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作品《社戏》的读书笔记(共含1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直立行走一土狗”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我曾读过不少鲁迅的作品,比如《孔乙己》《药》《狂人日记》《**》等,里面有许多鲜明的儿童形象,但都以被“吃掉”来反映当时破败的封建思想。但读完《社戏》后,里面的儿童却让人体会到了一如反常的童真。
这里的孩子们都十分自由,被鲁迅这样一个在封建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称为“乐土”。孩子们对他进行了无微不至的体贴与照顾。这里也没有各式各样的规矩。即使打了太公,全村也绝没有一个想出“犯上”这个词来。相对于城里那种苍白无味的生活来说,乡村生活无不是新鲜有趣的。
在这些聪明活泼的孩子中,最有趣的就是双喜了。他聪明、能干、善解人意,富有同情心,且反应敏捷、考虑周到、办事果断、充满自信,既有组织力又有号召力,是当自无愧的孩子王。鲁迅之所以能看上社戏,主要是因为双喜出主意、打包票。可爱的不只是孩子,还有这里的成年人。比如六一公公。虽然写的很少,但仅有几笔却勾勒的十分准确。写出了他的宽厚、淳朴。孩子们偷了他的豆,他非但没有责骂,还请孩子们吃豆。没想到听了鲁迅的一句“很好”,便激动起来,得意极了。
鲁迅回忆往事,只是慰藉自己的心。虽已是二十年后,但人民还是和以前一样麻木、封建愚昧,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那到底人们的美好世界丢在了哪里?就在二十年前的平桥村,在六一公公身上,在双喜和那些孩子身上。
鲁迅的社戏分为两个部分,而我更喜欢后一个部分,他主要描写了“我”在赵庄看戏的感受和经历,里面有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对孩子形象的一个塑造。孩子们远离“名教”世俗,没有接受严格的封建正统教化,他们儿童的天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保留着一颗自然纯洁的童心。对来自书香门第的“我”亲若一家人。来了远客,农家的孩子都来陪伴游戏。我们一起放牛捉虾、摇船摘豆。钓到一大碗虾自己决不吃,照例全要送到客人嘴里,这体现了农村孩子们的热情好客。但当看到客人不会放牛,连走近牛身都不敢时,他们却毫不客气地嘲笑起来。这说明了孩子的本性纯真,丝毫不受到礼教的束缚,敢于说出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社戏对双喜和阿发的塑造,让我感受到比如说双喜,当外祖母和母亲不放心一群孩子去看戏时,他一口气说出了几条理由来“写包票”,这正体现了双喜很聪明并且有主见,具有很强的领导才能,而正是因为他的帮助“我”才能去看社戏。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双喜的热心和淳朴。在看戏时他的品评都是孩子气的天真、活泼可爱,他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也没有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他在这里尽情的释放着自己的天性,坦诚的对别人,不像城里的孩子那样会拘束着自己。阿发的形象由偷“罗汉豆”这一场景得到了表现,偷罗汉豆之前在伙伴问偷谁家的“罗汉豆”时,,他先上岸调查一番,偷豆时考虑到阿发的娘可能会发现,最后便决定偷自家的,因为自家的“罗汉豆”长的大的多,从这一细节我们可以看出,阿发的真诚无私。
除了对孩子的塑造外,还有农村的场景描写也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社戏》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在描写小伙伴们时,文字所透漏出的温纯与喜悦,在描写田园风光的,透露出了浓浓的喜爱。文中最后一句话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结合本文的创作背景于一九二二年十月,我想是对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的童年美好的回忆,充满一种浪漫的理想色彩,表现对人生理想境界的渴望和追求。
再看当时的人民处于封建的思想文化的束缚当中,人民仍旧处于麻木状态,然而希望究竟在哪里呢?在“乐土”上生活的童年伙伴们的身上,因为他们有着美好的精神世界,他们不受封建思想文化的束缚。鲁迅认为只有这些人们身上所具有的优秀品质得以发扬光大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才会真正的有希望。
“故乡的歌是一只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离别。”----题记
美的自然环境
读《社戏》这篇课文,扑面而来的是一种浓郁的乡土气息,恰如一曲田园牧歌回荡在我的心中。作者笔下的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很少受到世俗的“污染”,更多的保留了自然的纯朴气息,那地方的山水令人陶醉,那地方的美景别具韵味。碧绿的豆麦天地,水汽中朦胧的月色,淡黑的连山,星点的渔火,孩子们的谈笑声,潺潺的流水声,宛转悠扬的笛声,豆麦和水草发出的清香……有声有色,情景交融,宛如身处童话世界,尽显江南水乡的独特风韵,美不胜收。乡村世界彰显出的柔情,那样温馨,又是那样朦胧透明,仿佛给整个世界套上了一个柔媚而富有诗意的光圈。作者以其少有的抒情笔调,刻画出了一个清新悠远、如梦似幻的江南水乡,带有北京城里的绝无仅有的神韵风致之美。
