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八月读后感700字(共含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绝望的笑容”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农历》是郭文斌的作品集,他常常写一些短篇小说,如:《收获》、《生产》、《大年》、《芒种》等。他的小说常与节气、节日有关,而且篇篇都有无处不在的暖意。现在,知道中秋、大年、芒种、小满这些节日传统过法的人已经不多了。他便借此机会让我们在欣赏、品味文学时,了解我们的传统文化。
《农历》是专门讲节日的。这本书的主角是五月和六月。他们的名字是以出生月份来取的。五月和六月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孩子,天真无邪。五月是个心灵手巧,却总爱和弟弟六月争吵的姐姐。六月是个聪明伶俐又动不动就提一些莫名其妙却富有哲理的问题的弟弟。每当六月提出一些奇特的问题时,我总会着急地看下去,看五月或爹会如何回答。我还能学到不少东西呢。因为六月总提问,所以五月常亲昵地称六月为瓜蛋。五月的家里还有不少成员:知识渊博的爹,笑口长开的'娘还有常年在外的三月姐、四月哥。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叫《中秋》。中秋节,梨成熟了,五月、六月和爹下梨,六月下到最后一只时,心软了一软,觉得梨是树的孩子,虽然长大了要离开,但还是应该为树留一个孩子,所以六月住了手,从树上溜了下来,抬头望树,他仿佛看到老梨树十分开心,便松了口气,“心里也是一个巨大的轻松”。
爸让五月六月给邻居家送些梨,六月有些舍不得,不想把这“能甜化了人心”的梨送走一大半。但是当五月六月背着包挨家挨户送过梨后,六月却十分欣慰:邻居们很好地招待了他们,送给他们不少东西,“往出走时挎包是满的,往回走更满”,数不清的香瓜、茭瓜、苹果、花红、玉米……六月恍然大悟,“自己”和“别人”所拥有的是可以互换的,而且,好像交换以后快乐更多了。特别是邻居大娘称他为“小掌柜”时,他仿佛觉得自己长大了。我想,六月还没吃到那些瓜果,就一定品尝到了那甜蜜的滋味和浓浓的亲情。读完这本书,只觉心里一片明净,他们的生活也有不足,也有烦恼,不过留在五月六月心中的只有温暖。《农历》不仅仅教给我过节的方法,还教会我怎么做一个心地善良、正直诚实、乐于助人的人。
第一次接触安妮宝贝的文字,是不习惯,还是怎样,只是不知道一个徘徊正直青春到年少的应该叫女子,还是叫孩子,有着如此悲凉又寂寥的文笔,“颓废,死亡”是她文章时常出现的词语。这却是最引起内心共鸣的,因为那些都是我们所逃避的故事,只因它是苦闷的过程,悲伤的结局,所以我选择把它们忘记,但它一旦出现,就会感动得唏咧,这些文字是光明或黑暗的力量,属于唯一存在的光源。其实文字是黑色的旋涡,总能把我们都甩进悲凉或是昏暗的黄昏,在一个无人的角落山洞,舔着自己血淋淋的伤口,一旦有人虚寒问暖,它就受不了,也许空白中,角落里才得以回想,曾经的“欢乐颂”。当一个人以孤单独身在城市中,只是当着繁忙生活的上班族,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看着有个人生活忙碌却有弦乱的生活,那一刻我们会发现自己,其实好孤单。
未央,是一个恐怖的女子,却有她一生的与众不同。在十七岁以前,未央生活在南方,有她自己的生活。在她认识乔后,她很幸福,认识乔后,我想未央不再抬头看天空工,她不需要寻找,也不再寂寞,那是一切的曾经,她们都还是单纯的模样。乔有长长的头发,未央喜欢它们刷过它的脸颊。未央说她看一个男人是否适合,只需要十分钟的时间,而乔却用了十年,遇见了朝颜,乔说:“我要嫁给他”。然而,朝颜的出现,他说,一切都在逃劫难,我们无法遇料,也无法改变,他终于抛弃了相处十年的'乔,乔终于成为未央母亲的影子
