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院文书范文(共含1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半日仙”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如果您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些法律文书是必须要向法院提供的,比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等。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下常用诉讼文书的书写格式和要求,有助于您写出符合法律要求的、规范的诉讼文书。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书写法律文书要字迹工整,尽量简明扼要,请用钢笔、铅字比书写或打印,一律使用A4纸。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格式文本
起诉状
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文书样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起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下列文书当事人栏要求同此)
2.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务。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3.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要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证据部分,有三项内容:列述提交的有关书证、物证以及提起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度;证人的证言内容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
4.在起诉状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下列文书要求同此)
公民授权委托书
公民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文书。
【文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住址: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权限授权是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放弃、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特别授权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否则视为一般委托。
2.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签名。
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文书。
【文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单位: (公章)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法人向人民法院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单位名称) 任(厂长、经理等) 职务,是我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填写说明】
其他组织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同上。
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原告(上诉人)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反诉状
反诉状是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样本]
法院裁判文书质量亟待提高
因为工作的关系,有机会接触过两级人民法院的许多裁判文书。总的感到,随着法院队伍建设的加强,审判人员素质的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也越来越高。但是,就目前的现状看,仍有相当数量的裁判文书制作的要求不严、成文的质量不高,与其应有的严谨性、准确性、规范性、权威性显得极不相称,与全社会大力推进法治化进程的新形势、新要求也显得格格不入。裁判文书质量(不涉及裁判的结论是否正确这个问题)不高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表述不完整。有的遗漏适用法律条款。如刑事判决书中判决理由部分认定被告人是累犯,却不引用《刑法》第65条第一款;离婚案件缺席判决,但判决书中却未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30条。有的判决内容丢三拉四。如有的当事人有多项诉讼请求,但判决时却漏判其中一项或数项请求;有的'判决理由部分表述对原告的某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判决主文部分却未驳回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有的判决主文有给付内容,却不判决给付期限;有的判决书不交待诉讼费由谁承担,有的不交待上诉的权利、期间和上诉法院名称,以及缴纳诉讼费的银行等。
逻辑关系不严密。事实、证据、理由和处理结果之间,不是一环套一环的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而是互不联系的三张皮。有的诉审不一。如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被其借去用作抵押的房产证,房产抵押不是房产证抵押,在办理过抵押登记后,房产证应当归该房产原所有人所有。本案审理应当围绕被告借房产证用以抵押的事实是否存在来进行,但法官在查明事实部分所查的却是抵押关系及其责任,最后判决原告对抵押负有责任,驳回其诉讼请求。有的前后矛盾。查明事实、本院认为部分及判决主文内容前后不相呼应。如对原告的某赔偿请求,查明事实部分只字未提,本院认为部分虽然提及,但无具体计算依据和方法,在判决部分就直接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且判决数额与原告诉请也不一致。
详略失当畸短长。有的裁判文书动辄万言,却说不出个所以然,让人看后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有的裁判文书一味求短,省去了不能省略的内容,或者重要的内容表述得十分简单,使人看过后弄不清讼争的前因后果和法官查明的事实和判决的依据等,使裁判文书失去了应有的告知、宣传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作用。如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所欠租赁费给付时间约定不明的,经双方当事人补充协议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依照法律规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如双方对给付时间约定不明,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办人在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称应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租金给付时间,但却未交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当事人看了判决书后,还是弄不请法官是如何按照法律确定给付期限的。
文意晦涩难理解。有的裁判文书内容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存在明显的歧意,漏洞百出,让人感到“横看成岭侧成峰”,怎么推敲怎么象。有的内容表述不够到位。该涉及的问题看是涉及到了,但总是让人感到尚有一层窗户纸未能捅破。如一借贷纠纷案件,判决书中称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却未交待该案的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有的裁判文书用词搭配不当,词不达意;有的语法错误,病句不断;有的渲染铺陈或夸大与缩小,尤其是归纳概括走调,以致情节事实不符,改变了性质;有的语句有多意理解;有的语言不够庄重、严肃,褒贬不当;还有的结构混乱,思路不清。
字面差错频出现。字面差错在裁判文书中是最普遍、频率最高的质量问题。一是“多”,就是在裁判文书中出现一些与内容毫不相干的文字,最常见的是电脑中的联想词组跟在某一个字的后面,如“要求被告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写成“要被告赔偿我的确良经济损失”;再比如讼争标的中的阿拉伯数字多出一位甚至几位数字;二是“少”,缺词漏字,使一些词句改变了成份,失去了原意;三是“颠倒”。如原告诉称变成原告辩称,有的甚至将原被告诉辩内容意思写反,字与字前后颠倒更是屡见不鲜;四是“错”,有的将当事人姓名弄错,同一份判决书中就同一个当事人竟然出现几个不同的名字;有的将讼争标的额或案件受理费数额弄错,五是别字,如“抵押”写成“抵压”等。
格式要素不合规。有的字号类别不统一,同类案件有几种不同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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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
文书wén shū[释义]①(名)指公文、书信、契约等。
②(名)机关或部队中从事公文、书信工作的人员。
[构成] 并列式:文+书[例句] 把~撕了。(作状语)~送来了公文。(作主语)法院应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书
民事裁判文书的生效日期,是民事诉讼程序中非常重要的日期,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身份关系的确定或解除时间,义务人的履行期限、权利人的申请执行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和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的案件的原告再次起诉的期限的确定。一、生效日期的确定
