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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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精选

篇1:《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篇2:《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书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篇3: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十分有趣的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尤其是故事中逻辑推理的部分,每次都会让我拍手叫好,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在每次案件中,福尔摩斯都能通过他细致的观察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发现事情的真相。

福尔摩斯从事的职业时不时会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依旧能以一种洒脱,甚至有些顽皮的心态面对生活。他喜欢抽烟,做实验,也喜欢和华生互相调侃说俏皮话,书中描述福尔摩斯与华生对话的段落总是能让我会心一笑,那感觉就像小学生在聊天,让我感受到福尔摩斯内心的纯净和童真。

书里面最精彩的部分,当然还是每一个案子发生后福尔摩斯的分析推理。“墙上的血字作文Www.ZuoWenWang.Net/”,“离奇的红发会”,“警惕带斑点的带子”等等,这些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可谓是精彩绝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作恶者的下场》里福尔摩斯的推断,他通过一根看起来没什么用处的绳子,一个不显眼的小洞,发现了凶手是利用训练蛇,沿着绳子爬出小洞来实现他罪恶的目的。这段对案件的分析,不仅体现出福尔摩斯具有优异的观察能力,也说明了他的知识丰富,并且能够把知识灵活地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当中,所以才有了这么完美的推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很多案子,这些案件的始作俑者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福尔摩斯也为了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的稳定继续努力奋斗着。这本书不仅向读者展示了高超的逻辑推理的方法,也传达了人要时刻保持善良、时刻遵纪守法的思想。

篇4: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办案非常神奇。比如说,他从案发现场行凶者留的痕迹,就能推算出行凶者的身高、体重、年龄以及相貌,就连行凶者是怎样行凶的,也能一字不错地说出来。他还精勇于剑术和拳脚功夫,还是一个使用木棍的高手以及专家,这是他防身、擒获凶手的高超技能和本领。

福尔摩斯还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虽然他文学等知识还是非常匮乏,但是,对于化学、解剖学来说,他是绝对的高手。他的'小提琴拉得非常棒,还具备充分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这些都成为他破案的有效工具,他利用熟练掌握的知识,能够进行周密细致地推理,把情理中的一些猜测,推理成绝对肯定的判断。

这本书非常不错。从书中,我学到了许多道理,也教育了我无论是学习还是做事,都要象福尔摩斯断案那样,注意思维缜密,我虽然现在做不到,但在学习上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思考,绝不做“马大哈”。我还学到了一些知识,象怎样从一个人的脚印推理出一个人的体重,就是把脚的长度用厘米作单位,再乘3,大约就是一个人的大致体重了。我还学到了一种生活态度,做任何事情,都要乐观地对待,要认真,要锲而不舍,象福尔摩斯那样,每一个案子都很难,没有一帆风顺的,但必须锲而不舍地办下去,“柳暗花明”往往就在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前方。

在家里,我已经有了福尔摩斯那样的侦探工具,也常常在家里玩侦探游戏。长大了,我也要象福尔摩斯那样,做一名合格的警察。现在最最重要的是好好学习,掌握有用的知识,养成良好的习惯,锻炼强壮的身体,真正成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亲人有用的人。

篇5: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 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讲了九月一个美丽的早晨,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收到一封来自一位名叫詹姆斯·摩梯末的医生的拜访信。上午十点半摩梯末医生如约而至,他随身带来了一扎神秘的手稿,这扎手稿来自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土。

信中讲述了一百多年前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雨果·巴斯克维尔是如何为非作歹,最终招致自己丧命在传说中凶悍无比的巴斯克维尔猎犬的利齿之下的故事。自此之后,巴斯克维尔家族就笼罩在祖先所犯下罪行的阴影之中,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

起初福尔摩斯并不为摩梯末医生的故事所吸引,认为这只是个有趣的传说。但随着摩梯末医生逐步向福尔摩斯讲述了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死因的疑点时,福尔摩斯决定插手此案,因为他意识到这不仅关系到已故伯爵查尔斯的真正死因,还关系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下一个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的生命安全。

