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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没有书籍,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好比鸟儿没有了翅膀。书是良师,是益友,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哲人。
从小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漫游书海中,尝到了不少快乐与甜头。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妈妈一起去时代超市买东西。走到了少儿读物区,里面好多书哦!看着五颜六色的图书封面 ,我的腿都拉不动了,就闹着妈妈给我买一本《格林童话》。此后,只要一有空,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书,不认识的字就依靠拼音。这时,我发现自己读拼音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熟练。读的课外书 越来越多,认识得的字自然越来越多了。在一次考试中,许多同学因为不认识字造成了错误,而我却考了100分。因为我书看得多,明白了好多字的意思,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赢得了同学们羡慕的眼光, 我心里美滋滋的,好高兴哦!
如今,我渐渐的长大了,不再是个幼稚无知的小孩。因此,对书的选择有所不同。除了读老师推荐给我们的书外,还读过许多名著,如《西游记》、《水浒传》、《爱的教育》等。我最喜欢看《爱的教 育》,这本书很有教育性,让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要和睦相处;让我懂得了人要有爱心,要爱老师、爱同学、爱亲人…
由于我爱读书,增长了许多知识。有一次,爸爸和妈妈争论美国现任总统是黑人白人时,我大声说:“你们别争了,是白人。”听了我的话,爸爸妈妈都露出了惊讶的神态:“你怎么知道的?”我自豪 的回答:“我看报纸知道的呀!”听了这话,爸爸妈妈会心地笑了笑,夸我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还奖励了我好几本书呢!更让我高兴的是,读书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老师还在课堂上读我的作 文呢!
读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快乐,从中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书,永远是我的朋友。
一个成功的人,他一定经过了无数的努力和无数的学习;一个成功的人,他一定有着丰富的知识和智慧的头脑;一个成功的人,他一定对书有着深厚的喜爱。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成功,都努力的 拼搏着!我也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读书,因为书能让我拥有这些!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的海洋中无奇不有,在我读过的书中,每一本都是那么的有趣,让我最珍惜最喜爱的、是那本《羚羊木雕》主人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表达的那么清晰 。当然,我认为好的书不止这一本,不同的书不同的内容,不同的意义,不同的写作手法,有时让你开怀大笑,有时让你黯然神伤,有时让你仿佛身临其境,有时让你不得不看上好几遍!
我在很小的时候家里就有了很多书,但不曾去看,爸爸妈妈经常督促我,让我多看书,曾经读书是我的累赘,但慢慢的我试着去看,不找无趣的,看些生动。吸引人的,数量从小变大,内容由童 话故事变成富含哲理的小说。越来越喜欢 ,现在不看都不行,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很迷漫画,漫画的字很少,只能当解解闷,年纪在增长,漫画也就不再看了,只有那些内容丰富的 有趣的才真正适合 我的口味。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每个人都可以去品尝,只要你抱着兴奋快乐心态去读,就一定会爱上书籍,因为我就是这样。
读书日记优秀范文集锦
我读了《雷锋日记两则》,深受教育和启发。
当中雷锋叔叔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要学习时间是有的,主要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我读了这两句,知道了意思是说一是要有刻苦学习的态度;二是要学钉子一样的精神。
雷锋叔叔就是照这样做的,他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善于把时间挤出来,更善于去钻研当中的知识,随时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进行刻苦的学习,还能帮助别人。对照起我呢,虽然学习成绩还可以,但是和雷锋叔叔比较起来,真的是相差的很远。比如说:去年的暑假,我心血来潮,买了一本钢笔字帖,想利用暑假这段时间来好好练习写字。开始我还是静下心来写了,可是写了没有多久,我就觉得练字太枯燥无味了,手也酸溜溜的,窗外小伙伴们游戏、玩耍的声音真撩人啊!我再也不想练了。于是我就放下了笔,自己安慰自己说:“先玩一会儿再练也不迟。”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我再也没有练过字,写的字进步不大,浪费了很多时间。
