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暮色下的玫瑰花园散文随笔(共含16篇),供大家阅读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还有理了”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暮色下的玫瑰花园散文随笔
忙里偷闲,傍晚十分,突然心血来潮,想去梦中的Rose园看看,老公一向以我马首是瞻,欢天喜地愿意陪我一起嗨,两个人骑着一辆电驴,穿越铁路口,往西直行,一路沙尘弥漫,施工车辆搅起一阵一阵乌烟瘴气走了一段不见,走了一段还不见,傍晚风微寒,让我不禁打起退堂鼓,鼓捣老公原路返回。
老公玩心大起,倒是鼓励起我:不就1200米吗,加个油门就到了。
问了好几个人,终于到了传说中的肉丝园,透过铁门能看到成片绽放的花朵,一盆盆,一架架………煞是壮观,欢天喜地下车,欲一睹为快,可惜,天色太晚,铁将军把门,看来如愿不得了,正惆怅间,老公啪啪拍起大门,居然惊动了主人,不过,鉴于天色太晚,园主一再婉拒,改天再来。
好不容易抽个时间,一路风尘仆仆到了地方,岂能错过如此美色,央求再三,老板实在不好意思拒绝硬是推门而进的我们,只好勉为其难让我们参观。
趁着老公陪园主唠嗑空,姐在园中独自慢行,满园月季让我不禁心花怒放,强忍着偷摘的冲动,用手机啪啪拍起来,娇艳的花朵红的`发紫,白的如雪,最喜欢一株鹅黄色,娇艳欲滴的忍不住让人徒生一股想亲近的感觉……
看了一席从花,又厚着脸皮逛了人家园棚,成片的月季,肉肉,结着青果子的核桃树……这真是一片梦中花园,有花有果,有梦有乐。
好羡慕园主有这一大片四季花园,可以放飞梦想。
如果有一天在这钢筋水泥的城市,在这鸽子笼般房间待腻了,待烦了,加班过于疲惫不堪的时候,建议你可以独行,也可以呼朋引伴,带着爱人和孩子,穿过泉旺头的铁路岔口,一路西行,那里有大片的小麦田,白天能看到蓝蓝的天,傍晚能看到大洞山上一轮明月,自然还有这么一片rouss园,那些自由绽放的花朵一定会让你流连忘返,给麻木的心灵一个栖息的花园,让疲惫的身体融入自然,你一定会如姐一般,想把自己幻化成一株怒放的花朵 不为升高官,不为发大财,只想在清风明月中飘飘欲仙。
玫瑰花园诗歌
走进窗户上的一滴水
天空是塌陷般的深色弧形
我多么想,抛弃睡眠
让这深蓝色的弧型放弃委婉
我想念你夜晚时的直率
所有星星,都没有询问过那个理由
她们给我光线,甜蜜的银色刺刀
让我知道痛楚和幻觉的界限
白色的梦和夜间的风
给我一双只有鞋底的靴子
这里不再有花朵凋谢的土壤
我只要一个落脚的地方
让我用所有的声音
讲述一个针尖一样迟钝的故事
我和你
只要用一只针织的棉帽
就可以打捞起大把的安宁
你穿着编织的.新鞋
轻悠的步子
捂不住鞋子中隐藏的铁钉
走吧,带上你的钉子
你可以走进夜晚,走上刺刀一样的星光
你走进我胸腔里的玫瑰花园
只走一步
就听见了凋谢的声音
你说,那里有甘甜的音乐
好像我扯断的弦,绑住了时间
走吧。走上那些尖尖的温暖
我将游历世界,为你偷盗理由
我将一直端详星星,浇灌花园
当所有枯萎都沉入土地
你将拥有理由
我将拥有夜晚
我们将拥有一次
故事之外的对白
怡人花园-散文随笔
苏东坡的“卜算子”从人杰的指下和唇间泻出,一股淡淡的忧伤顿时弥漫在怡人花园上空不肯离去。苏怡如饮陈醪,不觉自醉,她惊异如此现代的人杰居然会爱上古诗词。世事浮沉,终使他成了一只飞鸿,虽羽翼未满,却已注定要独立风雪。人杰的父亲到多伦多后找了个加拿大富商的遗孀同居,母亲到当年插队的乡村教书。苏怡遥想他奔波在黄土高原的滚滚沙尘中神情默然的样子,一定也宛如孤鸿缥缈。
人杰和苏怡在怡人花园度过了高中最后一个快乐的暑假。高三开学,人杰一周没来上课。苏怡为此上课走神,直到收到他的信。
信短得出奇:“我转学了,去学艺术课,你要好好考大学……”后面几行,字化了,苏怡怎么努力也看不清楚。
虽刚入秋,但她觉得很冷。她望着川流不息的车,渴望有一辆载着人杰来到面前。时间流逝,她一遍遍问自己:他的爱,什么时候能再回来?
人杰生日的那天,她忍不住去了他家。
客厅的门大开,灯光如昼。宴会桌上碗筷狼藉,四周弥漫酒精的味道。几个穿着奇异的男女翩翩起舞,一个小姐拿着一杯酒站在人杰旁边,嗲声嗲气地说着、笑着。
人杰看见苏怡也不打招呼,许久才站起身一把拿过那位小姐的酒杯,摇摇晃晃走到苏怡面前,吐着酒气说:“来,喝一杯!”
苏怡仿佛醒了,抢过酒杯朝人杰的脸泼去:“你……让我很失望!”说完转身便走。
走出别墅很远,苏怡忽然感到全身冰冷,从上到下都湿透了,抬头一看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冰冷的雨透过冰冷的心,别墅的露台上不时传来人杰和那位小姐的`嬉笑声……
苏怡回了家,她怎么也想不通一直对酒深恶痛绝的人杰如今却经不起酒的诱惑。
那天她彻夜不眠,折了一千只纸鹤,每只都写着他的名字。第二天一早,她把它们挂在怡人花园那棵老槐树上。一千只纸鹤连同一夜涓泪,终于没能留住这段将要终结的感情,她的他再也没出现在花园。
苏怡家里有很多酒,是爸爸的朋友送的,可爸爸从不喝,数十年如一日。因为爸爸曾对妈妈说过:酒能乱性!
