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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时间鉴定
书写时间鉴定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检验。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对,来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是在样本的先或后;所谓绝对时间检验是直接对检材进行时间检验,不需要比对样本。
法目前我国能进行的多是相对时间检验。其一是色料成分检验。只要能提供与检材文件相同墨水、相同纸张、相同保存条件的样本文件,利用质谱仪、各种光谱仪及一些物理、化学方法鉴定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不是难题,但实际检案中往往无法找到符合条件的样本文件,除非供比对检验的样本与检材为同一支笔书写在同一张纸上。如比对样本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理论上无论用何种比对方法都是不科学的。其二是阶段性比对检验。包括纸张及印刷特征的演变、印章印文的变化特征等等。比如原子印章,由于其印面材质为多孔橡胶,首先易磨损;再有阶段性加油特点,如能提供较全面的不同时期盖印的比对样本,可以判断检材印文与何时的样本印文接近。蘸印泥盖印的印文有时在某个特定时间段内附有污点,也是比对检验的重要依据。文件绝对形成时间的检验方法有硫酸盐扩散法、压印法、萃取法、溶剂溶解法、挥发性成分测定法等等,但因文字色料、保存条件千变万化,同种类墨水同时间书写但来源不同的文件往往实验数据差异离谱,故以上方法不能作为鉴定依据。总之,对于书写形成时间的检验,除少数几种正式通过立项鉴定的方法外,绝大部分检验方法均是实验室方法,是建立在理想状态下的静态检验法。运用到实际检案中,要尽可能的保证检材文件与比对样本相同墨水、相同纸张、相同保存条件。
百分网文件物证理化检验仪器分析方法
当前,文件物证的理化检验方法已经从过去的单一,简单的物理化学方法逐步发展为多类型,综合性仪器分析,其检验的可靠性也大大提高.这些进步和发展,除了分析方法的不断创新,分析仪器性能的逐步提高,还与从事理化物证检验的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分不开.从常用的分析仪器的性能特点,工作原理出发,一般可将当前的分析方法归纳为:色谱分析法,光谱分析法,工作原理上与前二者有较大差异的其他仪器分析法.
一、色谱分析法
色谱分析是理化文件物证检验中常用的分析分离技术.近年来,由于气相色谱法和高压液相色谱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色谱分析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法庭科学,成为不可缺少的分析手段之一.
色谱分析法实质上是一种物理化学的分离方法,即利用不同物质在固定相和流动相中具有不同的分配系数这一原理而工作的.在两相相对运动时,这些不同的物质在两相中会反复多次分配,从而达到使不同的物质得到较完全的分离的目的.
在色谱技术中,流动相为气体的称作气相色谱,流动相为液体的称作液相色谱.固定相装在管柱中的叫柱色谱,固定相作成薄层的则称作薄层色谱.若利用滤纸做固定相,成做纸色谱.目前根据色谱法制成的色谱仪器,主要有气相色谱仪和液相色谱仪.下面气相色谱仪为例进行说明。
自从1955年第一台市售气相色谱仪投入市场后,最初几年主要是用于易发挥性化学成分的分离和分析.随着选择性检测器的发展和完善以及裂解器,程序升温控制器等一系列附加功能部件的问世,使得气相色谱法的用途更加广泛.尤其是和其他手段的连用,不仅弥补了它本身的缺陷,而且向快速自动化方向发展.
1、原理.气相色谱法又称气相层析法,是色谱法的一个分支,是重要的,有效的分离,分析方法之一.
2、特点.气相色谱有其本身特有的优越性:高速度,高分离效率,高灵敏度,应用范围广等.
3、气相色谱仪的主要部件.
(1)气源.气源是气相色谱仪载气和辅助气的来源,可以是高压气体钢瓶,也可以是氢气,氮气发生器以及空气压缩机。
(2)进样系统.增充柱进样系统有常压气体进样,液体进样,毛细管柱进样系统有分流进样系统,不分流进样系统,柱头进样系统,其中热烈解色谱是近几年发展较快的.
