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经典名著读书笔记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Yuc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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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经典名著读书笔记

篇1:苔丝名著读书笔记作文

这是一本催人泪下的英文小说,从来没有一本外国小说像英国十九世纪作家托马斯﹒哈代书写的《苔丝》这本书一样,能让我第一次阅读就完整的读完全书,并且在最终一章,看到苔丝走向绞刑架之后升起黑旗的时候,竟然让我忍不住地掩面流涕。以至于以往在大学时期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手不释卷地反复研读这本书的中文版,由于太喜欢这本书,尝试读完了《苔丝》英文版,最终它成为了我学习英式英语的典范学习教材,时至今日,我还一向反复聆听小说英文版《苔丝》。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我钟情的男孩挑选了其他的姑娘作为舞伴,这是一次缘分的错失。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遭受阿莱克的欺凌之后,一个人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琪儿,又静静地等待安琪儿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出身于德伯维尔家族,有着纯正的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完美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明白怎样去爱,然而被生活所迫,苔丝被阿莱克无情地玷污了。

苔丝走出阴影之后,重新生活,并遇到了相爱的安琪儿,他们幸福的恋爱并最终结成伉俪。可是安琪儿因为理解不了苔丝的过去,痛苦地离开了苔丝,孤身一人前往巴西。安琪儿走后,阿莱克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阿莱克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琪儿,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阿莱克高尚的多,可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阿莱克更甚的推动作用。怎样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琪儿恋爱的浪漫描述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琪儿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细心阅读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安琪儿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琪儿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阿莱克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到达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琪儿却从不对阿莱克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感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我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能够把自我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我美貌的阿莱克,也能够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琪儿,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琪儿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苔丝的爱,源于对父亲、对母亲、对妹妹、对弟弟,更大的伤害也来自于她对爱人的爱,小说将苔丝最终被警察抓捕的场景安排在英国著名的景点——巨石阵,她像祭坛的祭牲一样,为爱牺牲了自我,包括自我的生命。

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琪儿,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明白唯一有幸得到安琪儿的仅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琪儿出走,苔丝被阿莱克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琪儿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整篇书中,毁掉苔丝一生的是三个男人——她爱慕虚荣的父亲、假称她表哥的阿莱克、与她结婚的克莱尔,最终把苔丝推向死亡深渊的确实与她结婚,号称最爱她的安琪儿(即angel),在英语一词中,angel是天使的意思,可是正是苔丝挚爱的安琪儿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死亡的深渊,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整篇小说除了苔丝少女时期五月节、苔丝走出阴影之后到奶牛场工作这两段篇章充满阳光和欢快的气氛之外,杯具气息笼罩全文。每当人物即将发生杯具时,托马斯哈代在小说中的自然环境和宗教色彩也相应变得异常凝重,主人翁苔丝的杯具色彩异常浓重,小说场景甚至将苔丝最终逃亡的被捕点设置在英国著名的巨石阵放祭牲的石头上,这在阅读过程中仔细品读,更能理解《苔丝》小说中的意境。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苔丝》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托马斯.哈代个人生活经历和思想状态。

我深深地喜欢《苔丝》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爱自我的爱人,如何去保护我所爱的人。

篇2:苔丝读书笔记800字

《苔丝》发表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一度遭到资产阶级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未能掩盖他的光辉。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苔丝,一个善良美丽的农家姑娘,却不幸的被地主少爷亚历克玷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他遇到了安琪·克莱尔 ,两人产生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前往巴西。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重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克莱尔有杳无音信之际,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自己的仇人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失手刺死欺骗自己的亚历克。他在逃亡过程中与丈夫亚历克共同度过了几日幸福生活,终被逮捕并判处死刑。

