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高二读后感10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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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高二读后感10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篇1:精选高二读后感10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精选高二读后感10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有一个人,他是世界有名的昆虫学家,他一生中有许多荣誉,还撰写了世界有名的《昆虫记》,他就是法布尔。

法布尔小的时候,家庭贫困、学习环境简陋,但是他依然热爱学习,想尽办法自己学习。他小时候,被父母送到爷爷家,他依然不忘学习,找到牧羊人,让牧羊人教自己天文知识。他还热爱昆虫,在他八岁时,回到家以后,父母让他去赶鸭子觅食,但是自己将鸭子赶到池塘以后,就用石头去磊小水库了,从中他还发现了一个六角形蓝色的石头,一个金灿灿的石头,和一个羊角状的小石头。到了傍晚,就赶着鸭子回家了,父母发现他不好好看鸭子,反而去玩小石子,就将石子全部打碎,扔到外面去了。年轻时,法布尔每天都要花12个小时的时间去卖柠檬、修铁路,每天也只能得到2、3法郎,在当时算是贫穷的了。法布尔成熟以后,就开始自己钻研生物、数学和解剖学,还在三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也发现在自己年幼时发现的石头分别是蓝水晶、云母的碎片和三叶虫幼虫的化石。在他的晚年,法布尔开始撰写享誉世界的《昆虫记》,他拥有了自己的大房子、拥有了自己的实验室,最终取得了不可磨灭的成就。最后,人们还为法布尔设定了“法布尔日”。

我赞美法布尔,因为他不被自己艰苦的困境打到,而是在困境中树立起自己的理想,虽然,自己的学习环境很差,有时甚至没有机会学习,但是他会去问身边的人。法布尔年幼时就对石头和昆虫感兴趣,这也培养了他今后的兴趣和成就。法布尔虽然没有学过代数和几何,但是有人来“拜师学艺”,他却爽快地答应了下来,接着自己就连夜学习新的知识,跟着自己的徒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法布尔还结识许多和他同行的朋友,他们一起登上高峰,寻找一些奇怪的植物,拿来研究。法布尔有时为了研究,一天都不愿意从实验室里面出来。他热爱科学的心态和他的勤奋刻苦,将我深深地折服了。

我敬佩法布尔,我也希望法布尔的这种精神能够永远地被传承下去。

上述20精选高二读后感1000字。描述细腻,语言流畅。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花花花绿绿地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和同学们在课间时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羊。除了我,其他同学都说:“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什么彩色羊!哈哈,真可笑!”我据理力争,偏说世界上有彩色羊,哪成想,她们不但不赞成我,反而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什么彩色羊呀?恐怕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引来一阵哄笑声,我很生气,又不敢说出来,只好低下头,憋红了脸,在心里偷偷地掉眼泪,不再跟她们争论。但我已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证明给你们看,我说的是对的!中午放学刚一进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取出《百科全书》快速地翻了起来。我很快便在书中找到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书中的答案让我的心里有了底,让我一扫先前所遭遇的不快,心情高兴了起来。下午我早早地来到学校,见到同学们,我便拿出了这本书让她们看。同学们争着抢着看我手里的书,她们边看边啧啧称奇:“呀,原来世上还真有彩色羊!人家艾未说得没错﹗”“还是艾未了不起,知道的知识真多!”这本书用它图文并茂的形式,强力地证明了我的话是对的,并让我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与喜爱。强烈的自豪感在我心里油然而生,使得我更加喜爱它了。

几天后在自然科学课上,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看着同学们尴尬的表情,我暗暗得意:哈哈,还是看我的吧,这问题难住了你们,可难不倒我,因为我刚在《百科全书》上看到了这个问题。我勇敢地举起了手,不慌不忙地站起来,用轻松但坚定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课堂安静极了,同学们边静静地听着我的回答,边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我的话声刚落,就听见同学们在悄声议论:艾未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等等诸多的知识,帮我打开了想象的空间,开阔了我的视野,同时也带给了我更多的自信与智慧。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有人说,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而我是因为一段话而爱上了一本书。今天我读完了《云边有个小卖部》,书很温柔,也很治愈。

作者的文笔是那种令人舒适的清淡,却又特别有画面感,仿佛真的能看到,云雾缭绕的山上开着一间小卖部,货架上堆积着零食和岁月,老人躺在摇椅上小憩,孩童们推搡着要吃冰棍。书中主线描写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镇上男孩,磕磕绊绊的成长经历,他平凡,很努力地前进,但生活却不善待,爱情和事业双双失意。

