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秋季幼儿园入学通知(共含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cheng_k”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秋季幼儿园入学通知
尊敬的家长(各位同学):
春季学期于8月15号结束, 秋季学期学位注册现在开始,请家长尽快注册,具体安排如下:
秋季学期开学日期:9月1号正式上课,按国家规定9月3号到5号放假,6号如常上课。
启蒙班
3岁到四岁 6—12人/班
诵读经书如下:
《三字经》 、《千字文》、《百孝篇》、吟唱《大学》等
明德班
四岁半到五岁半 6—12人/班
诵读经书如下:
《朱子治家格言》、《大学》、《中庸》、《老子》等
庄子班
六岁 6—12人/班
诵读经书如下:
《论语》、《孟子》、《诗经》、等
养正班(刚从其他幼儿园毕业而不够年龄上小学的学生)
六岁到七岁 6—12人/班
诵读经书如下:
《百孝篇》、《朱子治家格言》、《大学》、《中庸》、《论语》等
一、交费注册时间:即日起至208月15日止,
交费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此通知后面的`“家长公约”。
二、咨询途径:
三、学堂地址:
四、缴费方式
幼儿缴费转账账号:
在银行缴款时,请在留言一栏注明小孩的姓名,以便查核。
五、郑重说明
8月15日开学注册报名时,请一次性交清一学期的所有费用,中途请假、退学不予退费,请慎重考虑入学。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1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阜教基[2016]9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各中心校按照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学区,使学区生源数与学校办学规模基本适应。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对原来的学区进行适应性调整。严格新生入学计划管理,规范学籍管理。采取控制热点学校入学规模、公开报名摇号等多种方式,切实减少跨学区入学比例。
(二)依法规范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考试、测试和面试;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依据进行招生;严禁小学向初中推荐择校生源;严禁初中向小学摸底,索取优质生源;严禁学校签约录取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三)“三个一致”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居住地与户口薄、房产证一致(户口迁移及取得房产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
二、新生入学办法
(一)幼儿园入园工作。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免试入园。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8月31日前出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完整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名。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内适龄幼儿。幼儿园要按照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规定,控制好班额,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要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报物价部门备案同意,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县年满6周岁(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入学前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或面试。
(三)公办初中新生入学
持小学完成证书,与父母居住一致的房产证、与父母身份证一致的户口本、学校盖章打印的电子学籍表,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入学时,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四)民办学校新生入学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报经所在中心校同意,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经所属中心校审核,并及时在学校和所属中心校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含以下内容:学校的简要情况(含学校的性质);办学地址;批准办学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本薄、资料费、食宿费等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等。其招生简章和广告用语必须规范,有关内容必须与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一致,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学生的宣传和虚假承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重点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等对待的要求,各学校招生办法须按规定在招生前报当地教育县教育局批准。
(五)因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城区(乡镇街道),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本城区(乡镇街道)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2、房屋拆迁户。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作为其入学学区;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水电与有线电视缴纳发票等原始证明材料;
3、租住公房。租住公私房屋的,需出具房管部门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租房发票、水电与有线电视缴纳发票或租房协议书及居住地社区的证明,经县级教育局审核确认后,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入学。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酌情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入学。
4、挂靠户。挂靠户是指只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确无产权住房的,可将其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5、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
6、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实际长期居住(登记表本人确认)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
7、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8、全家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水电与物业管理费发票、有线电视缴费发票、社区证明等有效一致凭据,参照县级教育局规定的办理户籍与房产证的入学时限,在入住的新购房屋地学区入学;
9、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按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
10、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证明,连同户籍、水电使用发票、有线电视缴纳发票等相关一致有效证明材料报学区所在学校,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
