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第七天有感400字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栗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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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第七天有感400字

篇1:读第七天有感400字

第一天作者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收到一个到殡仪馆去火化的通知。那里是留给有墓地的人。但是有的人死后没有墓地,就会齐聚在一个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作者给这片净土起了个冰冷的名字,但是这个地方却是人们向往的暖巢。这里人人死而平等,无贵无贱,无悲无痛,无愁无恨。这片净土宛如乌托邦安详平和。在他们的眼中,得墓地者,得安息;死无葬身之地者,得永生。

余华以魔幻现实主义叙述全书,体现了作者对底层人民的人文关怀。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梅也就是“鼠妹”和她的男朋友伍超的悲惨故事。伍超起初因为想讨鼠妹开心,却因为不够钱而买了高仿的iPhone4s给鼠妹,一经对比却被发现是高仿机。被骗的她一气之下,却寻找不到男友伍超。只好用在QQ空间发布自己要_的详细内容来引出男友。起初看到这一段时,以为网友的评论是劝阻她别想不开。殊不知,一翻过来看到内容却让我心中如坠入冰窟。网友纷纷推荐她_的方法和地点,大家都觉得这样才是帮助刘梅的办法。这里余华一笔带过冷漠自私的社会,引人深思。每个人都为自己着想,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生活。故事后来遇到了肖庆,得知了伍超在她死后为她奔波买墓地,伍超自己也怀着深深的悔意,却没钱买墓地给鼠妹,甘愿找不安全且不合法的黑心商人_换钱买墓地。读到这里不禁潸然泪下,在他们眼中,不论什么金银珠宝,亦或是美味佳肴,却远不及他们彼此的长相厮守。

曾经有鲁迅《狂人日记》以精神病人的视角,有茨威格的《家庭女教师》以儿童为视角,有蒲松龄的《促织》以上帝为视角,而余华是以鬼魂为视角描绘的荒诞故事来直击现实的残酷。城市生活中无处不充满负能量——_,金钱,权利逐渐绑架着一个又一个单纯善良的人。浑浊的环境让人学会世俗,学会不择手段。这种.种变化放到当今,我们也许也在潜移默化的向这个方向改变着。“死无葬身之地”这片净土中,不会有被虚伪的油布包裹的新闻媒体,不会有勾心斗角的争权夺利,不会有非法器官买卖而犯下的悲剧……。权力,金钱主宰着生前,温情,平等在来世永生。公共事件的受害者从生前带了多少的_。让人有种生人听死人讲生前的感觉,感受到了底层人民的无助。

“死无葬身之地”就像一个理想的世界,人人平等,那不仅是余华所向往的,是所有人心中向往的。这本书号称比《活着》更绝望,但是我在这种感受到的绝望中,在这个“死无葬身之地”中,让我看到了无尽绝望里看到了一丝希望之光。

篇2:读第七天有感400字

在本学期的课文中,有一篇课文名叫《金钱的魔力》。它选自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学完这篇文章之后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主人公去一家裁缝店买衣服,店员见他穿得破烂不堪,看样子是个穷光蛋,就挑选了一件最蹩脚的衣服来搪塞他,想让他快点走人。在店员托德的反复刻薄下,主人公拿出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瞬间让店员目瞪口呆,对他的态度也发生了反转。而一开始冷眼相看老板在得知他身携巨款之后便一起阿谀奉承,竭尽全力地巴结他,并热情地亲自相送。

这篇文章尖锐地讽刺了当时社会中那些见钱眼开,爱财如命的人。我们不应该像老板和店员托德那样,见钱眼开、爱财如命,以金钱来判定一个人的价值。不管对方是富翁还是穷人,我们都要平等的尊重和对待他们。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像托德和他的老板一样,唯利是图、见钱眼开,就会沦为金钱的奴隶,失去自己的尊严。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了朋友和友谊,买不来知识与智慧,同样的,生命,健康,亲情等都不是凭借金钱就可以得到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双手去奋斗,用智慧和汗水去证明自己的价值,才能活得更加快乐,更加有尊严。

