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共含10篇),供大家阅读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剑南道益州咪”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切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煤炭局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煤矿企业爆破安全、雨季“三防”、“一通三防”、提升运输、顶板安全管理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双七条规定”,促进全旗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时限要求
2x7月至2x14年10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旗所有煤矿和灾害治理工程
四、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站,办公室主任
五、主要检查内容
㈠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证照是否有效、新建、改扩建矿井项目是否手续齐全;是否按规定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落实;是否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建立和执行;安全费用和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
改扩建矿井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按规定落实;外委施工队伍的资质和技术、管理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严格监管。
改扩建煤矿是否与施工和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改扩建煤矿在施工作业是否发现设计存在重大问题并进行修改;改扩建煤矿是否按设计施工,有无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是否符合规定
㈡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是否有健全的煤炭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现场日检记录档案台帐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报表是否按要求上报;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并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措施、时限、预案);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环节、危险场所和危险物品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了普查档案,进行了风险辨识,实施监控预警;是否合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落实。
㈢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签订救援服务协议;应急救援物资配备、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煤矿周边和作业场所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危险点是否进行了排查,是否制定和完善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治理措施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
㈣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100%持证上岗;煤矿职工是否进行了全员培训。是否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有台账或者会议纪要等。
是否有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设专门人员、办公场所,有企业文化年度发展规划;是否设立专门档案管理人员,有专用办公场所。
㈤违法违规情况。是否对煤炭企业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是否有非阻燃临时建筑物(彩钢房)。
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煤矿企业是否成立标准化建设管理机构;是否制定完善的标准化建设相关制度;是否按要求做到定期对照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标准化工作是否与工资奖金挂勾,是否做到动态达标。
㈦班组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5种);是否落实班前会制度;是否落实执行交接班制度;是否实行班组隐患分级管理;是否开展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㈧井工煤矿检查内容
1、现场管理情况。煤矿作业现场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日常监督检查;煤矿是否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建设;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雨季三防方案落实情况、矿领导带班下井执行情况、“七条规定”贯彻等是否落实到位。
2、爆破安全管理。煤矿是否与专业的爆破作业单位签订合同,内容符合“爆破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爆破公司名称、合同有效期);爆破公司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爆破作业许可证(非营业性);煤矿是否成立爆破安全监管部门;爆破公司负责人、现场监管人员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在爆破公司的任命文件中,是否持证,是否挂牌;是否严格井下爆炸物品安全监管(井下过夜存放、私拿、私藏民爆物品)。
3、雨季“三防”工作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完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有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编制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有汛期值班安排表;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度、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包括矿井供电线路每日巡视检查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雨后巡视地面采空区裂缝及行洪沟制度等是否完善;是否制定了水害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受承压水威胁的.煤矿是否采取疏水降压、底板注浆加固等措施(在河床<水体>下开采的矿井是否及时观测地标移动和变形,查明导水裂隙,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是否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井口、工业广场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是否采取了加固措施;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查明,采取措施,并提供四邻关系位置图及相邻矿井采空、老空对照图;入井电缆、管路、轨道和胶带输送机机架的防雷接地以及入井轨道的绝缘道的绝缘道夹板,是否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且试验合格;雨季前是否对井下排水设备和供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清挖水仓、水沟和沉淀池,开展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最大设计排水能力,满足特殊情况下的排水需要;新建和改扩建矿井,是否存在井下排水系统未完成前,进行其他作业。
4、顶板管理。煤矿井下沿途所经过巷道的支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支护失效情况;掘进巷道的支护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掘进头是否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悬顶距离或面积是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上下出口端头支护是否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现场检查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采煤工作面超前加强支护范围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坚硬顶板是否制定了强制放顶技术措施。采后顶板不垮落,是否下达停止采煤的现场处理决定;掘进工作面遇构造、断层、裂隙、破碎带时是否制定架棚支护或以架棚为主多种支护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作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煤矿是否安装了矿压监测系统和顶板离层监测系统;矿压监测系统和顶板离层监测系统数据是否能够正常上传。
5、提升运输。矿井是否有完善的提升运输系统和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检验;主要提升装置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了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是否动作灵敏、性能可靠。
6、井下运输管理。煤矿是否采用经审查批准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进行作业;是否严禁非防爆车辆入井、非专用人车运送井下作业人员;运人车辆是否严禁载物、超员;运送物料和设备的车辆是否严禁载人,材料设备是否捆绑牢靠,是否超载。井下使用的胶轮车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维修、保养,并进行记录;是否严格执行入井前的检查和出入井登记制度,车辆入井前是否对转向、制动系统和驾驶员操作资格证进行检查;巷道拐弯处是否设置拐弯标识、紧急避险缓冲设施等;倾斜巷道是否安设减速带、防撞装置、缓冲装置、缓冲道,每30-50米设置减速带。
7、“一通三防”方面。是否制定完善了“一通三防”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专项制度,及时进行常态化的检查整改,建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做到了“一通三防”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有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直至消除为止的闭环管理;是否存在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是否存在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升级,传感器、分站安装数量、种类、位置是否规范,调校或更换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
