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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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共含10篇),供大家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能旋五碗汤泡饭”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和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正值春耕备耕农事生产时节,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管火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村、组森林防火巡查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两会”和清明节期间,各村(居)和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不得外出。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各村(居)、各单位要通过手机短信、召开村民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鸣锣警示、野外巡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森林防火,重点宣传《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对森林火灾危害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三、严格特殊用火审批程序。

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禁止林区野外用火,所有特殊用火必须严格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凡没有申报审批的一律视为违规用火。“两会”期间全面停止特殊用火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已经申报审批的炼山不得在此期间实施用火。

四、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居)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要全面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中心学校要安排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课,加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形成镇副科级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农户包山头地块的责任机制。凡失职、渎职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要进一步修改完善镇、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物资、人员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火扑火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保证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到岗在位,确保发生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科学扑救;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各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和村级应急扑火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切实把运输车辆、扑火机具和通讯联络等物资保障做实、做细。一旦发现火情,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带领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科学扑救,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林业工作站应派人在第一时间深入火场调度火情,并及时提交火灾损失报告。

六、强化森林防火督促检查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把森林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头、到山头、到地块。要加强森林防火责任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重点林区要落实足够人员,加强巡逻,重点防范,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抓实抓好。

附:

1、衙前镇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安排表

2、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衙前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三月八日

篇2: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各单位:

201x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辖区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清明节期间,祭祖烧纸上香增多,历来是火灾易发期。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尤其是京密路两侧、各单位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做好防控和劝阻工作,防止因烧纸引发火灾。二是辖区各加油站、燃气站等涉危单位要加大对本单位内部及周边的巡查和看护力度,密切关注周边烧纸等明火行为,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火意识,引导职工进行安全、文明祭奠活动。四是各企业要加大对本单位内部和房前屋后枯草、落叶等可燃物清理力度,对消防和用电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完好有效;物业集团要加大对公共区域的综合治理力度,及时清扫纸屑等可燃物,对公共绿地进行湿化,消除火灾隐患。五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领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应急力量和必备的灭火器材,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及时处置。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各单位负责人要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隐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水、电、气等安全保障,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火灾、交通、食品、生产、建筑、特种设备、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的发生。

管委会安全生产科

20xx年3月31日

篇3: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各村: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林区生产用火过于集中,加上气候转暖,各地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和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清明节将至,上坟祭扫、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同样重要的思想,把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各村支部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村干部、护林人员集中学习《岳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全镇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出现。各村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村严禁农事烧荒、烧田坎等野外生产用火;各村、组要迅速组织小分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人群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必须严格按照《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对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则,迅速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所需。各村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迅速组织专项督查

近日,党委、政府将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各村要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村负责人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责任制,要深入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严格检查督促森林防火措施,特别是火源管理和应急准备措施的落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对于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村,要通报批评;对于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应给予通报表彰。

五、严格执行值班调度

各村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的“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森林火情信息,统一科学调度,规范填报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各村必须认真落实林火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按时限上报核查结果,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以及统计报告误差超过规定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20xx年x月xx日

篇4:单位清明节防火通知

单位清明节防火通知

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天气干燥,风大,应注意防火!下面请看单位清明节防火通知!

单位清明节防火通知

各区市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市直旅游企业单位:

入春以来,我市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近期清明将至,各种祭奠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景区火源管理的难度。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景区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提高防范意识。

清明节期间,气温转暖,天气干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区易

发生火灾;群众扫墓活动和市民游览活动集中,景区接待量较平时明显增加,易发生火灾事件。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清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和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严格落实假日期间各项旅游安全措施,突出工作重点。

假日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墓地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二是旅游企业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A级景区要在所属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行流量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三是引导游客文明游览。旅行社和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密切关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为游客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三、做好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守。

“清明”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3月31日前将节前检查情况报送至市旅游发展委监管科,联系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

XX市委员会

2XX年3月28日

【清明节防火简报】

清明将至,群众祭扫、春耕、春游等活动增多,也是春季防火重要时期。XX市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

“清明节”正值风干物燥时段,又是国家实行清明节法定休息日,上坟烧纸人员明显增多,人为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加上春季气候异常,树叶及野草十分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打好打胜今年“清明节”森林防火战役,4月5日清明节当天开展了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森林防火专项工作,上午九点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综治办主任xx同志安排工作人员,对我辖区所负责的金狮山森林防火区域相对集中区域进行了现场排查,对所包区域进行了严格的“清明节”防火布控排查工作,全社区共出动人员20余人,每天定规定按人头有两人上山清查,准备铁铲10余把,以防备用。同时向祭奠人员说明森里防火的`重大意义,让大家保护好的自己的家园。

一、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安全防火工作。XX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明确提出,一要加强值班值宿,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二是责成机关党委对机关全体职工进行一次防火知识教育和培训;三是责成监所科和办公室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四是要求局直单位领导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有关规定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大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要利用全市及县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渠道,加大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近日,要在《阜新晚报》“百姓问法”栏目和阜新电视台《法在阜新》专栏中进行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宣传。特别是注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省市森林防火的有关条例和规定等。做得每个县区及乡镇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使人民群众都知晓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三、主动出击,配合当地政府积极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各县区司法局要配合当地政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疏导好群众情绪和调解因安全防火出现的矛盾。做到及时调解、及时化解,确保我市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篇5:清明节防火工作通知

