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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这首歌陪伴着我度过每个快乐的假期,也为我的童年时光增添了不少乐趣。这次寒假我在读过的书单里又一次看到了《西游记》这篇名著。以往都是看电视剧,这次我决定要好好拜读一下吴承恩的这部经典之作。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磨难,前往西天求得真经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刁蛮任性的红孩儿,有狡猾奸诈的白骨精,有漂亮的女儿国国王,也有让我头皮发麻的盘丝洞蜘蛛精等等。长路漫漫,妖怪横行。幸亏唐僧有三个好徒弟,一个是本领高强、忠心耿耿的孙悟空,一个是好吃懒做、但又憨态可掬的猪八戒,还有一个是任劳任怨的沙和尚。其实我一直有一个疑惑,为什么这么有本事的三个徒弟会保护一个没有本领的唐僧。在我重读一遍《西游记》后,我找到了答案。虽然唐僧什么本领都没有,有时甚至过于软弱,但他却是一个有大爱的慈悲之人,他凭着“牺牲小我、普度众生”的坚强信念走完了坎坷的取经路。
妈妈常把我比作学习知识的“苦行僧”,现在我终于明白这个比喻的恰到之处。我们学习知识、不断成长的过程实际也是条取经路。要想取得真经、学到真本事,我们会遇到很多的困难。我会用孙悟空的智慧、猪八戒的乐观、沙僧的踏实和唐僧的决心,克服重重困难,登上学海的彼岸。非常感谢《西游记》,通过一个个精彩又刺激的故事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我也会努力做一个优秀的新时代“取经人”。
经典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百味杂成,各种思绪念头涌了上来,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本书以三代女人的爱情故事作为主线,即女主人公梅吉,她的母亲菲,以及她的女儿朱丝婷,讲述了交杂着爱情,友情,亲情,人性与命运的三代人的故事。
从梅吉与教士拉尔夫见的第一面起,一场凄美的爱情故事就注定发生了。然而拉尔夫在70多岁的爱着他的卡森夫人的一千三百万英镑巨额遗产和名利的诱惑下,背叛了梅吉以及克利里家族。而后梅吉嫁给了长相颇似拉尔夫的剪羊毛工人卢克,当然,这段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唯一使她幸福的是后来拉尔夫去找她的时候她从拉尔夫那“偷”来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属于他们的儿子。也许是命运,上帝将梅吉从他那偷走的东西要回去了——他们的儿子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人,死于海水中。53岁的梅吉冷静理智地处理了一切,将所有的痛苦深埋于心。用荆棘鸟来比喻她的一生,我想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当拉尔夫选择了巨额遗产的时候,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面对着相同处境的时候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当然起码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我可能会选择自己所爱之人,但我又是理解拉尔夫的,作为一个男人,对于事业与名利的追求是再正常不过的,更何况他清楚地知道作为一个教士,他不肯也不可能背叛上帝与梅吉在一起。即使后来情感战胜理智,他和梅吉上床,之后却仍然是痛苦而虔诚地忏悔。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上帝的信仰、对前途的追求,是如此矛盾却又统一在拉尔夫的身上。我又不禁想到如果将他作为一个现代人物放于公共媒体中,估计会有大批女性斥他为“渣男”吧!然而在那样的时代历史背景之下,拉尔夫又似乎别无选择。
而梅吉,她聪明能干,优雅又坚韧。但我不认同的便是她嫁给拉尔夫神父的替代品——工人卢克。也许是因为作为一名现代女性,我认为即使不嫁,也不能委身于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男人,更何况卢克还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守财奴。这一嫁也注定了那几年梅吉远在他乡且只能不停工作,身边连回家的钱都不够的凄惨孤独的生活。而后她对卢克的孩子,也就是女儿朱丝婷的冷漠也是我不认同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我仍然幼稚,但我认为作为一个母亲,应当对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当然在心灵深处,梅吉和她的女儿都是互相爱着的。
除了两个主人公之外,我最喜欢的角色还有斯图尔特,梅吉的哥哥之一。在读这本书前我做过了一些功课,因为描写他的内容不多——他在二十几岁时就死了,所以并没有看到他人对斯图的评价。但是在我看来他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角色,他孤僻、沉默却又充满了温柔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小说中他对母亲的爱让我印象很深,尤其是最后描写他被野猪压死的片段——“这种时刻也是他早就料到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没有过希望、梦想和计划,只是坐在那里,沉迷于生气勃勃的世界,没有时间为自己的命运痛苦悲伤的原因。”即使是当他的心脏爆裂的时候,他心中想着的依然是无法再陪伴母亲。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落泪了,斯图是早熟的,他看透人世,敏感细腻,让人觉得他不适合在德罗海达那样粗犷辽阔的黑土高原生活。他或许更应该做一个诗人。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还萌生了一些对宗教信仰的思考。尽管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在于这些,但毕竟梅吉和拉尔夫之间唯一的阻碍便是拉尔夫是一位教士,而梅吉与卢克的婚姻,菲与帕迪的婚姻也都因宗教问题而有过矛盾冲突。我的家庭也是一个教家庭,从小我便会唱一些诗歌,会背诵一些祷词。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多地相信科学并怀疑的存在与否,但我明白的是宗教存在的真正意义是慰藉人们的心灵,劝诫约束我们的所作所为,给人们一种精神寄托。所以我对家乡的一些所谓宗教歧视一直很不理解,我的表姐和她交往两年多的男友,因为一家笃信教而另一个家庭则是佛教信徒,于是双方家庭都坚决反对,迫于无奈也出于孝顺,他们都选择了自己的亲人。但这件事情却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即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精神文明开化程度却远远不够,甚至是我一直认为相对开明的母亲,在我未来伴侣必须依附教的问题上也丝毫不肯退让。但不同宗教的存在意义本是相通的呀。
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出的一点就是对于女性价值地位的变化,由一开始帕迪决定家中一切事情的父权家庭到后来女权意识极强的朱丝婷,跨越了三代,体现了作者对于女性主义的思索。在书中,作者揭露了男权的独断专行,批判其压制女性的一面(在卢克身上尤其体现),宣扬了女性意识的提升,提倡和谐的两性关系。女权问题不仅仅是书中所表现的,更是当代我们所有女性需要争取的,性别歧视的问题长久以来一直存在,解决这个问题更是任重道远,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零碎地表达了一些自己尚不成熟的观点,感觉不太像一篇读后感。总而言之,《荆棘鸟》将是一本我会再三拜读的书,不仅仅是由于其凄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更是因为它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道理。作者
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都知道大部分其中一个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有的还可以把三个四个片段都记得,我也是。以前我都是看电视的,而这个学期我决定看书!
以前看西游记时,对每个人物的感觉都是一般,而这次我对每个人物的感觉又不一样了,心里又有了与以前不一样的感触。先说孙悟空,他大闹天宫,确实不对,但想想他刚强正直,机智勇敢,一个筋斗就十万八千里,72变,还有重达13500斤,可大可小的降魔利器“如意金箍棒”,在取经路上,一路斩除妖魔,是个大英雄!而唐僧在我眼里就是无能,一天到晚就只知道念经,还不能识破妖魔鬼计,经常冤枉孙悟空,大念紧箍咒,你孙悟空痛不欲生,如果他听孙悟空不就没事儿了!猪八戒就是一只好吃懒做,贪生怕死的大懒猪,沙和尚比较踏实。
虽然他们有许多不对,不好的地方,但他们也是一个团体,师徒四人共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越过了千难万险,最终取得真经。在这四人团体中,唐僧又有着去西天取经的执着;孙悟空是斩除妖魔的主力;猪八戒试探不敌先锋;沙僧又是勤恳的后勤部部长。各有各的分工,哪怕缺少一个也不行。
这路上虽然有许多挫折与误会,但他们仍然选择不离不弃,经过自己的努力,到达西天去取经,这九九八十一难,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三大白骨精,这白骨精诡计多端,唐僧总是相信白骨精,而不听孙悟空,误会他。等他真正进陷阱后才知道错,要是我是他徒弟的话,早就不理他了!但是孙悟空不计前嫌,将师傅救了出来。
通过本次阅读,我从《西游记》中体会到了,真诚相待,互相宽容,紧密团结的团队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只有这样的团队才能最终取得成功!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是懦勒·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主要内容是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在深海旅行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吸引了我。内容是这样的:“鹦鹉螺”号的船长带着阿龙纳斯教授来到船里的一间舱房。床上躺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头上包裹着血淋淋的纱布,一看就知道是受了伤。他伤得非常厉害,头骨被重物击中,碎裂了,呼吸越来越慢。教授问船长是什么让他伤成这样的。教授迟疑了一下,回答说:“昨天晚上,船受了撞击,一根铁杆倒下来打中了他。他他是为了搭救站在那的大幅才受伤的……为了兄弟和朋友,就是牺牲也在所不惜。”他又问:“他的情况怎么样了?”教授说:“活不过两个小时了。”船长的手颤抖着,眼中淌着大颗的泪珠。谁也没想到这个坚强的人会流泪。最后,他们把那个受伤的伤员埋在了珊瑚王国下。
那位伤员的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动物是大自然中的一部分,它们是真诚而又善良的。短篇小说《最后一只狍子》,让我知道了,狍子像孩子一样天真善良,可是大人们却为了小小的利益要杀害狍子,孩子却能与狍子和谐相处。
这让我想到了前几天我和朋友在小区里玩皮球,我一不小心把皮球踢到了荆棘丛中,我们俩谁都不敢去捡,很怕树枝刺到扎到自己,这时,一只脏兮兮的小白狗从荆棘丛中钻出来,推着皮球往前走,身上还粘了几片枯叶。我们高兴极了,小白狗也冲着我们摇了摇尾巴。
这虽然是一条白狗,毛色却是灰突突的,冻得瑟瑟发抖,用祈求的目光望着我们。它可能是找不到家了。我把小狗抱回家,暂时收养了它,洗过澡,喂过食,它精神起来了。为了尽快找到它的主人,我给它拍了照片,“寻主启示”贴在了小区门口,小狗的主人终于找到了。临走时,小白狗又冲我欢快地摇了摇尾巴。
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啊!
