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习日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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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日记范文

篇1:法学实习日记

这两天,都在思考该如何写丘法官给我的那个案件的判决书稿。今天早上来到办公室,便看到这个案子的新闻稿出来了,大概对照了一下当天实际情况和新闻稿上的报道是否有差别,还刚看了几行,便发现新闻稿里把当天出事时车辆撞到已经掉落的广告牌写成了车辆经过时广告牌刚好掉落。这两者的区别还是挺大的,因为广告牌现掉落就有了司机不谨慎驾驶的一部分责任,而报道出来则是纯粹的意外事件。写报道的记者当天也亲自旁听了整个案件,应该是对事情的经过也都了解的,为何还会这么写呢?成为了我今天思考的问题。也许是记者在庭审的过程中没有注意?或者可能是记者在了解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先入为主就已经认为事实就是这样的了?我想,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文章中的一些细微的改变都很可能改变读者的想法,从此我更明白了一个道理,报道出来的消息还是看过后保持自己的看法为好,因为一句话只要经过4个人的传递就已经变化很大了,而且记者在报道时或多或少会加入一些个人主观感情,会不自觉引导读者往他们所希望的方向看待问题。

同样的,亲自来到法院实习后,才深刻地感受到法院每一位工作者是怎样的忙碌。法官也是尽自己的职责非常公平地审理每一个案子的,对于一些当事人,只要不满足自己的要求,便诬陷法官,说法官收了对方当事人的好处。对于这些当事人,有一种无力感,因为在他们心中不相信法律的力量,没有办法却又要依靠法律,也许短时间内要改变这一类人的想法还是挺难的吧。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法律人认真努力工作,总会有一天,大家都能感受到法官们的公正执法的。

篇2:法学实习日记

今天的工作比较有挑战性。上午上班后,书记员华姐拿了两个案件的未整理卷宗交给我和搭档整理。那么大一叠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目录,一一叠好。工作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识别每份材料的性质,也就是说它该放哪。比如,立案申请表等等。第一卷,我们独立做,做了一个多小时。后来,拿给华姐检查,结果真的有些放错了。经过她的指点,我们下午又整理了一卷,这次做对了。当然,我们没忘了好好看看案卷,又一次提高自己。难怪,孙老师在课堂上说,其实做书记员挺锻炼人的。

篇3:法学实习日记

虽然感觉有点清闲,但还是学到些东西的。至少,我没浪费时间,因为没事做的时候我就看看书。本想多主动跟法官聊聊的,但发现两个问题:一,我对法律并不太感兴趣,没有问的激-情。二、打算和法官谈谈人生经验的,但他们都已人到中年了,曾尝试过几次,却没说两句后就一切归于平静。呵呵,也许是我还没找到更好的沟通方式。这也是我未来两周的努力方向——多主动和法官沟通。

篇4:法学实习日记

今天,又做了件新鲜事:做合议庭笔录。

首先,我得说说过程:F法官(承办法官)教我把案头写好后,他说一句,我按他意思写一句。写了几段后,他该说的也说完了。

这时,办公室进来一位Z法官,是本案件的合议庭成员。F法官对Z法官说,这是合议庭笔录,你看看,然后说说你的意见。Z法官说,就写同意承办人意见就行了。F法官劝说Z法官说多几句。Z法官笑嘻嘻地说,没事,你就写同意承办人意见就行了,然后就在笔录后面签了个大名。

至于合议庭另一位C法官的意见,则是F法官说的,基本上就是同意的意思,展开来说而已。

然后,我想说说我的想法。天啊,为保障案件更公平地执行的合议庭制度在现实操作中就是走过场而已。我又回想起老孙在课堂上给我们看的一个照片:高院的一次庭审中,一名年老的审判员,坐在审判长的旁边,对着庭下广大听众打瞌睡!我想,可以作个调查,合议庭制度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在现实中,几乎都是走过场。那,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应该如何从新修正或设计合议庭制度?这是很值得思考的问题。好吧,学年论文我就写这个,我得仔细弄明白这个问题。

篇5: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20xx年7月13日 星期四

经过了几天的接触,和刘老师已经比较熟识了,所以今天刚一开始就兴致勃勃与他聊起来。聊我的大学生活,聊我这几天的实习见闻,聊中国的法制环境,还有我们共同感兴趣的民商法。

由于与他的距离近了,才发现他一直在看的是统一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原来他还没通过司法考试。怪不得在整理案卷时,只是在书记员的项目看到他的名字。

聊了会司法考试,刘老师把话题带回了校园。

“不说这个了。说说你们在学校都学什么吧?”