清明节防火工作通知

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镇直单位:

冬去春来,随着气温升高,春耕生产等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用火急增,加之清明将至,扫墓祭祀、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旅游踏青等活动将大幅度增加,森林火灾隐患加大。据国家防火办下发的《春季全国主要林区气候特征及火险形势预测报告》,今年春季全国森林火险形势仍十分严峻,其中,华北南部(太行山)火险等级高,河南南部、西部不排除出现高森林火险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生产工作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坚决克服前期热点较少带来的麻痹和侥幸思想,坚决杜绝松懈和畏难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级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把森林防火各项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全面做好扑大火、打硬仗的准备。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火意识。受传统祭祀习俗的影响,“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扫墓祭奠活动相对集中,风景区旅游人员密集,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普及防火知识,提升防火意识。要积极倡导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共祭、鲜花祭祀等现代祭祀活动,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三、加大火源管理,做好预警监测。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火源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当地森林防火形势,及时提请政府发布禁火令,并抓好禁火令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严格执行林区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内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尤其是加大对进山入林路口、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坟墓集中区等部位的巡查看护力度,要充分发挥森林航空飞机、瞭望台和地面巡护人员的作用,及时做好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工作。

四、加强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准备。要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赴各责任区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及时排查整改隐患和漏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靠前布防,集结待命,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及时检查扑火装备,加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集中优势兵力迅速扑灭,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加强防火值班,及时报送火情。各级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不脱岗、不离岗,值班人员要要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杜绝森林防火信息瞒报、漏报、迟报。

森林防火指挥部

203月26日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清明节将至,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此令,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

清明节将至,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此令:

一、从2015年3月25日至4月15日,全区境内林区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在林区内、山边林缘100米内禁止野外用火,包括下列用火方式:

1.吸烟、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

2.烧地、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炼山造林等农事用火以及施工单位生产性用火;

3.到林区、森林风景区游玩野外烤火、烧火做饭和烘烤食品;

4.其他生产性、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三、家长要做好对儿童的教育和对憨、聋、痴、哑、精神病人的监护工作,严防玩火失火烧山。具体由各村(社区)“两委”负责宣传落实。

四、戒严期内,各乡镇(街道)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森林消防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一旦有火情,迅速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人员安全。

五、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机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或22636119。

六、违反此令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在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不加制止的党政机关干部,要从严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抄送:市防火办,区委办。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印发

野外防火与逃生应对措施

公安部消防局专门发布8条清明节消防安全常识,提示公众时刻注意防火,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以下是有关清明节祭祀防火安全的提示:

1、文明祭扫,小心火烛。

2、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3、祭扫如需烧纸、燃烛、点香,请清理周围可燃物,人要进行守护,待火完全熄灭方可离开。

4、祭扫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您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提示五: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如果在野外遭遇火灾,我们该怎么办?

1、保持镇静,及时报警,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有序疏散。

2、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因此一旦发现自己身处山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湿。

篇6: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当前正值春耕农忙时节,加之清明节临近,农林生产用火和上坟祭祖用火急剧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近期天气连续晴朗,个别乡镇火情不断,森林消防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我县清明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县庆30周年顺利举办营造祥和气氛,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落实责任。

抓森林消防工作关键是责任能否落实,干部是否有责任心。责任落实到位,森林火灾就少发生,不发生。各乡镇(街道)政府一把手是森林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各驻村干部是所管辖村森林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的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到乡镇班子负责分片包干,驻村干部具体抓落实。切实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村、到山头地块。特别是将“痴、呆、傻、老人”等特殊人群管护责任落实到位,并把落实情况于3月31日之前报到县防火办。

二是要广泛宣传。

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科学用火防火知识,积极提倡无烟祭祀、文明祭祖新风尚。宣传方法要多,宣传力度要大,要深入到村到户,要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地宣传。

三是要严管火源。

严明法纪是管住火源的关键,大部分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原因引起的,特别近期发生的森林火灾都是因烧草木灰、烧田堪、造林炼山引起。乡镇干部、护林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对烧草木灰、烧田堪、明火上坟祭祖等违规用火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乡镇(街道)务必加强护林员管理,强化护林员的野外巡查密度,发现野外用火及时制止。对不上岗、工作不到位的护林员要给予处罚。

四要强化安全扑救。

森林消防工作要和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一样,要紧紧围绕“保安全”来进行。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无条件地放在第一位,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火灾扑救的第一要务。

五要强化信息畅通。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森林消防责任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在清明节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规定每天下午4:00前继续要将当天森林消防情况,包括火灾情况、管火人员上岗到位情况、扑火力量的投入及待命情况等汇总上报至县防火办。对因瞒报、迟报森林火情,贻误有利扑火时机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篇7: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各区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清明节前后,气温回升迅速,加之节日期间群众开展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把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立即行动起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到地块,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理

