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玫瑰》的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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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玫瑰》的读后感1000字

篇1:玫瑰1000字

因为是个中国人,他没少受同学的欺侮,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受欺负时,也会发疯似的还击,渐渐地也就有了名气。那一次,加代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左兵一口就答应下来。

每天清早,左兵走到巷口,就会看见加代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成了习惯。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代穿木屐,噼噼啪啪在身后走着,很有韵律。雨大了,加代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他半遮半喜的样子。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服装,左兵一出巷子,眼前一亮:樱树下的加代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红底织银的襁褓,还拿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代有多美,不知怎的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逃掉的冲动。

1936年底,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拥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跟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船快开的时候,加代突然呜呜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扑通一声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是雨中加代的木屐一下子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代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

然后便是四十九个年头。左兵在中国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却也没什么值得抱怨。他的记忆中偶尔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一些产权问题回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留给他一张加代的名片。于是,他明白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代的声音。他拨了加代家的电话,凭着一种冲动,这冲动已经多年不见了。

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他约她出来喝茶,说:“我回来了,茶社见好吗?”——好象他不过昨天才离开,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了我在你心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识,来生吧。”

正是樱花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樱树下,站着一位老人。他身穿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抱着一束如血的玫瑰,四十九朵。距那个刻骨铭心的时候,已有四十九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四十九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不管她现在是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是儿孙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他泪痕模糊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不去辨认,只是专心致志地分发着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了半个世纪的玫瑰,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篇2:玫瑰1000字

英国著名儿童文学家法吉恩的童话故事集《小书房》,又名《玻璃孔雀》,1956年曾获国际安徒生奖。今天,我很荣幸阅读了其中的故事—— “玻璃孔雀”。

这个故事很是简单,讲的是住在伦敦最最古老、最最奇怪的小巷子——“梅林大院”里的安娜,她是一个微笑超迷人的小姑娘,她的微笑赢得了“手摇风琴师”免费摇曲子,使小伙伴们过足了跳舞的瘾。她用自己的一便士,买了弟弟威廉姆爱吃的甘草线糖后,又买了一些碎糖屑,让小朋友马尔贝、多里斯、基蒂等用手指蘸一下舔舔手指,自己只能把口袋撑大,最后把残余糖屑一扫而光。

“圣诞节”了,其他的小朋友有的会去看一场童话剧,有的能得到一些玩具或糖果,有的能去长辈家吃一顿……安娜和弟弟威廉姆只能一饱眼福,看着橱窗里的食物、玩具过节了。

新年到了,安娜一个人正在“梅林大院”回忆白天输掉的一场粉笔游戏,她听到了叮当声伴随的脚步声,原来是一位太太提着一件让安娜惊奇的东西。这是一棵闪闪发光的小圣诞树,树上全部都是玻璃制品:油灯、烛台、小鸟、孔雀、星星、花朵、水果等等。

“哦!”安娜惊讶地说:“一棵圣诞树!”

安娜没有想到,这位太太竟把这棵树送给了她。弟弟威廉姆见了,在胡同里喊起来。安娜一夜没睡好,望着圣诞树坐着美梦。

第二天,茶点后开始了晚会,“梅林大院”的小朋友都来了。临走时,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件心爱的、精美的礼物。安娜最喜欢的玻璃孔雀被留了下来,可是威廉姆睡觉时哭了,他的玻璃圣诞老人被摔碎了,就问姐姐要玻璃孔雀,安娜给了他。谁知,晚上睡觉时,威廉姆又把孔雀掉到了地上。

但是,“梅林大院”的其他小朋友,在精美玻璃制品的伴随下,都做着美丽甜蜜的梦,也许一天、一周、一个月、一年或者许多年。

故事读完,我不由得为小小年纪的安娜喝彩。安娜她在仅有一便士的情况下,想到的是所有的小伙伴。在得到一棵小圣诞树时,没有独享的念头,想到的也是与“梅林大院”中的所有的小朋友来分享,即便是自己最最喜欢的玻璃孔雀,最后还是被弟弟摔了。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安娜在满足他人愿望、成就他人快乐的同时,是幸福的,也是快乐的。

赠人玫瑰是幸福的,这毋容置疑,因为每个人大都或多或少地体验过。如,我奶奶晒的西瓜豆瓣酱,我与高中的同学们一同分享。如,我同事清从山上捋来的野生槐花,与我们一同分享过。如,一本好书,几个同学一起看或者进行好书漂流等。

分享美味更美味1分享快乐更快乐!分享幸福更幸福!

愿,每个人都成为赠人玫的幸福之人!

篇3:玫瑰1000字

校园生活永远是最美好的,最温馨的,同时也是最令人难忘的。对于我来说,六年的校园生活让我学会了感激、感恩,知道了什么叫真正的友谊……最重要的是让我的性格变得更加阳光,生活变得更加充实。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下午放学的时候,天上飘着小雪,寒风使劲的吹着,仿佛要把一切事物都摧毁掉。站在学校门口,夹着寒意的雪不停地飘入我的衣领,如千万冰刀刺进我的身体。尽管我不停的把衣领往上拉,但身体依然止不住的发抖。刺骨的寒冷,让我在心中不停的埋怨:“爸爸怎么还不来呀,再来迟点我就冻死了。“这时,我的启蒙老师一一李炜炜来了。她拍拍我身上的雪,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说:“婉楠你怎么不回去啊,这大冬天的,别感冒了。是爸爸没来吗?来,老师送你回家。”一个简单的问侯,一句朴素的话语,顿时让我冻结的心突然变得温暖起来,全身也仿佛被一股股暖流包围了。我激动对老师说了一声:“谢谢!”李老师却说:“不要谢,每个人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你学会帮助别人,你的前途必将是一片光明!”听了李老师的话,我在心里暗暗地对自己说:“将来我也要做一个像李老师一样的人,努力帮助别人,让爱无限延长……”

