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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笔记
自从我读了昆虫记后,就被它深深迷住了。这本书用了生动的描述,幽默的语言,讲述了一些昆虫是如何猎食和生活的,下面就听我的讲述吧。
当我读到狼蛛的时候, 我才知道狼蛛捕食的时候并不是像别的蜘蛛用网来守株待兔,它是躲在某个洞穴里等猎物经过时它会突然的跳出用毒牙咬晕猎物,那些昆虫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成了它“ 盘中美食”了。狼蛛其实也织网,但它的网不是用了捕食猎物的而是作为育儿袋用的',这个网是碗状的虽然不美观但很坚固。它在这网里产了卵后,再用丝把它们盖好,这样我们从外面看,只看到一个圆球放在一条丝毯上。完成后它会把育儿袋成天拖在身上,即使遇到危险也不丢弃直到他们孵化成年能自主捕食后才会离开孩子。
读到蜜蜂时我不由的感叹了一声,因为作者把屋檐下的蜂巢里的蜜蜂放入一个透明袋子里,然后又徒步走了两公里的路,为了做这些实验作者竟然不顾被蜜蜂蜇伤的危险,真的很勇敢。远离蜂巢很远后作者才把蜜蜂放出来,蜜蜂竟然好像知道回家的路似得,直往回飞。作者提前回到家大约用了30分钟,而他却发现已经有5只蜜蜂回到了蜂巢,不久剩下的蜜蜂也全都回来了有的身上还沾满了花粉。这个实验证明蜜蜂是有很强的记忆,不管多远都能找到自己的家。蜜蜂不光记忆好还很聪明,假如遇到有风的情况下,它会贴着地面飞行,因为这样会减少风带给它的阻力从而飞的更快。
蜘蛛如网,蚂蚁如何搬运食物,蝉如何脱壳……读完昆虫记我不仅仅知道昆虫的秘密 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 ,一次次的实验,一次次的探险,让我明白 ,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轻易的放弃,要有屡败屡战的持之以恒的精神,要有一颗勇于 探索不怕失败的心 .
当我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 ,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从而得到结果。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在夏天,常常会听到树上有许许多多的蝉在叫,但是我搞不懂蝉为什么在地洞生活,这本书就给了我答案。在夏至,在阳光的暴晒、久经践踏的道路上,有好些圆孔与地面相平,大小约如人的拇指粗。禅做洞时,在洞壁上涂了一层“水泥”,让洞不塌。
这也告诉我做事要多动脑筋,要灵活,不要死搬硬套。
读《昆虫记》笔记 王欣然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昆虫记》,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圣甲虫”。
圣甲虫,好多人叫它“屎壳郎”,其实它是一位环境“清洁工”呢!它总是将牛粪、羊粪、鹿粪滚成一个个小小的球球,一点一点地推到自己的窝里。在路上会遇到一些挫折,比如到了一半球又滚下去了,有别的圣甲虫拦路来抢它的球球等等,但它都克服了。虽然只是又下去滚了一个新的,但它不怨任何人和上天,接受了上天对它的不公平。它还会为自己的孩子造窝,一般它用羊粪搓成一个“梨”,把“孩子”放在里面,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
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为什么能了解到这些呢?因为他常常留心观察周围的事,常常看小虫子,观察小虫子的生活习性,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这样,常常留心观察周围的事,你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噢,说不定也能写一本书呢!
再说圣甲虫,它会遇到许多困难,但它都克服了,不会因为一点挫折而放弃,这值得我们去学习!
有时间你也读读《昆虫记》吧!它会教会你如何观察。
读《昆虫记》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篇法布尔写的红蚂蚁,我深深地被红蚂蚁的勇敢打动了,因为红蚂蚁这篇文章里清楚写到:“有一天,发现它们出去抢劫,排奋斗目标队在池塘砌栏内走着,北风使劲吹,从侧面向蚂蚁猛刮,把整整几行”士兵“都刮到水里去了。
池塘里的金鱼急忙游来,张开深如巷道的大嘴把”落水者“吞了下去。道路艰险,蚁队还没有越过天堑就死了许多,我想,它们回来时是不是绕道而行,远离致命的悬崖呢?不是的,衔着蚁蛹的队伍仍然走这条危险的路,金鱼得到了双份从天上掉下来的美味——蚂蚁和它的猎物。蚂蚁不愿换一条路线,而宁愿再一次被大量消灭。
所以,我想,我们在学习中不要一有困难就不做了,要向红蚂蚁一样坚持不懈。
读《昆虫记》之《装死》笔记 刘冠一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中《装死》这篇短文,它用了很多的文字细致地描写了大头黑步甲怎样装死。你不要被它的种.种假象给迷惑了。
首先,作者把黑步甲从不高的地方摔下去,掉在桌子上,只见它仰面朝天,一动不动,好像真的死了,合拢的爪子挨靠腹部;触角交叉成十字,它张开它那钳子似的肢爪。完成静止了五十多分钟,在这五十多分钟里,黑步甲的身体纹丝不动。作者接着又做了三四次实验,结果静止的时间越来越长。当作者把它换到其他地方,期待着它会有一些新的招数,可是不管换到什么地方,它都会按它的策略去做——装死。每当苍蝇刚刚用爪子碰黑步甲,并留在黑步甲那张被唾液和吐出的食物液汁弄湿的嘴巴附近不走,它就会转过身来逃跑。如果换用天牛来碰它,它同样会逃之夭夭。如果实验地点从室内微弱的灯光下换到强烈的阳光下,它也会立刻逃跑。
哦,它那一动也不动的姿态并不是装的,而是真实的暂时麻木的昏沉。它那好像看着你的眼睛,其实也就是你自己的想法。作者法布尔开始也和我们一样想当然,用我们人的一些想法来想昆虫,其实有时是错的,但他能不断实验观察,最终真正搞清昆虫的习性,所以,我们读这本书不仅是了解昆虫的有关知识,也许我们更应该学习他的精神。
读《昆虫记》笔记 张芯惢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昆虫记》,它是法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亨利。法布尔最得意的作品。