我很喜欢他的勇敢,也很喜欢他的平凡。他就像是我们普通人的缩影一样。纵使平凡,但也怀揣着一个大大的,不平凡的梦想,拼了命地去折腾生活,捯饬时光,希望自己是那个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的人。

小时候,我也像书中的男孩一样,有一个别样的梦想。“做一个大科学家,厉害的让所有人都知道的那样!”每次别人问我你长大想做什么呀,我都会那么答。后来我慢慢长大,不断有人告诉我不要那么异想天开,人啊,考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就够了。我总是在这些话中迷惘,曾经的梦想逐渐趋向骨感的现实。看到小镇男孩一次次为梦想的拼搏,心中是触动的。

但仔细想想,一路长大,其实也会听到鼓励的声音。或许,安稳过一辈子是人对生活最基本的一种期待,但它绝对不是“梦想”的代名词,如果可以,谁不想许自己的生活万丈光芒?但看到他失意时,心中也会不自觉地为他心疼,可即使他一事无成,故乡仍然有牵挂他,爱着他的人。而这些爱着他的人,点亮了他的生命,温暖了他的人生。印象深刻的是,男孩的外婆开着拖拉机一路从小镇走向城市,佝偻着身子,爬上七八层,扛着喝得烂醉的孙子,把他带回了家。那是外婆对孙子的爱,简单,朴实。

对于书的作者张嘉佳,很多人说他是最会写故事的人,他细腻的文笔下写出了最通俗的感情,没有童话般美好,却很贴近生活,让人感同身受。这也许就是张爱玲所谓的,低落尘埃,开出花来。文章前面让我捧腹大笑,读到中间我开始沉思,到了最后泪眼婆娑。我也开始想象刘十三生活的云边镇的模样,还有王莺莺的模样,她给予十三那份最美好的爱。

我还想起了儿时的夏天,蝉鸣和蛙叫,坐在梧桐树下听外婆讲故事。我的外婆和书中的王莺莺一样没有太多的文化,她从来不会讲那些大道理。我只知道我难过的时候,她会安慰我;我开心的时候,她也跟着我一起享受着快乐。她从来没有给我什么贵重的礼物,但却一直带着一份朴实无华的爱,呵护我成长。

书中说“每个梦想都是出彩的。”我会带着我的梦想一路前行,可能等待它的是坎坷,是失败,是绝望,但我想我是不会害怕的。前方有梦想,身后有力量。我不曾要我的人生完美,就像万物皆有裂痕,但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青春,是生生不息绽放的彼岸花,是不期而遇的小惊喜,愿我们都是如此。

——题记

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笔尖勾勒的青春像极了你我。很多人说:张嘉佳,写的不是文字而是大多数人的青春与人生。书中写道: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

如山间清爽的风,

如古城温暖的光,

从清晨到夜晚,

由山野到书房

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张嘉佳评价自己的作品“这是一本纷乱的书,随便打开一篇就好”。的确,他的书信手捻开一页读来都不会觉得枯燥乏味,而是篇篇有亮点,皆有独特的存在意义,很是引人入胜。书中夹杂的那几张彩页,绘满了画,递进着故事,也将其中的深意娓娓道来。

在作者笔下,“情”与“青春”跃然、飞奔,我记起书中茅十八与恋人之间的小碎片故事。是一个可爱的姑娘将只言片语的茅十八改造成了废话流,妙趣横生,惹得读者捧腹大笑不止;记起了“嘴强王者”胡言与他的青春,胡言妈妈的幽默,认真;记起张嘉佳对十二星座的人物设定、分析,每一篇每一句,字里行间都仿佛都倒映着我们的影子;记起管春毛毛,和自己一起犯二,在一起疯、闹的情景,像极了自己的青春年少;记起一群人到处找酒吧,只为最后的获胜;记起猪头的爱情卑微又伟大……一篇篇故事无比动人心弦,是沸腾的热血青春,是不羁的成长之旅。

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叙述,叙述他走过的那万水千山。那么多的篇章,有温暖的,有明亮的,有落单的,有疯狂的,有无聊的,也有胡说八道的。当你辗转难眠时,当你需要安慰时,当你等候列车时,当你赖床不起时,当你饭后困顿时,都能找到那么一篇合适的来读。正如张嘉佳说,希望写一本书,让我们可以放进书架里,留在枕边,或者送给最重要的那个人,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恰是。

