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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里费雯丽和克拉克盖一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完全等同于小说里的人物,斯嘉丽和玫兰尼是南北战争时代背景下南方女性的代表,玫兰尼是完美女性天使,斯嘉丽自私自利,不择手段,但坚强果敢,能适应环境…
活在旧时代不能适应新生活的阿希礼: 我有过许多的梦想,但惟有她留存在我的记忆中,惟有她曾经呼吸存在过,惟有她不曾在现实面前破灭。
对她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都失去了他们。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她不禁凄凉地疑惑起来,这世上有哪个人是她真正了解过的呢?
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再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来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相信斯嘉丽和瑞特最终还会在一起,因为他们是如此的相像,深爱过并会永远爱着对方…
这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了,不知道等书买来会有多厚,没准还有点小小成就感。也许是因为在地铁上看的有些总不是很深刻。
一直觉的玫兰妮是能感觉到阿西礼和斯佳丽之间模糊的暧昧关系(而不是斯佳丽认为她其实都不知道,安详的走了),只是她不愿相信也绝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有颗纯净而善良的心,能发现所有人好的一面但绝不是傻人有傻福傻人,傻人只有被欺负并偶尔获得同情的命(感觉傻人是并不知道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玫兰妮是被人敬仰的,她愿意在自己也困难的时候去资助每位流浪汉,宽恕很多人的过错缺点!但触碰名誉底线时她可以像个战士义无反顾的捍卫尊严,即使粉身碎骨!她睿智知道丈夫懦弱但从未提起直到死!标准的'贵族上等人
阿西礼,不懂他烦恼不能振作的点!也没能清晰认识这个人物角色,说他还停留在旧社会,但他说即便南方战胜了,他一样要解放黑奴。说他懦弱,但却没那怕死,参军被抓不妥协,加入三K党,惩戒罪犯!他懦弱的点在什么地方没想明白
瑞特比较喜欢这个人物,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刚毅果断!挑战世俗中的虚伪,欢迎所有的真实,keep real。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
时隔二十多年再次阅读这本乱世佳人 感触却大不一样 十几岁时看热闹一样迫不及待地看结果 最后失望的大哭一场 恨斯嘉丽醒悟的太晚 怨瑞特说放就放的决绝……
现在重读时已然了解最后的结局 却在过程中品咂的津津有味 世界名著的魅力真是光芒四射
并不完美甚至说人格充满缺陷的女主 真实的活灵活现 她原本只为衣裙不够夺目而不满 不能获取所有喜欢的`人的爱情而叹气 但在严苛的生活和惨烈的战争磨难中 坚强倔强不屈不挠已慢慢改变了她 面对困难大多数人都选择顺从或者回避 但斯嘉丽没有 她与命运抗争拼劲了全力 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足够的高度来正视自己的内心 一直因为得不到而念念不忘的阿希里早已悄悄退出了她的心 她却一无所知 当醒悟过来之后一切又都太迟了
结局悲伤而又留有希望 所有的将来都交给读者----如果你像斯嘉丽一样勇敢拼搏努力追求 那么巴特勒船长怎么会不回心转意?如果你像阿希里一样懦弱逃避 那只有守着遗憾和悔恨默默思念度日……
斯嘉丽还不到三十岁 她的人生一定会像她敬爱的祖母一样充满色彩。
这本书我看了很久很久,心情格外复杂。刚开始我只是喜欢玫兰妮并不喜欢斯佳丽,后来我又不喜欢玫兰妮了,总觉得她的爱太大,太多。但是后期我觉得这两个人物特别鲜活。
