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研发中心作为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负责公司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业务管理和考核;负责研发中心的建设,承担公司重点科技项目计划的事实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研发中心下设的各专业开发机构采用矩阵式的管理,行政上归公司管理办公室领导,技术业务上由研发中心归口管理。研发中心与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和外部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企业均以科技项目为纽带,以目标责任书或技术合同(开发合同、转让合同、服务合同、咨询合同)为约束机制,共同承担完成科技项目的计划服务。

第二十三条 研发中心建立合理的立项程序,项目选择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在市场分析、技术分析、经济效益分析以及企业优势分析基础上,确定立项的优先顺序和开发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称中定期组织评估和进行重要的调整。

第二十四条 科技项目由公司各部门和各单位提出,按具体要求申报立项,由研发中心整理、初审,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论证。报公司批准后,签订科技项目合同,研发中心根据项目进度和考核情况下拨开发经费。

第二十五条 研发中心的研究开发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引入竞争机制,项目组成人员由项目负责人和科技人员双向选择,项目组人员可根据需要来自不同部门,研发中心的人员可与公司其他部门人员相互流动,中心内缺乏的急需专业人员可对外实行招聘,以利于研发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十六条 研发中心的管理人员实行定编定员,竞争上岗;研发层的科技人员在项目完成后应立即转入其他项目,采取人员能进能出的'开放的用人机制。

第二十七条 研发中心负责编制公司科技开发项目计划,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列计划外项目,必须向研发中心提交申请报告。

第二十八条 研发中心受公司委托,负责依法与境内外企业、科研机构、等高院校及其科技人员合作,签订技术合同,进行联合开发科技成果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第五章 科技经费的筹措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科技经费的来源:

1、公司自筹的科技经费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应满足科技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并逐年递增,科技收入经费达到公司销售收入3%以上,基本达到国家、省对国有重点企业的要求。

2、研发中心通过承担国家、省、市和其他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等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收入。

第三十条 科技经费的管理:

1、研发中心专设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科技费用的管理,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的监督。

2、研发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所需资金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3、科技经费的使用须严格执行程序审批。

第六章 研发中心的考核评价

第三十一条 技术委员会每年度按相应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与评价方法》及《企业研发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技术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三十二条 每年一月底前,研发中心应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认真填报《企业研发中心评价表》,上报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技术中心。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篇8:工程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工程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是防洪减灾、调控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的重要措施。xx工程数量多、规模大、分布广,对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现代xx水电水运工程建设对水工材料的需求量大,需要研究和开发高性能超耐久、低能耗、节约地球资源的环境友好型水工新材料。为加强水工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经xx部批准,成立xx部水工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水工新材料中心”)。

第二条 水工新材料中心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xx部。依托单位为南京xx科学研究院。

第三条 水工新材料中心的宗旨是在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的应用基础和重大公益类研究的同时,紧紧围绕水工程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开展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为水工程事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条 水工新材料中心的全称是:“xx部水工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五条 根据国家、xx部和有关部门的需求,水工新材料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承担国家和行业重大水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行中与水工新材料有关的重大关键课题研究;

2、承担水工新材料的检测与认证,制定水工新材料的有关技术标准;

3、针对水工新材料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增强水工新材料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为水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4、组织开展水工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和推广,缩短成果转化周期,加速其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

5、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通过联合攻关、技术创新和技术辐射,促进形成产业化的科技创新基地;

6、开展水工新材料领域的国际合作;

7、培养水工新材料领域的高级技术人才。

第三章 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 xx部工程安全和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是水工新材料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成员单位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管理司、xx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xx部建设与管理司、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xx部xx水电规划设计总院、xx部长xx委员会、xx部黄河xx委员会、南京xx科学研究院、xx委员会长江科学院、xx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黄河xx委员会黄河xx科学研究院等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由xx部批准。

第七条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确定水工新材料中心的总体发展方向和目标;

2、制定和修改水工新材料中心章程;

3、指导水工新材料中心的工作,协调内外关系;

4、听取水工新材料中心有关重大问题的汇报;

5、审议水工新材料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报告;

6、聘任或解聘水工新材料中心主任、副主任。

第八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也可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九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临时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

第十条 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修改水工新材料中心章程及其他重大决议,须得到2/3以上委员的同意方能有效。

第四章 专家委员会

第十一条 专家委员会是水工新材料中心的技术咨询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由中心主任提名,征求本人同意后,报管理委员会备案后聘任,任期三年。

第十二条 专家委员会对以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1、对水工新材料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咨询意见;

2、对重大研究开发项目提出咨询意见;

3、开展水工新材料技术应用咨询;

4、管理委员会或水工新材料中心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会议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专家委员会主任也可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十四条 专家委员会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临时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水工新材料中心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组织结构见下图。水工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设:办公室、4个研究室、实验室和中试车间以及新材料公司。组织结构见下图:

第十六条 水工新材料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管理委员会决议和水工新材料中心章程管理该中心各项事务;

2、负责组织制定水工新材料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3、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4、主持召开水工新材料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研究重大问题;

5、聘任或解聘部门负责人及职员,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第六章 运营方式

第十七条 水工新材料中心为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通过承担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委托任务及开展技术开发、咨询、培训等取得收入,维持中心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 水工新材料中心在运行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工作关系主要以项目合同的方式确定。

第七章 人事及财务

第十九条 水工新材料中心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实行流动岗位和固定岗位相结合,面向社会择优选聘,注意吸收国外专家参加水工新材料中心工作。

第二十条 水工新材料中心认真执行国家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xx部工程安全和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9:研究中心50周年庆典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尊敬的全体与会代表:

上午好!