法布尔 ,他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所以生活极其贫穷。他非常喜欢观察昆虫和植物,曾经发表过很多出色的论文,也获得了他人的肯定。但是他想“登上大学讲台”的梦想却没有实现,自己的昆虫学实验室愿望也得不到支持。
可你们不知道,法布尔的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还算得上温饱生活。可就是因为这样,他才并没有向他人的“偏见”和自己的“贫穷”屈服,之后,他便详细的观察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它们的劳动,用了他一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了这本伟大的书——《昆虫记》。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我们平时看不到、不知道的故事。比如蝉是怎么产卵的、迷宫蛛是怎么哺育儿女的、螳螂是怎么捕猎的······
还有,我一直以为,故事书中蝉在夏天是一直在树上唱歌,蚂蚁再勤劳地备食,而蝉一直不储备粮食,等到冬天再去蚂蚁家要食物。可我看了书才知道,原来,每次蝉找到了食物,都会被蚂蚁抢去,导致它不得不重新找食,蚂蚁是顽强的乞丐,勤劳的生产者是蝉!
《昆虫记》,记述了昆虫之间的情感和生命,这一伟大的创举,你值得去看一看!
读昆虫记里的会杂技的蜣螂笔记 胡倍豪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一本观察昆虫的日记,里面有会发光的萤火虫、爱咬的螽斯、会杂技的蜣螂等等许多观察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会杂技的蜣螂。
会杂技的蜣螂主要讲蜣螂用牙齿收集食物,把收集到的食物堆成一堆,自己爬到食物上面,用后腿不断搓动,搓成一个小圆球。再用后腿牢牢抓住圆球,头俯向下面,屁股翘上来,前脚蹬地向后倒退着走,就像杂技演员表演一样。它把卵放在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里,蜣螂出生了就把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吃掉,爬出来。
我感受到作者法布尔先生观察的很认真,很细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生命,都要细心的留意和观察。
昆虫记 杨颜宁
在选择住所方面,蟋蟀是与众不同的 。有些昆虫为了安家,建造了奇妙的居所,比如用棉花做成的袋子,树叶搭成的篓子,水泥砌成的小塔。蟋蟀辛辛苦苦修起的住所,是为了自己的安宁,为了避开人家的捕猎,为了养育后代而修筑的真正的居家之所。它总是选择卫生的地方修建住所,而且朝向要好。它从不利用随便碰到的既不舒适又不方便的洞穴。它的居所,都是自己一点一点挖出来的。
蟋蟀的住所是一条斜斜的地道,开在一面朝阳的草坡上。地道不到一指宽,顺着地形,或弯或直,有一尺多深。洞口一般都有一丛青草遮掩。蟋蟀出来吃周围的青草,独独不动这一丛。因为它要靠这丛青草遮风挡雨,掩蔽入口。
你知道怎么把蟋蟀从洞里引出来吗?只要拿根草茎伸进洞里,轻轻晃动。蟋蟀被上面的事情吸引,就会从洞里爬出来,就会很容易被抓住了。如果第一次没逮住它,再用草茎逗它就没用了。不过这时往洞里灌一杯水,就可以把它逼出来了。
你说蟋蟀是不是很有趣?
(一)昆虫记读后感悟三百字
我假期里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很好看。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那是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怀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当时的《昆虫记》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习性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尊重。这本书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了当时的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们冠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故事是《萤火虫》,这个故事是描述萤火虫的特征与生活习惯,写的细致深动,还多处应用了比喻,拟人等等手法。
《昆虫记》是由人类杰出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子名――昆虫,共同谱写的。
(二)昆虫记读后感悟三百字
这个国庆假期,我阅读了法国自然学巨作《昆虫记》。我一拿到这本书,爱不释手,马上就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
看了序,我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他家境贫寒,无法上学。但他勤奋自学,先后取得数学学士、物理学学士,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花了34年观察,写出来长达250万字的《昆虫记》。这本书更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描写仔细,深入了昆虫的生活。读这本书,就像进入了昆虫世界,妙趣横生。连令人讨厌的粪金龟,在这本书里也变得有趣。比如:粪金龟挖了一块粪团儿,接着立起锯齿状的前腿,用双手使劲地压粪球,只见它爬到粪球上面,扭动着身体,不停地往这个方向压一压,再往那一个方向打一打,整理粪球表面。这一段话写得真引人入胜呀。
这本书里的昆虫真神奇,小朋友们,你们也赶快来和昆虫做朋友吧!
(三)昆虫记读后感悟三百字
这几天,我读了《昆虫记》,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看了又想看。
这本书是讲的法布尔在一个地方看到的昆虫,这里面的故事都很有趣,让我看了一篇又想看,小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进入昆虫世界吧!
