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不同意离婚的离婚诉讼答辩书(共含10篇),供大家阅读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雪碧渴了”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不同意离婚的离婚诉讼答辩书
律师提示:书写民事答辩状具有相当的技巧性。因此特别是对于有大额财产需要进行分割的离婚者,建议委托律师代为拟定民事诉状,以避免离婚答辩状中因含有对己方不利之内容,而致使自己在往后的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
范文
答辩人:XXX,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武汉市XXX区XXX大道XXX号。
诉讼代理人:XXX,湖北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武汉市XXX区XXX路XXX号。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XXX年相识恋爱,经过XXX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XXX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两人相互鼓励,共同进步,在各自的事业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婚后,两人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大丰收,XXX年XXX月还生下了一名健康、可爱的儿子。
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违背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先后与名叫XXX的`女青年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答辩人长期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
考虑到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辩人的过错,更加考虑到儿子现在年纪还小,这么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造成儿子童年的人间悲剧,答辩人多次找被答辩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这种情况下被答辩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多次对答辩人保证不再做出对不起被告的事情,还对答辩人作出书面的保证,承认了对妻子不忠的事实,并下决心改正,答辩人也因此原谅了被答辩人的错误。
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请。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四、(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
答辩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原告:吴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镇东
XXXX楼XX室。电话:
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镇XXX
楼XX室。电话: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XXX由原告抚养;
3、依法分割共有房屋即XX镇东XXXX楼XX室(价值人民币90万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支付。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19XX年初在XXXX务工时认识并恋爱,原、被告双方于19XX年XX月XX日到XXX民政厅申请结婚登记并获批准(见附件)而结为夫妻。于19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XXX现已10岁,现就读于XX市XX区第XXXX小学。
办理结婚证后,原、被告在XX举行婚礼并在XXX务工至今,于20XX年XX月XXX日在XX市XX镇购置XXXX楼XXX室房产一套共同生活至今。由于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又未能培养起夫妻感情,因此双方婚后时常为琐事吵架,矛盾不断,被告常无故殴打原告,于20XX年XX月XX日凌晨被告再次无故毒打原告并将原告赶出家门,致使原告受伤到XXXX医院住院治疗;原告出院后不敢回家,在有家不能进的情况下,四处寄宿朋友家。
原告于20XX年XX月以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20XX年XX月XX日经XX市人民法院以(20XX)XX民初字XXXX号判决不准离婚,现经半年余,原、被告间的感情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更加恶化。现原告对被告的夫妻情感彻底绝望,双方已根本无和好可能。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 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X月XX日
原告:韩××,女,1968年出生,汉族,蠡县××村人。
现住址:蠡县××村。
电话:00000000000
身份证号:132442196800000000
被告:齐××,男,1966年出生,汉族,蠡县××村人
现住址:蠡县××村
电话:00000000000
案由:离婚纠纷。
请求事项:
1、原告与被告离婚。
2、女孩齐××、男孩齐××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3、分割共同财产,责令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等费用。
4、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事实和理由:
我与被告齐××于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女孩齐××现年13岁;男孩齐××11岁。
婚后夫妻关系不好,主要是被告游手好闲,睹博和购彩票为业,输了钱后向我要,我只要不给或者提出异议就会招来毒打,例如:5月因口角被告将洗脸盆砸在我的头上,致头皮损伤缝合十数针,现仍留有疤痕。12月,被告买彩票向我要钱,我因无钱被被告一拳打在我的嘴上,致口腔破裂缝合二十多针。致今留有伤疤。
令人不可容忍的是:被告生性多疑,游手好闲的同时,胡乱猜疑我与他人有作风问题,四处诽谤我,使我在心灵上肉体上都受到了严重的屈辱和伤害。
7月22日,被告为监视我的电话抢了我的手机,我骑自行车追赶时,他突然将摩托车掉头向我撞来,连人带自行车被撞倒,用脚朝我的腰部狠踢,自行车被撞坏,还将我的腰椎踢成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为此,在高阳县医院住院15天花去5000多元(期间被告始终未去医院看望,我二人一直分居)。派出所对此有详细的记录在案,我已经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被告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共同财产状况:我们结婚后的共同出资盖北房五间,买空宅基地三块,摩托车两辆,电脑一台,电视机两台,冰箱一台。
鉴于上述,我与被告的婚姻无法再维持下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准予我与被告离婚,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的同时,判令被告赔偿我的医药费等费用。
此致!
