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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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制度

篇1:技术管理制度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要求,规定了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的控制要求,规定了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印刷、复审及处理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技术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的技术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2技术标准体系表

技术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规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及文字说明。

3、3技术标准体系表明细目录

将现行技术标准按体系表确定的层次和门类划分而编制的目录。

3、4企业技术标准

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写、审定,由企业自行批准发布的适用于本公司业务范围的技术标准。

4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4、1技术中心应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建立并及时维护技术标准体系,主要通过组织编制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来实现技术标准体系的动态管理。

4、2技术中心应对公司收集到的有关信息确定其有效性,并及时通过明细目录更改通知对技术标准体系进行维护。

4、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并向技术中心提供与本业务系统(公司)相关内容的动态信息。

4、4项目部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与工程实际相关的信息并提供给技术中心。

5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控制

5、1技术标准的使用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凡使用技术标准文本的单位(部门)以书面形式确定该工程项目使用的技术标准清单。技术标准清单主要依据合同的要求进行确定,公司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可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5、2技术中心对公司各部门(单位)使用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和掌握。

5、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应对本业务系统(公司)技术标准文本管理及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5、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确定该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并负责自用技术标准文本的管理。

5、5在用文本的控制

5、5、1在用文本不包括图书室、资料库的库存文本。

5、5、2在用文本均为受控文本,其受控标识为标准编号。常用标准文本的有效性按明细目录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项目部技术标准在用文本的有效性以其技术标准清单中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

5、6废止标准文本的控制

废止标准的文本为无效版本,一般应回收销毁处置,同时配置相应的有效文本。如因工作需要保留使用,应加盖红色“===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5、7合订本的控制

5、7、1使用技术标准合订本时,应在技术标准文本管理目录中注明使用的技术标准所在位置(页码或总目录)。

5、7、2合订本中部分标准废止时,应在其总目录页和相应标准的首页加盖作废标识。

5、8技术标准复印文本的控制

在各项质量活动中,技术标准复印文本不应作为直接应用的依据。如不能及时配发有效版本而只能采用复印文本时,应由使用单位加盖公章或复印文本专用章予以确认。获得正式文本后应及时更换。

5、9技术标准在用文本无论使用者个人保存还是单位集中保存,使用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其有效性的控制。

6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印刷

6、1技术中心统一管理企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印刷等工作。

6、2企业技术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a)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b)为提高产品质 量和技术进步 ,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c)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d)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6、3制定企业技术标准的原则:

a)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b)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c)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d)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e)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f)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g)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6、4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6、5审查企业技术标准时,根据需要,可邀请企业外有关人员参加。

6、6各级企业技术标准管理部门根据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按照实际需要,以年度工作计划形式提出技术标准编制计划。

6、7企业技术标准的编写工作由技术中心组织进行,由具体使用单位或由若干单位联合成立编写小组负责起草。企业技术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企业技术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见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6、8编写小组将完成的技术标准草案在该项标准使用覆盖的范围内征求意见,进行适当处理,并填写《征询意见汇总处理表》。凡被要求征求意见的单位(部门)有义务认真审查标准草案,其责任人为该单位(部门)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6、9编写小组对征询意见处理完毕后,向技术中心提出讨论稿,由技术中心采取会审或函审形式组织标准讨论稿的审定工作。

6、10编写小组负责处理审定意见,并形成报批稿交技术中心报批。

6、11编写小组提供的申报文件内容及格式

6、11、1《企业技术标准报批报告表》

6、11、2《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任务来源,制订的目的和意义,工作简要过程;采用、参考国内外标准资料情况;标准主要内容的解释(修订标准时应增加新旧标准内容的对比并写明修订理由 );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其它应予说明的内容。

6、11、3《征询意见汇总处理表》

6、12审定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6、12、1《函审表决书》

6、12、2《企业技术标准审定纪要》

6、12、3《审定人员名单》

6、13企业技术标准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批准通知书》见附件6、

6、14企业技术标准由技术中心统一编号发布和组织印刷。企业技术标准编号的内容及格式见下图。幅面要求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第8章。

