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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需要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三条“三位一体”、国防生、航海类专业,均按照专业招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四条 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学校继续招收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4个专业,并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五条 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其中“三位一体”招生、师范类专业仅限同类招生专业类别转专业。中外合作项目不得转出,在招生计划数内可申请转入。
第十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各类招生具体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大学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运动训练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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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单科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大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大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二十六条 除国防生、航海类专业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七条 航海类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均招收英语类考生,其中航海技术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0.5及以上,矫正视力0.8及以上;轮机工程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眼视力0.4及以上,矫正视力0.6及以上。
第二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会计学(CPA Canada)、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三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除中外合作办学和大学专科专业仍实行学年制收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
其中按大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大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三条 学校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
第八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四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 zsb.nbu.edu.cn
咨询电话: 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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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5211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092。
第三十六条 宁波大学梅山海洋科教园将于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将迁入梅山海洋科教园办学,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学生届时将到美丽的滨海新校区学习。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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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招生专业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心理学、工业设计、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海洋药学、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英语、小学教育、经济学类、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英语、地理科学、科学教育、航海技术;
轮机工程、阳明创新班(人文)、阳明创新班(理工)、通信工程、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英语、德语、日语、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经济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工程力学、水产养殖学、通信工程、工程管理、生物技术、化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CPACanada)、会计学(ACCA)、会计学、汉语言文学(师范)。
宁波大学招生章程
目前宁波大学发布了20本科招生章程,下面是章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宁波大学年招生章程
宁波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大学之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第五条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需要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三条“三位一体”、国防生、航海类专业,均按照专业招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四条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学校继续招收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4个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旅游管理(中法合作)2个中外合作项目,新增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并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五条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各类招生具体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运动训练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招生分别按照《2017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17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单科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一)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
(二)学校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为:1.专业录取: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2.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3.退档处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其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五)学校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专业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二十六条除国防生、航海类专业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七条航海类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均招收英语类考生,其中航海技术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0.5及以上,矫正视力0.8及以上;轮机工程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眼视力0.4及以上,矫正视力0.6及以上。
第二十八条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九条学校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会计学(CPA Canada)、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三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除中外合作办学和大学专科专业仍实行学年制收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
其中按大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大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三条学校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
第八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zsb.nbu.edu.cn
咨询电话: 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092。
第三十六条宁波大学梅山海洋科教园将于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将迁入梅山海洋科教园办学,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学生届时将到美丽的滨海新校区学习。
第三十七条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将于2017年开始招生,联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依法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宁波大学的直属学院,合作方为法国昂热大学,它是法国国立综合性大学,其旅游类、地理类专业在法国享有盛誉。联合学院的办学地点设立在宁波大学易斯戴校区,2017年招生专业包括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普通旅游管理专业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后学生进入宁波大学易斯戴校区学习。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 生 说 明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共有100个专业 (其中全日制专业硕士或领域14个)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计划)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且各专业的招生数将根据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而有所变动。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专业硕士中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2012年我校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可接受推免生。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1.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为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报名办法和初试相关事项详见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也可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筹)的网站:graduate.nbu.edu.cn
2.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素质,择优录取。初试和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将适时另行通知。
四、我校硕士生的有关待遇
1.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优先使用公费指标。
2.为吸引更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凡第一志愿录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包括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将获得相当额度的新生奖学金:(1)“985工程”或“211工程”所属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考生;(2)其他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且入学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
3.符合条件的硕士生,还可享受我校设立的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待遇。
4.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曹光彪学生科研奖,奖金额度最高达10000元人民币。
5.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课题、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6.委托培养硕士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7000元/人・年;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定向培养硕士生免交培养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也有较高比例的公费指标,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的培养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确定。
7.通过CET6的考生(分数线以学校当年公布的为准)可在入学后申请英语公共课免修,CET6合格分数的时效为2年。
8.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9.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本科期间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10.住宿费按照我校有关宿舍(含公寓)收费标准缴纳。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2.在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清晰、详细、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我校研究生院(筹)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询,不办理购买参考书业务,有关历年业务课试卷的获得办法可点击查看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网站的相关信息graduate.nbu.edu.cn。
5.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6.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筹)的网页graduate.nbu.edu.cn,如有变动,以我校网页公布的报名办法、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及购买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硕士学位点介绍”)。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
学校代码:11646
邮政编码:315211
电话:0574-87600226
传真:0574-87609125
网址:graduate.nbu.edu.cn
医学院(014)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1肿瘤分子生物学 02精神与神经疾病分子生物学 03病原体分子生物学 04细胞组织再生与分子机制 05医学遗传学 06分子免疫学22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生物化学 ④830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1、微生物学 2、遗传学学制:3年100201内科学01心血管内科学 02呼吸内科学 03消化内科学 04肾脏内科学 05内分泌内科学与代谢疾病 06血液内科学 07风湿内科学 08神经内科学来吧,朋友!
