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特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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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特色工作方案

篇1:旅游局特色工作方案

旅游局特色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充分展示我区防风固沙中取得的成果,推出以沙漠为主题的特色旅游线路,丰富凉州旅游内涵,为“会节”增添浓郁的.喜庆气氛。

二、活动时间

7月29日上午8:00时至晚8:00时,时间为一天。

三、活动线路

市区──百塔寺──天梯山石窟──黄羊绿色食品科技园区──莫高葡萄长廊──红水河东岸(长城饮食文化活动地点,午餐)──腾格里沙漠(沙海特色文化游活动地点)──神州荒漠野生动物园──沙产业室──沙漠公园(晚餐)。

四、活动内容

7月29日早8:00时从市区出发,8:30分到百塔寺,参观塔林、陈列馆; 9:00时出发,9:40分到天梯山石窟,参观石窟、陈列馆; 10:30分出发,沿途参观黄羊绿色食品科技园区、莫高葡萄长廊,11:50分到长城乡红水河旁,举办长城饮食文化活动,品尝以沙米粉、沙葱、羊肉为主的地方特色小吃; 13:30出发,13:50分进入腾格里沙漠,开展以滑沙、沙浴、骑骆驼、沙漠自驾车越野等为内容的沙海特色文化活动; 15:20时出发,15:50分到神州荒漠野生动物园,观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丝猴、普氏野马、赛加羚羊等。 16:40分出发,到沙产业室,观赏珍稀花卉; 17:00时出发,17:10分到沙漠公园,随车绕园参观一周后到公园接待处停车。组织游客参观沙生植物园; 18:00时到餐厅吃晚餐,举办以“ ”为主题的冷餐酒会。 20:00时出发返回市区宾馆。

五、责任单位

此项活动由区旅游局、劳动局、财政局、长城乡、沙漠公园及沿线乡镇和旅游景点负责,其中:旅游局、财政局、长城乡和沙漠公园负责做好沙海特色文化旅游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劳动局、长城乡负责长城饮食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工作;沿线乡镇做好沿线环境整治、标示牌设置等工作;旅游景点负责内部导游示意图、指示牌的制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六、工作进度 6.29—7.1各相关单位拿出活动子方案; 7.2—7.10现场踩点,落实活动地点、时间、活动内容; 7.11—7.25购置活动设备; 7.26组织特色旅游活动试运行,邀请有关领导视察; 7.29上午正式举办特色旅游活动。

篇2: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精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全区旅游市场秩序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旅办发〔20XX〕2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工作,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市场主体自觉自律,提高监管效能,改善执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范围内有序开展。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不同类型的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经营者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阳光”文明执法,公开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立足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旅游执法人员等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机制

(一)随机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

(二)随机抽查主体。自治区旅游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

(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3.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是否依法规范经营,有无出现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6.是否依法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

7.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8.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旅游企业的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篇3: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XX〕10号)精神,结合旅游部门实际,现就旅行社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对旅行社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旅行社市场秩序状况和旅游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旅行社条例》

(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四)《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五)《山东省旅游条例》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旅行社:

1、旅行社是否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3、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过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游业务的;

4、是否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5、是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

6、是否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的行为;

7、是否要求导游垫付或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8、是否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并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9、旅行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行为,是否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10、是否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11、是否拒绝履行合同的并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12、有否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

13、有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人事导游、领队活动。

(二)旅行社聘用的导游和领队:

1、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4、有否导游、领队和自揽业务的;

5、导游领队有否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临清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四、随机抽查方式

(一)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的结合:对所有旅行社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旅游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实行定向检查。

(二)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旅游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对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20%;

(二)对不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10%;

(三)对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的旅行社抽查当年不少于3次;

(四)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旅游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篇4: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职转办发【20XX】6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旅游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旅游市场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旅游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是旅游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各地旅游市场状况和执法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局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建立我市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异常对象名录库及抽查摇号系统

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和异常对象名录库是我局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一)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各区县旅游局按属地建设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汇总名录库即为全市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1、旅游市场主体类别

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的类别主要是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导游和领队人员(导游按户籍所在地录入登记、备案;领队按所在出境旅行社进行登记)。