美的生活情趣
平桥村的“住户不满30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但那儿却是我的乐土,乡下的生活充满无限的生机和情趣。在这里,我是公共的客人,可以得到不少的`优待,有小朋友陪我掘蚯蚓、钓河虾,饱餐一顿,有迷人的月夜出航,小朋友们偷罗汉豆的活动,使我无比欢快,心旷神怡,这一切都充满了童真童趣。这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多么古朴的生活,多么纯朴的民风!
美的人情意味
“我”是一个远客,所以极受村中人们的优待。双喜是小伙伴中最聪明的,小领袖一般,心细如丝,聪明伶俐。当“我”看不成戏“急得要哭”时,双喜马上想出“好主意”,并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的好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失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来安慰我,体现了他的亲切体贴;他敢于负责,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大家都已厌倦,但又不好说,回去的时候,又是他提议回家;回程时,大家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劝止“再多投团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又表现了他体贴他人的品质。六一公公是淳朴乡民的代表,六一公公对于孩子们偷他的豆,只是责备“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听说摘斗是为了请客,马上说,这是应该的,他并不是吝啬的人,后来他又亲自送走表现他热情好客的性格,体现了老师厚道的农民本色,在这临海的小村子里,自然与人情融为一体,人情之唇,不如山水一样,令人沉醉、感动。
平桥村不仅是我的乐土,更是鲁迅先生精心营造的桃花源,借《社戏》来构建自己理想中的“世外桃源”。他对故乡的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已经融入血液,深深植根于心田。故乡的景、事、人同样也聚焦于作者的心理感受:向往热情美好、淳朴的人际关系,憧憬正直无私、美好和谐的人情味和人性美。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作者抨击都市,盛赞农村社戏,所潜心抒发的就是对假丑恶的厌恶,对真善美的追求。
当我看完《社戏》这篇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后,我闭上眼睛,仿佛看到12岁的鲁迅正和小伙伴们看戏,他们有说有笑,还喝着豆浆,笑容挂在脸上,享受与伙伴们玩耍的时光。
童年的多姿多彩,少不了朋友的陪伴。我想起《社戏》的最后一句话,“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真正很好看,只能看到台上的人咿咿呀呀地唱;那夜的豆并不真正很好吃,更本比不上别人那香甜可口的豆子。但在没有大人的陪伴下,只有友好的朋友。
看戏时,大家一会儿讨论小旦的动作,一会儿骂老旦的歌,最差的戏也会变得更加精彩!因为有了伙伴。煮豆时,大家说笑打闹,还把豆壳抛到河里去,窝在一起品尝,最坏的豆在会变得更加美味!因为有了伙伴。读着,读着,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的趣事。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我只有7岁,妈妈让我参加了一个夏令营活动,是到农村体验乡村生活。一到农村,我和伙伴们就像一群脱缰的野马,在草地上狂奔、打滚、呼吸新鲜空气。穿过草地,便看见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中还有成群结队的鱼儿在畅游。我们不等老师的同意,便纷纷跳入水中,水没过了我的肩膀。“去抓鱼!”有人提议,大家连声赞成,可是,鱼没有抓到,却一脚踩进了泥巴地。“看!”就在大家玩得热火朝天之时,吴天亦喊了一声。我们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一头无比巨大的水牛也在这条溪上洗澡!我们哭笑不得。
那句含义深刻的句子,透出了作者——鲁迅怀念童年的浓情。我的童年还没有结束,我要去珍惜它,让它变得更加精彩。去交一些朋友,知心的朋友,这样,你就能跟她一起分享快乐,承担痛苦,从此你的童年就不再单调了。
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风景”。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尽管少,分量却很重。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也似乎“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经过学习了解再加上读完他的其他作品后,我更能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把优美的字句运用得淋漓尽致。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今天我们学习了鲁迅先生的又一篇文章《社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这篇文章讲叙了“我”小时侯在外祖母家与小朋友们一起看社戏的事,写了在途中的所见所闻,写了戏前的曲折,写了看戏途中,写了看戏的枯燥,写了归航中偷豆煮豆吃豆等等,读来令人身临其境,深受感染。而其它内容如钓虾,牧牛等乡村生活则简笔带过,这其中用笔的浓淡疏密,非常有效地突出了文章的重点。