值此山东棉花研究中心成立50周年之际,我作为年轻成员代表站在这里发言,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全体年轻工作人员对棉花中心致以最热烈的祝贺,并向兢兢业业致力于中心发展的各位领导和老前辈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春华秋实50载,半个世纪的征程。一代代棉花研究中心人,在艰苦的工作条件下,不断创造着奇迹与辉煌。回顾中心50年发展之路,那迈出的每一步都异常踏实而坚定。自建所五十年来,我们共取得科研成果50余项,其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39项。在遗传育种方面,中心先后选育出了30多个优良的棉花新品种(系),其中鲁棉1号和鲁棉15号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二等奖;XX年,鲁棉研15、19、21和28号同时被选为国家黄河流域4个不同类型棉花品种区域试验的对照品种;~XX年,鲁棉研21号、鲁棉研28号先后被农业部确定为黄河流域主推品种,目前鲁棉研系列抗虫棉品种推广应用面积占全省棉花总面积的80%以上,为我省棉花产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栽培生理研究方面,我们也有多项研究成果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除此之外,中心还先后承担国家“863”、“948”等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30余项。这累累硕果里面凝聚了几代人的心血与汗水,同时也是对我们年轻工作人员的一种激励和鞭策,学习老一辈工作者的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精神,把棉花中心建设成国内乃至国际一流的棉花科研单位,是放在我们肩膀上的重担,也是在座所有与会人员心中的梦想和企盼。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XX年我从中国农业大学毕业,带着激情与梦想加入到棉花研究中心这个大家庭中。我研究生阶段从事的主要是玉米和小麦相关的研究,因此对于棉花科研的认识完全是一个门外汉,一切得从头学起,这时候中心领导经常开导我要把小麦和玉米研究中成功的科研经验应用到棉花中来,而不同作物研究的方法都是相通的。在棉花中心工作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的课题组长李汝忠主任手把手传授棉花育种的知识以及其本人积累的宝贵经验,并经常带领我们去各地了解棉花育种的现状,这也极大地坚定了我对棉花科研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此外中心还为我们提供了宽松的科研条件和技术平台,这一切都让我们欢欣鼓舞。五十个春秋,在“送走晚霞,迎着朝阳”的老一辈棉花中心人的辛勤和努力下,中心业绩累累、成果硕硕,我们因棉花研究中心而骄傲;而今,我们年轻的棉花研究中心人将会秉承中心的优良传统,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让棉花研究中心因我们而自豪!

我们相信,中心的五十岁华诞庆典将成为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新起点。我们衷心祝愿中心在今后的日子里更加荣耀、辉煌!我们衷心祝福中心领导和所有为棉花研究中心发展做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健康、成功、幸福!同时我们也保证,我们将用我们的青春和热血再续棉花中心的荣耀与辉煌!

谢谢!

篇10: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大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旨在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培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

序号名称主要依托单位1 半导体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光纤通信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3 染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4 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 5 大规模集成电路CAD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 6 光电子器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7 高档数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8 电子出版新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 9 机器人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10 工程塑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海尔科化工程塑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1 计算机软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东北大学 12 电气传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 13 火电机组振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东南大学 14 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达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5 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兖矿鲁南化肥厂 16 粉末冶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17 炼油工艺与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18 电站锅炉煤的清洁燃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9 精馏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天津大学 20 制造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21 精密成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机电研究所 22 高性能均质合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23 船舶运输控制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4 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 25 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 26 视像音响数字化产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南京熊猫数字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7 聚烯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28 无污染有色金属提取及节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29 精细石油化工中间体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30 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上海城市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31 木材工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32 耐火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33 玉米深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吉林华润生化玉米深加工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4 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 35 稀有金属材料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36 传感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 37 稀土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8 农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天津) 南开大学 39 农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沈阳)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40 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41 油气勘探计算机软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油油气勘探软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42 合成纤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3 橡塑新型材料合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44 工业环境保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45 船舶设计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上海中船船舶设计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46 光盘系统及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 47 工业锅炉及民用煤清洁燃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 48 新型电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49 移动通信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 50 电力系统自动化-系统控制和经济运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电网公司南京自动化研究院 51 通信软件与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52 软件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北大软件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53 纤维基复合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54 输配电及节电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55 工业过程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56 高效焊接新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57 表面活性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58 橡塑模具计算机辅助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郑州大学 59 模具计算机辅助设计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 60 造纸与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华南理工大学 61 超细粉末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上海华明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62 光盘及其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63 电力电子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 64 高效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科技大学 65 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福州大学 66 煤矿安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 67 基本有机原料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篇11: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自荐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自荐信,我是一名即将从西南农业大学生物技术研究中心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非常希望成为贵单位的一员,