蠡县人民法院
附项:1、起诉状二份。
2、其他证据另行提交
具状人:韩×× 20**年8月 16日
答辩人:潘××,男,1945年11月18日生,住广州市越秀区×××街11号;
被答辩人:汤××,女,1946年9月4日生,住广州市海珠区×××54号504房。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婚前感情基础坚固,婚后相濡以沫风雨同路走过35个年头,夫妻感情深厚,并已共同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于1968年相识恋爱,经过7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1975年结婚(事实婚姻),婚后感情很好,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呵护备至,对与被答辩人所生的两个儿子疼爱有加。
这一点,从每个月答辩人都将自己的全部收入交由被答辩人支配可以看出。
所有认识答辩人的街坊邻里和亲戚朋友都认为答辩人和被答辩人是恩爱夫妻的典范。
虽然在生活中两人偶有摩擦,但试问夫妻相处怎么可能没有矛盾?牙齿和嘴唇都有碰撞的时候!至于被答辩人提出答辩人有外遇,纯属子虚乌有捕风捉影之事!答辩人虽然因为经营生意得法,事业上平步青云,收入越来越丰厚,应酬也越来越多,由于陪伴家人的时间少了引起被答辩人强烈不满。
可是答辩人并不像社会上流传的说法和被答辩人认为的那样:“男人有了钱就变化!”,答辩人的一颗心始终在被答辩人身上和在两个儿子身上,他最在乎的仍然是这个家庭!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
由于长期与社会脱节,为人变得敏感多疑,总是认为答辩人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经常无理取闹,答辩人为了维系夫妻感情和家庭幸福仍旧一忍再忍!希望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
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请,并尽全力向被答辩人做调解工作以使其与答辩人和好如初,遵循国家创建和谐社会的办案原则。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除被答辩人已经提交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尚有以下夫妻共同房产:
1995年3月以被答辩人汤××的名义向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购买的房产两套,地址分别是:
1、 广州市海珠区×××街×××路×号楼×××房;
2、 广州市海珠区×××街×××路×号楼×××房;
以上房产均由被答辩人于7月5日以¥580,000元的价格转让,有进账单为证。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答辩人名下股票现值¥980,000元,其中¥400,000元是由黄×出借的,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
四、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两位儿子均已成年,不存在抚养的问题,故不在本案中要求进行处理。
此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1X年6月30日
答辩人:x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江苏xx人,现住太仓市xxx。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xxx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如下答辩:
答辩人不承认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
1、被答辩人诉称的“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一般。
原被告双方性格脾气差异较大,彼此间又缺乏沟通”、“原告认为与被告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等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虽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通过经人介绍认识,但双方一见如故、一拍即合,彼此是有一定了解的,没过多久就重新组合成家庭。
婚后,双方感情很好,不仅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及父母一起共同生活,而且答辩人拿出了全部积蓄和向朋友借的钱一起交给被答辩人做酒生意,后来被答辩人酒生意做亏了,答辩人也绝无半点怨言。
双方产生隔阂的起因是家庭矛盾。
当初结婚时谈好,男方的儿子、女方的女儿与答辩人、被答辩人一起生活。
嗣后,被答辩人变卦了,除了将女儿、原归前夫抚养的儿子也带来一起生活外,不同意答辩人的`儿子户口迁入太仓市xxx,导致答辩人的儿子不能在xx中学就学。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被答辩人的父母对答辩人一直抱有成见,嫌弃答辩人赚不到大钱且负担重,唆使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分手后与前夫复婚(手机短信为凭),因为被答辩人的前夫在北京三环内有自有产权房屋,并且还有汽车等财产,经济条件很优裕。