现在,我为大家讲一讲萤火虫的故事吧!
萤火虫的发光器很好,能帮我们看到东西,如果把它捉起来,放在瓶子里,再放在床边,把灯关了,只见萤火虫一闪一闪,亮亮的,还可以用来玩呢!
它捕的猎物很多,都是昆虫。比如拿蜗牛来说吧,它是用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但细得像一根头发丝。从显微镜里可以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萤火虫用它的工具仅轻轻敲打着蜗牛的外壳,就好像和蜗牛逗着玩,而不是蜇咬。用一个扭字来形容萤火虫对蜗牛施行的手术比较恰如其分。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以前不明白的东西全都在我的脑海里回荡,让我明白更多知识。
(四)昆虫记读后感悟三百字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学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读了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昆虫记》是用散文的形式写的自然科学著作,详细记录了昆虫的生活习性和繁种族而进行的斗争,读起来回味无穷,那字里行间在我脑海中久久不能忘记。
法布尔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并不容易,他出生农民家庭,从小就生活贫困,可这并未有挡住法布尔前进的脚步,他靠自学先后取得了多个学位,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就是爱探索生命世界的奥秘与真面目,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有在了观察昆虫上,他揭开了昆虫世界的一个有一个谜底,给后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法布尔也被誉为“昆虫诗人”。
当深入读《昆虫记》时,《昆虫记》中那详细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蟋蟀如何建巢等等,这是我感到了探索生命世界的乐趣,更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像法布尔一样坚持不懈,即使在艰苦,也要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读后感悟三百字]
(一)昆虫记读后感想
今年暑假,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峰、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好唱歌的蝉……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看!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瞧!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二)昆虫记读后感想
你知道被誉为“昆虫的史诗”的是哪本书吗?它叫《昆虫记》,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里读到了这本书,本是无意,却竟成就了一番美丽的邂逅。读后,我便被它那“似哲学家一般地思考,如艺术家一般地观察,像诗人一般地感受与表达”所吸引,同时也了解到了昆虫们的各种习性。
“一个活着的微点――最小最小生命的一粒,它的快乐和痛苦比无限大的物质,更能引起我的无限兴趣,因此我更爱你们。”法布尔如是说。《昆虫记》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同时也激发了我们对自然科学、生物学的兴趣。这本书记录的是生物界中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昆虫,如:蚂蚱、蚂蚁、蜜蜂等等,它们在大自然中是如何生活的,如:吃什么样的食物,怎样捕猎食物,如何繁衍后代,如何与自然灾害作斗争,等等。
此书,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在我的心目中,萤火虫是万般的温柔体贴,可万万没想到可爱的萤火虫竟然是一个肉食主义者,而且手段毒辣,猎物竟也是如樱桃般大的蜗牛,这真是我从不曾了解到的事情,一只如此娇小的萤火虫竟然会以比它大好几倍的蜗牛作为下手对象,并且几乎无一不漏,真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啊。这让我联想到一个在动物界、人类界,甚至连昆虫界都可以行的通的道理――“弱肉强食”。心惊肉跳的来到了 “荒石园”――昆虫的乐园、巨著《昆虫记》的诞生地,我便又走进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听蟋蟀在我耳畔鸣唱;观黄蜂奇特的睡觉姿势;感螳螂残忍的婚俗;品小甲虫为儿女的无私奉献……
游尽天下之昆虫也,美哉!壮哉!恋恋不舍。
“观察和怀疑” 是我在这本书中的又一大收获,也是《昆虫记》要告诉我们的更深层的东西。一切是我们对科学应持有的态度,若没有观察,何来怀疑?若没有怀疑,又怎能攀登科学的高峰?法布尔为了探求毛虫使人痒痛的毒素存在的位置,推翻大多数人所认为的在表皮上的这种说法,不惜把自己作为实验品,他从外面捉回来了几只毛虫,从他们的血液中取下了几滴血,滴在了一张吸墨纸上,然后再用一根不透水的绷带将这一小片纸固定在了他的手臂上。深夜,一阵剧烈的疼痛使他从睡梦中惊醒,他既高兴又兴奋,因为他证明了自己的推论是正确的,他又继续推测,血液中的毒素是哪里来的呢?会不会是在尿素中的呢?为此,他又进行了一次实验,他从毛虫的粪便中将尿素提炼、浓缩成几小滴,又像原来一样滴在吸墨纸上,再用绷带固定在手臂上20个小时,晚上奇痒难熬,但他很高兴,因为他终于用实验证明了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但是,他为此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手臂上出现了溃疡,又痒又疼整晚不能安睡,后来,为了晚上能安睡一会儿,不得不在伤口处敷上了凡士林。第三天,肿痛得更加厉害,并延伸到了一大块肌肉里面,用手指轻轻敲一下,就颤动,不久,又有大量的液体像小水滴一样渗出,瘙痒在不断增加。五天之内,伤口处的皮已经完全掉了,露出了里面鲜红的肌肉,以至于早晚两次为他换药的人都恶心得要吐,这一大片的伤口直到四五个月后才完全恢复了正常。“保持好奇的意念,不在意旁人;敢于探索,用科学诠释真理。”才是我所学到的精华,才是我所获取的终身受用的东西。