年份

顺序号

专业类及企业代号

企业技术标准代号

7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及处理

7、1企业技术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营生产的需要,由技术中心组织有关单位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7、2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会议审查或函审,一般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复审结束后,审查小组应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经技术中心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复审报告表》见附件7、

7、3企业技术标准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a)不需要修改的标准确认继续有效,确认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该标准重版时,在该标准封面上标准编号下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b)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修订的标准顺序号不变,把年号改为修订的年号。

c)已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篇2:技术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说明书和配套附件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防火、防盗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要张贴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监控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刻录的监控录像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公安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篇3:技术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说明书和配套附件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 。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 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 通风、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防火、防盗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篇4: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技术交底工作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指导生产,根据生产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交底是一项极其严肃和重要的技术工作。它可以使相关施工人员明确了解所承担的生产项目的特点、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材料要求、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

第三条技术交底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上级技术指导文件和企业标准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二)、根据工程特点及时编制,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

(三)、要注重强调易发生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的环节,及时提出防治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承揽的所有施工项目技术交底的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分公司(厂)、车间、项目部。

第三章术语

第四条施工技术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整个项目开工前,由主管技术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交底。技术交底是企业开展生产工作极为重要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施工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生产项目的特点、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应注意的问题,严格贯彻技术交底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达到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同时避免技术、质量、安全、环境等事故的发生。施工技术交底应包含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措施、安全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项目管理要求等内容,它是由企业中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和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共同参与的一项生产管理活动。各项技术交底记录也是档案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第四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层级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技术管理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交底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具体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法,专项施工方案、关键性的施工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施工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案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质量管理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各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质量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各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九条分公司(厂)、车间、项目部:负责技术交底工作的实施。

第五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技术交底必须符合产品制造、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相应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各行业制定的有关规定、准则以及所在省(市)区地方性的具体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技术交底必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标准,施工企业制定的企业内部标准,并在技术交底时应认真贯彻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交底应符合设计图纸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特别是当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应要求时,应作更为详细的交底和说明。

第十三条技术交底应符合和体现上一级技术领导技术交底中的意图和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技术交底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包括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等要求。

第十五条对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其技术交底深度与详细的程度不同,也就是说对不同人员其交底内容深度和说明的方式要有针对性。

第十六条技术交底应全面、明确,并突出要点;应详细说明怎么做,执行什么标准,其技术要求如何,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应分项具体说明,不能含糊其词。

第十七条在施工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进行详细的交底。

第十八条技术交底联络单中应明确填写工程名称、设备可追溯号、施工单位、图纸编号以及受控状态等内容。

第十九条技术交底联络单应详细、清楚的填写需交底的工序或施工内容,执行标准以及施工要求。

第二十条技术交底中有特殊过程的,必须明确特殊过程的详细参数,并要求施工人员认真填写。

篇5: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组织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业务主管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的生产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之间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十三条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技术交底应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和施工需要,分别由项目总工程师、专业技术主管人员向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人员)及承担生产任务的车间(项目部)领导进行技术交底,再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人员)分别向班组长进行专业交底,然后由班组长向施工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

各级交底要实行施工前交底、施工过程中指导检查、工后讲评,重点要将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防范措施讲清讲透,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篇6: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涉及企业秘密可作技术处理)。

二、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际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内部组织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组织设置、与外部单位共建组织及运行情况等)、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合作创新情况(产学研合作、企业合作及国际合作)、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

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年度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关键核心技术掌握程度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创新情况。

五、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篇7: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1 、全面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中心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2 、拟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3 、负责编制中心年度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和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 、认真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6 、根据中心工作,对人员进行调整和分配。

6 、领导、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做好工作总结、评比和经验交流。

7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8: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1、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⑴ 全面负责教育技术中心的日常事务和技术工作;

⑵ 在教务处领导的统筹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建设和发展规

划的制定及落实;

⑶ 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及时完成;

⑷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教育技术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⑴ 负责电教教材、多媒体课件的编导、制作;

⑵ 负责多媒体教材、课件制作室的管理;

⑶ 参与多媒体教室的建设及维护;

⑷ 负责各类多媒体教材、课件及资料的引进、收集及管理;

⑸ 开展新教育技术的研究,并做好普及与培训工作;