这次,我读了《雷锋日记两则》才知道我所缺少的就是刻苦学习的态度,和雷锋叔叔提倡的“钉子精神”。雷锋叔叔的日记像一把锤子重重的敲在我的心坎上,它鞭策我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将来也要像雷锋叔叔一样努力学习,学好本领,对祖国对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雷锋,这是一个中国人都值得尊重的名字,他一生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可是我觉得他只做了一件好事——那就是一生当好人。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雷锋不仅为人好,他还有很浓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所以他写了一页页的日记。雷锋不幸身亡后,他的战友把他的日记收集起来,集成一本书。让后人也去学习他乐于助人的精神。
于是,我就去买了一本《雷锋日记》。里面主要是说了雷锋一生做好事的觉悟,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这仅仅是“雷锋日记”里小小的一段话,可也让我们印象深刻。沉思了一会儿,我突然想到:一个人,不必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尽职尽责就行了。
这种雷锋精神,被人们称为螺丝钉精神。雷锋也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可他做到了自己的责任,坚守自己生活的岗位,他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光荣的,有价值的,是比泰山还重的。所以,我也要像他一样,做一个小小的螺丝钉。
每年的3月5日是学雷锋日,爸爸曾问我要学习雷锋叔叔什么精神时,我毫不犹豫地答道:“当然是助人为乐的精神”,可爸爸又问还有什么呢?我却答不出来,爸爸看出了我的疑问,推荐我读《雷锋日记》这本书,并让我自己去书中寻求答案。我读了后,才真正了解为什么要学习雷锋叔叔。
雷锋叔叔平时生活十分节俭,衣服是破了再补,从不舍得买新衣服,生活用品能将就着用就不买新的。看看现在的我们是多么浪费,衣服不喜欢了就不穿;食物不爱吃就扔掉;书本从不知爱惜,不是掉了封面就是少了底面。想想雷锋叔叔,我们是多么惭愧啊!
雷锋叔叔还是一位善于学习,善于抓紧时间的榜样。他读书的时间来自于在日记中形容的“钻”与“挤”:“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善于钻。”他不但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可我呢?我没事时就去看电视,一看就是1个小时,有时还偷懒不写作业还马马虎虎,我并不像雷锋那样忙,我有的是时间,却把时间用在看电视上。
今天我读了《雷锋日记》,真正让我认识到时间的宝贵,更让我懂得了雷锋的钉子精神,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都应该发扬这种钉子精神。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家喻户晓的歌经常在我耳边响起,我的头脑里一直好奇:雷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所以,当我翻开《雷锋日记》第一页的时候,既满怀欣喜,又迫不及待。读完整本书以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日记中的一个个小故事就好像电影中的镜头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此时的“雷锋”不再是一个名称,而是一个栩栩如生、有血有肉的英雄。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话是雷锋生活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他一生助人为乐,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把生命献给祖国。
从日记的点点滴滴中,我深深地感受到“助人为乐”的含义,帮助人、做好事会让人发自内心地感到快乐。以前,别人向我借文具或是学习上遇到难题找我讨论,虽然我有时会觉得烦,但听到同学的一声“谢谢”后,这种感觉就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读完《雷锋日记》后,我认识到:帮助人、做好事不在于索要感谢或表彰奖励,而是自己道德修养的提高和锻炼。
做好事不能好大喜功,而是随时随地都可以。我们班的许诺,就是一位普通平凡的同学,但大家都很喜欢他,为什么呢?就是他总是默默地为班级服务:你们看,他下课后总是主动擦黑板、打扫卫生,午饭时主动为大家打饭盛汤,这些事看似不起眼,但他总是从不间断地做着,常常主动地为班级“添砖加瓦”。
《雷锋日记》带给我深刻的启迪,教育我要当一名“小雷锋”,为社会、为他人奉献自己应有的力量,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做”小雷锋”,这个社会将会更加美好!
