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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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篇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转贴]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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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码。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2、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3、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例如: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六、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七、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特殊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原则如下: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

八、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

1、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4、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的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仓)、“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或“9”(其他运输)。

九、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航次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码+“/”+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8、无实际进出境的加工贸易报关单按以下要求填报: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应先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在结转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进口报关单号)”。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上列第6项规定填报。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在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进口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

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十、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或出口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于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免于填报。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进出口转关运输免于填报。 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 十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以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退换后复运进口的,填报与《登记手册》备案相应的退运(复出)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登记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登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为“进料余料结转”。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登记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十三、征免性质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登记手册》填报“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或其他相应征免性质。

3、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

5、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十四、征免比例/结汇方式

征免比例仅用于“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代码“0715”)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例如5%填报5,15%填报15。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 十五、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十六、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142”)。 十七、装货港/指运港

装货港指进出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 十八、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十九、批准文号

进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二十、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价,出口填报FOB价。 二十一、运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例如:

5%的运费率填报为5;

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二十二、保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例如:

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二十三、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例如: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报为-1;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报为303/500/3。 二十四、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二十五、件数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TEU)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 二十六、包装种类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二十七、毛重(公斤)

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本栏目填报进(出)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八、净重(公斤)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九、集装箱号

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

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例如:

TBXU3605231*1(1)表示1个标准集装箱;

TBXU3605231*2(3)表示2个集装箱,折合为3个标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TBXU3605231。

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 三十、随附单据

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的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

三十一、用途/生产厂家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如“以产顶进”填报“13”。

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本栏目供必要时手工填写。 三十二、标记唛码及备注

本栏目上部用于打印以下内容:

1、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2、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外贸企业名称。

3、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本栏目,即“转至(自)XXXXXXXXXXXX手册”。

4、其他申报时必须说明的事项。

本栏目下部供填报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具体填报要求为: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号码。一份报关单多个监管证件的,连续填写。

一票货物多个集装箱的,在本栏目打印其余的集装箱号(最多160字节,其余集装箱号手工抄写)。 三十三、项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登记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2、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照转进《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3、料件复出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4、成品退运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5、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

6、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进、出口报关单货物数量应一致。 三十四、商品编号

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填报。

三十五、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

2、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以及监管的要求为准。禁止、限制进出口等实施特殊管制的商品,其名称必须与交验的批准证件上的商品名称相符。

3、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一致。 三十六、数量及单位

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一行。

2、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还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下方(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相同时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 三十七、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代码“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2、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中国”(代码“142”)。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代码“142”),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 三十八、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三十九、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四十、币制

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

四十一、征免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登记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

四十二、税费征收情况

本栏目供海关批注进(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

四十三、录入员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人员的姓名。 四十四、录入单位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 四十五、申报单位

本栏目指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总栏目。

申报单位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

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等分项目,由申报单位的报关员填报。

四十六、填制日期

指报关单的填制日期。预录入和EDI报关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四十七、海关审单批注栏

本栏目指供海关内部作业时签注的总栏目,由海关关员手工填写在预录入报关单上。

其中“放行”栏填写海关对接受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作出放行决定的日期。

[此贴于08月13日14:14:34,被 fbitglp 修改]

篇2:报关员考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规范进出口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总署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第34号公告)再次进行了修订。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本栏目填报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预录入编号规则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

二、海关编号

本栏目填报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在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向H通关系统过渡期间,后9位的编号规则同H883/EDI通关系统的要求,即1-2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2位),第3位为海关接受申报公历年份4位数字的最后1位,后6位为顺序编号。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所在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手续时,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以下统称《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加工贸易项下货物,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及以后续补税监管方式办理内销征税的外,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异地口岸报关的,本栏目应填报分册号;本地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深加工结转分册限制在本地报关,本栏目应填报总册号。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对加工贸易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二)涉及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

(三)涉及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香港CEPA、澳门CEPA,下同)的报关单,填报原产地证书代码“Y”和原产地证书编号。

(四)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填报《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的编号;减免税货物补税进口,填报《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的编号;减免税货物结转进口(转入),填报《征免税证明》的编号;相应的结转出口(转出),填报《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五)涉及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的报关单,填报备案的Q账册编号。