⑹ 参与各类多媒体教学的指导工作;

⑺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教育技术应用人员岗位职责

⑴ 负责教育技术中心设备的日常维护;

⑵ 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建设及维护;

⑶ 参与电教教材、多媒体课件的编导、制作;

⑷ 配合学校的重大活动做好摄像、摄影工作;

⑸ 参与各类多媒体教学的指导工作;

⑹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多媒体教学管理员岗位职责

⑴ 传统教育技术手段的管理与使用;

⑵ 参与多媒体教室的建设工作;

⑶ 负责各类多媒体教室的软硬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⑷ 参与各类摄像工作;

⑸ 负责本部门设备管理工作;

⑹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9: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馆内部实行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馆、部门、小组三级管理制度。

2、图书馆设立消防安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兼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馆内设1-2名消防安全员承担全馆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安全员须经保卫处消防安全部门培训认证后上岗。

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各部门有关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排除,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5、馆内的消防安全器材的安置配备由校保卫处设计和保障。馆办负责组织馆内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监督消防器材的情况。馆内工作人员发现消防设备遗失、过期应及时报告馆办,馆办负责向保卫处报告并监督其重新配备。

6、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及使用高功率的电器设备。

7、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注意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做到正确操作,人离电断。

8、为保障馆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开馆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9、定期对馆内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0、各部门及安全员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详细记录,定期上交,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11、各楼层工作人员及安全员必须坚持执行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在位;各楼层的楼梯消防门是否通畅;电梯是否正常运行;各楼层工作人员是否在岗,有没有可疑人员出入;其他安全情况。各楼层当班人员必须管理好通往各层西区的通道门钥匙,遇紧急情况能立即打开通道门。

12、馆内员工应熟悉馆内的消防设施,如烟感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按钮、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等。

13、如发现火灾,应保持冷静,首先致电保安部门,内线拨打****,外线拨打****,然后采取措施将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组织读者有序撤离。注意不要使用电梯(如遇电梯故障被困,请拨打求救电话**** ),不要忙于收拾个人或图书馆物品,尽可能帮助待援人员,尤其是伤残者。

二、防盗管理

1、全馆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并预防各种盗窃行为的发生,维护馆内的财产安全。

2、本馆工作人员出入门禁,尤其是一楼员工通道时要注意门是否锁好,如遇门锁故障或有可疑人员出入,应主动报告保卫部门或馆办公室。

3、二楼服务大厅是读者进出的主要通道,门禁保卫人员应严格把关,工作人员也应坚守工作岗位;二楼大厅通往演讲厅的通道平常不开放,特殊情况下如有需要经领导同意方可打开。

4、各个楼层的当班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检查各处门窗是否完好无损。下班之前确定读者全部离开后,锁好办公室及办公室工作台、关闭计算机及其他电器,并做好记录方能离开。

5、五楼电子阅览室以及二楼检索区是重点防盗区域。工作人员除了定期维护以外还要注意检查计算机是否完好无损,有无配件缺失现象,如发现丢失应立即上报相关领导或负责人,并做好记录,维护被盗现场。

6、流通及期刊部书刊借还处的计算机仅供工作人员专用,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内,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告诉无关人员。

7、各楼层当班人员及保卫人员应定时在各个楼层巡逻检查,特别在下班前更要加强巡查,确保没有外来人员逗留馆内。

8、监控室保卫人员应密切注意各个楼层的动向,特别是下班时间更要严密注意。

三、计算机使用及网络安全管理

1、馆内电脑应使用正版电脑软件。任何人不得利用馆内计算机网络和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馆内设立计算机安全保密及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小组,成员由馆长、馆办、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各部门主任组成,负责监督、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由组长负责或指派专人负责审核本馆上传学校网络及本馆网页的信息内容。

2、本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由馆内负责计算机技术的专门人员负责。技术人员具体工作范围和职责安排需服从馆内总体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需密切配合,保证图书馆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3、计算机技术人员需定期对电子阅览室、检索区、影像区的计算机进行系统优化及维护保养,清查病毒,并做好记录。对于消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找出解决方案,发现反动、色情及其他有害信息应当在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后及时处理并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极其严重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技术人员应定时检查各个楼层的计算机运行是否正常,对有问题的计算机及时查看原因,排除故障,及时解决各个部门报告的计算机故障。