是否安装消防洒水系统;井下有无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品种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然发火等级,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是否确定本矿井煤层的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指标气体;是否采取束管检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测方法;采煤工作面是否按设计要求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黄泥灌浆、注氮、喷洒阻化剂);是否对采空区、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注阻化泥浆、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编制相应的技术措施。
㈨露天煤矿、灾害治理工程检查内容
1、现场管理。采坑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施工;有无临时用地手续;露天煤矿和灾害治理工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台阶高度、平盘宽度、坡面角等留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作业区域内存在老空区的是否进行前期勘探;是否将勘探情况绘制在剥采工程平面图上;是否在剥采作业前通过爆破、震动等措施进行充填、夯实,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灾害治理工程是否对作业区域四周进行围封,且防护栏高度不低于2米;作业现场是否由专职的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工作;采场及灾害治理工程现场是否严格按照雨季三防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作业,涉洪河道是否畅通,有何防护措施;是否将“七条规定”贯彻落实到位。
2、爆破管理。煤矿是否与专业的爆破作业单位签订合同,内容符合“爆破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爆破公司名称、合同有效期);爆破公司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公司负责人、现场监管人员是否满足要求;人员是否在爆破公司的任命文件中,是否备案及是否持有证件;爆破公司是否派有初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在现场;煤矿是否成立爆破安全监管部门,每个炮区是否有矿方监管人员,现场监管人员是否配置齐全,是否持证,是否挂牌上岗;高温区域爆破是否严格按照先测温、再降温、后爆破的程序作业。
3、雨季“三防”工作情况。是否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是否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是否落实,是否备足雨季“三防”物资,能否保证洪水造成坝体和河道威胁,机械和车辆及时到位;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水制度,是否制定降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制定“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对重大水害隐患登记建档并实行分类监管;防排水设备(含暴雨泵)和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检修,是否制定防排水计划和措施;易受山洪威胁,行洪渠及河道宽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杂物、渣土,河床是否平整,河道是否通直;是否构筑防排洪设施,堤坝是否完好,堤坝高度、宽度是否符合要求,坡面是否用料石砌筑;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是否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当采场内有滑坡时,是否在滑坡区周围设截水沟;是否对主变压器、电缆等供变电设施进行预防性试验;是否对供电系统的接地、过流、短路保护等进行整定校验;地面建筑物、供电系统是否设避雷装置,是否进行检测检验。
4、排土场管理。排土作业一次性排弃高度是否控制在2x米以内,最终排弃高度不得超过设计高度且低于原始地貌;排土场是否按要求留设安全平盘;排土场作业区安全挡墙及反坡是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留设;是否有专人进行管理和指挥。
5、边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排土场边坡观测及管理制度,建立边坡稳定观测桩、观测线,并制定边坡滑落等安全技术措施;采场作业面台阶以及到界台阶的帮坡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护砌及黄土覆盖。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整改、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
㈡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各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立足查系统、治隐患、防事故。同时各煤矿要突出抓好防汛工作、采掘管理、“一通三防”、提升运输、水害防治、爆破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㈢旗煤炭局开展专项检查,配合开展联合督查。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旗煤炭局对照专项检查表逐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同时配合内蒙古煤监局、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市煤炭局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配合旗安委会牵头开展的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根据桐梓县安监局4月16日安全生产暨质量标准化会议的精神要求,及节后安全生产回头查看的各项工作布署,我矿于17日在安全生产自检会上由总经理亲自传达整个会议的全部内容,为了真正体现20xx年“安全生产落实年”和“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年”的各项措施及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各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工作,强化责任,抓大防小,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找出工作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工作目标:
1、真正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矿井消灭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针对我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照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务院《特别规定》,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逐条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
2、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一坡三档管理和顶板管理,重点加大“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和运输一坡三档的设备,装备投入,落实“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一坡三档及防尘管理人员,落实现场控制。
3、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加强对我矿职工进行道德,专业技术,岗位规范,安全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业务技术知识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5、严格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落实年”、“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年”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工作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各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广泛宣传,加强监管检查的力度,重点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四、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领导,团结一心、全员树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矿成立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时间:
①、煤矿开展自查自纠时间:xx年4月9日到5月20日。
②、开展安全大检查时间:xx年4月12日到5月25日。
六、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案及措施: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落实年”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的各项工作措施,按照上级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坚持做到“安全生产大隐患不过天、小隐患不过夜”的原则。
2、认认真真严格排查治理瓦斯管理工作及通风系统的检查,一通三防现场瓦斯检查,严禁出现空班假检漏检现象。以瓦斯管理为工作的重点,每天必须安排专职维修人员对整个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牢固可靠。
3、认真检查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加大监控系统的正常维修保养力度,设置专人维修监控线路。
4、严格提升运输管理,提升巷必须坚持使用“一坡三档”等防止跑车的各项装置。杜绝提升巷跑车事故的发生。
5、认真严格检查火工产品的现场管理及运输现场管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同时严格查处放炮管理的各种违章现象。
6、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7、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的执行情况,对三违人员执行“一说服、二教育、三处罚、四开除”的原则