(3)色谱柱.色谱柱是色谱仪的心脏,而固定相是色谱柱的关键.气――固色谱柱常用的固定相不多,有分子筛,硅胶,高分子小球,碳分子筛等.
(4)检测器.
(5)记录和数据处理系统.句路和数据处理系统是记录色谱保留值和峰高或峰面积的设备,一般常用的是记录仪和色谱工作站.
(6)柱箱.柱箱控温在气相色谱系统中要求最高.
5、应用.气相色谱仪在刑事案件侦破中有着重要作用,主要分析有机物,尤其是容易挥发的物质.例如:墨水,在墨水中的染料相同时,可以用气相色谱法根据色谱图的峰数,保留时间及相对峰高比等鉴别相同染料墨水的不同配方或不同厂家的墨水;纸张,将纸张中的饿植物纤维,胶料等高分子化合物裂解成易挥发的低分子碎片,再进行气相色谱分析.一般可根据得到的纸张裂解色谱图的峰数,保留时间,峰高比等进行纸张的比对检验.
二,光谱分析法
光谱分析是仪器分析中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该法利用仪器分析物质产生的光谱波长与强度来确定物质所含的成分与含量.
光谱分析是基于下列一些现象:光的发射,吸收,散射,荧光,磷光以及化学发光而进行工作的.
(一)x射线分析法
X射线是一种电磁波.是研究分析鉴定物质尤其是固态物质结构和元素组成的最普遍,最有用的电磁波.X射线分析法的真正发展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开始的.由于电子技术,高真空技术的发展,x射线荧光分析,x射线衍射分析等到了广泛的发展和应用.下面将介绍x射线荧光分析和x射线衍射分析.
1、原理
X射线荧光分析:进行x射线分析,首先要有x射线发射源,获得x射线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x射线管.
X射线衍射分析:晶体内原子,离子或分子有规则的排列在三度空间,晶体中原子间距离与x射线的波长属于同一数量级,因此晶体可作为x射线的光栅产生衍射现象.
2、仪器结构
(1)x射线荧光光谱仪
x射线照射样品时,样品激发出各种波长的荧光x射线,必须将它们按波长分开,分别测量不同波长的x射线强度,来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根据分光原理,x射线荧光光谱仪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波长色散型;另异类是能量色散型。
(2)x射线衍射仪
x射线衍射仪由x射线源,样品,衍射线接收测量系统和衍射图处理分析系统等几部分组成。
3、x射线的安全防护
x射线对人体组织会造成伤害.人体受x射线辐射损伤的程度与辐射量及部位有关,眼睛和头部容易受伤害.对x射线的防护是有关工作人员必须牢记的。
4、应用
x射线荧光分析和x射线衍射分析在法庭科学中有重要的应用.例如,印泥成分的分析.利用质子诱导x射线分析法能非破坏的鉴定附着在纸上的印泥样品,日本科学警-察研究所黑木健郎分析7种印泥的x射线荧光光谱,检测出10种元素.以所有样品中都检出的Pb的特性x射线强度作为文件物证检验学基准,比较其他各元素的特性x射线强度,结果能鉴别这7种印泥。
(二)拉曼光谱法
拉曼光谱属于分子的振动和转动光谱,通常简称为分子光谱.早在1923年,斯迈克尔等著名物理学家就预言了单色光被物质散射时可能有频率改变的散射光,印度物理学家拉曼于1928年在实验室中发现了这种散射,因而以拉曼的名字命名为拉曼散射,相应的散射光谱亦称为拉曼光谱。
目前拉曼光谱技术以其光谱信息丰富,样品不需制备,可进行微量,微区,非破坏性,原位分析等的优点,在法庭科学文件物证检验领域显示出独特的应用前景。
1、基本原理
激光拉曼光谱分析,是利用激光来照射被检物质时发生散射现象而产生与入射光频率不同的散射光谱所进行的分析方法。
拉曼散射效应.一单色光射入透明介质,在透射和发射方向以外所出现的光称散射光,分子引起的.拉曼散射就是散射光之一,它可用量子理论来解释。
拉曼光谱与红外光谱的关系.两种光谱同属分子光谱,都能够提供分子振动频率的信息,但产生两种光谱的机理有本质区别.拉曼光谱是分子对单色光的散射所产生的光谱,红外光谱是吸收光谱,即分子对红外光源的吸收所产生的光谱。
2、仪器
由于拉曼散射光十分微弱,它的强度知识瑞利散射线强度的百万分之一,所以拉曼光谱仪必须以尽可能强的光照射式样,或提高检测器的灵敏度.然而在发现拉曼散射效应后的30多年时间里,这是难以达到的,使得拉曼光谱仪发展非常缓慢.