有一些章节,些许言语,戳中了个人的痛点,仿佛某个阶段的那个自己,像极了。

张嘉佳的文字,温暖,柔软,直抵人心;他的文字,深刻,幽默,妙趣横生;他的文字,浪漫,不失婉约,令人动容;他的文字触动我的心弦。

“我同一些人的世界路过,一些人从我的世界路过”,他这样说。仿佛一双慧眼看透了很多很多。他说,“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难过的时候,去哪里天空都挂着泪水,后来发现,因为这样,所以天空格外明亮,明亮到可以看到自己”,像极了伤心难过时的我,只想刻意隐瞒,不愿对外公开;关于记忆的那一座沙城,他这样勾勒,“把关于我们之间的所有影子埋葬,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哪怕往前走,是和你擦肩而过”,像极了你我执拗的青春年少,不甘心、不屈服、不计后果。

《从你的世界路过》,随便打开一篇就行。

因为,那里有着你的青春。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在我的书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许多书。每逢空闲的时候,我就会从中抽出一本来,细细地读上几个小时。然而,最令我着迷的还是加拿大的蒙哥马利所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不厌其烦的读了一遍又一遍。

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个红发孤儿,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据安妮自己所说,她非常讨厌这一头红发,不过这头红发并没有给她的快乐抹上阴影。一次,绿山墙的马瑞拉、马修一家觉得自己快上了年纪了,于是这对独身兄妹就托好友帮他们收养一个男孩儿,却阴差阳错地收养了安妮。马瑞拉和哥哥马修在相处中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安妮,于是,安妮就幸运地留在了绿山墙。

可是,安妮是个酷爱幻想、并不断闯些小祸的马虎女孩儿。请好友戴安娜来参加两人茶会,却把葡萄酒当成了紫莓甜酒,稀里糊涂的把戴安娜灌醉;给牧师太太做蛋糕,却把装在香草精瓶子里的止痛药倒了进去;提议与戴安娜比赛谁先跳上床,却不幸的踩到了戴安娜的约瑟芬姑奶奶身上……

虽然安妮不断闯些小祸,但她同时又是个善良的女孩儿。见戴安娜的妹妹生了重病,就连忙跑去营救,挽回了她的生命;以高居榜首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院,毕业后本可以去英国的雷德蒙大学就读,并领到一份丰厚的奖学金,却因马修的病逝、马瑞拉的衰老而留在了绿山墙……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安妮。我本人非常喜爱安妮。因为她的善良、她的可爱性情,最重要的是她的纯净。安妮喜欢幻想,使生活时刻充满了惊喜;安妮对世间的万物都怀有喜爱和感激之情。她喜爱窗台上的那一棵苹果香老鹳草,喜爱卧室外的樱桃树,喜爱林荫大道,喜爱“巴里的池塘”……她还为这些花草山水都起了新的名字,例如“珍妮”“洁白之树”“闪光之湖”……真正的把它们当做朋友来看待。她甚至还在祷告时感激上帝赐予她这些花草植物……我想,正是因为安妮拥有一颗与旁人不同的心,才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她!虽然她不是最漂亮,虽然她不是最聪明,但是她的善良品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对一切事物的感激足以让她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孩儿!我敬佩她!

是安妮,让我明白了自己做得有多不够,也是安妮,让我明白了感恩,明白了善良,也明白了万物之间的平等……我们是否应该学习她乐观对待生活的态

度,以及对生命的感激呢?

就如周国平老先生所说的:在今日这个崇拜财富的时代,我们该自问:我们是否丢失了那些最重要的财富,例如对生活的惊奇感。使生活焕发诗意的想象力,源自感激生命的善良呢?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但我最喜爱的还是它——《夏洛的网》。