“学的很多,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三大诉讼法几乎经常用的都学。”

“你最感兴趣的是哪科?”

“民商法吧,尽管有的特别难懂。”

“你们有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应该好好学呀,过了司法考试进法院工作就容易些了!”

我心里一想,学肯定是要好好上的,不过司法考试哪有那么好过,要不你怎么还没过呢?而且我还不愿意来这地方呢。

“本科生不过司法考试能进来吗?”

“原则上可以,可以进来当书记员,但实际上几乎不会要本科生,这里凭关系的很多,你要有关系什么都好说!”

“嗨~我看我还是不来这里了!”我叹息道。

“想自己当律师吗?很不错。赚得不少!”

我看着刘老师,微微一笑,什么都没说,继续敲着键盘。回想着今天把话题带回了校园所说的一些话,我满脸无奈着望着前方,看到了一路坎坷……

20xx年7月14日 星期五

今天刚一上班,就觉得进入了大杂院。几个法官包括刘老师在隔壁的办公室里吵着一个棘手的案件,另外一个办公室里也聚了一大堆人,叽叽喳喳的不知道说什么,两堆声音都不小,楼道里回响着,其他的办公室里都没什么人。

输入完了会议资料,突然看到沙发上摆着一大堆杂志,怎么堆了一堆,没人来领,表面已有一层灰了。我拿了一本,吹掉表面的灰尘,看了起来。里面的文章都是在职法律工作者写的,实践性强,但理论深度低。我随便读了几篇民商法的,便感觉厌了。觉得里面的内容和在学校的都差不多,而且多数不如学校读的理论著作。

无聊的浏览起彩页,基本都是省高院会议时照的,看着那伙省高院的领导干部们,各个都是头发带着亮,额头冒着油,脸蛋堆着肉,一股油腻感,尽管照片上只有脑袋,但心里想着脑袋下面肯定被一大肉顶着,腐败呀。

李哥开门进来说。“这有一堆答题卡要图。”

“看来又是体力活啊!”我笑着说。

“昨天刑庭的实习生画了一天黑心圆,据传走出法院时看见满天的黑子。黑子游离于太阳之外,还以为又有科学新发现呢!”

我也要验证一下了,幸亏这几天打字练得手快无比,在眼睛迷茫以前终于完工了。

“明天咱们庭有个案子,你愿意听得就过来!这是卷宗有空看一下。”一个法官抱来一堆案卷走了。

在法院看庭审跟打字比应该算是一件逍遥无比的事情了,当然要去了。

20xx年7月17日 星期一

跟前几天一样,早上打水,清扫完,又打了会儿字。靠到了开庭的点,跟刘老师打声招呼就跑去听审了。

今天审理的是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晚上睡不着,就想自己学习法律的目的是什么,其实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篇6: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因为今天轮到了我来讲-法律知识培训课。为了做得更好,我昨晚查找资料到深夜。不过我相信,付出一定会有好的收获的。上午的时间把刘律师所交代的事情办完了之后,下午我就开始检查我所要讲的内容,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逻辑思维。今天,我所讲的主题就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关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在律所所接触到的,不是很多,因为处理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关于证据收集是比较模糊的。首先接下案子后,关于赔偿的范围与责任鉴定书是相关密切的,责任鉴定书是由交通警-察的相关部门作鉴定,而且是不能复议,仅此一次,所以相当的重要。责任定性的大小直接与索赔额或赔偿额挂钩。其实,在生活中,大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为社会交通发达和顺畅作贡献。

篇7: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20xx年7月18日 星期二

今天又打了一篇催告当事人履行判决的通告,现在法院里审理名师案件,能调解的就调解。因为判决的话,能尽快履行判决的很少,等到强制执行的时候,被强制执行人大多突然变成穷光蛋了。

在立案厅闲逛时,看到一位老人在咨询五保供养的事,便帮忙查了一下,五保供养的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

五保供养的内容是:(一)供给粮油和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四)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五)妥养办理丧葬事定。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毕竟这不是法院的业务,跟大爷聊了一会儿,就劝他到村委或者政府去看看,在法院经常看到有老人为赡养费状告儿女的,中华民族的传统,一直是尊老胜于爱幼,可现在全家人围着孩子转,对老人的关心越来越少,实在应该多多立法保护老人们的权利,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20xx年7月19日 星期三

