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杉杉来吃后的碎想杂谈有感(共含18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烟笼寒水”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我喜欢温暖且温馨的故事,像今天的《杉杉来吃》,
没有大风大浪波折,只有简单的小小幸福,这是顾漫历经四年的洋洋洒洒之作。最早看到的她的作品是《何以笙箫默》,是我至今很喜欢的一本小说,每次翻看,温馨感动常在,她的作品字里行间浸透着醉人的香气。有时我觉得很神奇,文字居然有如此的强大的力量,它可以把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描写的如此透彻细微,可以让人百无倦怠的研读和体会,或是伤感,或是悲凉,或是幸福,或是感动,都可以放在文字里收藏,不会因时间而变迁。
小的时候我真的很喜欢平仄押韵的古诗,当时觉得也很神奇,古人简单几句诗,译成现代语句,竟变成长长的一篇文章,古文的精简和悠远意境,是现代学不来的。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写一个完整的故事来,一个属于我的故事,这不是一时的想法,是从高中时就开始有的。记得还动笔写了几千字,可写着写着,就进行不下去了,人物很苍白,故事结构有点太离奇,还有就是我常常不能表达我心中真正所想,文字底蕴明显不够。我一直喜欢“温馨”这个词,也喜欢这种感觉,最近还喜欢上了一个词就是“孤勇”,我觉得这个词很适合现在的'我。其实,我一直觉得,我是一个骨子里坚强的人,因为无论经历过什么,我都会最终战胜那个悲观消极的自己,然后心生美好的乐呵生活。这就是我,有时天真又傻气,有时“帅气”(气节上的大度与凛然)妄为,又有时多愁善感的可以。
以前的我,常常爱钻牛角尖,结果把自己搞得头破血流,我那时不知道怎么和家人相处,很任性,现在我知道,也或许是我长大了,对待奶奶要像对待孩子一样细心,对待妈妈要想对待朋友那样贴心,对待爸爸要像对待师长那样诚心敬仰,每个人都有自己想维护的东西,我也是,我希望自己无论何时都能心生美好的生活,这就是我所坚守的,即使遭受了黑暗,也能看到事物好的一面,哭过后再笑着歌唱。现在,我有时很喜欢这份孤单,因为只有这时灵魂才是是平静,我可以沉淀一些东西,一些乱七八糟的东东,就像现在........
,再次拿到了《杉杉来吃》这本书。
回想起来,第一次读杉杉是在晓溪的杂志仙度瑞拉上。
那时看到顾漫的名字,只是想起自己读过她的何以,而且感觉还不错。
(想不起来,微微是不是比杉杉早一步刊登在杂志上了)
那时的杉杉也只不过是中长篇而已,留下的结局也有点不明不白。好多人都以为是完结篇了。
可,杉杉才是最终的定稿。
嗯,这本书还是沿袭了顾漫一贯的风格,说是风格,其实也说不上来一个具体的定义。
又是一本甜蜜蜜的白文。
故事发生在公司,职员和上司之间的故事。
现实世界里或许会有类似的情节,但是结局往往与故事背道而驰.....
结局是可想而知的,杉杉和Boss大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就像童话中的happyending一样
不得不说,花了小半个下午,把漫漫新加的后半节内容看完。
突然又觉得不舍了。
从期盼书的到来到书的.结束的不舍。
因为故事说再见了,书也就翻到了最后一页。
可,终究还是挥不去那些情节
这就像读完微微和何以一样。
微微和何以读了不下20遍,
也经常去贴吧里瞧瞧有没有人写后续。
曾经看到过一个帖子说,微微和何以哪个经典。
现在又加上一个杉杉。
但我还是那个意思,还是何以最经典。
何以在7年之后,又重新再版,又再添了一个新番外。
说不上,为什么就一直认定何以最经典
或许是以琛的执着,执着了7年,“不愿将就”一句话打动了所有读者
真实中会有多少情侣分别7年后再度走到一起?
又会有多少人能够忍受7年的别离?
