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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源头专项治超的工作方案
按照承治超办字[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局货运源头专项治超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根据《省治理公路限超运输办法》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以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我局的日常工作内容,提高治超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加快我县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源头为重点,通过对货源单位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使超限超载现象和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货源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企业的车辆状况、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治超机构,公开相关制度,要积极配合运管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
(二)加强应急保障,确保源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治超工作需要,为预防货运源头治超期间可能发生的运力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各乡镇工业企业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确保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顺利开战。
(三)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推动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日常化,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治超宣传报道的导向性,形式上充分体现治超宣传报道的广泛性,将宣传面延伸到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企业的理解与支持,保持了正面舆论导向,减少和防止治超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推动治超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认真组织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以路面巡查、源头企业巡查为主,对经检查、新闻媒体曝光以及严重违反《省道路运输条例》行为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采取进驻监管,依法对货源单位及车辆的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纠正。
(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治超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明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治超、和谐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载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扩大《条例》普及面,做到家喻户晓。
(六)建立健全领导例检制度,严格责任倒查,要建立货运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和暗访,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利的乡镇及企业,要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查获已出场(厂)违规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治理机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对货源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和加强货物源头监管力度行动,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性和重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树立“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治超不利、无路可走”的思想,顾全大局,着眼长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宣传等工作。
(二)加强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治超氛围
我局将继续加大治超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治超工作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过程。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成果、正面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力度和非法超限超载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春运安全,确保公路交通畅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车辆运输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运〔〕6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公〔2016〕39号),结合近期有部分地段、码头区域,车辆违法超载现象时有发生,启东交通和公安部门决定在全市开展“车辆运输车治理”和“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月10日,也就是行动第一天,启东公安交警部门出动警力5人,路政部门有5名路政员参与,成立联合治超现场行动小组。他们在启东S221线南段展开超限检查,一天内共检查运输车31辆,发现超载车辆4辆,联合小组人员配合密切,交警人员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路政人员对疑似车辆进行称重,对超载车辆,交警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对驾驶人员驾驶证扣分警告。
春运将从1月13日开始,为确保春运期间公路安全运行,近日,恩施市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开展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公路事故隐患,努力化解安全风险,打造“平安春运”。
自1月4日起,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在龙凤坝超限检测站进行,对装载易散落物品车辆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现场覆盖车厢后,方能再次上路;对超限车辆严格按照交通部62号令进行处罚,责令其卸除超限部分货物,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从而保障公路的安全与畅通。截止目前,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4台,处理超限超载车辆2台次。
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路政执法人员向过往司乘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春运前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告知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车辆驾驶人员对公路运输安全行驶的认识,积极送法、送平安、送服务。
为进一步巩固对道路交通运输超载超限的`整治成果,及时消除由违法超载超限给道路及交通安全带来的危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公路建设成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山东省莱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联合莱州交通警察大队从12月至20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治超行动。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两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联合治超实施方案,成立了联合治超领导小组。行动中,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和公安交警坚持路面治理与源头管理相结合,严格监控超限超载严重路段、时段,重点打击渣土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水泥搅拌车、油罐车、集装箱等大型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擅自改型、违规载人、涉牌涉证、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全方位开展执法行动,继续保持治超高压态势。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开展定点检查,发现违规车辆一律给予严肃处理。继续充实和加强对辖区内县乡公路治超执法力量,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中严格按照执法规范要求,切实掌握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坚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处罚,坚持教育到位、处罚到位、卸载到位,从源头上彻底纠正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行动期间,莱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还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对治超行动进行了广泛宣传,旨在引导相关企业和道路货运从业人员规范装载、合法运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正式启动联合治超专项行动以来,莱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突出整治重点,对违法超限超载的车主及企业形成了有力震慑,截至目前,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2辆次、累计卸货吨数101吨,有效改善了辖区内道路交通环境,减少和避免了部门单独执法的局限性,最大限度提升了整治效力。
