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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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篇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  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  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定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

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  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  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  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

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  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解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之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定给抚恤金。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  命令停职。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之事情。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之。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之。

九、交接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接分为:

(一)主管人员交接;

(二)管理人员交接

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之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之人员。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之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主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  所有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上述第三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上述第四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十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十、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节假日:

1. 元旦;

2. 春节;

3. 妇女节(限女性);

4. 劳动节;

5. 国庆节。

(二)其他经公司决定之休假日;

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14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均包括节假日):

1.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四)产假(均包括节假日)

1. 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晚婚产假加15天,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5天;

2. 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丧假(包括节假日):

1. 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丧亡可请丧假3天;

2. 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2天;

3.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此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之薪金照常支给。

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之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总监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总监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之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1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金。

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金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十一、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天工作时间外所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作;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发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个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个月。试用3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抑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之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认为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 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报送复审。

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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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和高度团结的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保证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平台,使员工的录用、变动、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有章可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法令外,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录用的人员。所有员工应当享有本制度中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3、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录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

第二章 招聘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员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六条 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七条 员工的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录用。分公司自主招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八条 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第九条 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十条 各级员工的聘用程序如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聘用;部门经理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聘用;主管以下员工(含主管级),经用人部门考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用。

第十一条 员工调配的原则: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应聘人员应填写《岗位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第十二条 被批准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

3、填写《职工登记表》;

4、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刷卡考勤登记;

6、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7、岗前培训;

8、与试用部门经理见面,安排工作;

9、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2、服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以前就职单位开除的;

5、挪用公款,或贪污有案的;

6、未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学业、身体等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公司《劳动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试用期等条款,试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公司考察合格的员工可以转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十五条 试用人员品行不良,或工作无成绩,或违纪的,或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一月者,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为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将定期与不定期地举办各种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员工培训分为:

1、岗前培训:所有新员工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内容:

● 了解公司发展历史、经营理念、管理模式;

● 学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 了解所在部门工作概况及所在岗位工作要求。

2、在职培训:

●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人员参加各种有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技能培训;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而需选送员工脱产或不脱产外出学习和培训,但必须遵循学用一致,择优选送的原则,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员工,按脱产学习,外出培训的管理制度执行;

● 邀请专家学者到公司做专题讲座。

3、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和业务学习,并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和学用结合有成绩者予以一定奖励。

4、公司员工参加各项全国统一职称考试,须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凡公司派出学习或指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外出和脱产学习需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外出和脱产学习,培训自行报考学习的员工经费一律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外出听课。

第四章 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八条 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薪资激励机制,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除董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九条 管理原则

篇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5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7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13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

(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 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 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 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 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 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 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 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 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 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 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 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 考勤制度

篇4: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二、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三、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四、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六、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七、每学期开学初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5: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四、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提供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篇6: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一、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二、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并全力扑救。

篇7: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1、文书人员在起草文件之前,应首先了解事情的背景、起草该文件的目的`及所需注意事项,并收集相关素材,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2、文书人员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并根据文件的性质及运用场合的不同而选用不同的书写和表达方式,做到适时、贴切。

3、各种文件在下发之前要经总经理审阅,文件下发时要迅速、及时,并做好下发记录;若是一些需要回收的表格和文件,还要做好事后的回收工作。

4、文件下发后要及时进行整理存档;对于回收的资料也要及时整理存档。

5、有限定发放范围的文件,要注意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篇8: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具体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准确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达到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决定。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间、参加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

篇9: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

2、借阅文件应在借阅指定地点进行并在指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借阅文件资料时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管理为准执行,同时办理档案资料借阅手续。

3、所有档案资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档案资料要在指定期限内归还,若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处理,并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绝密的档案资料要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单相符。

4、借阅的文档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5、机密、绝密类文档资料如需复制和摘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

6、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绝密类文件时,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对各类文档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

8、在部门主管安排、监督下,定期对退档资料进行销毁,并且及时在文档目录上做出更改,确保现有文档资料与目录清单一致。

9、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了。

10、各部门文档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保存的文档资料要有详细的目录,对有价值的文档要及时备份并做好保密工作,若因丢失、文件备份不及时或泄露相关机密,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11、文档资料负责人对所有保存文档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同时做出相对应的文档目录清单,如果有新资料入档,必须在文档目录中及时添加。