驼鹿与驴子
一只驼鹿看见一头驴子在草丛中悄悄地悲伤流泪。
驼鹿走近驴子面前问道:“朋友,你为何在这里伤心流泪呢?”
驴子悲叹道:“我昨天在一个悬崖陡壁处看见那里有鲜美的青草,我不假思索就选择到那个地方去吃青草,结果掉进了山谷,摔断了一条腿,我为此而在这里伤心流泪,悔恨不已。”
驼鹿说道:“你脑子昨天真是进了水,竟然选择去那个危险的地方去吃青草,才会害得自己摔断了一条腿,今天才会在这里流下悔恨的眼泪。”
今天流下的悔恨眼泪,常常是昨天选择时脑子进的水。
临淄的城门忽然洞开,一大队人马举着通明的火把从城内奔出,吵吵嚷嚷地让停在城门外的载货车挪开。原来,国君齐桓公要出城迎接贵宾。
在载货车队中,有个赶车的人叫宁戚,听到齐桓公要出城的消息,他激动不已,这一刻他期待很久了。
宁戚是卫国人,学识渊博,才华出众。他听说齐桓公有雄才大略,重用人才,便决心前去谋取官职。然而宁戚家中穷困,连路费也没有,只好受雇替商人赶车来到齐国。
当齐桓公的车驾驶出时,宁戚敲着牛角高声唱起了自己创作的《宁戚歌》。齐桓公听到后,对身边的人说:“那个唱歌的人或许就是个难得的人才啊!”于是吩咐后面的车辆载上宁戚。
回到宫中,在听了宁戚论述治国平天下的见解之后,齐桓公便准备起用他。有大臣劝道:“卫国离齐国并不远,国君不如派人先去打听一下,如果他确实是一个有才有德之人,再起用也不迟啊。”
齐桓公却说:“不能这样。调查之后就难免会发现这个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因为一个人的小毛病而丢掉他的大优点,这正是一些君主难以得到大才大德之人的缘故啊!”于是,他当即拜宁戚为上卿。宁戚果然不负厚望,屡建奇功,后来又担任了主管农业的官员,奖励垦种,薄取租赋,使齐国很快富强起来。
从前,有一个农民。他有三个儿子,两个聪明一个傻。
农民种的豌豆,不知道被什么人踩坏了。他发现庄稼被弄得乱七八糟,踩得一塌糊涂。他对儿子说:
“亲爱的孩子,夜里要去守豆子,看看是什么人睬坏的。”
大儿子去看守豆子。半夜的时候,他打瞌睡了,豌豆又被人踩坏了。他什么也没有发现。
轮到二儿子去守了,他也什么都没有看见。
“现在让我去,”傻瓜说,“我不会走神。”
“说的比唱的还 好听,吹什么牛皮!”哥哥对弟弟说。
傻瓜带着一捆藤皮,还 有一些烟叶,到地里去守豆子。想打瞌睡的时候,他就拿起烟叶拼命地闻。
一个大力士骑着马来到豌豆地里,放开马,自己去睡觉,一躺下就睡着了。这时,傻瓜把大力士的马凳子用藤皮绑起来,然后去告诉父亲。
“我抓住了坏蛋!”
父亲来到庄稼地里,看了看:
“傻瓜,你是怎样把这么个大家伙抓住的?”
一个傻瓜抓住了一个大力士的消息,很快传到了皇帝耳里,他即刻命令:
“带傻瓜来见我!”
傻瓜被带来了,皇帝问他:
“傻瓜,有什么办法把大力士弄到这里来?”
“要这么办:准备十二匹马,六十个人,还 要一些铁杠,把大力士放在铁杠上,把他抬来。”
大力士被抬来了。
“傻瓜,”皇帝问,“放到哪里,怎样绑住他,才不会让他跑掉?”
傻瓜说:“修一道铁墙,用土把墙加厚,再在土上压些木头,就会牢固了。”
皇上便让人修好铁墙,用上加厚压上了木头,把大力士关起来,派了一个团看守。傻瓜用藤皮把大力士绑起来。皇帝奖赏了傻瓜,放他回家去了。
皇帝的儿子到花园射箭,箭落到大力士的小窗口上,掉进牢房里。
“喂,大力士,把箭还 给我。”
“你先帮我个忙,”大力士说:“移开一根木头,我就还 给你箭,还 可以送给你三支。”
小王子使了使劲,移开了一根木头,大力士还 给他箭,对他说:“喂,王子,你将来会当侍从,放羊人,厨师,以后再变为王子。”
大力士打开牢房,逃了出来,消灭了整整一个团的军队。皇帝走过来一看,大吃一惊:“是谁把大力士放了?”
士兵们伤的伤,死的死,躺满一地。有的缺了胳膊,有的少了腿。他们告诉皇帝说:“是小王子放走的。”
皇帝大发雷霆,他派人把各诸侯国的国王和亲王找来,设宴招待他们,和他们商量:
“我怎样处理王子,”皇帝说:“刑不上王子,不能砍头,也不能绞死。”
大家向皇帝建议:给他一个侍从,把他赶出皇宫。
王子离开父亲,走了一阵,口渴了。他来到一口井边看了看,井太深,够不着,没有东西打水。王子对待从说:
“怎么办?”
“王子,”侍从说,“你抓住我的腿,我喝饱了你再喝。没有别的办法,井太深了。”
侍从先喝,然后抓住王子喝。王子喝够了说:
“拉我上来!”
“不,现在你当侍从,我当王子,干不干?”
“笨蛋,你胡说什么!”
“你才胡说哩,要是你不干,我把你扔进井里淹死!”
“不,不,不要淹死我。你当王子,我当侍从。”
问题就这样解决了,他们来到一个首都,径直走进皇宫。假王子走在前面,勋章戴得乱七八糟,行礼的动作也不符合规定。真王子走在后面,勋章戴得整整齐齐,行礼的动作正正规规。皇帝热情接待他们。
“请在我这里住几天。”皇帝说。
这时,假王子说:
“我有一个好侍从,会看牲口。要是让他放马,马尾巴会变成金色,马鬃也变成金色,全身闪耀金光。如果让他放牛,牛角会变成金色,尾巴也变成金色,全身放出金光。”
皇帝让真王子去放马。他把马群赶到野地里,所有的马都跑散了,东一匹,西一匹。他坐在地上哭,哭得很伤心。
“哎呀,大力士,你害得我好苦,现在我可怎么办呵?”
大力士突然走到他面前。
“王子,你有什么困难?”大力士问。
王子便把自己落难的经历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不要急,我和你一起去把马找回来,赶到我的小妹那里。皇帝要求什么,她都能办到。”
他们把马群赶到大力士的小妹那里。小妹立即办好了,给客人吃饱喝足,送他们回去。王子把马群赶到宫殿院子里,金色的马鬃,金色的马尾,全身闪耀着金光。假王子坐在窗口:
“啊,这个机灵鬼,都办到了,真有办法,真聪明!”
这时,皇帝又命令王子去放牛。
“还 要照上次那样做,做不到就把你吊死在城门口!”
王子哭着去放牛,放了一整天。
“大力士,我的朋友,快来呀!”
大力上来了,和王子把牛赶到二妹那里。二妹把牛角变成了金色,牛尾巴也变成了金色,牛身上闪耀着金光。她招待客人吃饱喝足,送他们回去。
王子赶着牛回来。假王子坐在窗口。
“啊!”假王子说:“本想害死他,没有成功,他又做到了皇帝要他做的事。”
皇帝看见了牛群,对王子说:
“好样的,多漂亮的马和牛,真好看!”
假王子对皇帝说:“他还 会做一手好菜。”
皇帝马上派王子去当厨师。王子去给厨师当徒弟,哭得很伤心。
“天啊,我根本不会做菜,真是天大的冤枉呀。”
皇帝正要把女儿嫁给假王子,这时钻出一个妖怪三头蛇,对皇帝说:“你不把女儿嫁给我,我就消灭你的军队,把你自己也抓起来当俘虏。”
皇帝对假王子说:“我怎么办?”