原来,一个女子可以如此柔弱,如此不堪一击。未央不允许乔离开,她以自己简单的想法,艰难的维持着一个平衡。因为乔有她母亲的影子,因为她也深深的爱着乔。未央怀着矛盾的心情,怀了朝颜的孩子,她只是沉默,想着往后的生活,她幻想中快乐的生活。乔并不快乐,未央不懂,不懂乔的生活,不懂乔要的只是一个陪她走过风雨的一个人,就像乔不懂她母亲的孤单,她倾尽自己的所有,要乔不再坠落,可乔更加明白,“她逃不出,永远也逃不出这场她付出真心的劫难”。最终,乔,还是离开了,最后伴随着蔡健雅的歌声离开了,对她来说,是屈服,还释放或是解脱,一瞬间,发现她已离开了,忆消失在这世界。朝颜离开了未央的生活,未还是可以微笑,坚强的带着孩子生活在南方,生活在这个属于乔,她,朝颜,还有孩子的城市。
确切的说是她的童年造就了她的孤独。她的混乱软弱的母亲给她盖上了一层厚厚的面纱,显得神秘莫测。她的人生注定了是一段不同寻常的历程。从她杀死自己的母亲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她的与众不同。
直到接触了污浊不堪的上海,她遇到了JOE——一个穿灰绿色的纯棉绣花上衣,像潮湿的没有见过阳光的苔藓一样的女子。未央的生活似乎见到了她抬头仰望天空的那种干净明朗,似乎不再会寂寞。在未央和JOE开始的日子里,我想未央是不会抬头看天空的,因为她不需要寻找什么,也不再寂寞。酒吧和路边的小店铺都留下了她们友谊的见证。
未央说她看一个男人是否适合她只需要十分钟的时间,而JOE却用了十年JOE和朝颜打算在十月分结婚,她说想给他生十个孩子朝颜的出现让故事有了戏剧性的转变。他的“在劫难逃”,一切的无法预料,那次的一夜情,让他抛弃了相处十年的JOE。他表示的无能为力让JOE成了未央母亲的影子。她不再甜美只有脆弱,也变得混乱起来。
一切都像八月南方的台风一样带着死亡的气息,无法预料,显得那样的变幻莫测。未央不允许JOE的离开。因为母亲离开了她,而JOE是母亲的影子。也因为她深爱着JOE,JOE曾经是她生活的阳光,使她不需要在寂寞中仰望天空。未央怀着矛盾的心情拥有了朝颜的孩子。但她只是沉默,幻想着拥有JOE和孩子的世界。
也许一切都是未央的理想罢了,其实JOE并不快乐,她真正需要的只是朝颜。一个将来陪她走过风雨的男人。这点是未央无法明白的,就像她不明白母亲的孤单一样。母亲和JOE的内心深处永远也无法摆脱她们真心付出后的劫难。男人喜欢母亲的高根鞋,母亲也因为高根鞋摔死了。我想当母亲拿起高根鞋打未央的时候,她的内心是充满了思念的。如果不是,她的眼里为什么常含泪水?JOE因为朝颜快乐得似乎歇斯底里,也因为他痛不欲生,因为他无法自拔,最后伴随着蔡健雅的歌声“他的样子已改变,有新伴侣的气味,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那曾深爱过的人,早在告别的那天,已消失在这个世界。”JOE死在茫茫人海中。
秋日午后,品一杯香茗,读起安妮宝贝的《八月未央》:书由多个零散故事构成,渲染以黑暗阴沉的氛围,阴冷、矛盾、不安、离别、落寞、破碎、绝望与疼痛,几乎是贯穿全书始终的情感主色调。
故事中的主角们大多难逃命运的捉弄,他们向往亲情、爱情、友情以及一切美好的东西,追求自由的同时又渴望有一个安定的“家”来温暖他们颇受创伤的心。然而人生总是难以圆满,他们于不安中不停地行走不停地寻觅,于旅途中不停地遇见,尔后又挥手告别,经历一场又一场的破碎和绝望。他们眼睛幽蓝,始终带着淡淡的忧伤;他们自由自在如苔藓,黑暗给他们水分却又赋予他们颠沛流离的宿命,生命甜美而脆弱。
故事读来让人心生悲凉,一时难以卒读。 如同曾经的我们年少轻狂,天真、简单而纯粹,一旦现实与认知相违便倔强的对这个世界宣战并与之对抗,不料总落得遍体鳞伤。而后便是气馁与妥协,受其腐蚀却又堂皇称之为成长的代价。我们失望,我们迷茫:难道人生只有消极与积极两个片面?难道纯粹与复杂是绝对的相对?其实不然,人生漫漫长路,缺憾有时美好有时,阴冷有时晴暖有时,但美好却是主旋律。我们应该在跌跌撞撞中成长,在磕磕碰碰中更加坚强而柔韧,始终相信生命的美好,圆滑而不失纯真,以乐观的心态去探索去寻觅。生四季,春去秋来,八月未央,而此时窗外阳光正好。