激情燃烧的时刻在“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的日子里,宁波大学大学生运动会即将拉开帷幕。来吧,朋友!在这里,你可以触摸到跳跃的青春音符,感受到燃烧的激情,体会到四射的光芒。
“沙场秋点兵”的壮阔,想必给了我们难以言喻的激情。于是,我们放下手中的书本和笔,去感受脉搏与心跳的加速,去欣赏力量和速度的竞赛。在期盼中,在意料中,是悲是喜,是欢是狂,都未可知,但可知的是我们拥有这样一场运动盛会。我们曾经不计成本地付出都将在这和梦碰撞的季节里得到肯定和兑现。结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绿色的大草坪上我们留下了我们的身影。我们渴望,我们支持,我们为登上领奖台的英雄喝彩,我们也为失败者鼓掌。因为我们都是一群张扬青春的人,追求梦想的人,那么,就让我们在校运会的操场上放纵我们的青春,放飞我们的梦想
来吧,朋友!
宁波大学一年一度的大学生运动会,牵动着全校师生的心。多少人已经开始摩拳擦掌,多少人正加倍训练,以求在校运会上展现自我,放飞梦想。校运会是展现大学生风采的舞台。是检验年青人素质的天平。校运会使大家汇聚一堂,一起谱写着宁大人的拼搏进取之歌,团结协作之歌和奉献扶持之歌。
轰轰烈烈地投身于校运会中,无论是竭尽全力地冲刺,还是声嘶力竭地呐喊,无论感到欣慰、满足、成就感,或是自豪、钦佩、崇拜,都是一种体能的释放,一种心灵的洗礼。既然心中已锁定目标,就抛却一切,以智慧、体魄为羽翼,以坚韧、刚强为动力,扶摇直上,挣脱束缚,跨越障碍,在终点处先拔头筹,在磨砺中超越自我。接受挑战吧,你会更坚强;直面困难吧,你将更自信。
让我们用嘹亮的歌喉,一起唱响这首激情四射的校运会之歌吧!