11、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学,户口未迁入的,凭特聘文件、工作证、特聘单位申请报告与批复、暂住证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12、在我县办企业的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持有暂住证、本人的营业执照,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政策,在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1、学生家长的书面申请;2、户籍证明; 3、经劳动与社保部门鉴证的务工有效合同、社保卡和务工单位工资表;4、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以及一致的水电或物业管理费发票;5、个私经营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纳税凭证;6、入七年级就读的还需要提供小学当年颁发的完成证书。上述材料经县级教育局审核后,按居住地学区入学。若学区内学位已满,可统筹、协调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鉴于颍城目前教育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对于外地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采取到公办学校指定就读的办法,原则上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安排好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学区内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无法接受随班就读的,帮助联系到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读。
2.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可参照同城区居民子女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3.现役军人子女新生入学,按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16〕22号)和《阜阳市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基函〔2016〕35号)精神办理。
4.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学区入学。
5.对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入学。
三、规范管理
(一)公布入学政策。各中心校、县直学校要认真制定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办法,在其网站予以公布。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本区域内的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入学材料、入学时间等相关信息,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入学政策,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招生行为。县教育局统筹做好本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入学工作,严禁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入学,严格按照标准控制班额。任何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若公办学校有空余新生学额的,要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每位有跨学区就学意向的新生可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参与电脑摇号。电脑摇号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校负责制定,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颍上城区学校在统一时间内实施。
(三)规范招生秩序。从六月上旬开始,各中心校调整、划分好各中小学的学区,确定好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学校按规定条件对学区内适龄儿童摸底核查和报名登记,六月中下旬公示应入学人员名单,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七月上旬进行第二次公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七月中旬进行第三次公示,无问题的,由中心批准各学校入学人员名单,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7月下旬或8月上旬,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统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跨学区入学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学。
(四)规范学籍管理。按照小学每班46人、初中每班50人的规定,严格实行“一生一籍”。不准重复注册新生学籍;以前年度已经入学的不准再作为新生入学,入学后一旦发现立即退回原就读学校;非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和原住址变化的一般不予转学;班额已满的可不接收转学;不准先入班后办理转学手续;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中心校要结合各自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实际,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维护入学政策的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
(二)重视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国家、省、市制定的新生入学政策,特别是让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知晓按学区入学的意义。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阜阳市纪委《关于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阜纪发〔2016〕8号)精神和要求,对教职工宣传到位,向社会各界、向领导机关宣传到位,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为新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地各校要做好新生入学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咨询。要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学生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新生入学服务质量,提高学生家长、社会对新生入学工作的满意度。
(四)严明入学纪律,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在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学校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切实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和监督责任。要严格遵守既定的新生入学政策,纪检、教育局将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新生入学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查处新生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各中心校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各自的入学方案或实施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及学区划分方案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六)各地要向社会公布当地的新生入学咨询、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的咨询与监督。县教育局监督电话:4412616,4412173,咨询电话4432605。