八月读后感
奶白色的底色,一张布满抬头纹的黑白头像,抱臂,叼着一个无烟的黑灰色烟斗,这是《八月之光》的作者福克纳?我就像看到了菜摊上被人落下的歪瓜裂枣,第一眼无趣之极。在网络走丢的情况下,我无奈的抱着它打发时间,这是我读过最枯燥,最晦涩难懂的文章,但我居然一口气读了一百多页,情节、回忆、人物纷杂错乱是他的“特色”,我的记忆跟不上文章跳跃的叙述,一团乱麻,只有一束光吸引着我,想快点儿,再快点儿的看下去,这束光是一个人,一个可悲可叹,固执傻气,却又天真善良的女人。这个出生在乡村的女孩,善良的相信着别人,挺着大肚子一路翻山越岭的寻找着丈夫,嘴边时刻挂了一句话:“你认识伯奇吗?他是我的丈夫。”
我不明白丽娜怎么有这样的信心能找到这个负心的丈夫,也许是她的善良,让她一直坚信着对生活的美好憧憬,无论路途中遇到什么困难,听到怎样的坏消息,她始终固执的相信着她的丈夫,带着希望一步一步走下去。我不喜欢这样傻气的丽娜,却又被她的坚持所吸引,一路跟着她的坚持读下去。希望这个女人的纯真善良有一个善意的回报。生活中有太多的无奈和艰辛,希望有那么一束光照在我的脸上,温和又充满希望。
关于福克纳的《八月之光》,我想说说里面的克里斯莫斯和海托华这两个人。
克里斯莫斯是个不知道我是谁的人,准确地说,他不明白社会给自己的划分到底是什么,在当时来说,是不知道自己是白人还是黑人。而这种不明确带给他的,是一种社会人意义上的分裂感。
扭曲的社会会造就扭曲的人,而福克纳很厉害的一点是,他创造了这个在哪面来看都是边缘的人,在克里斯莫斯看来,可能白人和黑人对他来讲都像是一个个排斥他的肤色集体。
海托华这个人生活在幻想和英雄崇拜之中,他想把自己幻想中的生活移植到现实生活之中。而在现实中遇到阻碍时,这种人更倾向于完善自己的幻想王国,使得自己的行动看上去合乎自己的内心。
小说一直在提倡一种不断前行的生活,路这个词似乎不仅意味着方向,而是意味着终点本身,这种东西我是难以接受的,福克纳给的这个药方感觉把问题悬置了,只给你说,一直走吧。但毕竟,只有一直向前才可能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感受,与其徘徊于此刻的谜团,不如先选一条路试着去走走。毕竟,如果有终点的话,也是在远方。
我一直觉得要想快速弄懂一个作家的写作文体,那么最好还是读他用第三人称写的小说。因为第一人称的小说具有叙述陷阱(具体术语我忘记了)也就是他所用的文体必须符合这个人物的个性特点,比如福克纳其他小说中的人物,昆汀讲故事的方式和班吉肯定存在差别,甚至说天差地别,因为班吉是个傻子,而昆汀是个正常人,他们运用的语句结构肯定不同,班吉甚至一个完整的句子结构都不能完成。所以当你看八月之光,福克纳以第三人称叙述的时候,他所运用的语句结构,他的文体,自然就显而易见了。
在马尔克斯《活着为了叙述》中,他说他不敢深刻的读福克纳,因为他怕最后发现福克纳不过是个厉害的修辞学家罢了。关于福克纳地位的问题我们不去讨论,不过其中有一点重要的是,福克纳句子结构包括比喻的确和所有其他作家都不一样。他喜欢用长句字,甚至在一个长句中夹杂着其他不相干的句子,可能一个句子要经过两三页才能完成。我看李文俊先生编的《福克纳评论集》有写到过关于福克纳文体的评论,有兴趣可以买来读读,里面说的十分详细,我说的只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同样,福克纳的比喻也真的是独树一帜。比如《八月之光》第十二章开头一段:就这样,第二阶段开始了。他仿佛跌进了阴沟。像回顾另一种生活,他回想起她那第一次艰难的男人般的屈服,真够艰苦,真够令人生畏,像精神的骷髅摔碎,骨骼折断的声音几乎肉耳都能听见。从这里可以看出来福克纳是如何运用比喻的,或许有人说这根本算不上是比喻,因为这样的描写让人半天摸不着头脑。但如果你把这本书看完了,你会发现整本书到处都用这样的比喻,包括他所有的书,几乎都是这样,这也构成了福克纳独特的不可被模仿的文体。我觉得他这样的描写和比喻,其实体现了福克纳是一个怎样的作家。他是一个思想到极致的作者,他的比喻带上了思考的深度,所以他的某些比喻看起来令人迷茫,如果你仔细思考揣摩,你会发现你再也找不出来比这样的描写更为深刻,更为仔细的了。