教师评语:现今社会中金钱确实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刻意放大了金钱的作用就很容易让人迷失自我,小小年纪的你就能看清楚这一点实属难得。文章立意选择的很好,正是我们现实存在的问题。希望你能自己以身作则,去感染去让身边的同学朋友都能理解体会到这一点,和他们一起去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在未来的生活中活得更加快乐,更加有尊严。

篇3:读第七天有感400字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篇4:读《第七天》有感

与现实的荒谬相比,小说的荒谬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韩寒说过,所谓的正书,乃是过了七月份就没用的书,所谓闲书,乃是一辈子都受用的书。我虽不能为这句话送去鲜花掌声,因为我毕竟是学生,为了吸取正书里的知识而活,但在心里还是颇为赞同。正书是教书育人的,是让我们在学校混得开的;闲书是杂七杂八的,是让我们在社会混得开的,两者虽然都是书,作用却不太相同。

我是个学生,这是我的职业,我生活在学校到家往返的途中。我自然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领略我生活圈子外的世界,闲书在这个时候就成为了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老师。

——这本余华的《第七天》就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社会上的喜与悲。

这本书名气很大,字数却显得吝啬,让人有种读不过瘾的感觉,那些入书的读者恨不得抓住余华的脖领让他写出《第二百天》,而不是区区七天。读罢此书,回看题目,深感不解。为何作者写了七天题目却是第七天?按照一贯思维,第七天应该是一天,这点想必让语文老师们深感困惑。

有些学校会让学生每天看半小时新闻,用来弥补走向社会却被学校占领的时间,当然,仅限于小学。在初中生活让我们焦头烂额的季节,哪里还有人会放下方程、语法而去欣赏两国争纷,还是多想想自己和别人家那谁谁谁的争分吧。这本书却是填补了些我对生活的迷惘,看完后,我就不再难过了,因为与主人公相比,我的矛盾仿佛是压死骆驼的一根稻草,亦或是饿极时吃的第一个包子,根本没太大作用。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许多社会悲哀,仅仅是我眼里的社会悲哀。因为每当我想反驳“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的至理名言时,爸爸就会告诉我:“你的世界观还没有形成,对任何事不要轻易地下对与错。”至此之后,我就明白了什么叫做沉默是金。我眼里的美好生活是每个人吃得饱,穿得暖,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我所体验的生活仅限于此,我知道那些乞讨的人很可怜,但我从未深入了解过他们的生活,我知道报纸上出现的富豪很有钱,但我亦从未体验过纸醉金迷、养尊处优的乐趣。

生亦何欢死亦何哀。文章充分地展现了一个人在现实中无法得到的,便到幻想中、死亡后去实现。人永远不会知足,所以多少人最后的结局都是“抱憾而终”。当看到作者描写那一片和谐、绿色的草地时,连我这个从未吃过苦、受过累的孩子都有些心动,因为在那里,我不会有学习的压力,我不会为了几个数字而浪费生命。幸亏现在免费的图书馆太少了,而生活水平低下的人民群众也不会想到精神生活,否则若他们看到这本书被书中所描述景象而迷住那自杀率就会大大提高了。

余华说现实荒谬,我们追逐狗血韩剧是因为我们没有过那样大起大落的生活,其实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生活比起他们丝毫不逊色。我们每个人都活得有血有泪,我们都与身边的三两个人共同欢笑、哭泣,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曲婉婷的歌曲里有一句台词,我觉得很对:“虽然没有天生一样的,但在地球上我们是一样的。”《第七天》里连焚烧都要分贵宾席,可见当前社会的黑暗。不管再苦再难,只要有爱你的人在一起就好,何必追求物质。