如果说老师真情帮助让我学会感恩,那么同学之间的真挚友情,则让我感到温暖!那是发生在四年级升学考试的一件事。当时考试的前一天晚上,老师千叮咛万嘱咐我们一定要检查考试用品是否带全。但当第二天即将上考场时,我再一次检查文具却发现自己的文具盒里居然是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顿时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在考场外左顾右盼,心想有个“救星多好啊!当同学们都进入考场时,我还站在门外不知所措。这时,我的铁杆闺蜜一一成雨洁看见了我,她快速跑到我面前急匆匆说:“婉楠,你怎么还不去考场啊!”我小声抽泣着说:“由于我粗心,光拿了文具盒,考试用具都没带!”成雨洁二话不说,把自己最好的笔全部给我,自己却只留下一支掉了色的笔使用。我的眼眶里,泪水直打转,没想到残酷的考场都有这么温馨的一幕……

受老师和同学的影响,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阳光。当同学在生活上遇到困难时,我会二话不说挺身而出给予帮助;当同学在学习上需要帮助时,我会竭尽所能为他们释疑解惑。虽然这些付出会或多或少耽误自己玩耍的时间,但我觉得很值得,因为它让我活得更充实、更快乐了!

网络上曾经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我总是在最绝望的时候看到最美丽的风景!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伸出一只手,那将是世界上最有意义的事情。”对啊,一份关心,一份帮助,一份温暖。让爱随着火炬传递,生命才会更有价值。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篇4:玫瑰1000字

“川崎玫瑰”你听说过吗?一种工序超级复杂的折纸玫瑰。别看它的名字动听,两年前曾折磨得我们一群人“不想活”。

那是两年前,我在木垒参加夏令营。有一天下午的活动内容就是用彩纸折一支川崎玫瑰。看到成品,我们都很雀跃,因为很漂亮。之前折过小飞机,可从没想到纸玫瑰可以这么立体,玲珑。

教我们折川崎玫瑰的是格子老师,她整天挂着一个相机,乐呵呵的,精力充沛得跟我们一样,可那天硬被我们折磨得不像人样。

新手上路,我选了一张蓝色彩纸。那时我才8岁,手实在笨,其中一个环节总是不能成功,导致纸上出现了很多不该出现的折痕。反复折腾,纸没了韧性,像喝醉了酒一样瘫软,我只好重新开始。

这次我选择了张红纸。为了方便提问,我特意把凳子搬到了格子老师身边。时不常地拿半成品给她确认。离我近的几个营员也效法我,不停提问。格子老师试图做到有问必答,可是提问的人太多。我看到她不停喝水,仍然口干舌燥,头发也乱了,嗯,一个词概括——焦头烂额!

这次红纸上的折痕明显比第一张蓝纸要少很多,看上去前景不错。可就要完成最重要的一步时,猛然发现还是漏掉了一步,导致第二支玫瑰再次夭折。

我把失败的原因告诉格子老师,她盯着那支半成品许久,然后捂着脸开始苦笑……我也很懊恼,当时只想冲地板咆哮。

此时,抬头看表,已经过去两个半小时了,日头西斜,而我已失败两次……

我又拿起了一张紫色的彩纸,准备做最后的努力。

我认真回想着老师讲过的每一个细节,小心翼翼,不敢行差踏错半步。眼看就要成功了,一激动,水杯倒了……我的第三支玫瑰被“淹死”了!格子老师本来也对我这次的成功寄予了希望,看到我的纸被水埋没,忍不住和我一起尖叫起来。

时钟已指向8点,此时,全体营员,还没有一个人成功。活动室内的鬼哭狼嚎声此起彼伏。我咬牙强忍着,内心里已经仰天长啸了无数次。

活动的结束时间是8点半,剩下的半个小时,怎么完成?我也快要放弃了……

这个时候,格子老师拿起我之前夭折的那支红玫瑰,前后翻看,一点点拆开,试着在这个不算太坏的基础上补救。

最终,我成功了。是那天下午唯一一个折出川崎玫瑰的营员,我和格子老师拥抱在一起,脸上没泪,心里已成河……

你可能觉得一场手工课而已,至于吗?可只有亲历过那个下午的同学,才能知道,那不是一场简单的手工课,简直是一场检验耐力与毅力的强心课。

营期结束,我将玫瑰小心地装进背包,现在它还绽放在我的床头……每每看到,都会为那天和同学、老师一起的坚持而感动。那不是一朵普通的纸玫瑰,是“曾经征服”的勋章!

篇5:玫瑰1000字

有时孤独铸就成功。

——题记

我是一朵玫瑰花,一朵不群居的玫瑰,我曾不止一次听见过叹息:“哦,这儿有一朵玫瑰,可惜不是一丛。”我不那么清楚他们的意思,但似乎我们玫瑰都是群生的。虽然我有些伤心我不是独一无二的,但我更开兴因为说不定以后会有和我一样的玫瑰同我说话,这样我就不孤单啦!

托一位老太太的福我被连根拔起,也不算连根吧,因为我根系不多,笔直笔直的。我被老太太带回了家,所幸的是我竟然进了她的花园!天知道我有多高兴,因为她的花园里可有整整一盆玫瑰呢!不过它们看起来都软软的和我不大一样。

可能是好奇吧,旁边的玫瑰都和我打招呼,我笑着回应它们,太阳暖洋洋地照在身上,我心里边也暖暖的。

一天,我们正暖洋洋地晒着太阳,突然天边聚了一朵云,灰沉沉的。我知道要下雨了,我以前可喜欢下雨了,打在身上就像按摩一样 ,可是别的玫瑰好像不大喜欢这按摩的滋味,都在惊恐地摇曳着,我不好显出欣喜。花被收进了屋子,别的玫瑰都在感叹,感叹自己的辛运,我呢就看着窗外的雨下呀下,雨连成线滑下来,看着雨幕,我觉得自己丢了些东西……

雪花飘啊飘,积了雪,雪甚至堆到我的腰上,别的玫瑰都在雪地里边睡觉。我突然明白我可能不是一朵玫瑰,或者说不是一朵真正的玫瑰,一时间,我的心里变得闷闷的,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因为我不是一朵玫瑰,而是一朵假花。

“唉?这里怎么有一朵玫瑰花?它怎么熬得过这鬼天气?”老太太说着便靠我近了些,又摸了摸我的叶子。“原来是一朵不谢的花儿呀!唉,我真是老糊涂了,宝贝儿,你不该呆这儿的”……