(1)色散型激光拉曼光谱仪.传统的色散型激光拉曼光谱仪使用的是可见辐射,故它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结构基本类似,主要包括激光光源,样品室,单色器和检测器四个部分。
A、 激光光源.对光源最主要的要求是应该具有高单色性,并且其照射在样品上时候能产生足够强度的散射光,激光是拉曼光谱仪的理想光源.
B、 样品室.样品室的功能是使激光聚焦在样品上,产生拉曼散射,并使其聚焦在单色器的入射狭缝上.
C、单色器.激光照射到样品上后,除了产生所需要的拉曼光外,还有频率十分接近于拉曼光的瑞利散射以及其他一些杂散光,特别是瑞利散射,它的强度十分大,相比之下拉曼散射就非常弱,对拉曼光谱构成严重的干扰.
D、 检测器.拉曼光谱仪的检测器作用是把它检测到的光信号转变成电信号,由于拉曼散射光信号非常弱,因此要求检测器具有较高的灵敏度。
E、特殊附件.激光拉曼光谱仪可以通过配置显微镜,光纤探针等特殊附件,对一些微量,或者不均匀样品,不便直接取样的样品进行检测分析。
(2)傅立叶变换拉曼光谱仪
傅立叶变化拉曼光谱仪以近红外激光为激发光源,并引进了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中常用的傅立叶变化技术,是从90年代前后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拉曼光谱测试仪器。
A、
墨水书写时间的鉴定
介绍了墨水书写时间的`鉴定,其中包括墨水书写时间鉴定的依据,取样以及样品制备技术,墨水书写时间鉴定的方法,包括化学分析方法、光度法、薄层色谱法、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质谱法、毛细管电泳法及色谱质谱联用法.
作 者:朱玉军 阿里木江・艾拜都拉 王香凤 Zhu Yujun Alimjan Abaydulla Wang Xiangfeng 作者单位:朱玉军,Zhu Yujun(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北京,100875)阿里木江・艾拜都拉,Alimjan Abaydulla(喀什师范学院生环系,新疆喀什,844000)
王香凤,Wang Xiangfeng(北京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北京,100875)
刊 名:化学通报(印刷版) ISTIC PKU英文刊名:CHEMISTRY 年,卷(期): 70(11) 分类号:O6 关键词:墨水书写时间 样品制备 光度法 色谱法伤残鉴定时间
伤残鉴定时间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医疗事故争议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 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这里的“申请人”是指提 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人,而并非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人。也就是说,在医疗事故争议中的 鉴定无需当事人提出,只要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即应进行鉴 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或者其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本应进 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卫生行政部门没有进行,在这些情况下都可能在诉讼中进行鉴定,也就会出现要求 重新鉴定的情况。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此可见,在工伤事故的处理中,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由当事人提起的。 如果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未提出而在诉讼中提出,鉴定后也就可能会出现要求重新鉴定的情况。当事人同时在法院起诉侵权人赔偿自己,因为我国工伤保险赔偿的数额还是有限的。在法院起诉后还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再次由法院委托作伤残鉴定。