或许是有人吧
谁也说不清楚。
而微微和杉杉
就是很轻松的文,主角们不必纠结着分别的痛苦
就在那种轻轻松松,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
小说嘛,会有不同的情节,故事背景
而我所能接受的还是那个幸福的结局
而过程的苦虐愁深我更是觉得没有必要
简单一点的不是更好吗
杉杉,微微,何以终究还是结束了
再见也许会是在某年某月的一篇番外中了
他们会在童话中快乐的生活
而我们
或许更应该积极看着人生未来的路
没准小说中的故事会在自己的身上上演
不一定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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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读《碎梦》有感
今天读完了他的小说,22万字,46个章节,三年的大学生活就这样被复制到WORD文档,被一行行的汉字和标点埋葬。
六个寒暑,六个不同的心境,六次来回奔波,六次不同的遭遇。而在这六个来回往复的间隙里,大学生活演绎得色彩斑斓,幽默风趣,让人感慨,让人赞叹。
一群所谓的大学生,带着父母的希望与血汗钱,以及他们的激情和青春,走向一个梦想中的天堂,他们在天堂里疯狂,落寞,在天堂里留恋失去的童年或少年以及以往的时光,现实总是不如意,而过去的总让人反复追忆。而所谓的天堂,就是一个庞大的教育交易市场,我们都是受害者,在不知不觉中支付了金钱,流逝了青春。那么,谁是罪魁祸首?
在所谓的大学里,过着所谓的大学生活,理想一次次滑落,梦想一次次破碎,于是,拾起那些所谓宝贵的东西,整理一下行囊,离开天堂,追寻梦想。
十几个人的大学青春,在大学里绽放,却没有人驻足欣赏,我们来到这所谓的天堂,犹如被放逐的罪犯,日复一日地做着原罪的祈祷。我们欢笑,我们愤怒,我们畅想,我们回忆,我们反思,我们展望,我们执着,我们放纵。我们在自己的程序里走着那些所谓的正确未知的路。彩虹不是我们的,时间对我们来说不是最宝贵的,我们拥有大把的时间,依然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我们一直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不停地走,不停地思考,不停地寻找,不停地推翻自我。日子就是这样流逝,青春就是这样消逝。我们看着镜子里已经不再年轻的脸,我们开始哭泣,开始追问,开始无奈地狂奔,开始把梦想收藏起来,进入社会,进入真正的自己的现实迷宫,一路流浪。
小说的开头是“20xx年,夏,江西省南昌市,某民办高校门口。”我们就读的是江西南昌的一所所谓的民办大学,我们中的很多人都不好意思对其他人说自己是这个学院的学生,实在没有办法了,含糊其辞说是“南大”的,“师大”的等等,因为我们学校的校名有十个字:“江西++职业技术学院”。一个十分响亮的名字。这个每年都在招生时吹嘘学校名气多大,声誉多好,待遇多高,教学硬件多牛,师资力量多强,校园环境多优雅,学院配套多正规,管理多严格,年年如此,年年如此。我们哭着笑着,像没有娘的'孩子,走在异乡的路上,花费着父母的血汗钱,支付着我们无法复制的青春,三年,就这样过完,我们得到了什么,我们又失去了什么?
广告都是为了钱,每一个被送进来的学生都是商品。我们先是被活生生地按人头卖给学校,然后我们又心甘情愿地被学校和中国民办教育玩弄。
每一个进来的学生,很少人说自己没有被欺骗,而被欺骗的人会在下一年招生时,义不容辞地加入招生大军,响应学校的号召,到各地各校展开招生活动,为的是领取每招一个学生奖励1000多元的“爱校金”。
我们都是这样被人从五湖四海批量倒到学校的,都说母校情深,我们的所谓的母校只是一个做生意的老版,我们不是她的子女,只是她捞钱的工具,只有钱的交易,没有感情。
小说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一切的活动才有了特殊性,合理性,才有了基础。
小说的语言是成熟的,感情是真挚的,描述方式的个性的,作者以自己的大学生活寒暑假时间为线索,以与一个女性“妙”的感情为第二条线,而那些琐碎的记忆,感动着我们,犹如一颗颗珍珠,被这样的线串着,闪闪发光。
作者的感情是细腻的,细节的刻画是精致的,那些字斟句酌的表述,勾起我的记忆,它们再次浮现在眼前,带给我感动。残破的大学生活,碎梦的伤痛,都没有让作者的语言变得枯燥乏味,恰恰相反,小说的语言幽默风趣,议论尖刻独到。那些字字珠玑的语言,让我们领略到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我是他的读者,是小说里的“辉”,作者孙猛给我们讲述的故事就是我们一起创造的,我们一起喝酒,一起聊天,一起谈谈理想,谈谈人生,谈谈爱情,谈谈性。那些曾经谈过的话题,那么一起欢笑和哭泣的经历,都被我们深埋在记忆。孙猛说,他的这个长篇小说的最终润色,宣传推广的事情就交给我了,作为朋友,作为一起渡过大学生活的兄弟,我义不容辞,我将陆续写一些读后感,详细地介绍他的作品,以及作者本人。让我们一起走进中国民办大学的大学生活,看看他们的生活状态,关注中国民办大学,关注中国民办大学生,这样可能带给大家另一个世界