8、认真落实安监部门检查的隐患,凡是安监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矿必须立即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制定措施,落实人员进行整改,同时采取“四定”的原则严格验收,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人员必须采取处罚。
9、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每十天一次的自查自纠活动的隐患治理工作,对隐患立即落实人员整改。
10、矿成立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时的对井下抽查,重点查安全生产措施、规程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11、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利用班前会、安全生产调度会、自检会、标语等形式,大造声势,加强培训教育,使每一个职工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回头看的重要性、必要性、严峻性、振奋精神,扎扎实实、开展专项行动,迎接各级安监部门的检查。
12、各科室、班组必须表决心、树形象、树信心、定计划、掀起一个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新高潮。
1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活动期间,每周必须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由总工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工作祥查,每天由跟班安全员、矿级带班领导深入井下排查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验收人,坚持“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帐,存档备查。
14、结合市局有关领导在我矿安全生产检查的现场指示精神,“细节决定成败,关键在于落实”和矿xx年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思想“抓细节、重落实、求质量、保安全”。将我矿的一通三防、顶板、机电、放炮、提升运输、现场管理等作为重点,真正落实各项措施,坚决截至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5、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为基础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为准绳,严厉查处三违行为,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提高安全思想素质,形成群管群治的良好局面,树立“反三违、压事故、保安全”的气氛,做到人人时时、处处、事事讲安全、想安全、要安全、保安全。
16、健全安全“三会”制度,紧密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持矿长总工每周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每旬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和通风瓦斯专题会议,坚持每班必须有3位带班人员下井,注重会议质量,讲求效果。
17、进一步完善矿级领导下井当班安全员跟班的制度,明确和落实当班,跟班人员职责及要求,做到与当班工人同进同出,把现场监管管理和落实措施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18、活动领导小组必须以业主、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矿长、总工牵头,对全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进行指导、督查,把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预期的效果。
19、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要做到严格仔细,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必须细查安全隐患,严查三违行为,隐患整改等工作的重点落实在严格兑现上,杜绝唱高调,走过程、要看行动,求效果。
20、各科室、班组、全体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安监局4月16日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会议精神,振作起来、发扬我矿“诚信、务实、创新、奋进”精神扎扎实实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为实现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而共同努力奋斗。
21、全员必须清醒地进一步认清全国及全县安全生产的形式,扎扎实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各项工作,以保安全来迎接“中国上海世博会”及“桐梓县的各项大型活动”的正常开展。
22、在活动期间,必须严格查出三违人员,必须依照制度加大三违处罚的力度,其具体按照我矿三违处罚细则严格执行。
23、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安全生产的权利,现场监管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高度的务实感、高度的求实感对待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从一根厢、一处漏风、一块危岩、一个放炮线明接头抓起,落实抓监管,层层抓落实,做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4、强化干职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培训,认真向工人贯彻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来源于长期警惕,事故来源于瞬间麻痹”和“三大规程是根基,人人遵守必安之”的思想观,让每一位员工感受到安全从我做起,理清我要安全和要我安全的关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25、采取各种工作措施和方法大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6、认认真真做到在每月18日前向安监站和镇安委会报送每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工作的各项措施及验收人,现场监督管理人以及复查销号情况。
我们决心以这次“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回头看”全国“安全生产落实年”和“全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春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及以“国务院44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为契机。推动我矿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既要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高度树立“行百里者半九十”“信心就是力量”的思想观。“以人为本”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活动的各项工作目标。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安全生产年”这一工作主题,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开采、合法生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突出问题,强化安全基础,实现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切实改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二级以上,确保隐患排查整治“三率”均达100%,杜绝死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市级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朱剑飞
副组长: 马广明 白文连
成 员: 韩家根 冀明君 顾永平 王建团 高长志 钟昌波 韩峰 徐大贵 王万华 娄柏
四、整治重点
(一)加强“一通三防”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着力构建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落实综合防尘措施,强化通防基础、基层管理,立足通防事故长效防范机制建设。一是建全瓦斯治理体系,实现瓦斯、煤尘防治工作的全员参与,强化现场管理。二是要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加强对通风系统巷道的维修,降低风阻,优化通风网络,提高系统可靠性,保障系统完善可靠、通风能力满足生产安全需要。三是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时进行系统升级,确保正常运行。
(二)加强顶板管理专项整治。从严执行“敲帮问顶,及时支护”制度,对地质条件复杂、工作面初放与收作、巷道开窝、透窝等作业场所安排干部重点把关,重点防范;做好矿压预测预报分析,对地质条件变化和支护方式进行研究;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兑现,重点对架棚、锚网、锚喷的施工质量,“敲邦问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支护情况,特殊支护的架设情况,回料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作面初采、初放以及地质条件复杂、过断层、过老巷、揭煤、贯通时的顶板管理,维修巷道的短支短护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三)加强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及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及时维修变形巷道,保证行车、行人的.安全要求;对车、轨、绳以及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斜巷运输安全管理,搞好各类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加强持证上岗、遵章作业的教育,杜绝斜井提升“走车走人”现象,排查电工、操作工、维修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四)加强防治水工作专项整治。坚持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对受老空水、钻孔水、构造导水影响的作业点做好水文观测、分析和预报工作,白集、唐庄两矿特别要加强韩桥矿关井后矿井水的预测预报工作。重点做好对雨季“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责任制落实、机电设备检修试验、水仓和水沟清挖、防洪物资储备、防洪队伍组建、水文监测分析等具体工作,指定负责单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解决措施,限定完成时间,做到责任、任务、措施、时间四落实,在雨季前完成相应的检修和全负荷试验。各矿要编制健全的水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培训,掌握应急技能,并完善防治水管理和技术措施,保障矿井安度雨季。