毋庸讳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父母关系紧张是事实,但并没有实质性影响到双方夫妻感情。
为缓和家庭矛盾、不忍心被答辩人在答辩人与其父母之间左右为难,答辩人于x月初,就搬出被答辩人家到单位宿舍居住。
x月10日左右,被答辩人穿着单薄的衣服只身哭哭啼啼突然闯到答辩人单位,当着答辩人单位老板和介绍人的面,信誓旦旦表示离婚是父母所逼,并非其真实意思,愿意与答辩人长厢厮守。
答辩人不计前嫌,当即答应下来,在自己每月只有元工资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化800元/月替被答辩人在xx镇租了一套住房,并添置全部生活必需品,承担被答辩人的一切吃用开支费用。
第二天,被答辩人父母以找女儿为名,到答辩人单位大吵大闹,同仁皆知,让答辩人脸面尽失。
答辩人无怨无悔,还千方百计化了5000-6000元托人找关系,给被答辩人在盐业公司找了份工作。
被答辩人到单位工作刚过一个月,就要求答辩人给其买苹果牌手机,虽然答辩人生活已入不敷出,但考虑到被答辩人在单位同仁面前也需要脸面,就化了4999元给被答辩人买了只iphone4苹果手机。
谁知三天后,被答辩人竟不辞而别到北京前夫那儿去了。
当答辩人询问其去向时,被答辩人还谎称到外面去挣钱(QQ聊天记录为凭)。
出走第二天,被答辩人觉得纸总究包不住火,才给答辩人打电话说:“我们离婚吧。
这句话犹如五雷轰顶,使答辩人无所适从,极端的想法都曾产生过。
答辩人的所有努力和付出,换来的是居无定所、债台高筑、人财两空、名誉扫地的结果,叫答辩人情何以堪?
刚才,被答辩人还振振有词说什么双方没有感情基础,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令答辩人有百口莫辩之痛。
但答辩人陈述的事实经过,足以说明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请法庭明察!
2、即便被答辩人离家出走一个多月,现起诉要求离婚,答辩人还是坚决不同意离婚,是因为被答辩人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答辩人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去挽救和感化被答辩人。
同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双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
尤其是答辩人也愿意改变自己,更好地处理与岳父母的关系。
3、答辩人恳求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依法进行调解工作,是能够化解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婚姻危机,从而避免了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悲剧发生。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xxx
20XX年 月 日
离婚答辩状(不同意离婚)【3】
答辩人尹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江西泰和县人,住泰和县XX镇XX村四组。
电话:XX。
答辩人因与XX离婚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XX婚前感情基础较好。
答辩人与XX于经人介绍相识,此后两人谈恋爱有一年多,恋爱期间两人感情较好,也有了较充分的沟通和了解。
答辩人还按风俗送节礼,期盼幸福的婚姻生活。
二、XX所称婆媳关系紧张并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且其所述婆媳关系紧张的事实并不属实,大部分系误解。
答辩人的父母也是尽力帮助答辩人夫妻,不可能破坏自己儿子的婚姻关系。
当然,由于年龄、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婆媳之间有所误解,甚至有一定的争执,这都是难免的。
答辩人今后会努力在婆媳之间做好沟通工作,力争化解家人之间的一些误解,努力改善家人之间的关系。
一、答辩人与XX在婚后的感情尚可,即使有一定的矛盾,也是正常的,尚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由于答辩人长期在外工作,生活紧张,往返不便,加上彼此有时沟通不够,夫妻之间难免发生误解甚至争执,但都是正常夫妻可能遇到的问题。
小孩出生以后,便以母乳喂养,XX因咳嗽,从小孩出生一个月内便开始到处看病吃药,一直没有好,同时她一直继续看病吃药,不肯暂停。
因为药的作用,乳汁对小孩的身体有很大影响,小孩的抵抗力很差,出现了拉肚子等症状。
答辩人要求改用奶粉喂养,XX不同意。
因为小孩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最终改为奶粉喂养,但XX对此一直怨恨在心,说答辩人不让小孩吃母乳,是有意疏远她和小孩的感情情。
对于此事,答辩人认为双方都是为了孩子好,并没有实质的夫妻感情冲突,答辩人也多次向XX说明,希望她能理解。
XX去泰和住院是答辩人母亲陪着并照顾的(是一个割掉水泡的小手术),后因小孩不习惯医院的环境,答辩人母亲便带小孩回家,之后由她姐姐及母亲照顾。
当时正当“五一”假期,答辩人因工作关系,要急调北京。
借“五一”三天假期,答辩人顺道回家看她再去北京。