一口气读完了史铁生的《病隙碎笔》,又一次被深深地教育了。这是一部充满人生体验的人生笔记。之所以是《病隙碎笔》,是因为他的透析从开始的一周一次,到一周两次,后来每隔一天一次。他身体里的血得从动脉管引出来,在透析机里过滤掉毒素,再从静脉流回体内,整个过程长达四个半小时,全身的血液都要被过滤几十遍。就是这样一个长年坐在轮椅上的人,穿过浩瀚的肉体之痛,带给了我们对生命的思考。
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得到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是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生病的日子,怀念那些不生病的日子,;病重了时,又怀想病轻的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上一个“更”字。
人总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得到了还想得到更多,失去时却从来没有想过还有比失去更糟糕的事,心中的欲望不断地被各种欲望填满,压得喘不过气来,尽管很辛苦,但却欲罢不能,所以幸福的滋味一直可望不可及。
史铁生在书中写道:人有一种坏习惯,记得住倒霉,记不住幸运,这实在有失厚道。
幸福的底线其实就是不贪婪,不去做那些无谓的假设,也不去奢求那些不切实际的妄想,在能爱的时候尽量去爱,做自己该做且能做到的事,做一个对别人有用的人,这就是幸福的。
翻开《病隙碎笔》,静静地阅读,里面的语句十分质朴但字字珠玑充满了智慧,而且有的话还很幽默,可越是幽默,我的心越是沉重。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的感悟很多,并震撼于铁生精神。
史铁生是当代著名的作家,但他的一生几乎在病痛中度过,他瘫痪,得过褥疮,患尿毒症,可他却十分乐观。他不感叹命运不公,还把人生比作话剧,有矛盾和冲突才精彩。他不因一生患病而哀叹,还说生病也是一种经历,还曾对别人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病成群结队地来把我的身体的部分当做乐园”等话。这些话虽然幽默,我却笑不出来,反而为他感到难过。可他不需要,他认为苦难是必经的,人不能总哀叹“我怎么那么倒霉。”,因为”幸运很多,人不嫌多。”从他所写的每一句话可以看出他的乐观向上,而这就是铁生精神。和他相比,我觉得自己十分渺小。当自己被烫伤时,一会儿哭,一会儿闹,总发脾气。可这和铁生的病痛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因此对他的敬佩之情更深了。和他相比,我们都实在太不坚强了。我时常能听到有些人因为患重病而一蹶不振没几天就死了的事;时常都能听到身边人遇到一点小挫折便抱怨命运等等。
此外,在这本书中,他还谈到了自己对世界与时代进行审视,对生命的意义进行思考,且每一点思考都很有道理。
因此当你在读《病隙碎笔》时,就等于是在听史铁生,这位大师,在为你讲一堂关于人生命运的、“生病”、“信仰”、“死亡”等感悟的课。所以,我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一本能使人受益匪浅的书,值得我们去品读。
三月的阴霾和霉雨天气,浓罩着整个天地,接近一个月的日子,都很少见过阳光,偶尔的阳光出现,也像是古时待嫁藏在深阁的少女般,刚一探头,又躲闪了进去。也许是天气的原因,感冒了,整天昏昏沉沉的却也难受。网购的史铁生的书《病隙碎笔》恰好就到了,生病的'时候看《病隙碎笔》,却分外令人感慨。
曾有记者问史铁生职业是什么?史铁生说:“职业是生病,业余写作”。的确,在他短暂却辉煌的人生里,他有48年是在病中,他用残缺的身体,写出最饱满而健全的思想,他体验到生活的苦难,但却用最光辉的文字述说存在的快乐与明朗,他照亮了我们的内心,让我们得到信仰与梦想。
在《人的残缺证明了神的完美》中,他说:“我觉得人是应该有一个信仰的。信仰就像刚才说的,我觉得我是残疾的,但有一个完美的境界存在,那么这就成为我的信仰了。信仰和梦想差不多,没那么多实际的好处,它只是给你一种心灵的安慰。”