5、技术人员在工作终端要进行计算机使用的监视,以及计算机病毒的监测,加强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的管理和升级。

6、借阅系统的工作计算机不得允许外来人员使用。管理人员必须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换密码,确保机器的安全使用。

7、馆内工作人员应引导、监督读者遵守馆内计算机使用规则:

1)严禁擅自打开或拆除机箱锁,不得随意拆卸机箱和拔除网线及其他附属设备。

2)读者不得随意删改原程序及进行其它破坏行为。禁止使用骇客软件,不得使用和安装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3)禁止网上玩与学习无关的游戏。

4)不得私自设定开机密码和重装计算机系统。

5)读者不得利用馆内计算机浏览反动、黄色网页及下载色情、淫秽、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不传播不良的言论、信息以及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6)为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感染,读者不得在馆内计算机上使用软盘、优盘等外部存贮设备。 馆内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在计算机使用区定时巡视,对破坏计算机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对严重违犯本馆规定的读者,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有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教育、查处、登记,并给予相应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生成连带责任或纠纷的要有关部门及当事人报所在部门处理。

8、馆内从事施工、建设等维修工作,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馆内凡涉及计算机布线及网络的施工,事前应报告馆办,由馆办负责协调安排信息技术工作人员跟进保障线路和网络安全。

四、人身安全管理

1、人身安全是馆内工作正常开展和保障读者切身利益,应该保持正确的认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保证馆内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2、馆内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定期巡视楼内各个地方,有无异常事情发生,下班之前要求所有读者安全离开,在读者全部走完后,工作人员再关好门窗,关照明设备、空调等,方可离开。晚班工作人员离岗时尽可能结伴而行。

3、如馆内发生有工作人员或者读者身体不适,应及时查看情况,需做急救的立即请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医疗救助。

4、如馆内发生自伤或伤人、抢劫、斗殴等恶劣刑事事件,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保卫部门或拨打校园报警电话55110,情节严重、紧急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需要急救的拨打120。

5、馆办负责协调总务等有关部门做好饮水机、电梯的检修、维护、保障工作。任何员工发现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均应视情况采取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告馆办作进一步处置。如遇电梯故障被困,请拨打求救电话55110 。

五、防漏、防鼠害、防虫、防霉管理

1、各楼层工作人员要每天查看门窗是否完好,天面、墙面是否有渗漏。下班之前确保门窗关严,以防雨水渗漏。确保卫生间、自动饮水机的龙头关好。

2、各楼层工作人员每天要做好图书保洁修缮工作。定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在馆内喷洒杀虫剂,减少虫害;采取措施在各个楼层放置灭鼠设施,防止老鼠对办公设施及图书的损害,在进行杀虫、灭鼠害药物投放前,要告知工作人员和读者,确保人身安全。

3、保持馆内空气的流通,把室内的温度调节至保护图书及设备的有效范围内。

4、工作人员及读者勿将食物留在馆内办公室或工作台。保洁人员要定时收拾垃圾箱和垃圾筐,确保清洁卫生。

篇10: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是关系到我系教职工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的重大举措。系各级领导必须将技术安全工作列入本职工作范围,实行岗位责任制。为确保我系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系各级领导,必须把抓好技术安全工作放在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实验室应设技术安全人员协助系领导做好本系的技术安全工作,并经常检查技术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2、系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新生入学后应及时进行教学实验、实习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的习惯。

3、对从事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内容的实验室,应按国家、学院及我系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内容的人员应在系组织下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4、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5、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6、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污染环境。

7、凡对外进行各种测量、测试并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都要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定,进行计量认证。计量认证工作经我院主管部门组织对实验室验收合格后,由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

8、各实验室因工作需要改变电力设施者,必须按照我系制定的《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执行。

9、对一切因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按情节分别追究实验室及系主管领导的责任。

篇11: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要求,规定了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的控制要求,规定了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印刷、复审及处理的要求,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技术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的技术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2技术标准体系表

技术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规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及文字说明。