,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园艺系,学习城市园林绿地规划与设计。四年的本科学习结束时,由于对花卉植物的浓厚兴趣及其相关知识的强烈渴求,我考取了西南农业大学植物学的研究生。三年的研究生学习和工作使我各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在学习上,我广泛猎取专业知识,查阅了大量中外文资料,积极参加各种知识讲座和专业讨论,开阔了视野,也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

再实验室,我参与了两个项目的研究,建立了安祖花(红掌)高频再生体系,又对我国传统中药三叶半夏进行了药用成分分析,并建立了细胞悬浮系,同时建立了三叶半夏基因枪和农杆菌遗传转化体系。艰苦的实验工作丰富了我的专业理论知识,锻炼和培养了我的科研和团队协作能力,提高了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铸造了我独立工作的能力。

社会需要专业性人才,更需要复合型的专业人才。对英语学习的重视,不仅让我顺利通过了硕士学位资格英语考试;而且对专业文献的阅读、英汉互译同样得心应手。计算机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和应用。

过去属于历史,明天需要创造!对于将要从事的工作,我将一如既往地以谦虚的求知态度、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投入其中。希望因我的加入,这个集体增添更多的活力,更渴望亲眼看见并切身感受这个集体的发展与壮大。敬候您的佳音。

最后祝愿贵单位的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

此致

敬礼!

自荐人:贾永芳

篇12:三农研究中心工作计划

三农研究中心工作计划

作计划的目的无非有二:

一,对中心工作起指导作用。

二,起监督作用。

既然工作计划会对中心工作起指导作用,这就必须要求我们中心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深刻分析本中心现阶段以及接下来一段时间内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矛盾。再在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解决的思路,同时把解决问题的思路融入到工作计划当中,通过工作计划的实施带动问题的解决。

协会一直以来都面临这样两个问题:一人员问题(这其中又包含两方面的问题即人员流失和人员利用的问题)

二、新会员迫切希望参与调研与协会提供有限的调研机会的矛盾。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认为最直接的原因是会员对协会没有归宿感,这又归因于以下几点:

1、会员本身不积极参加协会事务

2、中心主任培养会员的方式存在问题(缺少团队意识的培养,缺少对协会历史文化、优越的制度、优秀的成果的宣传与熏陶)

3、协会本身活动不多,缺少会员发挥的平台4、中心主任未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5、中心内部会员没有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如果会员内部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团体,那么这个中心怎么都不容易散。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认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二:

1、中心内部对课题缺乏兴趣。

2、有课题但由于中心内部人员松散无法形成统一的调研方案

3、学校所处的地理环境对某些中心开展课题不利(以三农调研中心为例)。

针对我们中心存在的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我们中心的工作计划也就是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 。特别是这学期最主要的就是培养会员对协会的集体荣誉感,归宿感和自豪感,这就需要我们中心在这学期当中更多的向会员介绍我们协会的优越性(包括制度建设,家文化建设,人本建设,取得的成果……),需要我们中心更多的注重内部会员之间的深层次交流,需要我们中心更关注会员之间高层次友谊的建立,需要我们中心更多的去培养强有力的团队意识,需要我们中心赋予会员更多参与协会工作的机会,需要我们中心为会员创造更多走出校外去交流与合作的机会,更需要我们中心主任培养自身的领导艺术以及个人魅力。

前面说的是关于人才培养的问题,然而对会员而言,加入我们协会的初衷还是参与调研。同样我们中心加强人员管理与培养的最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协会的发展以及调研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们中心应更关注调研计划的开展。我们中心这学期就可能会涉及三个课题,其中一个是与草根之家合作――梦想工程;另外两个课题由中心会员自拟(正在进行中),同时完成调研方案设计、立项等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部分实地调研。

以上是我们中心大体的工作计划!

篇13: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集群公共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建设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依据《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确认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在行业或技术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研发实力的骨干企业、独立研发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等非贸易实体组建的财务独立核算或具独立法人地位的研发机构。根据《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厦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布局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主导产业的重点领域逐步引导建立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政府予以确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给予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确认、验收和考评等宏观管理工作,引导企业通过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更加重视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重视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视研发机构管理机制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带动行业整体创新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 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针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组织攻关,带动原始创新;通过积极转化有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组织进行技术集成和关联配套,开发成熟配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装备和新产品;积极协助企业引进急需的国外技术,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优势,开展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活动,激励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装备。

2、积极为行业培训急需的各类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结合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技术和管理的培训活动、行业或领域的新技术讲座、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等,特别是开展两岸产业与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3、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地方政府、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委托的研究开发和检测任务,创造条件争取各种认证资格,积极为企业提供研发、检测和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

第三章 申报与确认

第五条 申请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年销售收入在万元以上(软件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高等院校必须依托专业学院,一个学院原则上建一家;科研院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科研人员在100人以上,原则上一个研究所建一家。

2、申请单位有较强的经济能力,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承担并出色完成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或自主研发项目获得过国家、省市科技奖励;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基础和成果转化经验,并能够保证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持续投入和提供后勤保障支持。