这篇文章以“社戏”为线索,回忆了美好的童年往事,刻画了一群栩栩如生的农家孩子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好无私的美好品质。
学完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了很大的感悟。通过这篇文章使我看到了许多生动鲜明的人物——双喜的机灵调皮,考虑周到,有责任感;阿发的大方,朴实;六一公公的淳朴等。
在文章中运用了许多环境描写,更加渲染烘托了故事情节与气氛。
《社戏》确是一篇名作!
在《社戏》里阿发他们肚子饿了,去找豆子吃,但阿发并不是因为是自己家的豆子好,不让小伙伴吃,从而吃别人的。
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学习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做一个诚实的人,你帮助别人,应该不求回报,这是做人的常识,俗话说“好人有好报”帮助别人不是为了图什么,而是要发自内心的帮。
诚实,每个人都需要这两字,考试的时候,老师说过:“不管成绩好坏,也要做个诚实的人。没有了诚实,这个人就没有了活的自信。无论怎样,心里也要有诚实两字。”
学完《社戏》这篇文章,使我不得不感叹鲁迅先生的文采。有聪明、善解人意、反应灵敏的双喜,还有善良、淳朴、宽厚的六一公公。
而鲁迅先生所难忘的是平桥村的老人孩子那种淳朴、善良、真挚的感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
鲁迅先生以饱含深情的笔触,写出了在十一二岁时在平桥村夜航到赵庄去看社戏的一段经历。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德;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对摆脱封建束缚的自由生活的向往。
部分景物的描写,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江南水乡所特有的清新优美的图景。
《社戏》一文给了我很多思考。当时的农村,很贫困、很落后,可那里的人们却以一种知足而快乐的方式生活着;那里风景秀美、人心纯朴,那里是大自然原始生活方式的象征。
乡村的人热情好客,身上永远带着纯朴的乡土气息;乡村的生活宁静悠闲,有一种自己独特的美。
鲁迅的《社戏》里处处充满了对乡村生活和童年时代的怀念和向往。平桥村的一个个夏天,他自由快乐地度过,童年枯燥的读书生活中有了一丝快乐。我的童年,没有乡村的宁静纯朴,却在课文的熏陶下带上了一丝野趣。
鲁迅先生在《社戏》这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乡村小伙伴双喜、阿发、桂生的真诚单纯的友情和快乐,赞美了他们勤劳质朴、热情无私的.品质。
鲁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看社戏,整个看戏过程是一波三折。刚开始,鲁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热心的四处帮忙打听,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鲁迅的朋友下午看戏回来,都为鲁迅叹息,后来他们借了八公公的船,才去看了戏。回来时,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罗汉豆,小伙伴们年龄大点的烧火,小的剥豆,那也是鲁迅吃过的最好的豆了。所有的小伙伴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细心,考虑周全,好客且处处替别人着想,也是小伙伴们的头。他得知鲁迅订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戏时,想方设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还巧妙的驳回了鲁迅妈妈的话,让鲁迅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看厌倦了他第一个提出回家;偷豆时考虑到阿发家的偷多了阿发会挨骂,让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里偷,最后也没有食言,把大家安然无恙的带了回来。
虽然其他孩子都没有双喜那么机灵,但他们和双喜一样,都很好客。在他们认为,鲁迅不只是鲁镇其中一家唯一的远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们给小孩减少工作,让他们陪鲁迅一起玩,让他们把钓到的虾都给鲁迅吃,坐船是还让鲁迅坐在当中,像神一样供着,对他分外尊敬。可爱的六一公公听说鲁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罗汉豆。