苔丝的悲剧 ,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苔丝在还是少女之时,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处飘荡,受尽剥削和欺凌。特别是在他父亲死去时,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不得不被狠心的地主逼着搬出去,其状残不忍睹。这些不正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社会中穷苦农民所受到的阶级压迫吗?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遭受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和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就是这个纨绔子弟,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已卑鄙手段诱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阴影和遗憾。其后又在苔丝一家走投无路之际,欺骗苔丝说克莱尔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的投入自己的怀抱,再一次毁了苔丝的幸福。最后,这个恶少死在了苔丝的刀下,其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克莱尔则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表面看来,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因此,当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始终抱着传统观念不放,是苔丝为不洁的女人。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成一个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醒悟了,给泰丝带来了几日的幸福时光,说明他与亚历克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认为,他的罪责并不轻于亚历克。如果说亚历克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残了苔丝,使他陷入绝境,最终走向灭亡。

作者给小说加了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还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

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

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

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我。苔丝,从事你的肉体不是那样纯洁,但是你那善良、诚恳、刚强的灵魂却是最干净、最纯粹的。你将永远活在爱你的人心中!

篇3:苔丝读书笔记800字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4:苔丝中小学读书笔记

一个原本安静的生命旅程,不料,偏偏遇上了一个撒旦和一个天使,就这样,生命中出现了漩涡,出现了彩虹和闪电。就这样本该安静生活的苔丝就这样走上了不平凡的命运。

“我希望我的胸脯将变成你的眠床,让你安睡”在莎士比亚的苔丝戏剧中这样陈述。苔丝她的爱,是那样的感天动地,但又深深的印进悲剧的色彩。最后,在某个晴空下,慢慢走上绞刑架,虽然最后是死亡的命运但她在生命的最后又得到了属于她的爱情,虽然看似圆满但她本身所带有的悲剧色彩又是那么的浓烈。

《苔丝》这本书主要记述了一个平穷的家庭的女儿的感情的经历,但这个家庭又是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因为要为了维护那个可笑的面子问题,苔丝的父母只能把苔丝交给那个没落的家族,让她去讨好,让她去为了自己的家庭做出最大的牺牲,不惜让她去嫁给阿里克·杜伯维尔,然而,杜伯维尔是一个感情的骗子,在一个夜晚,侮辱了苔丝,就这样,怀着屈辱回到那个平困的家,后来竟发现自己怀孕了,生下了那个有着黑色回忆的孩子,但是上天并不喜欢这个孩子,最终让这个孩子在一个夜晚死掉了。

于是苔丝选择了逃离去了另一个牧场,这时他又遇到了她的天使,安琪儿·克莱尔。两人经历一段曲折后,最终结婚,但苔丝不想隐瞒恋人自己曾经失身的经历,所以就说了,但结果是丈夫接受不了,所以两人的爱情就这样暂时的结束了。苔丝回到家,只有羞辱和绝望。在以后她去了另一家农场,迫于生计,她四处打工,却没有逃过命运的捉弄,碰上了杜伯维尔,在他的诱惑下成立她的情妇。再后来,克莱尔想通后回来寻找苔丝,但一切都是那么的晚了,苔丝与他想面对而立,却再也回不到最初,在克莱尔转身离去的一刹那,苔丝原谅了他。回到房间,苔丝不能容忍杜波菲尔对克莱尔的侮辱,杀死了他。就这样,她转身去找了克莱尔,最后两人和好了,虽然在三天后,警察带走了苔丝,但苔丝却微笑着面对。

太阳升起了,这座城市沉寂了。

苔丝是伟大的,因为她的爱情,但又是可怜的,以为世俗的约束,因为在那个年代,男人们对自己的放纵觉得理所当然,而对于自己的妻子却是专属自己,他们眼里容不进沙子,如果当初,克莱尔能够理解自己的妻子,那么,一切都不会失去。

美丽的苔丝,也许因为自己的美丽才让自己陷进这场纷争。但美丽又怎能成为苔丝的错呢。

这点应该值得思考吧。

篇5:苔丝大学生的读书笔记

这是我第二次看《苔丝》,看着的时候,自我有点愤怒,怎样能是这样的呢?不一样社会,不一样东西,不一样结果。

一个那么好的姑娘就这样被这个社会玷污了,碰到了错的人,家庭的原因,让她没能看清这个社会的样貌,不知是否相信那些关心她的人,人的诱惑也是一样的,凭什么男女之间是那么的不公平哈。是女的真的就那么珍贵吗?