天黑时我们仰望同一片星空。

只要我们享受生活,学会知足,我们过得一样可以很好,一样可以快乐、幸福。

篇5: 读《第七天》有感

看完余华的小说《第七天》,我由衷佩服。记得上一次看他的作品,是《活着》――他描写的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人的孤独。他把“惨”写到了极致,简直不给主人公一点活路。但这样过于绝对的不幸,反而是一种幸运,因为你知道,在现实生活中绝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那么主人公他可能算是最惨时代中最惨的遇难者了。

而《第七天》同样也是写“惨”,却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首先,写作风格之新,其创意让我觉得魅力非凡,是我读过最有画面感的文章之一。与其说是在读一篇小说,还不如说是在看一部电影。相比《活着》,《第七天》最大的突破并不局限于主人公本身,没有浓墨重彩地写主人公如何如何不幸,主人公仿佛只是过客,只起到了线索的作用,而是由他穿插了许许多多不幸的人的不幸的故事。

在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是有窦娥冤一般的冤屈,不是一种凄凄惨惨戚戚的大悲哀。却也正因如此显得更加真实,仿佛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故事一般。但如果仅限于如此,可能就只会限于优秀,而不是卓越。我认为全书最大的亮点在于他的写作角度。本书第一页主人公就已经去世,然而却不是简简单单的倒叙,并没有画面一转,转而讲述他的生平,而是以他亡魂的视角来展开整个故事。

这里简短地介绍一下故事的背景。在本书中,人死后并不会真正死去,而是会以另一种形态活着,但这种形态虚无缥缈,亦真亦假,就仿佛在梦境之中一般。这样一个简单却十分新颖的背景,创造出一种迷雾一般的氛围,周围的世界还是那样的世界,但是主人公却被生与死的界限阻挡了。

在读这本书时,你并不是像在读一本书,你好像死去了,也透过一层阴魂不散的浓雾,窥探书里的世界。你睁大双眼,只看到茫茫一片,以及隐匿其中的模糊轮廓。这种描写手法,无疑暗暗增加了孤独之感,因为你好像也被世界孤立,正在生的那一头,以前的世界已成为过往烟云。

所以本书真正的意义并不在描写刻画一个比以往都更加悲惨的故事,而是让读者体会到一种近乎永久的孤独。你虽然似乎还活着,但你心里清楚,你已经死了,你不可能再像活人那样活着,就像被流放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杰克那样。这样的一种风格,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经典恐怖电影《寂静岭》。我打算先神游到《寂静岭》的世界中,并稍作停留,也算是捎带为《寂静岭》写一个观后感。

我天生便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并不看什么恐怖电影。记得有一次看《闪灵》,看了一半便不敢再看了,而且还做了两三天的噩梦,自此以后便发誓不再看恐怖片。然而我却看完了《寂静岭》的一、二部。因为说实话,虽然主流上大家都将它当作一部恐怖片,但我却把它当作是一种抽象的孤独来看。因为在电影中寂静岭是另一个世界,一个大雾弥漫的世界,周遭的环境与现实世界一模一样,只是笼罩在迷雾之中而已。而影片中的各种畸形扭曲的怪物,这可以把它们理解为现实中的不幸。

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寂静岭就仿佛是孤独人们的内心一般,在那里有着被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扭曲,与远古野兽的本能。但更多的,是一种外界,永远无法知道,无法了解,无法进入的孤独。

《寂静岭》结局是主人公从寂静岭中逃离,但他并没有从那个世界逃离,他虽然回到了家,那个家和现实中的家一模一样。但是每一个人都知道它不是家,它仍是那个地狱,只是披上伪装后稍微美观一点的地狱。

回过来说余华的《第七天》,虽然与恐怖完全沾不上边,但是却和这部恐怖电影有异曲同工之妙。写到这里时,我突然又想起另一本书。书名好像叫作《天蓝色的彼岸》,可以理解为给儿童的死亡启蒙,余华的《第七天》便是这本书的进阶版。因为《天蓝色的彼岸》,结局是主人公成功到了天蓝色的彼岸,也就是得以安息了。

而《第七天》的主人公却死后依然命运多舛,最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天蓝色的彼岸》更像是安慰儿童,而《第七天》却直接让你看到血淋淋的现实,让你知道悲欢离合总无情。