意外伤害伤残。像打架斗殴致伤的,在派出所作完笔录后,要及时与派出所沟通作伤情鉴定或损伤程度鉴定。伤情鉴定是指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鉴定,结果直接决定侵权人是否负有刑事责任。而伤残等级鉴定是病情稳定出院后才能做的。如果相关侵权人的刑事程序到了法院阶段,一定要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这个阶段侵权人愿意积极赔偿,这样对他的量刑有一定作用。
司法鉴定。启动诉讼程序时还未做伤残鉴定的,可以直接申请司法鉴定,但应遵循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委托鉴定机构来做相关鉴定,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但是要把握时间,以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为宜,尤其是工伤的等级鉴定,必须注意此规定。
公章时间鉴定
公章时间鉴定样本的印油要和检材印章印油最好一致,样本要准备两份,一份是现在盖的,另外一份的印章形成时间要和你怀疑检材的印章形成时间相差不多,印章时间鉴定还是不难的,样本得取样可能要小破坏一下。你要是没有怀疑时间单纯那么凭现在的样本和检材确定它是什么时间形成的,估计就时间段就要短了,也不会太精确,也就是月吧。
近一时期来,由其它鉴定单位介绍以及通过文检资讯网前来咨询书写时间问题的电话较多,有必要集中对有关书写时间的鉴定及样本准备问题,就我所知道的范围给予解答。
一、书写时间的鉴定分得很细,对各色圆珠笔、蓝黑墨水、签字笔、碳素墨水、普通雕刻印章、原子印章、复写纸等鉴定方法各不相同,鉴定成功率、准确度各不一样。对每一种色料的时间鉴定,各个地方均有所长,甚至所依据的理论都不一样,更不用说检验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理解为有些单位、有的人对某一种书写色料做得较能得到同行认同。
对于涉及最多的圆珠笔,目前国内主要有: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书写材料处(010-63264488转书写材料处)使用薄层扫描法,具体是要求委托单位必须同时提供检材文件的落款时间附近和怀疑真实书写时间附近的同种类、相同保管条件的圆珠笔笔迹样本。比如:某文件落款5月,而怀疑其真实书写时间是在3月。就要求提供204、5、6月,同时提供202、3、4月同种类圆珠笔书写的字迹,最好是写在相似的纸上,有着相似的保管条件。他们采用的方法是剪取少量笔画,溶解后进行薄层层析,一般能分出五个以上斑点。用薄层扫描仪比较检材与两个时间段样本的斑点分布和大小,如果检材与年5月的样本笔画斑点相近,就认为检材是年5月书写;如果和2002年3月相近,就认为是2002年3月书写。刑警学院文检教研室(024-86982331)采用的方法是弱-强溶剂提取法。具体操作是采用打孔针(直径小于1mm)在笔画中提取定量圆珠笔油,用弱、强溶剂依次定量提取后进行薄层扫描,计算弱、强溶剂提取油墨量的比值。比值越小,书写时间越长,实验室误差为7.8%。当然也对样本有苛刻的要求(同公安部的要求)。司-法-部鉴定中心(021-62042957)和西南政法大学(023-65382655)采用的好像也是薄层扫描,但具体方法未见披露。江苏省检-察-院(025-3798177)在媒体上有报道,但具体方法也未见披露。安徽省公安厅方邡(0551-2801095)于2000年公布了多次测定法,此方法已在安徽省公安厅立项。具体是根据圆珠笔油的干燥过程,在较新鲜时颜料分散度较大,容易被溶解;时间长久后颜料逐渐聚集,连接料中的树脂固化,便不容易被溶解的原理,对检材圆珠笔画进行分时段多次溶解测定,比较溶解度的下降数据。如果几次测试数据呈下降性变化,则检材一定是近期书写;如果没有测出变化,则不能确定书写时间(而不认为书写形成时间较长),因为不能排除保管在暴露环境下或人为老化。该方法是国内唯一不需要比对样本的检验方法,对怀疑是一、两个月内书写的检验成功率及准确度都是相当高的。针对该方法局限性太大、实用性不强的缺陷,我们现在研究新的多次测定法,已在安徽省公安厅立项,预计底之前能完成鉴定。