浙江宁波大学招聘启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现有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668名、各类研究生5662名、成人教育学生18365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工程硕士领域)17个、本科专业75个。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备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比赛成绩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认定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没有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情况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7月22日9时—2015年7月28日17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进入“考试报名”,选择“宁波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7月29日9时—2015年7月31日17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5年8月3日9时—2015年8月5日17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号)。直接面试的岗位不需要交费。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将本次招聘人文与传媒学院的法语教学和音乐学院的音乐(小提琴)教学、音乐(民声)教学岗位(共招聘3人)认定为紧缺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时,按符合条件的报名成功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环节;本招聘信息将在中国公共招聘服务网(www.cjob.gov.cn/)上发布。
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8月26日9时—8月2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体育学院的体育(健美操)教学、人文与传媒学院的法语教学和音乐学院的音乐(小提琴)教学、音乐(民声)教学岗位(共招聘4人)采用直接面试办法,复审及面试通知将在资格初审后择期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rsc.nbu.edu.cn/nb/index.asp)上公布;其余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9:00-11:00,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rsc.nbu.edu.cn/nb/index.asp)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学位已认证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未认证的凭国境外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或党员身份证明、英语专业等级证明、比赛获奖证明、生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其中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rsc.nbu.edu.cn/nb/index.asp)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人事处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电话:0574-87600288 联系人:叶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0092
宁波大学工会工作总结
今年,是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扎实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工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精神和中国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调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工会在学校和教职工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把服务教职工落到实处。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1、圆满召开三届四次“双代会”,首次以票决制方式通过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方案。三届四次“双代会”的主要议题是讨论通过《宁波大学第五轮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原则意见》,这是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为此,学校工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双代会”代表对第五轮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办法的意见,认真收集汇总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学校修改,并向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多次反馈沟通,为方案的顺利通过奠定了基础。在学校党政的支持下,今年在三届四次“双代会”中以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高票通过了《宁波大学第五轮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原则意见》,这是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大突破。与此同时,学校工会把二级教代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实行票决制作为考核分工会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以制度确定下来,这一举措极大地推动了二级教代会民主建设进程,也为学校第五轮岗位聘任方案在二级学院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2、健全教职工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接受教职工申诉、为教职工维权、保障教职工权益始终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五轮岗位聘任方案的实施涉及到每一位教职工的利益分配,不公或失衡会引发一些问题和矛盾。为此,学校工会积极发挥教职工申诉平台在处理教职工利益和矛盾中的协调作用,认真受理申诉,积极寻找问题的解决办法。