还有一点就是,关于《第七天》的画面感的构造,恕我直言,是我迄今为止看过的小说中数一数二的。它为电影的翻拍,省了导演不少事(如果将来出现的话)。它的画面感呼之欲出,就如我之前写的那样,与其在看一本书,不如说是在看一部电影,但是很可惜,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导演们还没有发现这部书的潜力。

这本书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题材,因为它还非常含蓄地隐射了一些现代中国的问题,以及一些热门话题。它的影射不是写得微不足道,而是将其夸张化。当然,它的放大也不是无限制的。这种恰到好处的写法,完全可以转换成一种新的电影拍摄方法。这里我再次感叹没有人将其翻拍为电影的不幸,因为它比现在市面上很多故弄玄虚、胸中无物,却强求深遂的影视剧强太多。但是却无人赏识。总而概之这本书,并不是我这样的凡夫俗子,便足以将其表达清楚的,而且偏向于意会,而不是言传。

《第七天》,需要在深夜细品。

篇6: 读《第七天》有感

余华的《第七天》是一部催人泪下,引人深思的长篇小说。从人过世以后的角度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揭示了社会的残酷和世间悲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无情与贪婪。在这样的世界里,亲情和友情是我们生活里唯一存在的依靠。余华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故事的主人公,杨飞在死后的七天里每天都遇到不同和他一样在生活底层的人们,时时刻刻有人遭遇不同的事故导致死亡,来到了死无葬身之地。这里聚集着没钱买墓地的亡灵们,他们都存留着遗憾和生前的后悔,不过终究可以在这里获得他们所渴望的安宁,并与之前死去的家人、朋友们相汇直到在世的家人有钱帮助买墓地。

我对这本书的感触特别深,被爱感动的同时也为世间的不平等和残酷而感到恼怒。第一天,杨飞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带上预约号前往了殡仪馆。殡仪馆里竟然还分成了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余华展示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有钱人都趾高气扬的走向进口焚尸库,拥有着价值连城的墓地,且能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然而普通人静静的等侯着,走向国产的焚库炉。杨飞就是这样的普通人,并没有墓地,不知去何方。余华运用讽刺的方式展现了现实社会中其实也是如此。第二天,他回忆了自己过去的婚姻。上流社会的李青死心塌地的跟在他的身边两年多,之后她却厌倦了平凡、清平的生活,为一个海归博士而跟他离了婚。后来李青第二次的婚后生活过的极其不幸福,结果自杀了。人们总是会被金钱所迷惑、对自己生活感到不满,贪婪的追求更多,然而最后变得一无所有。杨飞和李青的爱情被现实所隔绝,但是两人之间的挂念和爱一直存在着。第三天,杨飞讲述了自己的出身。出生时, 从厕所洞里掉落到了火车铁轨上,被杨金彪即时发现并辛苦拉扯长大。他年幼在杨金彪的细心呵护下茁壮成长。在阅读这一章节时,我被他们的父子情深深地感动了,使我热泪盈眶。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他把自己的一身都献给了杨飞!在工地工作时还把他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喂杨飞喝;为了照顾好他终身未娶;毫不犹豫地支持着他的工作事业;得了不治之症离家出走为了不拖累他。亲情和友情在冰冷的世界上留下了人性的温暖,但世间的悲剧却连续不断。在之后的四、五、六、七天里,杨飞在一路上聆听了许多亡灵的故事。有二十七个婴儿被丢入河中;鼠妹因男友买假iPhone给她而跳楼自杀;男友为她买墓地而卖掉肾。