(一)调解书的生效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第89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民诉法意见》第96条规定:”调解书不能当庭送达当事人的,应以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的生效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自双方在民事调解协议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外,以当事人签收调解书之日为民事调解书的生效日期。如调解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应以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的生效日期。
(二)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日期
《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这就是说判决的生效日期是上诉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那么上诉期间如何确定呢?《民诉法意见》第165条“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先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当事人的上诉期届满后,判决书、裁定书并未生效,只是该当事人不能提出上诉了,因为后收的人仍有权提起上诉,要等后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当事人的上诉期届满后,判决书、裁定书才生效。
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日期是上诉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判决书如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应以后收到判决书的当事人的上诉期届满的次日为判决书的生效日期。
(三)二审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书的生效日期
《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审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但其生效日期,民事诉送讼法及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虽然上述判决是终审判决,不能提起上诉,但仍存在生效日期的确定问题。是判决书的作出之日,还是送达当事人之日?笔者认为,应是送达当事人之日。因为判决书只有送达才能产生法律后果,当事人才能按照判决书来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在判决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时,应以最后收到的判决书的日期为生效之日。虽然当事人收到的时间有先后,但同一判决的生效日期只能是一个,否则当事人也无法正确地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因此,二审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书的生效日期为当事人签收之日。如判决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应以后收到判决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判决书的生效日期。
(四)支付令的生效日期
《民诉法》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是十五日,在此期间内债权人不能申请执行,因为债务人只要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自行失效。从表面上看支付令似乎一送达就生效,因为债务人如没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清偿债务,但这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生效,还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支付令还有可能自行失效。
因此,支付令的生效日期是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第十六日。
(五)裁定书的生效日期
民事裁定书主要是处理程序问题。由于民事裁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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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对诉讼案件的实体或程序问题作出裁决的书面结论,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民法官审判工作的结晶。
7月,我院率先向社会推出了裁判文书公开举措,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到我院查阅已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这一举措的推出,为方便百姓查阅文书,宣传法制,方便在校大学生学习、了解文书写作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我院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
我院在首都政法网北京一中院网页上,分批次公布一些我院审结的有典型意义的优秀裁判文书,以实现裁判文书的网络公开。欢迎您上网查阅我院的裁判文书,并对我院裁判文书质量给予必要的监督。
声明:现已发布的裁判文书尽量保持了其原件内容。如有不同,以相关当事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裁判文书为准。
>>危害公共安全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侵犯财产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贪污贿赂
>>渎职
>>其他
文书司法鉴定
文书司法鉴定于4月27日经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核准设立的专门从事文书鉴定的机构,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证号:“4401401”,专门面向社会提供文书司法鉴定服务。
我所成立至今参加了-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其中20参加的可疑文件鉴定(CNAS T0705)项目:1、篡改文件鉴定项目,结果为满意;2、朱墨时序鉴定项目,结果为通过。参加的笔迹鉴定(CNAS T0417)项目,结果为满意。参加的笔迹鉴定(CNAS T0451)项目:结果为通过。20参加的篡改文件鉴定(CNAS T0544)项目和朱墨时序鉴定(CNAS T0543)项目,结果均为满意。
本所的文书司法鉴定人员均是来自公安战线、检察机关长期从事文件检验技术的资深专家,执业人员具有30多年的鉴定经验。“做最专业的`技术团队,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最专业的文书鉴定技术服务”是本所鉴定人共同的奋斗目标。
本所面向全国受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树立“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理念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社会形象,坚守诚信为服务宗旨,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服务准则,为社会各界处理刑事、行政、民事等各类案件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依据,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社会各界享有较高的信誉。
本所将继续以发展的姿态开拓进取,目前正积极实施专业扩展和人才招聘计划,力创品牌,用科学、公正的鉴定结论和诚信的服务宗旨回报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厚爱。
文书司法鉴定:亦称文件检验,主要内容包括:1中文、外文笔迹鉴定;2中文、外文签名真伪鉴定;3印章印文真伪鉴定;4打英传真、复印等印刷文件制作方法、制作工具的种类和同一认定;5浸湿、污染、破碎、烧毁、退色、粘连等污损文件的显现、整复、辩认等;6书写工具及其他工具形成的文字压痕及其它压印痕迹的显现、辨读、鉴别等;7印章印文的盖印时间,印章与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9 复英打英传真文件等机制文件及其它文件的制作时间鉴定;9证件、货币、票据等特种文件真伪的鉴定等;10添加、消退、涂改、拼接、换页等变造文件鉴定;11笔痕鉴定;12人像鉴定。
随着办公现代化的发展,文件检验学涉及的“文件”已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文件”,而是特指文件检验的对象,它泛指一切以语言、文字、图形为其表现形式的各种书证、物证。它可以包括各种产品包装、商标、产品说明、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合同、发票、账簿,及涂改的产品保质期、质量认证书、生产许可证、商品条形码及其他商品标识,甚至包括假冒伪劣的书画作品。同时,也包括铭刻在金属、玻璃等固体上的产品标识、铭牌等等,具有较广泛的外延。
【注音】sīfǎjiàndìngwénshū
【释义】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向委托人出具的文书。该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且该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文书。”
【概念】司法鉴定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挂靠当地受委托医院和注册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内涵】国家授权的法律机构或组织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类别】未定。
××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类别的标题:一般2号或者小1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号仿宋体,居中排列)
声 明
(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1. 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 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声明内容:3号仿宋体)