今天又去听庭审了到了审判庭,里面早已炸了锅。几个老人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正用方言在那叫嚣,听不清楚文字,却听出了怒气。每个人都好像刚吞了炸药,张着大口,气氛甚是热烈。不知他们是想把对方吃了还是想把这房顶掀了。

法官与书记员就位了。几位老人都老实了。

案情其实很简单:上诉方的土地使用证被县政府撤销,颁给了被上诉方,被上诉方就盖了房子。一审上诉方状告被上诉方归还土地,败诉。争议焦点就是土地使用证,被告凭此自然获得土地使用权,原告应该质疑土地使用证,申请县政府,打行政官司。

但是上诉方的两位老人年岁大了,脑袋糊涂,几个法官给他俩解释了半天还是没听懂,执意要告被告打民事官司。按照司法审判实践:调解为先,开庭在后。几个法官开始试图说服上诉方撤诉进行调解。

按照规定,除了诉状上写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其他人不能在庭上发言,除非办理代理证。老太太忘记办理代理证,被法官请下了上诉席。调解开始,上诉方的老头通情达理令人吃惊,原以为可以迅速调解结案,坐在下边的老伴一嗓子:

他占了我家的地盖房子,凭什么不告?”老头坐那开始迷糊,“

急死我了,那老太太糊里糊涂听不明白,又不认真听,就在那嚷了!”

我想要有律师在,就轻松多了!。看来律师存在的价值不光是为当事人伸张正义,还有让法庭秩序有序和谐。听得实在没意思我便走开了。

20xx年7月20日 星期四

今天打了一份关于劳动纠纷的案卷,对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我有几点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提供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百分之百处于劣势。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为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认为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20xx年7月21日 星期五

实习转眼就要结束了……

突然意识到今天是实习的最后一个上午了。“最后一天不能迟到,怎么能‘晚洁不保’呢!”说着,迅速跳下床。

将实习鉴定表塞到兜里便上了公交车。

到了法院,依然等了半个小时,依然做清洁打开水,依然电脑桌前敲键盘。资料还剩下不多,走之前要帮刘老师打完,于是手指更加疯狂。半个小时后,全部搞定。我长舒了一口气,伸了一个标准的懒腰。

“刘老师,资料全部输到电脑里去了!”我朝老胡微微一笑。

刘老师抬起头,一脸惊讶。“真不愧是懂电脑的,把我半年都干完了!辛苦你了。”

我起身兜里拿出我的实习鉴定表交给了他。“这是我实习的最后一个上午了,谢谢这几天您的指导,刘老师。这是我的实习鉴定表,请您给写下评语吧!”

“这就要走了,我以为你们要待两个月呢!你看你给我帮了这么多的忙,我应该谢谢你才对!”

“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真学到不少东西。”

刘老师把抽了一半的烟在烟缸里摁灭,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从抽屉里拿出一支很漂亮的56k镀金笔,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着,厚厚的镜片并没有遮住老胡的神气。皱纹堆叠出时空变换的无情,眼神却流露出对时光飞逝的不屑。那专注的表情,真令人难忘。

而我这一段难忘的经历也告一段落了。

篇8: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今天是最后的一个星期一,很快即将到来。我相信2012不是世界的末日,而是我梦想的开始,起床了,我对自己说:加油吧!晨会结束后,应刘律师的要求,今天由我随他一起去工商局调查取证。原因是要处理解散某有限责任公司和制作一个关于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散伙协议。某有限责任公司是有三人组成,在的时候,其中一位股东退出公司,最后剩下两位股东是一对情侣,后由于两位股东感情不稳定,工作生活混淆等而导致了公司业务收入状况每日下降,不久后,当事人钟小姐未经商议变提取公司存款16万后自行离开公司。而田先生还在经营公司,由于身心疲惫,大约一年后,公司欠债36万。田先生认为,钟小姐未经商议自行提取公司账款而导致公司运作困难,所欠债务钟小姐也应当承担其份额百分比的风险。所以,今天第一件事就是去工商局先调查相关资料以处理上述两件事情。

篇9: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今天天气不错,但是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的一位实习生由于身体不适并没有来实习。平时她的问题比较多,经常都会给办公室带来热闹的气氛。但是今天办公室没有了那么多的欢声笑语,但是大家都在埋头苦干。今天刘律师整好有一个民事案子要出庭,我得知后变申请一同去旁听,希望能真实感受下刘律师的口才风采。其实,在大二和大三的时候学校已经组织过两次班级模拟法庭,对法庭秩序和审理顺序有了一定的基础了解,今天就是去体会真实的效果。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刘律师不仅文笔飞扬,口才横溢,简单的几句博弈已经让我预见了我们胜利的曙光,我想,我就是要成为一个这样的人,这样正义,勇敢,善良的律师!