小说故事情节非常激动人心,采用倒叙的手法给我了残酷和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批判了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余华在揭示世界上的种种问题的同时不忘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让我觉得在绝望中存在着希望。在享受阅读这本小说时,我也更加认知到了现实社会中的争论。余华关注了当下的现实生活,描绘了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并引伸出了人的存在和生命价值等问题的多个答案。可是在控诉社会上各种问题的同时,作者没有解释产生这些悲剧背后的原因,使我产生了一些对故事的疑问。这个小说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对人物形象没有特别的深入。余华只勾画出了人物的外貌形象,并没有深层次的讲述他们的人物变化和细节描写。这样缺少说服力,使我感觉他们是因为情节的需要而虚构出来的。但是小说情节和内容还是让我看的津津有味、陷入其中,让我开始思考现实中和书里世界的不同和相似度。

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感觉是被书中的世界和杨飞遇到的各种遭遇所震撼了。这本小说引人入深、扣人心弦,使我看的特别快。我极力推荐余华的这本小说。文章的语言十分简练朴实,通俗易懂;内容引人思考,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故事让人惊叹、不由自主的思考起现实社会!

篇7: 读《第七天》有感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嗦

篇8:读《第七天》有感

我很喜欢余华的作品,因为他总是能在绝望中留给人希望,像《活着》、像《兄弟》都是这样,但是《第七天》让我觉得余华开始从现实走向荒诞和绝望,他在作品中充满了对这个社会的愤怒和无奈。《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 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冉冉升起的却是“ 死无葬身之地” 。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主人公是一个死去叫杨飞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这本书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而陷入骗局自杀,鼠妹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卖肾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用儿子威胁警察局等等等等,这些社会新闻改编的故事,远比纯虚拟的故事荒诞很多—— 余华也提到:“ 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我也就不愿意看下去了,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 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 永远爱” ,一个是“ 仍然爱” ,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 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 死无葬身之地”—— 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第七天》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有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 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 ” 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 …… 我宁愿相信,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 —— 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篇9:读余华《第七天》有感

读余华《第七天》有感

不知道是不是如今涉世渐深,曾经留下过很惨烈印象的余华的小说,在看完《第七天》之后,只有惆怅和隐痛,浅淡的。

看完第一天的时候,以为这小说将是绝望的控诉,唯绝望是唯一的指控。看完第七天,竟然在生之后的死上面,看到了人世的温情以及一点点“希望”。虽然那种希望和温情是建立在狠绝的“死无葬生之地”之上。

这希望,似乎是绝望的转换,更像是生的延续,于是余华先生这篇写死后七天的小说,变成了“生”的另外一个呈现方式。

说到底,如果死了依然和生一样感知痛苦、阶级、贫富、爱恨,那死还称得上是死么?

我无意于要在书中看到死后世界是如何的答案,只是在书中作者笔下人世挣扎丑陋的淡漠里,看到这样一本“死后余生”的.小说,觉得茫然。

纷纷扰扰,竟不能归去,不能消弭——比死无葬生之地更可怕的,是生着的游荡,而这书里的游荡状态从生前一直延续到死后。

曾记得前些年余华还是想在细雨中呐喊的,如今这个作者让有爱的年轻人为了安葬爱人卖了肾送了命,当初那个写了各种人间惨痛的作者,在一本描述死后世界的小说里一样在写着残酷的社会、吃人的时代、丑陋的一切和无奈的生命体,却让活着无奈的人在死了的世界里延续着亲情,爱情,甚至有大爱和慈悲,这让人——无言以对。

生命已休,痴念未已——这就是余华《第七天》所有的底色。至于不是亲情的亲情,不似爱情的爱情,都是在反复在重复着作者的留恋——纵使这世界如此不堪,扔有什么让人万劫不复。

至此《第七天》,余华的身上已经失却了冷静的悲凉,侵染了人世的暖色。这大概是作家的幸,亦是人间的不幸呢?人间失去了一个余华,人世多了一个行走的41岁却已经像50岁的男子。