从现在开始,各森林防火单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森林资源管护队员要全部上岗值勤,在进山路口增设检查岗或检查哨,对游人入山和群众上山上坟祭奠的,要收缴火种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同时在山下空地设立丧葬物品集中焚烧点,引导群众集中焚烧,死看死守,确保人走火灭。对不听劝阻执意到林区及林缘地带上坟烧纸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其他生产和生活性用火,要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林区、旅游景点等部位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火灾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大家通过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要注意通过宣讲一些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使大家受到触动和教育。

四、加强值班和火情报告,做好扑大火的准备

各级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务必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主要领导带班,并派人到重点火险区巡逻检查,发现火情立即扑救。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森林消防专业队员要集中食宿待命,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或做好支援扑救准备。发生火灾后,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赶到火场一线,科学指挥扑火,严禁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并保证扑火安全,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

五、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对已经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要立即着手调查起火原因。对人为原因引起的,要追查肇事者,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决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情蔓延和火灾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月底前,各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崂山风管委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一次当前森林防火情况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措施;4月1日—6日,要于每天16前时通过电话或传真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天森林防火情况。

篇8: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清明”即将来临,随着气温异常升高,高火险天气增多,野外用火十分频繁,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防火再次进入紧要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和安排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对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确保不出现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火、避火和自救意识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广度。要以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为宣传的主要内容,以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告牌、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增加宣传的深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

三、加强野外火源检查监督,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认真组织村干部,林业干部,护林人员开展排查整改活动,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加强对农事用火和造林炼山等野外用火的监管,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要在确保安全、有防范措施的条件下用火。在高火险天气,要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控,对违规用火的要严厉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杜绝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

在扑火过程中,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持高度戒备,认真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筹备有足够的扑火工具,组织的扑火力量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遇有火情,要做到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火情监测和值班调度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森防办要认真执行每天16:00钟前向县森防办电话“零”报告制度。县森防办值班电话:__

__镇人民政府

篇9: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晴热高温天气明显增多,群众开展扫墓烧香、上坟烧纸、燃放炮竹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是森林火灾的高发阶段,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林业站,负责巡查全镇各组的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其中,由*负责办公室上传下达工作,联系电话:**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节期间,通过镇电视站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在各进山路口和人流密集地悬挂宣传横额、标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积极倡导 “零碳祭祀”,通过植树、献花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祀,达到“文明扫墓、绿色扫墓”的目的。

三、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扑火准备

(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加大对坟山、墓地等地区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林区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设点检查或派专人严防死守。

(二)切实做好对各类扑火工具、通讯器材和防火应急车辆等防火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更新补充工作,确保各种防火器材、设备完善,性能完好,能拿得出,用得上。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要及时报告和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护林防火队伍,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清明节护林防火时间由4月1日至4月30日,为期1个月。检查站点及巡逻队执勤人员上岗时间由早上8时至下午5时,严峻时期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为准。清明节放假期间(4月5至7日)及逢星期六、日(4月12日、13日、19日、20日),都要设检查站把守路口及加强巡逻。各路口检查站的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未经同意不得提前撤队离岗。同时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半专业或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扑火队待命,一旦发生山火,随时出动,并立即启动《**镇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

(二)严禁扫墓人员携带火种上山,山面禁止燃烧爆竹、香烛及纸扎祭品。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带头做好防火安全防范工作,以减少清明节扫墓的各方面压力。

(三)凡参加该行动的人员必须穿着制服,并配备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和必要用品。各人员必须要服从指挥,强化野外用火安全管理,预防山火发生,维护清明节扫墓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平安。

五、各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站

为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各村(居)委会,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设置检查站及巡逻队(人员分工情况见附件),工作人员一律要服从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防范工作。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纪律,恪守职责,保障我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篇10: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精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我市久旱无雨,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集中,森林火险等级明显升高,市内各地火情时有发生。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上坟焚香烧纸、烧地边堤堰、进山旅游等行为明显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安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要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营造出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火险等级适时发布《封山令》,进行封山防火。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同时,要加大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的守护人员包靠落实,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护林员GPS动态监控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治,绝不纵容。

四、强化应急战备,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要严阵以待,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森林扑火预备队要相对集中,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各林区护林员要保证全部在岗在位,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各林场远程林火视频监控要全部开通,各瞭望哨执勤人员保证24小时在位监控,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无空挡。

五、强化物资储备,做好扑火保障工作。通过前期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发现各县市普遍存在大型森林扑火装备数量不足,品种落后等问题。目前,“沂山山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中央投资资金已拨付到有关县市财政,要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及有关要求,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采购必要的扑火机具,做好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必需物资的储备,特别是风力灭火机、灭火弹、灭火水枪、串联式灭火水泵和泡沫消防灭火车、运兵车等大型灭火装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调用。

六、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调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信息,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清明节期间全市要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天下午5:00前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8224717)报告情况。

__办公室

20_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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