通过多次组织召开申诉小组会议,深入相关学院、学校职能部门了解情况、深入沟通,帮助分析问题、调查取证,力求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并及时向申诉教职工答复解释,疏导症结,调解矛盾,在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较好地维护了校园的和谐稳定,为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稳步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今年5月,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作部、浙江省教育工会、宁波市教育工会专项调研组一行来校调研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了我校教代会实施情况汇报及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32号令)颁布实施以来我校学习宣传落实情况、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广泛的调研座谈,不仅向上级工会展示了我校在教代会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也进一步推动了我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同时,学校还以上级工会调研为契机,根据教育部32号令的要求,积极酝酿修订《宁波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
二、创新思路、内炼外修,促进校院两级工会蓬勃发展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顺利完成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第五轮岗位聘任后学校的人事变动,学校工会及时对二级分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作出部署,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机关分工会的组成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进程、工作规范、新一届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等提出要求、进行分类指导。在分党委(总支)领导下,各分工会先后召开二级“双代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工会常务副主席、专职副主席亲自出席换届会议并致辞,从学校层面对上一届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新一届委员会提出了目标和期望。在学校工会的统一安排下,全校27个分工会如期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新当选的分工会主席中高学历、高职称的比例超过60%,为学校凝聚力工程建设、提升“教工小家”建家水平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强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能力。学校工会非常重视工会干伍建设,二级分工会委员会换届后,为帮助分工会干部尽快熟悉工会工作业务,校工会先后组织了分工会主席培训班和工会信息员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教工小家考核验收标准、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以及工会信息报送特点和重点、工会信息平台的使用等多个方面。同时,还积极组织工会干部“走出去”,今年组织新一届分工会主席赴丽水学院就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教工小家建设、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的途径和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学习。多方位的培训,拓宽了工会干部的视野、提升了业务水平和工会工作能力,也为分工会干部尽快熟悉业务、投入工作创造了条件。
3、推进“教工小家”建设制度化,激发分工会工作活力。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分工会一年来的工作,以更科学、更人性化的制度推动“教工小家”建设,探索激发分工会工作积极性的新途径,学校工会不断总结“教工小家”考核验收工作的`经验,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合我校工会工作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对二级分工会工作及“教工小家”建设的考核验收,实地考察分工会建设情况,并邀请分工会所在党政领导直接参与到考核验收工作中,进一步争取学院党委对分工会工作的支持。同时,通过与学院党委领导和分工会主席面对面的交流,主动倾听分工会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以及对学校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为下阶段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会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关注健康、提升服务,全力做好教职工身心健康计划
1、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搭建健康服务大平台。身心健康是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教职工投身于学校建设的基础和保障。自推出《教职工身心健康增进计划》以来,学校工会一直致力于这项计划的落实和提升。为进一步促进教职工身体健康,学校工会继续做好引入优质医疗资源搭建名医咨询平台工作,今年邀请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7位经验丰富的医学专家来校义诊,为134人次的教职工开展医疗咨询服务。对义诊后需要进一步就医的教职工,学校工会积极牵线搭桥,帮助联系上海专家,为教职工赴上海就诊提供方便,获得教职工的好评。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度,学校工会通过设立健康奖励礼品,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参与体适能测试活动,今年共有1000余名教职工参加测试,参加人数比增加了13%。
2、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为尽量满足教职工体检类目多样化的要求,校工会积极争取,向学校提议并经同意,将体检费由原来的360元增加至400元,还主动与附属医院沟通,对如何进一步提高体检服务质量、在细节上更加人性化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便于教职工查询、跟踪每年的体检和体适能测试信息,动态了解健康状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制订个性化的医疗保健方案,学校工会积极与网络中心紧密合作,创新性的提出将历年教职工体检和体适能测试的信息集成到教职工个人门户端口,逐步建立起教职工健康电子档案。同时,与学校体适能测试中心进行协商,为每位参加体测的教职工提供测试结果专业分析报告。
3、继续推广第九套广播操,落实好工间操作息时间。经过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学校工会在运动会开幕式上成功组织了第九套广播体操展演活动,27个分工会540名教职工身着统一服装,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姿态、整齐划一的动作,集体表演了第九套广播体操,展现了我校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保证动作的规范性,展演前学校工会安排专业教练对每个分工会骨干教师进行专门培训和指导,通过统一培训、各分工会定期练习和集体展演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在让更多教职工增强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健身习惯的同时,积极倡导建立劳逸结合、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也进一步推动学校工间操作息制度的执行。