2、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录入内容

1)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录入内容主要是:旅游企业基本信息、前三个年度旅游活动组织接待情况以及接受检查、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2)导游人员录入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取得导游证时间、从业时间、所在旅行社(未与旅行社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社会兼职导游录入)、主要带团服务记录、奖惩等情况。

3)领队人员录入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所在旅行社、从业时间、主要带团记录、工作业绩、奖惩等情况。

3、完成时间

此项工作要求于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将建好的名录库报市职转办审核确认。

(二)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

我局还应在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的基础上,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录入旅游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以及违法违规事由、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实施动态管理。

异常对象主要是三种类别:一是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企业;二是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企业;三是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

(三)抓紧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系统

根据通知要求,各旅游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系统,实现抽查过程及时记录、全程留痕和责任可追溯。省上要求“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在今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用,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要将本系统市县两级对口业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事项一并纳入其中,实现一个行业一个随机摇号软件,市县两级直接使用。”我局将抓紧与省旅游局衔接,并加强对区县(开发区)旅游局的业务指导,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将抽查摇号系统建成投入使用。

三、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陕西旅游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

(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1、旅行社:一是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三是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是是否依法经营,有无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是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六是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导游和领队:一是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二是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3、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一是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二是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三)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可按定向和不定向、自查和直接检查两种抽查方式进行。

1、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相结合

定向抽查:我局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地理区域、诚信或违法记录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投诉举报多、被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不定向抽查: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检查执法效能。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

对随机抽查对象,我局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对自查后如实报告旅游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检查、且主动改正的旅游企业,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重点检查中发现旅游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故意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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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区旅游局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景区及周边地区扫墓活动的`管理,为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扫墓环境,按照区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稳定、交通畅通、护林防火、文明祭扫等工作为重点,周密计划,落实职责,保证清明节期间景区及周边群众扫墓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景区及周边扫墓活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xxxx 局长

副组长:xxx 副局长

组 员:行业管理科人员及清明节日期间值班人员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在行业管理科,清明节放假期间在局值班室。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扫墓活动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尽其责;

(四)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四、工作重点

(一)火情、火灾

现阶段群众祭扫的习俗大多以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为主,而景区内草木茂盛,可燃物多,极易引发火灾。

(二)拥挤件

由于祭扫人员众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以及狭窄地区容易引发拥挤件。

(三)景区周边易发生祭扫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

景区周边道路狭窄崎岖、坡陡弯急,容易引发人身安全事故。

(四)祭扫人员突发严重疾病

由于扫墓地区空气状况恶劣,一些扫墓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会因心理和身体状况不佳引发身体不适。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全保障。

加强管理,制定本单位清明节应急预案,强化工作职责和各项措施,消除景区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群众扫墓活动安全有序。

(二)提供优质服务。

各景区要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设计一些休闲郊游的分流方案,为群众扫墓活动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

篇6: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

特色小镇主要指以某种产业为特色,既有城市功能,又有乡村风貌,大小适宜的人口聚集区,主要包括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建制镇和不同于行政建制镇、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两种形态。建设特色小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发挥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特色小镇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1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精神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城镇化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建设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结合现状、实际,科学确定建设对象,壮大特色产业,传承传统文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依据产业发展确定建设规模。坚持深化改革,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管理。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的要求,在全省分两批选择60个左右建设对象(含行政建制镇和不同于行政建制镇、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扶持打造。力争到,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现代制造、商贸物流、休闲旅游、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坚定不移加快发展转型,推动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二、工作重点