苔丝,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你的宽恕,你的谅解,你对爱的坚持,你一向在追求着自我的真爱,过程是艰辛的,可是结局有点完美。有点厌恶安奇,明明那么爱苔丝,就因为她被世俗给污染了,你对她冷冰冰的,都不给人家机会,嘴上说能够宽恕人家,结果类。还不如对苔丝狠点呢,就不要有那么多的依靠了,就不会抱有那么多的期望了。可能还会有另一种结局。

突然发现,无论是爱还是被爱,都是一种悲剧了。被一个你不爱的人爱上,他有那么固执,那么庸俗,像个流氓,和你说话带着有点调戏的感觉,对你肉体上总是占有欲的,真是想想都觉得可怕,又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摆脱他,哎,怎一个悲剧呢?爱上一个你爱的人,他以往和你说,无论做了什么错事,他都会原谅你的,可是,绝对不可能的,这种情景实现的几率不大,自我还是看着办吧,不是什么事都能够那么坦白的。最可靠的人就是自我了。

篇6:苔丝大学生的读书笔记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苔丝在还是少女之时,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处飘荡,受尽剥削和欺凌。异常是在他父亲死去时,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不得不被狠心的地主逼着搬出去,其状残不忍睹。这些不正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社会中穷苦农民所受到的阶级压迫吗?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仅遭受阶级压迫,并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和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就是这个纨绔子弟,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已卑鄙手段诱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阴影和遗憾。其后又在苔丝一家走投无路之际,欺骗苔丝说克莱尔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的投入自我的怀抱,再一次毁了苔丝的幸福。最终,这个恶少死在了苔丝的刀下,其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克莱尔则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表面看来,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所以,当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我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始终抱着传统观念不放,是苔丝为不洁的女人。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成一个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之后醒悟了,给泰丝带来了几日的幸福时光,说明他与亚历克有着本质的区别。可是我认为,他的罪责并不轻于亚历克。如果说亚历克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残了苔丝,使他陷入绝境,最终走向灭亡。

篇7:苔丝大学生的读书笔记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我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经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景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职责推到苔丝身上,之后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我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异常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我,认为自我是有罪的。“她把自我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我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我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我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必须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构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8:名著读书笔记

《西游记》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从小到大,我在电视上看过无数次《西游记》,小时候看《西游记》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搞笑的情节。光阴飞逝我慢慢长大,但是西游记并不会因为我的年龄增长而被我厌倦,我还是那么的爱看。当然,长大后,我就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我对其中的各个主角的性格和曲折搞笑情节能够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因为我以前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我不懂得文字。此刻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西游记》是经久不衰的大作,能让众多读者百读不厌,它创造了我国乃至世界上神话小说的巅峰,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篇9:名著读书笔记

在熠熠生辉的古今文化中,每一本宝贵的书籍在我们成长中都能发挥巨大的影响力,书籍就像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让蒙昧的我们得以解脱,让我们在知识的圣殿里尽情的摄取营养来滋补心田。《爱的教育》更似一方沃土,在我的心中植下一颗感恩的种子!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歌曲中如是唱道。

《爱的教育》中有一篇父亲写给安利柯的信——《要知道感恩》。文中一句“安利柯,假如你只爱我,而不爱你的恩人,特别是除了父母之外,对你的恩情最为深重的老师,那我就会很不高兴,我会生你的气,就不认为你是个好孩子!”老师令我们喜悦,充实我们灵魂的每个知识点都饱含着他们的辛勤与汗水,带我们走过风雨,走出困境。用知识的营养将我们哺育,如同那勤劳的蜜蜂——“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感恩的概念看似模糊,其实却也清晰——做好身边的小事,在恰当的时间做恰当的事情,便是最恰当的感恩。面对我的老师,上课认真听讲,尊重老师的劳动,汲取他给的知识,便是最好的感恩。

教师节要到了,我会亲手做一张贺卡,写上满满的祝福,带上一颗感恩的心。祝愿所有的老师们健康快乐!我将一直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感恩给予我们深重恩情的教师,感恩这一份“爱的教育”!