对于蓝黑墨水,传统的硫酸盐扩散影像检测法源于前苏联专家提出,国内基本都能做。主要原理是根据蓝黑墨水中的硫酸根离子被写到纸张上后,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超越笔画的边界向外扩散,通过显色,能将硫酸根离子以黑色硫化铅的影像显现出来。书写时间越长,硫化铅影像越宽,直至轮廓消失。但具体操作不易,且对扩散影像与时间关系的判断难以掌握。文件保存的湿度对该方法影响很大。,重庆市公安局夏莉琳(023-63750268)发表了热分析法检验蓝黑墨水字迹的书写时间,曾在领域内引起广泛关注,但该方法对比对样本的要求也很高,目前只进行相对于样本的比对检验。 对于纯蓝钢笔、碳素钢笔、签字笔、复写纸等书写色料字迹的`时间检验,国内目前正在积极研究,但目前尚无公开公布的研究成果。公安部使用薄层扫描的方法对有机类签字笔有所研究,类似于对圆珠笔的检验方法。安徽省公安厅方邡使用多次测定法,对复写纸、色带打印机及签字笔字迹均有过成功的检验案例。但目前尚在扩展研究之中。
对于印章印文的盖印时间检验,分为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物理方法是指根据印章印文的阶段性表现特征来推断印文的实际盖印时间。比较明显的有:印章的坏损,磕碰,修补,人为记号等。这些特征在某一个特定时间开始出现,可以作为我们判断盖印时间的重要依据,也是最可靠的检验方法。比较不不易掌握的还有印章上粘有的疵点、杂物的阶段性变化情况。这种方法也是一种相对检验法,需要提供足够的比对样本印章印文。比如落款4月的文件上印文,怀疑是7月盖上的,就需要收集194月和207月的该印章盖印的印文样本,数量越多鉴定的成功率、准确率越高。这不涉及很复杂的技术,各地文检机构基本都能做,只要鉴定人很仔细、下功夫,往往能发现伪造证据。至于很多人提到的用仪器来检验印文盖印时间(物理检验),据我所知,这是很片面的提法。他们其实指的是用多波段文检仪,例如VSC2000,根据印文的荧光来进行检材和样本的比对。这里分两种情况:一、普通蘸印泥印章。这种印章所蘸印泥随意性很大,就是同一天蘸两种不同印泥盖章,也很正常,即使检出检材与样本荧光不一样,也不能说明不是同一天盖樱二、原子印章或固定印泥的翻转印章。这类印章在一段时间内(下一次添加油墨前)所用印油是相同的。但在实践中发现纸张对印油的荧光影响相当大,甚至不同机器的检测结果都不一样。我在一个案件当中对同一组检材样本用不同型号的VSC检测荧光,就遇到一台机器荧光反映相同,另一台机器反映不相同的尴尬情况。只有在检材与样本荧光明显不同时(后加的油墨与以前的油墨成分不一样),才表示检材与某时间段样本不是同一时间。这种情况是很少能遇到的。 化学方法也同样需要同时间段的比对样本印文。只是切取一部分(通常0.5-1cm边框)印文,利用薄层扫描来分析检材与哪个时间的样本接近。所遇到的问题及局限同物理方法。 印章印文或手印印文的绝对形成时间(不要比对样本)检验,目前只有安徽省公安厅方邡提出的“油痕再扩散法”,该方法已通过公安部鉴定。它是根据多次测定印文的油痕来推算印文的绝对盖印时间。它的显著优点是由于是对同一文件的检测,纸张、印油等诸多影响因素已不存在,使检测成为理想化状态。如果油痕有变化,则一定是时间的因素推移所导致。由于油痕一般在三个月内趋于稳定,所以该方法只限于实际盖印时间是在三个月内的、有油痕扩散现象的印文检验,所以局限性是比较大的,实际检案中只有不到30%的印章印文具备此条件。