五、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包括协议或订单)编号。

六、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填报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指运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签发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在申报时免予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本栏目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七、申报日期

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申报数据的日期。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

申报日期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本栏目在申报时免予填报。

八、经营单位

本栏目填报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

特殊情况下填制要求如下:

(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

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一)收货单位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二)发货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三)有海关注册编码或加工企业编码的收、发货单位,本栏目应填报其中文名称及编码;没有编码的应填报其中文名称。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的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一致;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

十、申报单位

自理报关的,本栏目填报进出口企业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委托代理报关的,本栏目填报经海关批准的报关企业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

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相关栏目,包括报关员、报关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等栏目。

十一、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包括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前者指货物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按进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分类;后者指货物无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按货物在境内的流向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或货物在境内流向的类别,按照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一)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1.非邮件方式进出境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4.不复运出(入)境而留在境内(外)销售的进出境展览品、留赠转卖物品等,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

(二)无实际进出境货物在境内流转时填报要求如下:

1.境内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货物和保税区退区货物,填报“非保税区”(代码0);

2.保税区运往境内非保税区货物,填报“保税区”(代码7);

3.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货物,填报“监管仓库”(代码1);

4.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填报“保税仓库”(代码8);

5.从境内保税物流中心外运入中心或从中心运往境内中心外的货物,填报“物流中心”(代码W);

6.从境内保税物流园区外运入园区或从园区运往境内园区外的货物,填报“物流园区”(代码X);

7.从境内保税港区外运入港区(不含直通)或从港区运往境内港区外(不含直通)的货物,填报“保税港区”(代码Y),综合保税区比照保税港区填报;

8.从境内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以下简称珠海园区)外运入加工区、珠海园区或从加工区、珠海园区运往境内区外的货物,区外企业填报“出口加工区”(代码Z),区内企业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

9.境内运入深港西部通道港方口岸区的货物,填报“边境特殊海关作业区”(代码H);

10.其他境内流转货物,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包括特殊监管区域内货物之间的流转、调拨货物,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相互流转货物,特殊监管区域外的加工贸易余料结转、深加工结转、内销等货物。

十二、运输工具名称

本栏目填报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或编号。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舱单(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1.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

2.公路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的报关单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提前报关”。

3.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5.邮件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二)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1.进口

(1)水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进境英文船名。

(2)铁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填报车厢编号。

(3)航空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

(4)公路及其他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5)以上各种运输方式使用广东地区载货清单转关的提前报关货物填报“@”+13位载货清单号。

2.出口

(1)水路运输:非中转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运输工具名称字段填报“@”。

中转货物,境内水路运输填报驳船船名;境内铁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位关别代码+“TRAIN”);境内公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位关别代码+“TRUCK”)。

(2)铁路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报“@”。

(3)航空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报“@”。

(4)其他运输方式: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三)采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集中申报”。

(四)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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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货物报关单填制的习题及答案示例

关于货物报关单填制的习题及答案示例

一、单选

1.某进出口公司向某国出口500吨散装小麦,该批小麦分装在一条船的三个船舱内,海关报关单上的“件数”和“包装种类”两个项目的正确填报应是:

A.件数为500吨,包装种类为“吨”

B.件数为1,包装种类为“船”

C.件数为3,包装种类为“船舱”

D.件数为1,包装种类为“散装”

2.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从香港购进一批SONY牌电视机,该电视机为日本品牌,其中显像管为韩国生产,集成电路板由新加坡生产,其他零件均为马来西亚生产,最后由韩国组装成整机,货物报关单填制习题。该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批电视机时,原产地应填报为:

A.日本 B.韩国 C.新加坡 D.马来西亚

3.在台湾纺成的纱线,运到日本织成棉织物,并进行冲洗、烫、漂白、染色、印花。上述棉织物又被运往越南制成睡衣,后又经香港更换包装转销我国。我国海关应以下列哪个国家(地区)为该货物的原来产地:

A.日本,因为成衣在日本进行了第一次实质性加工

B.台湾,因为纱线是在台湾完成制造的

C.越南,因为制成成衣在税则归类方面已经有了改变

D.香港,因为该货物是从香港进口的

4.进出境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价格、原产国别、贸易方式、消费国别、贸易国别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申报不实的,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数额是:

A.1000元以下

B.10000以下

C.50000以下

D.货物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纳税款两倍以下

5.某单位出口一批货物,成交条件为CFR,总价为1,000港币,其中含运费5%,销售佣金300港币。请问该批货物的FOB价格总价应为多少港币?