白净的瓷瓶里就我一朵花,一朵不谢的花儿,总之老太太是这么说的,我愿意信她的,她总是很哲学,不过此刻我们话题的主角,正躺在沙发里抱着她的那只老猫打瞌睡……

窗外有那么几颗星星,月亮也不是圆圆的,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住着仙女,但至少在橱柜上的我是幸福的,那这个晚上就又是我度过的岁月里的一个美好的晚上啦。我挺幸运的,不用在花丛中改变自己的所有;我挺幸运的,可以在这专属自己的夕阳下伸个懒腰;我挺幸运的……

尾声啦,我替老太太替你们问个好哈,她最近越来越爱睡觉了。最后呀,告诉你这个关于我的故事,是有私心的哦,比如要换一种态度看世间的万物哦,再比如……唉,你自己想吧,毕竟我们不是同一个人嘛,老太太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不要随便把自己的观念塞进别人脑子。你知道的我信她的……

哎呀,老太太的猫又丢了,就先不说啦。

篇6:玫瑰1000字

很久以前,在一个神秘的城堡里住着一个英俊的国王。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世界上最漂亮的玫瑰花。

每天,他都会带上士兵,到森林最深处去寻找最美丽的花朵。有一天,一个士兵告诉他,在小河边的森林超市里发现了一朵最美丽的花朵。

国王一听,高兴极了,他急急忙忙来到了森林超市,果然见到了士兵说起的那朵美丽的玫瑰花。

那是一朵蓝色的玫瑰花,玫瑰花的叶子上还滚动着晶莹剔透的小水珠,花儿含苞欲放,在阳光的映衬下,好看极了。

“这真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花儿。”国王兴高采烈的说。

国王花了一千个金币才把玫瑰花买下来,然后,就迫不及待的把玫瑰花带回了城堡。

从此以后,国王无论去哪里都带着心爱的玫瑰花。可是,寒冷的冬天来了,玫瑰花冻的瑟瑟发抖。国王就在他的宫殿里装了一个大大的壁炉给玫瑰花取暖。蓝色的玫瑰花开的更加绚丽夺目。

年复一年,玫瑰花从未凋零,春夏秋冬,一直盛开。终于有一天,英俊的国王老了。他望着依然盛开着的玫瑰花,难过的说:“玫瑰花,我老了,再也不能陪你一起说话,陪你一起开放了。”

玫瑰花仿佛听懂了国王的意思,它轻轻的晃动着自己的叶子,好像在说:“我很难过,请你不要离开我,我不喜欢孤孤单单的盛开。”

国王的声音哽咽,他也不想离开照顾了数十年的玫瑰花。“这样吧,我送你回家,回到你最初生长的地方,这样你就不会孤单了。”

玫瑰花的花瓣轻轻点头,“可是,这么多年我都忘记了伙伴们的模样。”

国王想了想,说:“不会的,你是这世间最美丽的花朵,他们只要见到你,就一定会认识你,相信我,他们一定会和你做好朋友的。”

于是,国王带着它的玫瑰花再一次来到了森林超市,可是,森林超市早已经不存在了。这时候,国王看见小河边有一只翠鸟正在捕鱼。国王问翠鸟:“请问,这个森林超市去搬到什么地方了?”

翠鸟用它的翅膀指了指前面的路,说:“听说森林超市里的蓝色玫瑰花王被一个国王买走了,然后,森林超市就倒闭了,里面其它的玫瑰花就被超市的主人都送到了森林最深处,你顺着我翅膀的方向去寻找就一定能找到。”

国王告别了翠鸟,继续往森林最深处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他渐渐的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国王虽然老了,但是他的嗅觉还是一样的出众,他满脸惊喜的告诉蓝色玫瑰花,“它们应该就在附近!”

蓝色玫瑰花点点头,它也闻到了和自己身上一样的味道。

国王走了好久,太累了,可是为了蓝色玫瑰花他只好继续坚持着......

终于,香气越来越浓,越来越近。他定睛一看,眼前仿佛一片花的海洋,红色,粉色的,黄色的,紫色的,橙色的,独独缺少了蓝色的玫瑰花。

国王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把蓝色的玫瑰花送回了家。望着眼前的姹紫嫣红,国王心满意足的笑了!

篇7:玫瑰1000字

5。12是个令人悲痛的日子,无数同胞在3年前的这一天,失去了生命。今天,我怀着悲痛的心情,轻轻翻开那记满往事的《中国精神》,我沉重的翻着,一页、两页……,每一页都记载着5。12的感人事例与创伤。看着灾民一个个对求生渴望的表情,对失去亲人痛苦的表情,眼泪无声的挂在了眼角,翻到了灾后重建的篇章,眼泪瞬间烟消云散,一个个可爱、喜气的面孔,谁看了都会高兴。而在这本书中,一位英雄教师的事迹让我难以忘怀。

她是什邡市师古镇中心小学一名年轻语文老师,她青春靓丽、热爱生活,但5。12把她的生命定格在了26岁,她就是袁文婷。地震发生时,教室里一年级小学生吓得手足无措,但年轻的袁老师却沉着镇定,她一次次返回教室,一次次保着一个又一个孩子逃生,袁老师本可以离开,可她为孩子们放弃了生的机会。当她再一次回到教室时,天摇地动,教室垮了,当人们搬开压在袁老师身上的水泥板时,发现她的手臂还紧紧护着自己的学生。

26岁的袁文婷老师就这样走了,她用她弱小的身体换回了众多孩子的生命,大爱无私,袁老师用她无私的爱为短暂的生命旅途画上了一个可歌可泣的句号,生命之花此刻绽放。

袁老师虽然离开了人世,但她那永恒的爱却难以让人忘怀,这一朵铿锵玫瑰将永存世人心中。她的生命篇章虽然短暂,但依旧精彩,她用自己那年轻的躯体,换回了十多个孩子的生命,她是伟大的,她的爱是无法超越的。

人间自有真情在,袁老师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献给了这些活泼可爱的孩子们,这些孩子必将永远不能忘记老师对他们的救命之恩。

像袁老师这样无私的爱必定会得到人们的尊重与学习,这一篇感动人心的故事在我的记忆中再也无法抹去,袁文婷这个名字也定会本后人牢记。

像袁老师这种在5。12里英勇献身的老师还有许多,大爱千秋,他们都是为了祖国的未来献出自己年轻、宝贵的生命。他们的爱,是值得我们永远学习的,这些遇难的老师们,本来自己可以逃离危险地,可是他们对学生的爱太浓,又怎么舍得抛弃他们呢?