鲁迅通过这些小事写出了家乡人民的纯朴,表达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怀念之情。
豆是普通豆,戏是无趣戏,何引鲁迅先生如此记忆?这个问题在心中泛起涟漪却又百思不得其解。
在童真岁月里,田垦上的稻草地是我儿时的乐园。吟一首宋词,捉一场迷藏,冒着被长辈责罚的风险下小溪捉鱼虾。记忆最深刻的还是与外婆一起采稻草,几根乱枝在田地里纵横,蝉在旁伴奏,“蟋蟀舞团”不时来演出,湖面倒映着我与外婆弯身拾草之景。外婆的衣角不知何时被露水润湿了,她回眸看我,我仰头望头,这是无声的对白。
时光从不为谁而停止脚步,初中了,我搬离了田垦,永别了稻草,暂别了外婆。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让我无心驻足观赏花簇,无心“浪费”我的周末去娱乐。不知何时,接踵而来的考试占据了我的生活,觉得委屈又没时间宣泄。我开始怀念那些流逝的时光,珍惜与外婆在一起的每分每刻……
又读了一遍鲁迅先生的《社戏》一文,这是《呐喊》一书中摘选的。我开始在想,鲁迅先生是否也在为自己所处的时代呐喊?是否也在追寻儿时的光阴呢?或许只有他本人知道答案。他不满于所处的时代,他便撰文揭露,我们何苦不珍惜当下无忧的生活,用努力奋斗去填补余下的岁月。儿时的时光固然灿烂,但余下的生活仍需我们好好珍惜。如何在生活中寻觅一口甜,取决于你如何品尝、用怎样的视角看待。
终于明白,那豆终究不普通、那戏也终究不无趣。苦涩的生活让我们更加铭刻过去的时光,余生虽长,人却终究还是要与过去告别,如何生活,只愿不负自己。
若错过了春光的柔美,就不要错过夏花的绚烂,当下的每一刻都值得珍惜。
鲁迅先生的名篇《社戏》,那末尾的一句“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不知勾起了多少读者的神思遐想。那么孩子们会有怎样的感触呢?他们会读到怎样的《社戏》,怎样的童年呢?如果不沉入鲁迅先生的文字里去细细品,如果马马虎虎走马观花地读,那么一定糟蹋如此美文。
就在课堂上,足足的一节课用来阅读,然后写一些初读的感受。为下面品读做好准备。
以下就是孩子们的初读。有的已经深刻,有的还比较粗疏,有的只是表面,有的已在深思,读到了他自己眼中的童年。
其实,孩子们在安静的氛围中细细地读课文,效果真的不错。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静静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布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闲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天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天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就是一个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特别是儿时生活过的地方。但这个“故乡”的范围却是可大可小的、在杭州,绍兴就是鲁迅的故乡;在北京,浙江就是鲁迅的故乡;而到了日本,中国就是鲁迅的故乡。在这时,“故乡”和“祖国”就成了同一个概念。所以,在有的民族的语言里,“故乡”和“祖国”是同一个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就是“祖国”,第一个字母不大写就是“故乡”。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下面,我将对《狂人日记》进行个人化的解读,其中自然有偏颇之处,然而作为一位读者,我想也可以有放肆一下的权力。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是通过“常人视角”叙述出来的: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因为在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
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
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 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有了这些描写,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以上是对《狂人日记》的第一层解读,然而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枣在这里,我将它作为我的第二层解读,即狂人“狂行下的表层批判”。
当我们以“狂人视角”对作者笔下的世界进行关照时,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他进行迫害:加之“疯”的罪名枣狂人重新屈服于恶势力,同流合污(或被吃)。