在福尔摩斯的巧妙安排之下,他的忠实搭档华生医生陪伴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 在巴斯克维尔庄园期间,华生医生接二连三地遇到了种.种怪异之事,如半夜时分女人凄惨的哭声,管家白瑞摩夜间可疑的举动,还有他后来发现的一封查尔斯爵士死前未被完全烧毁的信件的碎片,等等。这诸多的疑团使他如坠入云雾之中。正当他决定开始深入虎穴探听虚实之时,他却出乎意料地遇到了从天而降的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为了弄清传说中那只可怕猎犬的秘密及发生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惨案,故意避人耳目,独自躲在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忍受暴风雨以及孤独和寒冷的袭击。而此时狡猾的罪犯也开始按捺不住,逐渐浮出水面,他迫不及待地误杀了穿着亨利爵士衣衣服的逃犯塞尔多。这使福尔摩斯更加确信自己的推断无误。

于是,福尔摩斯果断地用亨利引出了真正的凶手--斯台普顿。原来两年前刚刚搬到德文郡的斯台普顿就是罗杰·巴斯克维尔,即查尔斯爵土最小弟弟的儿子。多年前人们误以为身为逃犯的罗杰死于南美洲,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死,而且还有了一个儿子也叫罗杰,他就是斯台普顿。斯台替顿知道如果查尔斯和亨利都死了,那么他将能得到巴斯克维尔家族的巨额财产,因此他便利用巴斯克维尔猎犬的传说不择手段地杀害了自己的亲人。他先是用恶犬吓死了年老体衰的查尔斯爵士,随后又妄图让恶犬咬死亨利爵士,但福尔摩斯最终识破了他的诡计,在华生和警探的配合下杀死了那只可怕的猎犬,而斯台普顿也在深夜仓皇出逃时葬身于沼泽。

篇6: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侦探小说是我最一直都很喜欢的小说,可能是小时候受香港警匪片的影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是高二的时候我姐给我买的一本书,一直很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现在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希望的精神支柱。

篇7:《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今年暑期,爸爸送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它足足有1000多页,是我们家最厚的书了。因为我以前听到过“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没有读过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飞快地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选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回忆录》、《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八个长篇。据译者称,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尔有代表意义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精华。

福尔摩斯对于当代文学、天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无所知。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他往往语出惊人。他有对于人的大脑的比喻以及对知识的选择记忆的精辟论述。他对约翰·H·华生吃惊于他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所说的:“这又与我有什么相关?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从而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务实的人,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所以他在探案领域出类拔萃。

福尔摩斯的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的语句中,他破案时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认真。任何一个罪犯都是会留下痕迹的,而福尔摩斯就是抓住了这些蛛丝马迹,运用智慧,成功破案的。比如他在解开“跳舞的人”的这件案子的时候,运用智慧,把每个符号一一联想成一个字母,然后翻译出了罪犯留下的暗语。最后,福尔摩斯以牙还牙,也写了一张暗语给罪犯,犯罪上了当,被捕。

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敬佩他对工作无比投入的精神。联想我自己的学习,也要像他一样,要专心致志。