心灵的慰藉在这里,已经超越各种其他东西了,这个世界,从来就拥有着不完美,完美的体现,就是残缺,身体的残缺,却令他的心灵闪现着最神圣的完美。
《病隙碎笔》是史铁生坐在轮椅上完成的一部,让很多人做出迷茫,建立信心的文章。
为什么这么说?史铁生的一生是不幸的。因为肾功能的逐渐衰竭,二十岁之后,他就只能躺在病榻上或者坐在轮椅上。但它又是幸运的。因为他有自己的信仰。他有勇气去接受现实。这是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去学习的。
当我在读《病隙碎笔》时,我很少从文字中读出史铁生的悲观。没有悲天悯人,没有愤世嫉俗,他只是淡淡的道出自己的不幸,也乐观的去对待。这对我感触很深。是什么支持着他呢?从《我与地坛》不难看出,在他的母亲还未过世前,是母亲支持着他,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但在母亲过世之后,信仰成为了他生活的一个部分。初读《病隙碎笔》时,我对于其中的信仰问题只是一知半解。在我的思想中,信仰,不过是迂腐之人的自我安慰罢了。但细细品位才对信仰有了更深的理解。
也许在经历了天灾人祸,病痛的折磨时,史铁生无依无靠。但他相信着老天为你关闭了一扇门,必定会为你开启一扇窗。他过,但在之后能重新站起来的人不多。史铁生就是一个。他信仰着,坚强着,自由的生活着。
让我钦佩史铁生的还有一点,在独到几篇关于史铁生对社会的看法时,我看到了他依旧满怀热血。他悲叹着世界的黑暗。他鄙视着贪污的官员,没有人性的家伙。
有人说,细读一本书,可以更了解作者这个人。读了史铁生的《病隙碎笔》,我强烈的感受到了这点。史铁生的坚强,乐观,深深打动了我。我想,在接下来的成长道路上,他的精神也会随时激励着我!
最早知道史铁生这个名字,源于中学语文课本里他的一篇文章“我与地坛”,那时候只知道老师要求背诵某些文字非常优美的段落,背诵的过程中自己会把那段描写立体化,在脑海中编织一个个唯美的画面,还能惊叹作者在悲惨的境地下对于生活的观察竟那般细微。但无法体会一个命运多舛的人要写出如此轻盈、唯美的文字需要多大的勇气,内心做了多少挣扎与叹息,才能化悲痛为文字的力量。
再次接触史铁生,这个断腿又罹患尿毒症的残疾人,在病中对生命的思考格外深刻,把这些思考集结成书,就是《病隙碎笔》。其文字流畅,感情真实不做作,好像在写个体命运的悲惨,又处处透露着抽象的终极关怀,因为人人都会生病,感冒发烧、小病小痛之后才知道健康的可贵,所以一个健康人依然能对一个残疾人写出来的文字“感同身受”,这大概就是文字之美吧。
在这篇随笔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上帝的思考,作者一定是看过《圣经》的,所幸自己已将《圣经》粗浅读过一遍,能够理解他说的那句话:“生活,正如上帝指给约伯看的那样,从来就布设了凶险,不因为谁的虔敬就给谁特别的优惠”。上帝因为“魔鬼”撒旦的挑拨,想要试探下他眼中的义人约伯对自己的忠诚度,结果用个各种方式降灾给约伯,折磨他的肉体、剥夺他的财产、离散他的子女,这个过程中还有约伯的三个好友不断的劝说约伯,叫约伯离开他的上帝,别再信仰上帝,约伯却一一回绝了,依然对上帝不离不弃,依然虔诚的信仰上帝。这些行为上帝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撒旦只好悄悄隐退,原来上帝看上的义人果然名副其实。上帝一高兴,就把那些原本属于约伯的幸福统统恢复。
带着病体,史铁生看到了世间的苦痛凶险并不因为自己虔诚祈祷而减少,对别人也一样,这样想过之后他就可以释怀了。这句话扩展到普通人身上也一样,不要对自己不好的遭遇自怨自艾,因为上帝给每个人的关爱或灾祸是无法回避的。但这好像又有宿命论的嫌疑,且透着极度的悲观。史铁生以这个例子来安抚心灵,是在唤醒自己对生活的勇气。在这个意义上,他又是乐观的,尽管这种乐观充溢着悲剧色彩。史铁生也能对生活抱有希望,我们这个健康人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史铁生只看到上帝降灾给约伯,却没有看到上帝恢复约伯幸福的一幕,可见有些人注定是上帝的“选民”,有些人注定是上帝的“弃民”,作为上帝的选民,即使会“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但这是上帝有意“降大任于斯人也”,终会“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结局总归是好的。而一旦成为“弃民”,则无论如何努力进取,如何虔敬的祈祷,都无法摆脱被上帝抛弃的命运。由此我又要说,上帝其实是不公平的。史铁生只看到上帝公平的一面,是要正视自己的遭际,要安抚受伤的躯体与心灵,可为什么他没有看到上帝不公平的一面?是无意,还是无奈?真的存在上帝吗?