(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学法、知法、守法,规范职工行为。进一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不但查“物”的危险状态,而且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排查治理必须深入全面。要强化源头控制与过程管理,切实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着力构建矿井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专项整治。实现安全培训与安全管理一体化,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对新工人的岗前及在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强化对各工种安全技能的培训,增加安全防护及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培训质量。规范人的行为标准,把人的行为安全程度与收入挂钩,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要特别加强对“三违”的治理,重点整治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七)加强矿井依法组织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格执行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的规定,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八)加强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制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管理制度,积极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危害知识教育,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的粉尘、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因素,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有效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布署、整治落实、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布署阶段:4月1日之前,各单位要按照上述整治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并向职工传达贯彻。安全、工会、政工、宣传、团委等部门要立即行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努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整治落实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内容,对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评估办法》及相关规定,排查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奖惩。
六、保障措施
(一)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掌握整治进展情况,解决整治中需要的人力、物力。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开展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二) 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大安全监察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兑现,采取经常性的突击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认真排查和督促整改事故隐患,从严查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
(三)各矿要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隐患排查从静态排查向动态排查拓展,从排查硬件向排查软件拓展,从作业现场的隐患排查向管理、投入、培训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拓展,从事后控制向源头排查拓展,力求覆盖人、机、物、环境、管理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强化源头管理与过程控制,切实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各矿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相结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五)严格责任追究。专项整治期间,市、县安监及市煤炭工业公司将对整治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乡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总结
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应对当前全国各地严峻的安全形势,成集镇严格按照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统一部署、强化认识。成集镇于6月21日早会传达了《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镇委镇干的思想认识;6月22日召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会,认真研判我镇安全形势,要求镇委镇干认真排查条线薄弱环节,加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发放《成集镇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分工。
二是多点排查、狠抓整治。推进会召开之后,我镇相关条线对分管领域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还邀请安全专家来我镇指导工作,逐项过堂,特别是燃气安全、危化品整治、建筑工地、重点企业、消防等领域更是严格排查、狠抓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落实,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截止7月15日,我镇集中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餐饮行业、超市、建筑工地、养老院、群租房进行了3轮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3处,均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安全生产月”及“五进”活动,深入企业、农村、家庭,将《安全生产法》、《居民行为规范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送到基层,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组织安全讲堂(课堂)、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活动等10余场次,切实提升全民应急意识、防灾减灾能力。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用严谨的态度落实安全工作,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为了确保我镇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镇决定制定xx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镇范围内的各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非煤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
成员:
2、工作内容:
(1)要求全镇所有非煤矿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一律进行自查整顿。
(2)对全镇所有非煤矿、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
(3)检查各矿点的爆炸物品管理是否按有关规范要求管理到位。
(4)全面实施尾矿库隐患综合整治。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xx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客运车辆是否依法运营,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打击黑车、无证驾驶载客行为,整治超员超载车辆。
(2)检查全镇交通要道的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三)生产企业、商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林晋殿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2)检查厂房、宿舍、库房、商场营业场所等的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3)检查相关企业证照是否齐全。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三合一”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组
1、组长:潘锦辉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危险化学品(含加油站、煤气经营网点)和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库存、上架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打击取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网点。
(3)加大对沿街店铺、家庭作坊、“九小场所”等开展“三合一”整治,严防“三合一”整治回潮。
(五)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王巧明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教学楼、生活场所、运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对师生、家长交通出行、用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六)森林防火工作组
1、组长:蒲金安
成员:
2、工作内容:
(1)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3)查处发生火灾责任人。
(七)各镇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成员:各镇直单位干部、职工
2、工作内容:
(1)检查完善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检查各单位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时做好补齐、补漏、更新工作。
(八)各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村挂钩领导
成员:各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
2、工作内容:
(1)采取分片包干、逐户深入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
(2)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
(3)检查各村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及时整治存在隐患。
(4)监控各村非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各村用电用火安全,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的巡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各村、各单位,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组织好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抓好贯彻落实,镇安办配合各相关站所做好有关检查工作记录。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镇安委会将适时对各排查工作组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工作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工作组、镇直单位及各村在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排查情况。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xx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各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主题责任,在教育系统内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提高教育系统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州教育局成立以副局长王树全同志为组长,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各县教育局局长、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扎西卓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开展和情况统计上报。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8月10日)
各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结合本县、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本县、校的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
(二)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
各县、校要督促本地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排查时要填写《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三)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县、校要对本地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教育系统涉及的消防安全,包括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重点
1.使用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前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各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等问题。
3.各学校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各县、校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开展消防技能训练,同时备好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救援。
7.在排查中发现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或影响公安安全的重大隐患,自身无法排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消防部门,并配合好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县、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各学校的事迹情况,制定可行的方案,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
要深入个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火灾猛于虎”的理念,逐一检查、整改,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对整改不力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出。
(三)突出重点,联合监管
各县、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与同级消防部门联系,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监管合力,对教育系统内部突出的消防隐患进行统计、研判,并督促切实整改。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各县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通过学生带动学生家长的方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掀起让全社会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高潮。
(五)做好相关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各县、校要在8月15日前将本县、校的活动方案上报,在8月30日、9月30日前将《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统计表》和督导检查情况以小结的形式上报;在10月15日前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新区”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保持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在油竹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开展检查。要建立公众聚集场所花名册,在整治期间逐一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油竹派出所要加强对属于一般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关于《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督促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员工消防培训,确保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要落实《省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完善举报受理、核查、答复、奖励实施等各项流程,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投入使用的建筑施工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和县消防大队依法督促停工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法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公安局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拘留;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三)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人员具体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工作,教育业主立即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书面上报公安、消防、发改、安监、规划建设、工商、国土等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油竹新区不仅要整治生产企业的“三合一”行为,还要将底层设有经营用房,二层以上有住户的经营性“三合一”建筑纳入整治范围,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
(四)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两个农村片和移民片要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发现隐患后,书面上报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工商、电力、安监等部门,由有关部门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依法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租赁双方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我区所有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组织形式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活动由新区管委会统一部署,新区领导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大检查活动,具体分组如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社区)、企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到人。
(二)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各分管领导、相关职能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县相关部门加大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要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社区)、企业、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加以宣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坚决曝光,对先进典型给予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集中宣传防火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供养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街道民政办主任为组员,全面负责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