(一)编制规划方案。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编制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建设专项规划要明确特色小镇发展定位,重点围绕打造优势产业、提升设施水平、传承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和完善体制机制五个方面,分年度确定目标体系和谋划空间布局。工作方案要制定特色小镇发展目标实施路径,结合创新体制机制,研究组织领导、项目审批、投资优惠、资金和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每批省特色小镇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有关设区市要将经县级政府审定的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报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打造特色产业。 依据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精准定位产业布局,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大力实施“一镇一策”,精心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加快新兴产业成长和传统产业升级,推动产业向做特、做精、做强发展,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和提升发展效益,新增大量财税和就业岗位。强化校企合作、产研融合、产教融合,培育特色产业发展所需各类人才。深化市场主体培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投资为主体,催生一批市级以上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引导企业分行业、分品种研究市场,培育自身品牌,提升产业附加值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手段,推动产业链向研发、营销延伸。有条件的特色小镇要积极吸引高端要素集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三)营造宜居环境。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结合周边自然环境、地域特色开展镇村建设、整治,“不砍树、不挖山、不填湖”,塑造小镇典型风貌。确定小镇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开展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保护地形地貌、河湖水系、森林植被、动物栖息地等自然景观,开展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等工程,保护和修复自然、田园景观。开展旧镇区有机更新,逐步改善旧镇区生产、生活环境。推进镇容镇貌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区出入口、车站广场、交易市场、占道经营、沟渠水塘、环境卫生、垃圾污水等。鼓励建设开放式住宅小区。鼓励有条件的小镇按照不低于3A级景区标准规划建设特色旅游景区。

(四)彰显特色文化。 充分挖掘、整理、记录地方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遗存,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充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形成独特的地方文化标识。制定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等的保护措施,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保护独特风貌,挖掘文化内涵,彰显乡愁特色,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的特色小镇。加强规划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倡街坊式居住区布局,开展房屋、店铺及院落风貌整治,建筑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防止外来建筑风格对原有风貌的破坏。发展城乡社区文化、主题文明教育和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更新居民思想观念和提高法制意识,大力提高居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

(五)完善设施服务。 全面提升特色小镇建设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统筹实施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加快完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排水、防洪、农贸市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交通、通信网络等设施,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加强小城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光纤入户进程,加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全面收集生活污水并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百分之百无害化处理,道路交通停车设施完善便捷,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公共服务覆盖农村地区,服务质量较高。利用小城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整体带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六)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探索省、市、县扶持政策。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内生动力。提供双创服务,深化投资便利化、负面清单管理等改革创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家创造力,鼓励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特色小镇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创新规划建设管理方式,试点多规合一,促进公共服务覆盖农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经济要素有序流动,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镇村功能融合。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流转和退出机制。探索利用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特色小镇内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创新,支持企业研发成果转化。

三、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1)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建制镇(不含城关镇)。(2)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

(二)申报时间。 由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的每年4月底分别集中申报一次。

(三)申报数量。 为重点扶持条件成熟、发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2017、20的每年6月底分别确定公布一批省特色小镇名单,两年合计确定公布60个左右省特色小镇名单。

(四)申报方式。 2017、年的每年4月底,由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向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上报各县(市、区,含省直管试点县)申报材料。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等省直部门另行确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实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委农工部、省统计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信委、省地税局作为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要将特色小镇建设工作作为加快小城镇建设和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创新创业的重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在工作部署、项目落地、用地指标、财力安排上统筹协调,加强督导,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发挥部门优势,整合政策、资金、项目,重点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形成推进合力。

(二)明确工作责任。 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明确建设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开展指导检查,公布和调整特色小镇名单,推荐上报全国特色小镇。设区市政府负责对县(市、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对申请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建设的建制镇和创新创业平台进行初审上报。县级政府作为特色小镇建设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建设专项规划、工作方案、年度计划等,建立用地、财力保障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特色小镇建设快速有效推进。建制镇政府和创新创业平台管理主体具体实施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 县级政府是特色小镇建设经费的筹措主体,要建立“以县为主、乡镇为辅、省市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政府设立特色小镇产业发展基金或风险资金,提供企业融资服务和创业补贴。特色小镇按规定计提各项基金后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部留镇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入选省特色小镇名单后,省财政每年安排每个特色小镇建设奖补资金200万元,用于对特色小镇建设年度考核合格的进行奖励。对特色小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对当年建设奖补资金不予奖励。