篇8: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初中生

放暑假了,我在图书馆里买了两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赛尔号攻略”。今天我就谈谈“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第一章主要内容是华生和福尔摩斯相认,后面的几章中都是让人心惊胆寒的破案故事。让我最毛骨悚然的是最后一篇“恐怖的带子”:有一位叫海伦的小姐,她的母亲去世了,家里只剩下她的继父和一位姐姐,可是在一个夜晚,她姐姐的房间里传来了一声尖叫,她应声跑去,突然发现她的姐姐脸色苍白,摇摇晃晃,她赶紧去扶姐姐,她的姐姐有气无论地用手指了指床边的带子,又指了指继父的房间后断气了。海伦见后紧张万分,赶紧向福尔摩斯先生报案。福尔摩斯来到她家门口,仔细地观察后,发现海伦小姐的房间在最左边,姐姐的房间在继父和海伦的中间,福尔摩斯来到死亡房间,发现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以及床头上面的带子,又来到她继父的房间,发现也是只有一张床、一个保险柜和一条带子,当福尔摩斯走到保险柜旁边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带子和姐姐是同一条并相通的,福尔摩斯问了问海伦小姐:“你的继父是不是今晚让你住进你姐姐房间?”,海伦点了点头,福尔摩斯笑了笑说:“傍晚时,你就把灯打开,我们就会翻窗进来,不要太晚开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更别让你继父知道。”说完便走了。他和华生藏在窗子对面,等待傍晚来临。傍晚时,海伦小姐按时打开了窗前的小灯,福尔摩斯和华生飞快跑来,并爬了进来,福尔摩斯拿出一条鞭子不停地抽着那个带子,带子突然间掉进了继父的房间,只听见继父房间传来“哎呀”一声,福尔摩斯飞快跑了进去,只见继父两手垂地,两眼直瞪天花板,身上缠着那根带子,走近一看,原来“带子”是一条蛇,福尔摩斯立刻把它赶回保险柜,海伦小姐才明白,如果今晚她住在姐姐的房间里,那么死的人就是她了……,看到这儿,我松了口气,庆幸她逃过一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做什么事情不能太卤莽,不能漏掉一些蛛丝马迹,放过任何一点线索,要细心观察、搜集证据,还要多多博览群书,懂得一些医学、化学、自然常识,为办案提供更有利的证据。

篇9:福尔摩斯探案集600字读后感

我想大家应该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吧!相信你从书名上很容易就看出来,这本书里的主角就是福尔摩斯,然而他却是我至今以来最敬佩的侦探之一,当然他的破案方法也是令我赞叹不已、简直超之凡人。英俊聪明的他总是一只手拿着个放大镜,另一只手还拿着一根拐杖,这两件形影不离带着的宝贝在福尔摩斯破案时也发挥了他们不小的作用,却使他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起扑朔迷离的案件。

书里写着福尔摩斯是从1878年,就开始踏上了他的破案旅程。他第一次破案就遇到了阿富汗战争的爆发,那时有一个叫侯波的人莫名其妙的被别人杀害了,在他临死前忍痛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鲜血在纸上写出了一些字迹留了下来,而福尔摩斯就通过这些字迹的线索,经过细心分析后很快判断出杀死侯波的凶手性别,以及全面掌握了凶手的外貌、年龄等特征,读到这里我非常佩服他对案件的认真态度,我应该在学习上学习他的这种刻苦努力的精神。更出人意料的是福尔摩斯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从人海茫茫中把凶手捉拿归案, 他破案速度之快不正说明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侦探吗?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福尔摩斯侦探只用了4年的时间就成功地破案八起。假如让你想象一下: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这些聪明的侦探保护着我们:那么小偷想偷东西就偷东西、那些企图要达到自己目的的坏人想杀人就杀人,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吗?那我们生活的环境如何安宁?所以没有他们这些优秀勇敢的侦探破案,我们是无法安居乐业,平安生活的,我们应该懂得感恩,感谢他们为我们带来的安宁 ——谢谢你们!