12、若文档负责人离职时,须按文档目录清单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档目录清单与现存文档核对,如果出现物单不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处罚。

13、新接管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要尽快熟悉负责保存的文档,继续做好文档的保存、保密工作,并及时对文档进行更新、备案。

14、如因档案资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续不严谨造成文件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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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人们对大型公司的管理都非常称道,对小型公司的管理都认为比较简单,范文之管理制度:小型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这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毕竟小型公司的人比较少,相对来说,管理的范围和直径比较小一些,能比较有效地执行和监管。但是,如果据此认为小型公司的管理就比较容易,那就不对了,相对于大型公司的高素质的员工、健全的管理制度、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来说,小型公司的员工素质不太高、制度不多而且难以执行、职责也分不清等等来说,小型公司的.管理难度实际上要比大型公司难很多。比如说,大型公司的老板可以出差休假几个月,公司照常运转,而小型公司的老板出差休假十天半个月,公司就会乱做一团。小型公司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必须制定好基本的管理制度

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流程、部门管理规定等等。这些制度之所以称为基本管理制度,是因为这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基本保障,是必须的。比如说:招聘一个什么样的人担任什么样的岗位,需要制定怎样的薪酬制度,上下班时间、工作内容,还有,不同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部门管理规定等等,管理制度《小型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对于很多小型公司来说,有的形成了文字,有的是老板口头通知员工,并在员工心中形成了习惯。但是,如果公司要作大作强,从一开始就应该形成公司的文字制度,并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完善。为以后公司发展成大公司了,进行制度管理的“法治”阶段打下基础。

2.公司要极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老板管人”。所以,小型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就非常重要,“人性化”主要表现为老板的人格魅力、领导魅力、处事能力、管控能力等等。我见过很多小型公司,员工和老板称兄道弟,关系非常融洽,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人治”。“人性化”与“人治”是不一样的,“人治”没有规章制度或说制度存在于员工的“心中”,“人性化”是有制度的,但是不仅仅依赖制度,还有老板的为人处事的作风起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很多小型公司在开始时都是“人治”,慢慢到“人性化”和制度管理阶段,最后发展到制度化管理的“法治”阶段。

3.想方设法留住优秀的“人财”促使公司快速发展

人们常说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是人,这话乍听起来好像没错,实则不然。有一个资深人力资源总监说,企业的人分为4大类,第一类是“人裁”,就是能力很差、态度很差的人,走到那个企业都会很快被裁掉的人;第二类是“人材”,这种人能力很差,但是态度很好,所以企业还是留着可以用的;第三类是“人才”,这种人能力很强,但是态度很差,很难领导和管理,对于企业来说,这种人用得好就有很大的价值,用得不好就有很大的破坏性。第四类是“人财”,这种人能力很强,态度很好,这是任何一个公司都想要的人,这种人才能为公司带来滚滚财源。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留住优秀的“人财”,除了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之外,公司的快速发展让“人财”看到希望和前景,才是留人的关键,另外,留住了优秀的“人财”,公司也才能快速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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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人们对大型公司的管理都非常称道,对小型公司的管理都认为比较简单。这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毕竟小型公司的人比较少,相对来说,管理的范围和直径比较小一些,能比较有效地执行和监管。但是,如果据此认为小型公司的管理就比较容易,那就不对了,相对于大型公司的高素质的员工、健全的管理制度、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来说,小型公司的员工素质不太高、制度不多而且难以执行、职责也分不清等等来说,小型公司的管理难度实际上要比大型公司难很多。比如说,大型公司的老板可以出差休假几个月,公司照常运转,而小型公司的老板出差休假十天半个月,公司就会乱做一团。小型公司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必须制定好基本的管理制度