地 址:× ×市× ×路× ×号(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4号仿宋体) 共 页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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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小2号黑体,居中排列)
编号××司法鉴定中心[200×]×鉴字第×号
(编号: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年份、序号采用阿拉伯 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方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5号宋体,居右排列。编号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
一、基本情况(3号黑体)
委 托 人:××××(二级标题:4号黑体,段首空2字)
(文内4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段首空2字,行间距一般为1.5倍。日期、数字等均采用阿拉伯数
字标识。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等顺序排列。下同)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在场人员:
被鉴定人:
二、检案摘要
三、检验过程
四、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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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鉴定意见
六、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
二○○×年×月×日
(文书制作日期:用简体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居右排列。日期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
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
说明:1. 本司法鉴定意见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
2. 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需要添加附件的,须在鉴定意见后列出
详细目录。
3. 对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正文的落款后另加附注予以说明。(附注为4号仿宋体)
××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类别的标题:一般2号或者小1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号仿宋体,居中排列)
声 明
(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记录和反映司法鉴定过程和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
第三条 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的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司法鉴定人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第四条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人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作。
第五条 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
第六条 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的类别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封二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七条 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
(一)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
(二)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
(三)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
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的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的检材和鉴定资料的简要情况,并注明鉴定材料的出处;
(四)检案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检验过程: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包括检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
(六)检验结果:写明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的客观结果;
(七)分析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的过程。引用的资料应当注明出处;
(八)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适用性;
(九)落款: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证号,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并注明文书制作日期等;
(十)附注:对司法鉴定文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附注中作出说明。
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可以根据不同鉴定类别和专业特点作相应调整。
第八条 司法鉴定文书附件应当包括与鉴定意见、检验报告有关的关键图表、照片等以及有关音像资料、参考文献等的目录。附件是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应当附在司法鉴定文书的正文之后。
第九条 司法鉴定文书的语言表述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
(一)使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通用专业术语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用语;
(二)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
(三)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当符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
(四)文字精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客观、清晰。
第十条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下列格式要求:
(一)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制作;
(二)在正文每页页眉的右上角注明正文共几页,同时注明本页是第几页;
(三)落款应当与正文同页,不得使用 “此页无正文”字样;
(四)不得有涂改。
司法鉴定文书制作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文书经过复核的,复核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单上签名。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两种印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标题下方编号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司法鉴定文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司法鉴定文书制作日期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樱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为圆形,制作规格应当为直径4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上方刊司法鉴定机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司法鉴定专用章字样,自左而右横排。
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印文中的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印文应当并列刊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自左而右环行。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印章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启用。
本规范施行前,司法鉴定人使用的印章和司法鉴定机构使用的司法鉴定专用章规格、式样、文字、字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7月5日发布的《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确认)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年 月 日
记录人:
(被申请人) :
(申请人) 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年 月 日
★ 文书
★ 文书工作计划
★ 作文书
★ 文书自我鉴定
★ 文书工作报告
★ 文书工作总结
★ 法院授权委托书
★ 法院工作总结
★ 法院委托书
★ 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