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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7月20日是第十次全国特奥日。组织开展好全国特奥日活动,对于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特奥运动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社区特奥,促进融合发展。
二、活动背景
特奥运动是一项特殊的体育事业,更是一项造福于智力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工程。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各级残联、特奥组织努力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层社区特奥活动广泛开展,越来越多的智力残疾人通过参与特奥活动,康复健身,增强自信,融入社会生活。
基层社区特奥运动和特奥组织的'活跃程度以及广大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参与程度,是检验基层特奥运动水平的重要指标。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关键之年。新形势下,特奥工作要发挥基层特奥组织的主力作用,积极搭建活动平台,深入发掘社会资源,动员促进学校、社区的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属、融合伙伴参与体育训练和社会生活,让智力残疾人享受体育,融入社会。
三、活动要求
(一)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重
要意义,结合本地区日常特奥工作,围绕第十次全国特奥日主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精心部署,有效实施。
(二)各级残联要联合和指导各级特奥组织、智力残疾人组织围绕本次特奥日主题,在全国特奥日前后组织动员当地学校、企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种资源,招募特奥教练、家长、融合伙伴、志愿者、爱心人士等为社区、学校智力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融合运动、运动项目培训、手拉手学校联谊、家长联谊、幼儿计划、健康计划等特奥活动。
(三)各级残联要结合本次全国特奥日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形式新颖、影响广泛的宣传工作,借助宣传橱窗、电视及平面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宣传渠道,普及特奥运动知识,宣传特奥发展成果,提升特奥日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智力残疾人,关心、支持特奥运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请各省级残联对本地区全国特奥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8月19日前将活动内容总结及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附件:第十次全国特奥日活动宣传口号
(联系人及电话:勇志军 010—66580115)
7月20日是第八次全国特奥日。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特奥日活动,对于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特奥运动在基层持续协调发展,帮助广大智障人士实现美好中国梦都具有重要意义。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现就组织开展第八次全国特奥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主题
开展基层特奥活动,实现美好中国梦。
二、意义
205月17日,在会见出席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代表时强调,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人朋友的梦。
广大智力残疾人同样渴望实现自己的中国梦。基层特奥活动是特奥运动的基石,广泛开展好基层特奥活动对于活跃智力残疾人生活,改善智力残疾人状况,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中国梦以及宣传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多年来,在党和政府关心重视下,各级残联、特奥组织努力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地基层特奥活动广泛开展,越来越多的智力残疾人参与到日常特奥活动中来,康复健身,增强自信,参与社会生活。由于种种原因,基层特奥活动的活跃程度、制度化安排,离广大智力残疾人和他们的亲属要求和愿望还有不小差距,要进一步加大开展基层特奥活动力度,使基层特奥活动日益活跃、使广大智力残疾人参与热情日益活跃、使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力度日益活跃。
三、内容
(一)各地组织全国特奥日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的原则,努力做到基层特奥活动形式多样化、开展经常化、管理规范化,要根据工作部署,以学校、社区、体育俱乐部、乡镇文化站等机构为载体,紧紧围绕本次特奥日主题,把大型活动和当地日常的活动结合起来,动员、组织、吸引更多的智力残疾人参加特奥训练和竞赛活动。
(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特奥教练员培训、智力残疾人亲友座谈、青少年座谈会、运动员健康计划等活动,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可组织幼儿特奥运动员训练活动,以活跃和丰富特奥活动形式,扩大参与面。
(三)在全国特奥日期间,各地要协调各方资源,走访慰问贫困智力残疾人家庭、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等机构,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和从事特奥运动中的实际困难。
(四)各地要组织动员、重视发掘社会资源,动员更多的爱心人士、离退休人员、学生以各种形式参与特奥活动,特别注重吸收当地知名人士参与,以扩大影响,提高宣传效果。
四、要求
(一)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主题,切实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好特奥日的各项活动。各地要组织召开全国特奥日工作协调会,协调联络教育、民政、体育、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本次特奥日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地要结合本次特奥日主题,安排好全国特奥日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公共橱窗、标语口号等形式宣传特奥日活动,宣传特奥运动发展成就,营造关注智力残疾人、关心和支持特奥运动发展、实现美好中国梦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请各省级残联将书面总结、图片、新闻报道等资料于年8月15日前报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中国残联将汇总相关情况并通报。
一、主题
开展基层特奥活动,实现美好中国梦。
二、意义
2014年5月17日,在会见出席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代表时强调,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人朋友的梦。
广大智力残疾人同样渴望实现自己的中国梦。基层特奥活动是特奥运动的基石,广泛开展好基层特奥活动对于活跃智力残疾人生活,改善智力残疾人状况,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中国梦以及宣传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多年来,在党和政府关心重视下,各级残联、特奥组织努力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地基层特奥活动广泛开展,越来越多的智力残疾人参与到日常特奥活动中来,康复健身,增强自信,参与社会生活。由于种种原因,基层特奥活动的活跃程度、制度化安排,离广大智力残疾人和他们的亲属要求和愿望还有不小差距,要进一步加大开展基层特奥活动力度,使基层特奥活动日益活跃、使广大智力残疾人参与热情日益活跃、使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力度日益活跃。