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流程、部门管理规定等等。这些制度之所以称为基本管理制度,是因为这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基本保障,是必须的。比如说:招聘一个什么样的人担任什么样的岗位,需要制定怎样的薪酬制度,上下班时间、工作内容,还有,不同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部门管理规定等等。这些制度对于很多小型公司来说,有的形成了文字,有的是老板口头通知员工,并在员工心中形成了习惯。但是,如果公司要作大作强,从一开始就应该形成公司的文字制度,并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完善。为以后公司发展成大公司了,进行制度管理的“法治”阶段打下基础。

2.公司要极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老板管人”。所以,小型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就非常重要,“人性化”主要表现为老板的人格魅力、领导魅力、处事能力、管控能力等等。我见过很多小型公司,员工和老板称兄道弟,关系非常融洽,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人治”。“人性化”与“人治”是不一样的,“人治”没有规章制度或说制度存在于员工的“心中”,“人性化”是有制度的,但是不仅仅依赖制度,还有老板的为人处事的作风起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很多小型公司在开始时都是“人治”,慢慢到“人性化”和制度管理阶段,最后发展到制度化管理的“法治”阶段。

3.想方设法留住优秀的“人财”促使公司快速发展

人们常说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是人,这话乍听起来好像没错,实则不然。有一个资深人力资源总监说,企业的人分为4大类,第一类是“人裁”,就是能力很差、态度很差的人,走到那个企业都会很快被裁掉的人;第二类是“人材”,这种人能力很差,但是态度很好,所以企业还是留着可以用的;第三类是“人才”,这种人能力很强,但是态度很差,很难领导和管理,对于企业来说,这种人用得好就有很大的价值,用得不好就有很大的破坏性。第四类是“人财”,这种人能力很强,态度很好,这是任何一个公司都想要的人,这种人才能为公司带来滚滚财源。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留住优秀的“人财”,除了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之外,公司的快速发展让“人财”看到希望和前景,才是留人的关键,另外,留住了优秀的“人财”,公司也才能快速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来看看我也来看看。好久都没有过来了,有点挺是想的钓老人家味口!经典!俺们就是小公司,有制度,但没有执行!要看完成版恩,回复,看看加糖60

篇1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在新的市场竞争条件下,要提高员工效率,推动企业内部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制度创新不行,而制度执行不力更不行。

一、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

1、构建简洁可行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企业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必定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进行持续过渡、调整、完善和优化,试图一步改革到位,以最先进的方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显然是不可行的。构建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可以力求简洁,具体来说,一是制度不必过分追求先进性、科学性,二是制度不能太烦琐复杂。

同时,面对庞大的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构建,可选择从局部入手。这里的局部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从人力资源的某个模块入手,二是指从一部分员工而非全部员工入手。这体现了首先抓住主要矛盾的思想,在引入一个系统性工程的时候应该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一方面,从人力资源的某个模块入手。如果推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提升,那么可以考虑以岗位管理体系的优化为突破口,因为这是整个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别是薪酬和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若要使工作更为扎实,则可以借助流程优化和梳理的工具,对岗位管理体系进行优化。

另一方面,从一部分员工入手。一般而言,主要指的是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对人力资源基础较为薄弱、员工对人力资源的认识尚很肤浅的企业,全面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具有相当的难度,故可以先对部门负责人的薪酬、绩效进行优化,运行一段时间以后,待这部分管理者已经掌握了人力资源的方式方法以后,再于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效果更佳。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内容和程序要合法。

人力资源制度应依法制定,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特别是涉及员工利益的薪酬、保险、福利、休假等方面的制度更应经过民主程序,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的,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没有职代会制度的,应当征求工会的意见;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应当征求超过半数职工所推举的职工代表的意见。同时人力资源制度应通过单位分发或员工签字领取,员工有知悉权。

3、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合理性、科学性、完善性。

在制订人力资源制度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在收集和分析制度出台的前提、背景、适用范围、管理流程等各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人力资源制度的编写,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即将出台的人力资源制度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在汇总分析各层面意见后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有条件的可在小范围内进行制度的试运行,通过试运行来检验人力资源制度的严肃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完善性。