我喜欢玫兰妮的单纯温婉和坚定大度,我喜欢斯佳丽的潇洒执着和坚强果敢,但其实全书我最喜欢瑞特,他应该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他一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每一阶段所做的事儿他都很清楚,不会因为其他的事情迷失方向。他可以让全城都恨他,也可以让全城都爱他,就像我们大多数人年轻的时候那样目空一切,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是这本书的结尾太让人揪心了,玫兰妮死了,再也没有能化解一切危机的核心力量了。失去了玫兰妮的阿希礼也会变得不堪一击。斯佳丽或许能重新充满活力,但是那些旧时代的人都不在了,黑妈妈迟早也会离开她,况且,她一直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至于瑞特,我很可惜,他说的对,他老了,再也不能任性潇洒了,他开始希望一切都和和气气,他也不想再折腾了。至于他和斯佳丽,我知道,就算不离婚也回不到从前了,心凉了就再也回不去了,纵使都爱着。
我是一个很容易带入自己感情去看书的人,仿佛自己就是斯佳丽,就是玫兰妮,可能我更像斯佳丽多一些吧,但不论怎样,我一定要善待身边的人,我一定要珍惜那个对我好的人,我也要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不会停止地奋斗。我的生活还在继续,加油吧。
教我如何不爱你,乱世佳人斯佳丽
距离第一次听到《飘》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了快三十年。
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在少年好友的小屋里,听她讲斯佳丽和白瑞德的相遇和错失。她兴致盎然,讲的娓娓动听,我其实有些心不在焉,内心更多是对未来的迷茫。小屋有一扇朝北的窗,隐隐可以听到路边过往的车声人声,遥远又真切……很多年过去,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下午,那种惬意的清凉,那种少女的慵懒,那种游离的`恍惚。我甚至不记得自己是否读过原著?却对斯佳丽和白瑞德、艾希礼和玫兰妮的故事记忆深刻。
如果仅仅是为了重温故事,是没必要去读原著的。但一部小说能够风靡世界,经久不衰、成为经典,必然有其过人之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耗时十年写成《飘》,一生只出版了这一本书,却成为文学史上难以超越的女作家。
简浅地看,《飘》是一部爱情小说,以斯佳丽和白瑞德、艾希礼的情感纠葛为主线。但如果仅把它当作一部爱情小说来看,就太对不起作者对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细致描绘了,也白白地浪费了作者对人性的深刻剖析,更忽略了作品对女性独立意识的积极探索。
作为一个只能读译著的读者,也能真切感受到作者不同凡响的写作才华。气势恢宏的历史背景、历经战火蹂躏又获得新生的城市;广袤富饶的红土地、令人神往的田园风光、精致奢华的庄园主生活和战后的衰败荒凉;着墨不多却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还有被时代淘汰的内心剖白……毫无疑问,《飘》是一部奏响了时代悲歌的鸿篇巨著。
可惜,仅一次认真阅读尚不能深层解读《飘》的意义。我只能说说对斯佳丽的喜爱。
小说开篇第一句话是:“斯佳丽・奥哈拉算不上十分貌美,却有一种让男人着迷的魅力,弥补了长相的不足”。在我看来,这魅力就是她总是充满活力,总是热情洋溢。和庄园里那些循规蹈矩的女孩相比,她显得不够淑女,但正因为她不故作矜持,不愿受礼教约束,不掩示她的虚荣心,才成为独一无二的郝斯嘉。她那双绿眼睛灵动又清澈、狡黠又天真――这个十六岁的少女,是全世界的宠儿。
我和白瑞德一样,在十二橡树庄园热闹的烧烤聚会上,对这个众星捧月的女孩一见倾心。她没有一丝娇小姐的柔弱造作,她活力四射、光彩夺目,实在让人难以抗拒。