假王子说:
“父王,把军队开出去,也许我们的军队能打赢。”军队摆好了阵,开始打起来。王子对厨师说:“叔叔,让我去看看打仗,我从来没有见过打仗。”
厨师说:“去吧!”王子来到田野里说:“大力士,快来吧。”大力上来到他面前。“你有什么吩咐,我一定效劳,王子。”王子问:“怎样打赢这一仗,把敌人打败,你帮帮忙吧。”“这是小事一桩,谈不上帮忙。”大力士跨上马,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全军覆没。“喏,现在是举行婚礼的时候了!”
皇帝说。这时,一个怪物六头蛇写来一封信,告诉皇帝说:“不把女儿嫁给我,我就消灭你的全部军队,把你自己也抓起来当俘虏。””我们怎么办?”
皇帝问。假王子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把军队开出去,也许上帝会帮助我们。”他们把军队摆好,准备打仗。真王子向厨师请求说:“叔叔,让我去看看吧。”“去吧,快去快回。”他来到野外大喊:“哎呀,大力士,我的朋友,快来啊!”大力士来了。“有什么吩咐,我一定效劳。”“怎样打败这支军队?”大力士回答说:“我去替你效劳。”他冲向蛇妖的军队,全部消灭了敌人。
“喏,”皇帝说,“现在可以举行婚礼了,不会再出什么岔子。”
婚礼很快就要举行。这时,十二头蛇写来一封信说:“不把女儿嫁给我,我就消灭你的军队,把你抓起来当俘虏,把你的皇宫烧成灰。”皇帝只好又把军队拉出去。他心里想:如果蛇妖来进攻,马上把女儿嫁他,能保住皇宫就行。
真王子向厨师请求说:“叔叔,让我去看看吧。”
“去吧,快去快回!”
他来到野外,打了一声口哨,放开嗓门大声喊:
“大力士,我的朋友,快来呀!”
大力士来了。
“王子兄弟,是我们露一手的时候了。你骑上马,我在前面,冲向十二头蛇,你在后面,冲向他的护兵。”
在这次战斗斗争中,真王子的手受了伤。他掉转马头,遇到皇帝的马车。
公主扯下自己的披巾,撕成两半,用一半给王子包扎伤口。王子又向蛇妖冲去,全部消灭了蛇妖的军队。然后回到睡觉的地方躺下睡觉,睡得很死。
宫庭里正准备婚礼,厨师到处找他。
“小青年到哪儿去了?”厨师们说。
厨师们找到了正在睡觉的王子。他们叫他醒醒,可怎么也叫不醒,推也推不动,一个厨师找来一根木棒:
“我来揍他,叫他难受难受!”
打了好几下,王子才醒过来。
“弟兄们,我睡过了!”他向厨师求情:“叔叔,我睡过了,请你们不要说出我睡得太久了。”
“快走,傻瓜,不要让我们为你挨骂。”
王子被带进厨房,指定他洗锅。王子卷起袖子干起来。公主看见了她的半条披巾系在王子身上:
“告诉我,你怎么弄到这条披巾的?”
他承认了,对公主说:
“他不是王子,我才是王子。”他说出了事情的真像。
公主马上牵着王子的手,去见父亲。
“这是我真正的未婚夫,而不是那个侍从。”
皇帝问王子是怎么回事,他如此这般地说了一遍。皇帝把女儿嫁给了王子,侍从被处了死刑。
我到过那里,还 喝了蜂蜜葡萄酒,酒从嘴两边的胡子流走了,没有喝进口。给了我好多鱼肉,他们知道我还 没有吃晚饭。
一天,巴拉根仓来到一户贫苦牧人家,只见一位老汉满面愁容地坐在那里叹气。巴拉根仓问他出了什么事。老汉长叹一声说:“孩子啊!我们这儿的额木呼勒代诺彦,你没见过他,也许听说过吧?”
巴拉根仓答道:“是不是那个见了生在肉里的蛆,就想往嘴里拣,看见粘在皮上的肉,就想去舔的额木呼勒代诺彦呀?”
“是呀!先前,我们这一带的牧人谁家都有二十来头牲畜,可是,今天抽一头,明天赶两头,结果全给勒索光了。刚刚他又来把我送葬用的一只羊也拉走了。如今我们老两口一点活路都没有了!”
巴拉根仓气呼呼地说:“阿爸,额吉!别伤心了,我们还是想法子把羊要回来。”
巴拉根仓跑上山岗,放眼眺望,只见额木呼勒代诺彦牵着羊正在前面草滩走着。他便走小路,跑到诺彦的前面。他脱下一口靴子,扔在路上,继续赶路,走到河边一棵大树下。又脱下另一只靴于坐在额木呼勒代诺彦要经过的路上,然后,拣来一个羊头,光着脚,钻进河湾芦苇丛里藏了起来。
不久,额木呼勒代诺彦牵着羊走过来,可巧看到巴拉根仓扔下的那只带泥巴的靴子,便拣起来看了又看:“多好的一只皮靴呀!不过,靴子再好不成双又有啥用?”
额木呼勒代诺彦把靴子扔掉,当他走到河边那棵大树下时,看见巴拉根仓丢下的另一只靴子,便喜出望外,想:“这只靴子和方才碰上的那只正好是一双嘛!今天,可真走运。”他就把羊拴在那棵树上,回头找那只靴子去了。
额木呼勒代诺彦走后,巴拉根仓从芦苇丛里出来,折下一根长树枝,把拣来的羊头插上,立在河水中,回头上岸,解下树下拴着的羊,牵进芦苇丛又藏了起来。额木呼勒代诺彦往回跑去找到那只靴子,返回到大树下一看,羊不见了。当他正在发愁时,从河边传来羊叫声。顺着叫声一看,哟!羊儿掉进河里,只露出个头挣扎呢。于是,他走到河边,下到齐腰深的河水里。好不容易走到“羊”跟前,伸手正要去抓,一个浪头打来,把诺彦打到了河里。这时,巴拉根仓从芦苇丛里牵着羊走出来,穿上自己的靴子,给两位老人送羊去了。
风儿在老柳树间呼啸。
这听起来像一支歌,风儿唱出它的调子,树儿讲出它的故事。如果你不懂得它的话,那么请你去问住在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吧。她知道,因为她是在这个区域里出生的。
多少年以前,当这地方还有一条公路的时候,这棵树已经很大、很引人注目了。它现在仍然立在那个老地方——在裁缝那座年久失修的木屋子外面,在那个水池的旁边。那时候池子很大,家畜常常在池子里洗澡;在炎热的夏天,农家的孩子常常光着身子,在池子里拍来拍去。柳树底下有一个里程碑。它现在已经倒了,上面长满了黑莓子。
在一个富有的农人的农庄的另一边,现在筑起了一条新公路。那条老公路已经成了一条田埂,那个池子成了一个长满了浮萍的水坑。一个青蛙跳下去,浮萍就散开了,于是人们就可以看到黑色的死水。它的周围生长着一些香蒲、芦苇和金黄的鸢尾花,而且还在不断地增多。
裁缝的房子又旧又歪;它的屋顶是青苔和石莲花的温床。
鸽房塌了,欧椋鸟筑起自己的窠来。山形墙和屋顶下挂着的是一连串燕子案,好像这儿是一块幸运的住所似的。
这是某个时候的情形;但是现在它是孤独和沉寂的。“孤独的、无能的、可怜的拉斯木斯”——大家这样叫他——住在这儿。他是在这儿出生的。他在这儿玩耍过,在这儿的田野和篱笆上跳跃过。他小时候在这个池子里拍过水,在这棵老树上爬过。
树上曾经长出过美丽的粗枝绿叶,它现在也仍然是这样。不过大风已经把它的躯干吹得有点儿弯了,而时间在它身上刻出了一道裂口。风把泥土吹到裂口里去。现在它里面长出了草和绿色植物。是的,它里面甚至还长出了一棵小山梨。
燕子在春天飞来,在树上和屋顶上盘旋,修补它们的旧窠。但是可怜的拉斯木斯却让自己的窠自生自灭;他既不修补它,也不扶持它。“那有什么用呢?”这就是他的格言,也是他父亲的格言。
他待在家里。燕子——忠诚的鸟儿——从这儿飞走了,又回到这儿来。欧椋鸟飞走了,但是也飞回来,唱着歌。有个时候,拉斯木斯也会唱,并且跟它比赛。现在他既不会唱,也不会吹。
风儿在这棵老柳树上呼啸——它仍然在呼啸,这听起来像一支歌:风儿唱着它的调子,树儿讲着它的故事。如果你听不懂,可以去问住在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她知道,她知道许多过去的事情,她像一本写满了字和回忆的记录。
当这是完好的新房子的时候——村里的裁缝依瓦尔·奥尔塞和他的妻子玛伦一起迁进去住过。他们是两个勤俭、诚实的人。年老的约翰妮那时还不过是一个孩子,她是这地区里一个最穷的人——一个木鞋匠的女儿。玛伦从来不短少饭吃;约翰妮从她那里得到过不少黄油面包。玛伦跟地主太太的关系很好,永远是满面笑容,一副高兴的样子。她从来不悲观。她的嘴很能干,手也很能干。她善于使针,正如她善于使嘴一样。她会料理家务,也会料理孩子——她一共有12个孩子,第12个已经不在了。
“穷人家老是有一大窠孩子!”地主牢骚地说。“如果他们能把孩子像小猫似的淹死,只留下一两个身体最强壮的,那么他们也就不至于穷困到这种地步了!”