篇10: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最近喜爱上了一本侦探小说,信手翻阅,一下就被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吸引了我的眼球。她身材瘦削,长着鹰钩鼻,头戴猎鹰帽,身披一件风衣,手握一支烟斗,出没于迷雾笼罩的庄园古堡、或端坐在炭火摇曳的壁炉旁······

生活中的我们都是华生,在疑云密布下看不清事实的真相,而福尔摩斯指引着我们,步步深入,直至真相被揭开。

《血的研究》里福尔摩斯第一次隆重登场,使伦敦的两位警长相形见绌。《银色马》是一个相当精彩别致的案子,这里与别的案子与众不同,凶手是一只银色白额马。这些案子如此曲折离奇,引人入胜,案子的发展往往有出人意料的改变,险象环生,让人爱不释手。

这里跌宕起伏的情形,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福尔摩斯这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相结合,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宣扬了邪不压正的.思想。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这里充分表现了人性中善与恶的较量,宣扬了正义和善良。

匪夷所思案件,扑朔迷离的案情,细心缜密的推理,惊险刺激的冒险。在与罪恶和魔鬼的较量中,福尔摩斯运筹帷幄,抽丝拔茧,一步步驱散了头顶的阴霾。在最后一刻将真相缓缓道来,而后我们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福尔摩斯总是这样自信地说。他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其严厉的推理能力,成熟的人格魅力,令其他侦探黯然失色。他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已成为难以超越的永恒经典。

篇11:《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600字

在寒假中,我读了3本书,其中有一本书我最喜欢,它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他的全名叫做——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柯南·道尔青少年时代在教会学校上学,后来在爱丁堡大学学医学,获得爱丁堡医学博士学位。行医十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传写侦探小说。

下面我再来介绍一下这本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神秘的外表,足智多谋的头脑,很神秘。他有追求公平,济弱扶贫但尊重侠力的侠义精神,简直让他成了正义的化身。所以很多读者都被这本书给迷住了。(包括我在内哦~)

接下来我向大家来介绍一下这部神秘又惊险的内容吧!这本书的主角是福尔摩斯,他是当地的一位侦探家。他还有一位好朋友,也是他的助手——华生。华生曾经是一位阿富汗的战士,现在因收入不多,身体也受到了打击,所以和福尔摩斯合租到了一起。他们在一起打败了很多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还很爱观察,他的眼睛简直就像一双可以把人看透的眼睛。在《吸血鬼》一文中,福尔摩斯注意到弗格森的大儿子对父亲怀中的婴儿流露出强烈的妒忌和仇恨。而非常轻松笃定地解开了谜案。在《斑点带子案》一文中,继父饲养的狒狒和豹子及收容的吉卜赛人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但福尔摩斯没有被这些扰乱思维,而是特别注意到了墙壁生的透气孔,一句解开了阴谋。这本书告诉诉我们:可见我们对待事情一定要严谨细心,不能想当然。

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多么耐人寻味啊!细想之下,的确如此,不可解之处正是案件的线索,沿着案件的线索搜寻下去总会找到真相,而平凡无特征的罪犯却让人找不到追踪的线索。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解答一道题时,越是遇到了难点,就离我们消灭知识中的薄弱点不远了,所以这时更应集中精力坚持下去。

我们读侦探小说,不能仅仅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要能从中找到生活的哲理,而且还会让我们的观察力增大!我很喜欢这本书,如果你和我一样好奇就去文中找找吧!

篇12: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今年“六一”儿童节的红领巾跳蚤市场上,我淘到了一本传世经典的好书——《福尔摩斯探案集》。翻开书页,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让十恶不赦的坏人见了会吓得魂飞魄散的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每个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血字的研究 》印象极为深刻。花园街3号发生杀人案,而被害人身上却无伤口可寻,墙上还留下“拉契”的字样,更奇怪的是死者旁留有一枚女式戒指。不久后又一个被杀,这一案在福尔摩斯的精心设计下,凶手浮出水面,结果凶手自投罗网,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令我震憾的是,福尔摩斯竟然能识别烟灰!从此看得出他的知识十分渊博,而且观察细致,对于生活的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掩卷沉思,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也会遇到许多谜团,如果你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能去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也能解开谜底的。