毫无疑问,福克纳是一个伟大的文体家。至于他其他方面的研究,那就是其他的问题了。
威廉·福克纳,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代表作《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本书据称是作者在文学叙述技巧上的一次重大尝试,写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小说,在今天看来,其严谨的诡异的文章结构仍然是空前绝后的。
习惯看电影的读者们,兴许会看过诺兰的电影,比如《记忆碎片》《追随》《致命魔术》,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盗梦空间》。朋友提起影片《盗梦空间》时,对它的一层层递进的逻辑充满着赞叹,并且强调该片很难看明白。其实不然,比起其他几部作品,《盗梦》可以说是最弱智的一类了。有人不喜欢诺兰的风格,说诺兰把电影的表达运用的过于矫揉造作了,由此,给人的感觉是,所谓的电影叙述的高深莫测都是装出来的。
我的看法是,诺兰确实有过人之处。他在电影的可能性叙述道路上做出了深入探索。
第一部长篇《追随》描写了一个立志当作家的青年起初跟踪别人(后来发现是小偷),结果被别人反跟踪。故事远不是这样简单。作家被发现后,开始和小偷一起作案。小偷有着超人的分析能力,能够剖析受害者的行为习惯。作家为了测试小偷的能力竟然领着小偷去偷自己家。随后,作家爱上了一个陌生女子,替陌生女子偷东西,最后被抓进监狱。故事的结局是,陌生女子和小偷是一伙的。小偷找到青年一起作案的原因,不过是为了为小偷以前所犯的罪行找一个替死鬼。故事还有更深入的结尾,青年交代的罪行里说了小偷的姓名、住址,小偷以前所杀的人。而警察告诉他,那里没有这么一个人,住户是一个外出旅行的人,昨天刚回来。并且,这个州根本就没有发生过这么一桩案子。影片最后,作家才发现,自己被上套了,永远也不能说清楚了。
《追随》令人惊奇的不单单是情节,还有它前后颠倒的叙述手法。为了表明情节是右前右后的,诺兰刻意使主人公前后的打扮不一致。对于看不惯外国佬的观众来说,故事一开始这便是两个故事。在随后的电影《记忆碎片》中,诺兰继承了《追随》的叙述手法,但是这一次故事的推进明显的是两个线索,彩色画面是顺序,黑白画面是倒叙。最后合成一条线。打乱的片段恰恰照应了主人公隔半小时失忆一次的性格,无疑,这很酷。
诺兰在影视方面所做的贡献使我想到威廉·福克纳。
本书的线索主要有两条:一是莉娜的寻夫之旅,占得篇幅极少,只出现在首位两章,但这却是小说的整体框架。整部小说除了衍生除去的故事,基本上都是莉娜寻夫走到小镇上,十天的见闻。二是,克里斯莫斯的故事。这是小说的主体。介于两条主线索之间的还有牧师海德华的故事。海德华的故事除去自身意义外,还在叙述模式上起着第三视角的作用。两个主人公各有自己不同的故事,构成了两条主线,这两条主线又旁生出许多枝节,又有很多次要人物的故事衍生出来。最为奇特是,故事的两个主人公莉娜和克里斯莫斯甚至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面。
作者在叙述的时候采用了多方位的叙述视角。他总是在重复,一直在重复。他总是在倒叙,一直在倒叙。一件事情发生了,先用当事人的角度讲述(不止一个),而后换做第三者讲述(不止一个)。因此,莉娜在镇子上短短的十天变成了一部长篇小说,而且这种叙述风格也使得文章在思维方面不再局限于一部小说,而是两部,三部。说“这是一本远未读懂的小说”也是有道理的。