我们不会忘记他们,我们会记住他们最后所铸就的伟大师魂,他们不死的英灵一定会给天国带去朗朗的书声。

当灾难来临的时侯,总会产生许多发人深思,让人难以忘怀的悲伤、喜悦、忧愁、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这些老师们,他们伟大的师魂,在人们的心中永远不会消失。

有一种爱叫大爱,有一种永恒叫千秋,在这里,我为5。12遇难者们,还有那些伟大的老师,默默的祈祷,希望他们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篇8:玫瑰1000字

小时候,就喜欢上了黑色玫瑰。虽然从不觉得它们有什么独特,只是觉得,看见它们会让我很舒服。

--题记

我是一只千年猫妖,为了成仙,我费劲千难万苦,却始终不能得道。于是,我开始去尝试的去做一只乖乖的宠物猫。

我的主人是一位娴静的女子,出身于一个大富的家庭。傍晚她常常的抱着我,坐在小园的秋千上,然后指着黑色的天空告诉我,,看,小咪,那是银河,在它的一边有一个星座叫做织女星,另一边还有一个星座叫做牛郎星。他们隔海向望,不过,苦苦的等待只能在每年的七月七日才能相见、、、这个过故事我听她讲了很多遍,但却始终听不腻。她的嗓音永远都是那么的柔美动听。

一天,她抱着我出去逛街,一个匆忙的男子与她撞了个满怀。那男子看着她,眼里充满了惊艳,她羞红了脸。只一瞬间,她就爱上了他。

此后,,她便常常发呆,她在想那个男子!她们早已偷偷的约会了好几次。虽然她并没有带我同去,但我知道,我能读懂每个人的心。

几天后,那男子来求婚。可她父母不同意。她却下定决心,带着我与那男子私奔。终遂她意,她们结了婚。

可是好景不长。不到一年那男子就变了心,他带回一个十分美艳的女子,在她身边炫耀。只为逼她离婚。她不同意,他便天天不回家,空空的院子只有一人一猫。

她仍常抱着我坐在秋千上,却是默默的看天。再也不提那牛郎与织女。只几天,她便老了很多。

孤独的她开始种植黑色玫瑰,我趴在她的肩头,看她含泪种下一棵棵的玫棍种子。几年过去了,那满园的玫瑰开的一朵比一朵漂亮。只是每片花瓣上都有这无尽的泪。

又是几年,那男子进了家门,她不怒不气。平静的招待了他,并拿出她特制的玫瑰花茶。却在杯中放入了一些白色药末。

我静静的看着她将那杯毒茶放在那男子面前。但我始终没有阻止,不是没有能力,而是不想去阻止。

可是,就在他快将茶送在他嘴边的一瞬间,她却很快的夺下那杯毒茶一口喝了下去。速度快的只能让我眼睁睁的看着,却没有一点动作。

茶杯的碎片散落一地,那男子早已不知去向。她如同树叶一般飘落到了地上。我冲到她的身边,使劲的蹭她的脸。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还不愿意杀死那个男子,即使他害了她一辈子。

她缓缓的笑了,伸出的手也无力的垂落。一道亮光从她体内窜入了黑玫瑰园中,她的身体霎时变为灰烬,那道光,是她的灵魂!玫瑰园中火光一片。我突然懂了,我也投身于那片玫瑰园林,主人,等我、、

一片大火后,那片玫瑰园中的黑玫瑰非但没有烧死,反而更加鲜艳。月光下,那些玫瑰闪着阴冷的光。没有人知道,那片玫瑰有了灵魂

篇9:玫瑰1000字

记得曾经听过一个感人的故事,故事很简单,简单得就象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可是平凡的故事却总会给予我们最深的感动。

这是个美丽的水乡小镇,故事就发生在这里。又是一年的清明节,细雨蒙蒙地下着,为一切蒙上了一层白色的阴影,似乎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一切的人,事,物都变得哀伤起来,怀念旧亲、旧友,回忆过往,留下淡淡的甜蜜。

在水乡小镇的叶萧湖畔,有一位白衣女子,手捧着玫瑰花瓣,静静地看着湖水的波澜,撒下鲜红的玫瑰花瓣,花瓣随着湖水的波澜流向远方……那个在纯真年代的浪漫故事,不知不觉地涌上心头。

故事发生在几十年前,故事的女主角就是女子的奶奶,她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叫若熏。女子不知道也没见过奶奶年轻时的样子,但在母亲的描述中,她似乎能看到那个善良美丽的奶奶。女子的爷爷便是故事的男主角,爷爷的名字叫梧桐,因为他是在梧桐树开得最茂盛的时候出生的。若熏和梧桐从小一起长大,一种朦胧的情感早在两人的心中萌发,用我们的话说,就是青梅竹马。很自然的,他们在一起了,并有了一个幸福安逸的小家。美丽的水乡小镇时常穿来他们的欢声笑语。

也许是上天喜欢捉弄人吧,平静的湖水总会起波澜,梧桐去参加抗美援朝的战争了。离别之时,若熏和他来到叶萧湖,若熏告诉梧桐,她会永远等着他回来,永远。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她希望梧桐能为她在这儿撒满玫瑰花瓣,共同鉴定他们的爱情。梧桐坚定地点点头,留给若熏一个永远的背影。若熏强忍住泪水,呆呆地望着梧桐的背影,她要把这个背影永远记在心里。

若熏一直在等,一天,一个月,一年,两年……直到抗美援朝结束了!那天,她兴奋地来到湖边,等待着玫瑰花瓣撒满湖水,因为她坚信梧桐是不会失约的可是这一次,她错了。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梧桐也没有出现。那一天,她等了一整天,也哭了一整天。她找了千万个理由来支撑自己。

第一天,只是路上耽搁了吧,没事再等等

第二天。第二天,或许是和战友一起庆祝吧,没事,会回来的!