斯佳丽最让人欣赏的魅力在于她的勇敢和坚强,这一品质在塔拉庄园那些艰苦的日子犹为突出。逃出战火纷飞的亚特兰大,历尽艰险回到塔拉才发现,妈妈因病离世,父亲精神崩溃,两个妹妹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庄园被洗劫一空,一家人六神无主、不知所措。斯佳丽来不及悲伤、没功夫哭泣,就承担起养家的重任。面对满目疮痍的南方大地,她强令大家不许怀念从前,想方设法让家人吃饱肚子。当北方佬溜进塔拉想要抢劫偷盗,她毫不犹豫开了枪。
作为战争的幸存者,她从不怨天尤人,从不软弱退缩,也从不用美好从前安慰自己。一连串沉重的打击也没能打垮她,她勇敢地面对生活的磨难与艰辛。为了挽救塔拉庄园,甚至不择手段地诱骗了准妹夫。走出困境后,她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赚钱,永远远离饥饿和贫穷。
斯佳丽常说:明天再说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我一定会想出办法的……
不论处境多么糟糕,她一直满怀希望。这是多么难能可贵。
斯佳丽另一个可贵之处还在于,她对自己的善良不自知。有人或许认为,斯佳丽的发家史让人不齿。她向那些老邻居、老朋友催要欠款,真是冷漠无情;她精于算计,常偷奸耍滑、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是个精明得过了头的奸商;在经营木材厂时,为了降低成本,她不惜雇佣监狱犯人……斯佳丽自己也说,她不屑于做个好人。但从她对待家人、玫兰妮的态度上不难看出她的善良,她的善良有时甚至是忘我的。
有两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一次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由于她的原因死于非命,她一度十分自责,觉得如果不是她出于私心和弗兰克结婚,也许弗兰克能够得到幸福。她对瑞德说,自己死后一定会下地狱。瑞德安慰她:真正的地狱只存在于活着的时候。是啊,饥饿和贫穷才是地狱。她很快释然了。还有一次是她意外发现在木材厂干活的犯人们遭受虐待,她义愤填膺地质问监工,还差点儿冲动地想要解雇他。虽然最后她屈服于赚钱的欲望,灰溜溜地离开了木材厂,但她的善良本性暴露无疑。
斯佳丽的赤诚和执着,在爱艾希礼这件事上体现得最为充分。她对艾希礼的爱纯真而热烈,在漫长的十多年里,斯佳丽一共有三次对艾希礼的热烈表白。
第一次,是得知艾希礼要和玫兰妮订婚,大胆告白遭到拒绝后,她愤怒多于伤心,气急败坏地摔了花瓶――这是她人生第一次受挫。
第二次,是战争中艾希礼回家过圣诞,临行时她又一次向艾希礼表白,艾希礼一时忘情吻了她,却又拜托她照顾好玫兰妮。从此,斯佳丽成为玫兰妮最有力的依靠。
第三次,是战争结束后,在战火中幸存的塔拉庄园被洗劫一空。斯佳丽拼命干活,努力养活家人,却有人想通过征收巨额税金夺走塔拉。绝望无助的斯佳丽找到艾希礼,求他带自己私奔去墨西哥,想逃离这破败的家园,逃开命运强加给她的重任,却又一次遭到了拒绝。这一次拒绝的理由是:“我已被淘汰出局,一无所有,仅剩名誉。”斯佳丽的满心期望只剩下失望和无奈。
三次表白,三次遭拒。斯佳丽对艾希礼仍痴心不改,想方设法挽留艾希礼。一面尽力帮助不擅经营的他,一面努力保全他的自尊……
斯佳丽直到最后才明白,她一直深爱的艾希礼只是一个幻想,她从未真正了解和懂得这个男人。因为“爱而不得”,她就一直“念念不忘”。像一个任性的孩子,因为没有得到心仪的玩具,便一直觉得那个玩具是最好的,是唯一值得她爱的。
斯佳丽爱错了人,她的赤子之心仍让人感动。
最最最让人唏嘘感慨的是,这个看上去无所顾忌、无所畏惧的斯佳丽,实际上只是个失去依靠、脆弱受伤的孩子。她常常做着同一个噩梦,陷身于重重迷雾中,又黑又冷,又饿又累,没有光没有方向,孤立无援,恐惧绝望……是啊,那场战争,夺去了她所爱的一切,她拥有的一切,成为她挥之不去的梦魇。她如今所有的坚强、勇敢,都是被逼无奈。
好在,有瑞德懂得她、怜惜她、爱护她,有玫兰妮理解她、珍惜她、敬重她。可怜的斯佳丽,直到失去时才明白。
虽然故事结束在斯佳丽幡然醒悟,白瑞德决然离去。但我相信,斯佳丽一定能找回白瑞德,历经战火洗礼的塔拉庄园会重焕生机……
美丽、热情、勇敢、坚强、永不服输的斯佳丽,教我如何不爱你?