篇10: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今天是20xx年最后的一个星期一,20xx很快即将到来。我相信20xx不是世界的末日,而是我梦想的开始,起床了,我对自己说:加油吧!晨会结束后,应刘律师的要求,今天由我随他一起去工商局调查取证。原因是要处理解散某有限责任公司和制作一个关于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散伙协议。某有限责任公司是有三人组成,在20xx年的时候,其中一位股东退出公司,最后剩下两位股东是一对情侣,后由于两位股东感情不稳定,工作生活混淆等而导致了公司业务收入状况每日下降,不久后,当事人钟小姐未经商议变提取公司存款16万后自行离开公司。而田先生还在经营公司,由于身心疲惫,大约一年后,公司欠债36万。田先生认为,钟小姐未经商议自行提取公司账款而导致公司运作困难,所欠债务钟小姐也应当承担其份额百分比的风险。所以,今天第一件事就是去工商局先调查相关资料以处理上述两件事情。

篇11: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因为在珠海念的大学并长期居住在中山,对广东省的中小企业发展有一点了解。由于这几天所接触的知识产权知识,我了解到广东省著名商标是经粤政府背书的,享有特权的国

内注册商标,所优惠的政策有五点:一是采用与国家驰名商标相同的主动保护模式,二是与反不正当竞争上的知名商品直接对接,三是广东省著名商标权益保护超出了粤行政区域,四是享有粤地方三级政府扶助奖励优惠措施,五是行政法与司法救济全方位权益保护。这些专业知识是我在陈俊峰老师的指点下学习到的。想不到现在在实习的路上可以成为了解案件的理论基础。看来,以后多关注著名学者的研究成果是很必要的学习途径,因为著名学者们都在扎实的专业基础上不停研究新的项目,所以关注他们,就是关注社会的法制动态。

篇12:法学实习报告实习日记

今天去报到,可以说是见习的第一天。因为是周五,院里也没什么事。所以,我报到后就回住处了,晚上整理了一下今后实习要注意的事项:

1、 要准时去,准时回。

2、 防止两周热的情绪病。

3、 要尊重工作人员。

4、 要积极主动。

5、 重视看案卷——一部不说话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宁可在装订时慢一点,也要争取认认真真地看一回案卷。

6、 不要表现得很书生气,要表现得很老练,像出了社会的人。

7、 每天坚持写实习日记 ,见习完后提交专业实习报告 。

篇13:法学实习报告实习日记

由于昨晚逛街回来的太晚,所以只写了篇昨天的日志就已经困得不行了。

今早在摇摆的107上匆匆的看了一份判决书,就到了碉堡中院了,以为自已要迟到了,没想到又是七点四十分,也以为今天没任务了(因为昨天的三份审理报告一份也没拟出来),没想到庭长说:十二号有66、67号案子开庭,你至少要在12号之前把两份调解协议的方案做出来。

干坐了一上午,看了一叠厚厚的案卷袋,还是没一点眉目,不是上诉请求会得不到支持,就是2B一审法院判的太离谱而自相矛盾,好不容易抓到一个一审法院的漏洞,又发现如果和当事人说明调解根据的话,就会有更大的纠纷。

中午睡的半小时是四天以来睡的第一个午觉,下午精神足足的又去见了一次当事人,不过,这次我是旁观者。看着书记员记录,听着不太懂的湘潭话,我也半朦半懂的明白了些谈话的内容。评审结束后庭长对我说: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做一个优秀的书记员。原来法官也是这么一级一级的爬上去的……

下午接着写调解协议,写了两小时初步算完成了一份了,但是赔偿数额是没有根据的。临下班时庭长还在催,我也就不好意思的请求再往后推啦。

出法院之后,一同学感慨一句:明天是星期六咯。我恍然大悟,原来可以休息啦,哈哈,这些天真的是忙晕了。虽然可能在别人看来我也没做多少事,而且我也觉得自已没做多少事,但是就是做不完,可能是个人能力问题吧。