4、更多地考虑人的`因素。

根据员工特点考虑人力资源制度对权力在各层面的分配以及集权和分权程度的确定,员工因个人利益对人力资源制度的接受或抵触的程度,近期企业在员工日常管理中呈现的突出问题,现有员工工作中存在的良好的团队氛围,员工未来的发展方向等都是人力资源制度制订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的流程管理

1、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认识。

企业各级领导者、普通管理者和员工都要提高对人力资源制度执行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只停留在制度本身而不执行到位,所有美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愿望都只能成为泡影。

2、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贯彻。

要想执行人力资源制度,必须先让企业员工了解和熟悉人力资源制度,就必须进行制度的宣传贯彻,而且制度的宣传贯彻必须由企业中具有实际影响力的人员带头,同时在进行制度宣传贯彻的过程中要注重完善书面记录,对各类人力资源制度在各层面员工中宣传贯彻后都应保留有书面记录可查。在员工违反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时候就会有据可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执行人力资源制度后,因无书面证据证明制度是否宣传贯彻到位而收回处罚令或减轻处罚,更不会引起后期不断的讨价还价。

3、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是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的有效保障。应该加强对人力资源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障各项人力资源制度落实到位。

1)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各职能部室、业务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在本职范围内负有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监督权,是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的责任人,有助于增强负责人的责任感,促进相关制度的落实。

2)强化责任追究制。对人力资源制度执行进度、目标、结果进行监控,对不执行制度、错误执行制度、违规执行制度等行为进行惩处。

4、以人为本,精细管理,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提供良好保证。

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的主体是“人”,要打造执行力,必须打造强大的执行团队。

1)优化正面激励机制。本着“一流员工、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的薪酬分配原则,进一步完善绩效挂钩机制,根据员工岗位业绩建立相对应的薪酬福利体系,从而形成员工谋发展、比贡献、争上游的良好工作竞赛氛围。同时,以典型事例正面引导员工行为,捕捉安全生产、技能比武、知识竞赛、企业管理等各条战线上的优秀人员进行典型开发,引导员工积极向上。

2)构建精细管理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认真进行职务分析,把企业岗位的职、权、责、利等有效地统一起来。有工作就有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将工作的好坏和奖惩挂起钩来。同时要加强目标管理,在保证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前提下,强化目标分解、目标执行和目标考核的过程管理,使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自己应完成的使命和应承担的责任。

3)增强员工执行能力。定期组织员工的执行力培训,倡导员工运用新知识、新观念来带动执行力的提升。

4)要有强有力的执行人。可以选取意志顽强、原则性强、沟通协调能力强、为人正直、熟悉企业业务的专业人员为人力资源制度的执行者,而且制度的执行者必须被公开授予权力,并公开制约其行为的措施,同时获得企业最高领导者的支持。

三、怎么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1、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就必须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心态。把工作标准调整到最高,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自我要求调整到最严,认认真真、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决不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推卸责任。养成认真负责、追求卓越的良好习惯。

2、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就必须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评头论足的毛病。真正静下心来,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成效,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良好习惯。

3、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每项工作都要立足一个“早”字,落实一个“快”字,抓紧时机、加快节奏、提高效率。做任何事都要有效地进行时间管理,时刻把握工作进度,做到争分夺秒,赶前不赶后,养成雷厉风行、干净利落的良好习惯。

4、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就必须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执行指令。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敢于突破思维定势和传统经验的束缚,不断寻求新的思路和方法,使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总之,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力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但只要你按“严、实、快、新”四字要求用心去做,就一定会成功!

篇1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任职由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提名,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总经理进行任免。

第二条 所有职工进入公司工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所签合同要经地方劳动主管部门的鉴定。

第三条 人员招聘录用程序如下:

1、各部门、矿山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以书面形式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人事主管(副)总经理签批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所有新进入公司的人员,一般实行1到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标准参照同类岗位工资标准制定;使用期满后,所在单位对试用人员使用期间学习工作情况给予鉴定,如仍不合格,将试用人员介绍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司将予以辞退。

3、招用特殊工种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查验******书、职称证书、上岗资格证等,经主管副总经理、人事主管(副)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录用。

4、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准备录用的人员,首先介绍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字同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具介绍信到各部门。