(七)本文件若与上级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更多热门相关文章推荐:
1.2016秋季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通知
2.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
3.2016年幼儿园开学招生通知怎么写
4.2016秋季开学时间通知
5.2016年江苏省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通知
6.2016秋季高中新生招生通知
7.2016年幼儿园秋季招生通知
8.关于幼儿园秋季开学通知
9.暨南大学2016年新生入学通知
各位新生家长:
为了我园9月份开学工作能顺利有序进行,现给下学期预定名额,接到通知的家长请按照以下须知准备好所需物品,遵照相应时间到园报名。
新生报名须知
一、新生招收对象:
适龄幼儿
二、登记地点
xx县xx乡xx幼儿园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
四、报名前准备工作:
1.所有新生(小、中、大)家长务必带幼儿到xx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来园报名时必须携带健康体检报告进行报名。
2.新生家长需要提前去幼儿接种卫生院开具完整接种证明,(注:完种证明就是幼儿已经接种了0-3岁国家要求的 防疫针。外地户口同样需要)。
3.儿童预防接种本。(外地户口同样需要)
4.准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5.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户口薄原件和户主、父母及幼儿户口薄当页复印件各两份。
五、新生报名时间
新生: 7月9日―7月10日(上午9:00--下午16:00)
六、登记流程
1、带齐所有所需材料,到办公室陈老师处审核 。
(1).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2).签订《安全责任书》,乘车幼儿需要签订《乘 校车幼儿安全责任书》。
(3).领取入园须知。
(4).填写新生报名表,并确定校讯通。
(5).通知缴费时间。
2、保健室杨老师登记。
登记内容:
(1).新生健康体检报告。
(2).是否有完种证明,如果没有则需要在报名表上 备注。
3、李老师负责有序的整理每个幼儿的资料进行编号,以 便顺利的进行分班。
xx县xx乡xx幼儿园
7月7日
关于秋季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位新生家长:
为了我园9月份开学工作能顺利有序进行,现给下学期预定名额,接到通知的家长请按照以下须知准备好所需物品,遵照相应时间到园报名。
新生报名须知
一、新生招收对象:
适龄幼儿
二、登记地点
xx县xx乡xx幼儿园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
四、报名前准备工作:
1.所有新生(小、中、大)家长务必带幼儿到xx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来园报名时必须携带健康体检报告进行报名。
2.新生家长需要提前去幼儿接种卫生院开具完整接种证明,(注:完种证明就是幼儿已经接种了0-3岁国家要求的 防疫针。外地户口同样需要)。
3.儿童预防接种本。(外地户口同样需要)
4.准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5.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户口薄原件和户主、父母及幼儿户口薄当页复印件各两份。
五、新生报名时间
新生: 7月9日—7月10日(上午9:00--下午16:00)
六、登记流程
1、带齐所有所需材料,到办公室陈老师处审核 。
(1).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2).签订《安全责任书》,乘车幼儿需要签订《乘 校车幼儿安全责任书》。
(3).领取入园须知。
(4).填写新生报名表,并确定校讯通。
(5).通知缴费时间。
2、保健室杨老师登记。
登记内容:
(1).新生健康体检报告。
(2).是否有完种证明,如果没有则需要在报名表上 备注。
3、李老师负责有序的.整理每个幼儿的资料进行编号,以 便顺利的进行分班。
xx县xx乡xx幼儿园
20xx年7月7日
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幼儿园即将开始秋季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幼儿园是一所面向校内服务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面对校内职工子女(孙子女)招生,招生对象条件要求:
1.招生范围:在岗在编职工子女、在编三代职工孙子女、学校招聘的聘用制职工子女。
2.新生年龄要求:按照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哈南教发[]9号《南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大班招收在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中班招收在20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小班招收在20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3.健康要求: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
二、招生名额
《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按照班额规定招生,禁止超班额招生情况出现。规定各年龄班班额上限为: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我园20秋季招生人数为小班75人、中班16人、大班13人,其中大班和中班为插班生。
三、收费标准
按照哈尔滨市物价局颁布的《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细则(暂行)》规定,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细则规定我校幼儿园(市级示范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含学校补贴),伙食费每生每日12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在岗在编职工子女报名时间为年6月5日—7日,三代职工孙子女和聘用制职工子女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8—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报名时不用带孩子)。
2.报名地点:黑龙江大学幼儿园。从幼儿园西门进入,西门朝向2高层方向。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⑴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好的《新生入园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一)和《幼儿入园健康情况表》(附件二)。
⑵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
⑷计划免疫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到幼儿接种疫苗所在地开取)。
⑸在岗在编人员需携带学校人事处开据的在编职工证明。
⑹三代职工需携带学校人事处开据的在编职工退休证明、可证明与子女关系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⑺聘用制职工需携带学校物业公司开据的学校聘用人员证明。
如果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幼儿数超过招生数,将按照年龄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幼儿在饮食、身体等方面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特殊照顾,须在报名时说明。报名咨询电话:。
附件一:《新生入园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幼儿入园健康情况表》
黑龙江大学幼儿园
2017年6月2日
根据我园实际情况,经县教育局研究批准,含城幼儿园2017年秋季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年龄:年9月1日——208月31日。
二、招生范围:含山县环峰镇原始城区户口,在含城报生入户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人数:小班新生100名(双胞胎算1个名额)
四、招生办法: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先预登记,后以公开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招生录取名单。