我真的不得不惊叹对法官的严格要求。一份文书改了又改,看了又看,稍有觉得不合适的地方就要不惜纸墨的再打印一遍。而且基层法官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的法律素质是相差悬殊的两个级别,基层法院的判决真的是漏洞百出。推开法律适用和认定事实不说,光就判决书的形式就是千疮百孔,格式不对,符号错误,有时自已认定的责任分配比例,却不按其判决,更甚的是,有判决书前面几点举证用阿拉伯数字,后面突然蹦出了罗马数字。有的还把原告的名字写错了,有的还竟然把审判长的名字和审判员的名字对调。作为中国最有受案最多,救济最多的基层法院怎么可以这么不严谨?

篇14:法学实习自我鉴定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实习,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实习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实习,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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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学实习报告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

(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

(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篇16: 法学实习总结

本人通过x年的法律专业学习,对我国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可知识也只是停留在书本,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灵活地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充分做到学以致用,因此在这个暑假本人按照学校要求,主动联系xx县公安局作为我的实习单位。

初次跨入公安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更明白这里将是我学习的好机会。开始几天的工作,使我对公安局各警察这个职业有了更为感性的认识。公安局负有依照国家法律维护社会治安,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保卫国家财产安全,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神圣职责。其实警察的工作是很辛苦,他们办案不是坐在办公室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去调查、取证,所以在时间上没有早八晚六的限制。譬如交警,风里来雨里去,吸灰纳尘,工作十分辛苦。还有治安警、刑警等等,是他们的辛苦才换来了我们的安宁,是他们付出的艰辛捍卫了我国法律的尊严。

篇17: 法学实习总结

一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识,更要成为一个“百事通”。所涉及的领域要广泛,知识的运用要灵活。要具有相当的知识面是由警察的职业性质决定的,他们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质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识,才能更好地做正确的案件分析,获取更多有利的证据,为案件侦破提供帮助。二是要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

法律是神圣而高尚的,那么从事法律工作就要维持他的权威性。我们的警察身着威严的警服,这些首先在形式上给人以神圣感。当然其中的过程就更加重要了,各种法律文书都有规范固定的格式、执法用语要准确简洁、分析要深入透彻、规范的执法程序等等,都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习期间,看到警察对某些法律文书的标点符号都再三推敲,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值得我们学习的。三是最重要的一点,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有对工作的热爱和对法律的正义感,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备的。我在公安局的许多警察身上都看到这点,也正是有这种精神的支持,他们不辞劳苦,不计名利,不顾个人生命安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默默地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着自己的贡献。

通过这次假期的实习,使我收获具大,不仅将书本上的知识学以致用,而且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我想这些不论对将来的学习还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使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学生,真正的法律尊严捍卫者

篇18:法学实习报告

法学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毕业实习不仅可以检验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且能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目的。因此毕业实习成为法学专业教学中必不可少的课程。作为一个法学应届毕业生,能够在实习中亲身接触民事、刑事、行政等类型的案件;亲身经历起诉、立案、开庭、证据甄别、审判等等各个环节,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最佳的选择。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和思想,掌握办案技巧,对社会主义法治有一个理性认识,我选在了律师事务所。在实习过程中,亲身经历一些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还担任了部分案件文案写作等工作。将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在律所同事的辛勤指导下,出色完成所里交给我的任务,得到获得了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以下就我实习单位时间和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收获三个方面对本次的实习做出总结。

一、时间和地点

实习时间:20xx年6月

地点: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内容

在律师事务所,在领导和律所律师人员的帮助下,熟练掌握各种证据甄别的方法、技巧;在跟随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了解相关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诉状、辩护词、判决书、裁决书等各类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制作。实习期间,我跟随办案律师深入公检法部门,了解并掌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师天生的职业辩论性,我还掌握法律论辩的方法及技巧。