篇10:军训日记第七天400字

军训已经进入第七天,由于要准备阅兵训练我们排被分散到别的排,就在我们第一位教官离开前一个小时,我不幸成为他批评的第一人,也是最后一人。教官是一名武警,胖胖的脸蛋,光光的头,很是惹人喜爱!在生活中平易近人,经常呵呵笑,在训练中却对我们严格要求。“部队里有规矩,什么都得打报告。”教官第一天就这样对我们说。于是,“报告”一时风靡了整个连队。从流鼻血,上厕所的“大事”到揉眼搔痒等小事,都离不开“报告”,而教官总会微笑着同意。就在今天,一只小虫子在我的鼻尖上逗留了很久,就在我忍不住用手把它掸开的一瞬间被教官发现了,于是被罚出列,站在全排前面。然后教官用扩音器在我耳边进行“夏天夜暴”般的教诲,就在那时,军训的疲惫,对家人的思念,心中的委屈就像一个个浪头向我袭来,眼睛已经模糊……

军训,就是要按部队的要求训练,磨炼我们的意志。如果人人都以自我为中心,那军队还是军队,纪律还是纪律吗?一阵风拂过脸颊,泪水已止。

篇11:军训日记第七天400字

你瞧,我们一个个小海军正迈着矫健而整齐的步伐,排着“五线队伍”,向打靶场进军。

我们顶着烈日,沿着乡间小路,迅速地到达了目的地。汪教官规定了每个队员的打靶次序,便叫我们就地待命。

我坐在碧绿的青草地上,放眼四周,欣赏着美丽的景色。这是个天然的训练场地,绿树成荫,山谷幽静。几声枪响,把我引向另一道独特的风景——欣赏起前面队员打靶的情形。只见他们趴在地上,一手支枪身,一手扣扳机,头微侧着,眯缝着眼,认真地瞄准,沉着地射击。不一会儿,对面的旗语打过来,队友们的成绩相差悬殊,有8环的,也有3环的,更有脱靶的。我见了,心里怪痒痒地,也摩拳擦掌想快点一试身手。

正当我兴奋之时,枪到了我手中。但是,真轮到我打的时候,我不禁又有点儿紧张。

我接过枪,立刻趴倒在地上,作了一次深呼吸,开始仔细地瞄准靶心。我努力回忆着教官上课时讲的方法和注意点,心里不停地对自己说“三点成一线”。远方的靶心显得很小,我极力地让眼睛看到的各个点保持在一条线上,耐心而慎重地瞄准了靶心,果断地将扳机扣了下去。子弹刚出膛,就感觉到枪托往右肩上猛地一撞,还真有点疼。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了前面不少同学打完靶后把左手搭在右肩上使劲揉个不停的原因了。

不过,这点痛又算得了什么,我又信心十足地打完了后面两枪。我的战绩还没有出来,可我的心却犹如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地担心着,生怕落在队友的后面。这时,看靶的老师用手旗给我做了一个动作——六环。虽然如此,但我依然很高兴,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打靶。从此,我便有了打靶的经历,可以自豪地向人说:“我打过靶!”

篇12:读三毛流浪记有感400字

话说有天,三毛独自漫步在寒冷的街道。北风呼呼,冻得他直哆嗦,走着走着他心想:要是能够捡到百元就好了,这样就不会饿肚子了。但天下哪会有平白无故掉馅饼的事呢?这时的三毛已经筋疲力尽了!他摇摇晃晃的走着走着,哎哟,被石头绊倒了!你猜发生了哪幕?天下真有掉馅饼的事,地上正好有百元。三毛高兴极了,捏了捏自己,这不是梦。他激动地叫了起来:“太爷爷显灵了。”

这时候的他又好像活了过来,精神焕发,走路蹦蹦的活像只兔子。他笑眯眯地说:“我的运气是好的不能再好了!”他笑得眉毛弯成了月牙形,嘴都合不拢。接着他来到了家狗不理包子店。“小二,来笼包子!”包子上来以后,他拿了筷子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吃到最后个的时候,突然只狗跳到桌上来了。还把包子叼了个,三毛气得火冒三丈,他指着狗大声说:“你敢抢我的包子!”狗也不是好惹的,二话不说就冲了上来,把三毛的鼻子咬了口,三毛痛得哇哇大哭起来。

三毛的眉毛耷拉着,眼睛里闪着泪光,撇着嘴,垂头丧气地走在冷清的`街上,又开始了他的下个流浪!