5、新录用的岗位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才能上岗工作。

6、对于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职工,除按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7、凡因工伤治疗或休养期间,工资按照25元/天标准发放;医药费报销必须经公司医务人员审核签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办理手续

凡是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或者因其它原因准备离开公司的职工,必须填写离开公司(矿)通知单,办理离开公司的手续。

程序如下:先由所在单位出具由公司统一格式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然后分别到财务、供应、工会、档案资料室、办公室等单位办理手续,交清公司财、物、文档、资料等,最后由人力资源部管理部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和离开公司(矿)的手续。

第五条  节假日与加班工资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职工休假做如下具体安排。

1、长白班职工一般每月上班23天,休假八天。

2、三班两运转12小时工作制的职工休假按照一般每月上满15个班计算,休假5个班。

3、四班三运转8小时工作制的职工休假按照一般每月上满23个班计算,休假八个班。

4、家在本地区以外的职工,一般安排集中休假,按照每月休假8天计算累计休假天数,但一般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5、法定节假日公司安排的加班,工资按照300%发放(在工资外加发200%加班工资)。

6、双休日公司安排的加班,一般首先安排调休,无法调休加班工资按照200%发放(在工资外加发100%加班工资)。

7、加班工资发放基数50元/天,生产一线按照1.0系数发放,其他按照0.8系数发放。

篇1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5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7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13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 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 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 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 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 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 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 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 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 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 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 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条 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 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 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 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 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 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 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 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 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 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 员工培训

第82条 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 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 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 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 员工考评

第87条 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 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 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 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 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 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 工资及福利

第96条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 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 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 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 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 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 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 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 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 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 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 附则

第110条 本制度从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篇1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

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 理,明确人力资源工作职责及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ABCD(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量才使用,有 效激励及约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 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总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 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 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

第七条 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八条 公司机构设置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总裁审议通过后,报 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员编制核定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报总裁审议。

第九条 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 求。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完善,掌握公司现有人员的 能力、业绩及各岗位的需求等情况。

第四章 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十一条 招聘及录用原则:

(一)定岗定编原则。

(二)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面试考核人应回避本人亲属、朋友 的面试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用人部门可推荐但不得自行招 聘。

(四)录用者须符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岗位说明书)。

(五)曾被公司违纪辞退、开除者不得再次录用。自动离职者重新入职须经用人 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录用。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岗位实际情况或用人部门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 进行背景核实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有作假者,将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 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转正录用。

第十三条 招聘审批权限按公司已授权权限执行。

第十四条 各级员工聘任程序:

(一) 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 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由总裁聘任。

第十五条 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须进行试用考核,达到考核要求才能办理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 格或经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优异者, 可提前申请转正评定,经权限人批准可提前转正。

第五章 员工调岗制度

第十六条 员工调岗类型:晋职、平调、降职。

第十七条 公司可根据管理和业务需要对特殊岗位作定期轮调。

第十八条 调动原则:

(一)符合任职资格原则。调动人员符合拟调动岗位的主要任职要求。

(二)合理性原则:根据员工表现和能力,安排和调动合适岗位。

(三)员工调动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 员工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 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

第二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各部门负责岗 前、在岗、转岗培训。

第二十一条 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员工情况制 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 对自行申请培训、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等情形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 议,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一部分。员工须遵守培训协议约定,如违约则承担相应赔偿 及责任。

第七章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都必须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与公司签订 劳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 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 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岗 位须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 人部门,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 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财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员工应在辞职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若不按规定的时间提 出,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公 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开除情形的,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且无需事先通知 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含)以上的行为视 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损失的,公司保 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与公司终 止劳动关系。因公司需要其继续留任的拟退休员工,须经所在用人部门提议,经权限人 批准,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每次协议 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

第三十五条 员工因违法、违规、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违反约定的,应按规 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离职时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不按规定提前书面提出,因工作衔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