那次,我们一家准备自驾游到内蒙古去旅游,一大群人都在院子里等着我们,可就在出发的那刻,爸爸的车钥匙离奇不见了。我们三个人翻遍了家里所有的角落就是不见爸爸的钥匙的影儿,我和妈妈一边找一边埋怨道:“真是的,急死人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不见呢?”爸爸若有歉意地低下了头。唉!车钥匙找不到我们怎么去呢,关键是这么一大帮人就等我们三个了,怎么办呢?就在这火烧眉毛之际,我突然想起了神探福尔摩斯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一切可能,那剩下的就是真相!我想:爸爸哪儿也没去,家里可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那钥匙就在他身上!我叫爸爸站好,我从衣领到裤脚将爸爸周身“搜查”了一边,哈哈——找到了,你猜钥匙在哪?钥匙就被爸爸我在手里!真是骑驴觅驴啊!

看似一个爸爸自己闹的笑话,但是我们还真得学习福尔摩斯,学习他遇事沉着、冷静,这样才能解开谜团,化除生活中的小麻烦哦!

篇13:福尔摩斯探案集600字读后感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 (服用 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篇1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他身高约六英尺多,身材颇为瘦削,因此显得修长,目光锐利(当然沉思发呆时除外),又细又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特别敏锐果绝;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出坚毅的个性,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福尔摩斯。

暑假期间,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和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侦破种种离奇怪异的谜案。这些案子的恶人凶猛惨酷,诡计多端,无不体现恶人的嚣张可恶,凶神恶煞。但是福尔摩斯以渊博的知识和仔细观察侦破了各种离奇的案子,受到了所有人的敬佩和爱戴。

福尔摩斯是一位非常爱思考的人。他不管遇到什么大大小小的事,都会追问到底,弄个一清二楚,不然势不罢休,因为他的认真思考,所以案件都会变得水落石出,变得简单多了。福尔摩斯可以从一个人的脚印判断他(她)的身高;可以从一个人的神态表情了解他的生活状况;可以从他的笔锋推断这个人当时的心情;还可以从一个人的眼睛看出这个人的长相……这一切都离不开他的认真思考和仔细观察。

福尔摩斯的推断能力是史上以来无人能比的,他的观察能力是普通人几乎无法做到的,他的爱思考作文Www.ZuoWEn8.Com/更受所有人深刻学习,暑假那一段时间,福尔摩斯成为了我最敬佩的人,从他的身上我学习到了许多优秀的品质。

在开学那一段时间,我一直都在奥数的困扰中。由于第一次接触到奥数所以上课的思路跟不上,条理不清晰而且做题目也总出错,弄得我心里很慌张,不知从何入手。就在我失去信心时,我想起了福尔摩斯,想一想在各种离奇怪异又没有任何头绪的案子中,福尔摩斯开始时肯定也会不知所措,不知从哪找到线索,但是经过他的认真思考,最终不也真相大白了吗?如果我也找到解奥数题的方法,不就好了吗?结果在我的认真思考和细心观察下,我的奥数题的错误率逐渐变少了,我也变得更加有自信了。

这时,我明白了,原来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只要你咬咬牙,便发现并没有那么难。因为,办法总比困难多。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获得了许多人生启示。在漫长人生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坦然面对,不能畏惧退缩,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学习福尔摩斯的多思善问,我国伟大的思想家孔子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可谓学习离不开思考。同学们,让我们做一名爱思考、爱发问的好少年吧!

篇15: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00字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篇16: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600字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解决,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毒品,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篇17: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600字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无动于衷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讨》开启了一场探究之旅;《四签名》惊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慨叹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玉石俱焚,令世人可惜。福尔摩斯的终身,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以至本人的生命,这颗亮堂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本人,我不由黯然神伤,如今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标题,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教师讲。总是这样逃避,害怕。教师讲的时分,我只是把教师讲的抄下来,即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擅长寻根究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教师讲的标题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由于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慨叹良多,我不能不断沉沦、不肖。

是激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究肉体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埋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本人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看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慨叹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简直成了紧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拓了新的天地。