(一)证据甄别:到律师事务的第一堂课就是跟随着办案律师到天意网吧进行取证。在取证之前,我想一定把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学到的关于取证及甄别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本来信心满满的我,却遭遇实习中的第一棒。我发现,要想成为一个好律师具体说做好证据甄别工作只有理论知识还是不够的,理论和实践还是有相当差距的,需要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幸好主办律师在取证过程中不厌其烦教我各种甄别方法,以电子证据为切入点,学会了证据的甄别和适用,将证据所应具有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搜集的证据中,一步步排查一点点证实,最后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二)程序适用:在此了解到具体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适用程序以及相关文书的写作规范技能。在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过会遇到不同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案子,作为律师必须得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在短时间整理思路,为当事人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面对比较简单的案件,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尽量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不必去起诉,以节约诉讼成本;对必要提起诉讼的案件,接待律师建议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进行解决;面对复杂的案件,接待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的办法,为当事人做一个可供解决问题办法的经济分析,以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事务所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一个好的声誉,慢慢做大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走进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在指导老师和所里其他律师的指导下,还参与了一些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谘询工作。而且,还与指导律师一起办理了另外几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各办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记忆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为未成年人无偿辩护的案件,这是李律师为了煅练我,要我对这起案子调取控诉笔录、会见当事人、写辩护词,在法庭上以第一辩护人的身份发言,因我精心准备,该案说理充分,有感染力,辩护效果还可以。还参与了一些非诉讼业务。实习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较多,比如与朱律师一起给电力公司办理的涉电伤害案件和处理了几件保险案件,这些保险案件的争议不大,法律关系简单,是调解结案的。在我参与的所有案件中,最顺手的一件,我们只写了一封律师函解决了数万元的纠纷,当对方当事人收到律师函后,被我们的观念所折服,主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从而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矛盾与纠纷。我通实习期间的锻炼,长了许多见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明白法律职业的实践性是特别强的,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钱、权力。

(三)文书写作:实习期间除随主办律师跟进案件,还负责律所前台接待工作。我把在课堂上学到的文书写作技能运用到实践,为当事人撰写了多份民事诉讼起诉状,提升自己写作应用水平。除了为当事人撰写民事诉讼起诉状之外,我还将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写法进行了梳理和强化,在实习期间自己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提高。

(四)辩论技巧:众所周知,律师是靠嘴吃饭的,都有一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本次实习的过程中,在随着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学习到辩论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辩论技能。作为律师,出庭辩论语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个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让法官能听清我方律师的证据,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辩论的前提条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辩论的过程中需要口不离法,用法言法语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达到辩护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熟悉公检法机关运行工作:律师就是周旋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的一个职业,无论接触当事人也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也罢,都离不开和公检法机关打交道。在实习过程中,我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以及这三个部门对律师办案的态度和帮助程度。根据现行《律师法》规定,当事人在被羁押后可以请辩护人或是代理人,这时候律师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安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自诉案件中,律师需要周旋在检察院,跟检察院的人员打交道,除此,还会涉及到法院,进行出庭辩护等等。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在与法院的接触是最多的,从最初的确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终判决都会有律师的影子,只不过每个阶段律师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

三、实习的感受和收获

一个多月的实习,发现自己众多理论知识欠缺,以及深感理论和实践的差距。空学理论知识是必须的,但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当然,作为一名律师,我更要有法律人应有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同时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践行中国法治进程的重任。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还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运用到法律服务过程中,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谢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让我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更加增强我通过司法考试从事律师的坚强信念,我决心用实际行动兑现律师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梦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

篇19:法学实习报告

一、实习时间

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

二、实习单位

湖南省xx法院

三、实习目的

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从考研起算,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三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参加实习开阔眼界,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四、实习内容

我的专业方向是刑法学,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湖南省xx法院刑事审判庭,主要的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习期间,我实际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对法律的实际运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具体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加案件合议、整理装订案卷、参加二审开庭、书写法律文书等。这一系列的工作让我感受颇深,开阔了眼界,收获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次开庭我都会坐在旁听席,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其中以记录合议庭笔录为主。做笔录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还要求具备相当好的归纳和判断能力,要抓住合议的重点,准确地运用法律专业术语,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自己理论知识的检验。通过记录合议庭笔录,我了解到主审法官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以及相关审判人员的建议,有些重要的案件还会让庭长参加合议,这些都是做出最后公正、合法的判决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书写判决书的过程中要查阅一审提供的卷宗、二审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公诉人意见书、辩护人辩护词等材料,在整体上把握案件的事实和案情关键,针对被告和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充分合理的驳回或者对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说明理由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写判决书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

五、实习之我见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刑庭实习,接触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一定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极不乐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显然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加强之处。我们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当比例。犯罪年龄的低龄化、犯罪手段的残忍、对生命的漠视以及对法律的无所畏惧,让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他们在作案的时候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忏悔,父母在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悲痛欲绝,我的心里十分难过,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两个甚至更多家庭的灾难。对于未成年犯罪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做好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避免他们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