不止一次,夜晚做着相似的梦:张开双手,身体开始轻盈,手臂向后一拨,飘飘浮浮,身子升到湛蓝的天上去了,四围是轻柔的云朵,间或有鸟儿相迎而来,我的手只轻地再一拨,又前行了好远。就这样,我就徜徉在无限的宇宙中,逍遥且自在。这个梦,我以为是我做的众多的梦之中最好的一个了。(本人成夜做着品种繁多,不可名状的梦)每每因为这个梦而醒来,我要闭上眼,先回味片刻。像小时候吃冰棍,冰化没了,木棍还噙在嘴里。
看过一部电影,是讲安乐死的。贾维尔巴登饰演了一名除说话和吃饭,连头都无法自己摆动的瘫痪病人,为了能够平静的死去,一直向世俗的观念做着斗争。电影只看过一遍,画面在记忆的库存里已变得模糊,却还记得这样一个镜头:病人面对着张开的窗子静静躺着,忽然间就像梦中的我一样,摆脱了地球的引力和相伴多年的轮椅,从窗子里飞出去了,他飞到海边,沙滩上年轻时候的恋人正在那儿踯躅漫步,似乎一直候着他。他飞过去吻了他。这个画面太美了,一个无比热爱生命的人,只想得到平静的死;一个漫长生命的下午,他幻想过飞。原因在于,肉体太沉重,心灵承受不起。
仔细想来,一个人真正能够飞翔的时候,只能是童年少年的时代吧。还记得小时候父亲为我做风筝的情景:劈开竹棍把竹篾削得极细、极薄,接着拿棉线扎成一个马甲的形状,再用面籽熬成的浆糊把棉纸小心翼翼粘附在马甲的框架上,等浆晾得差不多干后,毛笔蘸着墨水在棉纸上画出一道道蓝色的线条。于是,一件“海军衫”制成了。最后再栓好线,接上两根坠子,等明天放罢学,就可以举着风筝在山坡上痛快的跑一番了。那样的夜晚,恐怕也一定做着一个充实的飞翔的梦。
前天下午,放学的路上经过广场,两三个老者,在空地上悠闲地放着风筝,眼看着他们不紧不慢地扯着线,头顶上的蝴蝶、老鹰早腾到云间里去了,成了几个若隐若现的黑点。突然悟到:想飞,是人的一生的梦境,他们已是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而我,还在未知的路途上跌跌撞撞着前行。
从前在森林里有一条小龙,名字叫波特。可是它一点也不快乐,因为它虽然有翅膀却不能飞,于是它就问它的好朋友小老鼠,小老鼠告诉它因为它太胖了,所以飞不起来,然后又告诉他必须少吃东西才能瘦下来,可是它控制不了自己的食欲,小老鼠就鼓励它多运动,每天小老鼠教它做体操,陪它跑步,慢慢的波特瘦了下来,有一天小老鼠把波特带到悬崖边,让它练习飞翔,等波特站到悬崖边时,它害怕极了,心想万一摔下来怎么办?突然刮起了大风,有两只瘦小的小龙被风挂到了天上,大喊道:“波特,快来救我们。”波特想也没想就飞了起来,抓住了两条小龙的手,把它们救了下来,两只小龙说:“谢谢你,波特,你什么时候学会飞的?”波特才知道自己会飞了。
读了这篇故事以后,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勇敢面对,不能放弃,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能行。故事中的波特通过自己的努力不但学会了飞翔,还救了自己的同伴。
文中的我是小男孩朗朗的玩具——小纸人。他天天都呆在玩具架上,和玩具朋友在一起,就是这样一个平平凡凡的玩具纸人,却有一个远大的理想——飞。而玩具朋友们却对他说:“干嘛要飞?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摔成八瓣的。”可他还是每天刻苦的练习飞,有一次竟然飞到了垃圾篓里,差点把他当垃圾给扔了。朋友们都笑话小纸人,可他却不灰心。结果小男孩朗朗发现小纸人每天都不呆在玩具架上,便猜出小纸人想飞的愿望,于是拿出两张蓝色的,闪闪发光对他来说很珍贵的折纸,帮小纸人做了一双翅膀,有了翅膀的小纸人高兴极了,他又蹦又跳地飞上了蓝天……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梦想,而实现梦想就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刻苦勤奋的努力,朋友的理解和帮助,才能飞得更高、更远。
其实每个人都想飞、想飞、想飞······
北平,就是北京的旧称,1936年,日本帝国主义正在加紧对中国的侵略,当时的北平正处于十分危急的时刻,老舍先生当时不在北平,作为一个热爱北平的爱国知识分子、对于一个生于北平、在北平生活了几十年的人来说,北平的一切与他息息相关,他忧心如焚,想念家乡,于是写下这篇散文――《想北平》借以抒发自己的情感。
文中,作者写出了“我的北平”,他把对北平的感情上升到母亲的地位,他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最独特的表达方式,把自己与北平融为一体,表达出了老舍先生的每一个思念里都有一个北平。