篇18: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书,很有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写了好几个案件,每个案件的案情都扑朔迷离,令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真相!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还会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平常他非常悠闲自在,但一旦接到案件,便会紧紧盯住案件,将案件经过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的真相找出来!他的好朋友华生感觉有点"反应迟钝",但正因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虽然这本书上也写了福尔摩斯失败的事件,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相信福尔摩斯能好的处理好案件,使真相大白!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案件是w血的研究,这个案件主要说了有两个人把一个人的女儿给伤害了,使他女儿不幸的死去,于是,他便筹算着要报仇。一共过了三年了,他一直也没有找到机会。但是他突然知道自己得了一种病,随时就可能死去,正巧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也放松了警惕。()于是,他便化妆成马夫的样子,进了其中一个人的.房间,用毒刺把他杀了!还用手指蘸着血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词!而他杀死第二个人也是用了同样的方法,同样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单词!他又做了许许多多的伪装,但还是福尔摩斯一一识破了。在他被带进监狱,第二天要被枪毙时,他的病发作了!虽然他死去了,但脸上还挂着一丝丝笑容??

这本书写的很生动,虽然带着一丝丝恐惧,但我还是忍不住去不停地看,去探索案情的真相!

篇19: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作文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是一部畅销百年的不朽经典,开辟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征服了全世界读者。

这部欧美侦探小说,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鼎鼎有名的大侦探,深深地打动着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在英国,柯南道尔更是被公认的与莎士比亚、狄更斯及肩的大文豪。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首次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又瘦又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睛下是一个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叼着烟斗,经常穿梭于大街小巷之间。小说情节离奇古怪,又很悬疑,异常吊人胃口。

“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的《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则是轰动了整个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其中一个故事令我感到很遗憾,那就是《最后一案》,福尔摩斯除了一大恶棍,但也不幸死亡。与坏人同归于尽,这无不令人深感惋惜。福尔摩斯为侦探事业付出太多太多了,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他的不幸逝世,如天上一颗明亮的星辰坠落,最终,柯南道尔为了满足读者需求,让福尔摩斯在《空屋》中重生了,我惊喜万分。

无论是轰动世界的《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还是精彩短篇《红发会》等,都正如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所说:“与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篇20: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作文

今天,我读了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可精彩了!

里面包含了九个故事,分别是“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爬行人”`“铜山毛榉案”`“绿玉皇冠案”` “肖斯科姆别墅”` “潜水艇计划”`“吸血鬼”和“雷神桥之谜”。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在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中和福尔摩斯一起思考,最终达成逻辑思维能力提高的好处。而且这本书还写出了福尔摩斯探案时的端庄和仔细。在“吸血鬼”中,福尔摩斯连一条看起来和案件无关紧要的病狗也不漏掉,最终根据病狗这个线索破了这个案。所以我们也应该向福尔摩斯一样在学习上端庄和仔细。从书中我们还能体会到华生他对朋友福尔摩斯的相信和忠实,就算福尔摩斯受伤躺在床上华生也还要协助好友判案。这本书生动的故事情节可以让你进入到书中,和福尔摩斯一同探案,和福尔摩斯一同体验探案时的惊险,和福尔摩斯一同品尝胜利的喜悦。看完我的介绍之后,也许你对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了更浓厚的兴趣了吧。这本书我也推荐你买来看看。

名师点评:小作者简单介绍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所包含的九个故事,重点介绍福尔摩斯端庄和仔细的特点,还例举了具体的事例来说明,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和福尔摩斯一同探案,和福尔摩斯一同体验探案时的惊险,和福尔摩斯一同品尝胜利的喜悦”,这是小作者阅读《福尔摩斯案集》最大的收获,也是福尔摩斯语言最大的魅力,小作者也可以学习一下。文章虽然比较简短,不过小作者的观点比较新颖,语言简练优美,写得挺不错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600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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