3.3技术标准体系表明细目录

将现行技术标准按体系表确定的层次和门类划分而编制的目录。

3.4企业技术标准

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写、审定,由企业自行批准发布的适用于本公司业务范围的技术标准。

4.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4.1技术中心应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建立并及时维护技术标准体系,主要通过组织编制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来实现技术标准体系的动态管理。

4.2技术中心应对公司收集到的有关信息确定其有效性,并及时通过明细目录更改通知对技术标准体系进行维护。

4.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并向技术中心提供与本业务系统(公司)相关内容的动态信息。

4.4项目部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与工程实际相关的信息并提供给技术中心。

5. 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控制

5.1技术标准的使用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凡使用技术标准文本的单位(部门)以书面形式确定该工程项目使用的技术标准清单。技术标准清单主要依据合同的要求进行确定,公司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可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5.2技术中心对公司各部门(单位)使用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和掌握。

5.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应对本业务系统(公司)技术标准文本管理及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5.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确定该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并负责自用技术标准文本的管理。

5.5在用文本的控制

5.5.1在用文本不包括图书室、资料库的库存文本。

5.5.2在用文本均为受控文本,其受控标识为标准编号。常用标准文本的有效性按明细目录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项目部技术标准在用文本的有效性以其技术标准清单中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

5.6废止标准文本的控制

废止标准的文本为无效版本,一般应回收销毁处置,同时配置相应的有效文本。如因工作需要保留使用,应加盖红色“===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5.7合订本的控制

5.7.1使用技术标准合订本时,应在技术标准文本管理目录中注明使用的技术标准所在位置(页码或总目录)。

5.7.2合订本中部分标准废止时,应在其总目录页和相应标准的首页加盖作废标识。

5.8技术标准复印文本的控制

在各项质量活动中,技术标准复印文本不应作为直接应用的依据。如不能及时配发有效版本而只能采用复印文本时,应由使用单位加盖公章或复印文本专用章予以确认。获得正式文本后应及时更换。

5.9技术标准在用文本无论使用者个人保存还是单位集中保存,使用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其有效性的控制。

6. 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印刷

6.1技术中心统一管理企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印刷等工作。

6.2企业技术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a)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b)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c)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d)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6.3制定企业技术标准的原则:

a)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b)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c)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d)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e)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f)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g)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6.4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6.5审查企业技术标准时,根据需要,可邀请企业外有关人员参加。

6.6各级企业技术标准管理部门根据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按照实际需要,以年度工作计划形式提出技术标准编制计划。

6. 7企业技术标准的编写工作由技术中心组织进行,由具体使用单位或由若干单位联合成立编写小组负责起草。企业技术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企业技术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见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篇12: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和责任,使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化,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安全操作规程;

4、针对重大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技术交底分级(分为项目部、工班长、作业人员)

1、项目部内部规定的重点工程和较大工程在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项目部安质部有关人员向现场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安质部会同现场专职安全人员向作业队长(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作业队长(班组长)在操作人员实施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1、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作业部位和内容;

2、工程项目或者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

施和危及生命安全应及时采取的躲避措施;

4、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等。

四、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单项作业工序和工艺安全交底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由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方案)编制人主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单项作业工序和工艺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员(施工员)或班组长主持。

3、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与工程交底、工作计划、施工安排同时进行,实行逐级交底。

4、交底内容明确,针对性强。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潜在的危险因素应当单独进行工种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履行签字手续。

6、每天作业前,各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以及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中。

7、交底各方保存一套书面交底记录,即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面备案。

五、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员对每项工程技术交底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并在每项交底记录上签字认可。

2、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每月对安质部三级安全交底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季度对安质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篇13: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几项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1、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进场进行安全总交底,其中: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技术交底应有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共同参加,双方签字认可。交底中必须有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补充交底内容。

2、主管工长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种交底,交底内容应根据不同工种操作特点,要有针对性,双方要签字认可,要有交底活动记录,现场安全员参加并对交底内容进行认可。

3、主管工长要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员要参加交底,并对交底内容进行认可。交底内容要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交底指南》并结合分部、分项工程特点来制定,双方要进行签字。

4、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施工中的应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由双方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交底要由双方签字。