答辩人于五月二日到泰和火车站,之后便打的去XX病房,陪她到八点多,因要到五月四号动手术,答辩人便先回家处理一些家务,准备四号去泰和,五号坐火车去北京。
三号答辩人接到医院的电话并告诉医院四号会到医院的。
答辩人于四号上午六点出发,九点钟到,手术在十点左右开始,在十一点多完成,答辩人是第一个为XX做手术后的护理工作,忙过一会后,XX母亲和姐姐才进来。
答辩人陪到中午一点,因被XX姐姐说的气愤,同时要赶回坐第二天十点从井冈山到北京的火车,所以一点多便坐车回去。
XX在手术完包括她回家休养,答辩人常有发短讯及打电话给她,告诉她好好休养,并定期给她电话,希望能让她早日康复。
一、只要能互谅互让,今后双方可以改善夫妻关系。
答辩人与XX感情一直不错,只要互谅互让,今后双方是可以改善夫妻关系的,答辩人将尽力处理好工作及家庭的关系。
综上所述,答辩人希望与XX白头偕老,恳请法官尽力调解,化解XX的怨气,维持答辩人的婚姻。
由于工作关系,恐难以抽身出庭应诉,答辩人的意见已在本答辩状陈述,同时,答辩人将委托代理人应诉。
望法官理解,谢谢!
答辩人:
二〇XX年六月十七日
答辩人:杨XX,女,汉族,xx1x月x5日生,xx省xx县人,教师,住xx省xx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答辩人:高XX,男,汉族,xx年4月21日生,xx省xx县人,教师,住xx省xx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高XX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年相识,后经四年的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xxx3年1x月23日双方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被答辩人入赘至答辩人家,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xxxx年xx月1x日生育儿子高XX。
结婚后,我们一起加入到我父亲经营的“XXXX经营部”,齐心协力地进行经营活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一家五口人其乐融融。xxxx年,用一家人积攒的钱,我们还购买了25x多平方米的房产,处于信任,在我父亲的主张下,该房产所有人登记为答辩人杨XX,被答辩人作为共有人。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认识的形式和认识时间,说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是昧着良心杜撰的谎言。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述双方xxx3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当年1x月结婚,与事实不符。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1xxx年认识并逐渐熟悉,被答辩人从此开始主动追求答辩人,双方经过四年多的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于xxx3年1x月23日登记结婚。经过婚前四年的充分认识、了解后才结婚,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答辩人的父母、弟弟把答辩人当作自己亲人一样看待,相处和睦。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辩人所说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没有建立起感情”的情况,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自xxx年5月以来分居达二年的情节,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无任何事实依据。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被答辩人、小孩以及两位老人一家五口人一直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我们夫妻也从来没有出现分居的情况。仅仅是xxxx年x月,我生孩子前面一段时间,被答辩人无缘无故离家出走了2x多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3、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xxx年3月被告(答辩人)提出离婚”,与事实严重不符。
实际情况是:xxx年3月,被答辩人突然向我提出离婚,我开始以为他开玩笑。后来,他用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协议离婚,我父母得知情况后,当晚来做我们的工作。第二天,被答辩人说,为了孩子不离婚了,以后好好过日子。
4、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xxx年5月12日,被告伙同娘家一家人来殴打我”,纯属无中生有。
5、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xxx年5月13日,被告等人私自关闭经营部,转移了经营部的现金、文件资料”,属于典型的恶人先告状,意图混淆视听。