(三)员工在专项培训或福利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之前离职的。

(四)员工违反其他约定,导致公司损失的。

(五)员工移交的财物短缺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员工工时制度。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以公 司公告及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 因工作及岗位需要制订特殊工时及考勤制度的岗位及部门,可由用人 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权限人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以公司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为准,考勤 以有效的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十九条 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如有因虚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 对责任用人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和员工按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十条 考勤是薪酬发放依据之一,各部门应重视及加强管理。公司人力资源 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考勤工作。对考勤异常部门及个人应及时反映及按规定跟 进处理。

第十章 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公司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

第四十二条 正常情况下,员工任何类别的假期须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门负责人 事前批准,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前征 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繁忙需要员工加班的,用 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公司权限人书面提出加班申请,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原则 上安排员工一年内调休完毕。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员工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条 员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 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条 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 薪酬原则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竞争力、激励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四十七条 分别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类别制度:

(一)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权责相关的年薪制;

(二)与岗位、目标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与劳动定额相关的计件和计时薪制;

(四)与固定劳动范围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四十八条 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则调整。

第四十九条 员工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到财务部签收工资单。如对工资有任何疑 问,须即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第五十条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二)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三)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十一条 员工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使 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升员工的绩效。

(二)员工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绩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业绩、能力、态度。

(四)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调配、薪酬、福利、奖惩、培训等人事决 策的客观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 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三条 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可领取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 未按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并停放工资直至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 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听、攀比、议论他人工 资情况。管理者和员工有义务对自己或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凡违反本规定,将按公司 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五十五条 福利: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节假日福利等,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员工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 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规范员 工职业行为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条 奖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有依原则:奖惩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结合原则:奖励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分明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5)适当原则:功奖相称,过罚相当。

(6)时效原则:奖惩要及时,必须要有激励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条 员工被处罚时,若存在领导责任的,应同时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 给予连带责任处分。

第五十九条 奖惩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章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资料保密、手续完 备并及时归档。

第六十一条 员工档案资料不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权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条 查阅档案按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须经公司权限人审批同意;

(二)查阅档案时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四)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本人保证提供及填写的资料属实,以后如有变更个人资料员工有 义务及时(最迟不超1个月)提供书面资料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虚假或隐瞒, 后果自负,并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公 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 行。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草拟、修订及解释。

篇1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工作更加科 学化,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追求、重实千的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公司 实现战略目标,根据国家相美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制度本。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薪酬、福 利、任免、调岗、离职、休假、出差、培训、考核、退休等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除总经理外)。

第四条 本制度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 原则,正确处理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关系。

第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制订,经总经理审批,各部门监督并执行。

第二 章员工编制、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编制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需要,由人力资源部 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需要提出人力资源 划计划书,包括短期人力资源规划、中期人力资源规划、长期人力资源规 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员工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公平争、择化录取、人岗西配的 原则进行。编制内员工招聘可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超出编制的人员招聘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条招聘程序

(一)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需要制订年度招聘计 划,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 临时招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招聘申请表,人力资源部门审 核后,交由分管部门副总经理审批后进行招聘。

(三) 招聘甄选工作须严格按照初试、笔试、面试、心理测验、体检 流程进行,禁止任何人徇私舞弊。

第五条 录用程序

(一)甄选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送录用通知,拟录用员工须在 規定时间内报到;若无法按时报到,须提前向公司说明情况,未按时报到 者一律视为放弃此次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6.个人近期(3个月内)体检报告;

7.其他获奖证书原件。

(二)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新员工入职材料 ,并引导新员工办理入职手 续,熟悉公司业务、公司环境与公司文化。

第六条试用期管理

(一)试用期期限

新员工该用期视劳动合同期限长短而定,具体如下所示: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二) 试用期考核

新员工试用期内须接受考核,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视用人部门和岗 位要求而定,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试用期考核结果与新员工转正挂 约,考核通过者才能正式成为公司员工。

(三) 试用期转正

试用期转正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

1、试用期表现优秀的新员工,可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申请提前转正 经总经理审批后,转为正式员工

2、试用期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转 正手续。

3、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可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员工,办理辞退手续。 另外,针对试用期期间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新员工,公司可无条件辞退。

第三章 员工薪酬及福利制度

第一条 员工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 金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工资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效益情况而定,为员工每月固定收入。不同岗位的基本工资不同,我公司最低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

