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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克家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我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小女孩,为此,我结交了很多的益友。
记得3、4岁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书,例如《幼儿画报》、《巧虎识字王国》等。巧虎,是我和书中人物交上的第一个好朋友。
上了小学,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了更多的字,看起了更多的书。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结交无数的益友,体会不同的人生。从低年级的《米小圈上学记》《小马宝莉》《小海蒂》,到中年级时,爱上了《王蓓佳全传》《中国童话》……随着我读的书逐渐的增多,我的知识面也逐渐的扩大。一般的书已无法满足我的未知欲,我开始读《史记》《中华上下五千年》《读者》等等……我的书架时常更新,一批批旧书被替换,一本本新书被翻阅,我的世界被更多的书丰富起来。
我能读完这么多书,与我读书时专注的状态是分不开的。一次妈妈买来了我最喜欢的《西游记》,放学回家,我一开门就看见这本书躺地桌子上,马上踢掉鞋子,扔了书包,捧起书坐在椅子上,专心致志地看起来。我的眼睛盯在了书上,全然忘记了郁闷,忘记了作业,甚至连妈妈的呼唤声都听不见。我完全沉浸在故事中,一步步跟随着唐僧取经的步伐,体会着唐僧师徒四人历经的磨难艰辛,时而被猪八戒的傻气逗乐,也傻傻地笑出了声。
如今,年级越升越高,功课越来越多,我对书的喜欢却是只增不减。书里的文字,如音乐一般,余音绕梁;像花儿一样,尽情绽放;似森林那般,生机勃勃。在我郁闷时,传递着轻松;在我悲伤时,指引我快乐;在我骄傲时,警醒我谨慎……形形色色的故事,带给我力量。
啊!书,是你给了我成长的力量,是你给了我丰富的人生,我怎么能够不喜欢你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看书。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女生日记》《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女生日记》,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冉冬阳, 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女生日记》。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喜爱的书有很多种:故事书,漫画书,作文书……,但是我最喜爱的是故事书。
我最爱读《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了,不如说《国王山比亚和他的一千零一夜》,《驼背的故事》,《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我最喜欢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
有一天,爱丽爸爸赶着三匹毛驴上山砍柴,他把看下的柴捆起来,正准备回家,可是突然冒来一股烟尘朝他这边过来,而且靠的越来越近,靠近以后他才看清楚是一个马队,急着向这边走来,他惧怕极了,又要想办法把毛驴赶到小树丛里,他自己又爬到树上去,这颗树很奇怪,只有上边能看见下边,但下边看不到上边。
他数了数,足足有四十个人,而且一个个年轻力壮,行动敏捷。他一看就是抢了人们的东西,到这里隐藏,他只见那个领头的说了声:“芝麻,开门吧”。那扇大门就自动打开了,都进去以后,又自动把门关上了。
等那群人走了以后,阿里巴巴一照他们那样读了一声,门也打开了,当他进入洞中,非常出乎他的意料,竟然有大量的金银珠宝。
后来他把那些金银珠宝搬回家里,一代传一代,最后他们家成了这座城市中最有钱的人家。
我有一套书,名叫《野生动物小哥白尼》,它是妈妈在邮政局征订的杂志。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杂志。
我最喜欢里面有个故事叫“巨魔芋小说怪传”,讲了古古卡、咔噗、米鲁、米娅四个人去冒险。有一次,他们去火山找宝箱。后来遇见了死水,古古卡说∶“这说明我们已经离开了火山地带。”
他们走啊走,走到了一处森林。古古卡发现了酷梨!咔噗和米鲁首先爬上去,摘了好多好多的酷梨吃。米娅还在找米鲁和咔噗,古古卡说:“米鲁和咔噗的速度比孙悟空还快。”
接下来,他们又顺着一根古藤爬到了一个洞下面。古古卡正在收集火果,以便于让大家照明。米娅正在收集水,为这次旅行做准备。而咔噗却在一边睡觉。米娅、米鲁和古古卡都说:“咔噗,你太懒了!什么也不做,就知道吃和睡。”
另外这本杂志还有一个叫“思维跳跳糖”的好笑游戏,可以学到一些知识,也有题目让你做。还有一些图片,足够你欣赏一辈子。
每本杂志上都有一个昆虫大百科,可以给你讲述昆虫的进化阶段,还有一些好玩的故事。
每次这本杂志一出来,我就马上看,看了非常开心,非常喜欢。
以前的我娇生惯养,总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为这事我常常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回忆起来真是惭愧。
自从我认识了《小学生天地》,他简直成了我最好的朋好,他的内容丰富多彩,栏目五花八门,有关于学习方面的、语数加油站、天天学英语,有关于发现思索方面的……,其中,《第一次洗衣服》这篇文章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示,没想到也有人有我这样的苦恼。我象遇到了知音,一头扎进去。文中的小朋友,他有迈出脚步的勇气,我也开始慢慢偿试着无数的第一次,第一次妙菜,第一次独自上学,第一次帮妈妈捶背……,我越来越勤劳,遇到问题就勇敢的面对。