犹太人安妮。弗兰克的日记,记述了一九四二年到一九四四年间的战乱纷争和弗兰克、凡。丹一家及杜瑟尔先生八人在密室的生活情况。
起初,安妮初抵密室,还只是一个并不成熟的小女孩,总是以为自己没有真正的朋友,认为自己漂离家人越来越远。但是在密室中,她也在慢慢长大,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也有了一些改变,内在的,外在的,和以前都不一样……安妮虽然被迫生活在黑暗的密室中,但想做一名记者、作家的理想却从未被改变。我钦佩安妮的乐观。虽然,有时安妮还是会因为种.种事情而不开心。但,我不禁要问自己“若你生活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置身于密室中,你会像安妮一样乐观么?”我不敢对这个问题做肯定的回答。
为了生存,她们一家躲到了密室中,过着整日不见阳光的生活;为了生存,她们一家躲到了密室中,过着胆战心惊的生活;为了生存,她们不能弄出一点声音,生怕德国军官发现她们住在密室中;为了生存,她们每天只能摄取一些低脂肪的食物;为了生存,她们夜不能寐,怕有盗贼入侵,偷走她们仅有的一些食物;为了生存,她们触摸不到大自然,呼吸着压抑的空气;为了生存……
一切的一切只为了生存!即使这样还是躲不过灾难,安妮年轻的生命如花凋零。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为安妮感到悲痛。本是花季少女,却因为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战争夺去了宝贵的生命。她用她朴实的话语描绘出了犹太人民水深火热的生活,每一字,仿佛都在控诉可恶的法西斯,每一字,仿佛都在表达犹太人民对于和平的渴望和向往……
多么希望世界永远奏响着和平之音!多么希望能够看到安妮脸上永远挂着笑容!多么希望……
上周日我和爸爸在图书大厦买了一本书,名叫《安妮日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书中主人公——安妮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安妮日记》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了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不断加剧。安妮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1942年7月,安妮刚刚过完13岁生日,就开始了躲藏生活,8个人在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白天他们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甚至包括严禁上厕所,只有到晚上才能打破禁忌。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事供给食品和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
在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逐渐成长为一个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
在阅读《安妮日记》时,不仅没有看到战争的恐惧,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不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来越好,残酷即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
从安妮的身上我看到了她在逆境中的自信、乐观和为理想孜孜以求的精神。我们生活在和平时代,在我们的成长历程中更需要这种精神,所以安妮的精神也将激励我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怕困难、求真向上。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个叫安妮的犹太小姑娘在她13岁生日那年,高兴地收到了一本笔记本,从此她开始写日记。为了躲避德国军队的迫害,她们全家和另外一些犹太人躲到了一幢破旧的楼房的密室。她用那本日记本记录下了在那段岁月里她观察到的周围的人和事,以及她的思考、她的快乐和忧愁……最后所有密室里的人不幸全部被捕,留给后人的就是安妮当时记的日记——《安妮日记》。
读了这本日记,我认识了一个活泼热情、聪明善良的犹太小姑娘——安妮。
在一个战争年代,她和其他的犹太人躲藏在这么一个暗无天日的密室里,夏天热得浑身难受,冬天冷得在被窝里打哆嗦,真是苦不堪言的日子。这样的环境下,身边的大人们有的变得压抑消沉,有的是沉默无语,还有的变得暴躁,他们都不理睬小小的安妮,可是安妮却很好地适应了这样的环境、适应了大人们的冷漠,保持着她原有的活泼热情、聪明善良的天性,并且很懂事,她轻易地看透了大人们的内心,用日记记录了周围的人和事以及自己的想法、体会,对大人的评价、对自己和朋友的评价,还有对战争的看法,她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活得很丰富。
我感觉安妮的日记写得非常生动,非常有活力,如果她还活着,也许她已经成了一名作家或者是诗人,我十分佩服她的写作才能,十分喜欢她快乐而且聪明善良的个性。
可是,这样美好的生命在残酷的战争年代凋零了,令我痛心。
《安妮日记》让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我们应该多多珍惜,希望永远不要有战争,世界永远和平!