那一天,段老师送给我一本书,它就是那本《夏洛的网》。我回家读了一周才把它读完。你可能会问:“是什么内容让你这么喜爱?”下面我就给你讲讲吧。

这本书写了小猪和一只小蜘蛛珍贵的友谊。小猪本来会被杀害,布料被弗恩救了下来,后来又卖给了弗恩的舅舅。当小猪没有朋友时,一只蜘蛛——夏洛,主动说和它做朋友,小猪答应了。有一天,小猪得知它的未来竟是做成火腿,当小猪非常伤心时,蜘蛛夏洛主动说要帮助它,小猪认为夏洛太小了,怎么帮助得了它呢?结果夏洛在网上织出了字,说小猪是“王牌猪”,后来蜘蛛夏洛又织出了很多类似的字,挽救了小猪的生命。然而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为了朋友能够献出生命,这种精神在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办得到?动物能做到的,我们能做到吗?我们应该问问自己:“为了朋友付出过什么?就算付出过,那又有多少?”从现在起,我们一起为他人付出。我相信:只要你有付出,就一定能得到回报。

我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内容精彩。它写出了小老鼠的贪吃,写出了夏洛的聪明,写出了小猪的无可奈何。写了蜘蛛夏洛怎样把子织到网上,还有老鼠出去咬报纸给夏洛提供素材,小猪怎样跳跃起来。这一系列都显得这些小动物非常机灵,所以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它——《夏洛的网》,我喜欢这本书里珍贵的友谊,喜欢这本书中为人付出的精神,还喜欢这本书的精彩内容。让我们在书海里飞翔,找到自己深爱的一本书,也把它永远地珍藏下去。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人的一生是美好的,如果你在过程之中没有读过一本书,那么,你的人生必定是不完美的。

书,就像水、阳光、肥料哺育着小苗成长,在书中,可以和优秀的人物为伴,思想共舞。

我读过不下几百本书,可是最让我着迷的还是《木偶奇遇记》、《老人与海》、和《童年》。小木偶匹诺曹用自己的勇敢,跨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在他变成一个人类小孩之前,有多少小孩子嘲笑、讽刺他,可是,因为他的坚强、不放弃,他最终成为了一个人类小孩。

一位70岁的老人是一位渔夫,他和一位在他年轻时教会他打鱼的小伙子,一起出海打鱼,在海上与一只鲨鱼殊死搏斗后,成功登陆,虽然他们只带回来了一只鲨鱼的骨架,但是我们可以看出老人的顽强和坚强的毅力。

高尔基的三部曲中的一部《童年》讲的是高尔基童年时的事情,他的童年有许多许多的不幸,在他刚满几岁时,他离开了自己心爱的爸爸。他的外祖母安慰着她,然而在这时他的小弟弟出生了,他没有名字,是因为大家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和取名,弟弟就去世了。

书带给了我许多快乐,有时我仿佛身入其中,周围的一切都很安静,就算外面有人放声音很大的音乐也不例外。有时,看入迷了,就常常忘记了爸爸妈妈交代我的事情,从小

时候三岁开始,把家里的幼儿画报看了个遍,可能,从那时起就注定我和书本一定有着缘分,这时父母会叫我“蛀书虫”,我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多读书,读好书。是呀!我们如果不读书,等到未来来临的哪一天,我们用什么来实现梦想?我们怎样做出高科技产品?答案就是从小时候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多读书,从书中汲取知识,让人类的明天更美好!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每当我来到泰山公园,总会去瞻仰岳王庙。每当看到岳飞的英雄形象,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茫茫书海之中,我怀着一种期待翻开了《岳飞传》。

《岳飞传》是一本人物传记,由清代钱彩编著,讲述了岳飞与众兄弟投军报国,带领名声远扬的岳家军抗击金兵,精忠报国,却以“莫须有”罪名,被秦桧等奸贼惨害于**亭。书中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场景生动地再现,让我有身临其境般的感觉。

读完《岳飞传》,我心中感慨万千:我为岳飞刚正不阿、舍生忘死的爱国精神所折服。在他和儿子被奸臣捉拿后,两个奸贼将岳飞折磨得体无完肤,都没能让岳飞父子屈招,即使将背脊上的皮肉都撕扯下来,也丝毫不屈。我为岳飞赈灾就难,一心为民的义举所感动。当乡村百姓四处逃荒,民不聊生的时候,岳飞挺身而出,面对急于求食,群情激奋的近千难民,开仓放粮,赈灾救难。我更为昏君奸臣横行霸道,荒浮无度的恶行所憎恨。他们不议国家大事,不论百姓安危。奸臣肆无忌惮,陷害忠良,皇帝更是听信谗言,眼看收复失地指日可待,却制造了岳飞父子和张宪的惊天冤案。恶有恶报,奸贼的铁像永远被人们所唾骂!