5、项目经理要进行季节性交底,包括冬、雨季施工安全

技术要求,现场住宿、食堂的安全规定等。

6、班组长(包括特工种),每天要召开安全早会,对当天的生产活动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提示、要求。

篇14:技术研发部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部管理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更好的在公司范围内提供生产技术支持,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保障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性,特制定此方案,对部门内各岗位员工实施月度绩效考核制度,以推动本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

二、考核原则

1.坚持量化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来衡量其工作绩效,不可凭主观感觉或印象等方式评定,以免造成不公平;

2.对无法实施量化绩效考核之岗位,以 360 度绩效考核为原型,注重其绩效的全面考评,从其所在部门、内协部门、上下级以及关联同事间收集考评意见,以最大程度还原绩效考核真实性、准确性;

3.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4.坚持交流和沟通,及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开诚布公地进行绩效面谈沟通,肯定成绩,指出需要努力改进的薄弱环节,提出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三、考核范围 研发部全体员工。

四、考核种类

研发部员工绩效考核可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及年度考核;

五、考核内容

(1)新产品研制:

考核内容为月度内员工本人所承担的新产品研制开发任务的完成情况;

(2)现有产品改进完善:

考核内容为月度内员工本人所承担的现有产品改进完善任务的'完成情况;

(3)工艺改进:

考核内容为月度内员工本人所承担的工艺改进任务的完成情况。

(4)内部管理:

考核内容为月度内员工本人所承担的研发部内部管理改进计划的完成情况或产品技术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项目内的管理、控制、协调等任务的完成情况。

(5)临时工作:

考核内容为月度内员工本人所承担的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六、考核细则:

1、月度考核

(1) 年初公司经和研发部充分沟通后,制定研发部年度计划,包括新品研制计划,现有产品改进完善计划、工艺改进计划及研发部内部管理改进计划;

(2) 研发部根据年度相关计划分解到每个月,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制订当月部门工作计划;

(3) 研发部根据月度部门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人(其中产品研制及改进完善任务应组成产品技术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制订每位员工月 (附后)度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相应的权重,填写《研发部员工考绩表》 ,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提交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本人保存;

(4) 月度工作计划应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的考核人,其中在产品技术项目组内承担的相关任务,考核人为该项目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相关任务考核人为部门负责人,其它工作任务考核人为部门负责人;

(5) 月底研发部员工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的《考绩表》说明本月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提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评。

(6) 研发部员工月度考核得分由本人所承担的新品研制计划、现有产品改进完善计划、工艺改进计划、内部管理该计划及临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五部分考核结果组成,各项工作考 )核得分加权平均即为员工月度考核得分(考核评分标准详见《考绩表》。

(7) 考核结束后,研发部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将部门全体人员的《考绩表》提交人事部;

(8) 人事部将研发部全体人员《考绩表》提交总经理审核后存档备案。

2、季度考核

(1)新产品研制:

(2)现有产品改进完善:

(3)工艺改进:

(4)内部管理:

(5)临时工作:

季度考核细则:

研发部员工季度考核得分为本人季度内各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3、年度考核

(1)新产品研制:

(2)现有产品改进完善:

(3)工艺改进:

(4)内部管理:

(5)临时工作:

年度考核细则:

研发部员工年度考核得分为本人四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七、奖罚

1、月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和季度考核的依据;

2、季度考核结果和季度奖金挂钩,部门负责人可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提请奖励,报总经理审批;

3、年度考核结果和年度奖金挂钩,部门负责人可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提请奖励,报总经理审批;

4、研发部设计人员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部门设计人员前两名者,除发放奖金外,公司予以嘉奖或加薪奖励,由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审批。

5、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低于 70 分(不含 70 分)或全年累计四个月考核结果低于 70 分的个人,对其本人除不发放奖金外,公司予以减薪、调岗或辞退处理。

6、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按要求填写考绩表者,当月考核成绩为 0。

八、绩效面谈与复评

1.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由部门向被考核对象告知,并通过组织绩效面谈,以达成与员工的共识,由其最后确认考核结果;

2.复评时,在通常情形下对考核分数疑意不大的考核分予以认可,但需对特高分、特低分做出特别复评,必要时要做出适当调查了解或询问,在事实确凿后给予判定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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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技术文件分为“受控”个“非受控”文件两大类。“受控”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