我见过许多这样的小说,威廉福克纳的《八月之光》只能一直被模仿而不能被超越。多角度类似的小说比如《月亮宝石》,它在叙述犯罪的时候也选用了多个人物讲述犯罪经过,使一个案子变得扑朔迷离(每个讲述者都在用自己的主观感情来臆测罪犯),但是这部小说没有采用福克纳插叙倒叙的手法,从而也使读者在推理时不至于太迷糊。另外还有尤凤伟的《一桩案子的几种说法》。而随地可见的线索方面类似的格非的《人面桃花》,这部小说说好不好,不好却好。它的叙述力图留给读者很多很多的线索,或者说做很多很多的铺垫。这也使得小说有一种停滞不前的感觉。《八月之光》与此稍微有些不同,不同在于《八月之光》没有妄想做一部推理小说。它总会在你要读下去的地方突然停住,然后说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往事,再突然跳回来。例如,第五章回过来集中描写克里斯莫斯杀害伯顿小姐前的星期五一整天,直到夜深人静他等在伯顿住宅外面,“听见两英里外的钟声敲响十二点。这时他起身向楼房走去……”没有下文了。过了整整六章,我们才看到克里斯莫斯终于“稳步地登上楼梯,走进卧室……”。大尺度的跨越必须要求读者有大尺度的思维跟进。
在思想层面,作者通过描写几个主人公的故事,全景展示了一个时代的“爱情、亲情、肮脏、美好、道德、偏见、怜悯”。作者用冷静的笔调诉说了自己对种族偏见和宗教偏见立场。
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福克纳的小说往往得到一些极端的评价,有佩服到五体投地的信徒,有被忽明忽暗的描写所吓倒的路人,其中也不乏“连福克纳都可以当小说家”这样的冷言冷语。
我曾发誓再也不看福克纳,是在晕乎乎地看完《我弥留之际》后,我看那本书的感受是什么呢?大概就是看法语版的《小王子》,书里闪烁着一些认识的单词,也大概知道了故事的走向,偶尔抓住了一些熟悉的场景,但就是没办法把句子和段落串联起来,跳过舍不得,不跳又死活看不懂。
我把《八月之光》看了两遍,第一遍是台湾译者陈锦慧的版本,第二遍是大陆流行的蓝仁哲版。看台湾译者的翻译时,我曾写下我的感受:
《八月之光》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膽戰心驚地認真看著,害怕錯過任何一個細節,但直到看完上本,整本書也沒有顯露出任何怪異和荒誕的色彩,反倒語言流暢、情節緊湊,人物舉止得體,對話文質彬彬⋯⋯真是太不福克納了!文章中頻繁閃現著諸如「父親會懷著愛和榮譽去憎恨,母親卻懷著憎恨去愛、去接納」這樣的句子,恍惚中我以為自己在讀米蘭•昆德拉。
這讓我不僅懷疑譯者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陳錦慧有十多年媒體記者的從業經驗,或許她的冷靜和客觀磨滅了福克納文筆中許多的突兀,使整本小說變得像是台北的某個社會事件一樣合理。
當然我還未看藍仁哲的版本(國內普遍採取他的譯本),看到豆瓣評論中,有人吐槽他的譯本裡面竟然還有一些四川黑話,若真是這樣,那也算是逃過一劫吧。
当然我没有抵挡住四川黑话的诱惑,又看了一遍。后半部分可以将我看上册的评价全面推翻,癫狂笼罩了杰弗逊镇,克里斯默斯的所有行为被归为黑人血液和白人血液的交替指使,他换上黑人穿过的大皮鞋试图呼吸他们的气息,跌跌撞撞行走在街道上却被黑人认作是白人而避开,最终他以“黑人”的身份被“白人”们打死了,他从“宗教”里挣脱,却没能脱离“种族”的漩涡。福克纳或许没有办法描绘爱情,也不懂其他的美好之物,在他的书中,主人公无法操控他,也不受他的操控,他们同时屈服于宿命。
在他的书中,每个人都对柔软的情感和慈悲熟视无睹,当他们的生活出现一丝曙光,便要立马掐断它。福克纳的真实人生也是如此,他想当兵而不得,他认为自己造成弟弟的去世,同时痛失所爱,他看到黑人对白人吹口哨被杀害,而最终白人无罪,这种born to be,而无法无力逃脱的痛苦,是他小说的主要基调。
在看福克纳的同时,我花几天时间追完了《马男波杰克》第四季,跟前几季大量的黑色幽默不同,这一季的编剧仿佛已经放弃了挣扎,亲情、友情、爱情全面溃败。