苏怡走到酒橱前,打开一瓶XO马爹利,鲜红的琼浆徐徐注入酒杯。她高高举起这杯酒,透过红得如血的液体,仿佛看见一个曾经年轻而纯洁的生命在慢慢被吞噬……
一杯酒,一次深情的凝望,泪水里分手,终成为永远的回忆。
她拿着酒杯摇摇晃晃来到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乐园,老槐树上依旧飘忽着一千只纸鹤,她把满杯的酒向纸鹤撒去,随着一声“我们的爱还敌不过一杯酒”,所有的纸鹤和着如鲜血般的酒雨洒落一地……
窗外又下起小雨,落寞的雨夜更增添了一份寒意。苏怡拉上窗帘,可铲土机的轰鸣还是时不时从窗缝里传进来,那么真切、那么清晰。
不想回味,因为回味总让人心痛。不愿留下记忆,因为记忆中总是上演破碎的裂痕。记忆的伤疤总是一触即发,就像怡人花园曾经那么美好,眨眼间,物是人非,心已变,人憔悴。
“昨天是所有的结束,明天是所有的开始,可是我却始终活在今天。”人杰曾这样说,今夜它却如此清晰回响在苏怡耳边。
“既然一切都结束了,为什么还会时时想起怡人花园的鸟语花香?”苏怡轻轻摇头,也许这就是无奈。或许,人活着的每一天,都要或多或少与无奈为伴。
心远了,梦飞了,苏怡叹了口气,抬头看看桌上的日历,时光已无情指向这一年的岁末。
“该清醒了!”苏怡猛然想起离高考还有半年多,她的脑子顿时变得冷静起来,她打开橱门,一一清理人杰送的东西,然后连同她的记忆一件件撕得粉碎。
后来,怡人花园被拔地而起的高楼代替,失去了往日的浪漫和情感。尽管如此,苏怡远远看见它的旧址,总要绕着走,怕会勾起伤感的回忆。有人说人杰进了国外的贵族大学,有人说他跟那个小姐出国定居,也有人说他去加拿大找他的父亲,总之这个人仿佛在地球上消失,人们忘了曾有一个叫人杰的男孩。
一年后,已跨入大学校门的苏怡收到远方的来信:
“怡,想必你已经进入大学了吧?去年爸妈终于离婚了,他们要我选择,我想还是黄土地更适合我,因为我的根在中国。那时不敢告诉你,因为你要高考,妈妈来接我的那天我喝醉了,临走时我又去了一次怡人花园,带走了写着我名字的纸鹤。如今那一只只带着鲜红酒迹的纸鹤在黄土高坡上飘扬,它们伴着我梦中女孩的倩影一起飘向天际,留下属于我那一缕缕酸涩的回忆悬结在岁月的最那头,去寻找曾经属于我和一个女孩的梦的痕迹,就像那朵爱情之花,没有开花,更没有果实,却变为一枝藤条,延伸到远方,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一个来生才能到达的地方……忘了我吧,今生今世,或许再也不能见面了……”
“人杰……”苏怡发疯似地朝怡人花园奔去……
作文《暮色下的清洁工作文》
那是一个灰暗的日子,已经过了晚饭时间。我因为一些事情冲到了公交车站。秋风吹过路边的梧桐树,发出沙沙的响声,树叶漫天飞舞。
路边,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清洁工,用一把大扫帚把大树南边飘落到地上的树叶扫了一遍。我经常在这附近看到他,有时他用夹子一丝不苟地捡垃圾;有时候拿着刷子,小心翼翼的刷路边垃圾桶。我走到公共汽车站。在小公共汽车站安装了新的遮雨罩。两个大姐姐坐在那里等公共汽车。
老清洁工推着他的三轮车,在停车标志前停下来。他从汽车扶手上拿出一个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盒午餐。他打开午餐,拿出筷子。他蹲在路边狼吞虎咽地吃着。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心想:现在菜肯定凉了,怎么咽下去?大姐叫他坐在我们身边吃饭,他笑着挥挥手。风突然变得很大,中间有雨的味道。雨下得很大。我们赶紧叫老人躲到雨棚下,他也不再拒绝,弯下腰走近雨棚,但没有坐到大姐放弃的'位置,怕衣服弄脏我们,就尽量挪到一边蹲在那里继续吃。
路边的灯亮了,照在老人身上。我能清楚地看到老人手上的肌腱似乎要爆裂开来,有几个血洞。饭盒里只有一些青菜和一些萝卜。老人脚上穿的是一双胶鞋,本来的颜色无法分辨,鞋头磨平了。
“丁”,老人的口袋里传来一阵响声。他掏出口袋,拿出一部旧手机。他面带微笑,周围很安静。老人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好,我没事.晚餐我吃了肉和鸡蛋.你过得怎么样.我很好,你不用担心.天气变冷了,你应该多穿点衣服.
车来了,我和两个姐姐上了车,车飞快地开走了。
感谢人的画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特别的夜晚。
老人倚着门框,眯着深凹下去的眼睛,默默无语。
“修鞋子吗?”妈妈提起紫色的高跟鞋,晃晃。鞋子像高贵的公主,只是,断了根。老人掐掉了烟,甩在地上,用布鞋碾了碾,抬起厚厚的眼皮,睡意朦胧地小声应着:“修!当然修!”
他跺了跺脚,稳稳当当地落坐在了陈旧的矮凳上。接近金黄的阳光透过排排高楼大厦有意无意地洒在他脸上,那浅棕色的瞳仁残留着壮年时的意气风发,只可惜额上那条条“沟壑”写满了岁月的沧桑。
“咳咳。”老人从口袋里摸出一条浅蓝色的手帕,擤了擤鼻子,沙哑地“嗯”了一声:“这鞋子好修!”
妈妈长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从钱包里抽出五元,放进了老人面前的盒子里:“这是押金,鞋子明天早上我来取。”老人像是默认了,一个尽儿的弹鞋子,拿起眼镜,目光像只轻盈的蝴蝶,落在了妈妈的平底鞋上。
“哎——姑娘!你等等!”老人微微皱了皱眉,从盒子里拿出五元钱,向妈妈扬了扬,脸上写满了焦急。妈妈转过头,不耐烦地回了一句:“你别得寸进尺!五元够多的了!”