斯佳丽,从16岁的妙龄少女到28岁的成熟女人。经历了三场婚姻。以她的婚姻为路,南北战争,解放黑人,重建文明一系列政治问题穿插其中,刚开始觉得无味,可是后来发现这么有趣。阿希礼,弗兰克,查尔斯,瑞特,玫兰妮,一个个有趣的灵魂,他们身上各自不同的特征让人印象深刻。斯佳丽的三次婚姻家庭生活让我觉得有遗憾有喜悦,第一次因为负气嫁给自己不爱的人,第二次因为家族因为金钱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第三次,因为后知后觉爱的真谛时,爱她的人又反而放弃爱她了,可是她没能放弃,她打算最后追回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尽管爱可能会累,但是相爱的人一定不会把彼此的爱消磨殆尽。
斯佳丽和玫兰妮是最好的闺蜜,她们又是亲戚,但是她们同样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她们的性格甚至是背道而弛的。可是玫兰妮的善良大方,温柔贤德,有着大悲大悯的心,她遵守优良传统,恪守妇道,决不越雷池半步。而斯佳丽呢?刚好于此相反,她大胆,勇敢,自私自利,又富有同情心。不过最不喜欢她在有钱之后那段挥霍无度的日子。其他的方面似乎可以从迫于压力,不得不为之,都可以报以同情吧。不过,一个女人,在那个时候,违反传统女人道德,出门做生意,利用金钱交换婚姻也是很大胆的做法。很喜欢她们。
而瑞特呢?他表面上是花花公子,可是找到所爱确实是非常专一,爱她的女人妻子如同爱孩子。这一点不得不承认他的爱好厚重,很安心。
阿希礼,谦谦君子,温文尔雅,但是也不敢跳出旧圈子,沉迷过去,靠记忆活着的男人。有时候鄙视他靠女人。
感悟很多,很精彩的故事。
文学名著《飘》的读后感
《飘》这本书和其它一些小说不一样,有些小说可以风风火火一口气读完,但是《飘》这本书却要津津有味地细细品读,读几页,回味一下,再读几页,再回味一下。
今天,我喝着茶,在柔和的台灯光下,终于读完了《飘》,我合上书本,抚摸着书皮,舍不得放下。
《飘》是米切尔花了十年才完成的著作,比《红楼梦》花的时间有过儿无不及。作者真是献出了很多时间来完成这篇著作,可以说,她完成了一个神话。
《飘》这本书中的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当然是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她的性格特点充满了复杂,有多面的性格。但正式这种复杂的性格,真正表现出了她这个人物的真实。她争强好胜,执着自信,勇于向前,却也有些贪婪和冷酷,有时候为了自己的私利,甚至不择手段。
我对她,真是即佩服又讨厌。
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的执着,佩服她的坚毅,更佩服她在突破困境的那种勇气。
我又有些讨厌她的过于贪婪,讨厌她对待别人的冷漠,我讨厌她的不顾后果和不择手段。
思嘉・奥哈拉是一个很复杂的人,让我难忘。
这篇文章来源初中作文,我也要发表作文
刚刚读完《简・爱》这部世界文学名着,我想任何认的心情都将久久不能平静。这是英国文坛一位女作家夏洛蒂勃郎特写的一个叫简。爱的女子的传记,也是作者自己的缩影。书中简爱从盖兹海德到慈善学校,又到桑菲尔德庄园,经历了许多苦难和曲折,最终获得了自己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和爱。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童年时逆来顺受,却得不到舅妈与表兄弟姐妹的好感。她的舅妈能容忍自己的孩子的一切错误,而简爱“竭力想赢得别人的好感也白费力气”。尽管她努力把事情做得最好。最终还是“像所有反抗的努隶一样,在绝望中决定豁出去”。看到这儿我又为简担心,她的舅妈会如何处置她?但简却有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感。我从中感到简不愿听任命运的摆布,有与不公平作斗争的勇气。也告诉我们不要惧怕社会的各种不公正现象,要敢于对其批评与打击。
虽然,简与罗切斯特的地位、财力、年龄相差甚远,但简不受习俗与常规的束缚,她敢于追求她的所爱。而并不对罗切斯特百依百顺。她对罗切斯特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现在我是在用我的心与你的心交流。就好象我们已离开人间,平等同站在上帝面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就因为自己穷、低微、不美等各种因素而深深自卑,觉得自己不配拥有什么,从而没有了自己的理想与追求。然而每个人的确都是平等的,正如见所说,我们的凡胎肉体是不同的,但在我们出生时,每个灵魂都是平等的。或许不平等的世界分出了所谓“低下”的人,但他们有一颗挚热的心,也有思想,也有自己的人格,他们不是与我们平等吗?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摆脱贫困。穷并不是一种过错啊。即使是囚犯,依然有善良的一面。正如有人所说的“我们所说的‘坏人’有时候是不善于隐瞒自己缺点的人,而我们所说的‘好人’,也无非是善于表现自己优点的人。”这句话也说明了,我们人都是一样的,是平等的,正视自己吧。
从整书中我得到的最大感慨是:我们依靠自己的能力,作出最大的努力,就会冲破重重困难,追求自己心中的目标,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