《安妮日记》
《安妮日记》是以犹太人小女孩安妮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安妮原是居住在德国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她收到了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开始写日记。
我是无意间在教室的图书角发现这本书的,当时是因为比较无聊,也不知道什么书好看,就随便拿了一本。后来越看越想往下看,想知道女主人公安妮的命运到底会怎么样、为她而担心。到现在我只看了《安妮日记》的上半部分,写了安妮与“吉蒂”(一本日记)的相遇相识,写了主人公安妮悲惨的命运。在文中,“吉蒂”是安妮的唯一的知心朋友,它记录了安妮所有的心情。
在文章中有这样一段“昨天晚上,公司的人都下班以后,我们一家人到楼下的私人办公室去收听英国电台的广播,我很害怕,生怕邻居会听到。回楼上的时候,我也不敢一个人上去,就恳求爸爸和我一起上去,妈妈很理解我的恐惧,就陪着我。现在我做什么事都会担心,担心让外面的人看见或听见。我们到这里的第一天就缝制了厚厚的窗帘,算是窗帘吧,其实是我和爸爸把一些破布片缝在一起而已。这些布片的颜色、质地都不一样,加上我的手又很笨拙,缝的歪歪扭扭的。我们用钉子把这些“窗帘”固定在窗框上,它会一直陪伴着我们,直到我们重见天日。”
这一段充分的表现出主人公的害怕,对现实社会的无奈,表现出当时社会对她们的不公平,反犹太人主义而导致多少无辜生命的离去,描述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痛苦。“重见天日”表现主人公安妮心中对未来的希望,渴望走出“密室”,得到自由,回到外面的世界。
红楼梦读书日记300字1
今日读罢红楼梦,为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为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感到心酸。却也为其中的一些爱情而感动。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玉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让读者感受到世间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他的出现那么纯洁自然,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他往往显得特立独行。她执着着她自己的那一份清纯,她是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令人叹息的是他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纵是大观园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没有他依靠的亲人,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总是有患得患失,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是悲剧的起因,不如把责任轨道指向万恶的封建社会。当“血泪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咱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红楼梦读书日记300字2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同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第四代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在晴雯没有开门后,黛玉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现在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红楼梦读书日记300字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红楼梦》,刚拿到书的时候我还有点发愁,这么厚的书什么时候能读完呀?等我静下心来慢慢看时,我渐渐的被书中的人物所吸引,随着他们一起悲一起喜。
现在我就来说说我读过后的感受吧,翻开《红楼梦》,一个人物熙熙攘攘的大观园赫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精明能干的王熙凤,心直口快的湘云,特别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是那么深入人心,令人回味。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每当看到关于林黛玉的情节,我总会情不自禁的落泪,这个心肝多一窍,病如西子剩三分的女孩令我产生了无限无限的怜爱,无论是离别恨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他酣然泪下,这个敏感细腻的女孩,或许她是那株美丽的降珠仙草,来到这个世间只为还累泪吧。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荡气回肠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相信每个读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沉淀于其中,不忍释手。
红楼梦读书日记300字4
今天,我读了中国古代四大名著小说之一《红楼梦》,它是经典的作品,我读后,感触很深,全书102回,前八十回由曹雪芹所作,后四十回据说是高鹗续写。《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玉缘》,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任务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通过这些爱情悲剧反映当时封建社会的法律,道德,婚姻等方面的社会问题。