A.1000 B.650 C.1250 D.665

6.海关规定对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给予十位数代码编号,称为“经营单位代码”。请在下列选项中指出十位数代码的正确组成规定:

A.地区代码,企业性质代码和顺序代码

B.企业详细地址代码,特殊地区代码,企业性质代码和顺序代码

C.企业所在省、直辖市代码特殊地区代码,企业性质代码和顺序代码

D.企业所在省、志向市代码及省辖市、县、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代码,企业性

质代码,特殊地区代码和顺序代码

7.某机械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联合收割机”10台并同时进口部分附件,分装30箱装运进口。在向海关申报时,进口货物报关单附有发票、装箱单、海运提货单各一份,发票注明每台单价为CIF上海USD22400,总价为USD224000,附件不另计价。据此,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有关栏目应分别填写为:

1) 成交方式:CIF

2) 件数:30

3) 商品名称:联合收割机及其附件

4) 原产地:日本116

5) 单价:22400

以上填写全部符合《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二、 多选

1.在填报报报关单“总价”项目时,下列哪些叙述是正确的

A.“一般贸易”货物应按合同上订明的实际价格填报

B.退运进口的出口货物,应按该货物原出口价格填报

C.免费赠送的货样、广告品,可以免予以填报

D.来料加工项下的成品出口时,只需填报工缴费

2.下列哪种类型的单位可以作为经营单位进行填报。

A.对外签订合同但并非执行合同的单位

B.非对外签订合同但具体执行合同的单位

C.委托外贸公司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口投资设备合同的外商投资企业

D.接受并办理进口溢卸货物报关纳税手续的单位

3.我国某进出口公司(甲方)与新加坡某公司(乙方)签订一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明,甲方向乙方出售5000件衬衫,于4月10日在上海装船,途径香港运往新加坡。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得知乙方还要将该批货物从新加坡运往智利。根据上述情况填写报关单时,以下哪几种填写不正确。

A.运抵国(地区)为“香港”,最终目的国(地区)为“新加坡”

B.运抵国(地区)为“新加坡”,最终目的国(地区)为“智利”

C.运抵国(地区)为“香港”,最终目的国(地区)为“智利”

D.运抵国(地区)为“智利”,最终目的国(地区)为“智利”

4.在填制报关单时,海关根据进出口商品的不同情况,对商品数量的填报作出了一些规定,选择下列规定哪些是符合海关规定的:

A.规范的数量和单位,应以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上规定的数量和单位填写

B.与海关规范的数量和单位不一致的实际成交的数量和单位也填在报关单上

C.不能把整机和零件的数量加在一起填报数量

D.不能把类似“一卷”、“一箱”、“一捆”等较笼统的熟练和单位填在报关单上

5.某公司从日本进口联合收割机10台及部分附件,分装30箱,发票注明每台单价为CIF Shanghai US$22400,总价为US$22400,附件不另计价格,其它考试《货物报关单填制习题》。进口货物报关单以下栏目正确填报的为:

A.成交方式:海运

B.件数:30

C.商品名称:联合收割机及附件

D.单价:22400

6.在下列叙述中,符合和原产地规则中的实质性改变标准的是:

A.货物经过加工后,在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税号四位数一级的税则号列已经有了改变

B.货物经过加工后,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经达到30%及以上的

C.经重新包装整理后的货物

D.经重新筛选并重新包装的货物

7.某进出口公司报关员在制作一份进口报关单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目内添入了以下内容,请选出哪些内容是正确的:

A.NO MARK字样

B.付汇核销单编号

C.商检证1份及其编号

D.进料加工合同共2本手册及全部编号

8.某合资企业从韩国进口一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该公司委托A进出口公司对外签定进口合同,并代为办理进口手续。A进出口公司与外商订货后,随即委托B公司具体办理货物运输事宜,同时委托上海C报关公司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请选择下列出现在报关单有关栏目内的单位哪些是填写错误的。

A.经营单位,A进出口公司

B.收货单位:某合资企业

C.申报单位:B公司

D.收货单位:A进出口公司

三、是非题

1.某企业经海关批准从保税仓库内提取一批货物内销到国内市场,由于该批货物原进入保税仓库时为空运进口,故在报关单运输方式栏应填报“航空运输” 。( )

2.某制衣有限公司向某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领取到的加工贸易手册上有三项目商品,第一项为尼龙面料,第二项为衬里棉布,第三项为拉链。194月10日该公司先进口了一部分衬里棉布和一部分拉链,这样,填写报关单商品项号和名称时应按进口商品的排列序号第一项为衬里棉布,第二项为拉链。( )

3.中国仪器进出口公司从日本松下公司购得分属三个合同的六种不同规格精密仪器同船一并运达。由于这些货物品种单一且数量不大,申报时可以用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准确、真实、齐全、清楚地填报。( )

4.某进口单位在申报进口租赁期在一年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时,只填制了一份贸易方式为“租赁贸易”的报关单,海关认为其申报有误。( )

5.某公司进口一批总重量为1万公斤的饲料,该饲料的外包装为纸袋,可单据上并没有标明扣除纸袋的净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毛重作为净重来申报。( )

6.某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国内租赁业务。该公司委托广州某对外贸易公司从日本进口50台水泥搅拌车,用于租借给国内的.建筑公司。由广州某对外贸易公司对外订货,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该批用于租赁货物的贸易方式应填报为“一般贸易” 。( )

7.报关单上“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目,正确的填写内容应有中文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的英文名称和品牌,缺一不可。( )

8.转关运输中的“指运地”是指出口货物办理报关发运手续的地点。( )

9.某化工进出口公司下属某厂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料一批,经海运抵港后,进口报关单的“备案号”栏应填报为该货物的加工贸易手册的编号。( )

10.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征税、统计和开展稽查、调查的重要依据,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出口货物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查处进出口货物 走 私、违规的重要的书面依据。( )

11.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向我国提供援助一台德国产的医疗仪器。德国受联合国的委托将该批货物送往我国。在这种情况下,在进口报关单上应填报起运国为联合国,原产国为德国。( )

12.北京煤炭进出口总公司对巴基斯坦签约出口“水洗炼焦煤”10万吨,由唐山煤炭分公司执行合同,组织货源,并安排出口。在这一情况下报关单“经营单位”栏目应填报为“北京煤炭进出口总公司”11091×××××(北京煤炭进出口总公司的编号。( )

13.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为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的单位名称,“发货单位”应为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的单位名称。( )

14.某汽车进出口公司进口50辆德国生产小轿车,每辆车上附带一套法国生产的维修工具,进口报关时,维修工具的原产国应按小轿车填报为德国。( )

答案:

一、单选

1.D

2.B

3.C

4.D

5.D

6.D

7. ABCD

二、多选

1.AB

2.BCD

3.ACD

4.ABC

5.BCD

6.AB

7.AB

8.ACD

三、是非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篇6: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概述 (一)含义

1、进出口环节缴纳应征的税费 2、办结了所有的海关手续 3、海关放行后不在监管

4、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

重点:一般贸易货物与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般贸易货物:这是一种贸易方式,表现形式为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

一般进出口货物:这是一种海关监管方式,表现形式为在进出口报关时缴税,海关放行后不在监管。

例1:大连某企业从美国进口一台设备,报关时缴纳了所有税费。

分析:此设备从美国买进,单边进口,所以是一般贸易货物。在海关报关时,缴纳了应征的税费,所以是一般进出口货物,

例2:大连某企业从美国进口一台设备,报关时提交减免税证明,享受减免税优惠待遇 分析:此设备从美国买进,单边进口,所以是一般贸易货物。在海关报关时提交征免税证明,所以是减免税货物