我现在觉得很轻松,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现在无论什么家务事我都抢着做,这也是小学生天地给我带来的帮助。和我素不相识的同学也夸我是个勤劳的孩子。
如今,我一回家就捧起小学生天地来读。我常常一会和阿范在聊天室畅谈自已带锁的日记,一会又有天天童话中充当主角,一会儿又在笑话中捧腹……
小学生天地,你有多少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呀!你是一本神奇的书,也是一个难解的迷,拥有你,我便拥有了智慧、勤劳,拥有了正气和善良。
感谢你,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感谢你,我朝夕相处的良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书中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险阻,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我看完了这本书,思绪万千,下面我就来讲讲我想了什么。
首先,我要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唐僧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尽管他分辨不出人妖,但他看到孙悟空打死了变化成人形的白骨精后,急火攻心,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赶他回花果山??这全都是他那颗仁慈的心驱使他这么做的呀!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善良。孙悟空心里总是装着师傅,就算自己被赶回了花果山依然时刻牵挂着唐僧,生怕他被妖怪抓去。多么重视的徒弟呀!猪八戒原本是一个贪生怕死、迷恋酒色的家伙,但经过取经这几十年的“改造”,逐渐克服并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至于沙僧,他虽然比较愚钝,但他和孙悟空一样忠诚,愿意誓死保卫唐僧。这四个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这部书的情节紧凑,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了,妈妈叫我去睡觉,当时我正在看《西游记》,便请求她让我看完这一回。她同意以后,
就先睡了。结果,我看完这一回又看了两回。回过神来时,已经十一点一刻了。 啊!《西游记》,你是我生活中一颗璀璨的金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使人们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我喜欢读书,其中《温顺的雷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温顺的雷龙》这本书里讲了:一个蛋孤零零地遗落在草地上,一只肯龙发现了她,把它带回了自己的家。几个月后,小雷龙出生了,肯龙妈妈教它怎么寻找鲜嫩的树叶。几个月后,小肯龙身上长出了刺,可小雷龙身上却迟迟没有长出刺。肯龙妈妈很疑惑,对着小雷龙喃喃自语:“宝贝,你身上怎么没有长出刺呢?没有刺你怎么自卫呢?”小雷龙听了很伤心,以为自己是吃得太少,之后它每次都大口大口地吃叶子,可是却越长越不像肯龙。肯龙爸爸最后道出了真相,原来它不是肯龙,而是一种长脖子恐龙。小雷龙得知真相,便开始了寻找伙伴之旅。它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得知自己是一只雷龙,最后它终于找到了它的伙伴。
从雷龙的故事中我知道了,做任何事都不要放弃,只要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书,它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闪烁着知识的光芒走进了我的世界。书是我们最好的无声老师,虽然它一直默默无闻,但是,它做出的贡献远远超出于它的本身。如同一把带着知识的钥匙,带领我们走进书的天堂。
在你烦恼的时候,读读书,你仿佛到了一个快乐的森林里,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在书的世界里,我感受到了鸟语花香让我心旷神怡,在这里,我仿佛听到了百灵鸟婉转、悦耳、动听的歌喉。从书中我看到了花儿的五颜六色、绚丽多彩。在看书的喜悦当中烦恼就被抛了九霄云外。
高兴时,捧着它,立刻就把我带到了一个梦幻世界。这里有祖国名扬中外万里长城、有美不胜收的桂林山水。它让我们享受着祖国的大好河山,让我们为祖国而骄傲!
书伴随着我成长,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带给了我无限的知识、给我无限的启发。书激励着我不断向前。古人云:“开卷有益。”一本好书会让人一生受益!
书;是黑暗中一盏亮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温暖。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每当翻开书,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涌出一种感觉:“读书的感觉真好!“
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读好书吧!