“不是……”老人尴尬地定在那里,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不敢再看妈妈一眼,“我只是看你很忙,离不开高跟鞋,修这个鞋顶多只要十分钟,你们只要等等就好了……”
妈妈停下了脚步,小声地说了声对不起,便拉着我的手来到了摊前。老人躬下腰,从角落里摆出两只板凳,头也不抬,没发一点儿怨言,淡淡地吐出几个字:“坐吧。”
老人又稳稳当当落坐了。他勾起了一只鞋,像在看一个孩子,嘴角藏着恬静的微笑。他在旁边的盒子里找着什么,时不时不安地瞥一眼我们。寒风凌烈,他的额角却滴下了汗珠。
半晌,老人从一堆黑乎乎的零件中伸出了头,朝我们歉意地笑笑:“好久不用胶水粘鞋了,都布了灰尘。”话音刚落,他就把胶水均匀地涂在了断根处。
妈妈同他拉起了家常。老人笑着,笑得如一朵菊,有苦涩,有幸福。他把自己如海水波涛汹涌的人生描述得像一潭平静的湖水,他总是在最精彩的情节处,不经意地忘我们一眼,然后有立即闪回目光。
老人的嘴巴在蠕动,可十指如飞,一根小小的银针在他的手里变得栩栩如生,就像在讲故事。
暮色变得沉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街上形形色色的人面色阴霾,像是和谁有仇。老人已修好了鞋子,递给了妈妈,妈妈塞给他20元,他推了回来:“不需要!”妈妈没有强求,说了声谢谢,踩着高跟鞋,走远。
挥手,暮色下,老人像是生命的主人,躬着腰,蹒跚着离去。
时间到了吧?一群黑乎乎的手,在抚摸。
就象爬上屋檐上的鸟,下不来,也飞不走。
我的心狂跳不已,这不是什么时间表,而是出格的想。
我好象听到你羞涩的呢喃和呻吟时的呐喊,就象我索性的站起来。
又被黑黑的夜给压了回去。
我真想在黎明开拔,却被黄昏挡住了道路。我很沮丧,也很彷徨。我爱的人就象明月挂在窗前,可我就是够不到。是那么的活灵活现,就象看到你在我窗前徘徊,就是忽隐忽现,好悬疑,也很无奈。
我象菩萨祈祷,一双手,两条腿,展开的是人梦,双手合一,就是祈祷。我幻想着你菩萨美丽的显灵,打坐在莲花盘里,颀长的腰身,纤细的玉指,手捧着莲花,好美,好俊。
秘密是暗处的花朵,我说过:“没有秘密的爱是暗淡”,我不想这样。
我幻想着那些美丽在开着,开过得是那么的美丽,就象我在千里迢迢,历经千难万险找到你,我绝不能把你丢弃一样。
我不敢松开手,怕相思的鞭子变软,我在极力摇晃,怕一经变软了,就会谢幕,到那时我连想你的余地都没有,只有在幕后,收拾败下的残局。
我真的不想这样,我真想保持那美丽的爱,可是我象在这夜里被你彻底的征服,象一个服服帖帖的小男人,连滚带爬在为你做事。
我是第一次这样的为你,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爬出了窗子在偷窥。你象萎缩在我的床沿下,听我叫唤的动静,一声比一声急促。
外面的雨下起来了,雷也敲起来。你有些惊慌失措,就想跑出去躲雨。可是我象狮子一样把你咬住,你逃脱不出我的手掌心。
从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你是最美丽的。不是我在做这项工作之前,你有些不理解,可是从小到大你是我最爱的人,我只是把它深埋在心底,不敢和别人讲。可是你就象一朵美丽的玫瑰花,越长越漂亮,我实在忍受不了你的美,就把我的心思毫不保留的给了你。
我最后一次,看到你那双痴情的眼睛,就象我给你的,你不愿说出的秘密。房间的门,始终是打开着的,卧室的门,被你关得严严,我和你始终保持初恋,保持着那种关系。你不在的时候,我在黑夜里想你,自己打开卧室的门,就象把你大敞四开似的,你的芳香浓浓的飘在我的梦里。
给你买了那款手机,你也不给我打电话,给你发信息,你也不回,你就象从人间蒸发掉一样,我彻底被你心伤。
你象随着风一起来,香味在屋子里飘。我此时真的象在深情的抱着你,在梦里一起睡。可是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就是保存不下来,我象护着梦一样的护着,但梦清醒后,我就好无聊也很沮丧。
我小心翼翼,害怕别人谈起你。只说,我想露珠了。就象在早晨水晶晶,晚上亮晶莹。就象我赤脚走在晚上的田野上,露珠串串,吻着我的小脚丫。
天亮了,一个糟糕的早晨,还没等我收拾好,黎明就扑了进来,把所有的黑暗收敛。我模仿着你的样子,从屋里走出来,在我一转身时,一只小鸟也展开翅膀,飞了起来。我精神恍惚的看着,想到了天亮,我那蠢蠢欲动的,怕被鸟啄食。
我知道你的名字的同时,也知道了你的美丽。宛如那白色卵形的叶瓣,让我无法入眠。我用手轻捻着你,那暗香浮动的美,让我一次次撕心裂肺的想。我找到了,可以拥有的东西。
菊花开了,玫瑰花红了,今年你的花真美。我不知道花园里,这个时节还有多少美丽的花。我想,不管哪朵都不如你的美,我想,你是最香最美的一朵。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篇短篇小说出自美国著名小说家威廉·福克纳之手,是一篇浓缩福克纳一生创作精华的经典小说。初读这篇小说的题目时,我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一个娇滴滴地小女孩红着脸害羞地拿着一朵鲜艳地红玫瑰的浪漫画面,因为玫瑰在西方象征着浪漫与爱情。但当我满怀这种幸福喜悦的心情投入文中想一探究竟时,我却发现小说的故事情节跟我设想的有着天壤之别,这是一篇极悲的悲剧性小说,叙述的是一个以悲剧收尾的爱情故事。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小镇,小说女主人公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中,可以说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小姐。爱米丽自视甚高,再加上父亲严厉,赶走了所有上门的男子,因此年近三十却还仍未婚配,长期的压抑使得她的性格变得孤傲、古怪。在父亲死后,爱米丽与一个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结识并相爱,为了跟荷默·伯隆在一起爱米丽不顾小镇上人背后的议论,不顾教父、近亲的劝阻,毅然决然地坚持自己的爱情,但是最后她深爱的男人还是背叛了她要离开她,于是在痛苦中爱米丽毒死了荷默·伯隆,将爱人的尸骨放在自己家里,并从此不再出门,守着一具尸骨度过了四十多年与世隔绝的生活,直至她去世后人们进入她家时才发现了真相。
整个小说情节以爱米丽这一人物为主线,一共五个小节。它没有用第一人称主人公自己内心独白的方式来叙述故事,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通过描述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表现一个时代女性的悲剧,采用的是一种非传统的第三人称的叙述手法,理智而又客观,仿佛就像是我们看着这些事情一幕幕的发生一样。小说的开头首先写的是爱米丽的葬礼,然后结尾又回到她的死亡,首尾衔接天衣无缝,中间写的几件事情虽然时序混乱、来回颠倒,但却悬念迭出,给读者一种越接近结尾越想要揭开真相的纱幕的紧迫感。
小说的结局是令人惊讶、震撼的,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读完这篇小说,我一直在思考,该是多么浓烈、多么病态的爱与恨,才能让一个女人甘愿花四十多年的时间画地为牢,只守着一具尸体。或许是因为曾经不顾一切地全力地追求过,差一点就要实现了,但最终却还是被无情抛弃,这样的巨大落差使爱米丽本就长期压抑的内心崩溃了,“她的内心永远失去宁静,精神上永远背上一个巨大的包袱”,她的心理最终变得扭曲畸形。
我想,一篇久负盛名的小说肯定有它值得挖掘与思考的独特文化内涵。于是我反复阅读、品味这篇小说,前前后后读了七八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与体会。在我看来,这篇小说最精彩之处就在于它的背后隐藏着的那些象征性的意义。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在这部作品中使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且运用象征手法表达出来的意味和情感耐人寻味、发人深省。我将这些象征意象大致分为故事背景的象征、人物的象征、物的象征这三类。
1.故事背景的象征
在小说开头的时候,就有这么一段话:“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的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桀骜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这段话表面上看是爱米丽的屋子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实际象征的却是南方传统守旧的文化思想与北方新兴工业文明思想的冲突与对抗,作者以爱米丽的屋子来象征南方守旧贵族阶级,而以汽车、棉花车这种新兴工业来代表当时北方新兴资产阶级,这实质上就象征着新旧思想的相互矛盾和新旧生活方式的冲突。
2.人物的象征