我从简。爱身上,找到了现代女性所缺乏的种种精神:简。爱自尊自重,不懈的追求人格独立与自由;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
《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简・爱》这本小说是以简的性格为脉络的,这样的结局是为简的性格取向服务的。但是对于罗切斯特呢?简从前有的自尊与自卑难道罗切斯特先生就一点也没有吗?难道他就那么容易做到与简在一片纵过火的废墟上重新开始新的幸福生活吗?
作家是忽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真实性或挣扎性的。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无非是为了成全一段纯粹的爱情的延续。如果让每一个古怪个性都不停地轮番作怪的话,生命哪里会留下爱情,只剩下争吵而已。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精彩的一面,让我们为简爱的美和爱而鼓掌,为夏洛蒂勃郎特的经典之作――《简・爱》而鼓掌吧!
——《悲惨世界》读后感
在某天午夜,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又一佳作。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着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着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平,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悲惨世界》是一本多么伟大的书籍呀!它使我了解了雨果对社会下层人士的同情,对善良与邪恶的了解。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着,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我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我刚接触这本着作是我对主角冉阿让我首先是对他同情。为了因受饥饿而哭泣的幼小侄女和外甥女,去偷了一片面包,而被判徒刑的冉阿让,被关了十九年,到四十六岁才被释放出来,这不仅让我的心情沉了下去,似乎不可能在浮出水面。当他被释放出来时接受的却是人们对他的歧视。最后只有仁慈的主教米里哀,把他当人招待。环境改变人的本质。在服刑期间他早就养成了那种恶习。一开始他并没有被主教的那种仁慈所改变,并且他偷了主教德银器。令人震撼的是主教他原谅了冉阿让,并且把他偷得银器作为礼物送给了冉阿让。终于冉阿让醒悟过来了,他带着主教给他的一点点温暖和光明改了名,定居在法国的北部。他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尽心尽力,人们都被他感动了,他做了这个城市的市长。
命运是折磨人的。冉阿让并没有以这样的结局结束他的一生。他的命运就这样的折磨他,让他再次踏上了逃亡的路途。
冉阿让的一生是让人感慨的,也是让人深思的。一个人从一块面包彻底的变坏,在从一幅银器和人们对他的改变变为一个彻底的好人,作为市长。这是多么让人吃惊的变化啊!人性的两种都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了。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项链》读后感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着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www.lz13.cn)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世界文学名著读后感
全书印象深刻的几处是农民刈麦,尼古拉去世,凯蒂生产,安娜与渥伦斯基猜忌争吵,尤其是安娜自杀前的痛苦挣扎半癫狂(心理描写很逼真)。在背叛了传统道德体系下的无爱婚姻后,安娜这个曾被众星捧月的骄傲女人,被社交圈排斥,被社会孤立。渥伦斯基成了安娜的全部,极度的不安全感使得她愈发敏感猜忌,偏执痛苦。最终,安娜走向了灭亡,用生命证实了渥伦斯基对她的爱。安娜曾想过摆脱困境,可发现自己无处可去。在卧轨前,她曾想过服用过量鸦片自杀,但是生的欲望促使她没有那样做。在发现自己几近崩溃时,她曾寄希望于唯一的好友多莉,可惜愧疚和不齿没能让她当着凯蒂的面求助。而后卧轨时,她曾一度想站起,可惜太晚,火车已轰鸣而至。直至死,安娜还是留恋着这个世界。
如果安娜及时同卡列宁离婚,似乎结局会是不同的走向。安娜最初拒绝和卡列宁离婚是不愿低声下气承认自己有错和不想放弃儿子谢里沙的抚养权,后来想通了,卡列宁却拒绝离婚。有人觉得安娜咎由自取,她太贪心,要自尊,要儿子,还要和情人的爱情。但是这样的安娜才是真实的人,复杂而又矛盾。况且读者用上帝视角,从结局里看出离婚是最优选择,可是主人公不会预知未来,不知道当下的选择会带来怎样的后果。这何尝不像生活中做选择的我们?安娜看似为爱情而死,实则社会生活的隔绝和个性的被限引导了安娜的毁灭。如果安娜所处的社会包容进步,每个人都独立自由(如婚姻自由,经济、人格独立),结局还会一样吗?