3、申请单位组织体系完善,有发展规划和明确目标,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绩效显著。申请单位领导层重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公共服务意识和科学化管理的能力,能为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具有若干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实践和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工艺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分析检测的技术人员;有一定数量的熟练技术工人;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试验设施、分析测试手段及工艺设备等;建立了科学的运营管理机制和科技创新机制,产学研结合紧密,能够提供开放性服务。

第六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申请按依托单位申报、专家论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审批三个步骤进行。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组织论证。对于竞争性强,具备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招标条件的`,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招投标,具体参照《厦门市科技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申报材料:

1、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表;

2、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

3、其他附件证明材料。

第八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论证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论证,经论证合格后,下达确认通知。申请单位应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及项目计划任务书,采取边组建、边运行的工作方式,其组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九条 组建期间,依托单位应于每年的十二月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组建进展情况的阶段性总结报告。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随时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依托单位按组建任务计划书的要求落实资金到位。若发现与原组建计划要求不符,有权要求限期改进,直至撤消确认。

第四章 考核验收

第十条 依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由依托单位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材料审查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组织行业、管理及财务专家依照《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现场评审。

第十一条 评审指标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视为合格,准予通过验收。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下文正式授予“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颁发统一制作的牌匾,并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优惠政策和经费资助。

通过验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依托单位在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支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其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十二条 未通过验收者,科技主管部门责成依托单位采取措施改进;两次验收仍未通过则取消组建批文。

第五章 绩效考评

第十三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财政主管部门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考评,依据《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营成效考评指标体系》公布考评结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消其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1、考评不合格者;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在依托单位自行要求撤销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依托单位被依法终止;

4、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托单位和组建中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有偷漏税或骗取出口退税、侵害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的依托单位和组建中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十四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预先发出考评通知并作出计划安排,考评工作按考评对象报送考评材料、专家实地考查评审、下达考评结果三个步骤进行。

第十五条 考评指标综合得分达到70~80分(含70分)者被视为合格,80~90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对通过考评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继续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和项目扶持。对未通过考评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责令其整改,整改考评仍然通不过的,取消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第六章 管理与政策

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和考评材料的内容及数据应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经核实后,撤消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第十七条 因第十二、十三、十五和十六条原因被撤销资格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十八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国家及本市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指导下,通过发挥市场机制,面向全市相关行业、企业和科研单位承接技术开发和工程化设计任务(合同),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科研—开发—产品—市场-再开发的良性循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取得的经济收益,主要用于自身的事业发展。

第十九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帐目,可与依托单位共有一个法人代表。鼓励支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十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采取开发、流动和竞争的机制,不断吐故纳新,保持精干力量,逐步形成一支年龄梯次、专业结构合理的优秀工程技术队伍。

第七章 资助经费及使用监督

第二十一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所需经费由依托单位自筹解决。政府资助资金按《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规定给予扶持。具体扶持方式将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由申请单位提出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的具体项目报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经组织专家论证,并会商市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第二十二条 凡列入组建计划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完成后,市科技和财政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和验收。

第二十三条 项目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置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必要的技术及软件,不得用于基建支出。新添置的有关仪器、设备、计算机及高价软件等,按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经费使用情况由依托单位编报年度决算表,报市科技与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此前发布的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办法(厦科发字〔〕010号)及验收办法厦科高字〔〕05号)同时作废。

篇14:上海国防教育研究中心成立

上海国防教育研究中心成立

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上海市国防教育协会共同创建的'上海国防教育研究中心,今天在社科院国际社科创新基地成立。

该中心作为一个开放的学术创新协同研究平台,将快速聚集上海及各地的相关人才,开展高层次的国防教育理论研究,为创建国防教育新兴学科提供智力支持,并为创新全民国防教育的社会实践提供指导。

篇15:数学研究中心半程工作总结

一、常规工作:

1、作业:课堂布置:作业以书本和小状元为主,个性化完成课堂作业本,努力减轻学生负担。每节课保证8---10分钟的书面作业时间。

批改:作业批改及时,小班能做到100%面批。一二年级大班复批能做到面批。部分基础类作业(如计算、口算)4--6年级实行小组互批,采用“一帮一”形式。

订正:学生作业都在面批过程中及时订正,极个别学困生2~3天内也能结清;4—6年级订正时采取铅笔订正形式,填空和判断错题订正时写清思考计算过程和错误原因。

三休日作业命制:三休日作业的命制质量比较高,都是在前几届电子稿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调整,3—6年级都分AB卷,体现了分层。一二年级刚开始几大周没有布置,只练习了口算,后面几大周实行练习与口算相结合。

2、辅导:薄弱生辅导:利用课余时间,针对课堂中出现的知识重难点,结合作业本中的错题个别一对一辅导。并利用小组合作形式,优差生互帮来协助辅导薄弱生。

优生培养:利用兴趣班和数学H课及三休日作业B卷等阵地培优,但H课的专项利用率不高,思维训练的专项训练模式各班各年级推进的不平衡,这是后半个学期重点需要督促的常规工作。