“愿上帝保佑我!”裁缝的妻子说。“孩子是上帝送来的;他们是家庭的幸福;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帝送来的礼物!如果生活紧,吃饭的嘴巴多,一个人就更应该努力,更应该想尽办法,老实地活下去。只要我们自己不松劲,上帝一定会帮助我们的!”
地主的太太同意她这种看法,和善地对她点点头,摸摸玛伦的脸,这样的事情她做过许多次,甚至还吻过玛伦,不过这是她小时候的事,那时玛伦是她的奶妈。她们那时彼此都喜爱;她们现在仍然是这样。
每年圣诞节,总有些冬天的粮食从地主的公馆送到裁缝的家里来:一桶牛奶,一只猪,两只鹅,10多磅黄油,干奶酪和苹果。这大大地改善了他们的伙食情况。依瓦尔·奥尔塞那时感到非常满意,不过他的那套老格言马上又来了:“这有什么用呢?”
他屋子里的一切东西,窗帘、荷兰石竹和凤仙花,都是很干净和整齐的。画框里镶着一幅绣着名字的刺绣,它的旁边是一篇有韵的“情诗”。这是玛伦·奥尔塞自己写的。她知道诗应该怎样押韵。她对于自己的名字感到很骄傲,因为在丹麦文里,它和“包尔寒”(香肠)这个字是同韵的。“与众不同一些总是好的!”她说,同时大笑起来。她的心情老是很好,她从来不像她的丈夫那样,说:“有什么用呢?”她的格言是:“依靠自己,依靠上帝!”她照这个信念办事,把家庭维系在一起。孩子们长得很大,很健康,旅行到遥远的地方去,发展也不坏。拉斯木斯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他是那么可爱,城里一个最伟大的艺术家曾经有一次请他去当模特儿。他那时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像他初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时候一样,这幅画现在挂在国王的宫殿里。地主的太太曾经在那儿看到过,而且还认得出小小的拉斯木斯,虽然他没有穿衣服。
可是现在困难的日子到来了。裁缝的两只手生了关节炎,而且长出了很大的瘤。医生一点办法也没有,甚至会“治病”的那位“半仙”斯娣妮也想不出办法来。
“不要害怕!”玛伦说。“垂头丧气是没有用的!现在爸爸的一双手既然没有用,那么我就要多使用我的一双手了。小拉斯木斯也可以使针了!”
他已经坐在案板旁边工作,一面吹着口哨,一面唱着歌。
他是一个快乐的孩子。
妈妈说他不能老是整天坐着。这对于孩子是一桩罪过。他应该活动和玩耍。
他最好的玩伴是木鞋匠的那个小小的约翰妮。她家比拉斯木斯家更穷。她长得并不漂亮;她露着光脚,穿着破烂的衣服。没有谁来替她补,她自己也不会做。她是一个孩子,快乐得像我们上帝的阳光中的一只小鸟。
拉斯木斯和约翰妮在那个里程碑和大柳树旁边玩耍。
他有伟大的志向。他要做一个能干的裁缝,搬进城里去住——他听到爸爸说过,城里的老板能雇用十来个师傅。他想当一个伙计;将来再当一个老板。约翰妮可以来拜访他。如果她会做饭,她可以为大伙儿烧饭。他将给她一间大房间住。
约翰妮不敢相信这类事情。不过拉斯木斯相信这会成为事实。
他们这样坐在那棵老树底下,风在叶子和枝丫之间吹:风儿仿佛是在唱歌,树儿仿佛是在讲话。
在秋天,每片叶子都落下来了,雨点从光秃秃的枝子上滴下来。
“它会又变绿的!”奥尔塞妈妈说。
“有什么用呢?”丈夫说。“新的一年只会带来新的忧愁!”
“厨房里装满了食物呀!”妻子说。“为了这,我们要感谢我们的女主人。我很健康,精力旺盛。我们发牢骚是不对的!”
地主一家人住在乡下别墅里过圣诞节。可是在新年过后的那一周里,他们就搬进城里去了。他们在城里过冬,享受着愉快和幸福的生活:他们参加跳舞会,甚至还参加国王在场的宴会。
女主人从法国买来了两件华贵的时装。在质量、式样和缝制艺术方面讲,裁缝的妻子玛伦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漂亮的东西。她请求太太说,能不能把丈夫带到她家里来看看这两件衣服。她说,一个乡下裁缝从来没有机会看到这样的东西。
他看到了;在他回家以前,他什么意见也没有表示。他所说的只不过是老一套:“这有什么用呢?”这一次他说对了。
主人到了城里。跳舞和欢乐的季节已经开始了;不过在这种快乐的时候,老爷忽然死了。太太不能穿那样美丽的时装。她感到悲痛,她从头到脚都穿上了黑色的丧服;连一条白色的缎带都没有。所有的仆人也都穿上了黑衣。甚至他们的大马车也蒙上了黑色的细纱。
这是一个寒冷、冰冻的夜。雪发出晶莹的光,星星在眨眼。沉重的柩车装着尸体从城里开到家庭的教堂里来;尸体就要埋葬在家庭的墓窖里的。管家和教区的小吏骑在马上,拿着火把,在教堂门口守候。教堂的光照得很亮,牧师站在教堂敞开的门口迎接尸体。棺材被抬到唱诗班里去;所有的人都在后面跟着。牧师发表了一篇演说,大家唱了一首圣诗。太太也在教堂里;她是坐在蒙着黑纱的轿车里来的。它的里里外外全是一片黑色;人们在这个教区里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情景。
整个冬天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位老爷的葬礼。“这才算得是一位老爷的入葬啊。”
“人们可以看出这个人是多么重要!”教区的人说。“他生出来很高贵,埋葬时也很高贵!”
“这又有什么用呢?”裁缝说。“他现在既没有了生命,也没有了财产。这两样东西中我们起码还有一样!”
“请不要这样讲吧!”玛伦说,“他在天国里永远是有生命的!”
“谁告诉你这话,玛伦?”裁缝说。“死尸只不过是很好的肥料罢了!不过这人太高贵了。连对泥土也没有什么用,所以只好让他躺在一个教堂的墓窖里!”
“不要说这种不信神的话吧!”玛伦说。“我再对你讲一次,他是会永生的!”
“谁告诉你这话,玛伦?”裁缝重复说。
玛伦把她的围裙包在小拉斯木斯头上,不让他听到这番话。
她哭起来,把他抱到柴草房里去。
“亲爱的拉斯木斯,你听到的话不是你爸爸讲的。那是一个魔鬼,在屋子里走过,借你爸爸的声音讲的!祷告上帝吧。
我们一起来祷告吧!”她把这孩子的手合起来。
“现在我放心了!”她说。“要依靠你自己,要依靠我们的上帝!”