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经常吮吸着它那知识的甘霖,并将其消化成这世间人生路上的精神驱动力。每有空闲,不是手不释卷,就是温故知新,不断充实自己闲暇时光。
儿时,我就喜欢阅读一些课外书籍,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宛如一地磁铁紧紧的吸着我。我爱不释手,经常“废寝忘食”。对,《西游记》、《海的女儿》……这些名著情有独钟。是它们首先打开了我的心扉,带着故事中的神奇飞入了我的心灵世界,留下了一个百世无法褪去的印迹。
记得有一次,我中午刚放学回家,拿起一本书就开始看,我边翻边想:昨天看到哪里了?第38页……啊,找到了。这时妈妈进来了,她看见了我说:“你怎么书包都没放下就看书呀?”“哦,没关系,只看一会儿。”一页、两页,我象一个饥饿的孩子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乳汁,目不转睛地看着书,眼睛都没眨一下。“吃饭了,菲儿。”妈妈在叫我,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读了好大一会了。
今天我非常高兴,因为我又学到了一些知识。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可是我觉得书籍更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格林童话》这本书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民间故事和传说,故事情节曲折生动,任务个性鲜明,并以歌颂善良勇敢,讽刺虚伪愚昧,鞭挞贪婪自私为主题,成为世代相传的童话经典。
我最喜欢《格林童话》里的《白雪公主》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语言富有童趣,比如描写白雪公主的外貌“水汪汪的眼睛,红艳艳的嘴唇,白嫩嫩的皮肤,黑油油的头发,像雪花一样美丽。”此时,我感觉善良的白雪公主像我走来。
这个故事最打动我的是它曲折的情节,恶毒的皇后一而再,再而三的陷害善良的白雪公主,不过,善良的白雪公主每次都能够化险为夷,恶毒的皇后一位嫉妒而害死了自己。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总会遇到比我们优秀的人,不要吝啬自己的掌声,学习别人的优点,发挥自己的长处。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和七个可爱的小矮人以及帅气的王子,多么温馨的画面啊!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知识的海洋。到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的灵魂更有趣。我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
我喜欢书籍,喜欢它们散发的油墨清香,尤其喜欢它们里面的知识,那份优雅内涵让我无比沉醉。
我喜欢童话书。那些活泼可爱的句子,让我作出天马行空的想象,就好像进入了梦幻世界一般,可爱的小动物们就好像活了一样,还有那穿着漂亮裙子的小公主,它们和我一起玩耍、嬉戏。
我还喜欢散文。一个个宁静的夜晚,我坐在书桌前,手捧一本《毕淑敏精选散文》,好词佳句的大门正向我缓缓打开。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它们也被书中精彩的内容沉迷了。
我也喜欢绘本。那些幼稚淳朴的句子,顽皮的一页页插图,总使我在欢笑中放松舒心,看完一本书,再在床上躺一会儿,我所有的烦恼都忘记了。
我喜欢历史书。战长沙的关公,勇猛的张飞,阴险狡诈的曹操……这些任务我都记得。古代有多少英雄豪杰,他们都逝去了,可他们留下的英雄事迹永远长存。
我还喜欢想象小说。《哈利波特》中离奇曲折的故事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我常常在梦中梦见自己也变魔法,好像进入了仙境一般。
我也喜欢小人书,书中搞笑好玩的对话和插图,常常让我笑得喘不过气来。它们帮助我缓解学习的压力,让我天天乐开怀。
我喜欢所有的.书籍,喜欢一切书中的欢笑与知识,内涵与奇思妙想。
我非常喜欢读书。握着泛黄的书面,像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我喜欢小说。喜欢惊险而又生动的句子,每次读小说时,我能想像出书中想表达的思想。
我喜欢绘本。精美的图案配上简洁的文字,把我们带入一个如梦境般的世界。慢慢的,我们的心被浣净了。
我也喜欢散文。简短而又优美的描绘着生活的大道理。
我还喜欢童话。虽然童话不是真实的,但是在童话中总会有奇异的享受。我想象我也是童话中的主角,像他们一样:飞过高山,去看日出;骑上赤色的骏马,在风中飞扬;划着小船,去看美丽的水山花海。
我喜欢另一种书,它是以书信的方式合成一本书。里面充满了像家人一样的对话,这样的对话,不止安慰了我的心,也安慰了成千上万个容易动摇的心。
我喜欢历史。喜欢记载了上千年之前的历史书,我们可以学到许多知识,比如关羽如何单刀赴宴会;宋江如何一统梁山;师徒四人如何日夜兼程,去千里之外的地方迎取西天之经。我们可以读出,历史是活的。
我喜欢世界上所有的书。
书是人类用来记录一切成就的主要工具,也是人类用来交融感情、取得知识、传承经验的重要媒介,对人类文明的开展,贡献非常大。
我喜欢历史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历史书中我们感受到了各路枭雄的人生价值,例如项羽他的人生价值就是“人活着就要作人中的豪杰,为国家建功立业;死也要为国捐躯,成为鬼中的英雄。”三国演义这本历史书更是讲述了狡诈的曹操,宽厚爱民的刘备、盘踞江东的孙权如何上演一场举世闻名的争霸。心胸狭窄的周瑜是如何对抗神机妙算的孔明,一场大脑与大脑的激烈碰撞会是如何?历史书让我们能够汲取先人的智慧。
我喜欢科技书,有阳光就能工作的太阳能内部是什么样?瓦特发明的最原始的发动机――蒸汽机又是靠什么原理运转?世界上最快的汽车是什么车?植物的光合作用除了能制造氧气还能产生什么?