三、内容
(一)各市、州组织全国特奥日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的原则,努力做到基层特奥活动形式多样化、开展经常化、管理规范化。要根据工作部署,以学校、社区、体育俱乐部、乡镇文化站等机构为载体,紧紧围绕本次特奥日主题,把大型活动和当地日常的活动结合起来,动员、组织、吸引更多的智力残疾人参加特奥训练和竞赛活动。
(二)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特奥教练员培训、智力残疾人亲友座谈、青少年座谈会、运动员健康计划等活动,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可组织幼儿特奥运动员训练活动,以活跃和丰富特奥活动形式,扩大参与面。
(三)在全国特奥日期间,各地要协调各方资源,走访慰问贫困智力残疾人家庭、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等机构,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和从事特奥运动中的实际困难。
(四)各地要组织动员、重视发掘社会资源,动员更多的爱心人士、离退休人员、学生以各种形式参与特奥活动,特别注重吸收当地知名人士参与,以扩大影响,提高宣传效果。
四、要求
(一)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主题,切实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好特奥日的各项活动。各地要组织召开全国特奥日工作协调会,协调联络教育、民政、体育、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本次特奥日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地要结合本次特奥日主题,安排好全国特奥日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公共橱窗、标语口号等形式宣传特奥日活动,宣传特奥运动发展成就,营造关注智力残疾人、关心和支持特奥运动发展、实现美好中国梦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请各市、州级残联将书面总结、图片、新闻报道等资料于2014年8月10日前报送至省残联宣文部。省残联将汇总相关情况报中国残联。
一、活动主题
推动社区特奥,促进融合发展。
二、活动背景
特奥运动是一项特殊的体育事业,更是一项造福于智力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工程。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各级残联、特奥组织努力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层社区特奥活动广泛开展,越来越多的智力残疾人通过参与特奥活动,康复健身,增强自信,融入社会生活。
基层社区特奥运动和特奥组织的活跃程度以及广大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参与程度,是检验基层特奥运动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关键之年。新形势下,特奥工作要发挥基层特奥组织的主力作用,积极搭建活动平台,深入发掘社会资源,动员促进学校、社区的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属、融合伙伴参与体育训练和社会生活,让智力残疾人享受体育,融入社会。
三、活动要求
(一)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重
要意义,结合本地区日常特奥工作,围绕第十次全国特奥日主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精心部署,有效实施。
(二)各级残联要联合和指导各级特奥组织、智力残疾人组织围绕本次特奥日主题,在全国特奥日前后组织动员当地学校、企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种资源,招募特奥教练、家长、融合伙伴、志愿者、爱心人士等为社区、学校智力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融合运动、运动项目培训、手拉手学校联谊、家长联谊、幼儿计划、健康计划等特奥活动。
(三)各级残联要结合本次全国特奥日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形式新颖、影响广泛的宣传工作,借助宣传橱窗、电视及平面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宣传渠道,普及特奥运动知识,宣传特奥发展成果,提升特奥日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智力残疾人,关心、支持特奥运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请各省级残联对本地区全国特奥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8月19日前将活动内容总结及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各市(行署)旅游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绥芬河、抚远市旅游局:
按照国家旅游局旅办发〔〕58号文件要求,为树立我省整体旅游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一)20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为:“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主题内涵是: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扶贫脱困,和平使者、友谊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和企业参与其中,共邀广大公民共享各地旅游建设成果,提升旅游休闲意识,携手进入大众旅游新时代。
(二)“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是:爱旅游、爱生活、爱龙江。
二、活动时间和会场设置
(一)活动时间:2016年5月19日-5月20日。
(二)会场设置:我省“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设在黑河市,5月19日在黑河市举办全省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启动仪式。黑河市使用“2016年中国旅游日黑龙江省分会场活动”名称;其它各市地使用“2016年中国旅游日X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围绕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积极谋划,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
(二)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倡导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体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倡导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等企业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现役军人、伤残人士、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跨区域合作,并推出互惠措施。各市地和相关单位应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三)广泛开展旅游企业优质服务活动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活动。借助3月22日全省举办的“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公益行动暨2016年黑龙江省文明游客征集活动造势,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利用旅游日契机,深入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游客文明素质,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安全旅游、绿色消费、理性维权。
