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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提高困难学生贷款额度 贷款对象新增博士研究生
眼下正是大学新生收到通知书、筹措学费准备入学的日子。8月12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湖北省已建立“绿色通道”、“奖、贷、助、补、减”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可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生源地贷款新政:今年有三大利好变化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下发文件确定今年贷款新政,政策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提高了贷款额度,将原来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学费和住宿费”6000元贷款额度提高到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元;二是扩大了贷款范围,贷款对象增加了博士研究生;三是简化了贷款程序,申请表上只需要加盖一个公章。
湖北省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于8月14日开始办理。8种情况可以优先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首次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sls.cdb.com.cn/)中提交申请后,打印一份申请表,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加盖一个公章后,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缴费通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等资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详细申请程序、网上申请流程及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地点、联系方式可以在“湖北学生资助网”上查询。学生及家长还可以拨打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收取市话费)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热线027-87312475.
截至,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累计共为湖北省发放贷款31.66亿元,资助学生54万人次。
“绿色通道”: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湖北省教育厅提醒,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财政部、教育部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到时带至学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新生资助项目:为大学生提供路费资助
今年国家继续湖北省设立彩票公益金资助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项目,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就读的应届高中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主要用于入学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
湖北省今年计划资助近1万名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即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就读高中咨询申请。
国家奖助学金:23.3%比例的学生受益,投入资金9.6亿元
入学后,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由中央与省级财政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种奖学金都是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大二以上学生,实行等额评审,合计受奖励学生约占全省在校生的3.3%.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由中央与省级财政共同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含大一新生),受助学生人数约占全省在校生的20%.
今年湖北省地方高校资助计划已基本确定,国家奖学金将奖励约154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将资助约3.6万人,国家助学金将资助约26.5万人,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将投入资金约9.6亿元。
此外,学校还设有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措施。
从幼儿到博士研究生 四川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政策一览
近日,四川省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新闻发布会召开。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四川省已全面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一体”的全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四川的学生来说,从上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生毕业,都有相应的资助政策,确保他们完成学业。四川新闻网记者特别梳理了各个学习阶段的奖助项目,供学生和家长们了解。
学前教育:民族地区在园幼儿均可年减600元保教费
非民族地区普惠性幼儿园3周岁(当年8月31日为幼儿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以上的在园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或孤、残的孩子,每人可获得每年10个月、每月减免100元保教费、每年减免1000元保教费的资助。当前阶段是按在园儿童总数的10%资助。其中,每学年保教费实际收取不足1000元的幼儿园,按实际收费标准资助;超过1000元的幼儿园,则按1000元减免。而民族地区所有在园幼儿,100%享受每人每年减免600元保教费的政策。
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
四川省内所有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学生,都可享受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免费作业本。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还可获得寄宿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每年250天、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的标准发放。其中,藏区32县和彝区10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按每年17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则按不超过20%的比例,每年250天、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的标准发放。此外,针对全省连片特困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每人每天还能享受3元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进行补助。
中职生:学费全免+国家助学金
全省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非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所有学生,和民办中职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非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所有学生,均可免除学费。此外,四川省内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所有学生,20%的非涉农专业在校生,连片特困地区、藏区32县一、二年级所有农村学生,省藏文学校、省彝文学校、志翔学校一、二年级所有学生,以及“9+3”计划所有学生,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非“9+3”学生,按每生年均1500元标准资助:“9+3”一、二年级学生按每生年均3000元标准资助,三年级学生标准减半。
普高生:1500元国家助学金+年免600元学费
针对省内普高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30%比例,每人年均可获得1500元国家助学金。同时,这类学生还可享受每人年均600元的'学费免除政策。
大学:可拿最高奖项――8000元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专门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资助面约占本专科学生的0.12%左右,奖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有3%的人可获得每人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大学生,还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大学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此外,考上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可得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可得一次性补助1000元。在入校后,贫困大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约有30%的学生可获得。每人年平均获得资助3000元,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发放。并且,每所高校都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报到入学,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享受学费“缓、减、免”的资助。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向高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大学毕业:省属高校毕业就业基层 最高可享8000元学费奖补
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县城以下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满三年以上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应届毕业生,可获得最高不高于8000元/学年的学费奖补。同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学生和入学学生,还可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每人补助标准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而退役一年以上且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同样可享受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的资助。
硕士研究生:每年可得6000元国家助学金
有2.5%学业特别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可获得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贷款额不超过12000元。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还可获得不超过12000元/学年的标准资助。此外,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年均可得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而有40%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一、二、三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占20%,奖金1万元;二等占30%,奖金8000元;三等占50%,奖金5000元。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可拿1.2万
全日制在校的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年均可得1万元国家助学金。同时,有70%的博士,可获得一、二、三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占比20%,奖金1.2万元;二等占比30%,奖金1万元;三等占比50%,奖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