波杰克的祖母彻底失去了情感;母亲在疗养院里,靠残损的记忆支撑着生命;卡洛琳公主得到又失去,想要在面对草丛的车内痛哭,编剧却只给她7秒;波杰克生命中唯一重要的“女儿”离他而去,他和苍蝇大叔共同构建了情谊,又亲手推翻;戴安呢?她和花生酱先生说:“If you squint at it just right, everything lines up, and it's the most perfect... beautiful, amazing thing. But, I'm so tired of squinting”。
如果你眯着眼镜来观察这个世界,一切都是正常的,它是如此完整、美好、充满生机。但我……我已经厌倦了眯缝着眼来看这个世界。
只要我睁开眼,就只会看到宿命,它让每个人置身其间,无法逃脱。
确切的说是她的童年造就了她的孤独。她的混乱软弱的母亲给她盖上了一层厚厚的面纱,显得神秘莫测。她的人生注定了是一段不同寻常的历程。从她杀死自己的母亲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她的与众不同。直到接触了污浊不堪的上海,她遇到了JOE——一个穿灰绿色的纯棉绣花上衣,像潮湿的没有见过阳光的苔藓一样的女子。未央的生活似乎见到了她抬头仰望天空的那种干净明朗,似乎不再会寂寞。在未央和JOE开始的日子里,我想未央是不会抬头看天空的,因为她不需要寻找什么,也不再寂寞。酒吧和路边的小店铺都留下了她们友谊的见证。
未央说她看一个男人是否适合她只需要十分钟的时间,而JOE却用了十年。JOE和朝颜打算在十月分结婚,她说想给他生十个孩子。朝颜的出现让故事有了戏剧性的转变。他的“在劫难逃”,一切的无法预料,那次的一夜情,让他抛弃了相处十年的JOE。他表示的无能为力让JOE成了未央母亲的影子。她不再甜美只有脆弱,也变得混乱起来。一切都像八月南方的台风一样带着死亡的气息,无法预料,显得那样的变幻莫测。未央不允许JOE的离开。因为母亲离开了她,而JOE是母亲的影子。也因为她深爱着JOE,JOE曾经是她生活的阳光,使她不需要在寂寞中仰望天空。未央怀着矛盾的心情拥有了朝颜的孩子。但她只是沉默,幻想着拥有JOE和孩子的世界。也许一切都是未央的理想罢了,其实JOE并不快乐,她真正需要的只是朝颜。一个将来陪她走过风雨的男人。这点是未央无法明白的,就像她不明白母亲的孤单一样。母亲和JOE的内心深处永远也无法摆脱她们真心付出后的劫难。男人喜欢母亲的高根鞋,母亲也因为高根鞋摔死了。我想当母亲拿起高根鞋打未央的时候,她的内心是充满了思念的。如果不是,她的眼里为什么常含泪水?JOE因为朝颜快乐得似乎歇斯底里,也因为他痛不欲生,因为他无法自拔,最后伴随着蔡健雅的歌声“他的样子已改变,有新伴侣的气味,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那曾深爱过的人,早在告别的那天,已消失在这个世界。”JOE死在茫茫人海中。
或许从另一方面说,母亲和JOE都是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的,她们不能为自己而生,更不能为自己而死,这就是她们的悲哀。未央和母亲的不同也许就在于此吧。未央需要的不只是个男人而已,她的寂寞在心里面,她需要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交流和肌肤的接触。她需要的是幸福的感觉,但是因为寂寞去看高楼之间寂静的天空清澈的颜色。未央的孩子也将在南方的污浊的空气中长大,也不知道自己父亲的模样,也将仰望清澈的天空,不想寻找什么,只是因为寂寞。只是她的生活中没有了高跟鞋,没有了混乱软弱的母亲。相信幸福会慢慢在靠近。
