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长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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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家长会通告(共含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Fodxxxmoo”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小学家长会通告

篇1:小学家长会通告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

xx县xx小学定于20xx年11月11日(星期五)晚19:00----20:30在本班教室召开家长会,请您(父亲或母亲)带上笔记本和笔按时参加。不带孩子到校,电动车、摩托车、轿车等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统一停放在振兴街延长线上,请选择恰当的出行方式,往返途中确保安全。进校后请进文明、讲卫生、听指挥,不抽烟,开会期间关闭手机的声音。

并到班主任处签到。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xx县xx小学

年月日

篇2:小学开学通告

根据上级精神要求,我校定于9月1日正式上课;具体事宜如下:

1.旧生定于8月31日返校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望家长相互转告,按时返校。

2.新生:户籍在本招生区或具有房产证的非招生区的适龄儿童,(出生年月是.9.1——.8.31),定于8月29日、30日两天办理注册。到时家长需带户口簿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籍非本招生区但房已购溪南镇区或开店经商的适龄儿童,需带户籍所在地村委证明或营业执照(3个月),电费凭证(连续3个月)且找两位本校老师在8月29日到本校登记时签字证明,逾期不予办理。中心小学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注册学校。

溪南中心小学

8月25日

篇3:小学开学通告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定于9月1日—2日两天报到注册,9月3日—4日正常双休。9月5日正式上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

已预录取一年级新生:请携带户口本到相应班级报到注册;尚未登记的`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请你于9月1日到德馨楼一楼特教班进行登记。

插班生入学工作

1.9月1日上午到笃行楼三楼小会议室进行登记并领取插班生条,下午2:00插班生凭插班生条到多媒体教室进行考试。

2.9月2日上午公示插班生录取名单,家长根据录取名单到教务处领取《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到原校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在《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加盖原校公章办理好转学手续。

3.办理好转学手续到教务处领取分班条,家长凭分班条到年级上报到注册。

4.转学手续必须在209月8日前办理完,日后学校不再受理,作自主放弃。

5.插班生需自带书本。

二至六年级在校学生报到工作

二至六年级学生凭《素质报告册》和《暑假作业》到升级后所对应的班级报到。

兴国县第三小学

年8月31日

篇4:小学开学通告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兴国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定于2016年9月1日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9月1-2日报到注册。

2、2016年9月3-4日正常双休。

3、上课时间:2016年9月5日开始正式上课。

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到指定教室。

注意事项

1、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8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应出示户口本,同时还应携带“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城岗卫生院开具“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单”,凭“查验证明单”和户口本到指定教室报到。

2、一年级新生到一(1)班教室报名,二至六年级学生带好素质报告册和暑假作业到指定教师处报到,原一年级三个班学生到原六年级相应三个班教室报到,其他两个班依次类推。三至六年级学生到原班级报到。

3、转入转出学生请到吕思慧老师和潘祥焱老师处(二楼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转入学生去原学校拿课本。

4、演源二年级学生到二(1)班报到,余溪四年级学生到四(1)班报到,长保小学五年级学生到五(1)班报到。

其他注意事项

自愿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兴国县小学收费公示牌》。

温馨提示: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小朋友们,请遵守交通规则,千万注意来返安全!

城岗中心小学

2016年8月31日

篇5:小学招生通告

根据《xx县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xxxx〕198号),现将我县xxx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xxxx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xxxx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我县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均衡”原则,采取“统一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招收新生。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县今年推出“我的班”手机APP招生辅助系统(以下简称手机APP),学生家长可足不出户在自己手机上完成“施教区学校就读确认”、“统筹申请材料提交”以及招生信息获取、录取结果查询等事项。

(一)施教区学生入学

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于6月10-15日在手机APP端报名登记确认。

本县户籍xx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未入学超龄儿童,xxxx年9月1日-xxxx年8月31日出生但未在本县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县外就读小学回乡升初中的少年,需先在5月26-27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审核并安装APP后(回乡升初中的需提供经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作学籍证明),再参与本县招生。

(二)统筹学生入学

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学校就读的,在设定的学校统筹招生截止批次内,仍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不同情况,分批次给予统筹安排,详见各学区(直属校)招生通告。申请人根据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情况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未能在手机APP登记的(包括未安装手机APP、相关材料所有人非学生父亲或母亲而无法在手机APP上登记等),可于6月14-15日持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现场审核。

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招收;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分别采取按住宅产权证件、电费开户或过户、商品房合同备案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该校后续批次招生工作不再启动。

对于统筹学生三个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可由学校所在学区或县直属学校根据未被招收的学生居住等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核准后公布执行。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由学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仍有空余学额学校或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凡申请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21-22日在手机APP上确认是否回施教区学校就读,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在本县入学。

(三)新居民子女入学

新居民子女入学按照《xx县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在7月24-25日或8月29日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登记审核,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根据《xx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对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并达到一定高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给予优先照顾安排,详情可咨询县新居民服务管理部门。外县户籍学生其父母在本县拥有住宅产权的,可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申请参与第三批统筹安排。

(四)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政策照顾对象根据《xx县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xxxx〕198号)文件确定。申请政策照顾的对象,于6月20日-6月21日凭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由县教育局照顾统筹安排,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中获上年度县“工业企业争先创优活动”资源效益奖,申请材料经县经信局审核后,统一报县教育局核准。

(五)民办学校招生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到民办学校择校的,凭户口簿于6月2日-6月3日到民办学校登记(仅限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登记)。当申请人数超出学校招收学额时,学校可以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办法实行自主招生,不举行考试和面试。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回施教区学校就读或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公办学校统筹。

三、招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县教育局xxxxxxxxxxxx、昆阳学区xxxxxxxxxx、鳌江学区xxxxxxxxxx、水头学区xxxxxxxxxxxxx、萧江学区xxxxxxxxx、万全学区xxxxxxxxxx、腾蛟学区xxxxxxxx、山门学区xxxxxxxxxx。

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

四、注意事项

学生监护人要为其通过手机APP提交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入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电费等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凡在本县就读幼儿园大班及小学六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均已安装部署手机APP。学生监护人通过手机APP提交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将如实记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附件:xx县xxx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安排一览表

xx县教育局

xxxx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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