我最喜欢里面的人物是凤辣子——王熙凤,她精明能干,做事认真,性格爽朗,是事业型的女强人,我崇拜她。里面描写的人物生动细腻,栩栩如生,让人觉得他们就生活在我们周围。也反映出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努力学习,研究学习中国古典文化,让中国文化在全世界发扬光大。
红楼梦读书日记300字5
今天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艺术性的伟大文学作品。这作品是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林黛玉非常爱哭,但很有才华,作诗、画画等等都样样精通。我最欣赏的就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而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我看完《红楼梦》之后为林黛玉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林黛玉是《红楼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知道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及一个大家族的衰败原由,还懂得了“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的真谛。我很佩服曹雪芹,佩服他竟然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就像活的一样。我要一定要向他好好学习,练好作文的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红楼梦读书日记300字6
《红楼梦》是清朝作家曹雪芹所写,这本书生动地描写了许多人物,书中的人物在曹雪芹笔下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在《红楼梦》中有着许许多多的配角,但在曹雪芹笔下却显得极为重要。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书中贾家荣、宁二府父子、兄弟、妻妾、主仆之间错综复杂的人事纠葛和矛盾冲突,真实地展现了封建社会末期的社会生活。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高峰。全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写林黛玉爱情的悲剧。主人公是贾宝玉,贾宝玉非常喜欢林黛玉,可是老祖宗看不上她,老祖宗便骗贾宝玉说让他跟林黛玉成亲,其实,是去与别人成亲,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不是林黛玉,而又得知林黛玉被气死,他伤心欲绝,离家出走当了和尚。林黛玉死得很惨,一点也不浪漫。但是她的死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
红楼梦读书日记300字7
薛宝钗是一位来自皇商贵族的女子,是一位很守妇道的封建女子。表面上看温柔和顺,其实内心却冷酷无情。当柳湘莲出家,尢三姐自杀后,薛宝钗贪婪无才的哥哥薛蟠都感动得热泪盈眶而她却毫不在意。这正是被末世影响的女子,可悲又可叹!薛宝钗虽冷漠无情,但艳冠群芳,所以“任是无情也动人”。很受人喜爱,致使她登上宝二奶奶的宝座。但是,最近还是落了个独守空闺的悲惨结局。我们在生活中要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能象薛宝钗一样不敢提出意见和无原则的顺从末世。
在《红楼梦》这部小说中,不仅有两位性格不同的女主人公,还有刚烈不阿的晴雯,软弱无能的迎春,能言善辩的探春,看破红尘的惜春,活泼开朗的史湘云。王熙凤一字不识,但天姿聪颖,把家理得井然有序。王熙凤胆大妄为,有心计。我在生活中胆小如鼠,一点也不胆大,我要学习王熙凤能说会道的性格。红楼梦不仅是封建社会女子的噩梦,也是一本美梦,迷梦……
红楼梦读书日记300字
七年级读书日记400字1
在读了《阿贝的荒岛》后,我感慨万千。
阿贝为了追回阿曼达的丝巾,奋不顾身地冲出了山洞。然而,它毕竟是一只老鼠,虽然拿到了丝巾,却根本无法逃脱被狂风卷走的命运。虽然它的举动完全是处于对阿曼达的一往情深,但它的鲁莽也实在让人不敢恭维。的确,在阿贝来到荒岛之前,它就是这么一只老鼠。
接着,阿贝被狂风裹挟,落入了一道瀑布。幸好,它眼疾手快,抓住了一块木板上的钉子。随后,在水流的撞击下,阿贝失去了知觉。
在阿贝醒来后,它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颗樱桃树上。而樱桃树冒出的嫩芽是阿贝喜爱的美食,从而使它缓解了饥饿感。潮水渐渐退了,阿贝从樱桃树上滑了下来。它一次次尝试,一次次失败,不知不觉,它将丝巾当成了妻子阿曼达。
为了不让自己孤独,阿贝用红土捏了亲人的塑像,为了让阿曼达知道自己的处境,阿贝又用红土碗将纸条通过水流送远方,为了尽早得到解救,阿贝让青蛙呱尓送信,可呱尓把此事忘了个干净......
最终,阿贝游过了河,历经千辛万苦,回到了阿曼达的身边。而此刻,阿已经变得勇敢、机智。
磨炼对于我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重新塑造了我们,让我们更加坚韧、更加担当。
七年级读书日记400字2
今天,数学老师把试卷发下来,我看到那鲜红的79分。心一下子凉了。回到家里,爸爸妈妈虽然多次鼓励我,我还是难受极了。
吃过晚饭,爸爸从书架上把一年前我看过的《老人与海》又递给了我。