关于文件的人为老化。这里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提出。不用避讳,人人都会想到这个问题。特别是制假人首先会想到这个问题。甚至有熟人问我怎样把文件处理一下使其检验不出来。我还真仔细考虑了一下。但是觉得怎么处理都不妥,处理不好弄巧成拙,一旦鉴定人识破有人为做旧痕迹,肯定结论会往假的上靠。任何一种书写色料,尽管其组成成分有所不同,可老化程度和年限是大致对应的,虽然幅度较宽,但毕竟有个谱。一个一年前的文件,色料的褪色度、与纸张的结合牢度等却相当于一二十年前的文件,当然就有问题了。例如圆珠笔油中一般都有苯甲醇作为连接料,约占圆珠笔油墨总量的20%-30%,当圆珠笔油墨形成到纸张上后,苯甲醇缓慢挥发,用液相色谱或薄层扫描能检出剩余的苯甲醇与形成时间的大致关系。一般半年至一年后仍有少量苯甲醇,如果一个落款几个月前的文件检验发现苯甲醇全无,那则基本这个文件是经过人为老化(仅是举例)。刑警学院王世全院长使用弱-强溶剂法对圆珠笔的人为老化问题也进行了专题研究,发现从弱溶剂与强溶剂的比值过小上能判断文件经过人为老化。对于其它色料,包括有人研究碳素的表面龟裂情况等,涉及行业秘密,不再一一叙述。
总之,人为老化文件是很危险的,本来也许侥幸鉴定人可能不下结论,可一旦被发现有人为老化痕迹,恐怕就凶多吉少了。
关于书写时间检验的鉴定费。由于这项检验的高复杂性、高风险性,所以收费较高。也可以说有时是有价无市--当事人愿意出很高的鉴定费,还找不到地方鉴定。一般鉴定费都是几千元以上,所以准备做这项鉴定时要有思想准备。
工伤鉴定时间
工伤鉴定时间法律依据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
劳动鉴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矗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围来说,劳动鉴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工伤评残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工伤评残可以与劳动鉴定同时进行。
工伤鉴定 - 工伤鉴定的标准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工伤鉴定 - 工伤伤残标准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cm2;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笔迹时间鉴定
笔迹时间鉴定笔迹鉴定学认为,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形象系统。它的本质是人的书写习惯和书写技能。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情况下,笔迹鉴定的目的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的笔迹。
文件书写形成时间的检验则是笔迹鉴定的难题,目前只能有条件地解决部分问题。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检验。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对,来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是在样本的先或后。所谓绝对时间检验是直接对检材进行时间检验,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不需要比对样本。目前我国能进行的多是相对时间检验。
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鉴定难度比相对形成时间鉴定大得多。国内目前对文件绝对形成时间的'检验主要有传统的对蓝黑墨水的“硫酸盐扩散法”,以及在重庆市科委立项的针对蓝黑墨水的“热差分析法”、在公安部立项的针对印章印文的“印油再扩散法”和最近在安徽省公安厅立项的针对大多数墨水、印油的“多次测定法”。这几种方法的检验范围均较狭窄,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文件才能鉴定,所以只有20%左右的案件能作出鉴定结论。
圆珠笔完全可以进行笔迹鉴定,这一点你放心。
但鉴定笔迹的形成时间就不一定了,我国最好的鉴定部门就是位于重庆市的西南政法学院鉴定中心.