一年的丧期结束了。寡妇现在只戴着半孝。她的心里很快乐。
外面有些谣传,说她已经有了一个求婚者,并且想要结婚。玛伦知道一点线索,而牧师知道的更多。
在棕枝主日①那天,做完礼拜以后,寡妇和她的爱人的结婚预告就公布出来了。他是一个雕匠或一个刻匠,他的这行职业的名称还不大有人知道。在那个时候,多瓦尔生和他的艺术还不是每个人所谈论的题材。这个新的主人并不是出自望族,但他是一个非常高贵的人。大家说,他这个人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他雕刻出人像来,手艺非常巧;他是一个貌美的年轻人。
①棕枝主日(Palme——Sondag)是教节日,在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日举行。据《圣经·新约全书·约翰福音》第十二章第十二至十五节记载,耶稣在受难前,曾骑驴最后一次来到耶路撒冷,受到群众手执棕枝踊跃欢迎。
“这有什么用呢?”裁缝奥尔塞说。
在棕枝主日那天,结婚预告在牧师的讲道台上宣布出来了。接着大家就唱圣诗和领圣餐。裁缝和她的妻子和小拉斯木斯都在教堂里;爸爸和妈妈去领圣餐。拉斯木斯坐在座位上——他还没有受过坚信礼。裁缝的家里有一段时间没有衣服穿。他们所有的几件旧衣服已经被翻改过了好几次,补了又补。现在他们三个人都穿着新衣服,不过颜色都是黑的,好像他们要去送葬似的,因为这些衣服是用盖着柩车的那块黑布缝的。丈夫用它做了一件上衣和裤子,玛伦做了一件高领的袍子,拉斯木斯做了一套可以一直穿到受坚信礼时的衣服。柩车的盖布和里布他们全都利用了。谁也不知道,这布过去是做什么用的,不过人们很快就知道了。那个“半仙”斯娣妮和一些同样聪明、但不靠“道法”吃饭的人,都说这衣服给这一家人带来灾害和疾病。“一个人除非是要走进坟墓,决不能穿蒙柩车的布的。”
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听到这话就哭起来。事有凑巧,从那天起,那个裁缝的情况变得一天不如一天,人们不难看出谁会倒霉。
事情摆得很明白的了。
在三一主日①后的那个礼拜天,裁缝奥尔塞死了。现在只有玛伦一个人来维持这个家庭了。她坚持要这样做;她依靠自己,依靠我们的上帝。
①三一主日是教节日,在圣灵降临节后的第一个礼拜日举行,以恭敬上帝的“三位一体”。
第二年拉斯木斯受了坚信礼。这时他到城里去,跟一个大裁缝当学徒。这个裁缝的案板上没有12个伙计做活;他只有一个。而小小的拉斯木斯只算半个。他很高兴,很满意,不过小小的约翰妮哭起来了。她爱他的程度超过了她自己的想象。裁缝的未亡人留守在老家,继续做她的工作。
这时有一条新的公路开出来了。柳树后边和裁缝的房子旁边的那条公路,现在成了田埂;那个水池变成了一潭死水,长满了浮萍。那个里程碑也倒下来了——它现在什么也不能代表;不过那棵树还是活的,既强壮,又好看。风儿在它的叶子和枝丫中间发出萧萧声。
燕子飞走了,欧椋鸟也飞走了;不过它们在春天又飞回来。当它们在第四次飞回来的时候,拉斯木斯也回来了。他的学徒期已结束了。他虽然很瘦削,但是却是一个漂亮的年
轻人。他现在想背上背包,旅行到外国去。这就是他的心情。
可是他的母亲留住他不放,家乡究竟是最好的地方呀,别的几个孩子都星散了,他是最年轻的,他应该待在家里。只要他留在这个区域里,他的工作一定会做不完。他可以成为一个流动的裁缝,在这个田庄里做两周,在那个田庄里留半个月就成。这也是旅行呀。拉斯木斯遵从了母亲的劝告。
他又在他故乡的屋子里睡觉了,他又坐在那棵老柳树底下,听它呼啸。
他是一个外貌很好看的人。他能够像一个鸟儿似的吹口哨,唱出新的和旧的歌。他在所有的大田庄上都受到欢迎,特别是在克劳斯·汉生的田庄上。这人是这个区域里第二个富有的农夫。
他的女儿爱尔茜像一朵最可爱的鲜花。她老是笑着。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说,她笑是为了要露出美丽的牙齿。她随时都会笑,而且随时有心情开玩笑。这是她的性格。
她爱上了拉斯木斯,他也爱上了她。但是他们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
事情就是这样;他心中变得沉重起来。他的性格很像他父亲,而不大像母亲。只有当爱尔茜来的时候,他的心情才活跃起来。他们两人在一起笑,讲风趣话,开玩笑。不过,虽然适当的机会倒是不少,他却从来没有私下吐出一个字眼来表达他的爱情。“这有什么用呢?”他想。“她的父亲为她找有钱的人,而我没有钱。最好的办法是离开此地!”然而他不能从这个田庄离开,仿佛爱尔茜用一根线把他牵住了似的。在她面前他好像是一只受过训练的鸟儿:他为了她的快乐和遵照她的意志而唱歌,吹口哨。
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就在这个田庄上当佣人,做一些普通的粗活。她赶着奶车到田野里去,和别的女孩子们一起挤奶。在必需的时候,她还要运粪呢。她从来不走到大厅里去,因此也就不常看到拉斯木斯或爱尔茜,不过她听到别人说过,他们两人的关系几乎说得上是恋人。
“拉斯木斯真是运气好,”她说。“我不能嫉妒他!”于是她的眼睛就湿润了,虽然她没有什么理由要哭。
这是城里赶集的日子。克劳斯·汉生驾着车子去赶集,拉斯木斯也跟他一道去。他坐在爱尔茜的身旁——去时和回来时都是一样。他深深地爱她,但是却一个字也不吐露出来。
“关于这件事,他可以对我表示一点意见呀!”这位姑娘想,而且她想得有道理。“如果他不开口的话,我就得吓他一下!”
不久农庄上就流传着一个谣言,说区里有一个最富有的农夫在向爱尔茜求爱。他的确表示过了,但是她对他作什么回答,暂时还没有谁知道。
拉斯木斯的思想里起了一阵波动。
有一天晚上,爱尔茜的手指上戴上了一个金戒指,同时问拉斯木斯这是什么意思。
“订了婚!”他说。
“你知道跟谁订了婚吗?”她问。
“是不是跟一个有钱的农夫?”他说。
“你猜对了!”她说,点了一下头,于是就溜走了。
但是他也溜走了。他回到妈妈的家里来,像一个疯子。他打好背包,要向茫茫的世界走去。母亲哭起来,但是也没有办法。
他从那棵老柳树上砍下一根手杖;他吹起口哨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他要出去见见世面。
“这对于我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母亲说。“不过对于你说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离开。所以我也只得听从你了。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吧,我希望再看到你的时候,你又是那样快乐和高兴!”
他沿着新的公路走。他在这儿看见约翰妮赶着一大车粪。她没有注意到他,而他也不愿意被她看见,因此他就坐在一个篱笆的后面,躲藏起来。约翰妮赶着车子走过去了。
他向茫茫的世界走去。谁也不知道他走向什么地方。他的母亲以为他在年终以前就会回来的:“他现在有些新的东西要看,新的事情要考虑。但是他会回到旧路上来的,他不会把一切记忆都一笔勾销的。在气质方面,他太像他的父亲。可怜的孩子!我倒很希望他有我的性格呢。但是他会回家来的。
他不会抛掉我和这间老屋子的。”
母亲等了许多年。爱尔蒲只等了一个月。她偷偷地去拜访那个“半仙”——麦得的女儿斯娣妮。这个女人会“治病”,会用纸牌和咖啡算命,而且还会念《主祷文》和许多其他的东西。她还知道拉斯木斯在什么地方。这是她从咖啡的沉淀中看出来的。他住在一个外国的城市里,但是她研究不出它的名字。这个城市里有兵士和美丽的姑娘。他正在考虑去当兵或者娶一个姑娘。
爱尔茜听到这话,难过到极点。她愿意拿出她所有的储蓄,把他救出来,可是她不希望别人知道她在做这件事情。
老斯娣妮说,他一定会回来的。她可以做一套法事——一套对于有关的人说来很危险的法事,不过这是一个不得已的办法。她要为他熬一锅东西,使他不得不离开他所在的那个地方。锅在什么地方熬,他就得回到什么地方来——回到他最亲爱的人正在等着他的地方来。可能他要在好几个月以后才能回来,但是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他一定会回来的。
他一定是在日夜不停地、翻山涉水地旅行,不管天气是温和还是严寒,不管他是怎样劳累。他应该回家来,他一定要回家来。
月亮正是上弦。老斯娣妮说,这正是做法事的时候。这是暴风雨的天气,那棵老柳树裂开了:斯娣妮砍下一根枝条,把它挽成一个结——它可以把拉斯木斯引回到他母亲的家里来。她把屋顶上的青苔和石莲花都采下来,放进火上熬着的锅里去。这时爱尔茜得从《圣诗集》上扯下一页来。她偶然扯下了印着勘误表的最后一页。“这也同样有用!”斯娣妮说,于是便把它放进锅里去了。
汤里面必须有种.种不同的东西,得不停地熬,一直熬到拉斯木斯回到家里来为止。斯娣妮房间里的那只黑公鸡的冠子也得割下来,放进汤里去。爱尔茜的那个大金戒指也得放进去,而且斯娣妮预先告诉她,放进去以后就永远不能收回。她,斯娣妮,真是聪明。许多我们不知其名的东西也被放进锅里去了。锅一直放在火上、发光的炭上或者滚热的炭上。只有她和爱尔茜知道这件事情。
月亮盈了,月亮亏了。爱尔茜常常跑来问:“你看到他回来没有?”
“我知道的事情很多!”
斯娣妮说,“我看得见的事情很多!不过他走的那条路有多长,我却看不见。他一会儿在走过高山!一会儿在海上遇见恶劣的天气!穿过那个大森林的路是很长的,他的脚上起了泡,他的身体在发热,但是他得继续向前走!”
“不成!不成!”爱尔茜说,“这叫我感到难过!”
“他现在停不下来了!因为如果我们让他停下来的话,他就会倒在大路上死掉了!”
许多年又过去了!月亮又圆又大,风儿在那棵老树里呼啸,天上的月光中有一条长虹出现。
“这是一个证实的信号!”斯娣妮说。“拉斯木斯要回来了。”
可是他并没有回来。
“还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斯娣妮说。
“现在我等得腻了!”爱尔茜说。她不再常来看斯娣妮,也不再带礼物给她了。
她的心略微轻松了一些。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区里的人都知道爱尔茜对那个最有钱的农夫表示了“同意”。
她去看了一下农庄和田地,家畜和器具。一切都布置好了。现在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延迟他们的婚礼了。
盛大的庆祝一连举行了三天。大家跟着笛子和提琴的节拍跳舞。区里的人都被请来了。奥尔塞妈妈也到来了。这场欢乐结束的时候,客人都道了谢,乐师都离去了,她带了些宴会上剩下来的东西回到家来。
她只是用了一根插销把门扣住。插销现在却被拉开了,门也开了,拉斯木斯坐在屋子里面。他回到家里来了,正在这个时候回到家里来了。天哪,请看他的那副样子!他只剩下一层皮包骨,又黄又瘦!