面向全体的口算训练:大部分班级关注了课前5分钟口算,但专项的阶段式训练还比较欠缺,因为我们的口算训练本缺少梯度与系统性;后阶段重点督促各年级进行专项口算过关练习,夯实学生的计算基础。

3、教师备课:教师能根据教学进度合理、及时、主动、自觉地安排教学进程,认真备课。重点课、典型课采取共同研讨的,资源共享的形式。但也有极个别老师的备课太简单,看不出老师的任何思考,个别同年级的手写备课数量相差10节左右,有待后阶段备课组活动的进一步督促。

4、备课组活动开展情况:4—6年级每周一次的`备课组活动能够如期开展,能对现阶段的教学疑难问题、学生的集中错误与精彩表现进行交流、对自主学习的辨析、讨论、交流也很到位。但1—3年级跨年级备课组的活动开展成效还比较低,有待进一步研讨活动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向其它学科跨年级备课组学习。还有组内课的开设没有常态化,半个学期过去,不够半数。

二、中心组工作:

1、按照学期计划,每周的活动照常进行,体现常态化。前半学期主要是调研、论坛、比赛、大型活动、职称评审为主线展开中心组活动;

2、后半个学期主要以自主合作学习模式下的有效课堂研讨+各专项过程检测为中心展开工作。遗憾:我们在区优质课比赛中没有能取得理想成绩,痛失第一名;后半阶段的市直属教坛新秀评比我们正在努力中。

三、阶段检测分析与思考:

1、整体状态:良好(一年级均分97、二年级92、三年级91.5、四年级93分、五年级92、六年级90),但也存在着一些遗憾:二年级均分偏低2-3分左右;六年级班差进一步分化,分差9分(最高93.35、最低84.26);四年级分差4.7分。

2、班级分布状态:3--5年级最后2名的班级有一定的集中性;值得我们后半学期对这些班级的关注。

3、具体分年级、班级分析与思考

篇16: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中心性质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是我国技术创新领域内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咨询服务的全国性学术研究机构,主要研究技术创新理论并应用技术创新理论于国家科技政策发展、产业创新与创业实践、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和技术创业管理。

第二条指导思想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作为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国家、产业和企业的创新和创业战略提供理论支持,并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加强国内外合作,为重大决策和实施运作提供建议,充分发挥国内外技术创新领域“思想库”、“信息库”和“人才库”的作用。

第三条中心目标

建树中国自主创新理论和创业理论,紧密结合中国实际,为重大决策和实施运作提供支持。培养和带动我国技术创新领域的研究队伍,巩固国内领先地位,加强国际合作,提升所建立理论的国际化水平,作出国际学术贡献,成为国际知名的研究机构,为国际一流奠定基础。

第四条中心任务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在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的领导支持下,组织协调国内外各高校、相关研究院所以及各类机构的教授、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开展技术创新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并成为国内外的技术创新学术信息和学术交流的核心结点。

研究中心将对技术创新理论、科技战略与管理、科技体制与科技政策以及创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等问题开展研究;研究中心将进行相应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以及对应的培训活动;研究中心将成为我国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研究中心将为我国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咨询,同时在国内高校开展技术创新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中起示范作用。

研究中心每年组织中国技术创业大赛,研究中心每年出版《创新和创业》专辑,编制出版《中国技术评论》等出版物。

研究中心将通过制度改革,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机构设置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为学术研究实体,中心设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研究所、实验室、资料室和分中心等。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是技术创新研究方面的专家、教授,同时学术委员会委员还包括相关政府机构和企业界的人士。学术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对中心的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2名。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中心主任提名,中心超过2/3的专职研究人员选举同意确定。

学术委员会主任经全体学术委会委员选举产生,由超过2/3的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同意确定,并由清华大学校长聘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是国内技术创新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岁且身体健康。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由超过三分之二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意确定。。原则上,中心主任同时兼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学术委员会委员(包括正副主任)中清华大学的不超过三分之一。

学术委员会委员每4年一次换届,每届更换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学术委员的增补,由主任提名,全体委员的2/3同意确定。

第七条中心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设名誉主任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2~4名。

第一款: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由国内外著名学者或副部长级以上官员出任,其责任是对中心的工作给予总体指导。

第二款: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由清华大学校长任命,中心主任应为我国技术创新学领域著名学者,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中心主任一般不超过65岁,任期不少于3年,连聘连任不超过3届。对任职期间连续出国或病(事)假4个月以上的'主任,应及时调整。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具体工作,可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由副主任和办公室、研究所、实验室、资料室主任以及分中心主任等参加的工作会议;

2.负责向教育部、清华大学领导汇报工作;

3.负责联系与国内外技术创新学术研究机构、国内外著名学者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研究项目及课题的审定;

5.负责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

6.组织实施科研规划。

第三款:中心副主任由中心主任聘任,副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副主任应协助主任做好中心的工作。

第八条中心办公室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办公室秘书一名。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的服务支持。负责中心的文秘、联络、接待、刊物管理、工作报告、会议管理、档案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以及研究中心印章的管理等。