(1)主人公爱米丽。在爱米丽的身上,有着多重复杂的象征意义。首先,爱米丽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她象征的是南方的旧传统、旧观念。在开篇中提到:“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座纪念碑倒下了。”这句话中的“纪念碑倒下”就意味着以爱米丽等人为代表的南方旧制度旧观念的坍塌,是一种社会新旧思想与制度的交替,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是必然趋势。
其次,爱米丽从小都一直生活在父亲严厉的管束下,文中有提到:“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因此,爱米丽年近三十岁时,还没有婚配。等她父亲去世后,她释放了多年来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认识了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并迅速与他坠入爱河。即使知道跟北方人在一起会受到多少阻碍,即使镇上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即使牧师、近亲都不赞成,但爱米丽却仍在一片反对声中勇敢地坚持着,丝毫没有退步。在这里,艾米丽象征着当时勇于冲破社会世俗的束缚与枷锁,奋力无惧的追求着爱情的伟大女性形象。而当荷默·伯隆最终还是抛弃爱米丽时,爱米丽并没有伤心欲绝,而是用砒霜把他毒死了,并将他的尸体放在自己屋子里,守着尸体一起过了四十多年直到死亡。在这里,爱米丽象征着一个当时女性想要挣脱束缚却越缚越紧,最后终于绝望向现实妥协的人物形象。
最后,我们在文中可以看到,当代表团去爱米丽家中劝说她缴纳税款时,爱米丽只是冷酷且不近人情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在杰弗生无税可交。”且不承认政府当局的司法长官,只认已经死了近十年的前任镇长说所的话;另外当全镇都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艾米丽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和附设邮件箱。从以上两处我们明显可以看出,爱米丽已经彻底决心与现代进步社会相隔绝,只守着曾经的旧的制度与观念,这里我们说爱米丽象征的是旧的传统制度与道德观念的牺牲品,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人物。
(2)爱米丽的父亲。小说中关于爱米丽的父亲的笔墨并不是很多,唯一能体现其性格形象的便是这段话:“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艾米丽小姐立在背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这是一位严厉凶恶的父亲,确实事实也是如此,他十分严厉地管束着爱米丽,干涉她的一切,自认格里尔生家族身份高贵,所以赶走了所有对爱米丽有好感的青年。因此,我们说爱米丽的父亲象征着一个典型的拥护旧传统旧观念的有着强烈阶级歧视的腐朽思想者。
(3)主人公的爱人荷默·伯隆。这是一位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他象征的是北方新崛起的工业资产阶级文明,他来到这个小镇上,铺设人行道,将北方工业文明的知识与技能带来南方,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新制度新文明与旧制度旧文明的碰撞。而且没过多久,他全镇的人都认识了,站的地方都是人群的中心,而且还让爱米丽爱上了他,这也象征了北方新制度新文明取代南方旧制度旧文明的必然趋势。
3.物的象征(玫瑰)
小说的标题是《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玫瑰花在西方观念中象征着美好与浪漫的爱情,但读完小说我们可以发现爱米丽这一生却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通篇小说中只一处提到了玫瑰,他写道:“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顶罩,梳妆台。”这是一段对爱米丽和荷默·伯隆新房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在四十多年前,这间房子也许是很美很温馨的,它有玫瑰色的窗帘、顶罩与梳妆台,一切都呈现出浪漫幸福的样子。但是,最终它却变得像墓室一样的阴森凄凉,曾经那么美的玫瑰色窗帘、顶罩最终也都败了色,这也象征着爱米丽曾经也尽力追寻过那份美好的爱情,但最终还是求而不得,走向悲惨的结局。
虽然爱米丽一生都没有得到她真正想要的如玫瑰花般的爱情,但小说却以《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为题,既是表达作者对主人公爱米丽悲惨一生的深切同情,也是对爱米丽的一种致敬,致敬她曾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而勇敢努力过,与世俗抗争过,即使最后仍是一个悲剧,但至少她奋力追寻过,这样的她就是值得钦佩的,所以福克纳想献给她一朵玫瑰花。
我想,我们的人生至少也应该这样一次:尽全力去追求那份自己想要的东西,或是理想,或是爱情,不要畏惧别人的看法,也别太在意失败了会怎样,败了又如何,只要真的努力过、付出过,即使最终依旧失败,那也是败的漂亮、败的无悔。要记住,比失败更失败的是一开始就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
最后,祝愿我们都能幸运地找到生命里最弥足珍贵的那朵玫瑰花。
八四年读高一时,我们班有一个女生,成绩不出众,性格很内向,无论什么时候都听不到她的声音,从来不和男生讲一句话,她就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候我成绩还算行吧,老师也很宠我。我的文章经常出现在教室的黑板报上。有些女生来向我讨教难题,就坐在她的身旁,她也不转过身来看一下,彼此间几乎忘记了对方的存在。
不知不觉高一读完了,到了二年级,我被分到了一班,而她仍在三班,彼此间更没了接触的机会。
时光如流,转眼高中就要毕业了。毕业前夕,同学们都很伤感,想到在这三年的朝夕相处中结下的深厚友谊,而转眼就要各奔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或是还有没有机会再相见。同学们都准备了一个笔记本,相互留言道别。因为高中来自好多个初中,又加之调整班次,因此新友旧友就更多了,留言不光串联到二班三班,甚至于低年级。我的留言本上,写着满满的留言和留言者的名字,到现在我还保存着。
由于我是孤儿,姐姐已出嫁,毕业回家就只有唯一的我。经济潦倒生活艰辛,使我再也没有机会去实现我的抱负和理想,只能在那祖祖辈辈耕种的田野上千篇 一律地劳累与奔波。那些海枯石烂的誓言、长如青松的友谊、都没有重温的时间和巩固的机会。
大约是在八七年暑假间吧,一次上街,我匆匆地走着。忽然从陌生的人群中走出一个女孩,穿着不那么现代与时髦,却很整洁,显得朴实单庄,留着学生头,一双明亮的眼睛似乎能从我的脸上看到心底。她怡然大方地叫一声我的名字,道一声你好。
在一年多的辛劳中,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渺小,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这一叫,使我有点受宠若惊。我问:“你是……”她接着说:“我叫心玉,高一时坐你前排的。”我问她家住哪里,在哪工作。她说她家住岩屋庙,现在是幼师。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很尴尬,没答应,只是说:“以后吧。”
回家后,我心头一阵暖和,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我记起来了,心玉大概是心如玉洁之意吧。但我惊讶的是,她变得活泼开朗了。可我翻着留言本,却怎么也找不到她的名字。
两年后的一次上街,她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叫一声我的名字,向我道一声问好。仍然那么活泼开朗地对我说,她现在住在东门饭店后,在电力工作。她再一次热情诚恳地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想这次倒是挺近的,心里挺乐意,可由于经济困难,心想:“连买礼物的钱都没有。”所以我再次谢绝了她,只是说:“以后吧。”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她,每想起她,心中就一阵甜蜜,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受,只是心中很甜很美,但我终没有去找她的勇气,那句“以后”也许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我很感激她,能够在别人都忘记了我之后仍能记得我的名字,虽然我那留言本上找不到她的名字,我无以报答,只能真诚地对不知在何方的她道一声:尊重!