睿智的哲思,人性的思考,徜徉在昆虫的世界,我久久难以忘怀。从《昆虫记》中阅读自然里那些实实在在、原原本本存在的昆虫故事,欣赏如诗歌般优美的语言,感悟其对生命的关爱与敬畏,常常让我沉入法布尔为我们营造的科学氛围里,享受美妙的昆虫故事,等待我们的是更未知渺远的奥秘,让我感受到科学的魅力与奇妙,科学无尽的探索之路。
[昆虫记读后感想]
看了《昆虫记》后,我知道原来昆虫有这么多的奥秘。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昆虫们生育、劳动、狩猎与死亡的情形。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死在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是很有耐心的等待,最后终于捕捉到了猎物。白面螽斯的歌喉和仪表是的。圣甲虫很聪明,知道一只甲虫的力量是不够,需要两个搭档齐心协力,才能把粪球运到合适的地点。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法布尔吧。
法布尔很迷恋昆虫,为了研究昆虫,经常坚持不懈地去寻找昆虫,夜以继日地研究,好像昆虫就是他的生命一样。但我们有的人却不像法布尔那样坚持不懈。做了一件事失败了,就放弃了,去做另一件事。要是我们像法布尔那样坚持不懈地去做事,那相信你一定会取得辉煌的成就。这本书就是的例子。要是没有法布尔夜以继日、孜孜不倦的研究、写作,这本著作《昆虫记》就是会诞生,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孜孜不倦、认真严谨的精神。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都是法布尔用心血和汗水换来的。当我再一次阅读《昆虫记》时,仿佛看见法布尔细致入微地在观察昆虫,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地推断的法布尔。有一次实验失败了,但法布尔并没有放弃,而是为他收集的数据分析原因,然后又推敲、观察一遍,最后再实验一次。现在,我又仿佛看到了一个努力工作、持之以恒的法布尔。我敬佩他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严谨的实验方法。法布尔那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精神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巨著《昆虫记》。为我们留下一本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书目。法布尔把昆虫的样子、特点都记录了下来,让我们慢慢地品味,懂得更多的知识,更加了解昆虫。我佩服法布尔为探索昆虫付出的艰辛、努力,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更感受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开阔了眼界。我觉得《昆虫记》这本书很好,值得我们去阅读,只要你认真地去读,就一定能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获得更多的知识。另外,我们也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向法布尔那样坚持不懈、孜孜不倦地认真对待,仔细地去完成。
《水浒》中个个是传奇人物,最吸引我的就是吴用了,他的身上有好多秘一样的东西。吴用和晁盖是从小就认识的好哥们,晁盖劫生辰冈,吴用功不可没,无论是在投梁山时结交林冲,吴用不但足智多谋,而且对晁盖也很忠义。
在宋江上梁山后,晁盖看出了宋江一心希望朝廷招安,对宋江怀有戒心。晁盖死的时候,吴用也在旁边。即使晁盖说了:“杀了史文恭的人可以做梁山之主。”吴用还是极力拥护宋江。那么是不是吴用也十分希望朝廷能够招安呢?
宋江觉得梁山的势力还不够大,吴用使计赚卢俊义上梁山。朝廷招安以后,宋江被害,吴用在他的坟前自尽,真的十分忠义。
宋江和晁盖都在梁山时,吴用在宋江和晁盖之间更看重谁呢?吴用和宋江是刘备和诸葛亮之间的情义吗?
【水浒传读后笔记9篇】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世人都说曹操乃一代枭雄!可是只一个枭雄,怎么能写出如此即潇洒肆意又豪放不羁的诗句呢?所以,曹操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诗人!而那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的天才外加全才的诸葛孔明先生,怎么偏偏就投了超级软弱无能的刘玄德呢?每每说到此,老妈都好像恨得牙痒痒的!老妈不止一次郁闷地说刘备除了一个汉朝正统的刘姓外,其余比之曹操,孙权皆不如!若是诸葛亮当时投了曹操,早统一全天下了!什么三国,什么两晋南北朝统统靠边站啊!
历史终究是历史,没有如果这一说,所以老妈让我把她的想法忽略不计。也不知道有多少小伙伴看过全篇的《三国演义》,反正罗贯中的那部版本我还没有读过,我看的是注音连环画版的,非常的有意思!什么挟天子以令诸侯,什么身在曹营心在汉,什么定三分隆中对策,什么诸葛亮舌战群儒,什么周公瑾火烧赤壁,什么关云长水淹七军,什么诸葛亮七擒孟获……等等等等,不胜枚举!因为小说添加了许多奇幻元素,又采用虚实夸张的描写手法,再加上作者大量的创作,所以比真实的历史有看头的多!
虽然原版的《三国演义》我还没看过,但开篇的那句:凡天下大事分久必和,合久必分!简直如雷贯耳啊!因为书本上的历史不就是照着这个轨迹走的吗!春秋战国,诸侯混战,好不容易有了秦汉的统一,可是还没有统一的太久,中国又分成了魏,蜀,吴三国了!东汉末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诸侯纷争,天下大乱,此时徐庶向刘备推荐了诸葛亮,于是就有了后来的“三顾茅庐”,以及著名的“定三分隆中对策”。这个天下三分的对策可不是诸葛亮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空想出来的。史书上说刘备请教诸葛亮,而诸葛亮运用自己丰富的学识,以及对当时局势敏锐深刻的洞察力,和对各方军队政权了解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才定下的天下三分这一说!诸葛亮当时对刘备坦言:“曹操打着皇帝的名义号令天下,手下兵多将广,谋士众多,他自己又很有军事才能,可谓占着天时;东吴的孙权,凭借长江天险,统治江南,从他父亲孙坚到他已经三代,根基牢固可谓占着地利;将军可以先攻取荆州,再战领蜀,然后以蜀为基地进取三秦,老百姓肯定会欢迎你。做到这些你就占了人和,天下也就平定了”!