(四)深入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宣传。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和各市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各市地旅游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联系人,填妥所附表1,于3月28日前报送省旅游局。
(二)做好本地区“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汇总统计工作。省旅游局将汇总各地“中国旅游日”分会场活动和惠民措施后报国家旅游局统一开展宣传报道。请联络人填妥所附表2和表3,于4月12日前上报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lyjlz@126.com。
(三)做好本地区“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请于2016年5月23日前,提交本市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随文附上5张高清图片及图片说明,发至slyjlz@126.com邮箱。
(四)各市地举办的“中国旅游日”活动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
联系人:刘喆 电话(传真):0451-85978637。
邮䣺slyjlz@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中国旅游日”联络员表
2.2016年“中国旅游日”分会场情况表
3.2016年“中国旅游日”景区景点惠民措施统计表
各县(市)区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认真做好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暨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效果显著、利民惠民的“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系列活动,调动社会和企业各界力量参与其中,共邀广大公民共享各地旅游建设成果、深入体会全域旅游新内涵,提升旅游休闲意识,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携手进入大众旅游新时代。
二、活动原则
(一)广泛参与。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广大游客参与“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积极性,突出活动的大众化、群众性特点。
(二)公益惠民。鼓励调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和促销活动,使“中国旅游日”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让文明旅游深入人心并化为自觉行动。
(三)突出主题。紧紧围绕“中国旅游日”和“文明旅游”活动主题,策划宣传并开展活动。
(四)创新形式。鼓励各地推出社会影响力大、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活动。
(五)节俭高效。在举办相关活动中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三、活动主题和口号
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为:“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主题内涵是: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扶贫脱困,和平使者、友谊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是:爱旅游、爱生活。文明旅游宣传口号: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从我做起。
四、活动时间和名称
2016年5月19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时间,活动时间可延展到5月19日前后时段。我市将于5月19日在市鹰城广场举办“2016年中国旅游日平顶山分会场活动暨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同时开展系列活动,名称可用“2016年中国旅游日X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暨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五、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围绕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及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积极谋划,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5月19日当天或前后时段的相关活动。
(二)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倡导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体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倡导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等企业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跨区域合作,并推出互惠措施,并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三)广泛开展旅游企业优质服务活动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活动。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利用旅游日契机,深入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游客文明素质,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安全旅游、绿色消费、理性维权。
(四)深入开展“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情况,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和各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文明旅游典型事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各县(市)区明确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工作,汇总上报辖区内各景区的惠民措施,并明确专人作为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联系人,于5月9日前报市旅游局。
(二)做好“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请在旅游日活动结束三天内,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报市旅游局。随文附上5张高清图片及图片说明。
(三)各县(市)区举办的“中国旅游日”活动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
联系人:市旅游局执法大队 赵团平
联系电话:2882592,传真:2882565
邮箱:pdsslyzfdd@163.com
各市州妇联:
为扎实推进扶贫日活动在全省妇联系统深入开展,切实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川开发【20xx】7号)安排部署,现将省妇联组织开展20xx年扶贫日相关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组织开展特色扶贫活动。各市州妇联要在“10.17”扶贫日之前,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完成精准扶贫调查摸底工作,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扶贫、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特色扶贫活动。