窗外,成群结队的乌云开始慢慢携手。天空如一大块被墨水浸黑的抹布,漆亮欲滴。
窗内,灯光明亮。小屋里,我在安静地看书。
突然,始料未及地,我打了一声大大的喷嚏。就这样,我突兀地感冒了。
扔下书本,我朝电话桌极速奔去。
我终于找到借口见他了。是的,我想见他。
躺在木制的小床上,我不住地辗转。
他回来吗?他会怎么来呢?
他的叔叔有一辆十分豪华的轿车,是我上次去做客时见到的。他会开着它来吧?
可是可是,他那个抠门的叔叔会不会拒绝借给他呢?那辆车跟他的心肝宝贝似的。再者说了,人家都有自己的宝宝了。我就曾亲耳听见他洋洋得意地说,这车是留给我儿子的。
小气鬼小气鬼,我就这道,这个人有了儿子就不再疼爱他了。
哎,真是的。还是骑他自己的摩托车来吧。
从他家里出门,再往左拐两个半弯,那条小路会比较近的。我知道我就知道,前些天,我坐在他的摩托车上悄悄计算过。
说到那条大路,它可真讨厌。干嘛非要把我家跟他家拉开得那么那么远,还要转上三四个弯。就不能直接从他家门口通到我家门口吗?呵呵,那样会比较近耶。
闷闷地抬头瞅一眼钟表,十五分总已经过去。天空像个受了委屈的娃娃,开始淅淅沥沥地抽咽起来。
你说,他怎么还不来呀?
我都快饿坏了。瞧,我的肚子不实在咕咕叫吗?以前肚子坏心肠地破坏气氛时,我总会尴尬地低头,尤其是在他面前,我的脸颊总会红艳艳地燃烧,一如窗外的玫瑰花。
可是现在,我再不会不好意思。因为他曾凝视着我发烫的双颊说,好女孩,肚子叫难道不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吗?我还在别人面前放过屁呢。我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尴尬顿时烟消云散。
然后,他便用那双温柔的双手给我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漂浮在碗里的那些墨绿色的香菜叶总是荡呀荡呀的,叫人心思不定。还有那两滴亮晶晶的香油,总是费尽心思地向四处蔓延。吸一口面在嘴巴里,滑滑的,却不会腻。
我说,我最喜欢吃他煮的面。他却说,看着我吃完他亲手煮的面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他怎么还不来呀?
现在是傍晚六点十五分又二十八秒,距离那通电话已经是一个小时零六分又十四秒。我的肚子仍旧在咕咕地叫唤,额头也开始出现了感冒所惯有的烧烫。
我或许再听不到那辆摩托车焦急的低鸣,再看不到他在厨房煮面的温柔背影。我恐惧地瑟缩在小木床的一角,像一只受伤的小兽。他,或许不回来了。
他或许真的不回来了。他那宽阔硬朗的背上,现在或许换成了另一张笑脸,甜蜜而满足的。他或许会像鼓励我一样地帮助另一个女孩排解尴尬,而我却再也无法品到他煮的面。我肯定,那墨绿色的香菜叶断会引起她的心神不定,那个温馨煮面的背影定会盈满她的整个记忆。
她多平凡啊!而他瞎了吗?是我心痛了。
暴雨终于还是夹杂着她那些魁梧的伙伴们,雷鸣与闪电,呼啸而来。盛怒下的雨,像一只刚刚丧失了情人的母老虎,用她那冰冷而硕大到如小锤子般的雨珠敲打着任何她可以够得着的地方,包括窗外那朵无辜的玫瑰花。
这烦躁的雨,倾盆而下,仿佛要溺死什么东西。
花季的我,在这个雨季,突然蜕变成满眼哀愁的小怨妇,像这窗外的暴雨。而我那可怜的玫瑰花,亦开始凋谢。
一片,两片,三片,四片……
他回来,他不会来,他回来,他不回来……
天灰蒙蒙的,已过了吃晚饭的时间,我因为有事,匆匆忙忙地赶往公交车站,秋风吹过路边的梧桐树,发出沙沙的响声,权叶漫天飞舞起来。
路边,一个老清洁工,六十多岁的样子,拿着大扫把利落地把飘落到地上的树叶扫到大树下南,我经常在这附近看到他,有时他拿着夹子一丝不苟地捡垃圾;有时拿个刷子仔仔细细刷路边的小垃圾筒。我走到公交车站那里,小小的公交车站新设了一个挡雨的盖子,两位大姐姐坐在那里等车。
老清洁工推着他的三轮车,停在了离站牌不过的地方,他从车扶手那里取出一个塑料袋打开,里面是一盒便当,他打开便当拿出筷子,蹲在马路边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心想:现在吃饭菜肯定凉了,怎么可能咽得下去。大姐姐招呼他来我们身边坐着吃,他笑了笑,摆了摆手。风忽然大了起来,中间夹杂着雨丝的味道。下大雨了。我们赶紧招呼老人躲到雨蓬底下来,这下他不再拒绝了,佝偻着身子,靠近了雨蓬下面,但并没有坐到大姐姐让出的位置上,生怕自己的衣服弄脏了我们,尽量往边上挪了挪,蹲在那继续吃了起来。
路边亮起来,照到老人的身上,我清楚的看到,老人的手上的筋好像要爆出来似的,还裂着几条血口子。饭盒里只装着一些青菜和几片萝卜。老人的脚上穿着一双胶鞋,鞋子已分不清楚原来的颜色了,鞋头也磨平了。
“叮铃铃”,老人的口袋传出一阵响声,他掏了掏口袋,拿出一只老旧的手机,脸上露出了笑容,四周静悄悄的,老人的通话声断断续续地传来:“好,我很好……晚饭吃了肉和鸡蛋……你们过得怎么样……我一切都很好,你们不用担心……天冷起来了,你们的衣服多穿点……”听到这声音,我感觉眼睛雾蒙蒙的,眼泪在眼眶内打转,老人的电话打完了,又继续吃起饭来。
公交车来了,我和两个大姐姐都上了车,车子飞快的开走了。
那感谢人的画面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特别的傍晚。
云下的散文随笔
我眼中的假期无非是一本书,一首歌,一杯茶,和着秋雨潇潇,在几卷宋词中,与尘世回首相望。流年寂寞,唯文字,倾心解意。
在假期之末,十分有幸能到邛海沉醉许日。坐在车厢内,戴上耳机,倚头看向外面绿波峦山个,西风徐徐,甚感这江山极致,世事如梦,只可寻忆起一抹掠影。
暖阳剪下一缕灿烂洒向我脸庞,半梦半醒中,我睁开眼。一面碧波湖泊就在眼前。坐上小船,凉凉湖风撩拨我发。待缓缓闭上眼,任小船慢慢渡着。听着浪花声,内心沉浸淡然,无有烦喧和扰乱。
在森林公园里,山脚下坐上索道,慢慢滑上山顶,所有先前的淡然消失无踪,遗下的唯有恐惧。有时,划过深不见底的`山谷,有时,脚下的树林伸手可触。滑到最高点时,金灿灿的太阳出现在我头顶,感觉离得很近,好似吻过白云。拨散开了我被恐惧蒙住的心窝,温暖了我被林风吹凉的脉搏。