第三天,或许他要给我一个惊喜呢?

第四天,他会回来吗?

…………

就这样,她继续等待,几十年如一日。

可惜岁月没有给若熏带回梧桐,却在她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梧桐始终没有出现,知道若熏临死前,她才把这个故事告诉女子。若熏回忆着几十年前最后和梧桐分别的情景,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也许若熏不知道梧桐是活着还是死了,是抛弃了她,还是另有隐情。但是她却依旧在等待。女子在以后每年的清明节,都会独自一人来到叶萧湖畔,撒下玫瑰花瓣,因为她相信,假如有一天,她的爷爷回来了,也一定会这样做,因为他们都是这样的爱她的奶奶。

听后,如今,泪已沾裳。或许在现在的生活中很少有这样的爱情了,那么希望我们能在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为这样的感动留一个地方默默品味。

篇10:玫瑰1000字

它,绽放的美只在那一瞬间;时间一过——花凋,瓣落。它将它的美竭尽全力展现。

轻启窗扉,任一缕清风吹开我的双鬓的青丝,倚窗,帘外月胧明。深邃的夜镶了一点月的冷清,又融了一点星的灿烂。

在草长莺飞时节,桃花灼灼,大团大团粉扑扑的花簇在枝丫上。一位妇人牵着一个小女孩,女孩嘴里还说着诗句:四月百花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那稚嫩的童声似乎也伴随着一缕书香气息,在这粉色的农间,天地,弥漫开来。

拾一片绿叶,抬头,嗅桂花香,香气逼人,甚至把我“逼”走了,离别了。

她什么也不说,大手牵小手,把我引到家中的小水池。金鱼和草鱼在水里交织地游、摇摆。金鱼,骄傲的抬头,扭动着自己的身躯,在池子里,划开一道道弧线,每天等着我给它喂食,却从不自己觅食,保持它的高傲;草鱼,总是一个人笨拙的吃着水中的微生物,它不美,去时常跳跃。只见她把金鱼和草鱼同时放入了门前的小河中——欢快的游走了,得到了释放。一会就不见了踪影;可是,金鱼却始终在这儿徘徊。

她说:“不要总在一个地方学习,不要害怕风浪,要看到更大的天地,必须从点滴做起。”

叶,红了黄了;叶,落了飘了;我,迷了走了。

来到这儿,才真正的明白社会的残酷与不公。爸爸在外奔波。她用她的坚强和聪明的头脑还来了我多少安心的夜晚。

职场如战场,每天的尔虞我诈,你追我赶,勾心斗角,不知他从一名“菜鸟”变成“女强人”经历了多少磨难。我只知道在我面前的她总是笑呵呵的,给我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半生存了多少话,藏进了满头白发。记忆中的小脚丫,肉嘟嘟的小嘴巴,一生把爱交给他,只为那一声爸妈。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生儿养女,一辈子,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盐,半辈子,转眼就只剩下满脸的皱纹了??????”

二十一岁的你怀了我,那时的你为我了,放弃了你最美的时光;二十二岁的你生了我,初为人母的喜悦像一块石头砸进你的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二十四岁的你为了我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又跟随爸爸外出打工;三十岁的你又为了辅导我的学习,放弃了在广州打拼的一切,义无返顾的和爸爸赶了回来;如今,六年又过去了,岁月在你的身上真的留下了它特殊的记号。

玫瑰花的花期,结束。

也许就在那挥指的一瞬间,她原本有的就已经灰飞烟灭了。它开放的最好美好的时光,很美,只是欣赏的只有我。

花败,瓣落。成了爱的肥料,使之成长。

母亲节,快乐吧!

篇11:玫瑰1000字

今天情人节,突然想起了以前卖玫瑰的悲惨经历啊!

矮油,我告诉你们一个地球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其实我是一个小贩!

嘻嘻,其实也不算啦,以前我妈为了锻炼我,让我体会到赚钱的幸苦,让我爸带我去了我们东莞汽车总站的小批发城,批发玩具去卖,星期六星期天我就在留下的万江公园卖,从8岁暑假就开始了,后来又断断续续的卖过,后来在9岁半的暑假的时候,我的十七岁岁堂姐来我们家住,到了离情人节一个星期左右的时候,表姐就说我们在情人节卖玫瑰吧!然后我们在情人节的前一天去批发玫瑰。

堂姐要批发100元的玫瑰,我们先去了市场,哪儿有批发玫瑰的,1.5一支,堂姐选了33支玫瑰,老板就用报纸给我们包好,然后就要去忙了,堂姐拉住她,说还要找5角钱,老板就很不耐烦的给了五角钱,然后就去忙了。

堂姐说这个老板娘很贪心,连五角钱都要收,这么爱占顾客便宜!我们又去了另一家花店批发玫瑰,后来的时候发现花店的玫瑰的成色要比我们在市场批发的好多了,堂姐说早知道都来花店买了,不过这里的玫瑰每支贵了五角钱,50元就买了25枝玫瑰,都是没开花苞的,又买了85张包装纸,每张好像是0.1元吧,做好这一切准备后,我们就等着第二天卖玫瑰了。

我和堂姐姐早上6点就把玫瑰一个个,发现从市场买的玫瑰很多花瓣都是有些发黑的,堂姐恨恨的说:“这老板娘又贪心卖的东西又不好,下次就不去那里买了!”我们用剪刀划掉玫瑰上的刺,再剪短,再用纸包好,那些发黑的花瓣就拔掉,然后再放在装了水的塑料桶里,我把一些玫瑰放在我卖玩具的篮子上,洒点水,一朵朵水灵灵的玫瑰就这样被打造出来了!我们弄完所有的玫瑰后,就准备了一些零钱,已经快要八点钟了,堂姐说先把一些好看的玫瑰放在篮子里卖,桶里的下午再卖,然后我们就出发卖玫瑰了。

一个早上我们就卖了30元的玫瑰,《其实是一支10元,卖了三枝》,然后下午又去卖,人家不准我们在华南摩尔卖花,然后我们又去绿色世界卖,可悲的是我坐公交车的被人一催,然后就把我们要做一个来回的钱都投进去了!悲哀啊!这还不算惨,现在的女孩子都不喜欢玫瑰花了,《我不知道其他颜色的玫瑰喜不喜欢》,来我们这里买玫瑰的女孩子只有4个!惨!每次我们看见一对情侣,就上去问要不要买花,然后男的想掏钱买一支,女的`就一扭头,不买!肉麻死了!就走了!只有男的一个人才会来买玫瑰送女孩子,我欲哭无泪啊!