第九条中心研究所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分设5个研究所,分别为:技术创新管理研究所、科技战略与政策研究所、高技术创业管理研究所、创新与创业实践研究所和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研究所。每一个研究所设所长一名。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中心各研究所主要组织负责本领域的研究工作,并有效地在中心内部形成各研究所通力合作、在中心外部形成国内外相关机构、研究人员全面合作的局面。

第十条中心实验室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办公室设实验室主任一名(兼职),管理人员1名。

实验室主要职责是管理好计算机房,并建设和管理好研究中心的网站。

实验室同时负责中心数据库工作的建设。

第十一条 中心资料室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办公室设资料室主任一名(兼职),管理人员1名(专职)。

资料室主要职责是中外文图书、期刊杂志、电子资料的管理和信息的提供,成为技术创新的全国资料信息基地。

第十二条 分中心

篇17: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章程

一、机构设置

中心机构常设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依托学院人才与社会资源开展工作。

中心设主任1名,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各派1名同志担任,负责中心常规工作。

二、主要工作

1.组织职业教育研究

中心制定长远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研究课题指南,明确研究方向,规划研究课题,进行项目申报,组织课题研究,组织鉴定与评奖,以促进高水平研究成果的产出,为学科建设提供强劲支持。

2.培养职业教育学科人才

以开展课题研究为平台,整合科研资源,优化专业队伍,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院内外结合的研究队伍。

3.组织职业教育学术交流

加强横向联合,以论文交流、学术讲座、人员培训等方式与国内外职业教育界建立密切的学术交流关系。

4.进行服务社会

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积极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咨询服务。

5.管理科技档案

注意学术活动资料收集,规范档案管理,积累科技资料。

三、学术委员聘任

中心根据研究需要聘请学术委员,学术委员聘期三年,任期满后可以续聘。

1.学术委员聘任条件

⑴ 学术委员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学术研究,学风端正;

⑵ 具有高级职称;

⑶ 学术委员具有普遍代表性,学术委员来自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学校、行业企业。

2.学术委员职责

⑴ 规划中心科学研究项目

学术委员研究职业教育发展问题,明确中心学术研究方向,规划中心研究课题。

⑵ 评定科学研究成果

对中心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水平与价值评判,评定优秀科研成果,向更高级别的学术评议机构推荐。

⑶ 评审申报的科研项目

对申报的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审议和申报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

⑷ 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工作

学术委员是中心各学术领域带头人,有责任培养科研团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

四、 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

中心经费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划拔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等组成。学院每年划拨经费10万元,并接受社会捐助。中心将积极向市教育局争取市级职教专项经费支持。

2.经费使用

中心挂靠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依托学院现有机构开展工作,不产生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中心所有经费全部用于学术研究。

⑴ 用于资助以中心名义申请的纵向课题的研究。中心将按1:1的比例给纵向研究课题匹配研究经费。

⑵ 资助中心规划的`课题研究。重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研究经费3000元。

⑶ 支付组织学术交流的费用。用于支付专家讲课的劳务费以及学术活动的资料、宣传等费用。

⑷ 支付学术奖励的费用。中心将每二年举行一次已结题项目评奖,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

⑸ 支付成果推广的费用。

3.经费支出审批

各项目研究经费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集中管理,使用时先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说明用途,经中心主任审批后,由学院财务支付。

学术交流、学术奖励的经费支出,活动前先做预算,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实施,活动结束后,凭票据由经办人签字说明用途,最后由中心主任审批支付。

五、附则

本章程由中心负责解释,如有修订须报市教育局审批方可实施。

篇18: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款:“分中心”由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正式批准设立,“分中心”主任由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任命。

第二款:“分中心”必须遵守教育部关于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一切规定。

第三款:“分中心”必须遵守本章程,以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为名义展开活动时必须得到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的正式授权和批准。

第四款:“分中心”可从事技术创新领域内相关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信息建设、咨询服务等工作,根据发展需要,“分中心”在中心的批准下可设立专门部门。

第五款:“分中心”每年向中心汇报工作至少一次,“分中心”研究人员发表相关论文,可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为作者单位。

第六款:“分中心”如果违法相关规定,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有权取消称号,同时保留追究其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 学术研究队伍

第十三条 研究队伍构成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设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学术队伍由专职和兼职人员共同组成。

第十四条 专职研究人员

专职研究人员,在技术创新研究方面起示范作用,在中心其他成员与中心的联络交流中起骨干作用。各研究所主任由专职研究人员担任。

第十五条 兼职研究人员

中心聘请国内外高校中从事技术创新研究的专家、教授、学者,相关部委和著名研究院所的研究人员组成较固定的兼职研究人员队伍。由技术创新研究中心颁发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书。

第十六条 兼职研究员聘任制度

第一款 兼职研究员必须是从事与中心研究项目相关研究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第二款 兼职研究员的任务是指导和参加研究中心的研究工作,参加研究中心的学术及信息交流工作;

第三款 兼职研究员由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聘请,经兼职研究员所在单位同意,上报清华大学人事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后可聘请;

第四款 兼职研究员实行聘任制,每期三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可以延聘;