夜间,我蹲在岸边,看着湖里透亮石子上游着的小鱼小虾。许久他们浮上水面,不惧这个外来之客,我隐隐的笑了。
翌日清晨,我在婉转的鸟鸣声中苏醒。虽是深秋,但这儿依旧可见一摸云霞飘在山顶。
在与这面碧波做最后一次告别后,我便踏上回途。我还记得再许时后,茫茫人海中,湍急水流上,见到了红军曾飞夺过的泸定桥。
旅程未忘,但更衷心的是一路上的白云悠悠,似你眼,入我眸。
秋夜下的散文随笔
虽然时值中秋时分,但陵城的白天丝毫没有一点秋天的凉意,走在路上的行人尽管在撑着遮阳伞,但汗水始终贴着脸颊和背部。只有到了傍晚,夕阳西沉,而路边的椰子树、紫檀树那低垂的树枝宛如婀娜多姿的少女开始慢慢扭动了起来。尤其是到了晚上,漫步陵河大堤岸边,阵阵清风拂来,令人心旷神怡,才会感觉到秋天的凉爽,秋天的气息,秋天的温馨。
夜幕降临,陵河两岸的河堤处便成了行人的世界,欢乐的海洋。在河堤上面的绿荫掩映下的行人道上陆陆续续聚集着忙碌了一天的男女老少。他们有的在喝茶聊天,有的在打牌娱乐,而少男少女们却在打情骂俏,或在窃窃私语,都在尽情享受着秋夜的凉爽和休闲,惬意之情溢于言表。横跨陵河南北两岸的新建的'两座巍峨壮观、风格迥异的大桥上七彩斑澜的霓虹灯在不停闪烁着,倒映在陵河里泛起阵阵涟漪,然后慢慢向四周散开去。在一百多米宽的河面上,有两三艘小木船在来往穿梭,原来是几个年轻人在撒网捕鱼。而河堤底下的平台上不少热衷于钓鱼的爱好者也在悠然自得的在垂钓着,河中偶尔也传来阵阵的蛙鸣声,好一派秋夜陵河景象。
从桃源大桥上向四周望去,一盏盏路灯在沿着公路两侧并排竖立着,分外耀目,宽阔的公路上各种车辆来回奔驰着。沿着河堤人行道往下走一段,还能听到哗哗的流水声,原来是落差约有三米的拦河坝堤在阻缓陵河匆匆的脚步,清凉的河水从坝堤的闸门口涌出流动的声音。陵河拦河坝堤的修筑,增加了陵河的蓄水量,有利于农业灌溉和人们的生产生活。
陵河南岸的滨河南道,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是陵城最繁华的街道。沿着滨河南道向西行走,不一会便来到华灯璀璨、人流如潮的海韵广场,这里是陵水最具规模的大中型商住一体小区,也是陵水的购物天堂,百佳汇超市目前是陵水最大型品种最齐全的超市,每天接纳了众多的购物者和消费者。海韵广场中心地段高楼林立,主要有海韵?陵河假日楼盘,还有西侧的乐龄中洲国际大酒店,它们俨然成了陵水建筑物的重要标志。这时海韵大厦主楼的LED电子显示屏正播放介绍陵水风土人情和经济发展的宣传片,吸引了无数行人驻足观看。漫步海韵广场,灯火辉煌、人头攒动、异常热闹。在前庭广场,人们有的静坐在休闲水吧,边喝饮料,边观赏河边风景;有的在围着音乐喷池听音乐;有的在牵着孩子的手和亲密爱人一起在广场休闲散步。
再往西走几十米便来到文化体育广场,其实陵城晚上最热闹的地方应该是这里。还没来到,远处就传来广场舞的音乐声和打球的呐喊声,在绿荫掩映,花丛簇拥的文化体育广场人山人海,花香弥漫。这里是中老年人在跳轻盈的健美舞,那里是年轻人在跳强劲的迪斯高;这边是男青年在打篮球、排球,那边是女人们在打羽毛球;在造型独特、金碧辉煌的体育馆前面,还有二十多个穿着白色练功服的老年人在气定神闲的练着太极剑;还有来回玩耍打闹的小朋友们,各种声音交集在一起在广场的上空回荡着……在广场对面的风景树丛里还有不少的成年人在乘凉聊天,好象在诉说着昨日的艰辛和今日的喜悦。
曾几何时,这一带的河段曾经是一片荒凉的河滩地,杂草丛生,泥沙阻塞,污水横流,河道干涸,由于没有整治和疏浚河道,造成河流分叉多,河床较开阔,每当雨季汛期,河水暴涨,陵河沿岸低洼的一些村庄,大都出现遭受河水淹浸的险情,危及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此外,陵城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陈旧落后,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缺乏。
如今这一切已成为历史,回首往事,我们应感激时任县委书记的陈健春——一个眼光深远、性格刚毅、作风果断的海南汉子。十年前,正是在他的部署和重视下,陵河防洪堤、陵河大桥和文化体育场馆工程建设顺利启动,并在短短的三四年内这几项工程圆满竣工。陵河防洪堤工程规模宏大,布局合理,全长约五公里,直达出海口,现已成了陵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尢其是文化体育场馆的建设,为陵城的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文化体育活动的好场地好环境,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它每天都吸引和接纳了不少的文娱体育爱好者,特别是全省全国的一些重要体育赛事和文化歌舞活动也在这里圆满举办。
“人间正道是沧桑”,仿佛是陵水人民昨天的梦想,而今已经成为现实,陵水面貌和陵水经济的巨大变化,令人瞩目,催人奋进,这一切将深深铭记在陵水人民的心里。
秋夜下,富有诗情画意的陵河,一直滋养我们成长的母亲河,在流光溢彩中,正沿着开阔的河道,跨步奔向大海…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刚继承王位的国王。他喜欢在自己的私人玫瑰花园里散步。
在玫瑰花园里有绚丽多彩,缤纷艳丽的玫瑰花,还有国王找出了一位女园丁,她每天都要给所有的玫瑰花浇同样多的水,施同样多的肥。
这玫瑰花长势非常喜人,淡绿的叶子,玫红的花瓣。当它们挤在一起就像绿树成荫的大树叶中窜出一株株蔷薇。到了玫瑰花开的时候,发出了非常好闻的花香,这花香是馥郁的花香,让人一闻就沉浸在花香中。
每到这时,国王会立刻派人去那里把玫瑰花采摘回来做成香水,还会梳妆打扮自己的皇冠,还会装扮马车。有时还会把玫瑰花插在花瓶里,有时国王会让人画下玫瑰花。国王非常喜爱自己的玫瑰花,让人必须照顾好这些玫瑰花。好让花开的像春天一样美!