然后一天下来,我们都只想着回本了,因为玫瑰会慢慢变黑,后来终于回本了,卖了110元,老天哪!我下次再也不卖玫瑰啦!

篇12: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00字

一直对王尔德心生向往《夜莺与玫瑰》更是他童话的代表,其实童话一直就不是写给小朋友看的。它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红色的蔷薇,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在一起。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车轮碾过了鲜红的蔷薇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她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荆

这忧伤的故事,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人与人之间除利益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王尔德真是连上帝都嫉妒的美人。

篇13: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00字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

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

“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尽。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篇14:《玫瑰与教育》读后感1000字

看到书名心里有一丝疑惑,玫瑰一般是与唯美的爱情、美好的童话故事相联系的,怎么还跟“教育”扯上了关系呢?带着这不解,我读了窦桂梅老师的《玫瑰与教育》,因为好奇开始读这本书,却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再也放不下。

这本书有四辑:第一辑写了作者的教学反思、由孩子身上引发的对家庭教育的思考以及其中与朋友的交流、与《人民教育》的交流等。第二辑主要写了作者在语文教学的所做、所想。第三辑写了作者到日本参观的所见、所感,特别对于中国和日本教育的对比与不同有了很深的体会。第四辑写出了作者的多篇读后随笔,书籍点评。

读完《玫瑰与教育》这本书,一个幽默,风趣,有自己的个性和独特见解的人物形象清晰地凸现在我的眼前,她就是芬芳满园的“玫瑰”——窦桂梅老师。在字里行间,我强烈地感觉到了窦老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是快乐的,她的这种快乐溢于言表,感染着我。我们每一个人,作为一名教师,要上堂课不难,通过磨练上堂好课也不是很难,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上课的老师都是快乐的。窦桂梅老师的快乐是一种单纯而高尚的快乐,一种在平凡中演绎精彩的快乐,一种生命与童年相约的快乐,是一种缘于对教育工作,对学生真诚的爱的快乐。窦老师在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只要与孩子们在一起,心情就会变得像蓝天一样纯净。”这样的话听起来很容易,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却很难达到这样的境界,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不断制造意外的孩子,厌烦的情绪总会爬上心头,这种厌烦就是因为我们还没能完全把自己的爱浸透到孩子们的骨子里。

窦老师认为“境由心生”,在书中毫不吝啬地道出了颇含人生哲理的四条建议:

一是改变态度。“我们改变不了事情,就改变对这件事情的态度。”是啊,“再伟大的人物,历史也不能为你折腰”,重要的是我们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自己只是“沧海一粟”,只是繁花盛叶中弱不禁风的一叶草儿,理性做事,理性做人是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

二是享受过程。“生命是一个括号,左边是出生,右边是死亡,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填括号。要学会享受这个过程——无论是精彩还是糟糕。”窦老师的这句话说得多好!每一个人都有着独特的人生过程,有风景如画,也有残页败笔;有繁花似锦,也有落叶纷飞;有春华秋实,也有杂草枯荣……只要我们仔细品尝,品出它的意义,即便过程有些艰辛,即便其间会遭遇痛苦,我们就会感到不枉到世上走一遭。

三是活在当下。“要相信每一个时刻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都是最好的,要相信自己的生命正以最好的方式展开。”这句话,听起来有几分禅意,但如果真具备了这样的心态,人生的快乐便是无处不在了,知足长乐嘛!

四是学会感恩。“怀着爱心吃菜,胜过怀着恨吃牛肉。”这是西方的一句格言,朴实中却道出了幸福的本质意义。我一直认为幸福只是一种感觉,一种源于每个人心底的一种暖暖的感觉!

“愿你把所有的艰难都遗忘。请收下吧,我送你的玫瑰,让你的生活充满希望。”这是她理想的愿望。她将教师从职业变成了身份,享受这份特殊的使命。这本书让我深深懂得了在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广阔的心灵和精神空间,同时要以情动人,以爱的火点燃学生和自己的世界。

篇15:《玫瑰与教育》读后感1000字

最近读了《玫瑰与教育》,这本书记录了窦桂梅老师,作为一名教师、作为一名家长、作为一名专家对教育显现的种种反思,记录了她对教育教学的积极的态度,以及对教育的无奈与困惑。

窦老师在书中说:“现在,我已用玫瑰的含义要求自己——像‘6朵’玫瑰那样对待同行,努力做到‘互敬、互爱、互谅’;像‘8朵’玫瑰那样怀着感恩之心对待‘关怀及鼓励’我的人;像‘19朵’玫瑰那样学会在现实中‘忍耐与期待’;像‘20朵’玫瑰那样,‘一颗赤诚的心’对待自己的人生;像红玫瑰代表的那样,对教学付出热情和真爱;像黄玫瑰代表的那样珍重自己,祝福别人;像紫玫瑰代表的浪漫那样,感受心灵的真实和独特;像白玫瑰代表的纯洁一样,一辈子拥有童年天真;以至努力做到黑玫瑰的温柔,橘色玫瑰的友情,蓝玫瑰的善良……爱事业如同热爱我的生命一样。我晓得,要把个人的生命融入教育的使命。”从她的字里行间让人感受到了他对教育的热爱和执着。

为了自己能像“冰心玫瑰”那样绚丽和高贵,她一路拼搏,一路汗水。一个吉林师范的中师生,先从吉林一实验小学,再到北京,而且当上了北京清华大学附小副校长,其间受到过国家政治局常委的接见,参加过国家教育报告团,出版了不少教育专著,这些成就肯定包含着她的心血和汗水,也是对她的付出的汇报。从她对自己的成长和成名的描述,虽有被“逼”之感,但更多的是自己在坚持自己的教育理想后,所做的许多工作是很令人佩服的。