例3:大连某企业从美国进口一台设备,报关时提供担保,暂缓纳税

分析:此设备从美国买进,单边进口,所以是一般贸易货物。报关时没有交税而提供的提保,所以是保税货物。 (二)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办结海关手续 即:交税、交证、放行不在监管 (三)范围

篇7:一般进出口货物

复运出(进)境

除上述两种监管货物外其他所有监管货物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没有前期及后期阶段,只有进出口阶段,4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一)进出口申报 1.概述

(1)申报含义

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2)申报地点

进口货物 出口货物 进口转关货物

进境地申报 出境地申报 进境地、指运地

出口转关货物

保税、特定减免税、暂准进境货物转为一般进口货物

起运地、出境地 货物所在地申报

(3)申报期限

篇8:一般进出口货物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例:运输工具3月1日申报进境,申报期限为?

解: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第二天开始算14天,3月2日―3月15日。 (4)申报日期

1、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注意:不是报关员去申报的日期。 例:报关员3月1日去海关申报,海关3月2日接受申报 解:申报日期为3月2日。

2、采用先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或仅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授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

重点:电子报关单申报后,系统提示“等待处理”,当接收到“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提示信息后,表示电子数据报关单被海关接受。

例1:报关员于4月11日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4月12日,海关申报系统提示“人工退单”,报关员按海关提示修改要求修改后,于4月13日再次电子申报,海关当天接受申报。

解:4月12日海关人工退单,表示不接受申报,修改电子数据报关 单4月13日再次申报,海关当天接受申报,申报日期为4月13日。

例2:报关员于204月11日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海关当天接受申报。报关员打印纸质报关单并备齐随附单据于4月12日交报关大厅现场关员审核,海关审核过程中,发现数量填写有误,要求修改报关单,报关员修改后4月13日重新向海关发送正确电子数据报关单,海关当天接受修改后的电子数据报关单。

解:4月11日电子申报后,海关当天接受,申报日期为4月11日。 只要电子数据报关单被海关接受,不管之后修改几次,申报日期都是首次接受申报的日期。

3、先纸质报关单申报,后补电子数据,或只提供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海关工作人员在报关单上登记处理的日期,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例:海关申报系统升级,报关员于4月10日手填单报关,海关在报关单上登记:4月10日,即申报日期为4月10日。 (5)滞报金

1、滞报金的征收,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2、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

例1: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于年3月1日申报进境,报关员于3月20日向海关申报,海关当天接受申报,滞报几天?

解:滞报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第15日,即:3月16日滞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即:3月20日所以滞报天数为:3月16日―3月20日,共5天。 3、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o

4、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1元的部分免予计收

5、公式:

滞报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o×滞报期间(滞报天数) 6、滞报金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7、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例2:例1中,如果3月16日为星期六,则3月20日申报,当天海关接受申报,滞报几天?

解:3月16日为星期六,滞报第一天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即3月18日星期一为滞报第一天,那么滞报天数为3月18日―3月20日,共计3天。

8、因完税价格调整等原因需补征滞报金的,滞报金金额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完税价格重新计算,补征金额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

9、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产生滞报可以向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 10、进口货物因收发货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作变卖处理后,收货人申第一文库网请发还余款的,滞报金的征收,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是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例3、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3月1日申报进境,报关员于7月1日去海关申报,海关当天接受申报,滞报几天?

解: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3个月,是从3月2日――6月2日。报 关员于7月1日去海关申报,海关当天接受申报。滞报金的`计征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即3月16日。滞报金计征截止日为该3个月最后一日,即6月2日,那么滞报天数为3月16日――6月2日。 重点:关于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产生滞报的征收计算方法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于报关员的错误原因,导致电子数据报关单被海关撤销,另一种是由于正当理由,海关同意撤销报关单。考试考查的重点就是不同撤销情况下,滞报金应如何计算。

滞报金 计征起始日期 计征截止日期

错误原因被撤销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

正当理由同意撤销

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

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

真题:

解:C。通过此题要掌据,电子数据报关单被海关接受后,要在10日内打印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否则将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此题中,5月15日海关接受申报,那么报关员应于5月16日―5月25日递交纸质单据,如不递交,海关将于5月26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题目由于报关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报关单,属于因为报关员的错误原因导致电子数据报关单被海关撤销。滞报金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第15日,即5月24日。截止日为重新申报海关接受之日,即5月30日。5月24日―5月30日,共滞报7天。 上题中,如果5月26日撤销为正当理由海关同意撤销,则滞报几天?