我如痴如醉地读着,我深深地被桑地亚哥这位老渔夫感动了.桑地亚哥,这位年老的渔夫,独自一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有听过也没有见过的比他的船还要长两英尺的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经历了从来没有严峻的考验,终于把大马林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的博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大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的只是一幅光秃秃的马林鱼架。
比起桑地亚哥老爷爷遇到的的困难。我一次的失败算得上什么呢?“失败不要紧,要学习桑地亚哥爷爷遇到困难时不泄气的那种精神才对”。我暗暗地对自己说。
七年级读书日记400字3
这些天我读了《彼得·潘》这本书。每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好像走进了一个童话世界。里面的永无岛让我十分向往。因为那里有不想长大的彼得潘和小精灵叮当铃,以及他们和以胡克为首的坏海盗间的斗智斗勇的故事。以及他们和野兽周旋的情节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读完《彼得·潘》,眼前浮现着一幅幅画,被遗失的孩子寻找彼得,海盗们寻找被遗失的孩子,印第安人出来寻找海盗,野兽出来寻找印第安人,他们以同样的速度行动,所以出现了谁也寻找不到谁。
彼得他们甚至在和印第安人的战争中也会变来变去,一会儿他们成了印第安人,一会儿又是成了敌人那一方。战斗还没结束呢,又是突然再变回来。那些真正的印第安人也觉得彼得的主意挺有创意,同意变成那些孩子。否则这场仗还真没法打下去了。
彼得的生活,孩子的生活,就是一场真实的游戏。有时我会把自己想像成是彼得·潘,想像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想像着时光能够倒流,做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彼得·潘》这个名字我会永远牢记在心间。因为它在我的脑海中是那么的唯美,纯真,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七年级读书日记400字4
读了《詹天佑》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詹天佑是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人。19,他在清政府腐败无能的情况下,在帝国主义的嘲笑声中,毅然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任务,这正是他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我学习的榜样。
詹天佑为了寻找一条合适的线路,晚上在油灯下绘图计算,和工人同吃同住,还常常请教当地的农民。他克服种.种困难,使铁路提前两年竣工。想想自己,做数学习题的时候,常常害怕困难,抄袭同学的答案,比比詹天佑,我多惭愧呀!我决心以詹天佑为榜样,长大了也为祖国争光。
这篇短短的“读后感”,既要表达詹天佑的爱国主义精神是自己学习的榜样,又要叙述自己被詹天佑“不怕困难”、“刻苦学习”的精神所感动,其结果,文章内容显得分散、干巴巴,倒像是一份“决心书”。
由此可见,写读后感一定要选择自己感触和体会最深的一点来写,应突出重点,切忌面面俱到。当然,写的时候还要善于联想,依照原文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结合自己的思想和生活实际。
七年级读书日记400字5
从小到大,有一个好朋友,一直陪伴着我,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它带给我欢乐,充实我头脑,引导我思考, 教会我做人,让我感受到了世界的精彩和知识的奥妙。它就是我的好朋友――书。
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就已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很小的时候,我和别的孩子一样,喜欢让妈妈拿着故事书为我讲故事。对于每个故事,我总要认真的听上三、四遍才肯罢休。随着认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情啊!每当我写完作业,独自呆在卧室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拿上一本喜爱的书,沉醉于形形色色的故事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东西也无法替代的。
从《格林童话》、《三百六十五夜》到《安徒生童话》,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和善良的形象共同塑造了我单纯而乐观的性格;从《海蒂》身上,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和生命的意义;《三毛流浪记》让我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 的典故则时刻督促着我前进。
七年级读书日记400字6
在我的读书生活百宝箱里,有一颗颗亮闪闪的小珍珠,有的记载着生活历程,有的记载着奇闻趣事,大大小小,或亮或暗。在这里我就挑出一颗最明最亮的来让大家一饱眼福吧!
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的作业早早地做完了,于是和妈妈一起来到博士书店看书。我直奔儿童书籍处,妈妈也去看成人书。我一头扎进了书的海洋里,在里面遨游。俗话说得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来到青少版的文学宝库,拿起一本我早已久闻大名的《简·爱》来看,书中的小女孩简·爱发生的事让我牵肠挂肚,有时生气,有时快乐,完全与书中人物成为一体。正当我看书看得入迷之时,突然感到口渴,我已完全忘记了我是在书店,于是说道:“妈妈给我倒杯水来!”一句话说出,我顿时脸变得又红又紫,书店里的人听了,也哈哈大笑起来。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如痴如醉”!