作者实际上不是真正在写北平,而是在写他如何想北平。他不仅在告诉我们在他的心目中北平的样子是怎么样的,他更要向我们分享他对北平的爱。大作家老舍先生深爱自己的母亲,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在这一篇文章中,作者把北平比喻自己的母亲,这也足以说明北平在作者的心目中的份量了。
老舍先生还拿欧洲四大古城和北平作比较,并我们对他深爱的北平作了高度的评价,从文中的字里行间,看到了北平比欧洲四大古城都要更胜一筹,同时,我们更看感受到了老舍先生对北平那一种说不出的爱。
北平,这是一座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不计其数的首都,但是对于老舍先生来说,北平却只不过是自己的故乡而已,作者没有着笔去刻画北平的名胜古迹,也没有去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作者老舍先生在北平生活了几十年,他体会到北平的热闹,也感受到北平的安静,北平有作者几十年生活的点点滴滴的回忆,他用最朴实的语言把他对北平的思念融入到了自己的过去,而作者对北平的每一个回忆,让我们看到了平民化的北平,让我们看到了在北平这个天之脚下的地方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平凡的生活。
读了《想北平》,我们看到了老舍先生在生自己养自己的故乡――北平面对危机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能做,于是,他拿起笔来,他用自己的灵魂写下了这一篇《想北平》,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老舍先生对北平浓浓的思念之情,他那思乡之情跃然纸上,我不由得赞叹老舍先生的才华出众,他的文笔更是棒棒的、无比尖锐,值得我们发扬和学习!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叨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的地域情结嘛!”
可谁不知道,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情面的批评,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
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温和的香片茶,胡同里各房子的院子和树,牵牛靠山竹草茉莉青菜果子等,老人都深深的爱着。
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的、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
老人如是。“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以至于“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我们所熟悉的地方,山不巍峨却是绵绵的,水不秀丽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母亲熬的粥,小妹妹扎起的辫子,拴在门口的西洋狗,还有村子里的那条水沟……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许多的美好,并不是我们看不见并不是我们不想赞美,只因它们藏在内心最深处未激荡起涟漪,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
老舍可以打开窗户扯起嗓子,说“我真爱北平”。
要说起来,我和老舍的这篇《想北平》还真的是很有缘分呢。在拿到语文书之前,我就已经读过这篇文章了,并且,也的的确确是在一种想念家乡的感情下读的。
本来,我也是真的决定要离开北京了,尽管心里是那么的痛苦。毕竟我所经历的生命都是在这个城市度过的。我的家、我的亲人、我的朋友,一切熟悉之物都在这儿。因为我孤陋寡闻,所以,我真的不知道北京之外的天是什么样,也从不去想它。更没有想过离开家会是什么感觉。
我以为自己很快就能适应新环境。我也以为外面的世界和北京没有什么区别。我更以为自己不会想家。
也许,是我的能力太差了吧。总之,一到那个地方,我马上就发现,原来一切根本就不是我所以为的那么回事。
怎么曾经天天相见的好朋友现在就天各一方了呢?