第五款 兼职研究员不享受清华大学正式职工待遇。

第四章 学术活动原则

第十七条研究活动制度化的原则

中心于每年3月发布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按照项目计划呈交。

第十八条聘任制与集中分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中心采取专职、兼职研究人员聘任制,研究工作采取集中规划、分散实施、统一汇总的管理方式。经协商聘任的研究人员利用自身及各自单位的研究条件,充分发挥优势。研究中心为研究人员提供最新信息和资料。清华大学为查询资料及相关工资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短期与长期研究项目相结合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除完成每年一度的研究任务外,同时要抓住前沿理论和对我国发展关系重大的基本问题开展长期研究,保持一定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投入比例。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从12月18日开始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实施三年后,可依据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进行适当的修订。

篇19: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机构名称为“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Shanghai International Shipping Institute,缩写:SISI)(以下简称“中心”)。“中心”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大学、虹口区人民政府等20多家单位共同发起,于7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

第二条 “中心”为专门从事国际航运研究和咨询的机构,为国内外企业、航运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中心”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依托,立足长三角,面向中国,辐射世界,广泛联络国际航运组织、企业和院校,凝聚国内外一流专家,搭建国际航运研究平台,跟踪全球航运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新趋势和新制度,把握国际航运市场变化的脉搏,为中国航运事业的发展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条 “中心”实行开放式管理,吸收政府、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共同参与。

第四条 “中心”挂靠上海海事大学。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中心”的主要功能为提供决策咨询、发布航运信息、组织专家交流和培训航运人才。具体任务如下:

1、承担国家、上海市和长三角地区有关航运和物流方面的研究项目,接受政府有关航运和物流问题的咨询,组织跨国合作研究;

2、收集国际航运市场信息,预测航运市场发展趋势,为航运事业的发展服务;

3、为国内外航运和物流界专家、学者在“中心”从事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形成向世界开放的管理模式;

4、建立航运信息与资料中心,努力成为在国际航运界有影响的航运信息与资料集散中心;

5、组织和参与国际、国内与航运和物流相关的,具有影响力的高端论坛;

6、举办各类高层次的,国际化的航运和物流人才的培训;

7、出版国内外发行的,中英文版的航运专业期刊等;

8、完成其它相关任务。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本“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原则上,理事会成员为团体成员单位。理事会成员单位确定一位相关领导担任“中心”理事会的理事,并确定一名联系人。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单位可以增加1-2名理事。理事会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其主要任务是:

1、确认由理事长会议推荐的新增副理事长单位及其副理事长人选;

2、审议理事长会议提交的“中心”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及提出的其它各项议题;

3、审议理事长会议推荐的新增常务理事单位,确认由新增常务理事单位推荐的常务理事人选;

4、审议由理事长会议推荐的新理事单位,确认由理事单位推选的理事人选;根据本《章程》规定,免除理事单位,根据理事单位提议,确认理事单位提出的理事人选的调整;

5、确认由理事长会议提交的“中心”章程;

6、决定“中心”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第七条 理事会会议须半数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单位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但四年一次的换届大会一般应采用会议方式进行。

第八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采用无限期任期制,因理事会成员单位提出退出,或者理事会成员单位未履行义务而被免除的,终止该单位的理事资格。

第九条 常务理事会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六条)的职责,常务理事单位由理事长会议推荐并经理事会会议审议后产生,常务理事单位包括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条 常务理事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常务理事会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理事长会议决定中心发展的重大问题。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秘书长和名誉理事长列席。理事长会议对理事会负责。理事长会议的职责是:

1、修改“中心”的章程(草案);

2、确定“中心”的发展定位和功能(草案);

3、决定“中心”内设的研究机构和辅助机构设置;

4、制定“中心”的工作计划(草案);

5、审定提交理事会的,由“中心”管理机构起草的“中心”工作报告(稿)和财务报告(稿);

6、落实运作经费;

7、确认“中心”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人选;

8、审定“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及其主任、副主任人选;

9、审定常务理事单位名单,确认由常务理事单位推荐的常务理事人选;

10、根据需要,聘请高级顾问、名誉理事长。

第十三条 理事长单位在副理事长单位中推选产生。理事长单位任期四年,不得连任。理事长单位委派一名领导担任理事长。理事长的职责是:

1、负责主持理事长会议、理事会会议;

2、负责确定任职期间的主要工作思路;

3、促进“中心”的发展。

第十四条 理事长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理事长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长成员单位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长成员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中心”管理机构设主任1名(常务副理事长兼任),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中心”主任和秘书长由挂靠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推荐,“中心”副主任、副秘书长由理事长会议协商推荐。

第十六条 “中心”内设的研究机构和辅助机构设置由“中心”管理机构提出,理事长会议决定。

第十七条 “中心”管理机构负责聘请“中心”专职或兼职的研究员。承担“中心”委托的研究和其它学术性工作。

第十八条 “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其职责主要包括:向理事会提出“中心”学术发展的意见,评审项目申请和学术成果,把握“中心”的学术方向等。专家委员会成员从“中心”聘请的研究员中遴选,由“中心”管理机构推荐,理事长会议审定。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需要可设常务副主任1名。专家委员会秘书长由“中心”秘书长兼任。

