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地扬尘治理方案(共含3篇),欢迎大家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皮肤黑有力气”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彻底治理建设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相关标准,实现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消除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市建设交通委设立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分指挥部
指挥:翟家常,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总工程师
副指挥:郝恩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总队长
成员:赵敏、马仲藩、葛永梅、杨富利、张万和、蔡贵生、雷立争、刁彦平
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场指挥
滨海新区建交局和各区县建委主要负责人
三、治理内容及标准
(一)建设施工工地
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重点采取设置工地围挡、硬化主要道路、规范物料码放和散体材料堆放、配备现场出入口冲车设施、密目网封闭建筑立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等6个方面的措施,具体标准如下:
1、工地围挡标准
工地围挡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和《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建筑和地铁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或钢结构架体围挡,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市政路桥工地,采用白色彩钢板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米,围挡根部与地面不能有空隙,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2、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4、工地出入口标准
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XX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其他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全市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禁止使用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切割石材等产尘作业应采取降尘措施。
(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重点为砂石料堆场和厂区内道路积尘。具体标准如下:
1、砂石料堆场标准
(1)未全封闭的砂石料场,应当采取密目安全网或蓬布等进行覆盖,并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做到整齐有序;料场前场地及时进行洒水清扫,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达到粉尘不上扬的标准。
(2)砂石料仓(上料口)三面封闭,减少铲车上料时产生的粉尘污染。
(3)经常检查散装车罐口胶圈是否及时更换,避免漏气,打灰时控制排放量,避免泄漏,定时检查输送管道的密封性,以避免管道崩裂污染环境,每周检查维护不少于一次。
(4)定期检查粉料仓滤芯除尘情况,并定期清理更换粉料仓滤芯,每打料1000吨清理一次,每打料10000吨更换一次滤芯。
2、厂区道路标准
(1)场区周边应设围墙和大门,场区应按功能分设生产区、办公生活区。
(2)建立文明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按区域实行挂牌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场区内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清扫,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确保无扬尘无杂物,做到场内清洁整齐。
(3)场区内混凝土罐车、装载机、车泵等大型机械车辆设备停放区域以及场内道路和地面应一律混凝土硬化,避免扬尘和雨后泥泞。
(4)场区外大门口延伸5米范围内需负责清扫洒水,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保证粉尘不上扬,降低对大气造成的粉尘污染。
(5)混凝土罐车出场区时需检查轮胎,轮胎如带泥必须清洗后方可出场,从工地出场后也应执行此规定。
(三)工程渣土运输
1、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四、治理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施工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在施工合同中增加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防治内容;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监理单位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内,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措施。
(二)实行渣土运输申报制度。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和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手续。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掌握工程项目的渣土运输时间、路线及出土总量,有的放矢的进行监督管理。
(三)提高监管“技防”水平。全市所有建设工程出入口设立门禁,安装并使用视频监控设备。20XX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基本安装完毕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实时监控运输过程。会同市公安交管局和市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查处工程渣土运输撒漏、扬尘、超载等违法行为。
(四)规范混凝土搅拌站防尘设施。组织实施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改造提升工程。市建设交通委将委托市建筑设计院和市房屋鉴定设计院,统一设计混凝土搅拌站提升改造图纸,规范全市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内部布局、散体材料堆场封闭设施、规划周边道路,并分区域分步骤实施改造工程,达到混凝土搅拌站全封闭、无扬尘标准。
(五)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结合每年三个百日大检查工作,持续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加大重点区域的建设工程巡查力度,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六)建立综合考核惩处机制。出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综合考核细则,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与文明施工措施费返还、招投标资格、企业资质年检挂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渣土运输单位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的违规现象将纳入信用考核体系,对违规企业取消评优资格,资质年检不予通过,严格市场准入。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扬尘治理工作情况与年终区县考核挂钩,实行末位通报和约谈制度。
(七)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力度,公布“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为施工扬尘治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市建设交通委官方网站和主要报纸等媒体,定期对扬尘治理工作较好的企业和区县进行正面报道,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区县及时曝光。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形成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机制,为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专项治理和持续不断的工作推进,使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面貌取得显著改变。
(二)近期目标:到20XX年底,关中5市2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对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以下简称《16条》),城区建设项目达标率达到100%,其它项目达到90%以上;其余各市城区项目达到90%,其它项目到达80%以上。
(三)阶段目标:到20XX年4月底,全省所有建设项目对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的要求,达标率达到100%。
三、落实责任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协调施工、监理、渣土清运等单位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扬尘治理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单位。
在出现严重雾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按当地政府要求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停工时间不得计算在合同工期内。