全书一共二十八章,前三章与最后一章是以一种总观的视角概括了中国哲学的内涵和文化价值。先秦部分是中国哲学的启蒙发展阶段,汉魏时期是中国哲学吸收兼容阶段,唐宋时期是更新阶段,近现代部分是中国哲学走出去和科学发展新纪元。什么是中国哲学?我一直以为就是相关马克思原理之类的东西,翻开书的同时,才发现完全是个错误。冯友兰说,哲学是对于人生的有系统的反思的思想。人要思想,首先弄清楚人能够细看什么,这就是说,在对人生进行思考之前,我们先要对思想进行思考。但是在思想的时候,常常会受到生活环境的限制,从而他会以特定的方式感受生活,这样他的哲学就形成了哲学的特色。中国哲学,就是靠着中华民族的地理环境,经济背景,以及中国文化的历史等众多因数而形成的。
其实最大的感触是,古代学者那种儒雅、大气、随性的风格真的太让人着迷了,他们就是把生活过得跟诗歌一样,很雅致,也很风流。当然,这里所说的“风流”不是我们平日理解的,而是指一个人超越事物差别之后,得以不再依循别人的意旨生活,率性任情地过自己的生活。这种思想和生活方式乃是中国古人称为“风流”的实质。
学哲学的目的,是使人作为人能够成为人,而不是成为某种人。人在道德境界中生活的衡量标注是“贤”,含义是“道德完美”。人在天地境界里生活,则是追求“成圣”。哲学就是启发人追求“成圣”。虽说是中国哲学史,其实也是中国文化史、思想史,本来这几方面是很难切割开来谈的,让我看到,哦原来古人是有这么一套思考的方法、理论,哦原来他们还可以这样生活啊!我们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太多了,也有太多复杂的信息,每天有应接不暇的工作和生活琐事,但是古人却能够活得如此怡然自得。
在毛概课上王海老师组织我们看了革命历史片《八月一日》,看后感触巨大,一是因为该电影中演员的优秀表演给自己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更重要的是他使我想到了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之来之不易,尽管我们从小就接受着这样的教育,我们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今天的美好生活是由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但是这些课本上的话语总是不如直接在视觉上的冲击厉害,这些电影上的画面总是让我们更深刻更震撼,虽然事实也许会更惨烈。
这部电影给我带来的感想是多方面的,先说说该电影的大概内容吧,电影所描述的就是1927年八月一日的南昌起义,具体说应该是细致的描写了南昌起义的准备阶段,1927年在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取得大大胜利的情况下,本应乘胜追击的革命力量却由于蒋介石,汪精卫的先后叛变革命而变得四分五裂,而此时共产党人和众多的革命群众也遭到了血腥的大屠杀,由此正式的宣告了北伐战争的失败。此时,众多的共产党人都建议要以暴制暴,发动武装起义,发动暴动。然而就在大多数共产党人同意的情况下,党内陈独秀却强烈的反对,在党内实行个人的专政,不顾虑大家的想法,最终陈独秀辞去了的职位,在他辞去职位前说的一段话给我感触很大,“我年岁大了,会上压给我两顶帽子,这帽子太沉了,说我是机会主义,投降主义,我投降的连儿子都没有啦。”
此后,张国焘成为了党里的实际领导人,然而这个曾经支持武装暴动的共产党人在责任真正落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也犹豫了起来,他担心失败后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然而再沉重的历史重任也终究要有人承担,而此时,周恩来义无反顾的担任起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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