(四)用足土地政策。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支持各地从省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并予以优先安排、足额保障。支持有条件的特色小镇通过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增减挂钩的周转指标扣除农民安置用地以外,剩余指标的20%-50%留给特色小镇使用,有节余的可安排用于城镇经营性土地开发。特色小镇现有的存量行政划拨用地,依据规划,依法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转为经营性用地。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在“放、管、服”上下功夫,以放促活、以管促优、以服促强,努力营造特色小镇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助力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创新特色小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共同发起设立特色小镇建设基金。特色小镇纳入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同步创建,()提供融资服务、技术支持、证照办理等相关便利,依法给予税费减免,在投资项目审批中,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五、运行、监管和验收

(一)日常运行。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县级政府主要做好建设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编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项目监管、文化内涵挖掘、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数据审核上报等工作,项目建设推进以企业为主。

(二)动态监管。 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建立省特色小镇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半年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的办法,对省特色小镇建设名单、观察名单开展统一监测。省特色小镇建设采取动态监管的方式,以年度统计数据、项目推进情况为依据,评出年度优秀、合格、不合格特色小镇。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特色小镇,落实省级财政、土地扶持政策并予以适当奖励,推荐上报全国特色小镇;对年度考核合格的特色小镇,落实省级财政扶持政策;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特色小镇,次年取消其省级财政扶持政策,调整进入观察名单,并向设区市政府发函督促问责。对进入观察名单的镇,一年后由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观察并通报全省。

(三)联动指导。 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前期辅导、协调指导、日常督查和协调政策落实。各设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建设等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要参照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形成省、市、县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期末验收。 特色小镇要如期完成专项建设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确保真正符合特色小镇的内涵特征,在社会上有较大的知名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公认度。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20底,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实地察看,形成验收意见报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

篇7: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

为实施好“三百”示范工程,改善我县城乡面貌,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州“三百”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在对项目实施乡进行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示范统筹城乡发展为切入点,以全面改善农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居住环境和城乡面貌为突破口,以突出乡镇功能完善和特色风貌改造提升重点,有效整合财力、物力、人力资源,通过集中建设特色鲜明,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的特色特色小城镇,使我县农牧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经济社会明显进步,农牧民收入增加,推动我县农村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州“三百”示范工程建设总体要求,我县特色特色小城镇实施范围为××镇、麦尔玛乡、查理乡、安斗乡4个乡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机制、整体推进的`原则。在9月30日前,使示范村庄形象明显改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特色明显形成,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明显完善,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一个达标”:示范乡镇全面达到《××州“三百”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达标要求》的相关目标。

(二)“三个率先”:示范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率先达到西部地区领先水平面;率先在村寨完成“四改两建调结构”(“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两建”建太阳能洗浴设施、建生物质炉或在有条件地方建沼气池;“调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支柱产业);率先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管理体制。

(三)“五个到位”:示范乡镇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队伍建设到位,确保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建设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区别乡镇不同特点,紧密联系示范点自然地理条件、优势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多途径、多形式、各具特色地推进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

(二)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坚持以规划(实施方案)引领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结合乡镇实际,进行合理精心规划。加强对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统筹兼顾,始终坚持人与环境和谐,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同时坚持特色特色小城镇规划与灾后重建规划、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等有机结合,做到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统一。

(三)强化示范、整体推进。按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宣传动员、强化督促检查的要求,选择有一定基础的乡镇作为示范点,强化示范,保证示范点的典型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同时,在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过程中,坚持整体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建设,重点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四)树立标杆、打造精品。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将从硬件建设、特色风貌改造提升到产业培植,体现高水平、高质量,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标杆,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真正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更加注重各类设施的整体配套,更加注重群众的长远生计,更加注重农村的持续和谐发展,全面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变化。

(五)突出重点,注重长效。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坚持突出特色和魅力,坚持以突出乡镇功能完善、特色风貌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在突出示范点重点建设内容的同时,注重长效性、着眼长远,谋划未来发展空间。

(六)把握关键、精心实施。一是对特色特色小城镇示范工程所涉及的乡镇进行统筹协调、互为映衬,体现层次感,扩大覆盖面。二是建设各类特色特色小城镇,坚持规划在前,设计在先。规划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三是优质建设。重点将建设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时间服从进度、进度服从程序、程序服从质量。四是严格验收。坚持按特色特色小城镇建设标准予以验收,优化验收程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四、建设标准