四、心系教工、了解需求,努力提升服务内涵和外延
1、关心青年教工成长成才,提高教学技能并丰富生活内涵。青年教工是我校建设发展的生力军,如何通过行之有效的活动满足这一群体的需求、增强凝聚力是学校工会一直积极探索的内容。今年学校工会联合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举办了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对于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交流推广现代教学技能,激发青年教师投身教学、钻研教学、改进教学起到了助推作用。五四前夕,举办了以“‘中国梦宁大梦’——谈青年教工发展”为主题的第7期“青工沙龙”,校党委副书记宋富军应邀担任嘉宾,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博士、引进人才代表、青工代表50余人参加了沙龙;针对单身青年教工群体,积极搭建平台,通过单身联谊会、个性化婚恋指导、单独牵线等形式扩大他们的交友面,今年举办“缘来是你”第五期联谊会形式更加丰富,为40位青年男女提供了寻找缘分的机会;重视关爱新进教职工,通过开展“新宁大人和谐之旅”活动,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宁波环境、融入宁大生活,感受学校带给他们的人文关怀和宁波经济快速发展带给他们的广阔舞台。
2、关注女教职工权益,调动女教职工积极性。针对女教职工群体,学校工会利用“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的契机,开展了第四期“智慧女性 美丽课堂”讲座和第五届庆“六一”和谐亲子摄影展,邀请艺术学院服装设计专家刘云华副教授为我校女教授、女博士代表作了题为“高校女教师着装礼仪”的专题讲座;举办了第四届女教工健身活动展示会,来自各分工会的26支队伍参加了展示,浙江省教育工会领导以及十余所在杭高校工会主席应邀专程来校观摩,《浙江教工》以图文的形式报导了此次活动的盛况。为满足高知女教职工群体的需求,学校工会在促成女教授女博士联谊会成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联谊会的运作模式和活动形式,发挥好女教授女博士联谊会的作用。
3、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服务学校人才工作大局。教职工子女入学问题是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且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争取帮助教职工子女入读优质小学,在校领导的全力关心和校办的大力支持下,在20多方走访争取到市、区教育局支持的基础上,今年学校工会积极和江北区教育局以及江北中心小学接洽协调合作细节,保证了我校引进人才及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职工适龄子女就读宁波市江北区中心小学这一政策的延续性。同时,积极研究与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沟通合作的途径,探索在目前各区公办学校实施“零择校”政策背景下,如何解决好教职工子女入学这一现实问题,并将相关意见及时整理反馈给学校决策层面,努力为学校人才工作大局做好服务。
4、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有效解决我校非编人员入会问题,根据学校非编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省内高校,进一步了解省内高校有关非编人员入会以及非编会员参加“双代会”的情况,并完成了《关于对浙江工业大学等四所高校非编人员入会问题的调研报告》,为研究解决我校非编人员的需求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受省教育工会委托,开展了对我省高校工会的组织管理体制现状的专项调研,并完成了《关于我省高校工会组织领导体制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以翔实的调查数据、深刻的问题分析和可行的建议措施,得到了省总工会和省教育工会领导的高度评价。
五、立足校情、凝炼品牌,不断丰富教职工文体生活
1、开展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学校工会坚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通过乒乓球比赛、拔河比赛、田径及趣味运动会等传统的群众性体育项目为教职工提供锻炼身体、增强凝聚力的平台。在推进各项传统体育项目的同时,积极创新,不断完善各类活动的组织流程和项目设置,增强了教职工对体育运动的参与热情。如对趣味运动会的项目进行改革后,“毛毛虫竞速”项目趣味性大大增强,教职工参与热情高,获得一致好评。另外,学校工会还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宁波市第五届教工运动会、浙江省“钟声杯”运动会,在排舞、田径、拔河、趣味等多个项目的比赛中名列前茅。
2、开展雅俗共赏的文化活动,创建教职工文化品牌。学校工会十分重视教工合唱团的建设与长远发展,通过专业训练和交流活动激发教工合唱团的活力。今年学校工会组织教工合唱团赴杭州师范大学进行文化交流,在交流切磋中提高了教工合唱团的水平和凝聚力,增进了两校合唱团员之间的友谊,为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由学校工会选送的艺术学院焦彩虹老师的美术作品《建设者》在宁波市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咱们工人有力量”中获美术类二等奖,科学技术学院段桂梅老师的美术作品《虚心劲节》获美术类优秀奖。
3、开展兴趣多样的协会活动,健全教职工文体协会。教职工文体协会是组织教职工文体活动的有效载体。今年,学校工会加大了对教职工文体协会的经费支持和创建力度,探索适合我校校情的教职工文体协会培育机制。桥牌协会继续蓬勃发展,会员们利用中午时间切磋技艺、共同提高;组织摄影爱好者协会参加了市总工会的摄影活动;篮球协会已拟定好创建工作办法,正在积极运作之中,希望通过篮球协会的重组,为学校教工协会工作走出一条具有创新活力、机制健全、管理高效的运作模式,既满足教职工多样化的兴趣活动需求,又充分发挥协会的主动性,使教职工文体协会成为学校工会文体活动的重要补充。
六、脚踏实地、稳步推进,有条不紊完成各项基础工作
1、加大工会工作研究力度,以研究促思考提升工会工作层次。针对工会理论研究比较薄弱的现状,学校工会今年在政策和经费两方面双管齐下,将工会课题纳入到了学校人文社科课题的框架内,并划出专项经费建立起课题研究体系,极大地推动了工会理论研究工作。今年有1个课题由工会单独立项,3个课题由人文社科处立项。为全面了解浙江省高校工会管理体制的现状,准确把握我省高校工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高校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受省教育工会委托,学校工会承担了浙江省教育工会重点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完成了《关于我省高校工会组织领导体制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以翔实的调查数据、深刻的问题分析和可行的建议措施,得到了省总工会和省教育工会领导的高度评价。
