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心得(共含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在岗公示牌”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首先,看这本书是被书名所吸引的,刚开始的内容完全没有看懂,但是后来坚持看下去,发现后面的故事真的很精彩,看来,任何一本书不读到最后面,就无法判定谁是谁非,但遗憾的是,至今仍然无法参悟书名的意思。(但是百度了一下,发现书名很有韵味——六便士是当时英国货币的最小单位,有个朋友跟毛姆开玩笑说,人们在仰望月亮时常常忘了脚下的六便士,毛姆觉得这说法挺有意思,就起了这个书名,甚是开玩笑的语气。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感觉这指的就是斯特里特兰德)
这本书主要的作者以斯特里特兰德为主线,描述了与这个人有关的作者所知道的事情。这个故事是这样展开的:斯特里特兰德是一位证券经纪人,有一位端庄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但是,突然有一天离开了英国,去了巴黎,所有人都说他是和情妇跑了,他的妻子很绝望,后来,托他的妻子的请求,作者去巴黎找到了斯特里特兰德,并从此结识了他,经过交谈才知道他是为了画画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斯特里特兰德谋划了很久,也处理好了身边的事情,作者为了说动他,告知他人对他的看法,说他对家庭不负责任,这么大年纪画画也画不出什么名堂,但是斯特里特兰德说既然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
后来,过了几年,作者觉得不想再过如此重复、如此循规蹈矩的生活,辞去了在英国的工作,去了巴黎(我觉得此时的他就如同当时离开英国的斯特里特兰德,都是为了自己的理想,愿意为了心中所想,自私的抛弃一切,为了响应心中的召唤,不同的是,作者无组建家庭,所以也无所牵挂)。作者去找了他在巴黎的一位从事于绘画的好朋友a,a是一位非常善良、矮矮的有着一双圆圆眼睛的胖子,后来,与朋友的交谈中,发现朋友也认识斯特里特兰德,而且,a赞赏斯特里特兰德是一位伟大的画家,经常向朋友推荐他,但是当时周围的人却不这么认为(插一句,虽然我不喜欢斯特里特兰德的为人,觉得他不谙世故、自私,但是确实不得不承认,优异的作品往往一开始并得不到人们的认可)。
有一次因为有好多天没有见到斯特里特兰德,a显得很担心,后来打听到他生病了,a很担心,决心要找到他在哪里然后去看看他,a和作者在一家便利店打听到斯特里特兰德可能的住址,进屋发现他正瘫在床上,斯特里特兰德的嘴巴一直很坏,但是a还是下楼买了一些他需要的东西,包括斯特里特兰德要求的牛奶,还有他没要求的蜡烛等等,后来,a要求作者跟他一起回自己的家,一开始作者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陪他回家,后来他发现他要作者一同劝说a的妻子同意a将斯特里特兰德接回家料理(真心觉得a的心地太善良,太过于单纯,但也许是因为他觉得a是难得的绘画天才,对他很欣赏吧)。后来,也就发生了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一幕,a的妻子爱上了斯特里特兰德,要和他一起走,a为了让她过的舒服一点,却把房子让给他们住,天呐,这是多么善良的人啊!但是斯特里特兰德却将a的妻子视为暂时的满足他性欲的工具,画完她的裸体画也就不再需要她了,因为斯特里特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的画画理想,会刻意不需要满足自己的天性,但有时候却也不得不需要满足自己。后来a的妻子自杀了,a也就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荷兰的阿姆斯特丹。
后来,作者了解到斯特里特兰德去了塔希提岛,他是很适合那里,并于当地的土著居民结了婚,创作了很多名画,但是,随着斯特里特兰德的逝世,按他的遗言,他的妻子焚烧了他的画。后来,他的画在他逝世之后的'若干年,价值连城,他因为画法新颖,填补空白而名声躁起(也许伟人的一生都是与普通百姓不同,也许为了天上的月亮,也无法看着脚下的六便士)。
可能人物传记太难写毕竟用再多的事例也很难描绘出一个丰满的形象而读者总是很任性地只选择记住那个让她印象最深刻的事例以及由此表现的形象所以作者再怎么花心思也事倍功半就像股票大作手好像一直以来都没有遇到能让我很欣喜的人物传记尤其毛姆还时不时透露出来的对女性的蔑视简直让我无数次想打人
所以读完了这本书印象最深的只有毛姆对于“爱情”的描写简直入木三分
“在爱这种感情里,温柔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爱需要有自甘示弱的姿态,有保护对方的愿望,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取悦别人的心理——总而言之,爱需要无私忘我,或者至少需要把自私隐藏得不露痕迹,而且爱也需要矜持。”
“爱是全心全意,只有全情投入才能成为合格的爱人;恋爱中的人头脑再清楚也不会承认——尽管他可能心里也明白——他的爱终有一天会结束;爱需要山盟海誓,尽管知道一切无非是镜花水月,但他迷恋这种海市蜃楼,而对现实视若无睹。爱使他变得更加高尚,也使他变得更加卑贱。”
这不就是——有了铠甲也有了软肋么
但是
“爱”这种东西总体上还是很美好哒祝你我都能拥有~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三大长篇力作之一,完成于19。这本小说以旁观者“我”的视角,通过“我”对自己亲身经历的叙述和对他人经历的转述,向读者们展现了画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人生历程。
从性格上来看,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无论放到哪个时代,都是一个极其不可爱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令人厌恶的:他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抛弃自己的家庭,且从未有过懊恼之心;他口才不好,说话下流粗鄙,总是用刻薄的词汇去戳他人的痛处;他不修边幅,反对享受,总是穿得像个流浪汉一样;他为人冷酷,不近人情,对救过他性命的人不报一丝感恩之心。然而也是这样的一个人,始终坚持着自己画画的理想,将一切感情寄托在绘画上,为了实现理想抛弃他认为世俗的生活,在穷困潦倒的情境下徘徊挣扎,却又始终不忘初心。这样的他,通过这样的坚持最终获得了他人及社会的认可,尽管他可能根本不在乎。
乍一看,《月亮与六便士》这个书名与内容并无多大关系,但它却直接体现了这本小说中的矛盾。六便士是英国货币的最小单位,我认为它象征着现实,而月亮则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从书中来看,毛姆更推崇坚持自我,坚守理想的生活方式,并不太欣赏那些仅仅满足于现实生活的人。由斯特里克兰的一生引出对自我存在价值的发掘,以及对自由的生活态度的向往,由他妻子的生活描写表达出对安于现状者的不满甚至是鞭挞,传达出一种自由与理想相结合的更加积极的生活态度。
“满地都是六便士,只顾低头,便看不见头顶的月亮。”这是《月亮与六便士》告诉我们的浅显却又深刻的道理。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小说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巴黎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斯特里克兰德却在追逐他的噩运,更准确的说是一个被梦想俘虏的人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斯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他的头脑里只惦记一件事,仿佛生来就是为这件事而来。他为了能做到渴望的这件事,可以抛弃一切,完全出自内在的激情和热情,有种“时不我待”的契机,如若不去做这事就会感到时时不安与惶恐,完全没法生存及生活下去。可以说,他的整个身心全都被这件事给拽住了,就像他给自己挖了一个洞,有东西拉着他下去,不受自己思想控制。你可以说他“六亲不认”、“太自私了”,但他确实是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一件一生未完成的重要事情。他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按部就班,当别人问他是否会想以前,他笑笑,“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活着只为追求真理,而这真理就是那些自己认可并喜欢的事情。而心心念念做喜欢的事情,什么时候启程都不晚,也许某时像有人指引一般,让你靠近,明白自己来到这世上真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