这样一番精辟又言简意赅的对天下形势的总体分析,小伙伴们读了,是不是也超级佩服诸葛亮的绝顶学识跟无双智慧呢?只可惜了这人间奇才的“卧龙”先生,为了蜀国是那样地劳心劳力,鞠躬尽瘁!到最后却落得“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的结局啊!也许还是老妈说得对,诸葛亮真的应该投奔曹操的,这样说不定不会让人感到那么遗憾了!
作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小伙伴们一定要读一读。因为书本会向你讲述曾经的惊心动魄,曾经的风云际会;曾经的刀光剑影,曾经的鼓角争鸣;更会在你面前展现一部充满传奇色调的精彩三国!抽空一定要看呀,我还等着和大家一起分享交流呢!
三国演义让我们走进演义中的三国吧!
三国顾名思义就是三个国家了,演义就是打仗,三个国家打仗。
由刘邦建立起来的大汉王朝,在经历了四百年后开始衰落。
要我说就是:
由刘邦建立起来的大汉王朝,在经历了四百年后终于开始衰落。(天啊!在我的见识中这是一个时间最长的王朝!!!!)
三英豪桃园结义就跟贾家楼结义一样都是英雄豪杰,只是数量不同,分别是刘备、关羽、张飞。
这三个国家分别是曹操建立的魏国、刘备建立的蜀国、和孙权建立的吴国。
总结我觉得读这本书最好的就是我们不仅可以知道很多故事还学会了好多的著名故事还知道好多的英雄。
读了《三国演义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蜀国的军师、神机妙算的诸葛亮。
诸葛亮不仅聪明,而且知识渊博,为蜀国的强大立下了汗马功劳,他是蜀国必不可少的人物之一。
从《草船借箭》这一章就能充分体现出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知识。由于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能,准备找个借口杀了他,于是命令诸葛亮十天内必须造出十万支箭。可诸葛亮说只要三天就行了!到了第三天,他趁江面雾气浓密,对面不相见,他督促二十条船,当夜五更时分船已接近曹操水寨。诸葛亮命令船只头向西尾朝东一字排开,原来他早料到曹操在雾下必不敢出。曹兵正在睡觉时,忽听鼓声震天,就命令水陆两寨一万多个弓箭手一起放箭,江面上万箭齐发,全射在稻草人身上,不一会他们的身上密密麻麻地插满了箭。足有十万多支,他这才命令船调个头,又叫船上士兵高喊:“谢谢丞相送箭。”曹军这才恍然大悟。鲁肃见到周渝把诸葛亮借箭的经过告诉了周瑜。周瑜听后大惊,重重地叹了口气,道:“诸葛亮神机妙算我不如他啊!”
故事讲完了,你觉得诸葛亮的才智过人吗?
读三国演义有感 穆金祥
三国演义是中国的第一部代体古典名著小说,这书上的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起间,在这战火不断中出现了三个大国——魏、蜀、吴他们三国,他们经常争锋相对发生了许多令人惊叹不已的故事,有火烧赤壁、三英战吕布、刮过疗毒等等的故事。
那么有些功劳都归功于谁呢?当然是蜀国的军师诸葛亮了!就举一个例子诸葛亮在城里只有三千兵力,而司马懿却有是万精兵,诸葛亮的兵吓的东跑西窜乱了手脚,而诸葛亮却很淡定,他想起了一个计发,那就是空城计,只见他一声令下:“把城门打开,你们藏在房子里,而我在城楼上弹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别出来。”只见不远的天空全是尘土,十万大军就在不远处,只见诸葛亮在优雅的弹琴,城门前有两位士兵在扫地,他们的心情很好嘴上充满了笑容,司马懿心想我了解诸葛亮他一定会在城里设下重重机关,然我们大伤体力,最后再发动总攻那可就不好了,有一位大将说道:“这诸葛亮一定没有多少兵力我们就杀过去吧! ”司马懿又说道:“安全第一撤退!”之间地上的尘土再次飞起。
至此诸葛亮吓得一身冷汗,但是他最终还是赶走了司马懿,得知消息的司马懿气得都快吐血了!
这诸葛亮真是说什么什么就有,说什么没有什么就没有。他只是神机妙算呀!