七年级读书日记400字
初三读书日记500字1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对我来说是兴的事了。每过一段时间,父母都会给我买一些书,我从书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可我读书常常惹出一些小麻烦。
为什么呢?那就是因为我读书太专心了。有一次,我正在电脑上看《鲁滨逊漂流记》,正看得津津有味,完全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了。正在感叹主人公鲁滨逊经历之神奇,为他的命运而担忧。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妈妈的呼唤,原来妈妈叫我帮她买一包盐。“没问题,我马上就去。”从妈妈手里接过钱,我大步跨出屋门。走在路上,脑海里想的是关于鲁滨逊的故事。还尝试着把故事编下去呢!就这样边走边想,也不知什么过了多久,我买好东西回到家里。妈妈却非常不满,原来我买回来的是糖。害得我不知如何是好,突然灵机一动,我说:反正家里的糖也快用完了,迟早也是要买的。我再去一趟,保证不会买错就是了。”“那好吧,不要再买错了。快去快回。”妈妈很不耐烦地说。这一次我买了盐,看了又看,生怕买错了。害得周围的人都用一种特别的眼神看着我。不过还好,这次总算买对了。
像这样的小麻烦还是经常有的,尽管这样我还是非常喜欢看书。因为那是我兴的事了。大家不要像我那样,太迷于书本哦。
初三读书日记500字2
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无限广阔的海洋。我喜欢读书,都可以到不吃饭不睡觉的地步。真可以说是废寝忘食啊!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全都放在书柜中。他们有的是百科全书,有的是中外名著,还有名人传记等。
记得有一次我很早就起床了,不知为什么困意全无。我赶紧走到书柜前拿了一本有趣的书。坐在床上津津有味的读着,遇到好词佳句就用笔划下来。一会儿功夫我便读了好几篇。我越读越来精神,抬起头来一看表,呀!都10点了!可是这个时候我正读在兴头上。怎么办呢?我心生一计,便穿上鞋悄悄的把表里的电池拿出来,藏在床底下。然后我又开始读书。不一会儿妈妈推开我的门,发现我正在读书,便说:“好了好了,别读了,该吃饭了。”我像蝴蝶爱花似的不肯离去,这时我突然想起了“表”的事。这下可完了,虽然今天是星期六,没有课,但是如果被发现了,那……这时,我又想起了一个妙计。等妈妈一上厕所,我便三步并作两步地把表中的电池放在表的旁边。又跑回去继续读书。这时,妈妈从厕所出来见我原封未动,便大声对我说:“你看看都几点了?”我假惺惺地说:“8点啊。”妈妈回头一看,呀!表没电了。怪不得呢!妈妈顺手拿起表旁边的电池放进去。这下我可没有理由不去吃饭了。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同学们,让我们多读书吧!
初三读书日记500字3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妈妈就带我走过一个又一个书的世界;有的书让我眉开眼笑,有的书让我嚎啕大哭,有的书让我愤愤不平……虽然许多关于读书的事都已淡忘,但也有几件事仍然记忆犹新。
在我5岁时的一天,妈妈把包放下就走了。这下好奇心萌发了,我悄悄爬上床,把妈妈的包翻了个底朝天,发现有几本小人书,书里大多是图,文字很少。我把书拿到卫生间偷偷看,忽然我发现所有东西东很奇怪;我跑去问妈妈,妈妈拿来一看,便哈哈大笑:“是你把书拿反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越来越多;从童话到小说,一共有100多本了。
一天,妈妈出门买菜,妈妈走出门的一瞬间,我就迫不及待地拿出《笑猫日记,读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为什么不开门!”一阵怒气冲冲的吼声。我转头一看,原来是妈妈,妈妈身后还站着爷爷奶奶。原来妈妈忘了带钥匙,买完菜就敲门,过了好一会都没人开门,妈妈这下可不知所措了,就跑去爷爷奶奶家拿钥匙,爷爷奶奶也担心,就跟了过来,他们看我安然无恙,便松了一口气,我自然也免不了一顿骂。都是笑猫惹得祸。
我呀,不仅爱读书,也爱写写文章。有一次,我在征文大赛获得三等奖,妈妈为此还奖励我吃肯德基呢!
读书带给我许多快乐!我喜欢读书!