实际情况是:自xxx年2月起,我父亲感到自己年事已高,决定将“祥云县八达摩托车经营部”完全交给我们经营,由于我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于是我父亲将该经营部法人代表变更为被答辩人,生意上的资金往来也完全交给被答辩人打理,我父母协助守铺子,我本人继续上班。
xxx1年1月开始,我们发现被答辩人做事变得神神秘秘,经常躲着打电话,而且不断有债主登门要债,经营部资金短缺,连铺面租金也无法缴付。
我们全家都感到非常奇怪,据统计,自xxx3年2月被答辩人接手“XXXX经营部”经营以来,我们的销售利润应该在3xx万左右,何以会困难至此?后来经过调查才发现,原来被答辩人逐渐沉迷于赌博,嗜赌如命,加之在外肆意挥霍,我们全家辛辛苦苦的经营所得已经大量流失。一方面是有据可查的3x1万多元的利润,一方面是债主来了一拨又一拨,经营部里没有任何现金,连xxx年的铺面租金都是我去借钱缴付。被答辩人把大量的资金弄得不知去向,我为了维持经营活动和店面声誉,在被答辩人的欺骗下和他一起四处向朋友借钱替他还债。他反而恶人先告状,编造事实,意图混淆视听。
x、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为准备离婚,恶意转移隐匿财产”,是荒唐的自欺欺人的说法。本案由被答辩人编造事实起诉离婚,答辩人为了孩子一直忍辱负重,不愿意轻易拆散完整的家庭,何来准备离婚之说,这是典型的血口喷人、贼喊捉贼。
上述情况充分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二、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呈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年x5月1x日
答辩人尹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江西泰和县人,住泰和县XX镇XX村四组。电话:XX。
答辩人因与XX离婚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XX婚前感情基础较好。
答辩人与XX于xxx5年经人介绍相识,此后两人谈恋爱有一年多,恋爱期间两人感情较好,也有了较充分的沟通和了解。答辩人还按风俗送节礼,期盼幸福的婚姻生活。
二、XX所称婆媳关系紧张并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且其所述婆媳关系紧张的事实并不属实,大部分系误解。
答辩人的父母也是尽力帮助答辩人夫妻,不可能破坏自己儿子的婚姻关系。当然,由于年龄、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婆媳之间有所误解,甚至有一定的争执,这都是难免的。答辩人今后会努力在婆媳之间做好沟通工作,力争化解家人之间的一些误解,努力改善家人之间的关系。
一、答辩人与XX在婚后的感情尚可,即使有一定的矛盾,也是正常的,尚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由于答辩人长期在外工作,生活紧张,往返不便,加上彼此有时沟通不够,夫妻之间难免发生误解甚至争执,但都是正常夫妻可能遇到的问题。
小孩出生以后,便以母乳喂养,XX因咳嗽,从小孩出生一个月内便开始到处看病吃药,一直没有好,同时她一直继续看病吃药,不肯暂停。因为药的`作用,乳汁对小孩的身体有很大影响,小孩的抵抗力很差,出现了拉肚子等症状。答辩人要求改用奶粉喂养,XX不同意。因为小孩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最终改为奶粉喂养,但XX对此一直怨恨在心,说答辩人不让小孩吃母乳,是有意疏远她和小孩的感情情。对于此事,答辩人认为双方都是为了孩子好,并没有实质的夫妻感情冲突,答辩人也多次向XX说明,希望她能理解。
XX去泰和住院是答辩人母亲陪着并照顾的(是一个割掉水泡的小手术),后因小孩不习惯医院的环境,答辩人母亲便带小孩回家,之后由她姐姐及母亲照顾。当时正当“五一”假期,答辩人因工作关系,要急调北京。借“五一”三天假期,答辩人顺道回家看她再去北京。答辩人于五月二日到泰和火车站,之后便打的去XX病房,陪她到八点多,因要到五月四号动手术,答辩人便先回家处理一些家务,准备四号去泰和,五号坐火车去北京。三号答辩人接到医院的电话并告诉医院四号会到医院的。答辩人于四号上午六点出发,九点钟到,手术在十点左右开始,在十一点多完成,答辩人是第一个为XX做手术后的护理工作,忙过一会后,XX母亲和姐姐才进来。答辩人陪到中午一点,因被XX姐姐说的气愤,同时要赶回坐第二天十点从井冈山到北京的火车,所以一点多便坐车回去。XX在手术完包括她回家休养,答辩人常有发短讯及打电话给她,告诉她好好休养,并定期给她电话,希望能让她早日康复。
一、只要能互谅互让,今后双方可以改善夫妻关系。
答辩人与XX感情一直不错,只要互谅互让,今后双方是可以改善夫妻关系的,答辩人将尽力处理好工作及家庭的关系。
综上所述,答辩人希望与XX白头偕老,恳请法官尽力调解,化解XX的怨气,维持答辩人的婚姻。
由于工作关系,恐难以抽身出庭应诉,答辩人的意见已在本答辩状陈述,同时,答辩人将委托代理人应诉。望法官理解,谢谢!
答辩人:
二〇XX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被告): 靳** 男 汉 现住**县**镇**村
身份证:**** 电话:***
被答辩人(原告):周** 女 汉 现住**县**镇**村
身份证:******* 电话:****
答辩请求:
1、周**提起离婚诉讼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答辩意见。答辩人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理由未达到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2、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理由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上诉理由完全不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经熟人介绍相识,后经二年的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我们彼此快乐开心,彼此倾诉双方的家庭背景,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的感情日益升华,彼此都见到双方父母,并且给双方父母留下了良好的印象,答辩人还按风俗送彩礼,得到被答辩人的同意。于5月双方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4月20日生育儿子靳佳乐。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基础良好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经人介绍相识,两年的恋爱,相互了解,有深后的感情基础,双方的性格相近,爱好相同,婚前婚后均能和睦相处,感情较好。两年的恋爱,走入婚姻必然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双方结婚时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对对方有深入的了解,婚后一起度过了三年多的幸福生活。这些基本的事实,是被答辩人不能否认得。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在诉状中谈到的婚后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没有经常吵架,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起在被答辩人家中生活了一年多,在此期间被答辩人的父母及家人,对我很好,待我像亲生儿子及亲兄弟一样,与其父母及家人从没有发生过口角。在居住期间,家人们也帮助我解决很多问题,比如工作问题,洗衣做饭等等。这些事实,也是被答辩人及其家人不能否认的。
(四)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二 恳求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离婚
1 本案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 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疙瘩”,帮助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儿子,让儿子从小在残缺的家庭中生活成长。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且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中的离婚事由,故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婚姻关系,请贵院依法驳回其起诉。
此致
**矿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答辩人:田某,男,19**年*月**日。汉族,家住xxx市某某新苑*单元*户,电话:13**********
被答辩人:唐某,女,19**年*月**日。汉族,家住渭南市 某某花园*单元*户,电话:15**********
答辩人就田某提出与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良好,只是存在一些误会,不应当解除婚姻关系。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是大学同学,双方情投意合,相爱4年,大学毕业后,答辩人留在了xxx,被答辩人回到了渭南,双方分居两地,但每星期双方都在一起,……
xxx年双方在xxx结婚,婚后感情很好……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之间的小问题是被答辩人有了新的相好的。被答辩人在银行上班,因为银行要求每个职员要扩大自己的客户,被答辩人就与郭老板来往密切……
二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说答辩人跟xxx的一个医生刘某有不正当关系,这个不是事实……
三 、被告十分痛爱儿子田某某,无论是平时生活上照看,还是给孩子看病,陪孩子出去玩等等,不存在孩子生病住院被告不管的情况。
四 、答辩人不存在赌博的情况,答辩人与xxx年在xxx某路上购买了某某茶楼,平时为了照顾生意,联络客人打牌,但是答辩人没有参与。
综上所述,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婚姻感情基础牢固,尤其是有了孩子让双方更珍惜这一段感情,现在由于一些小问题,使双方有了一些误会,望法院查明事实,帮助答辩人和被答辩人解决问题,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不准离婚。
上述答辩意见望法院采纳 !