(二)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应制定专门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要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进行认真审核;施工企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施工企业要及时总结、优化扬尘治理工作经验和成果,使扬尘治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推动扬尘防治设施、设备向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可周转利用方面发展。
扬尘专项治理期间,各施工企业要制定自查方案,按月对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确定项目扬尘治理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按照项目部扬尘治理措施,具体负责做好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建立健全扬尘检查及整治记录。
(三)监理企业
监理企业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并对发生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节严重时可采取停工措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
四、加强监管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责任部门,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工作。
(二)关中5市2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1月10日前、其它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年底前,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凡发现的不合格建设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对工作不力、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和项目,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曝光相关项目和责任企业。
(四)违法工程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重点,也是治理的难点。各级建设部门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按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对违法工程坚决予以停工、取缔。
五、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20XX年10月21日-12月31日)。全省所有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自查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对照《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本行动方案要求,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地开展自查,每个工程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市县检查督查(20XX年1月1日-3月31日)。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扬尘治理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辖区内下级建设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项目应不少于项目总数的30%。
(三)省厅综合验收(20XX年4月1日-4月30日)。省厅将组织扬尘专项治理工作验收,重点是:各设区市是否制定了本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细则,是否对建筑施工企业扬尘治理自查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项目进行了抽查,本地建设项目落实《16条》及扬尘治理效果等。凡验收不合格的市(区),在全省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资格,省厅对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指示精神、天津市建交委下发的《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的通知》(津建质安【201X】161号)文件精神和××集团4月22日第4次安全例会上××副总经理指示精神,彻底治理建设工程和地块整理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6年6月1日津政令第100号)、《关于印发<××集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2012】400号)、《××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201X年年度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及××集团201X年×月×日第×次安全例会确定的关于站点项目确保扬尘治理达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等5个100%”的要求标准,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和地块整理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公司防治扬尘污染领导工作组
组长:××× 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
成员:×× ××等
拟启动各工程项目负责人
各地块责任区负责人
三、防治内容及标准
(一)建设施工工地
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重点采取设置工地围挡、硬化主要道路、规范物料码放和散体材料堆放、配备现场出入口冲车设施、密目网封闭建筑立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等6个方面的措施,具体标准如下:
1、工地围挡标准
工地围挡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和《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或钢结构架体围挡
2、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4、工地出入口标准
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其他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禁止使用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切割石材等产尘作业应采取降尘措施。
(二)工程渣土运输
1、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三)土地整理地块(已完成土地移交手续)
要按照市里提出的“5个100%做到”中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的标准要求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四、治理措施
(一)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公司扬尘污染点位图表,建立台帐,纳入××集团扬尘污染点位总图和防治责任总台帐。按照治理小组领导分工负责制执行。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和合同签订中增加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防治内容,明确按照《××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执行。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否则不得开工。已开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经复查达到要求后复工建设。监理单位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内,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措施。
(二)对渣土运输严格管理。实行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之间的协议公司备案制度,要求对渣土运输管理做到严禁分包给无渣土运输资格的企业,严禁使用无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渣土,严禁无牌照车辆进入工地,严禁不平槽装运车辆驶出工地,严禁帮钩缺失、损坏的车辆进出工地,严禁装运湿泥,严禁不冲洗轮胎的车辆驶出工地,严禁无工地标牌的车辆进出工地。
明确要求渣土运输企业要达到具备基本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条件,渣土运输不按要求落实时要严肃追究施工单位管理责任。
(三)加大检查力度。项目现场实行施工单位自查制度和监理单位每日巡查制度;项目负责人每周联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执行节假日检查办法,加大检查力度;配合上级单位和部门做好不定期检查;对整理地块加大重点巡查力度。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项目和整理地块即时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处罚规定执行。
(四)建立考核惩处机制。严格按照《××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规定执行,如果发生上级单位通报和约谈情况,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人以外,要按照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和处罚。将扬尘治理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天津市××有限公司
二〇一X年四月二十四日
★ 扬尘治理承诺书
★ 扬尘治理责任书
★ 扬尘治理的承诺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