距今五年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
而且纸张也非常重要,炭写纸是不能鉴定的,炭写纸就是那种不需要夹复写纸即可在第二页印上字迹的纸,第二页不能鉴定,第一页是可以鉴定的。
今天一早去了杭州中院。
中院鉴定处汪处长谈了笔迹时间鉴定的有关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离婚后发现丈夫有隐匿共同房产的情况,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分割共同房产。之后,第三人以前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据起诉当事人和前夫要求偿还。经当事人辨认,确实是前夫的笔迹,但是之前并未听说此事。怀疑是前夫事后制作的借据企图抵销共同房产中当事人应得的部分。
这个案件的关键是通过鉴定认定前夫的借据不是落款时间所签而是近期所签。这个鉴定问题就是今日中院鉴定处找当事人谈话的事情。
汪处认为这个鉴定属于笔迹的时间鉴定。目前难度很大,西南政法大学在做这方面的鉴定。
它的基本原理是不同时期的笔迹的光谱和色谱有所不同。
基本条件是提供落款时间点和可能的实际时间点在同一种纸张上的笔迹。时间间隔越长越有利于鉴定。
这个鉴定受纸质、墨水、保存条件等各方面的影响。
鉴定的启动需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
就鉴定机构而言,是否可以鉴定存在不确定性。
另外,其鉴定结果,法院是否采信具有不确定性。
汪处指出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对当事人告知说明义务的履行。是否申请鉴定,当事人具有最后的决定权。
后来,当事人考虑到不鉴定也没有别的办法,还是决定鉴定。做了笔录。
【扩展阅读篇】
人生百年,几多春秋。向前看,仿佛时间悠悠无边;再回首,方知生命挥手瞬间。校运会的呐喊还在耳边回荡,期中考试的硝烟还不曾完全消散,一切仿佛都在昨天,而时间就这样真真切切地一去不返。
如今站在一个全新的起点,我们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彷徨。陌生环境不停刺激,十门功课轮番轰炸,强手如林屡屡挑战!面对压力,有人在拼搏,有人在消磨;有人在开拓,也有人在蹉跎;有人分秒必争,也有人在虚度青春。有人放手一搏,也有人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学习是件乏味而辛苦的事,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竭尽全力,不辜负青春的嘱托。俄国著名地理学家奥勃鲁契夫把每个工作日分成“三天”。第一天是从早晨到下午两点,
他认为是最宝贵的时间,用来安排重要的工作。第二天是下午两点至晚上六点,在这段时间里他认为做较轻松的工作为宜。如写书评或各种笔记等。第三天是从晚上六点到夜里十二点,用来参加会议、看书。他说,这是等于把自己的生命延长了。
美国夏威夷岛上学生们上课时,总是先背诵一段祈祷词:今天已经和你在一起,但很快会过去。明天就要到来,也会消逝。抓紧时间吧,一生只有二天。
鲁迅先生说:“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为了肩负的责任我们必须在逆境中努力拼搏,永不放弃。唯有如此,才会使山穷水尽变得柳暗花明,才会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生命的奇迹。因为不放弃,史铁生坐在轮椅上讲述了清平湾的故事;因为不放弃,残臂抱笔的朱彦夫写出了30万字的极限人生;因为不放弃,“面对瘫痪我不哭”的桑兰用迷人的笑容征服了世界;因为不放弃,阿炳谱出了那首如泣如诉的《二泉映月》。生命的责任让我们懂得珍惜,珍惜每一天,每一阵风雨,每一泓秋水,甚至每一次飘零……不同的人生态度将决定不同的人生结局。大浪淘沙,方显真金本色,暴雨冲过,更见青松巍峨!
树枯了,有再青的时候;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然而,时间过去了,还会回来吗?有人说:时间的大钟上,只有两个字:“现在”。谁重视现在,谁就拥有将来。用“分”来计算时间的人,比用“时”来计算时间的人,多出了59倍。比如我们可以利用吃早餐的那一段时间来记单词,二十分钟就可以记住许多。鲁迅先生说,时间,每人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却留下悔恨一片。正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百金买骏马,千金买美人;万金买高爵,何处买青春?”