(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能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

篇20:法学实习报告

法学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因此实习这一环节成为了法学专业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实习,我们可以检验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是否准确并且进一步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目的。法律工作者无不知晓,能够在实习中接触民事、刑事、行政等类型的案件;熟悉起诉、立案、开庭、证据甄别、审判等等各个环节,律师事务所无疑是的选择。基于此,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法律思想,学习办案技巧,对社会主义法治有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突破,我的实习场所选在了律师事务所。在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部分案件还担任了文案写作与整理等工作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的实习工作获得了实习单位的好评。下面我从实习单位的介绍、从事的工作、实习的感受和收获三个方面对本次的实习加以总结。

一、实习单位介绍

我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在XXX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该单位的负责人是xxx,在是实习工作了给了我莫大的帮助和关心。

二、实习内容及从事的工作

在x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通过领导和律所律师人员的帮助知道,我掌握了各种证据甄别的方法、技巧;在跟随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我了解了相关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诉状、辩护词、判决书、裁决书等各类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制作;律师是一个周旋在公检法三个机关之间的一个职业,在实习阶段,我抓住机会跟随办案律师深入公检法部门,了解并掌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师天生的职业辩论性,在实习阶段我掌握法律论辩的方法及技巧。

(一)证据甄别

到xxx律师事务所实习接受的第一项工作就是随着办案律师到XXX网吧进行取证。在随着办案律师取证的过程中,我把理论知识运用到时间取证及甄别的过程中,本来信心满满的我,却遭遇实习中的第一棒。我发现,要想成为一个好律师具体说做好证据甄别工作光有理论知识还是不够的,还需要积累实践工作经验。主办律师在取证过程中不厌其烦教我各种甄别方法,通过这次的调查取证,以电子证据为切入点,我学会了证据的甄别和适用,将证据所应具有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搜集的证据中,一步步排查一点点证实,最后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二)程序适用

在x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我接受的第二项工作就是跟随xx律师跟进xxx案子。在此期间我学习到了具体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适用程序以及相关文书的写作规范技能。在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过会遇到不同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案子,作为律师必须得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在短时间整理思路,为当事人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比如,面对比较简单的案件,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不必去起诉,以免造成当事人之间的讼累;面对进行起诉的案子,接待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进行解决,对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及诉讼成本都是一个很好的考虑;面对复杂的案件,接待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的办法,为当事人做一个可供解决问题办法的经济分析,以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事务所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一个好的声誉,慢慢做大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文书写作

在实习期间除了随主办律师跟进xxx案子,我还做了大量的前台接待工作,在此工作中我把在课堂上学到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完善,为当事人撰写了多份民事诉讼起诉状。除了为当事人撰写民事诉讼起诉状之外,我还利用实习之后的时间将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写法进行了梳理和强化,在实习期间自己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提高。

(四)辩论技巧

众所周知,律师是靠嘴吃饭的,都有一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本次实习的过程中,我在随着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学习到了辩论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辩论技能。我总结道,作为律师,出庭辩论语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个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辩论的前提条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辩论的过程中需要口不离法,用法言法语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达到辩护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熟悉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

在实习过程中,无论接触当事人也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也罢,都离不开和公检法三部门打交道,律师就是周旋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的一个职业,能否自如,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在本次的实习过程中,我着重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以及这三个部门对律师办案的态度和帮助程度。根据现行《律师法》规定,当事人在被羁押后可以请辩护人或是代理人,这时候律师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安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自诉案件中,律师需要周旋在检察院,跟检察院的人员打交道,除此,还会涉及到法院,进行出庭辩护等等。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在与法院的接触是最多的,从最初的确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终判决都会有律师的影子,只不过每个阶段律师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

本次的实习工作让我了解并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内容,能够使我在以后和公检法打交道时做到知己知彼。

三、实习的感受和收获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在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认识到众多理论知识学习的不足,以及认识到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性,空学理论知识是无用的,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作为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

第一,不能为了拉案子,造成当事人的讼累,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不能为了胜案,而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或是替当事人给法官请客送礼;

第三,在与公检法打交道时做好本职工作,可守原则做到不卑不亢。

在实习过程中,我意识到,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宣传中国法制的重任。

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运用到法律服务过程中,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谢xxx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让我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这段实习经历于我而言异常绚丽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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