第四章 加入理事会的条件和权利

第十九条 申请成为“中心”理事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本章程;

2、愿意支持本“中心”的发展;

3、履行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义务;

4、与航运、港口和物流相关的单位;

5、国内外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

第二十条 理事单位的权利。

1、有表决权;

2、有权对本“中心”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3、有权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学术等活动;

4、有权获得本“中心”提供的信息资源和市场分析报告;

5、享受本会提供的其它各项服务;

6、有退出“中心”的自由。

常务理事单位优先享受“中心”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 理事单位的退出。

1、理事单位的退出应有书面通知给“中心”管理机构;

2、凡一年以上不履行职责的理事单位,视作自动退出处理。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经费来源:

1、理事单位的会费;

2、政府部门的支持;

3、挂靠单位的补贴;

4、有关方面的赞助;

5、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二十三条 “中心”收入的经费,独立核算,严格遵守财务规定,用于本“中心”的发展和促进航运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四条 本“中心”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理事单位和资助单位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中心”若因故终止活动,须由理事长会议提出终止决议,提交理事会大会表决。

第二十六条 本“中心”终止决议须经理事会大会到会理事单位代表一半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中心”在终止前,须在挂靠单位以及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八条 本“中心”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来源及其比例返还相关单位,或继续用于航运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具体办法由理事长会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大会通过后方可生效,修改章程亦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

篇20: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章程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中心性质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是我国技术创新领域内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咨询服务的全国性学术研究机构,主要研究技术创新理论并应用技术创新理论于国家科技政策发展、产业创新与创业实践、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和技术创业管理。

第二条指导思想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作为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国家、产业和企业的创新和创业战略提供理论支持,并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加强国内外合作,为重大决策和实施运作提供建议,充分发挥国内外技术创新领域“思想库”、“信息库”和“人才库”的作用。

第三条中心目标

建树中国自主创新理论和创业理论,紧密结合中国实际,为重大决策和实施运作提供支持。培养和带动我国技术创新领域的研究队伍,巩固国内领先地位,加强国际合作,提升所建立理论的国际化水平,作出国际学术贡献,成为国际知名的研究机构,为国际一流奠定基础。

第四条中心任务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在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的领导支持下,组织协调国内外各高校、相关研究院所以及各类机构的教授、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开展技术创新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并成为国内外的技术创新学术信息和学术交流的核心结点。

研究中心将对技术创新理论、科技战略与管理、科技体制与科技政策以及创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等问题开展研究;研究中心将进行相应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以及对应的培训活动;研究中心将成为我国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研究中心将为我国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咨询,同时在国内高校开展技术创新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中起示范作用。

研究中心每年组织中国技术创业大赛,研究中心每年出版《创新和创业》专辑,编制出版《中国技术评论》等出版物。

研究中心将通过制度改革,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机构设置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为学术研究实体,中心设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研究所、实验室、资料室和分中心等。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是技术创新研究方面的专家、教授,同时学术委员会委员还包括相关政府机构和企业界的人士。学术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对中心的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2名。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中心主任提名,中心超过2/3的专职研究人员选举同意确定。

学术委员会主任经全体学术委会委员选举产生,由超过2/3的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同意确定,并由清华大学校长聘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是国内技术创新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岁且身体健康。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由超过三分之二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意确定。。原则上,中心主任同时兼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学术委员会委员(包括正副主任)中清华大学的不超过三分之一。

学术委员会委员每4年一次换届,每届更换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学术委员的增补,由主任提名,全体委员的2/3同意确定。

第七条中心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设名誉主任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2~4名。

第一款: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由国内外著名学者或副部长级以上官员出任,其责任是对中心的工作给予总体指导。

第二款: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由清华大学校长任命,中心主任应为我国技术创新学领域著名学者,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中心主任一般不超过65岁,任期不少于3年,连聘连任不超过3届。对任职期间连续出国或病(事)假4个月以上的主任,应及时调整。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具体工作,可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由副主任和办公室、研究所、实验室、资料室主任以及分中心主任等参加的工作会议;

2.负责向教育部、清华大学领导汇报工作;

3.负责联系与国内外技术创新学术研究机构、国内外著名学者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研究项目及课题的审定;

5.负责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

6.组织实施科研规划。

第三款:中心副主任由中心主任聘任,副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副主任应协助主任做好中心的'工作。

第八条中心办公室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办公室秘书一名。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的服务支持。负责中心的文秘、联络、接待、刊物管理、工作报告、会议管理、档案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以及研究中心印章的管理等。

第九条中心研究所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分设5个研究所,分别为:技术创新管理研究所、科技战略与政策研究所、高技术创业管理研究所、创新与创业实践研究所和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研究所。每一个研究所设所长一名。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中心各研究所主要组织负责本领域的研究工作,并有效地在中心内部形成各研究所通力合作、在中心外部形成国内外相关机构、研究人员全面合作的局面。

研究中心章程

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总结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公务员面试人选公告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历史回顾:吉首大学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建立经过

办公室规章制度

厨房规章制度

游乐场规章制度

工作单位规章制度

研究中心规章制度(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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