怎么原本无比熟悉的路上的风景现在就突然变了个样呢?
怎么同样的是在生活着,现在却突然变了个滋味呢?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读到了老舍的《想北平》。老舍所感悟的北平和我所感受的北京,很多事物并不相同。作为一个北京人,我却没怎么见过北京人在自家里种的蔬菜,也没怎么见过北京带霜的玉李。更可笑的是,我连北山和西山都没到过。但是从他的文章,我却能很亲切地感受到那股子滋味!
还好,他提到的北京的胡同我是没少见过的,牌楼也常见,离家不远的小西天就有个牌楼,以往每周都见得到。虽然他文章里有的东西我见过,有的我没见过,可是一闭上眼,我就能真真切切的见到那景儿,也许,这就是家乡的味道吧。
《想北平》这整篇文章里最使我感动的就是最后一段了。要说它的语言,并不华丽,句式也不特别。读着却让我深有所触,可能是因为我身在异乡吧。正是这两句朴实无华的话。道出了所有身处异乡的北京人的内心所感。当初读到这里时,我的眼泪真的是快要落下来了。不离开家乡,真是不知道思乡的感觉。
我也是深深的,爱着北京啊……
读了《想北平》,感到了写作的另一种境界,这篇文章是我明白了,写作,有时并不需要风花雪月华丽的文字,这些谁都会写。也不能写的毫无内容,使文章太空虚,所以只要有真情实感就够了。在《望北平》中,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太华丽的修辞,也没什么优美的语句,只是朴实的通俗的文字,但是,朴实不代表着空虚,里面有内容,包含了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他竟在文章里直接说:“可是,我真爱北平。”这就直接的表达了对北平的喜爱。
老舍老爷爷还在文中提到。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老舍老爷爷的“想”,不是平平常常的回想、追忆,而是动情带泪的思念、眷恋。他心中最美的景物,不是名胜古迹,而是寻常的山水、草木、街景、院落。可见老舍老爷爷深深的爱着这地方。老舍老爷爷还说: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从这可以看出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胜过国外。“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这时老舍老爷爷的原话,看来,他真的想念北平。
读《狐狸想交友》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狐狸想交友》。
它的主要内容是:狐狸因为贪婪狡诈心地残忍,所以人人敬而远之避之唯恐不及,没谁愿意和它打交道,狐狸感到很孤单。它看见人类之间真挚的'友情交往羡慕极了。心想:“那样的日子一定过得挺惬意,我何不也学学他们扩大社交面呢?”
于是狐狸大下请柬,邀请全森林兽类们同来赴宴共叙友情。它要把宴会办得热闹体面而且风光,于是备下丰盛食品,还请来一班乐队吹吹打打以助雅兴。但意想不到的是届时出席者廖廖无几,除个别狐朋狗友外,多数受邀者均缺席,这使得狐狸大失所望。
如果狐狸还有可称道之处,那就是破天荒第一次表现出如此谦虚和不耻下问,它登门求教于人类,想找到原因之所在。
“尊敬的人类,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狐狸满心委屈一脸困惑:“我绞尽脑汁设宴邀请诚心想结交朋友,却吃力不讨好无人肯赏光,真让我伤透了心。我不明白,这交朋结友该不会有什么高深学问吧?”
“其实道理很简单,没啥大学问,我们人类依靠它可以广交朋友闯天下,但我断言你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交不到真朋友,”热心的人类直言不讳:“因为你身上缺少一样人类的交友至宝,这是你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的东西――-诚信与善良”。
“其实道理很简单,没啥大学问,我们人类依靠它可以广交朋友闯天下,”热心的人类望着狐狸直言不讳:“但我断言你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交不到真朋友,因为你身上缺少一样人类的交友至宝,这是你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的东西――诚信与善良”。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了:诚信与善良是交朋友的最重要的几个原因。
说起“高大威”,想必同学们都不再陌生了吧!这个“捣蛋头儿”是“棒棒老师系列”丛书中的焦点人物,不知他在《想什么长什么的种子》这部书里又会搞些什么名堂,我怀着好奇一气呵成读完了整本书,真是意犹未尽!