2、重视宣传阵地建设,以宣传树榜样促进师德师风建设。一方面,充分利用《教工专刊》、工会网站、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展示工会工作成果、交流思想和经验、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另一方面,与上级教育工会和宣传部门加强了沟通和联系,积极宣传学校工会的工作特色与亮点,今年向相关部门报送、采写各类综合信息25条,学校新闻中心录用23篇、学校一周简讯录用23篇、市教育工会网站录用12篇,浙江省教育工会网站录用22篇。《中国教工》对我校工会工作进行了专题报导,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工会的知名度。以宁波市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浙江省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浙江省模范职工小家等一系列先进评选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师德师风,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3、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以制度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工会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中心合作开发工会会员信息库,实现信息的快捷管理和数据共享。认真做好了工会会员“5.1”服务卡集中补办、教职工三项互助保障、意外保险、教育系统重大疾病互助保障以及困难教职工的排摸建档和慰问工作。同时,进一步做好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节能降耗、资产管理、平安校园建设、关爱离退休老同志等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了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七、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
学校工会在教职工各类福利发放和总量较大物品采购中,坚持公开透明、货比三家,努力做到通过招投标来确定商家。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学校各类财务的规定,严格审批制度,公开财务收支,确保工会和分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透明、科学、规范。学校工会还通过各次会议上对党员干部的提醒与督促,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学校工会非常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根据学校党委、机关党工委的安排,组织工会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了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进一步细化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计划安排,重点突出实效性。在专题学习讨论会上,支部成员积极发言、深入思考、充分交流,深刻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工会工作特点,深入研讨,对照自身工作,寻找问题,追朔思想根源,从源头上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此外,在积极参与上级党委的学习的同时,学校工会还多次组织了支部生活会,全体党员一起学习最新的文件资料,交流学习心得,用思想碰撞的火花推进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学校工会高度重视机关党工委征集到的群众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积极落实意见的答复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根据群众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会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学校工会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工作,稳中求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创新工作内容,提升工作质量,进一步把服务教职工落到实处,努力打造创新型、服务型、实力型工会组织。
宁波大学(Ningbo University),简称“宁大”,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海洋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自主创业教导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为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牵头单位。
学校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海内外“宁波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始办学历程;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宁波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名单
排名学校名称专业名称等级入选年份
1宁波大学法学国家级2019
2宁波大学小学教育国家级2019
3宁波大学体育教育国家级2019
4宁波大学英语国家级2019
5宁波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国家级2019
6宁波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级2019
7宁波大学通信工程国家级2019
8宁波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级2019
9宁波大学水产养殖学国家级2019
10宁波大学旅游管理国家级2019
11宁波大学临床医学国家级2020
12宁波大学土木工程国家级2020
13宁波大学工程力学国家级2020
14宁波大学金融学国家级2020
15宁波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家级2020
16宁波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级2020
17宁波大学物流管理国家级2020
18宁波大学生物技术国家级2020
19宁波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国家级2020
20宁波大学物理学国家级2020
21宁波大学音乐学国家级2020
22宁波大学化学国家级2020
23宁波大学工商管理国家级2020
24宁波大学汉语言文学国家级2020
25宁波大学学前教育省级2019
26宁波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省级2019
27宁波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省级2019
28宁波大学行政管理省级2019
29宁波大学会计学省级2019
30宁波大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省级2019
31宁波大学建筑学省级2019
32宁波大学应用心理学省级2020
33宁波大学历史学省级2020
34宁波大学经济学省级2020
35宁波大学航海技术省级2020
36宁波大学工业设计省级2020
★ 课堂好风景作文
★ 风景这边独好散文
★ 斯年好风景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