《三国演义》 蝴蝶梦媛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惟妙惟肖的人物,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英勇的刘备、关羽和张飞,有小心眼的周瑜,还有恶贯满盈的董卓,更有忠实国家的王允……
我最喜欢诸葛亮了,因为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他是天文家、教育家、政治家。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还最喜欢“草船借箭”这个故事,因为诸葛亮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所以周瑜很是嫉妒,周瑜用马上就要领兵打仗,但是兵器——箭却是很少为借口,让诸葛亮十天造十万支箭,也就是一天造一万支箭,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地说:“我三天就可以造好。”之后,带诸葛亮走了,周瑜就秘密吩咐手下,不给诸葛亮准备造箭的材料,所以,诸葛亮就问鲁肃借了寥寥无几的船和草把子还有兵。尽管这样,诸葛亮还是不费一兵一卒的向曹操借了十万余箭,是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足智多谋的特点。
我很是佩服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还有王允……因为他们都是忠实于国家,都是正人君子,都是为了自己的国家而拼命。
我以后也要像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还有王允他们一样,为国家着想,忠实于国家,绝不背叛国家,好好学习,为国家效劳。
船只载着老人八十四天未熄的希望逐流飘荡。八十四天了,每天都是空手而归,而每天都是满怀憧憬地出海,哪怕无畏的海承受下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它也无法打败老人坚强的内心。他在大陆微风的吹拂下清醒,在睡梦
中的海声呼啸开始新的一天。
这份“打不败”的精神不知从何而来。是对命运表示不公,还是来自外界的强大打击?的确圣地亚哥已经老了,他已不如从前,但他仍然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视死如归。年轻的渔夫每天都有不错的收成,对这个两
手空空的老渔夫他们只是取笑。老人对此并不生气,也从未打消过捕鱼的念头,一味地坚持。
不知他对坚持是怎样的理解,但在我看来,坚持是坚强的心抒发情感的表现,与喜怒哀乐一样与生俱来。年纪稍长的渔夫瞧着他,没有表现出心中的难过。他们陪老人一起谈论水流,钓线漂入水中的深度,算是对老圣地
亚哥的安慰。
老渔夫圣地亚哥老了,但他沧桑的眼神清澈透明,年轻时的模样在深邃的瞳孔里格外清晰。太阳已经悬挂在空中,鱼儿也在海里沉浸了好久。这是一次几天几夜的旅行。老人会在这次捕鱼中遇见一只大鱼,银得纯粹,身
上的条纹露出尾巴一样的淡紫色。这条纹比他的手指还要宽,鱼眼比望远镜片一样冷漠。他也会遇见一群鲨鱼,帮他结束这场几十天的旅行。
不过不要担心,不要焦虑,只要坚持,成功就在前方。
有志者事竟成——读《老人与海》有感 吴天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
《老人与海》一书叙述了一位贫穷的老人出海捕鱼时,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老人在与大马林鱼争斗的过程中,虽然受了不少伤,但是他依然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战胜了大马林鱼,打败了前来抢食的鲨鱼,将大马林鱼带回了他家乡的港口。
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彩虹。人生亦如此,唯有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才会拥有美好的明天。古往今来,凡是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人,哪个背后没有付出过辛勤的汗水?我国清代著名书画家郑板桥——他以前的字体软弱无力。他立志要把字练好。于是,便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天天练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不间断,终于写出了一手遒劲潇洒的好字。使他的字与诗﹑画一起,被后人赞为“三绝”。
我国晋代大文学家左思,他决心致力于文学。从此一心一意,勤勤恳恳,专心致志,广读诗书。终于在文学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写出了千古流传,家喻户晓的《三都赋》。
徐霞客他从小立志要成为一名著名的地理学家。他跋山涉水,餐风露宿,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写成了著名的《徐霞客游记》……是啊,唯有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才能有所作为,有所成就。我的表姐,她十年如一日,刻苦读书,孜孜不倦,终于实现了她考入清华的理想。这,不也是目标专一,持之以恒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有志者事竟成!让我们一起铭记这句名言,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让我们一起叩开成功之门,戴上成功的花环!
读《老人与海》有感 书函
假期我读了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令人钦佩,正是老人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使他获得了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怎么拉也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经过几夜的努力,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时,我的心不禁提了起来,想,老人怎么办?他一定会退缩的。可是,结果却令我十分吃惊。书上说“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此时此刻,我的心也像一块千斤重的大石头落了地,终于松了一口气。
是啊,这位老渔夫多么顽强,面对困难,他毫不退缩,奋力挑战。尽管对手凶猛无比,比自己强大,可他仍旧鼓起勇气不气馁,沉着冷静不慌张。要知道这可是无边无际的大海啊!别人遇上这种事也许会被吓倒,不知所措,偃旗息鼓。可书中的老渔夫坚持不懈与大海搏斗,与强手较劲,在艰难中奋力拼搏,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我认为孤独与爱是书中的两个线索,爱是伟大的,但此书中的爱却变成了布伦蒂亚家族乱伦之爱,以致使的后代们都遗传了上代人的几乎相似性格下所产生的几近相近的命运——孤独的死去!
个人觉得这是一本好书,闪烁着经典的光辉。以后我还要多读几遍,不仅是为了享受,更多地是为了深究。因为作者的语言描写太美了!