岳飞牢记母亲教诲,把国家安危紧记心头,策驽砺钝,对国家一片忠心。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像岳飞这样被世世代代传诵的爱国英雄还有许多:爱国主义诗人屈原,见楚怀王听信诽谤,一心想攥住楚国疆土,保住河山,却被流放他乡,扬起笔锋疾书,写成流芳百世的《离骚》,为国尽忠,问天长叹,葬身汨罗;革命烈士刘胡兰, 10岁参加儿童团,在艰苦的环境里,她出入“青纱帐”,隐匿“古墓穴”,被敌人抓捕后,从容就义,壮烈牺牲,“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她英勇一生的写照……

爱国是一种牺牲,多少拥有爱国心的仁人志士在国家危难的时刻敢于站起来,甚至不惜为国家放弃自己的生命,这种爱国热情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岳飞虽怀“精忠报国之志”,却无“精忠报国之门”。他碧血丹心,为国捐躯,血洒疆场,忧国忧民。每当我捧起《岳飞传》,脑海中就浮现出《满江红》中铿锵的语句,浮现出岳飞名垂青史的伟大形象,浮现出那个金戈铁马的悲壮时代。

岳飞的故事将永远激励我们做一个拥有爱国情怀的少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箴言将永远鞭策我们奋发上进,博学慎思。而这些或许是我喜爱《岳飞传》的原因吧!

篇10: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我有这样一本书。

它没有华美的语言,却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它没有华丽的外表,却给了我深深的印象;它没有张钉线,却伴随我走过一个一个春夏秋冬。

这本书就是我的父母。一路走来,它总伴随在我左右。让我一步步走向成熟,一次次度过难关。

《一》我要拯救我的孩子

我是来自山区的孩子,我得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他们用浓浓的.爱,深深的情,奏响一曲动人的生命之歌。

那是我两岁的一天,习惯性地母亲早早地起床做饭,安顿完我们四姊妹后,出门插秧了。正值农忙时节嘛!一切都很平静,而灾难却悄悄来临。午饭时回来,我一个劲的哭,“怪了,怎样哄都不管用?”母亲自语道。仔细一看,发现我脖子上有个咬伤口。她没把此放在心上,依旧干活去了。然而晚饭时分,那伤口肿了个小碗那么大,她慌了。

夜里,向邻居借了百快钱,天还未亮就抱着我四处求医。而几天下来,所有的人都摇头相别。“怎么办?”充斥着父母的脑海,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一向不向别人借钱的父亲,只好鼓起勇气向朋友凑了几百。走着哭着来到几十里开外的乡医院,让人绝望的是他们也没法子,甚至有人说没希望啦,回去,省得人财两空!母亲不信,坚定说“我要拯救我的孩子,这是责任!”

就这样,父母赶着凌晨两点的货车赶往县医院。而巨额的医疗费几乎要把他们压垮但已故不上这些了。就这样,他们轮流守侯在我身旁;就这样,他们在刺鼻的病房熬过三个月;就这样,我在母亲哭喊中回到人间。

期间,父亲给我输过几次而至今还时常晕,母亲也老了许多。伤疤留下了,而爱还在继续……

《二》穷也要有志气

到了上学的年龄,一下四个人上学,加上还要还债,家境显得拮据。但勤快的母亲也常到山上采野果,于是别人家的孩子买零食,我们就有番薯干、板栗、笋饼等好多吃的。

母亲向来不打我们的,但有一次,她真的发怒了。由于,别人家里种了橘子,我家没。我们也贪吃,在没人的时候我和姐偷了一大包回家,当时还美滋滋的,谁知母亲知道了,一怒之下,给我一耳光并要我们还回去。睡觉时,她又细语心长的说,打你也迫不得已,但做人即使穷要有志气,孩子!从此,那样的傻事,我再也不敢干了

《三》我爱你我的孩子

大概是受母亲的影响吧,我生活比较勤俭。因此,父母会给我零钱,但我从不舍的买零食,吃饭也一样。致使应营养不足而的病。真是得不偿失。

初三那年,学习比较紧,没注意身体。患上大病肾炎。结果是打了二周的点滴吊瓶,我也后悔,但父亲只是默默无声。是的,面对孩子,能说什么呢。因为,他们爱他们的孩子呀!