跟安娜一样,列文也是一个希望挣脱社会束缚,完成自我实现的人。安娜热情躁动,以激烈的方式与社会对抗,而列文则通过温和的内省方式摸索着信仰,追求自我价值。在和凯蒂的婚姻中,他找到了爱和责任。反观安娜与渥伦斯基的爱情印证了之前看过的一句话:爱人爱到七分刚刚好。安娜的这种倾注全部的占有欲极强的爱让渥伦斯基难以消受。爱得太满,会失去自我,也给对方很大的压力,结果爱变成了负担。不过控制爱的度,很难吧,也许需要好好修炼。
这本书主要围绕三个不同的家庭展开叙述,正如文章开头所说:幸福的家庭彼此相似,不幸的家庭各不相同。
列文和凯蒂彼此相爱,彼此理解包容,他们的家庭是幸福的。凯蒂的姐姐多莉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为了孩子被迫接受丈夫奥伯朗斯基的出轨,他们的`家庭是貌合神离的。奥伯朗斯基的妹妹安娜和卡列宁的家庭才是不幸的。我主要讲讲安娜。
安娜嫁给了比自己大二十岁的丈夫卡列宁,卡列宁一心扑在工作上,把安娜看作没有情感需求的花瓶,冷落了八年。
寂寞空虚的安娜面对渥伦斯基(一名年轻帅气的奇兵)的猛烈追求像初恋的少女打开爱的河堤,很快淹没了自己。为了追求有爱情滋润的幸福生活,安娜抛夫弃子,做了渥伦斯基的情妇。虽然过着奢侈的生活,但由于爱情的不对等,对儿子的想念,以及丈夫为了所谓的宗教信仰宁愿一直戴绿帽子也不同意离婚等多方面的不如意导致安娜情绪崩溃,最后卧轨自杀。
从安娜身上我学习到以下几点:不能无底线的去爱一个人;即使再相爱,也要学会给彼此独立的空间;要想在爱人面前保持长久不衰的吸引力,除了注重外在形象,更多的是不断学习,不断丰富自己。
这本书之所以看那么久,可能是因为从第79章节开始书写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与观后感。
故事开始于火车站也结束于火车站。安娜与沃伦斯基彼此回眸凝望一瞬,从未体验过的感情不可避免地被激活—燃烧—渐暗—自毁。
前面78章并没有什么,冲破阻力,终于终于在一起了,真的挺好。恋爱的浓情蜜意与同居的情投意合让两颗心紧紧依偎,彼时的安娜满眼都是柔情,浑身散发着光。两情相悦,挚爱贴身不离,脾气温柔地似水如涟,轻叩心门。
由于当时俄国贵族阶层的偏见与对女性的双重标准,安娜无法回到社交界,被完全孤立,陪着安娜在乡下与世隔绝地厮守了半年后,沃伦斯基顺利又体面地独自回到贵族社交阶层中:赛马、选举、忙公务。与安娜也正式进入平常夫妻的相处模式。并希望妯娌多劝劝安娜把原来的婚姻结束掉,完完全全成为他法定的妻子。
这是正常的,可安娜因为被原来的圈子完全孤立,她同时也为了他失去了太多,她太害怕了,所以沃伦斯基成了她唯一可以倾诉和守候的对象。她为他付出了太多,想要同等的补偿和宠爱,想要更多的陪伴与体贴,真的没有错。她和他由彼此奋不顾身地相爱变成了一方歇斯底里地索爱,而另一方平静地爱着。由于沃伦斯基白天不在家,晚上很晚才回家,安娜变得猜忌、易怒、爱争吵。沃伦斯基回家很热情地与她说些白天的见闻,也能立刻引来她的不满和争吵。
她为了唤起他的兴趣,打扮地更漂亮等他晚归给他看,文中说“他知道是为他而打扮,他很中意,但中意太多次了”,对,中意太多次之后便成了毫无感觉的习惯。安娜不明白:以色侍君,何来长久?