(二)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为了补偿公司职工在特殊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种辅助工资形式,接月发放。 岗位津贴只有公司在岗工作者可享有,且岗位津點按照岗位责任轻重 与工作环境的好坏而定,不同岗位的岗位津贴不同,员工的岗位津贴随员 工岗位变化调整。每年年底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调整岗位津贴,其 他时间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績给子的奖励,按月发放。

(四)员工调薪程序

1、部门经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績提出调薪申请,填写调薪 中请表,并交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与岗位市场聋酬水平对调薪方 案进行审核,并给出合理的调薪范国,交由总经理进行审核。

3、总经理参考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的调薪意见给出最终的调薪意见

4、人力资源部门与调脐员工进行面谈,告知其调薪结果。

第二条 员工福利构成

(一) 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公司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 休假福利 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公体假日,另外,公司员工还可以接公司政策 事受其他体假,包括产假、婚似、探亲假、丧假、工伤似等。

(三)培训福利

为了促进员工的个人度晨,公司为每一位员工都提供专业的岗位培 训,包括入职训、岗位技能培训、期产站训、公费进修等。培训项目的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四) 补贴福利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的基本生活,响应国家相关政策的号召,公司根据 经营情况与员工个人情况定期发放各种科貼,包括交通补通讯朴脑住房补贴和餐饮补贴。

(五) 其他福利

为了丰富公司员工的业余生活,公司提供一年一度的公费旅游利 凡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

第四章 员工调动制度

为了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劳动合同 期限内各岗位员工可以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岗位调动,包括晋升、调岗与辞 退。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如财务人员、核心研发人员、部门经理以上人贳 的调整,须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一) 岗位晋升

岗位晋升是指员工由原岗位上升到较高的岗位的过程,岗位晋升以员 工的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绩为依据,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由员工填写岗位晋升中请表,由部门经理审核,并结合员工的工 作表现与工作业绩给出客观意见,交由人力资源部门进一步审核。

2.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给出相关意见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填写 建议晋升时间与建议断黄,交由总经理审核

3.总经理根据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对员工的雷升中动进 行审挑,并决定是否同意井

4.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进行晋开 面谈,告知员工相关事项。

5.人力部门在公司内部发布合升公告。

(二) 调岗

调岗是指员工由原岗位调动至其他岗位的过程,包括平级调动与负 向调动两种。员工调岗是以公司内部岗位空缺情况与员工工作能力为依据 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公司出现岗位空缺后,由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用人中 请,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现有公司人员进行调岗考虑,制订调岗方案。

2、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经理、调岗员工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就 调岗方案进行沟通,三方达成一致意见,交由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根据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调岗员工所在部门的调岗 意见,给出最终的调岗决定。

4、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调岗员工所在部门的部门经 理与调岗员工进行调岗而谈。

5、人力资源部门发布调岗通知。

(三) 员工辞退

员工辞退是指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續与不合格员工解除 劳动关系的过程。员工辞退包括正常辞退与违纪辞退两种情况。

1、正常辞。正常辞退是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合法安置富余人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措 施。对正常辞退的员工,公司应提前30日告知被辞退员工,并根据被辞退 员工的入司年限及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2、违纪辞退。当员工有以下行为时,公司可以依法解阶劳动关系。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秋序的。

(2) 违反作规程,损坏没备、工具,浪货原材料、能源,造成经 济损失的。

(3)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4)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重大违纪行为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四)员工离职管理

1、员工离职类型 员工离职包括以下3种类型。

(1) 合同期满离职。即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 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员工自然离职。

如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愿再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填写“劳动合同期 满离职意向表”,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表明不再续签合同的意向;部门负責人与 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交由人力资源部门处理。

如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愿再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告知员工,并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谈,填写“高职面谈记录表”,由面谈双方签字确认 后,交由人力资源部门处理。

(2)员工辞职。即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由于自身原因向公司提 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日告知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报告,填写“员工 离职申请表”。部门负责人与辞职员工及时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确 实不能挽留的,由部门负责人将“员工离职申请表”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3)员工擅自离职。即员工未按照规定向公司申请离职,或者离职 中请未获批准,擅自高职的情况。