这是在《狂人日记》发表的当时和以后,大多数评论者所解读出来的共同结果。在这种解读中,出现了一个时代化的批判对象:“传统礼教”----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着力批判的对象。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此为自己批判的焦点,是无可置疑的,而且也的确是鲁迅当时的创作目的,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另外,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也曾表示《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正因为有了这种共同的解读,《狂人日记》才被作为“五四”启蒙运动的一个文学范本,通过它,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打起一面大旗:“救救孩子”!
然而一个文本在它被创作完成之后,便脱离了作者成为独立存在的事物,因此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解读出现。正如世纪末的今天,在我的眼中,《狂人日记》可以解读出的第三层意义:这就是狂人“对人类的深层批判”。
依然是通过“狂人视角”关照周围世界的真相:敢于对世界和人生做抽象思考的狂人,发现了人与人之间提防、倾轧、残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扼止的恶性循环: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于是狂人呼吁人类和睦相处: 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
然而: 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
对人类整体的批判也许并非鲁迅创作时清醒的本意,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因而其批判便决不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因中根深蒂固的一个分子,永远无法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将地球毁灭几千次的核武器、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沦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纪疾病“爱滋”……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在他看来,这呼声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好句摘抄:
1、四周是广大的空虚,还有死的寂静。死于无爱的人们的眼前的黑暗,我仿佛一一看见,还听得一切苦闷和绝望的挣扎的声音。
2、我快步走着,仿佛要从一种沉重的东西中冲出,但是不能够。耳朵中有什麽挣扎着,久之,久之,终于挣扎出来了,隐约像是长嗥,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
3、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已……
4、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5、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投射在莓苔上面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的碎影。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因为他们毕竟不必太摆史官的架子。
6、人感到寂寞时,会创作;一感到干净时,却无创作,他已经一无所爱。 创作总根于爱。
7、中国人向来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由这文艺,更令中国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甚而至于已经自已不觉得。
8、天才并不是自生自长在深林荒野里的怪物,是由可以使天才生长的民众产生,长育出来的,所以没有这种民众,就没有天才。
9、凡一个人,即使到了中年以至暮年,倘一和孩子接近,便会踏进久经忘却了的孩子世界边疆去,想到月亮怎麽会跟着人走,星星究竟是怎麽嵌在天空中。但孩子在他世界里,是好像鱼之在水,游泳自如,忘其所以的,成人却有如人的凫水一样,虽然也觉到水的柔滑和清凉,不过总不免吃力,为难,非上陆不可。
10、现在的所谓教育,世界上无论那一国,其实都不过是制造许多适应环境的机器的方法罢了。要恰如其分,发展各各的个性;这时候还未到来,也料不定将来究竟可有这样的时候。我疑心将来的黄金世界里,也会有将叛徒处死刑,而大家尚以为是黄金世界的事,其大病根就在人们各各不同,不能像印版书似的每本一律。
11、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
12、有地方特色,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被别国所注意。
13、破绽,而一有破绽,便破灭到不可收拾了。与其防破绽,不如忘破绽。
14、即便是天才,他落地的第一声啼哭也不会是一首好诗。
15、墨写的谎言,抹杀不了血写的事实。
16、人生最大的痛苦是梦醒了之后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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