就这样,这个国家的所有人都深爱着玫瑰花了,所以这个国家叫“玫瑰花国”。
玫瑰花园最后的国王美文
他被称为玫瑰花园的王子,被称为追风少年,被称为科比的接班人,为这座玫瑰城市带来了天赋与激情,nba里只有两个曼巴,一个是斯台普斯的神话Kobe Bryant黑曼巴,一个是玫瑰花园的国王Brandon Roy黄曼巴。因为姚明爱上火箭,因为火箭爱上罗伊,或许是上帝嫉妒罗伊的才华,派来了兽医间谍,摧毁了罗伊在球场上无所不能的双腿,令人感惜,天妒英才!
罗伊20xx年以选秀第六顺位被森林狼选中,随后被交易至开拓者开启了他的传奇生涯,罗伊没有华丽的crossover,却能突破如入无人之境,得分如探囊取物,稳定的中投,沉着冷静的大心脏正如毒蛇曼巴一样,关键时刻毫不手软,,那一晚飘逸的转身0。8秒的绝杀让姚明成为了背景,使我深深爱上了这个冷静杀手,08年,那一晚面对奇才曼巴单场10次抢断证明了自己顶级后卫的防守水平,08年,那一晚玫瑰花园的国王在太阳面前狂轰52+5+6+0失误,巅峰期的湖人在这魔鬼主场里吞下了八连败,那一年,季后赛面对那年获得总冠军的小牛,在玫瑰之城陷入死寂的时候,在球队落后23分的时候,是他,一个打着封闭针饱受伤病摧残的罗伊站了出来,末节十八分大逆转对手,玫瑰之城从死寂中归来,整座球场瞬间沸腾起来,那一晚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因为那是黄曼巴在玫瑰花园的最后一舞,那一舞,耗尽了罗伊的才能,那一晚,更像是一种不舍,是一种对篮球的挚爱,是一种告别。那一年,能从小牛手里拿下两场胜利的,除了拥有詹姆斯的热火,就只剩下玫瑰之城的开拓者。
罗伊,仅仅打了四年球,却经历过七次手术,双腿半月板都被摘除,无奈选择了退役,带着遗憾和还未完全兑现的天赋,悄然的'告别了赛场。即便如此罗伊仍然渴望复出,渴望再次站在球场上享受打球的乐趣,两年后,带着对篮球的热爱,罗伊在那奇迹的一舞后选择了复出,虽然只有短暂的几场比赛,但正如你所说:即便只打一场就要结束,我也不会后悔!
20xx年罗伊接受了美国一所高中男篮主帅的职务,带领球队拿到了29胜全胜的战绩,同时也被评为奈史密斯年度最佳高中教练,即便不能再次在球场上奔跑,罗伊仍然在为篮球付出他的所有,这就是曼巴精神!
也许有人会感叹,如果没有伤病,拥有罗伊、奥登、啊德健康的开拓者会是多么强大,但人生没有如果,如果有那也只是如果,我们只有坦然接受,迎着风继续前行,人生不会因为你惆怅而变化,既然如此,何不微笑,笑对人生!
暮色年华下的爱埋葬了谁? -资料
心语19岁的生日,是她过的第一个生日,小时候因为家里穷,而且在偏远的农村,蛋糕对心语来说只在电视里看到过。看到朋友们唱着生日快乐歌推过来的蛋糕,心语开心的笑了,在耀眼的灯光下,没有人看到她眼角滑落的那滴泪。
轩兰是一家上市公司,在本地有家分公司,一家大企业,是很多大学生梦想的工作单位。而心语明天将以正式职员的身份进入轩兰,她心里有说不出的开心,她是幸运的!意外的认识晨曦,被晨曦推荐顺利的进了轩兰。从此,晨曦成了她的直接领导,她随着晨曦来到了陌生的城市,开始为她的目标奋斗。
心语的岗位是办公室主任,虽然只有自修的大学文凭,可她散发出女强人的气息征服了比她先进公司的很多同事。一张虽然不漂亮却清秀的脸,为生活奔波让她的眼里增添了些许忧郁,更加让人怜惜。
进公司这年,正是公司的鼎盛时期。为了工作,他们常常一起加班到很晚。她聪明伶俐,好学习,晨曦也更加器重她,更乐意交给她很多东西,甚至愿意好好培养心语。晨曦老婆也是一家公司的,只是他老婆在公司总部,他们已有一个12岁的儿子,可为了工作,晨曦不常回家。和心语相处久了,晨曦被心语的单纯和善良深深吸引,心语眼里的那丝忧郁牵动着晨曦的心。他怕她哭,因为她好像常常看到她眼里的泪,偶尔会听到她蒙着被子在房间哭泣,晨曦隐隐感到心痛。他怕她苦,渐渐的连工作他也开始包容她,为她开脱,他想用他的包容去温暖心语冷却的心,让心语快乐!
看到心语的那一刻,晨曦隐隐觉得他会走进她的生活,所以他愿意帮她,不论什么。可他却没能猜到他的走入会是心语生命的一劫,让心语的生活从此不再宁静。他很清楚他是一个有家室的人,他不能给他什么,可他还是想守护在她身边,最终没有停下脚步。
心语还小,她只知道感激晨曦的照顾、包容。甚至把晨曦当成家人,愿意把心里的'苦、乐都告诉他。他总是这样耐心听着,心语不知道,她越这么单纯,越是拉近了晨曦靠近她的脚步。心语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体贴的做自己喜欢的饭菜,出差时给她带回来的珍贵礼物,心语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可她终究因为太小而没有看透。
偶尔在谈话中说到自己喜欢或者想要什么东西,晨曦好像都会意外的给她带回来,他对她始终那么好,就连她的朋友。她看到他眼里的热情,终于还是只懂感动,还是那么单纯的从心里感激晨曦,暗道自己幸运。
晨曦喝醉酒了,当他赤裸裸的说喜欢心语的时候,心语慌了,怎么可能!心语开始躲避,他是有家室的人,她只把他当长辈看待。想起这半年多来晨曦对自己的照顾,心语好后悔。晨曦的爱对心语来说,该喜还是悲?她开始责怪自己笨。晨曦看到心语眼里的泪水,心痛了。他听着心语的责备,给心语道歉、认错。
心语还是那么善良,毕竟社会经验实在太少,心语原谅了他。可渐渐的晨曦常常喝醉,常常骚扰,让心语真的忍受不了。听着晨曦一次次的道歉,一次次的保证,心语最终迷茫了。这样的人,对她来说算是无奈,可她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麻烦?对一个19岁的女生来说,该怎么面对一个四十几岁说爱自己的男人、有家室的男人、还是自己的上司,
终于忍不下去了,她提出辞职,可晨曦却不允许。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虽然没做什么过分的事,可她却忍受不了旁人眼中的那鄙视的眼神。辛苦走到现在,好像她今天的一切都是他给的,甚至有多人会无视她的工作,开始看不起她。心语忍受不了身边的人都窃窃私语,更忍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她没做错什么,这一切,都是因为晨曦。心语想逃,逃离晨曦,逃离旁人,逃离那些可怕的流言。她不希望自己本来很美好的人生因为晨曦被毁掉,更不希望就这样被渲染出不光彩的一笔。她是无辜的!