(一)道路广场及景观。

1.乡镇道路按规划实施,在满足交通和消防等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结合自然地形,宜高则高,宜低则低,宜弯则弯。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干、支路安装路灯,光源多采用太阳能灯,路灯完好率95%以上。配套建设游憩、健身、避灾多功能一体的道路广场。

2.景观。注重乡镇建成区的绿地景观建设,结合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植物、乔木、灌木配置,滨临水体的路侧绿化带应结合地形和岸线进行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体之间留出透景区域,使水体、绿化和街景相互融合而成为有机的整体。

(二)乡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1、完善乡镇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缺一补一完善配套。

2、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和规范新建或改建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日产日清,添置并更新垃圾桶、垃圾清运车辆、洒水车辆和保洁车辆;完善乡镇给、排水管网建设,建成区管网覆盖率100%;因地制宜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建和改造公共厕所。

3、建有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县城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8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其余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应分别达到15%以上;建制乡应因地制宜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列入特色特色小城镇示范工程建设的乡镇,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定时分类袋装收集,分类处理;居住区污水排放应经化粪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等方法进行预处理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

5、标识标牌设置。乡镇、村庄标识标牌设置在出入口处,交通叉口设置公共设施引导牌,并按旅游发展需求设置相应的旅游标识标牌。

6、乡镇应根据需求配置停车场。住宅停车应结合宅院布局,公共停车场根据乡镇旅游发展的需求合理布局。停车场应注重停车安全和减少对村民的干扰,在乡镇周边集中布置。

7、乡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建制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达到1平方米以上;建制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达到0.5以上。

(三)乡镇风貌塑造。

1、注重乡镇风貌塑造,提升乡镇整体形象,明确乡镇风貌特色定位,根据本乡镇风貌特色定位及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确定建筑风格和色彩,编制风貌规划设计。

2、完成拆除影响城镇观瞻、交通的违章乱搭乱建和“裙房卡口”、背街小巷的整治。

3、抓好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做好环境综合治理。

五、实施内容

(一)道路广场及景观。

配套多功能广场;乡镇砼道路建设;干、支路路灯安装等。

(二)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新建垃圾中转站;配套建设垃圾处理点;添置和更新垃圾桶、垃圾清运车辆、洒水车、保洁车;新建和改造排污管;新建公厕;增设标识标牌配置;新建停车场;风貌改造等。

六、工作进度

根据全州统一安排,我县特色特色小城镇示范工程于209月30日前完成。为确保项目建设有序高效进行,实行工期倒排。(详见附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施“三百”示范工程建设是事关全县城乡面貌改善、事关新农村建设、事关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升的民心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全县工作的重点。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严跃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王军、县委副书记泽郎达尔基、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苏均任副组长,相关副县级领导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改善民生推进综合办公室。项目实施乡镇成立以对口联系乡镇的副县级领导任组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副组长特色特色小城镇实施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二)搞好规划设计,确保整体推进。经批准的乡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变更。

(三)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落实

1、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整体联动,合力推动。

2、健全严格的工程招标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严禁项目转包、分包。加强项目质量,进度管理,确保项目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建设。

3、健全严格资金监管机制,制定《“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用途公示制、资金管理专帐核算制,资金使用审计制。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投资效益。

4、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以县为主导,统一实施的机制。统筹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和资源。对于“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项目,包括村民活动中心,水、电、路、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实行县乡政府为主导,统一实施的机制,由县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代建单位,加强建设过程的管理。

5、健全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机制。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深入广泛的宣传实施“三百”示范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激发牧民群众的热情,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浓厚氛围。切实把广大牧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州委的战略部署上来,为实施“三百”示范工程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各项目实施乡镇每月13日和28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县“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签后报州 “三百”示范工程建设办。对项目实施不力,不按时报送推进进度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健全督查落实机制和工作问责制。县“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示范村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把实施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作为各乡、县级相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重要督查事项,做好经常性、专题性的检查督促工作。充分掌握建设进程、发展动态及矛盾问题,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及时通报。同时,在实施计划过程中,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金纪律,从规划设计抓起,从建材施工抓起,严格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