三、排查重点
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隐患,严格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2、对疏散通道、可燃装修、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电器安装使用、消防设施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符合国际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注;
3、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进行年度检测,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4、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燃气等现象,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法制、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6、节假日和重点部位值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护设施。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并制定本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7月1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前)。领导小组汇同消防、安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机构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情节严重的,不符合开业运行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总结验收(10月5日前)。领导小组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全面上报总结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法人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自查和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作任务要落实到具体人员。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阵前指挥,果断处置。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严肃处理。
2、深入检查,强化监管。从即日起,各社会福利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认真排查本机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把各种事故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消灭在萌芽中,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源头及日常监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监管到位。
20xx年8月2日7时37分左右,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事故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后视镜生产及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发生事故的车间为该公司抛光车间,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轮毂抛光,车间分上下两层。事故调查分析,事故由铝粉尘爆炸引起。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淡薄,对粉尘爆炸的危险性认识严重不足,危险因素辨识严重不到位,防范措施严重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不到位、不落实,安全常识培训和针对性监管存在严重盲区等。
一、检查的时间、范围和目标
从20xx年8月20日开始,各车间要立即对辖区内存在粉尘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整治检查,及时清理生产中所产生的粉尘、掌控粉尘的危险系数,做好检查记录,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各车间务必摸清危险底数,找准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是否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是否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且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畅通。在存在粉尘危害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粉尘爆炸的诱发因素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2、通风除尘:是否安装了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是否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是否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是否建立积尘清扫制度,及时清理车间积尘,避免二次扬尘污染。
3、清洁制度:每天是否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是否采用不生产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是否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是否及时对除尘系统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是否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是否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了消防器材,是否在粉尘燃烧时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是否为从事粉尘危害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督促劳动者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6、电器电路:生产场所电器线路是否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是否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是否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维修作业:是否在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规章制度:是否落实粉尘作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9、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是否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是否掌握生产区域所产生的粉尘的危害性及防保措施。
10、隐患排查:是否对粉尘进行定期的防爆隐患排查,是否制定整改计划措施。
11、应急预案:作业人员和施救人员是否掌握了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一)“8・2”事故安全教育培训阶段(9月10日前)
各车间、部门根据江苏省昆山市发生的“8・2”特别重大事故,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活动记录,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自查阶段(9月10日前)
各车间对本辖区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有粉尘产生的生产区域,并分析粉尘类型和危险系数,并做好防爆防火措施,做好台账;检查灭火器的性能,保证随时能投入使用;及时清理粉尘,降低粉尘的积累量;使作业人员掌握粉尘防爆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20日前)
将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全面整改和治理,在规定时间内拿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车间的安全隐患整改得到全面落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25日前)
安全环保部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新梳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解决措施,对好的防范措施和经验要形成我公司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四、深入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1、深入做好天然气管道隐患排查工作。动力车间负责对全厂区的天然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查,管道铺设位置是否合理,管道附近是否使用明火,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得当,并做好检查记录。
2、深入做好我司五大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碳酸锂一、二车间分别对本车间所使用的危化品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储存装置和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完善,做好检查记录。
3、切实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维修管理工作。设备能源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做好特种设备维护管理台账,操作人员是否具有特种作业证,是否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机理及应急救援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安全环保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班组和每个作业人员。落实到每个生产现场,督促各班组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安全环保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粉尘积累量大难处理的生产地区,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预防火灾事故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各车间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适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