第五章员工培训制度

(一)培训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

培训要服从或服务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因此,企业必须树立战略观念,并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及战 略制订培训计划,将培训与开发同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2、全面参与原则

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是为了改善公司全员的绩效能力,进一步提高 公司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因此,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积极参与,主动参 加培训,提高自身能力,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

3、具体性原则

员工培训要做到有的放矢,针对员工的培训需求提供具体的培训课程。

4、系统性原则

员工培训工作要系統化、规范化,形成完善的培训体系,方便公司进 行直接管理。

5、全面性原则 培训内容的设置要兼顾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员工的不同特点,将理 论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内容结合起来,形成内容全 面、层次分明的培训课程结构。

6、及时评估原则 培训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评估培训效果,总结经验与不足,为以后的培 训工作提供参考。

(二)培训方法

培训方法包括集中授课法、实际操作法、观摩法、多媒体教学法、案 例分析法、研讨法、参观教学法、技能大赛等。

(三)培训类型

培训类型包括入职地训、在肉培训、转肉培训升培训与辅导培训。 1、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即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上岗前统一安排的培训课程,培训目的在于使新員工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组织结构、发展历史等基本情况, 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文化,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2、在岗培训

在岗培训是公司为在岗员工提供的专业技能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培 训、岗位技能培训和能力素质培训等。

3、转岗培训

转岗培训是公司为调岗员工提供的培训,目的在于使调岗员工能够 尽快地适应新岗位,了解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及操作标准。

4、晋升培训

晋升培训是公司为晋升员工提供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 与技能、管理能力与技术培训,培训目的在于使晋升员工尽快地适应新岗 位,提高晋升员工的管理能力

5、辅导培训

辅导培训是公司为工作业绩欠佳、工作态度良好的员工提供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岗位实操技能与综合能力素质,培训目的在 于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 (四) 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通过跟踪 观察受训对象的工作行为与工作效果评估培训工作的有效性;通过词查培 训对象、培训部门培训满意度对培训效果进行即时评估,并形威书面评估 报告,为以后的培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第六章员工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

1、正向原则

考核工作以提高员工绩效为目的,应坚持重奖轻罚的正向原则。

2、公平公正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客观衡量员工的工作表现为依据。

3、严格性原则

考核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所以考核要有明确的考核标 准,要有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要有严格的考核制度、程序与方法。

4、及时反馈原则

考核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须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并提 出相关改进建议,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

(二)考核范围

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均需要参加考核,包括总经理、试用期员工在内。

(三)考核方式与时间

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均采取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法,各岗位绩效考核指 标及考核表参看《××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公司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被、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部门经理及以上 级别人员不参加月度考核与季度考核,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他 岗位人员则须参加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考核

工作业绩考核是对员工的实际工作效果进行的考核,业续突出者公 司将子以奖励;业绩一般或较差者,公司应予以规劝,督促员工改善工作绩效 。

2、工作能力考核 工作能力考核是对员工的业务能力。基本素质进行的考核,能力突出 者,公司将予以合理的晋升;能力一般或校差者,公司将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3、工作态度考核 工作态度考核是对员工对待工作的主观态度进行的考核,包括对待工 作的认真程度、负责程度、努力程度。工作态度积极者,公司将给予造当 的奖励;工作态度消极者,公司将给予及时规劝,屡次规劝仍无改善者公司有权辞退。

(五)考核评估

考核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考核总结会议,总 结经验,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效果,持续改进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17: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配置人力资源;

2、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严格依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强化考核,有效激励,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指出哪个部门是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人力资源配置、新增人员审批和员工录用、退(离)休等管理办法的制订;

3、负责公司系统薪酬、绩效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系统年金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的审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员工及各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退(离)休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后备干伍建设;

5、负责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进行指导;

6、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中期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培训、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并组织实施;

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和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选聘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会治理运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定员管理、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选聘培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选拔、录用、调配工作等分项工作,员工、各单位高层管理、中层管理等核心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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