“拉斯木斯!”母亲说,“我看到的就是你吗?你的样子多么难看啊!但是我从心眼里感到高兴,你又回到我身边来了!”
她把她从那个宴会带回的好食物给他吃——一块牛排,一块结婚的果馅饼。
他说,他在最近一个时期里常常想起母亲、家园和那棵老柳树。说来也真奇怪,他还常常在梦中看见这棵树和光着腿的约翰妮。
至于爱尔茜,他连名字也没有提一下。他现在病了,非躺在床上不可。但是我们不相信,这是由于那锅汤的缘故,或者这锅汤在他身上产生了什么魔力。只有老斯娣妮和爱尔茜才相信这一套,但是她们对谁也不提起这事情。
拉斯木斯躺在床上发热。他的病是带有传染性的,因此除了那个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以外,谁也不到这个裁缝的家里来。她看到拉斯木斯这副可怜的样子时,就哭起来了。
医生为他开了一个药方。但是他不愿意吃药。他说:“这有什么用呢?”
“有用的,吃了药你就会好的!”母亲说。“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吧!如果我再能看到你身上长起肉来,再能听到你吹口哨和唱歌,叫我舍弃我自己的生命都可以!”
拉斯木斯渐渐克服了疾病;但是他的母亲却患病了。我们的上帝没有把他召去,却把她叫去了。
这个家是很寂寞的,而且越变越穷。“他已经拖垮了,”区里的人说。“可怜的拉斯木斯!”
他在旅行中所过的那种辛苦的生活——不是熬着汤的那口锅——耗尽了他的精力,拖垮了他的身体。他的头发变得稀薄和灰白了;什么事情他也没有心情好好地去做。“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他宁愿到酒店里去,而不愿上教堂。
在一个秋天的晚上,他走出酒店,在风吹雨打中,在一条泥泞的路上,摇摇摆摆地向家里走来。他的母亲早已经去世了,躺在坟墓里。那些忠诚的动物——燕子和欧椋鸟——也飞走了。只有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还没有走。她在路上赶上了他,陪着他走了一程。
“鼓起勇气来呀,拉斯木斯!”
“这有什么用呢?”他说。
“你说这句老话是没有出息啊!”她说。“请记住你母亲的话吧:‘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拉斯木斯,你没有这样办!一个人应该这样办,一个人必须这样办呀。切不要说‘有什么用呢?’这样,你就连做事的心情都没有了。”
她陪他走到他屋子的门口才离开。但他没有走进去;他走到那棵老柳树下,在那块倒下的里程碑上坐下来。
风儿在树枝间呼号着,像是在唱歌;又像在讲话。拉斯木斯回答它。他高声地讲,但是除了树和呼啸的风儿之外,谁也听不见他。
“我感到冷极了!现在该是上床去睡的时候了。睡吧!睡吧!”
于是他就去睡了;他没有走进屋子,而是走向水池——他在那儿摇晃了一下,倒下了。雨在倾盆地下着,风吹得像冰一样冷,但是他没有去理它。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乌鸦在水池的芦苇上飞。他醒转来已经是半死了。如果他的头倒到他的脚那边,他将永远不会起来了,浮萍将会成为他的尸衣。
这天约翰妮到这个裁缝的家里来。她是他的救星;她把他送到医院去。
“我们从小时起就是朋友,”她说,“你的母亲给过我吃的和喝的,我永远也报答不完!你将会恢复健康的,你将会活下去!”
我们的上帝要他活下去,但是他的身体和心灵却受到许多波折。
燕子和欧椋鸟飞来了,飞去了,又飞回来了。拉斯木斯已经是未老先衰。他孤独地坐在屋子里,而屋子却一天比一天残破了。他很穷,他现在比约翰妮还要穷。
“你没有信心,”她说,“如果我们没有了上帝,那么我们还会有什么呢?你应该去领取圣餐!”她说。“你自从受了坚信礼以后,就一直没有去过。”
“唔,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
“如果你要这样讲、而且相信这句话,那么就让它去吧!
上帝是不愿意看到不乐意的客人坐在他的桌子旁的。不过请你想,想你的母亲和你小时候的那些日子吧!你那时是一个虔诚的、可爱的孩子。我念一首圣诗给你听好吗?”
“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
“它给我安慰。”她说。
“约翰妮,你简直成了一个神圣的人!”他用沉重和困倦的眼睛望着她。
于是约翰妮念着圣诗。她不是从书本子上念,因为她没有书,她是在背诵。
“这都是漂亮的话!”他说,“但是我不能全部听懂。我的头是那么沉重!”
拉斯木斯已经成了一个老人;但是爱尔茜也不年轻了,如果我们要提起她的话——拉斯木斯从来不提。她已经是一个祖母。她的孙女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这个小姑娘跟村子里别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拉斯木斯拄着手杖走过来,站着不动,看着这些孩子玩耍,对他们微笑——于是过去的岁月就回到他的记忆中来了。爱尔茜的孙女指着他,大声说:“可怜的拉斯木斯!”别的孩子也学着她的样儿,大声说:“可怜的拉斯木斯!”同时跟在这个老头儿后面尖声叫喊。
那是灰色的、阴沉的一天;一连好几天都是这个样子。不过在灰色的、阴沉的日子后面跟着来的就是充满了阳光的日子。
这是一个美丽的圣灵降临节的早晨。教堂里装饰着绿色的赤杨枝,人们可以在里面闻到一种山林气息。阳光在教堂的座位上照着。祭台上的大蜡烛点起来了,大家在领圣餐。约翰妮跪在许多人中间,可是拉斯木斯却不在场。正在这天早晨,我们的上帝来召唤他了。
在上帝身边,他可以得到慈悲和怜悯。
自此以后,许多年过去了。裁缝的房子仍然在那儿,可是那里面没有任何人住着;只要夜里的暴风雨打来,它就会坍塌。水池上盖满了芦苇和蒲草。风儿在那棵古树里呼啸,听起来好像是在唱一支歌。风儿在唱着它的调子,树儿讲着它的故事。如果你不懂得,那么请你去问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吧。
她住在那儿,唱着圣诗——她曾经为拉斯木斯唱过那首诗。她在想他,她——虔诚的人——在我们的上帝面前为他祈祷。她能够讲出在那棵古树中吟唱着的过去的日子,过去的记忆。
努力是收获的保证,拼搏是胜利的前景。在20__年三级中学生春季运动会上,魏佳层层努力,连续拼搏,越勇,不断闯关,勇得第一。
钢城区实验中学得第一。魏佳是钢城区初三级六班的学生,他在参加全校的春季运动会中,报了400米,800米两个项目。在二十七名运动员的竞争中,他靠努力,靠自信,顺利地夺得了第一名。
钢城区中小学生“伊利杯”春季运动会得第一。这次的钢城区中小学生运动会有19支代表队参加,有5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盛会。这次,魏佳代表实验中学参加了这次运动会的1500米,3000米长跑运动项目。他又靠自己的势力,靠自己的拼搏,奋斗超越,勇夺第一。
全市春季中学生“伊利杯”运动会上得第一。全市中学生运动会有30支代表队参加,选出的都是各校的运动健将,长短跑高手。魏佳又代表钢城区实验中学参加了3000米的长跑项目,一路跑来,过关斩将,取得了第一名。还有一个1500米的项目,在跑的过程中,有两位跑者不知是故意的还是不故意的,用胳膊捣他,把他捣在了最后,他是一路跑在最远的道上,按冲刺飞跑的。跑到终点后,第一名的成绩是4、39秒,他的成绩是4、42秒,只差0.03秒,如不被捣的话,得第一名是很自然的事。反过来说,取得的经验比得第一名珍贵,因为为以后比赛取得好成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__年中小学生三级春运会全部在钢城区实验中学举行。钢城区实验中学的教职员工,上下齐努力,共办运动会。从学生到老师,从运动员到裁判员,从教练员到指挥员,从工作人员到校领导,他们心住一处想,劲住一处使,对运动会精心设计,巧妙构思,才使三级春季运动会办的有声有色,圆满成功。他们为中小学生三级春运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为他们喝彩,我们为他们鼓掌,我们为他们叫好,我们为他们点赞。