林老师点评:哈哈,这个三毛真是太倒霉啦!小作者对他的神态描写尤为出色,“喜、怒、哀、乐”栩栩如生,记得以后人物描写也要这样仔细哦!

篇13:读九色鹿有感400字

在我们的有一篇课吸引了我的眼球,它的名字叫《九色鹿》。这篇课文讲的是:再森林中有一种身上长着九种颜色的毛的动物,它叫“九色鹿”。它有一个好朋友是一只白鸟。一天,有一个人失足落进了水中,九色鹿十分同情哪个人,于是就把哪个人救了起来,还给他吃了一种百病不生、长生不老的灵芝草,那人因祸得福,要给九色鹿做奴仆。

九色鹿听了和百鸟一起劝他回去,九色鹿说:“只要你不要对别人说我在这里我就非常感谢你了。”那人谢过九色鹿就走了。他在一个城市听说国王有一个妃子得了病,必须要用九色鹿的皮做被子盖在身上,用九色鹿的角做汤膏才能把病治好。那人经不起喇嘛的再三引诱,于是把哪天九色鹿救他的事说给国王听,并带着国王去找九色鹿,结果,九色鹿和飞禽走兽们一起战胜了国王和那个忘恩负意的人。l

我也遇到过和九色鹿相同的遭遇,一次,我们一家和弟弟一家做火车去丽江,在火车上弟弟爬上了行李架,问我敢不敢上去,可我刚上去他就下来了,还连声喊到:“叔叔!叔叔!!(也就是我的爸爸)刘筱菁爬到行李架上了!”我心里一阵委屈,明明是他喊我上去的,可这个时候他又告状,我便哭了。

做人要讲信用,不能只嘴上说一套,实际做又是一套,只要是非常可耻的。而且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那他就一定会遭到报应的,就象那个忘恩负意的人一样。

篇14: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400字

这篇小说以作者亲身经历为素材创作的,是一部反映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青年参与建立和苏维埃政权、参与重建国民经济火热斗争的长篇小说。

他之所以创作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因为他开始文学创作,在母亲、妻子、同志们的帮助下,他出版了这本书!他就在这样艰苦环境中有了新的革命武器——写作,他也继续在为人民做贡献。小说主人公百折不回的顽强奋斗的精神至今仍有积极意义,主人公小时候就疾恶如仇、敢想敢做,到成人也有着儿时倔强、刚强的性格。他为重返建设国家的岗位,刻苦自学,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也曾一度灰心丧气,想自杀,但坚持的革命信念又使他走出了低谷。

整本小说都向着革命事业,努力保卫国家。寓言感慨万千,发出了感人深挚、振聋发聩的豪言壮语:“人最可宝贵的是生命……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篇15:读嫦娥奔月有感400字

嫦娥和后羿他们原本是一对十分相爱的夫妻,可是嫦娥为了要长生不老,她叫后裔去西王母那里要长生不老药,当后裔拿回去的时候,告诉了嫦娥药的服法,可是嫦娥太贪心,趁后裔不在家的时候,偷偷地把药全吃完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的身体开始变轻了,慢慢的飘飘悠悠的像月亮飞去。嫦娥急了,她大声的喊救命,可那有人会去理会她呢?就这样,她成了月宫的仙子。后裔回来看见自己的妻子不见了,他就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可如果想挽救已经来不及了。他大声向天空喊着嫦娥的名字,可那有人会听见呢?

所以,这个故事就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做人不能太贪心,否则的话,就会自食其果!

读名人传有感400字

读水浒传有感400字

读老人与海有感400字

读史记400字有感

读童年有感400字

读《鸿门宴》有感400字

读牛虻有感400字

读《堂吉诃德》有感400字

草船借箭读有感400字

读挪威的森林有感400字

读第七天有感400字(整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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