篇10:名著读书笔记

“要坚强,要勇敢,不要让绝望和庸俗的忧伤压倒你,要保持伟大的灵魂在经受苦难时的豁达与平静。”这是《爱的教育》作者亚米契斯说的,这句话对我感触很大。读过这本书后,书里的故事内容对我感触更大。

全书采用了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一个叫安利柯的四年级小男孩的成长故事。内容主要包括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种各样感人的小故事,父母在日记本上写的劝说启发的一些文章,以及老师在课堂上读的很精彩的“每月故事”,每一章节都把“爱”表现的精细深入,大到国家、社会、民族的爱。小到父母、老师、朋友的爱,处处扣人心弦。而那众多丰满的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保护弱小让安利柯深以为傲的好友卡隆,助人为乐的班长代洛西,虚荣狭隘的瓦梯尼,傲慢无礼的诺卑斯,朴实可爱的“小石匠”,还有自强不息的克洛西等等,他们都在家人、朋友和老师的帮助下变得非常有爱。

由书里的故事,让我也想到了我身边的爱,像妈妈每天早起做的每一顿早餐,晚上临睡前给我充的每一杯热牛奶,在我生病时爸爸给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奶奶每天坚持不懈接我上下学,学校里老师同学给我的帮助,邻里之间见面时说的“你好”等等。处处都感动着我。

这本书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用爱的眼光和笔触给我们传达了最美好的生活和心灵,用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告诉我们爱无处不在,我喜欢《爱的教育》这本书。

篇11:名著读书笔记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水浒传》,知道里面的主人公是宋江,水浒传上写了宋江和一百零八名好汉一次次打败霸主和恶霸,有鲁智深打败的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杨志卖刀杀了牛儿,这些坏蛋和恶霸最终还是被杀死了,有的霸主仗着自己家有钱或是当官,到处胡作非为。

在水浒传里,宋江是个出了名的人,他开始是独自一人,在一个地方认识了武松,武松后来到了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没有热烈招待他,可晁盖等人逃到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却热烈招待他们,武松很气愤,便杀了原寨主,以后,梁山泊寨主便是晁盖,晁盖便坐了第一把交椅。

之后宋江来到梁山泊,再三推辞,做了第二把交椅,再打曾头市的时候,晁盖因气愤曾头市的人教小孩儿骂他们,亲自带兵打曾头市,不想被曾头市的人用毒箭射中脑袋,回梁山泊中毒而死,晁盖死后宋江派吴用上山请卢俊义,请卢俊义下山后,在宋江和卢俊义的领导下,打了几场胜仗,打败了曾头市。

从此,梁山泊的人由宋江和卢俊义带领,卢俊义坐了第一把交椅,宋江做了第二把交椅,吴用做了第三把交椅,再往后的一百零五位人按年龄大小来排列,大的排在前,小的排在后。《水浒传》就结束了。

其实,我最喜欢《水浒传》中的李逵,他拿着两个大板斧,挺威风,他比武松还厉害,武松打死的是一只老虎,李逵一下打死四只老虎。

篇12:名著读书笔记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篇13:名著读书笔记

这部小说如此大名鼎鼎,想写写读后感,也一时塞住了起来。

这些年来前前后后读过几遍,有时断断续续,不如少年时代的阅读那么专注。可每一次读起来,不得不佩服塞林格对意识流的表达能力,每一个少年都能读懂里面的共鸣。我想我自己是早熟叛逆得很的,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决定逃避现行的愚蠢教育体系,无奈父亲手段更为高明,耐心将我引导回归,最终没有闹腾还安安生生考了大学。那时就是见不得这愚蠢的世界,尽管自己根本就没有见识过世界,自以为自己就是世界。

《麦》里面最最撞击世人内心的这段话: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好了。

我们都是那些跑起来不看方向的小孩。八零后这一拨人,在体制内学习着呆板的知识,内心忙乱却又荒凉,想要大声说话没有人听也就罢,关键还不知自己到底想要表达一些啥。我们这一拨人最原始纯真的天分,是真真实实被这制度被这愚蠢的教育体系害惨了。