之所以取得第一来自老师的培养。魏佳能得第一名,那是来自他这些体育老师的亲自培养。他的这些体育老师都是从专业学校毕业的,理论知识宽阔,实践经验丰富,他们从运动前如何热身,做好准备,如何起步,选择方向,保持体力,完成冲刺等等一系列过程都言传身教,再经过自身多次练习,熟练掌握,熟练运用,才得以成功的。原来,我们一般人认为,只要能有力气,跑的快就行。可实践证明,参加比赛跑步也是有技巧的,也是需要借助不同的技巧才取得成功的。
之所以得第一来自努力锻炼。任何事情都是付出了才会有收获的。魏佳也是,他在不断的加强锻炼,练腹肌,练背肌,练上肢运动,练下肢运动,练压腿,做俯卧撑运动,要每天都保持一定次数,做多少个是不能改变的,是要始终如一的。每天确定的跑步不低于16公里是要按时完成的,不论刮风下雨都要去做,如遇到坏天气,就要在房间里进行运动,也是要保持那些数量的。
之所以得第一来自吃苦。魏佳才只有13岁,对每天的锻炼他从来不叫苦,认认真真的去完成。对一般人来说,只每天的这16公里跑步,那就是一项艰苦的任务,难以坚持到底的,可魏佳从不叫苦,不叫累,而是锻炼的高兴,运动的快乐,而是自觉自愿去完成的。为此,我仔细的观察了他几次,让我得出结论,那就是他对体育运动来自爱好,也正应了那句话,爱好是最大的成功。
合上《全球科技通史》,闭目冥思良久,又一次被吴军老师行云流水的文笔所震撼,上一次还是读他的《浪潮之巅》获得的感觉。
佩服老师的学识,如此广博浩瀚,于我而言简直就如同在宇宙中遨游,茫茫看不到边际,而他却能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就像书中老师反复提及的“历史总是重复,科技总是向前”,想想人类诞生之初,到工业革命之前,发展是线性的,并无特别的变化,基本都在低层次徘徊;而在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科技加持,发展速度呈现指数级变化,短短百年超越千万年,而且速度越来越快。
当然,本质离不开能量和信息两个要素,这也是衡量发展的重要维度,任何科技的转型升级,都离不开对能量和信息的深入探索,搞清楚这一点,才能抓住了科技发展脉络的魂。
看完本书,还有个很强烈的感受,科技与人文、历史、艺术等方面有本质区别,即使在现代化的今天,依然没人敢说自己在绘画领域超越了梵高达芬奇,在音乐领域超越了贝多芬莫扎特,而在科技领域,任何一位医生、码农或者工程师,都能站在前人肩膀和过往积淀中,将科技进一步推向更高的山峰。
所以,了解科技史,才能真正了解人类的过去和现在,也才能更好的把握不确定的未来。
我希望那个被我爱的人能够以他自己的方式并为了他自己去成长、发展,而不是为我服务。如果我爱一个人,我就会感到和他是一样的,而且愿意接受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变成我希望的样子,以便能让我将他当做可以使用的对象。——弗洛姆《爱的艺术》
很高兴群主推荐了这本我自己绝对不会主动去读的书,看题目就觉得很鸡汤。但是,看完之后,还是觉得,我们真的很不会爱。如果大家都看看这本书,或许感情质量会好很多。
长久以来,我们渐渐把爱情当做了一场谈判,或者是一种交易。且不提你的房子可以换回我的车子,但是从看起来平等的相爱中,我们依旧希望自己爱的人可以变得更为完美、优雅,于是就会“为你好”地督促他约束自己,提升自己,变成你希望的样子,而这份希望也许与他所想的完全相反。
但事实上你会惊骇地发现你爱的其实并不是他,而是你所幻想的他可能成为的样子。因为永远无法做到,所以,你爱的只是想象中的那个绝对完美。于是,感情就会出现问题。所以我们会感叹《铁达尼号》里的Rose和Jack,但你会发现Rose之所以永远爱着Jack,不正是因为这份想象吗。如果真的财米油盐下去,这份爱又会有多少的持久呢。
真正的爱是放手让那个人用他自己想要的方式去成长和发展,而不是要求他变成你所希望的样子。那样的话,他就不是你的爱人,而是可以让你随意塑造、使用的对象。爱一个人就是要接受他的本来面目。“我爱你”不为别的,只因为你能够成为你自己,并且你也欣喜于这样的自我成就;“我爱你”因为你就是你,你一直是你所是。爱情是一种想象,一种疯狂,无药可救的毫无节制的想象。开始想象了就开始动心了,开始心不由己地胡思乱想了,那就开始爱了,当然也开始受折磨了。
《诗经·氓》中的女子感叹到“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千百年前先人们就将这种爱的想象描绘的深刻无比。
女人和男人对待爱情的态度有很大的区别。爱情对于女人来说,一旦遇上了、动心了,就像吸上了鸦片,总是希望能永远沉醉其中,感受它飘飘然的浪漫,轻易不愿摆脱,也摆脱不了;而对男人来说,在遇到心仪的女子时,就像品着一壶优质的美酒,知道浅尝辄止才最迷人,若是暴饮,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酒醉后的痛苦,所以男人对爱情不像女人那样全身心的投入。
若真能做到如佛洛姆所言的那种爱恋,估计如国产电视剧《和平饭店》里唐淩对陈佳影的成全和保护,但是哪有有多少人可以做得到呢。有了想象,爱才如此迷人;失去了想象,爱才得以永恒。
寒假里,我看了《西游记》这本书。它是由明代作家吴承恩著的一本神话故事。里面的故事非常精彩,吸引了我的眼球,让我一拿起这本书就不肯放下。
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一路上打败了许多可恶的妖魔鬼怪,经厉了九九八十一难,受了千辛万苦,走了十四年,终于走到了灵山,取回了真经。
我最喜欢书中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它有一双火眼金睛,会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师徒四人遇到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尽力保护师傅,和妖怪战斗,而不会退缩,为去西天取经立下了很大的功劳。
读了这本《西游记》,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虽然要做好一件事总会遇到困难,但是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互相帮助,困难就一定会解决。
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十几枚炮弹,瞬息间将碉堡般的官寨夷为平地。
尘埃里,曾光脚踩过的土地、救治麦其土司砸碎又接纳热水的土地,在高楼上尿过、铺地毯接纳远客又执行死刑的这方土地,彻底静了。尘埃里,混合着陈旧麦香、迷幻罂粟和炫光银屑的一个时代,彻底落定。
死尸,看不到太多,眼前笼罩着厚重的似乎无法被吹散的尘埃。如同离开边界那天,站在山头的我看不到被浓雾笼罩的“新世界”,如同从出生就看不清人性、爱恨还有带给众多奴隶和农民的苦痛。躺在尘埃里,感受不到流血,感受不到离愁。我想,此刻我的眼睛,依旧是无法被激怒、无法被引燃的平静。是啊,能打痛我的人,都先于我告别这个世界了,我依然活着,活在废墟和尘埃中,活在群雄都争做土司的这方沃土中央。
我依稀记得,书记官曾说过:未来不可预测。此刻,他还活着,没有舌头的人用沉默换到了活下去的理由。两次失去舌头的他,拥有了更坚定地眼神和更有力的笔迹。如果他此刻在我身旁,这样的结局,该如何记录,又该如何被遗忘。
塔娜呢,我是指,我美丽无双的妻子塔娜。他在第二次背叛我的那天,一定还记恨着我的冷漠和无情,记恨我嫌弃她干涸的下体,记恨我是个傻子。是的,她常说,像所有人常说的那样,我是个傻子,又不像真的傻子那样。女人,至少我身边的女人,都没有紧紧跟随我的两个小厮忠诚。女人在变成女人的那天,就在为了地位、宠爱甚至比较,丧失着自我。我还会在见到她,她会回来,像第一次从我的哥哥身边回到我身旁那样,带着热情、撩拨我的欲望,来找我。
那两个小厮,哦,一个去追杀背叛我的女人,带着满身弹孔被识途老马带到我身边,从他干涸的心脏的空洞里,我看到无法撼动的忠诚,对一个傻子的忠诚。也许,是因为儿时冬天那顿冰天雪地的野味,也许,是我带他到边界让他看到我所创造的新世界并给他权利的馈赠,安眠吧,儿时的朋友,此刻的忠魂。另一个,长手长脚的行刑人尔依,应该也曾想摆脱行刑人的身份吧,毕竟去家里阁楼时候,眼神和身体透出的害怕,无所遁形。你本该是我当土司后唯一的行刑人,可是,我们都没机会了,对于失去做土司的机会,我毫无感觉,作为你,许是一般思想吧!