解:0天。如果是正常理由撤销,滞报金计征起始日为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第15日,即6月10日为滞报第一天,所以5月30日海关接受申报并未滞报。 2、步骤

(1)准备申报单证

申报单证

报关单 随附单证

基本单证 特殊单证

报关单、基本单证必须有;特殊单证根据不同监管货物提交。

原则: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填制报关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关单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手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账册和电子化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产地证明书、贸易合同等

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 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ATA单证册、过境货物报关单、快件报关单

(2)申报前看货取样

为确实品名、规格、型号等,可以申报前查看货物或提取货样。

涉及检验检疫机构的,要经过检验检疫机构的批准。 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信息之日起10日内,打印纸质报关单,提交书面单证,办理相关手续。 (3)申报

申报方式

终端申报方式 委托EDI方式 自行EDI方式 网上申报方式

(4)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重点:主动修改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 海关要求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

提交单据:报关时所提交的及海关签发的所有纸质单据。 二)配合查验 1、海关查验 (1)含义

确定申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是否相符,确定商品归类、价格、原产地等。 在报关大厅现场报关,海关只是审核所填写的报关单与随附的单据是否相符,但与实际的货物是否相符,就靠查验来确定。 (2)查验地点

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特殊情况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监管区域外。

(3)查验方法

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4)复验

下列情形可以复验:

1、经初次查验未能查明货物的真实属性,需要对已查验的货物的某些性状作进一步确认的

2、货物涉嫌走私违规,需要重新查验的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海关查验结论有异议,提出复验要求并经海关同意的

4、其他海关认为的必要的情形已经参加过查验的查验人员不得参加对同一票货物的复验。

(6)径行开验

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查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海关可以径行复验: 进出口货物有违法嫌疑的 经海关通知查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届时未到场的 重点:海关径行开验是,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协助、并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 2、配合查验

做好如下工作: 负责按照海关要求搬移货物、开拆包装、以及重新封装货物 预先了解和熟悉所申报货物的情况,如实回答查验人员的询问及提供必要的资料 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出具的取样清单 查验结束后,认真阅读查验人员填写的“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注意以下情况的记录是否符合实际: 开箱的具体情况 货物残损情况及造成残损的原因 提取货样的情况 查验结论 查验记录准确清楚的,配合查验人员应即签名确认。配合查验人员如不签名,海关查验人员在查验记录中予以注明,并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的经营人签名证明。 3、货物损坏赔偿

海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在实施查验过程中,由于查验人员的直接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根据被损坏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用确定。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查验时对货物是否受损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货物有损坏的,海关不负赔偿的责任。 (三)缴纳税费

方式:银行付费和网上缴税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1、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和货物结关

进出口阶段环节全部走完后,海关现场放行。

在进口提货凭证或出口装货凭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可以提取进口货物或者装运出口货物。

“无纸通关”,计算机接收放行决定通知,自己打印,提取或装运货物。 货物结关,也叫清关。前期阶段、进出口阶段、后续阶段工作全部完成后,货物即结关,海关不再监管。

重点:只有一般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现场放行才是结关,其他监管货物全不是。 2、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

3、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和办理其他证明手续

名称

用途

签发机关

进口付汇证明联 出口收汇证明联 出口退税证明联 出口收汇核销单

进口货物证明书 (汽车、摩托车)