这本书是段立欣所著,高大威是不折不扣的主人公。其实,我们通过这书名就可以想到书的主要内容就是讲想象力的。不要说从开头到第八集才写到“想什么长什么的种子”,涉及到想象力的内容,其实整本书的内容都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力,非常地吸引我。
先是那个住在尼加拉瓜大瀑布的女巫,居然被她的扫帚弄没了;接着热情似火的塑料袋,成了某人的宠物,不仅能帮他提东西,还会跳华尔兹;在“悟空号”飞船里,哆嗦的牛一变成了土著族长,把“小不点儿捣蛋头儿”吓尿了裤子;当然还有一包“拍拍粉”让“捣蛋头儿”成了全班的唯一;还有横冲直撞的火气长,山羊胡的猴子,正方形的绿太阳……再到最后奇形怪状的种子种出了杂七杂八的东西,给欧阳校长种头发,一发不可收拾……这些怪事把绿色叮当小学弄得天翻地覆!
书中的`两句话我非常欣赏: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颗“想什么长什么的种子”。只要你能够把想象的翅膀展开,思维的大门打开,就可以种出任何东西。我们现在的高科技产品也大都离不开超凡的想象力。
看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想象力的重要性,一些老师和家长不应该总是说我们乱想乱问,应该尊重我们孩子的想法和问题,如果能像棒棒老师那样对我们加以引导,使我们尽情发挥想象,相信我们也能创造出奇迹!(四年二班 佟欣 指导教师:全永红)
【教师评语】小作者从故事的主人公入手,概括性地写出了对《想什么长什么的种子》一书的感受,再用简练的语言把文中的内容概括出来,处处流露着对本书作者及书中人物的喜爱,语言幽默诙谐,能看出小作者是个爱读书的孩子,并有一定的阅读能力。小作者在文章结尾写出了自己的心声,让我们的老师和家长也引起深思:我们该如何培养孩子的想象力,还孩子丰富多彩的童年。
读《我想长成一棵葱》有感
在这一个充实而又快乐的暑假中,我满怀着高兴的心情读了著名大作家常新港写的一本书,名字叫做《我想长成一棵葱》。我特别喜欢看这本书,因为它像磁石一样紧紧的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可真想一口气就读完。
这是一本关于励志成长系列的书,是一部反映现代孩子成长的长篇小说。它里面讲的是:一个名字叫做潘春春,他从幼儿园到小学五年级,路途是十分“艰辛”的。爷爷把他一生的理想加在了他身上,爸爸把他一生的理想也加在了他身上,妈妈加在他身上的“东西”就更多了。大人们把他们的理想都强压在了这个男孩身上,所以导致他的成长路程异常的“艰辛”。家长们都认为他是一朵奇葩,觉得在他身上有着他们遗传给他的“星光”。而潘春春的理想就是想长成一棵葱,他只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平静而又自由自在的生活下去。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感觉到现在的家长把孩子管得有些太严了,太重视孩子了。在各个方面都关注着孩子,看着他(她)的一举一动,观察他(她)的'心情,什么事都管着他(她),不让他(她)去做,孩子会受不了的,也会透不开气的。不过,有些时候,家长也是关心我们,为了我们好,为了我们着想,我们也不要去惹他们生气,这样也是不对的。
有一次,在一个很平常的夜晚,我因为好几道数学题弄得心里十分烦躁,而且心急火燎。正在这时,妈妈推开门慢慢地走了进来,看到我正在这儿费尽心思而又绞尽脑汁地想时,便轻轻地说:“孩子,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做题既要有思路,还要有窍门”。还没等妈妈说完,我就没好气的说:“说什么说,我知道!”说罢,我便一下把妈妈推了出去。事后,我觉得自己做的很不好,其实妈妈也是好心的,我的心里是无限的后悔和内疚。
啊!妈妈,对不起。不过,我想对您说:我已经长大了,是一个大姑娘了,您不要为我太操心了,我也更懂事了,请您给我更多的空间让我自由自在的生活着吧!
★ 读三国演义后有感
★ 读福尔摩斯后有感
★ 读西游记后有感
★ 读工匠精神后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