2.文件的更改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并标识,文件更改幅度较大时,予以换版。换版文件下发后,必须将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领用者,因文件丢失或者损坏需要领用新文件时,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4.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来借阅者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常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作废文件销毁时,由该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需要留用的加盖“作废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6.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统一编号控制。质量记录表需要更改时,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批。

7.质量记录填写:要求个部门质量记录填写人员在填写时要及时、完整、自己清楚、数据准确、使用中性笔或者圆珠笔笔填写。质量记录原则上不准更改,如有失误或者计算错误时,在改动处划改并签名。

8.质量记录的'借阅:外来人员借阅质量记录经常务副总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公司人员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9.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质量记录由本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盗、防火、防蛀、保存期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要求实施。

10.各类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手机、整理分类并装订,行政部负责归档并规定期限保存。

11.质量记录销毁: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签字,包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需要保留的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12.行政部对质量记录的填写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篇16:管道技术管理制度

1、按规定组织专项安全交底,编制作业预案;

2、管道及分配器的修理和技术升级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分配器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篇17:管道技术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三、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四、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五、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篇18:建筑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及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施工(搭设、拆除)、使用、验收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规定。悬挑式脚手架(以下简称悬挑架)是指架体结构卸荷在附着于建筑结构的刚性悬挑梁(架)上的脚手架,用于建筑施工中的主体或装修工程的作业及其安全防护需要,每段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4m。

第三条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对搭设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悬挑架的设计、施工、检查与验收和监督管理等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其它相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悬挑结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架体部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

第五条悬挑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和设计计算书,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施工前报送'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专项方案备案监督。

第六条悬挑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架体与建筑物连接及支承等构造详图、荷载取值、使用要求,架体搭设、维护及拆卸等安全技术措施。悬挑架依附的建筑结构应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不得依附在砖混结构或石结构上。并应对所依附的结构构件进行搭设后的承载能力及变形验算,满足要求后方可实施悬挑构件及架体的搭设。

悬挑式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处理(如阳台、转角、采光井、架体开口处等部位),必须在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详细搭设要求,绘制节点详图指导施工,并做到架体立杆底部有可靠支承点且确保不发生位移。

第七条悬挑架的支承结构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其节点应螺栓联结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式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经工程设计单位认可,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防范生产安全提出指导意见。

悬挑梁制作采用的型钢,其型号、规格、固端和悬挑端尺寸的选用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结构上的形式,固端长度应不小于1。5倍的外挑长度,与建筑物连接必须可靠(如由不少于两道的预埋u型螺栓与压板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连接强度应经计算确定。采用钢筋焊接连接时,应采用hpb235(φ)级钢筋。钢丝绳等柔性材料仅可以作为一种安全储备措施,不得作为悬挑结构的受力杆件,更不得参与方案中的计算。

第八条悬挑架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牢靠连接,连墙件应设置在与悬挑梁相对应的建筑物结构上。脚手架每两步三跨或脚手架架体立面投影面积每27㎡以内应设置一道刚性连墙件。严禁采用钢筋等柔性连墙件。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连墙件应从底部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主体结构阳角或阴角部位,两个方向均应设置连墙件。

第九条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沿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连续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剪刀撑水平夹角为45°~60°,将构架与悬挑梁(架)连成一体。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端部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应每隔6个立杆间距设置一道,同时该位置应设置连墙件;转角位置可设置横向斜撑作为加固。横向斜撑应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第十条构架底部与悬挑结构应连接牢靠,不得滑动或窜动。构架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应贴近悬挑梁(架),纵向扫地杆距悬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首步架纵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于1.5m。

第十一条架体结构在下列部位应有加固措施:

1、架体立面转角及一字形外架两端处;

2、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

3、其它特殊部位。

第十二条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或地面,不得传递给脚手架架体。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卸料平台的搭设方案与设计计算应按本办法中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材料及制作

悬挑架构配件采用的原、辅材料材质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构配件不得使用:

1、钢管、扣件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的;

2、扣件无生产许可证的;

3、悬挑支撑件有裂缝、变形的;