(四)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投资效益

各项目实施乡要严格按照《××县特色特色小城镇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建设,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擅自改变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实施项目,不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履行项目公告、资金公示程序,项目实施效果明显低于规划预期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确保高效优质

民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做到质量和进度相统一。民房结构必须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严禁降低设防标准。要严格施工程序,规范施工行为,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工程技术人员和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的作用,强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要严把建材质量,杜绝使用劣质建材,确保工程建设又好又快。

篇8:省旅游局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方案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局学习实践活动转入分析检查阶段,根据省委关于分析检查阶段的要求,结合我省旅游工作实际,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省旅游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篇9:省旅游局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学习实践活动将转入分析检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发展思路”。为认真组织落实分析检查阶段的学习任务,找准制约和影响广东旅游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广东旅游科学发展,根据省委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要求和汪洋书记在全省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转入分析检查阶段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我局开展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方案。

一、 新形势下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

当前,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对我国和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中央提出,要站在适应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知。根据世情、国情、省情的新变化,省委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新形势下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赋予更新内涵、更多使命,提出更高要求。汪洋书记在全省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转入分析检查阶段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三促进一保持”,即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我省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的重要要求,围绕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具体、抓深入、抓落实。

现阶段,广东旅游正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大战略部署,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 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国家旅游局与省政府签订了《国家旅游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局省紧密合作机制备忘录》,将极大地推动广东旅游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步伐。但在金融海啸影响下,全球旅游需求增长放缓,旅游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应对新挑战,开创新局面,就需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旅游业是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指导思想。为此,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要认真抓好分析检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要以“二推动三促进”,即推动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动旅游强省建设;促进旅游规模增长、促进旅游收入增长、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作为贯彻落实省委“三促进一保持”的重要举施,作为省局学习实践活动实践特色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分析检查阶段活动,深入查找广东旅游在“三促进一保持”和“二推动三促进”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在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旅游科学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在党性党风党纪尤其是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在服务基层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广东旅游科学发展,争当实践旅游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二、 活动时间

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

在学习调研阶段,我局已经采取向省直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向各地市旅游局发放征求意见函、向主要旅游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在活力广东网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围绕广东旅游科学发展主题,广泛听取意见,初步查找了一批在发展方式、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方面制约和影响旅游科学发展的问题。分析检查阶段,要在前段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通过在局办公楼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继续广开言路,查摆问题,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找准制约广东旅游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汇总整理各方面的意见,送局领导和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进行分析对照检查。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梳理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理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三对照、三查找”: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查找广东旅游科学发展突出问题;对照省委《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查找旅游系统在贯彻落实《决定》存在的不足;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 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和国家旅游局与省政府《国家旅游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局省紧密合作机制备忘录》,查找人民群众对广东旅游发展期待和愿望的差距。按照“二推动三促进”要求,对广东旅游科学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分轻重缓急提出破解的办法和举措,为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打下基矗

(二)形成高质量分析检查报告

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是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环节,是前段活动成果的集中表现,也是整改落实阶段的主要依据。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学习调研阶段的成果,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三对照、三查找”基础上撰写提交本处室、本地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各处室、各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既要查摆本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也要提出解决问题举措和办法。在各处室、各单位提出报告基础上,形成旅游局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按照省委要求,局分析检查报告既要认真查摆贯彻落实广东旅游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也要提出推动广东旅游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举措。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撰写,局党办配合。

(三)对局机关作风进行评议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促进群众和基层单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我局将结合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的建设,认真开展局机关作风的自查和群众评议活动。一是组织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各方对局机关作风存在问题、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印发局机关作风建设专题调研表,征求各市旅游局、旅游企业和游客对省旅游局机关作风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基层对省局机关作风进行评议。三是配合省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的机关作风评议活动,认真查找省局机关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主要突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和整改,促进省旅游局团结、和谐、奋进、创新机关氛围的形成,促进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的形成。

安全生产月企业特色工作方案

旅游局做自我介绍

旅游局年终总结报告

旅游局人才工作总结

旅游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旅游局行政股承诺书

旅游局文明出行倡议书

市旅游局年度工作总结

旅游局领导干部述职报告

旅游局社会实践个人小结

旅游局特色工作方案(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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