读到“要追求文章朗朗上口,要能够在大庭广众中大声朗读,能让读者不仅听见声音,而且还能看见作者的笑貌——”我似乎真的看见了窦桂梅的爽朗而热情的笑貌!她说:“无论如何也要“挤”时间也阅读,并用笔促进自己的思考——这是促使自己成长的科学途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为什么朗读水平不高的原因了。因为平时很少读,特别是像窦老师那样说的大声读。

“写作,记录着我教育生命一次次开花的轨迹。”诗意的语言,真切而热情,文如其人。而同为教师的我却在写作大道路上有一种疲于应付的感觉。特别是在没有什么事情可写的时候,就有一种凑的心理在作怪!没有真正陈夏鑫去写作。

读着这本书,了解了窦桂梅老师的成长经历,我感受到了名师光环背后执着的追求和心血的付出!

今后我需要像窦老师那样:积极实践,勤于积累。窦桂梅老师之所以能如此快速地成长起来,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不断地创新实践,并且善于积累总结。读后感·窦桂梅老师在不断的探索中始终保持着自己敏锐的触角,她努力突破在教育中谈教育的弊端,勇于用自己的言语发声,勇于上探索性的课。有实践就要有反思。不断地积累已成为窦桂梅老师的自觉行为。《为生命奠基》、《教育的对话》、《窦桂梅阅读教学实录》等个人专著的出版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我在成长,我在写。”(窦桂梅语)

读完名师之作,我们扪心自问:我们自己离窦桂梅老师有多远?我们离理想中名师有多远?

我缺少的是名师们的那种耐力和坚持!

篇16:时间简史读后感1000字

浩瀚的宇宙空间,神秘的微观世界都是散放着那么迷人的色彩,是那么的引人入胜,使我不得不遐思,若干世纪后的人类科技到了何种程度,生物进化到了何种地步,时空旅行者能否从漫画中一跃而出?

这些好奇使我不得不想要一探究竟,无意之中,在书店遇到了一本书,其貌不扬,但凑近一看,黑底上赫然写着四个字“时间简史”!我如获至宝,它的鼎鼎大名早已耳闻,只是一直没有中文版本出版,只能苦苦叹息,但不知何时这本书悄悄走上了书架,我赶紧买来读了读。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做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章节莫过于时间旅行。比如这一段:

再重复一下,由于时间和空间是相关的,一个和逆时旅行紧密相关的问题是你能否进行得比光还快,这一点也许不会使你惊讶。很容易看出,时间旅行意味着超光速旅行,在你旅程的最后阶段做逆时旅行,就能够使你的整个旅行,在你希望的时间内完成,而这样你就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行进!但是,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倒过来也是成立的,如果你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前进,你也就能够逆时旅行。其中一者成立而另一种不成立是不可能的'。

无可挑剔的逻辑在字里行间展露锋芒,无死角的思维在史蒂芬的笔下尽情跃动,让人无法相信这本书竟然是由只有三根手指能活动的残疾人霍金教授写出的呢?

没错,作者虽然几乎全身残疾,但在思想和学的领域上,着实是一名伟人!

一本好书不仅能交给别人知识,更重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的书。

我深深地了解到了科学上有许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地追求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危险,提出自己的理论,种种事例不胜枚举。

当今社会,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条件,无论是对开阔自己的知识,拓展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能力都大有裨益,但是,我们绝不因此满足,让这些好处成为绊住我们探索发现的脚步的锁链,而是要仍要保持前人对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见解,不盲目相信现有知识的品质,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科技事业,为人类的发展作出的贡献!

篇17:时间简史读后感1000字

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

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

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

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

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18:时间简史读后感1000字

史蒂芬·威廉·霍金英国物理学家被誉为是继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之一,时间简史的读后感。他的提出的理论(如:黑洞最终将蒸发)使人类的科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霍金在科学领域的伟大建树是不可否认的,他为人类科学的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天妒英才,霍金患有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的他,近乎全身瘫痪,不能发音。但他没有被病魔打败。有一张让我记忆深刻的霍金的照片,他做在轮椅上,身体不自然地扭曲着,而脸上挂着温暖灿烂的笑容。从那笑容中我看到了霍金对生活的热爱,对知识的求索。他是伟大的天才,也是坚强的榜样。

最近读了霍金的《时间简史》虽然内容多是物理学领域的知识,读下去虽然不能弄清那些并不简单的科学理论(虽然霍金做了详细的解释),但是我却真正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文如其人。

在文章中霍金阐述了牛顿的广义相对论以及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他概括两位科学家的理论为“文字的承接,科学的飞跃”“令人无法想象的现象,展示了科学的神奇”,读后感《时间简史的读后感》。他肯定了前人的科学发现同时拓宽延展了更多。

文中处处可见霍金所举出的贴切的例子,使读者更加容易懂得他的阐述。我想这也是《时间简史》迅速普及,成为全球最畅销的科普类著作之一的原因。从而可以看出霍金不但是一个物理学家,而且还是一个十分细心的老师。

他在评论牛顿运动定律使空间中绝对位置告终,而相对论则摆脱了绝对时间时。举出这样一个有意思的例子“考虑一对双生子,假定其中一个孩子去山顶上生活,而另一个留在海平面,第一个将比第二个老得快。这样,如果他们再次相会,一个会比另一个更老。在这种情形下,年纪的差别非常小。但是,如果有一个孩子在以近于光速运动的空间飞船中作长途旅行,这种差别就会大得多。当他回来时,他会比留在地球上另一个人年轻得多。这即是被称为双生子的佯谬。”

由此可见霍金也是一个风趣的人。霍金说过“有时我想,科学就是把大家都明白的事整得不怎么明白。后来我才明白,这么做原来是为了把大家都不怎么明白的事整明白。”这句话很有意思,也道出了大多人的心声,试问这样一个理解读者内心,风趣幽默的物理学家怎能不得到人们的爱戴(这一点在“虐大事件”中人们同仇敌忾的表现可以被完全证实)。