4、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的;

5、钢管、扣件未进行防锈处理的

第十四条搭卸前准备工作

1、搭设、拆卸作业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准确放线定位。

3、拆卸前应对拟拆卸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架体结构安全,并对影响到正在使用的脚手架进行必要的加固。

第十五条搭设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悬挑支承结构安装完后,应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构架搭设。

2、悬挑架高度应与施工进度同步,悬挑架构架的搭设应按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的要求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3、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总包单位对其搭设过程负有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义务。

5、同一单体工程的外脚手架不得采用不同规格的钢管搭设。

第十六条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方案编制人员、审批人员必须参加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悬挑式脚手架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应立即落实整改。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记录,并由验收人员签名留档保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进行检查验收:

(1)单层悬挑架搭设完毕;

(2)多层悬挑架每次搭设完毕;

(3)强台风等恶劣天气后,投入使用前;

(4)停用一个月以上,重新启用前。

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悬挑架防护

1、沿架体外围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顺环扣逐个与架体绑扎牢固。安装时,密目式安全立网上的每个环扣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绳,允许使用强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标准规定的其他绳索(如钢丝绳或金属线)代替。

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牢靠、严实,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式安全网双层兜底。

3、在每一个作业层架体外立杆内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道栏杆高度为1。2m,下道栏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为0。18m。塔吊处或开口及内立杆与外墙间距大于20cm的位置应密封严实。

4、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悬挑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在架体上推车;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

3、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4、物料平台与架体相连接;

5、任意拆除架体结构件或连墙件;

6、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十九条拆卸

1、拟拆卸悬挑架在保持原有的完好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悬挑架拆卸作业。

2、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3、拆卸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卸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作业条件与防止物料坠落措施,严禁抛掷物料。

第二十条夜间或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等天气,不得进行搭设与拆卸作业。

第二十一条悬挑架搭设、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第二十二条悬挑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或集中堆载;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应及时清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企业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按相关要求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聘请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施工前报送'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专项方案备案监督。

2搭设过程中应分阶段组织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对方案的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2安装中分阶段进行对旁站监督;

3对施工企业的验收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监督单位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对方案备案进行监督;

2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3对安装及拆卸工程进行抽查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10日起执行。

勘误:第四条中应符合的《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改为《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xx)

篇19:建筑技术管理制度

1、必须针对具体工程情况,从技术上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以消除危险、保证安全生产。

1)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2)脚手加架搭拆,放施工临时用电布置与架设、模板支撑,基坑支护、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和拆装等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在作业前对所有相关人员时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控制。

3)塔式起重机基础制作前,必须对安装位置的地质情况进行查验,对原厂家阻随机出厂的基础图纸进行修改验算,并编制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经公司科技发展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2、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2m以上作业应设安全网或其他防护设施。

3、各种施工机械应完全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

4、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电气设备必须保护接零。

5、搭设脚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拆改,拆除时必须设警戒或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掷。

6、物料提升机架体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和附墙架;缆风绳要牢固,并有专人用地锚,不得栓在要树木,电杆或建筑物上。

7、在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防护和明显示警标志。

8、乙炔和氧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

9、坑槽施工、要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10、高空作业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邻近街巷、民房施工时,要搭设可靠的防护棚或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篇20: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

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

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防止瓦斯事故。

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室为每班一次,工作的采掘面及各回风巷为每班二次)。

七、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检查、汇报、填写瓦斯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八、瓦检员负责检查所辖区的有害气体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本矿通风调度汇报,及时处理。

九、瓦检员必须熟知《安全规程》,所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瓦检员有权把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十、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十一、瓦斯检查员下列情况为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1、井下某区域瓦检员未上岗或中间脱岗者。

2、瓦检员实际没到检查地点,而手册、牌板上出现假数据者。

3、规定检查次数不足的。

4、工作面未真实签字的。

5、瓦检员未证上岗的。

十二、采用放炮式处理堵眼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小眼中的瓦斯低于1%时,方可准予使用被简炸药,放炮处理,要制定使用性被简炸药的措施。

十三、采、掘工作面同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必须由本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排放瓦斯和送电恢复生产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十四、停风区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经本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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