《四》我们支持你孩子

的暑假,那是个让我感到窒息的季节——我中考落榜了。回家后,一切那样平常,在我心中却那样沧桑。与哭无泪,仿佛全世界都弃我而去。我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这时是他们——我的父母——给了我信心与希望。“孩子去复读吧,钱的事你不用管,我们在苦再累也就这些年,我们支持你孩子!”母亲语重深长的说。此刻我已泪流满面……

这就是我的父母,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1000字

在世界文学史上,如果说有哪一本书的影响大到甚至引发了一场战争,那一定非《汤姆叔叔的小屋》莫属了。1862年,林肯总统在白宫接见这部小说的作者――女作家托斯夫人时,盛赞她写了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它促使了美国废奴运动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基督徒的正直、虔诚、宽容、仁慈、忠贞、感恩等完美品质,都在黑奴主人公汤姆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汤姆原来是谢尔比先生家的一位黑奴,后来由于债务原因不得不把他卖掉来抵偿债务。

在美丽的密西西比河上,船来船往,呈现出一派繁忙的运输景象。汤姆正在一个棉花高处专心的读着《圣经》。船上有一位叫圣克莱尔的绅士,家住新奥尔良,家境十分富裕。圣克莱尔是路易斯安那州一个有钱的种植园主的儿子,他继承了父亲的种植园,成了一个富有的农场主。他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儿和一位女士,后来人们知道那位女士是这位绅士的堂姐。汤姆常常看见这个小姑娘,她举止优雅,仿佛天使一般,有时候,她会忧伤的在那些戴着镣铐坐着的奴隶身边打转,好几次她捧着大把的糖果,坚果和橘子快乐的分给大家,随后又跑开了,汤姆的手很巧,能用樱桃壳雕刻小人,,小篮子等小玩意。有一段时间在汤姆在雕刻小玩意时,小姑娘就蹲在汤姆旁边观看,渐渐成了好朋友。后来的聊天中他知道这个小女孩叫伊万杰林.圣克莱尔,人们都叫她伊娃。第二天轮船驶近了新奥尔良,许多人开始收拾行李,为上岸做准备,船上出现了一片忙乱的景象。此刻伊娃的父亲正在和黑利交谈,黑利你再讨价还价,最后以一千三百美元的价格把汤姆卖给了圣克莱尔。

草必枯干,花必凋谢 。时光流逝,一晃两年过去了,两年来汤姆虽然远离自己的骨肉至亲,但他并没有感到多么痛苦,汤姆从《圣经》中学到的知足常乐的精神对他大有益处。

有一天的傍晚时分,落霞满天,湖面倒映着这里美丽的天空,花园一家的棚架下面,汤姆和伊娃正坐在长满青苔的小石凳,上认真地读着《圣经》。

“汤姆叔叔,你唱《光明天使》吧。”

汤姆于是唱起了那首著名的圣歌,伊娃认真的听着,那样子真像一个天使 。

“汤姆叔叔,”伊娃说,“我要到那儿去了。”

“去哪,伊娃?”

孩子站起身,用手指了指天空,一缕晚霞照在他那头发和粉红的脸蛋上。

“我到那去了,”她说,“到光明的天使那去,汤姆,我不久就要去了。”

汤姆突然一阵钻心的疼痛,他注意到近半年来伊娃越来越消瘦了,也越来越苍白,呼吸越来越短促,以前她在花园里奔跑玩耍一连几小时都没事,可现在很快就会觉得累了。汤姆还常常听见奥菲丽亚说起伊娃的病,说吃什么药都不见效。

几天后伊娃越来越虚弱了,又过了一两个礼拜,伊娃的病症似有好转,圣克莱尔欣喜若狂,他向众人宣称伊娃不久就会健壮,起来唯独奥菲丽亚和医生清楚,这只是回光返照这孩子的病好不了了,伊娃自己也很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最后一天下午伊娃永远的离开了。

作为一名黑奴,汤姆从不怨天尤人,也从不自暴自弃,他与命运顽强抗争,相信上帝无处不在,尽管命运一再与他作对,让他遭遇妻离子散,生死离别以及毫无人性的毒打,但他始终坚信上帝与他同在,相信自己的苦痛一定能唤醒残酷者的良知,并最终皈依上帝。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不要畏惧,要与挫折做抗争,像汤姆一样,要与命运抗争。在面对困难时,要勇敢的面对,不能自暴自弃,不能怨天尤人,不能畏怯,不能抱怨,要勇敢的抗争,这样才有可能战胜困难。

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1000字

可能这部书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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