在心语一再提出辞职后,晨曦终于说话。他劝心语,不要轻易放弃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心语想到家人,仿佛看到他们渴望的眼神,她还能去哪里,这份微薄的工资足够爸爸操劳整整两个月。最后在晨曦的推荐下心语调进了总部的办公室。心语单纯的想,晨曦的老婆在那里,她相信他不敢乱来也不敢再骚扰她。晨曦好像开始履行了自己的诺言,非工作上的事不再打扰心语。平静了几天,晨曦开始要求了,他让心语把公司的一些秘密文件给他看,一再的要求心语。可能是出于职业道德,也许是心语已经开始恨晨曦,她断然拒绝。
本以为可以通过距离和时间,慢慢让晨曦淡忘,也让自己淡忘这段不愉快的回忆。可晨曦却不成全,他开始找心语的同事,同学,朋友,托他们做说客,想要说服心语。他说他要面子,让心语在外人面前给他点面子,不要对他那么绝情。心语不想得罪他,可他要的这种面子,心语给不了也给不起。因为她相信,晨曦绝对能把心语对他一再的容忍当做他不要脸的资本。
那晚同事请心语吃饭,心语才坐下来,同事就说明了意图。听到晨曦,心语微微一颤。原以为已经平淡的心可以波澜不惊,当想到那么久以来承受着的无奈,心语好累;心,好痛!这就是一个40岁事业有成的男人所谓的爱,只是,这到底是爱还是占有或者只是那个圈子的一种“面子常识”?
窗外雨声依旧,心语没听清楚同事还说了些什么,她疯狂的跑进大雨里,静静的感受着雨水的洗礼,任由雨水无情的侵蚀着自己的身体,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只是这时的心,是安定的。至少身边没有那些吵闹声,雨水在有节奏地为心语弹奏一首静心曲。一直以来承受得太多,她在此刻让心灵释放。19岁,还是孩子,却过着不属于孩子的生活!
心语的一再绝情惹怒了晨曦。他觉得心语不给他面子,也许一开始他培养心语只是为了利用她,所以他发怒了。借着酒疯,常常在心语的领导、同事面前让她难堪。所谓生活、事业,表面上是步步高升,可心语却发现从此陷入了一个深深的陷阱。
想想自己这么久来一直承受着的这些,心语痛苦地闭上眼睛,任思绪翻飞,任泪水滑落,而自己一直小心翼翼想要维持着的所谓幸运就像一支从温室里取出的花朵,经不起一丁点的风吹雨打。
心语本来是一个有责任心好强好面子的人,怎么能忍受这种侮辱。她忍受不了,也承受不起。也许是因为这样的心态,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环境,心语的眼神更忧郁了,还有一丝哀怨,她的心态在种种的经历后开始弯曲了,生活也越来越糟。因为太年轻,因为太单纯。她不知道这样的反抗其实也是徒然的,甚至会害了自己。
南方人尤喜欢雪。不是雪本身有多俏皮可爱,而是南方对于雪确难得一见,是谓距离产生美,心有期待,便生喜爱。这种再寻常不过的自然现象,皆因地域不同而产生完全不同的境遇。北方的雪,就像南方的雨,到了特定的时节便不请自来,有时南方人尚在享受十月小阳春的惬意时,北方寒流就刮来雪花狂舞。
儿时记忆里每年至少会光顾一回的雪,也时常玩起了躲猫猫,看不到所期待的雪已经很久了。不久前已飘然而至省城的一场雪,终究没有跨过长江,若不是从朋友圈里看到九华山的曼妙雪景,还以为果真如隔两个世界。
这次雪来得猛,来得急,前一天还是暖暖的,突然晚上气温骤降,细雨先至,雪要来了。
南方的雪,来时总会有一些铺垫,完全不像一场雷雨那般以万钧之势铺天盖地而来,而总是先有一阵子斜风细雨,既而夹杂着碎粒般的雪珠直击地面。那雪珠的外形不算雅致,更不能与仙女散花般的雪片相提并论,但它颇似一场雪将至前钦定的仪仗。大小不等的雪珠子有时来得干净利落,砸到地面借着弹力跳起老高,显出一副欢快的样子。有时则伴随着一场细雨,在雨缝里无声落地,瞬间消失于路面的雨水里,让人看了,也跟着产生怏怏不乐的情绪。
终于飞起了雪花。纽扣般大小白花花的雪片,仪态万方地舞着,扭着腰肢,踩着曲线,款款而下。雪花雪花,雪片真是美如花。小时候看课文插图里的雪花显得那般晶莹剔透,便心生疑惑,怀疑那是骗人的把戏。等到下雪了,伸出手臂,看那雪花稳当当地落在衣袖上,定睛一看,果真有楞有角,精致美丽,像是来自超自然神秘力量之手精雕细刻而成。从此,对“雪花”有了更加莫名的好感。
风停雨住,雪花飞舞,站于室外,不出三十秒便满头落白。此时,才算开始了悲壮和浪漫的雪中之旅。一定要打一把艳丽的伞,配上大红大绿的外套,才使满眼银白的世界充满色彩斑斓的情趣。漫步于雪中固然已经美得不要不要的,但这显然不是任何人都能感同身受。面对四周完全不同寻常的视野,眼睛已经忙不过来,不如动起来,堆雪人,打雪仗,以雪为媒再穿越一次回到童年时代吧。
堆雪人只求神似,垒起大小不等的两个白球垛子,得以点睛之笔配上鼻子、嘴巴,最好还要配上一顶帽子,免得光秃着脑袋不好看。团结一心堆好了雪人,接着干一场雪仗才更有趣。这是专为有情趣的人开设的专场,更是孩子们的假期福利。两阵对垒,纷纷抓起雪就扔。还没准备好,掌中的一团雪刚一抛出就散了架,像一枚哑弹,毫无威力。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功,抓起雪还要紧紧捏成团,得使雪团飞出去后还是一个球状,才能保证击中对方身体会产生一点冲击力。有时压根不去考虑这事,只顾着自己抓起一把雪抛出去,再抓再抛,如此反复。双方似乎都沉浸在这样的气氛里,完全不顾“子弹”是聋子还是哑巴。当然,也有少数资深玩家不会这么单纯,他们会刻意制造雪仗神器,拿捏结实一个雪球,瞄准对方,击中对方头部。如有碎裂的雪花钻进“敌人”颈脖里,则是完胜一击。
江南有雪的日子总是不多见,也总伴随着欢声笑语。即使走在雪地上摔了一跤,也不会有半点沮丧,似乎为雪天的行走增添另一番情趣。然世事总有边界,想起十年前的那场雪灾,又心生戚戚。但愿情趣常有,而悲情不再。正所谓:“仙女散花梅添香,人间欢歌情断肠。冰封万里不由人,众志成城写华章。”雪事之趣,皆由人起。心正,则情趣不止,希望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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