桑吉卓玛,你到底爱银匠还是管家?你到底更喜欢权利后的自己还是在我身边教会我儿女之事的时光。我傻傻的脑袋里,总停留着你嫁给银匠时候,褪去丝绸换上粗布装扮的蠢样子。女人是爱情愚蠢的牺牲品,愚蠢。
那个我喜欢的叔叔,我曾开玩笑说你选择了海葬,风风光光。你可知道,我有多么想,去到你待得地方,我讨厌你带来的照片总是看不到全部景象,尽管你的模样,有着我十分喜欢的慈祥。此刻,白色汉人失败了。不,是有银子有权利的人失败了,败给了真正渴望自由的普通人。叔叔,你虽然错了,但好歹,你做了你认为正确的选择,好过土司之争,好过尔虞我诈。
尘埃还是没散去,可我已经被人拎起,摇摇晃晃的大地在我的眼前慢慢抬高。待尘埃散尽,我停留的世界,可能就不再有傻傻却清澈的我。
尘埃,落定。
孩子阅读绘本,对培养孩子的认知能力、观察能力、沟通能力、想象力、创造力,还有情感发育等都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陪伴小朋友阅读绘本,也是繁忙的父母补偿孩子情感缺失、增进亲子情感的优质选择。绘本简单的故事或图画背后,是作者潜藏的用心,更是小朋友不间断地成长和收获。
最近成功被《长长的小百科》系列圈粉,陪小朋友阅读的是该系列的《原始时代》这一书。
超长的四开本书籍,打开第一折可以辨认特定时代的动物、人物、物品等图画,再打开巨大的画幅,是每一个时代独特的图像。这本书籍是专门为2—6岁的儿童视觉发展设计的,精美的手绘图和好玩的翻折页,能够完全满足儿童的艺术感和好奇心。
这本书的作者提埃里·拉瓦尔,是著名的童书作者兼插画师。他擅长为低幼儿童创作各种妙趣横生,又忠于现实生活的形象。长长的小百科系列是他执笔作品中人气最高的一个系列。另一位作者扬·库文,是一位专业插画师,对插画抱有极大的热情。
这本书从五个时代描述了原始时代——最早的人类?从尼安德特人到智人?旧石器时代?人口大迁徙?新石器时代。
每一个时代,都绘制了专属于这个时代的人类、动物和物件,小朋友可以在家长的带领下,辨别同一时代或者不同时代动物、人类的区别,在巨大的画幅中寻找每一个角落里的“小故事”;再大一点的孩子,还可以带领他们梳理出原始时代里,人类的发展进化特点,动物的发展进化,以及人类所使用物体、创造能力的发展变化。
陪伴孩子阅读的过程中,应该以孩子为主。很多家长翻开绘本时,会强制孩子从左往右、从上往下地辨别每一件物体;但在孩子的视野中,第一个看到的可能是颜色最艳丽的,体型最大的,或者是他最感兴趣的。
这个时候,家长先跟着孩子的小手,告诉他这个是什么,那个是什么;等他最大的兴趣过去以后,再带着他有规律地认识每一张图片。这个过程中,可以根据孩子实际情况提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这一张图里有几个大象,它们有什么不同?”等,可以很好地锻炼孩子的归纳总结能力。
辨认完小图以后,再打开“这个时代”专有的大画幅,让孩子从大大的画幅的每一个角落,发现他们的惊喜。这个过程中,可以有意识地引导他们将找到的内容与前面的图片对应,培养孩子的专注力和记忆力;或者是让孩子将看到的“小精彩”讲给爸爸妈妈听,这可以培养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
绘本虽小,孩子虽小,但阅读无小事!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西游记》,那也是读过的书。书里讲了唐僧和四个徒弟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路上斩妖除魔,最终完成取经任务。书中描写的妖怪有各种各样的,每个妖怪的本事也是各不相同,有的妖怪是老虎变的,有的是熊,有的是兔子,它们都有各自的法宝,但最后都被唐僧师徒打败了。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刚刚开始去学本领的时候,孙悟空和别的猴子都不一样,众猴子在花果山每天吃喝玩乐,从来没有人想过学本领,孙悟空就不一样了,他觉得自己本领不够,就独自一人漂洋过海,经历风吹雨打到达了仙山,并且在山门外守了很多天,他的师傅才同意教他,在求学中他也不满足,力争师傅教他更多的本领。我觉得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在学习中我们只有不怕困难,并且要掌握各方面的知识,用知识打造出一根金箍棒。
今天我读了一本著名的书——《稻草人》,给我了很大的启发。
这则童话主要讲了故事中的稻草人默默帮助身边的事物和人。它那一颗善良的爱心,无私的去奉献,给我一种很好的感受
生活中这样的好心人很多,我记得之前我去上学的时候,路上突然下起大雨,我拼命的'跑,然后路过的一位阿姨看到了,虽然我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但是她还是好心的撑着伞,把我送到了教学楼下。我当时心就被感化了,我也是特别的开心,她帮助了我,她就是好心人。还有一次是我在写作业的时候,有题目不会写,当时我也没有办法,有一位同学主动的教我写作业,我当时也十分的感谢他,能在危急的时候教我写作业,顿时心就这样子软化了,他真是一个友善的好同学。生活中我们都在经历这这样许许多多的好心事,受到感动的我们也要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希望世界上有许多能像稻草人一样的好心人,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这样,为别人多想一点,多献出自己的一点爱,那么我相信世界将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炎热的夏天,是院子里最热闹的时候。早晚饭,都在院子里吃。全家人围坐在一张红色的小圆桌前,我们姐弟几个有时候边吃边打闹,母亲一边舀饭夹菜,一边维持秩序。以前养鸡的时候,小鸡太小,在鸡窝里自己上不了架。母亲怕小鸡被黄鼠狼吃掉,每到傍晚,都要我们把小鸡一只只捉到藤编筐里,挂到屋顶上垂下来的铁钩上。我最乐意干这个活儿。天色将暗,我先跑去把木栅栏门关上,再开始捉鸡,而小鸡显然不甘心束手就擒,跟我玩起了捉迷藏。我追着小鸡满院子跑,常常累得气喘吁吁,最后不得不向两个姐姐求助。在我们仨的“围追堵截”下,这项任务终于胜利完成。在清点过数,保证所有的小鸡悉数归巢后,再踩着凳子挂到铁钩上。放学回家后,我们抓紧时间写作业。吃过晚饭,弟弟早早撺掇着把电视机搬到院子里,大家分工合作,有人搬电视,有人摆凳子,有人上到房顶上调整天线,邻居们也陆陆续续来到院子里看电视。夏日的夜晚燥热无比,但院子里凉风习习,伴随着电视里的欢声笑语,我们沉醉在美妙的时光里。
秋姑娘染黄树上的叶子和小花园里的菊花时,院子里也迎来了一年当中最丰盈的季节。花生、玉米、豆子、谷子先后从地里收回来了,这儿一丛,那儿一堆,院子在这时候就显得有些局促。每天傍晚,母亲忙完地里的活儿,就召集我们一块儿剥玉米棒子皮。看着门前几乎像小山一样高的玉米堆,我总是追问母亲这啥时候才能干完呀。母亲总是不慌不忙,说咱一天剥一小堆儿,过不了多长时间这一大堆肯定能干完。相比剥玉米棒子皮、摘豆角、碾谷子,我更爱干的是摘花生,因为,摘不了多少,母亲就应我们的强烈要求,先煮上一锅。新鲜的花生,加上盐、花椒、大料等调料,散发出诱人的香气。闻着扑鼻的香味,我们手上的动作不禁加快了。等成捆的玉米挂到墙上,花生、豆子、谷子晾晒到房顶上的时候,意味着一年的秋收就快大功告成了。看着辛勤的劳作终于化成了丰收的果实,我们小小的心里种下了美好的希冀。
冬日的院子,是有些寂寥的,除了偶尔光顾的麻雀飞到院子里前来觅食。最令人期待的莫过于下雪了,整个院子被白茫茫的大雪覆盖,抓起一把雪攥在手里,手心是冰凉的,心里却生出热腾腾的兴奋。堆雪人、打雪仗,虽然也不过是这些略显老套的桥段,但是普通的事情与特定的环境一联系,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和温润的记忆。
老宅院是普通的,与那些有钱人家修建的高宅大院相比,甚至有些寒碜,但是对我们姐弟四人来说,却记载了难以磨灭的成长痕迹,奠定了各自人生的根基。那里,是我们人生起航的地方,也是中途的加油站;是每个人心灵的港湾,也是灵魂的栖息地。
如果说,老家的院子于我们姐弟四人意味着人生的起点、难忘的记忆的话,那么,对父母来说,那就是他们的生命,他们的根,他们精神的寄托。父亲原先在省城工作,母亲一个人在家里忙农活,做家务,照顾我们。那个年代,靠着微薄的工资,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已是不易,想要盖几间房屋父母不知道犯了多少愁。为了多挣点钱早日盖好属于自己的房屋,父亲下班后到工地上拉砖,每拉一车砖可以挣到几分钱,他的肩膀被勒出一道道深深的血痕。另外,还去技校兼职教课,赚取一点儿菲薄的收入。靠着用汗水、用心血积攒起来的钱,凭着无限的希望与毅力,父母一点一点努力,一次一次动工,终于盖起了家里的房屋,老家的院子也才得以竣工,还打了一眼水井,为我们提供了遮风避雨的居所,相依为命的环境,放飞梦想的牧场。
三个好友去参加考试,害怕考不上,就去庙里烧香拜佛。庙里有大师替人算卦消灾,他们灵机一动,就想让大师替自己算一下会怎么样。于是,其中一个人掏出手机,对着功德箱上的二维码一扫,50元钱就进入了庙里的微信钱包。
谁知道大师听闻他们的事迹和要求后,没开口,只用笔写了100分。
根据以往的经验,150分的试卷,考100分或许可以入围,但很不保险。于是,其中一个人就问:“大师,会不会搞错啊?”然后,再从口袋里掏出20元递给大师旁边的功德箱。
大师耳闻目睹这一切后,闭眼掐指算了算,再自我嘟哝了一阵子佛经还是什么的,最后终于睁开慧眼看了看他们,说:“120分。”120分当然谈不上特别好,但也是不错的成绩,肯定可以入围。于是,他们三人高高兴兴地再行打赏。
考试完后不久公布了成绩,他们三人又一起烧了一炷香,再上网查成绩。得,三个人的分数加在一起超过了100分,没有超过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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