我喜欢课外辅导书,别以为密密麻麻的字就对你没用,辅导书可以让你摆脱“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喜欢医学类书,偶尔用书中的知识救人也不错。我喜欢建筑类书,用一本书创造一座举世闻名的建筑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
书是一种能丰富我们精神财富的物品。
一个棕色头发、鼻子上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男孩。他手持魔杖,可以轻松带你进入魔法世界,让你永远对他的魔力惊喜不已。他有一把魔法扫帚,当他骑着它的时候,他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他是谁?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七本书里,虚幻的东西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妖怪,有精灵,有恶魔。分别代表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以这个小巫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出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真挚的感情。更有甚者,孩子在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以机智战胜邪恶,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次逃避困难。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描述了哈利波特和他在这个神秘魔法学校的朋友们。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有许多老巫婆和小巫婆,猫头鹰成了她们的信使。书信期刊:可以自己大声朗读,扫帚是交通工具,和天上的鸟一样多。象棋会思考。当主人告诉它怎么走时,他服从命令,命令F自动移动到它的位置。肖像中的人活着,微笑着,眨着眼睛,当他们有空的时候互相拜访。其他的都很神奇。难怪哈利波特能成为世界闻名的巫师。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这七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的勇敢。他们总有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家,总有危险的时刻,但只要你相信自己,勇敢地面对困难,哪怕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即使你会陷入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你把在学校里学过的魔法运用得当,一定会赢。”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我都被他们的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着神奇经历的孩子感到了汗水。毕竟恶是不会善终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神奇的国家。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读书的同时,我也陷入了一个神奇的时空。
我喜欢的书正文:
我喜欢的书
河南省南阳 油田 油田八小 203班 侯钦文
我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和答案。有些是关于太空 的知识和动物的问题及答案。比如说:蚂蚁为什么要般家?因为蚂蚁生活习性要求蚁窝里有一定的温度,但如果太潮湿了,也呆不下去,就要般家。所以蚂蚁般家多半在将有大暴雨来临的时候。因为下大雨之前,空气里的湿度是很大的。这本书帮我解决了很多问题。自从我有了这本书,我喜欢看书了。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希望大家都来看书吧。
我喜欢的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是皮诺曹,他是个小木偶,他的父亲是盖比希。
我最喜欢的是皮诺曹救父,他的父亲被鲸鱼吞了,皮诺曹不顾一切来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找到了他的父亲。
后来,他又见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鱼背着他和他的父亲一起逃了出去。故事非常感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
一年级:苏不争
阅读是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阅读是孩子最重要的天赋。我来自于一个爱阅读的家庭,从小耳濡目染下自然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大概是从小学五年级起,我疯狂地看翻译小说,以书配饭的场景常不时出现,简直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爸爸常笑说:“我看你以后就嫁给小说好了。”说真的,我实在无法想象没有书的生活会是如何?