《时间简史》的阅读中我不但被这部科学力作所征服,同时也折服于霍金的精神以及人格魅力。最后这部巨著有引起了我对时间的思考。霍金在文中指出“但时间和空间则完全不受影响地延伸着。空间和时间很自然地被认为无限地向前延伸”。时间和空间是不受人类约束的,就像是永不停息无限膨胀的'宇宙,虽然都是抽象的,而时间似乎更加的触摸不到。正如有限的生命不能完成无限的事业,没有人可以违背自然而生存。我们能做的是要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我们有像霍金一样对生活对生命保有热情。让我们的人生绽放光彩。

篇19:《时间简史》读后感1000字

读霍金的时间简史,断断续续用了一个月时间,有种高中物理书的既视感,能坚持读完的原因很简单:对时间的宇宙学思考很感兴趣,虽然整本书读下来还有些云里雾里,但还是从宇宙这个视角了解到了很多知识。

首先,人是怎么诞生的,地球从何而来,宇宙如何起始,这些困扰人们的问题一直被探索着,至今也没有明确的答案,也许这就是不确定性原理的具体表现,目前研究结果比较倾向于宇宙奇点,即大爆炸作为宇宙的开端,经过很长时间的演化,有了地球这样一个可以孕育生命的星球,再经历很长时间的生命进化和淘汰,人的诞生也只是一个偶然。当然也可能是神创造了这一切,赋予一定的规则和定律。但无论是怎样的开端,我们都不得不叹服于宇宙的神秘性,这也让人们乐此不疲的探索。

说到时间,我们很容易想到用时钟及一些时间单位来度量,但如果放到宇宙的角度,时间是什么,时间有方向吗,如果有,那么是否有不同的方向呢,比如一个花瓶上一秒是完整的,下一秒被风吹落到地上摔碎了,时间发展的箭头是向无序性发展,这就是时间的无序性,这个方向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那如果时间箭头是反向的,我们就能看到花瓶从无序的碎片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瓶子,那我们能记忆的是未来而不是过去,当然,这个有悖于我们的常识,宇宙发展的时间箭头是倾向于无序度,这也是我们的心理学时间箭头。

提到黑洞,它并不是黑的,我们观测到的也只是黑洞的事件视界,因为光都无法逃逸,黑洞有着很高的能量及引力,黑洞里是时间的终止,从宇宙开始的最初时刻,就存在很多小的黑洞,称为太初黑洞,这些黑洞不断地向周围辐射和扩散,到达黑洞的生命终点将会爆炸开来,当然这会是一个很漫长的时间线,可能几百万年或者几百亿年。连接不同黑洞或者平行宇宙之间的时空细管,被命名为虫洞,虫洞能够提供时间旅行的可能性。

借用书中的一句话“为何宇宙是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答案很简单:如果它不是这个样子,我们就不会在这里。这个是对强人存原理很好的解析,我们是宇宙为数不多的能够生存下来的高等智慧生物,所以我们有机会做出以上质疑。相对于强人存原理,是人存原理的另外一种观点:弱人存原理,即我们不会对周围环境做出质疑,因为我们感觉理所当然。在我看来,能够生存在这个奇妙的星球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强人存理论教会我们学习和成长,弱人存理论教会我们要满足现状。

宇宙和时间一直按照它的规律运行,昼夜不息,我们人类只是渺小的存在,虽渺小却从不终止对宇宙奥秘的探索,希望时间带领我们,看到更多可能性。

人的一生相对于宇宙而言,就像白驹过隙,在有限的时间里,我们会遇到挫折,痛苦,磨难,当然也会有快乐和成长,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经历的,是时间和生命的赠礼,让我们好好接受这份礼物,活出生命的宽度!

篇20: 《时间简史》读后感1000字

霍金先生在今年3月14日离开人世,但是他的思想成果永留人间。《时间简史》是一部非常成功的科普书,迄今已经发行了2500万册。早就知道《时间简史》,但是自以为这是一部比较难懂的作品,所以一直都没看。最近,喜欢上了物理科普作品,翻开了《时间简史》。

《时间简史》并非是一部很难看懂的作品,霍金先生将深奥的物理学知识写的生动易懂,读完此书像做了一次奇妙的旅行,新奇震撼。我的视野一下变得开阔,开拓到宇宙的视野。我们对于宇宙充满好奇,宇宙究竟是怎样的?探索宇宙本身就是非常新奇的一件事,而《时间简史》正是带我们进行一次宇宙探索之旅。

当然,我们会因此书而重新认识时间。我们可能认为生命是有限的,而时间是无限的。往回追溯,我们所知古代、蛮荒时期、恐龙时代……似乎可以无限追溯无法穷尽,而往后时间也不知有无尽头。,经过科学家的不断探索,霍金和彭罗斯证明了时间有一个开端――宇宙大爆炸,而时间也相应的会有一个终结。人类是看不到终结的时候,但是,终结的状态却可以预言,终结点应该和宇宙大爆炸时点类似。所以,我们只要探索出时间的开端,也就能预言时间的终结;两大哲学问题,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也就能回答了。

读这本书的收获不仅仅是知道了物理知识,还开拓了眼界,以及了解科学家们探索世界的思维方式。当我们站在宇宙的视野审视自身时,渺小不足以形容,无限小也许更合适;因此,我们会懂得谦卑,相比于宇宙,也许我们身边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真的不足为道。有些时候有些问题我们无法理解,也许是我们所站的高度不够。

人类探索世界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虽然,牛顿,爱因斯坦个体的伟大,但是他们也是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思考发现。科学的探索,是在寻求某一理论能够准确的描述我们现实大量的观测,也能对未来的观测结果做出明确的预言。牛顿、爱因斯坦等科学家,就是因为现有的理论无法解释某些观测了,而去寻求新的更合适的理论以解释观测。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当现有理论和实际观测有所不符时,我们要有质疑理论的勇气,不要因为某一理论是大神,而不敢质疑。

看《时间简史》收获的绝对不仅仅是获得了一些物理科普知识,而是一次有趣、奇妙的思维旅行。虽然,我看的是中文版,但是其文字充满阅读愉悦感,我想英文原版的文字应该更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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