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牌照申领手续

海关 海关 海关

国家外汇管理部门 海关

篇9:报关员考试报关单的填制指导

近几年来,报关单填制部分的考试已形成了一种固定题型,即一道报关单填制题目和两道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的题目。   报关单填制题都是考进口报关单的填制,因为进口报关会涉及到更多贸易方式、征免方式以及征税、保税、减免税的情形,还会涉及到较多的监管证件的使用,有很强的可考性。题目通常首先是给一段文字说明性资料来说明一些情况,提供一些单证中无法体现而填制报关单又需要的资料。然后会给出一套完整的提单、装箱单、发票等英文的单证。以前,题中设置有20个单选题目,每题1分共20分,每个单选题中有4个备选项;20,题中设置有26个单选题目。   两道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的题目通常涉及到一份出口报关单和一份进口报关单。也会给出文字说明性资料和一些英文单证,但单证不完整(有的没给提单,有的没给装箱单等)。题目会给出一份已填制好的报关单(并不是所有的栏目都有填写),要求考生在20个已填栏目(用字母A~T标示)中找出5处错误的填写,两道找错题共计20分。这实际也是一种选择题。   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的形式是一样的,栏目的设置除个别外基本相同。表头上方的“预录入编号”和“海关编号”是计算机系统自动打印的,不需要考生填写。而下方的“税费征收情况”及其下面的内容主要是海关各部门签注或者是报关单位盖章或者报关员签字的地方,考试也不会考。因此,需要掌握的栏目只有表头及表体的各个栏目。表头部分从“进(出)口口岸”到“标记唛码及备注”有30个栏目,表体部分从“项号”到“征免”有9个栏目。每年考试中的填制题目和找错题目一般都会涉及到32~35个报关单中的栏目,也就是说在,39个栏目中绝大部分都在考试范围。需要学习39(由于进口和出口的不同,共分成42个栏目进行辅导)个栏目的填制,而考试的分值是40分。清楚了这些也就清楚了学习的方向,就是要一个一个栏目地去学习,掌握了一个栏目就意味着你在将来的考试中能够拿到1分。如果能够掌握报关单上30个栏目,在考报关单部分得25分是有把握的。报关单部分得25分就达到了通过考试的标准。而掌握报关单上的30个栏目并不是件难事,因为报关单中的一些栏目填写要求简单很容易掌握,再在重点的栏目上花些精力就能够达到掌握30个以上栏目的基本学习目标。   每个栏目的掌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一)理解栏目的意义报关单中各栏目的设置都有其意义,有的是监管的需要,有的是征税的需要,有的则是统计的需要。只有理解了栏目的意义才能够更好地理解填报要求,明确填报要点,也便于记忆。(二)掌握填报要求做到规范准确地填写报关单是学习这部分内容的主要目的,也是考试复习的主要方向,因此,这一点需要重点学习和记忆。但某些栏目填报要求很细很复杂并不是考试都会涉及到,因此,要有侧重地进行学习。(三)学会确定所要填报的内容掌握了填报要求并不意味着能够填好报关单,特别是对于考试来说,有些栏目的内容需要在英文单证中去查找,有的需要分析确定、有的则需要在文字说明资料中来确定。(四)认清考点在学习这部分内容除了掌握报关单填制的技能外,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应对考试,通常某些栏目或者某些栏目中某些填报要求没有可考性(或者说不易形成考题),因此,认清楚每个栏目的考点对于提高学习效果,把握考试方向很重要。(五)重要的代码需要记忆为适应现代的监管手段,海关对很多栏目内容设立了相关的名称及代码表。他们包括《口岸名称及代码表》、《运输方式代码表》、《贸易方式代码表》、《征免性质代码表》、《成交方式代码表》、《结汇方式代码表》、《用途代码表》,等等,此外还有经营单位编码、备案号标记码。这其中很多内容都必须强记。(六)要熟悉英文单证英文单证主要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它们是填制报关单的重要依据。看不懂单证就无法填制报关单。英文基础差的也不用担心,在各栏目的辅导中都会给出涉及到栏目填制的单证时经常使用的重要英文单词,只要掌握了它们,基本上就能够在单证中确定填制报关单所需要的内容。   从上面六个方面入手去学习报关单的每个栏目的填写,就能够保证达到基本应对考试的能力。而要具备较高的报关单填制水平还要对报关单各栏目进行综合性的学习,并通过对后面的相关题目进行练习来进一步提高应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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