而在这浩瀚的书海之中,有着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有科幻、爱情、古典……其中又以《姐妹》这本书最为我喜爱。我与《姐妹》的邂逅,是在学校举办的春季书展,那个吹着凉风的午后……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阅读此书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因为我们常因他人肤色的差异而产生偏见与歧视,疏不知其实对于这些人是很不尊重、很不公平的。每个人生而平等,都应当享有相同的权利与自由,和我们肤色不同的人,也无须去承受旁人异样的眼光及对待,他们也要过一般的生活,也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应当以尊重的态度与他们和平相处,而不是去在意外在的差别。此外,当社会上的弱势族群受到不平等待遇时,身为国民的一分子,应力挺相助,支持与帮助,而非坐视不管。人与人之间总是需要彼此关爱及扶持,付出自己的一分心力,使众人感受到这分温暖,让世界充满着爱与和谐,而减少纷争的发生,岂不是更好吗?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姐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如果问我,喜欢去书店还是二手书店?我会选择二手书店。因为就在捷运站附近的一条小巷里,有间整齐又漂亮的二手书店,这间二手书店中有一个十分不起眼的角落,摆满了只要十元的二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在那不起眼的角落中找到的。
“快点选好书,我们要走了!”妈妈催促着。我快速的扫视着十元二手书的书架,最后,目光落在了一本谜语书上。就在我正要拿书的时候,妈妈又开始催我了,我不耐烦的回头告诉她选好了,然后从书架上拿下那本谜语书就快步走向妈妈。“彩妆女孩……嗯,好。”妈妈看了看那本书,并将书交给店员。我才觉得不对劲,再仔细看了店员手上的那本书,是一本名叫彩妆女孩的书,不是我想要的谜语书,原来我拿错了!
或许是缘分,让我和这本书相遇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本彩妆女孩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同时也想着,十元买下的书应该不会很好看,所以不抱任何期待的开始阅读这本书。结果,这本书竟然出乎意料的精彩,从书中的第一个章节开始,我便彻底爱上了这本书。有天夜晚,我因为失眠于是决定看会书,没想到自己一口气就把整本书给看完了,再望向时钟时,已经是午夜了。
至于我为什么对这本书如此着迷,可能跟我的生活比较有关系。我很迷茫,因为自己总是时不时的撒谎,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才意识到撒谎是不对的行为,因此我才开始很努力的改进。而这本书的故事,就是在讲述书中的女主角习惯撒谎、依赖谎言,把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最后才发现原来真实才是最美丽的。看完这本书我有了许多的感触,我开始思考为什么人会撒谎,以及谎言到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帮助,不仅激起了我对“说谎”这件事的好奇心,也让我开始抛开谎言、面对真实。
每一次,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只要我遇到挫折或感到沮丧,静下心来阅读这本书,都会奇蹟般的拥有满满正能量,让我能继续以微笑面对烦心事。这本书还有一个极大的特点,那就是不仅百看不厌,而且每次重新阅读时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彩妆女孩,是一本很奇妙的书,能带给人无穷的力量和正能量,还有积极向上的精神。我很感谢彩妆女孩,这本书陪我度过了重重考验、层层难关,当然我更想感谢的是那间二手书店,谢谢它让我意外获得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彩妆女孩。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听着这首优美、婉转、动听的歌曲《送别》,我走进了《城南旧事》主人公小英子的世界……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在《我们看海去》这个故事里就能体现出英子的那份友善。英子认为,在她眼中是好人或是朋友的,都应该拥有自己好的生活和人生,有美好的未来。通过这个故事,我也知道了,好人也好,坏人也罢,善良也好,丑恶也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架天平——道德天平。我们应该如天平一样公正的心去衡量、评判他人的行为。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作者用轻松朴实的笔调,勾勒出一幅幅图画,追寻着微小的记忆,回忆着童年。书中的一切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流过的人群,缓缓流逝的岁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天真,却又饱含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如同一曲娓娓道来的诗篇,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间的凄苦。作者借描写英子的童年充分展现对纯真岁月的充分留恋,在英子的眼里,虽世态茫茫,但寒来暑往,斗转星移,落叶残阳……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美好,令人快乐,令人向往。
小说的末尾,英子的父亲用微弱的声音对英子说,你已经大了,要学会照顾好弟弟妹妹,帮妈妈做事;年仅13岁的英子,懵懵懂懂的,觉得爸爸讲的话使她很不舒服,但还是应允了她父亲的请求。读完,我的心不禁地颤抖了。英子,这个家里最大的孩子,当时她刚小学毕业,爸爸就撒手离开了这个世界。幼小的心灵过早体验了生离死别所带来的撕心裂肺般的痛楚,这种哀凄有多少人能承受得了?有多少人在面对亲人离去的打击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冷静下来,勇敢地去面对未来没有亲人遮挡的风雨呢?何况,英子还只是一个需要呵护的小女孩。小说的结局很悲情,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英子对未来的坚定决心。“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一句话把.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城南旧事》讲的就是英子的童年和童年过去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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