二是要深入开展“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各市州妇联要在“10.17”扶贫日之前,深入动员各级妇联干部开展“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可登陆“xx爱心扶贫网”,网址:,自主选择上网的贫困村、贫困户,以直接汇款、现场捐赠或快递书籍、衣物等物资等方式奉献爱心、直接帮扶。)
三是要总结成效,弘扬善举。市州妇联要按照川开发【20xx】7号 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于10月17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省妇联发展部,汇总后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联系人:xx
电子邮箱:xxxxxxxxx
附件:20xx年“扶贫日”市州妇联活动情况统计表
xx省妇联
20xx年9月30日
各股室、企业:
为切实强化扶贫开发的社会合力,根据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贵州活动的通知》(务扶领〔20xx〕45号)要求,本着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我局20xx年“扶贫日”活动,力求办出影响、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特开展“扶贫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二、主要内容
(一)发布一份开展“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在10月x日,以我局名义,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全县发布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倡议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活动。各股室、企业积极组织本单位开展公募活动,并将募集款存入公募帐号,于10月20日前将存款回执及募捐花名册交局办公室。倡议书附后。
(二)深入开展一次“贫困慰问”活动。全局领导干部按照“务川自治县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方案”和“帮一带一”活动,深入开展贫困户的慰问,各部门并将慰问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局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扶贫日”活动在局领导班子领导下开展,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企业积极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股室、企业要把关心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开展我局“扶贫日”活动作为一个重要载体,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部门要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发挥各自优势,精心设计好各项活动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进一步解决好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扶贫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层层动员,人人参与,增强全社会扶贫济困意识。
附:“扶贫日”倡议书
20xx年10月x日
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办、党群工作部):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国函〔20xx〕97号)明确,自20xx年起,每年10月17日为扶贫日。为扎实开展首个扶贫日活动,体现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单位干部职工对贫困人口的关心关爱、传递友善互助的正能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日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省直机关实际,现就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开展“心系扶贫”签名活动。10月17日,省直工委和扶贫办在省政府机关二院前设立签名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青年团员和妇女同志前往签名点,积极参与签名活动,抒发感言,表达心声。同时,突出心系扶贫这个主题,通过深入贫困地区调研、走访慰问,到贫困群众中访贫问苦、倾听民声、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日主题活动,进行生动直观的国情省情民情教育。各单位网站、简报、杂志要广泛宣传设立扶贫日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宣传报道本单位扶贫日活动情况,努力提高扶贫日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积极开展爱心捐助活动。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金秋助学等项目化帮扶活动相结合,按照自愿参与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为贫困地区捐款捐物,数额不限,表达对贫困群众的一份真情。请各单位充分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捐助活动。捐助款项将严格进行规范管理,全部用于解决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并随时接受捐助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接受捐赠户名:xx省扶贫基金会,账户:78xxxxxxxxxxxxxx1,开户行:光大银行长沙华丰支行)
三、注重将扶贫工作融入党建和其他工作之中。结合扶贫日系列活动的开展,将扶贫工作与机关支部联基层工作相结合,与“双联”帮扶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调整帮扶重点,优化结对组合,真心实意帮助困难职工、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解决具体问题。继续深化“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倾听民意、集中民智、了解民情,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锻炼优良作风。有条件的单位要将机关支部联基层等工作的联系点和扶贫日活动地点安排到扶贫开发重点县;承担了建整扶贫工作任务的部门,要将扶贫日活动与建整扶贫村的工作结合起来;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资源和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智力和项目等行业扶贫活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扶贫活动,引导他们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要切实从大局出发,把扶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一批批项目资金的落地实施,深入推进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做好本系统今年1月1日以来引导组织和接受社会各界开展公益慈善、扶贫济困活动等情况的统计工作。《扶贫募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扶贫日期间捐赠情况),请于10月22日前报送省扶贫办。
(联系人:刘xx,电话:xxxxxxxxxxxx,传真:xxxxxxxx,邮箱:xxxxxxxxx@sina.com)
附件:扶贫募捐情况统计表
中共xx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xx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