五、登记时间:2017年 6月24日—25日 (上午8点至下午4点,中午不休息),家长持相关证件登记。
六、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
七、参与摇号抽签幼儿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7月1日—2日
八、抽签摇号时间:2017年7月 3日 (摇号抽签现场全程摄像)
招生要求
(一)幼儿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来含城幼儿园进行预报登记。
1.携带4本原件:户口簿、房产证(与户口本对应)、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要求户口簿、出生证、接种证幼儿出生日期必须一致。(以上原件交幼儿园审核后归还家长,证件退还时间另行通知)
2.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材料各1份,其中户口本复印件要求:A4纸,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本人页。
3. 幼儿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幼儿姓名。
(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如证明材料不全、资格审核不符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摇号(抽签)和录取资格。由摇号获得入园资格的幼儿名额不得转让,录取名单不得更改替换。
备注: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属于国家法律文书,如伪造,将交司法机关处理。
含城幼儿园
2017年6月12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汉大学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校内各类人员子女。校内各类人员包括:
(一)学校单职工、双职工(含附属医院教编、卫编专业技术岗位职工)的第一代子女;
(二)引进人才、师资博士后的第一代子女;
(三)出生半年内首户籍登记在武汉大学辖区(含教师小区)教职工户籍上的第二代子女;
(四)聘期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子女;
(五)全日制在读研博子女。
二、说明:
(一)聘期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子女入园,将根据本年度招生学位数综合考虑:
1.只招收月31日以后终止合同的人员(不含附属医院卫编合同人员);
2.聘期内合同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1—2个聘期的重要技术岗位人员,以用人单位公函排序为准;
②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担任相当于副主任以上职务人员;
(二)前四类人员子女报名之后, 如有空余学位数,招收少量全日制在读研博子女。
三、报名资料:
(一)根据武昌区卫计委要求,请幼儿家长每周二、四上午带上保健手册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校医院工学部公共卫生科)办理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报告。
(二)幼儿资料:
户口薄、出生证明、幼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记录本)、近期一寸红底彩色登记照两张。
(三)家长资料:
1.单、双职工(含附属医院教编、卫编专业技术岗位职工)第一代子女:职工工作证、校园卡、近1个月工资条复印件或网上打印工资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
2、①人才引进子女:人才引进计划合同书原件、人事部证明、工作证、校园卡、近1个月工资条复印件或网上打印工资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师资博士后子女:人事部签发的博士后进站通知书、与二级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合同、校园卡;
3.教职工第二代子女:工作证、校园卡、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条或网上打印工资明细、户口薄;离退休职工的第二代子女:离退休证、加盖离退休处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资条或网上打印的`工资明细、户口薄。
4.非事业编制人员子女:
(1)武汉大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学校指定派遣公司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部人才交流中心用工工作证明,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校园卡、近1个月工资单原件(武汉大学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人员工资表或武汉大学务派遣人员工资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市社保局网上下载工资流水明细;
5.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子女:就读院、系、科研单位及研究生院或博士点开具的在读证明及学籍证明、专业及毕业时间,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报名时间:
1.单、双职工(含附属医院教编、卫编专业技术岗位职工)、引进人才、师资博士后第一代子女:年6月20--21日上午8:30—11:30:
2.教职工第二代子女:2017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
3.非事业编制、全日制在读研博子女: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
要求:报名同时需带幼儿前来目测之后再进行验证登记。
武汉大学幼儿园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
亲爱的小朋友们:
你们好!
开学啦! 开学啦!我们终于要见面了。
新学期开学了,欢迎小朋友回到幼儿园这个快乐的大家庭中,继续和老师、小朋友们一起学习、生活。
新的一年到来,你们又长大了一岁,相信你们在经过上学期的努力学习,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相信你们一定很自豪吧!老师更为你们感到自豪!
希望你们在新的学期里学到更多的本领,身体更加健壮,健康.快乐的度过幼儿园的美好时光!
1.幼儿园秋季开学通知
2.秋季幼儿园开学通知
3.2016秋季开学工作通知
4.2016小学秋季开学通知
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的要求,今年市区幼儿将继续按照户口划片报名入园。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园将优先招收本校职工子女和校友子女入园(不受户口划片影响),所余名额将在六月份按照教育部门的安排对外公开招生,现将2016年幼儿园优先批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我校事业编制职工子女、人事处认定人才派遣职工子女、后勤集团企业编制职工子女、事业编制职工第三代子女、校内各部门合作单位职工子女,出生于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的健康幼儿。
二、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下午:2:00——4:00
三、报名办法:幼儿家长(限1名,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海大教工卡、户口簿(全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预收费(2000元左右),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四、友情提示:
1、招生范围内的适龄职工子女,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放弃名额。
2、报名期间需出差的教职工可在3月29日前与幼儿园预约其他报名时间。
3、报名时不需要体检结果,待正式入园时,再根据幼儿园的要求进行体检。
4、秋季大班有部分名额,可插班,有需要的可当天到园报名。
幼儿园地点:香港东路23号海洋大学浮山校区内
咨询电话:85901648
联系人:刘老师
★ 入学通知
★ 幼儿园入学信
★ 幼儿园入学感言
★ 幼儿园入学申请书
★ 秋季开学通知文案
★ 秋季开学安排通知
★ 大学秋季开学通知
★ 秋季开学通知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