初三读书日记500字4
从我识字开始,我就喜欢上了读书。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从一段故事开始的,书中乐观健康、优美动听的故事,总能在我的脑海里展开形象的画卷和情境,引发我无限的遐想和梦幻,所以我喜爱听故事、读故事,常常沉浸在书中忘记了时间。在自习课上,在放学的路上,我总是捧着书津津有味地读着,甚至做作业时,我都会趁妈妈不注意,放下手里的笔,偷偷去瞄几眼没看完的故事。
有一次我读了一本《小故事大道理》的书,书中一篇篇朴实感人的故事丰富了我的知识,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懂得了人生。其中有一则故事叫《痒痒挠》,讲述了奶奶过生日时,小孙女送给奶奶的礼物竟是一把痒痒挠,但这普通的礼物却能使皮肤的免疫细胞活跃起来,能消灭入侵的病菌,增强身体抵抗力。通过这个小小的故事,我懂得了要了解老年人的需要,对于老年人来说,实用的东西才是的礼物,也使我进一步了解了刮背、擦背和捶背等保健知识。还有一则故事叫《一句话》,讲述了生活中偶然发生的一件小事,小女孩倩倩坐电车时给一个阿姨让了座,但阿姨只是点了点头,倩倩想听到阿姨说“谢谢你,小朋友”这句话,当没有听到时她就去问奶奶原因,奶奶告诉她那是一个聋哑阿姨,阿姨已经用眼神表示过谢意了。这个故事实实在在地告诫我们,如果是真心帮助了别人,或是出于礼貌为对方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是不应该计较对方的身份和态度的。
书在我面前展现出一条五彩路,一个充满爱心的光明世界,我喜爱读书,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初三读书日记500字5
今天,老师把我们订的课外读物发了下来,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我一共订了两本课外读物,一本是《七彩语文-中高年级》,另外一本是《七彩语文-习作》,都是我非常喜欢的。
一下课,我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了课外书,开始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七彩语文-中高年级》中讲了许多有趣的小故事,有《赶路的精灵》,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小门的精灵帮助了一只小猫治好了失明;有《我给爸爸发奖状》,主要讲爸爸把电瓶车修的十分保险,我表扬了爸爸;还有《我的奋斗,我选择》,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我”用自己的努力,取得了自己的荣誉……
晚上回到家里,写完了作业,我又开始读起了《七彩语文-习作》。它的里面刊登了许多同学写的作文,每篇都充满想象,如《偶遇花仙的小男孩》,写的就是有一位花仙对小男孩进行评价,说出了小男孩的缺点和优点。这本书还向我们推荐了许多好看的课外读物,有《狼王梦》、《兔子屋的秘密》、《兔子坡》等。
“程颢文,你可以休息了”,爸爸的声音从门外轻轻地传了进来,原来夜已深了,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一个多小时,书里的内容真是太精彩了。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籍是记载人类文明的宝库,从书本中,我学到了知识、明白了事理、得到了快乐,我喜欢读书。同学们,你们也一定要多读书,这样才能多涨知识,多明事理。
初三读书日记500字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就爱在书的道路上漫步,在书的天空中翱翔。从小,就有许多“书的故事”伴随着我,在我的脑海中荡起一片片涟漪。书是这么千方百计地企图接近我,让我不可抗拒地和它结下了缘分。此刻,那个发生在我与书之间的故事,又再浮现脑海中……
记得那时我才三、四岁,连自己的名字还不会写,但已经学着看书了。当时我在读漫画《三毛流浪记》,书中将三毛的悲惨童年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彷如身临其境。读着读着,我越发着迷于书中的情节了。
看完《三毛流浪记》的那天晚上,我这个小屁孩失眠了!我躺在小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睁着大眼睛,苦思冥想着几个问题:如果我们家很穷,爸妈会不会把我卖掉?即使没把我卖掉,那父母死去以后,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又该怎么活?会不会像三毛那样露宿街头,每天过着失魂落魄的生活?这天晚上,我不停做着噩梦,梦中全是我被抛弃后的悲惨场面。那一切,仿佛全是真实的事情,这更增加了我的恐惧感,让我时不时被惊醒,冒出一身的虚汗。
第二天,我耷拉着脑袋走出房间。妈妈见了,抬起我的小脑袋,见我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便问:“一诺,怎么了?”“我……”我终于忍不住了,扑倒在妈妈身上嚎啕大哭,狠命地发泄出心中的疑问。妈妈温柔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又问:“到底怎么了?”我抽泣道:“妈……妈,如……如果你死……死了,我该……该怎么办?会……不会像……三毛一样?”妈妈倾听完我的话,
“扑哧”一声笑出来,“傻孩子,妈妈怎么会丢下你不管呢?一定是看书太入迷了!不过也好,让你感受感受这种苦孩子。”听着妈妈的话,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从那以后,每当翻开这本《三毛流浪记》,都会让我回想起这件事。虽然这本书早已泛黄,书页的一角也已微微卷起,再没有当初的光鲜亮丽,但当我再一次翻开它时,仍有一种初遇的惊艳。或许这就是书的魅力吧!
我爱书,更爱看书。离开了书,我就像来到了一个没有氧气的世界。所以,我会让我与书之间的每一个故事,紧紧伴随着自己,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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