高速公路货运治超若干问题分析
从货运超载的`发展历程和目前治超工作开展的状况分析入手,首先分析了高速公路上货车超载治理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其次分析了治超可能带来的正、负面影响,再次重点论述了通过整顿市场秩序、保证管理部门治理的长效机制和加强立法等方式彻底根治超载的方法,最后还指出治超必须走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作 者:陈亮 徐(王莹) CHEN Liang XU Ying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杭州,310012 刊 名:山西建筑 英文刊名:SHANXI ARCHITECTURE 年,卷(期): 35(26) 分类号:U411 关键词:治超 运价 市场秩序 社会成本 责任公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四)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1月5日-1月20日,全市集中开展以“创建精品道路,保障春运畅通”为主题的`全市联合治超专项行动。
1月5日行动首日深夜,婺城区路政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公安特警联合开展整治行动,查获超限超载车辆12辆。1月6日上午,金东区查获超限超载车辆3辆。
据介绍,集中联合治超期间,市本级、兰溪共设置了7个固定岗点,分别是:兰溪市在G330国道与婺城交界处设置固定岗点,婺城区在二环南路与八达路交叉口,S315省道与龙游交界处,金兰中线栅川地段,金九线与西二环交叉口,金兰北线与金九线交叉口设置固定岗点。金东区在G330国道十八里路段设置固定岗点。其他县(市、区)合理设置固定岗点,以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防止外地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入金华市境内。
此次集中整治以三轴以上货车为重点,重点查处车货总重49吨以上和超限超载30%以上的货车。同时,查处货车不规范装载行为,主要是结合扬尘整治工作,对于运输水泥、砂石等粉尘物质的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不断推进辖区内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开展,近日,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牵头,县交通、交警、运管、路政和百马乡政府等5部门联合开展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以百马至中河公路(百马乡中河村附近)为突破口,重点开展非法开采矿山、临时开采采石场源头治理以及百马渡口超限超载行为,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切实做到发现一辆及时查处一辆,有效杜绝超限超载行为发生,以达到震慑作用,确保人民群众行车安全。
据了解,当地党委、政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治超工作原则,从路面、源头、宣传、督办等方面入手,积极主动与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和通力合作,有效遏制县境内国省道及主要县道干线公路上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势头,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
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出动车辆5辆,查处嫌疑车辆35辆,超限超载车辆3辆,切实有效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11月29日,笔者从湖南省嘉禾县治超办了解到,从今年12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该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治超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货车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扰乱治超秩序、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违法行为。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该县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同时,要求做到“六个一”,即召开一次治超新政培训会、印发一批宣传资料、滚动播放一则治超专项行动通告、配强一支治超专业队伍、查处一批超限超载车辆、建立一套治超专项行动联动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集中宣传造势,加强治超新政解读。并且,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县对乡镇及县直单位年度治超工作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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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最近周边地区沙石料紧缺,外地大型超限车辆集中到汝州市纸坊、庙下、杨楼等沿汝河沙石料产地运输的情况,汝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十天的超限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汝州市交通运输局路警联合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制定措施,迅速行动。该局依托三焦、庙下两个超限站强化固定治超,由交通运输局执法局主管领导轮流坐镇现场指挥,加大车辆检测率,并联合交警部门成立联合治超中队,加强对闯岗车辆打击力度,效果明显。
紧盯砂石料企业,开展流动治超。针对最近周边地区沙石料紧缺,外地大型超限车辆集中到汝州市纸坊、庙下、杨楼等沿汝河沙石料产地运输的情况,在各沿汝河沙石料产地及北环赵庄、龙山大道与常付线等车辆必经之处依法设卡对超限车辆进行拦截,累计出动执法车辆60余台次,人员800人次,对绕站车辆起到了较好的遏制作用。
紧密联系群众,进行源头治理。紧密联系汝河沙石料产地的附近群众,了解超限车辆出动时间,围堵沙石料出场口,把控超限车辆,有效打击了超限车辆的运输。
截止12月21日,该市共依法查扣超限车辆82台次,卸货2964吨,扣分420分,罚款149100元。
1月10日,泰州市市区超限检测站与泰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二大队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将执法人员分为两组,分别在S336和S506进行巡查,发现超限疑似车辆,由公安交巡警将其引导至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部门的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确认未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后放行。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责令并监督其卸驳载,消除违法状态,直至完全符合规定,并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公路执法人员10人,公安执法人员4人,执法车辆3辆,共检查车辆50余辆,教育放行2辆,处罚1辆,公安部门对该车辆驾驶员扣6分,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该站将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以超限检测站等执法站点为依托,加强对货物集散地的排查,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从严查处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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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1月11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分局联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外海大桥处设临时执勤点,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据介绍,这次在全市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展。行动重点是查处3轴以上的超限超载货车,打击货车冲卡拒检、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在巡查中发现的`涉嫌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由公安交警引导到就近的治超卸货场进行检测,并依据交通执法部门开具的称重和卸载磅单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本次将严格执行新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由原来的最大限值55吨下降到49吨,相应的为2轴18吨、3轴27吨、4轴36吨、5轴43吨、6轴以上49吨。“执行新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后,处罚也将更严厉。按照有关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予以罚款500元,记3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予以罚款2000元,记6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或超12分的,A、B类大型车司机驾照将会进行降级处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大队三中队副队长郑学兵说。
此外,我市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追究驾驶员、车主、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的相关责任。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并开展不定期的、跨区域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源头治超的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分局执法人员黄浩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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