她假想他不爱她了,为了弄明白她是否还有容貌上的魅力,总是当着他的面或背着他与人调情,故意展示自己天生的姣好面容,当然也每次都让异性一下就喜欢上她。当异性表现出对她的垂青时,她会开心、自信并立刻陷入苦恼:为什么她唯一想取悦的人慢慢减少爱她的程度。安娜不明白:她渴求的“一生永远在恋爱”的状态是不可能的。那些因为外貌喜欢上她的人,也会在热恋后慢慢变成生活过日子。
她总在他回家后与他争吵,几乎天天找他吵。争吵时言语犀利,必须占上峰,争吵后又会认错要和好。每次他都尽量让步,可让步后言谈间的语气都会比上次争吵结束时更冷漠一些。更冷漠了就招来她更多的猜忌:他是不是不爱我了。安娜不明白:这是让步后的报复心理,感情都在争吵中磨光了。
如果安娜身段放柔软一些,或许她的结局会很不错。期待男人看在自己牺牲那么多的份上,能主动一成不变地宠爱自己,女人的心思都这样,不然就不是女人了。但男人既然慢慢回归过日子式的平淡,要么跟着一起走向平淡,要么好好地谈,谈一次不成谈四五次也行,就直接说“我要被你宠,早点回家陪我多说说话,为了冲破阻力和你终身厮守,我主动放弃了太多,我就只剩你了,我想要你多关心我,体贴我,疼着我”。其实,沃伦斯基很宠她,并没亏待和冷落她,而且非常顺着她。
安娜自杀前一天,决定提前回乡下,要求沃伦斯基抛下莫斯科继续和她隐居,因为沃伦斯基做不到在安娜规定的日子走而又一次吵架,争吵过后沃伦斯基主动想办法提前解决自己的难处,帮助她实现心愿。
自杀当天喝着早餐咖啡,她又挑事吵架,吵完他出门探望母亲,他想回头看她一眼再走,狠狠心没看。她等着他看她一眼,没等到,便终身错过。
自杀前几小时她去和她的假想的情敌道别,一路上看到什么都是各种厌恶的想法。精神状态全线奔溃,爱得义无反顾,死时亦然。
选择这样结束自己的人生太任性,任性到极致。沃伦斯基面对她的尸体同样奔溃,一个半月没有说话,尝试自杀,最后参军奔赴前线,被送往前线的当天牙齿疼到满嘴口水,口齿不清。他的牙齿非常健康,是因为她的任性离开导致他基本不吃饭,健康状况每况愈下。
安娜的性格过于刚烈,如果能够柔软一些,她可以和沃伦斯基生活地很安逸。
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想是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急于求成,而是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去完成。就行没头脑他们一样,他们都想成为大人,而当他们真的有机会去做大人能够做的事情的时候,他们却做不好。所以,我们此刻应当做的就是要好好学习,积累知识,等长大以后就能够完成自我想要做的那些事情了。
“没头脑”和“不高兴”是《没头脑和不高兴》这个故事里的两个小主人公的外号。“没头脑”不是不聪明,只是做事马马虎虎,常常丢三落四;“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总不愿和他人配合。他们在放学的路上遇见了一个神仙,把它们变成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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