此致
某某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年**月**日
答辩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被答辩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因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我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答辩人诉称与我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是事实,请求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原告诉状中称双方性格不和,无共同语言,我对被答辩人及孩子不关心,不是事实。我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慎重考虑后,自愿结婚登记的,婚后双方一直和睦 相处,相亲相爱,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精神上相互鼓励,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为了养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挣钱,打工的收入也一直交给被答辩人保管。我父母 与被答辩人相处也非常的好,从没有要求被答辩人干过农活,被答辩人对我父母也非常尊重,家庭关系也一直非常和睦。特别是xxx年2月儿子***出生以后,双方有了感情的结晶,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满。
原告说分居半年多不是事实。我们并没有分居,我是为了生活,于今年春节后,外出打工,打工期间也经常回家。
我与被告是经过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经过深思熟虑,为了不至于草率离婚,留有遗憾,也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坚决不同意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二、希望被答辩人能够审慎处理我们的婚姻关系,并撤回离婚的诉讼请求,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
我与被答辩人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希望被答辩人考虑到我们的夫妻感情,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审慎处理我们的婚姻关系。
我知道被答辩人学历比较高,个性格好强,很有上进心,现在孩子也比较小,我长期在外打工,不能像长期相守的夫妻那样,对被答辩人及孩子进行关心及照顾。我作为丈夫及父亲,也希望能与妻子与孩子能朝夕相处,但是为了生活,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我必须要负担起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外出打工也只是权宜之计,不得以而 为之。
我知道,我与被答辩人现在的感情已出现危机,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来挽回我们的婚姻。如果被答辩人对我有不满意的地方,或者生活有不顺心、不如意的地方,我们可以最大程度的进行沟通,我完全可以为了被答辩人及儿子,尽最大努力的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
如果被答辩人愿意随我一起外出打拼,我们可以一起在外地创业,在外面找到一条适合我们发展的人生道路。如果被答辩人认为我在外打工,不利于照顾家庭和儿子, 我也可以回到家里,一边照顾家庭,一边在家乡创业。我与被答辩人都是有文化、有知识的,并且还都很年轻,我相信如果我们共同努力,一定会改变现状,过上我 们向往的幸福生活。
我一直对我们的以后的美好生活充满希望,希望被答辩人能回心转意,一如既往的理解我、支持我,共同去维护好我们的家庭,给孩子创造一个轻松、良好的健康成长生活环境,撤回离婚的诉讼请求。
综上,我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虽然目前婚姻出现了危机,但是我愿意以最大的努力,挽救我们的婚姻,希望法庭能够多做调解工作,使我们能重归于好。如果调解不成,也希望法庭能给我们一个重归于好的机会,依法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辩护人:
xxx xx年xx月xx日
相关知识
起诉离婚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的必经阶段。
四、单方离婚即同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其程序为以下八个步骤: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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