如此一来,这还真是一篇纯粹的读后感,小说本身确实不值得费墨剧透,读过的人自然共鸣点头,还未读过的人也一看就懂:嗯,这是一部叛逆的青春咆哮。

篇14:名著读书笔记

这本书是一个意大利的四年级学生安利柯,在一个学年的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其中,也有他父母给他的一些劝戒性的小文章,以及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小故事。我还没有一一读完,单单读过的几个小故事已让我感动不已、感慨颇深了。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含并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它在感动我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爱的一些思考。爱究竟是什么?它像空气一样,天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轻易被我们忽略。但我们的生活中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

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天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了作者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其实也包含着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

篇15:名著读书笔记

其实,当我们捧起《红楼梦》时,对此进行细读品味,就会发现“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只是一个空泛而美好的愿望。归根到底,惟其艰难,主人公的.受难,更能凸显宝黛二人爱情的价值感。我们并不能偏激的说谁对谁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比名利,比金钱,比青春都要重要一点点,不多,就一点点。

袭人可以说是里面最可怜的一个角色,袭人是宝玉的通房丫头,日后宝玉成婚了,她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林黛玉有时还会笑称袭人是嫂子,可见黛玉对这事也是有看法的。当我看到袭人开始在人前搬弄是非,想让黛玉搬出去的时候,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凡人容易犯的毛病,自私,软弱,首鼠两端。可她应该得到谅解,因为不是不同情他人,就是不怜悯自己。

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

故事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篇16:名著读书笔记

今年寒假,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警犬拉拉》。我很喜欢,也很受启发。拉拉是警犬学校的狼狗。它勇敢、机敏、忠诚,在它的主人优秀警官大漫的带领下,四处执行任务,屡建奇功。我非常喜欢拉拉和它的主人大漫,他们是最完美的搭档。拉拉是一只忠诚、善解人意的警犬。一次,大漫的战友阿朱在午夜被害了,凶手穿的是偷来的大漫的衣服,大家都误认为是大漫所为。只有拉拉相信大漫的清白,一心帮助大漫找线索。在破案过程中,它被人打、被迫吃路边的垃圾,忍着肚子痛,终于找到凶手,帮主人大漫洗清罪名。

书中,我最讨厌警官小金的警犬唯奇。在《失重的荣誉》一集中,明明是拉拉先找到装有价值上百万的珠宝,可唯奇却夺走了羊皮袋,姚警官就给唯奇颁发了勋章。唯奇霸占了原该属于拉拉的荣誉,我认为这是盗窃,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太可耻了。这本书,作者把警犬拉拉刻画得惟妙惟肖。生动的神态、心理描写更是凸显出拉拉的勇敢、忠诚。我觉得拉拉是一只非常称职的警犬。它非常忠实、机智勇敢,遇到危险从不退缩,破案时跟踪线索从不放弃,哪怕伤痕累累也要完成任务。我们在生活学习中,都应该学习拉拉的这种精神。

篇17:名著读书笔记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豪们的豪情壮义,忠义两全。《水浒传》一书记叙了以宋江为首的108条好汉从被逼无奈聚义梁山泊,到被朝廷招安,再到为宋大破辽兵,最后遭奸人谋害的英豪故事。读完全书,在我脑海中印下了两个字:忠、义。

一个“忠”字就包孕了对自己的国家、亲人、朋友的尽心竭力,鞠躬尽瘁。宋江在重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只效忠于自己的国家,可谓是忠心耿耿;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面对高俅之子的调戏、污辱宁逝世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这也是忠的表现。

“义”字包孕了很多内容,108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就是义;为国民、国家锄暴安良、出生入逝世也是义。在108个英豪中,我觉得最能做到“义”的是一个黑大汉,他虽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但是他路见不平就拔“斧”相助的精神,令那些丧尽天良的恶人们闻风丧胆。

他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惯,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首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豪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激动。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所以我们也应该有义气,拥有强烈的正义感,为了正义,为了真理能奋不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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