前几天刚把《高老头》这本书看完了,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此书中的主人公高里奥(高老头)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原本是一个精明的面条商,赚了不少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有两个女儿,由于妻子的早逝,他对两个女儿爱戴有加,可以说是溺爱,不,比溺爱还要溺爱!这也是他悲剧的导火索,正是他的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驾鹤西去的时候也没见到他两个心爱的宝贝女儿。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一位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它们所选的路不同,但同时选择了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她们的父亲!她们只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了父亲,把他的一切都掏空后竟然抛他而去,连死的时候都没见上一面,虽然她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最终,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同时也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这也许就是她们应得的,而这一切只因为一个父亲的爱,过分的爱,畸形的爱!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拼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母亲、姑姑、表妹伸手要钱,明知她们已经没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母亲和姑姑不得不外出赚钱来给他,还把表妹的私房钱全部搜刮。他揣着这来之不易的钱,通过表姐(上流社会的风流人物,后来因为情夫的背叛而醒悟过来,找了个偏僻的地方重新来过)在上流社会中游走,那时侯的他非常兴奋,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圈子。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况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后,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他成了一股清泉,虽然他曾经污浊过。
读《高老头》有感[800]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高老头》——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这个家庭悲剧内容丰富、情结曲折、极有戏剧性,既描述了高老头悲惨的一生和拉斯蒂涅的变化,又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欺骗、虚荣、浮华。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中年丧妻,他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进入上流社会,高老头在她们出嫁时各给了八十万法郎作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他本以为这样做,就能得到女儿的尊重和孝敬,但最后却受尽苦难、孤独而终,而他的女儿女婿只知道一味的向老人索取。他们被金钱蒙蔽着,无视老人伟大的父爱。在高老头患病时,女儿的看望只为更多的索取;在他的葬礼上,女儿均未到场,丧事是外人操办的。而高老头最后才明白自己的爱在当时的实惠面前的渺小,抱憾而终。
本文的另一主角拉斯蒂涅是个有抱负的知识青年,想来到巴黎。但到巴黎不久,他原有的朴实被进入上流社会的欲望所吞噬,他向表姐鲍赛昂夫人请教,她说:“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做驿马。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最高峰。”他的第二个领路人伏脱冷也告诉他社会的寡廉鲜耻,如何挤入上流社会。而对他影响最大的是高老头,拉斯蒂涅了解了两个女儿对高老头无耻的压榨,被其无私的父爱所感动,他也同情高老头,到最后还为其料理后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重新审视亲情和社会利益的关系。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它夹杂着对上流社会的向往和自己的虚荣心,当他的爱面对社会的金钱关系时,他的爱毁了自己,造成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悲剧。而拉斯蒂涅咋伏脱冷被捕、鲍赛昂夫人被抛弃、高老头之死这三件事情发生后,决定弄脏双手,摸黑良心,成为进入上流社会的野心家。高老头的悲剧和拉斯蒂涅的堕落都是在那个便面风光、骨子里肮脏的社会环境下造成的。
高老头和拉斯蒂涅是当时社会许多人的真实缩影,这似乎也印证了“时代造就人”这一道理。但我们更应多一点本我,少一点欲望;多一点平淡,少一点野心。希望不再有高老头和拉斯蒂涅这样的悲剧发生。
读《高老头》有感[300]
十七世纪初,金融势力日益在法国得势,旧有的宗法观念日益受到无情地冲击,金钱的利害关系取代了骨肉之情,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唯一纽带只有‘金钱交易’。金钱的无情,世态的炎凉,可见一斑。高老头将旧有的道德观念视为生活的金科玉律,而以新时代道德观培养出来的两个女儿却屈服在比骨肉之情来的更实际的,更有用的金钱脚下。多么令人悲哀和憎恶的世态!
我清楚地记得,高老头在垂死前说道:“他们不会来的!十年前我就知道了。有时候我心里也这么想,可一直不敢相信。”这个老头即使知道女儿们的每次看望都有所求,即使知道她们的‘爱’都是受金钱的驱使,却仍不敢承认,却仍不愿相信。他说:“我倾注了我所有的爱,到头来她们却不爱我。”说得苍凉而惨淡,或者这是他嘶吼出来的吧,不然怎会引得在这间陋室里的所有湿润空气也跟着他哭泣。
读《高老头》有感[300]
高老头真的是很可怜的,但是他的可怜是必然的,因为他对女儿的爱实在是太变态的了。他的两个女儿完全是拜金主义,对父亲好完全是为了父亲的钱。拉斯蒂涅夫起先为了进入巴黎上流社会,想高攀情妇。他和高老头的女儿在一起,高老头居然还是答应的。但是他看到了高老头女儿的虚伪、拜金,渐渐地失望。高老头濒临死亡的时候,他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但是她的女儿却在参加舞会,还说父亲的病不会那么重的。
文中那个旅馆的人有的也是一群罪恶的面孔,比如蛊惑拉斯蒂涅夫的罪犯,旅馆的主人等,都非常势力。
当今社会也透出这样一种肮脏的氛围,一切以钱为主,谁钱多就对谁好。还有一部分不孝的子女也是为了父母的钱才说好话,才去照顾他们。一旦拿到钱,拍拍屁股走人。
总之,金钱真的是很罪恶的一样东西,它吞噬了人的心,把善良从中抽走,让人体会到人情冷漠。
读《高老头》有感[800]
这是一部带有神秘性质的小说,读完《高老头》后,我的眼前又出现了《我的叔叔于勒》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将资产阶级社会中人们丑陋的嘴脸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部小说分为两条线索。第一条是关于高老头,描写靠投机发横财的面粉商高老头丧偶后,把大部分财产作为陪嫁分给要当贵族夫人和银行 家太太的两个女儿,自己住在破烂的伏盖公寓。起初,两个女儿常来榨取最后一点养老金,钱耗尽后,她们再也不来,直到他在思念中病死。另一条线索是关于没落家庭的青年拉斯蒂涅,他在金钱世界的腐蚀下决心把高老头的小女儿当垫脚石跻身于上流社会。抨击了金钱支配一切罪恶的残酷现实。
作家巴尔扎克将集中概括与精确描摹相结合,用细节描写展现出人物的性格。通过对高老头弥留之际仍不忘女儿的债还没还清表达了他一种无法超脱的铭刻在文明心脏的宿命,也揭示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悲剧。
我想,我们平等地来到这个世上,没有富人和穷人之分,没有纯洁和狡诈之分。是因为人心灵的改变,有了善良与邪恶,有了富人于穷人,正如主人公之一的拉斯蒂涅,是什么让他放弃苦读的决心,用全部心思去追求巴黎上流社会,让心灵一步步走向阴暗。又是什么让他的表姐薄赛昂夫人愿意退出巴黎社交界的皇后这个宝座,去追求心灵的安宁,答案都是心灵的改变。薄赛昂夫人最后明白,在这个资产阶级大囚笼里,金钱才是主宰,所谓的真情都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经不起真心的触摸,没有了金钱的支撑,真情终如烟雾飘散。
在富人那里,法律如同虚设,道德软弱无力。但是,富人并不是很快乐的,因为他们得不到朋友的关心和信赖,他们不能融入真心的爱;穷人并不是很悲伤的,因为他们得到了家人的帮助和关怀,他们融入了真心的爱。即使在这尔虞我诈的囚笼中,真情还是会存在,尽管显得那样苍白无力。这就需要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摒弃猜忌,让爱积蓄力量,充盈世界!