同学们,现在我们沐浴着时代的阳光雨露,享受着一流的学习资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抛开学习而恣意攀比,还有什么理由沉迷于物质而徘徊不前。对我们来说,努力学习,这是我们成长的必修课,只争朝夕,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青春是人生道路上最美的一段旅程,是现阶段我们拥有的最珍贵的资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挫折,我们都可以一笑而过,请牢牢记住老师的教诲,父母的叮咛,肩负的责任,承载的期望。就让我们从这一分钟开始,刻苦努力、不懈追求,在学习的道路上将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在人生的旅途中将一方一寸的风景珍藏,用拼搏和汗水实现自己人生的理想,让生命放射出灿烂而耀眼的光芒!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最佳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具体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
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损伤。
(1)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伤残等级,但是,对器官损伤的鉴定要等到临床手术后修复创伤、伤口愈合以后进行,一旦临床上治愈或好转(主要指伤口愈合),就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总则部分规定:“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3)职业病损伤。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致残不一样,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内科伤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很难有准确的医疗终止期,所以,职业病没有一个最佳的评定时间,只有一个相对的评定时间,而且进行伤残评定之后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评定那样基本稳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此有如下规定:“本标准所列各类血液病,内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变化,对已进行过评残,经继续治疗后残情发生变化者应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评级。”“鉴于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一般不存在医疗终结问题,所以在执行此标准时,应每l一2年鉴定一次,故鉴定结果的有效期为1―2年。”
二:工伤鉴定程序所需的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7、交纳鉴定费300元。
签字时间能鉴定吗
签字时间能鉴定吗其实也未必需要鉴定的,如果合同签署的时间对于你们而言那么重要的话,那这份合同的履行肯定有时间段的约定或与履行时间相关的约定,你可以提交其他的证据证明时间应该是2008年11月。
至于做签署时间鉴定这个挺难的,没有顶尖的鉴定机构估计没法做,费用高昂可能都没结果(香港著名的富姐小甜甜的老公所立遗嘱,邀请了国内外著名的鉴定机构作鉴定都没法得出准确的立遗嘱时间,从而在遗嘱真伪问题上争论不休)。
2006年11月2日,我到酒泉xx-xx公司打工,当天与老板安排的员工一块儿签合同。格式合同的几个分项合同的所有填空我均按老板的要求全部填写了,并在几个分项合同的签名处都签上了姓名、日期后,将一式三份的合同送去让老板签字。之后多次找老板要合同和续签合同,他都说这几天顾不上,过一段签。直到2010年3月16日我从档案室借我的劳动合同时,发现三份合同上,老板竟然一个字都没有签,于是我借了一份合同没有还。2010年11月5日我因老板四年拖欠工资(期间我与其他员工一样,领不上工资只能打借条借一点钱维持生活)借不到钱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提出辞职。其后我将老板起诉到劳动仲裁委,我胜诉老板不服上诉到法院。从仲裁到法院,老板都拿着在仲裁应诉时才签了字盖了章的劳动合同,他还将签字日期签为2006年11月12日。我从劳动仲裁到法院三次开庭都坚持申请对老板的签字墨迹进行司法鉴定,以证实老板实际的签字时间。请问律师先生,签字墨迹(中性笔)鉴定的签字时间的准确率有多少?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鉴定费用最后是否由造假的`责任方承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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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鉴定机构可以鉴定,你可以自己申请鉴定也可通过法院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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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做笔迹形成时间鉴定鉴定出来,但现有技术,一般只能精确到以年为单位,而且这类鉴定因受墨水、纸张、保存环境的影响,很难100%精确,鉴定结论只能成为定案的参考而非一定能成为定案的证据。只要签字时间在书写同时和之后,该签字行为已经能证明同意书写内容。只有签字时间在书写时间之前,可以通过鉴定确定这个事实,以达到否认书写内容的目的。
首先得确定有没有必要做这个鉴定,其实这个鉴定是可以做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你好,谢谢您能回答我的问题。我当然是要做这个鉴定的,因为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关系着我劳动仲裁中是否能拿到双倍工资的问题!
很高兴您说鉴定是可以做的,但是我想请问一下,在武汉哪里可以做这样的鉴定呢?期待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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