这出悲剧也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得让我们认不出内心,其自身的元素,把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若隐若现地展示出来,流出了英国资产阶级社会中良知的一滴泪,将昏睡的人们骤然惊醒!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300字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
这本书讲了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在这里,老人不仅仅是代表着一个人,而是代表了一股力量,一种精神,那是让人敬佩的坚韧不拔,永不服输的精神。我也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坚强,不能遇到一点挫折就败退,这样永远也做不成一件事。
读《高老头》有感[500]
今天看的是《高老头》,对它,只是浅尝辄止过,所以没有太多的印象和感悟。
“看不见孩子,做父亲的等于入了地狱;自从她们结了婚,我就尝着这个味道。”有点夸张,但很合理的说法。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总有这样的说法,女儿是为人家养的儿。虽不是很赞同,但却无法否认它。女儿结了婚,就不再只属于父母了,她有了一个自己的或许是更为重要的家了。她已经有了自己新的生活,但对父母而言,这是一种新的折磨。生养了几十年的儿,就这样光明正大的被抢夺走了,心是极为愤怒的吧。他们参与了我们的前半生,想继续伴随我们走下去,但我们却剥夺了他们这样的机会。所以,成家的子女们,常回家看看,让年迈的双亲少一点寂寞,多一点宽慰。
“唉!朋友,你别结婚,别生孩子!你给他们生命,他们给你死。你带他们到世界上来,他们把你从世界上赶出去。”很形象的表达,但很痛心的感觉。我们真的是这样的吗?以后我们的子女也会这样对我们吗?不禁这样问自己。不情愿的回答但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榨干了父母之后,我们用获取的成果开启了属于我们的新生活,然后他们孤独老去,至死我们也只是给他们一场貌似得体的葬礼和几滴煽情的泪水。我们的生命是他们给的,但等到长大了,我们就迫不及待的飞离了,没有他们的约束,我们以为可以活的更精彩。剩下的是落寞的他们,两个孤独的老人等待离巢的儿女,没有归期,但总存希望。我们不愿做榨干机,但言行举止让我们没了申辩的机会。要是不想生养一台榨干机,那么,好好对待父母,不要给他们这样的榜样。
读《高老头》有感[500]
拉斯缔涅在寒碜的公寓和豪华的公馆之间周旋,巨大的落差,强烈的对比,使他深刻的体验到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一个大学生步入一个巴黎这座大城市,便设法深入到这里。
“一样一样的入了门之后,他便脱去了老皮,扩展了生活的疆域,终于领悟到人有三六九等、一层叠一层,构成社会”
沃盖公寓内部的寒碜,在主顾们同样褴褛的衣着上再一次显露出来。衣服虽破旧,几乎每个人的身体都很结实,经受了人间狂风暴雨的吹打,几乎每个人的脸都是冷漠、刚毅的,……让你一见之下就感到他们已经演完或者正在上演的惨剧。
在这艰难的生活中无声无息发生着连续不断的惨剧,它表面上冷冰冰,却把人心搅得激烈不安。
然而,这些脸色苍白,经受着精神或肉体痛苦的人,巴黎的上层社会是不知道的!
对于下层社会的人来说:悲痛,只能在心头忍着,眼里含着泪水忍着。
沃特汉说:“昨日平步青云,去公爵府上做客,今天跃落泥土,在债主家中乞讨。这就是巴黎女人的本相。”
德?薄赛昂夫人说:“上流社会又卑鄙又恶毒。这个上流社会,配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你越是冷酷无情,算计别人,就越是上升得快。越是无情打击别人,别人就越是怕你……在巴黎,成功就是一切,是权力的钥匙。”
拉斯缔涅面对奢侈的上流社会,让他对清贫的生活产生了怀疑。他想到了公寓的情形,深感厌恶,发誓元月一定搬家,一则换一处干净的房子。
其实,上流社会表面上穷奢极侈,暗里愁肠百结,忧心如焚。
拉斯缔涅走上社会是由德。薄赛昂夫人与沃特汉两个人的引导。表面上看,这两个人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但是他们的价值观念却是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