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名著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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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名著读后感600字

篇1: 月亮与六便士名著读后感600字

“月亮与六便士”,听起来就像一幅惊艳绝伦的画: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却偏偏抬头看见了月亮。那一瞬间血液的凝固又沸腾,一瞬间仿佛献上了灵魂,肉体凡胎浮生百态都成了枷锁。那该是怎样刻骨铭心的惊艳与永恒,经历了巫山沧海,满目所及自此非云非水。

于是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工作和稳定的生活,抛弃了家庭妻儿,宁愿忍受别人的误会与诋毁,忍受流离饥苦的生活,毅然决然投入了绘画的怀抱。不,不是忍受,忍受者证明在其中获得痛苦,但思特里克兰德毫不在意,他的目光甚至从未在这些困苦上停留过一秒。他满心只有绘画,他说他必须画画,“就如一个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好坏都无关紧要,他要么挣扎,要么被淹死”。他的决然到了一种惊世骇俗的地步。他说爱情是一种病,他只在某些时候才需要一个女人;他说孩子即便饿死了也同他没有干系;他无所谓所有人的厌恶与鄙视;他不能忍受任何桎梏,清除所有阻碍,即便遍体鳞伤鲜血淋漓。

思特里克兰德逐月而去。我同许多人讲思特里克兰德,而这些人中大多数批判他的不负责任随心所欲,剩下的大多诚恳的表示了他的勇气令人钦佩。

当我们用现实的眼光思考思特里克兰德,其感受不会比读完百年孤独好上半分:譬如月亮离地球足足36。3万千米,还得是在近地点的时候。

如果说“月亮”是毛姆用的一个比喻,那么本体可以翻译成理想,但它却是高于理想的理想:你渴望在后花园的游泳池边喝着86年的拉菲,同美人谈论着康德;或者在世界各地举办音乐会,被人们称为“现代的莫扎特”,都不重要,这些可能不是地上的六便士,却充其量只算得上是楼顶的英镑。月亮是生命的意义所在,是巫山沧海,是毕生所求,是刻在骨头中的。而泱泱四海八荒,上下近万年,有多少人连生命中的月亮是什么都不知道,遑论那刹那的惊艳与永恒。即便有幸得见,有多少人却低下了头,为了生活和家庭,因为恐惧与不安,宁愿假装没有见过。那么那么多的人此生便沉溺于缓缓的溪流,无缘悬崖瀑布。

那么,你可会弃了六便士,甚至英镑黄金,一心逐月而去?只是在此之前,我只希望,能够得见月的清辉洒满青石的街道,像一幅美丽的画儿。

睡前想:你可会弃了六便士,甚至英镑黄金,一心逐月而去?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篇2:月亮与六便士名著读后感

心痛、同情、恐惧等太多洪水猛兽般的感情。然而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生命从来不纷乱,只有画画,不停地画画,简单得不可理喻,最后“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看到那个世界的美好。然后,他既骄傲又轻蔑地摧毁了它”。这本书以高更为原型,讲述一个生活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如何抛弃妻子、孩子和事业,先是到巴黎,接着到塔希提穷困潦倒独自画画了一生的故事。很多人说月亮是梦想,六便士是现实,斯特里克兰在做一个选择题。我觉得不是,因为斯特里克兰根本没有做选择时会有的犹豫,当我们还在想着明天吃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抛弃一切到了巴黎住在一个三流旅馆里开始画画了。

我想他应该是在挣扎吧,挣扎着抛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能借助我们的身体感受到的所有事物,直抵混沌中生命的本源、人性中原始的本能。有网友说看完这本书很歇斯底里,内心生出一种恐惧,打心底里害怕,想尖叫着哭一场。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吧。兰德的诗写到“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在这本书里,斯特里克兰是举着生命之火去寻找洪荒世界万物初现的美,最后他找到了,不过他将他的秘密带进了坟墓。

篇3:月亮与六便士名著读后感作文

早在很早以前就听说过《月亮与六便士》的名字,但当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总是偏执地以为这本书是诸如《爱丽丝漫游仙境》《绿野仙踪》《小飞侠彼得潘》之类的儿童幻想读物,所以迟迟没有去看。后来接触到毛姆的短篇小说,文笔非常辛辣又不乏幽默,情节的设置安排亦有其独到之处,最值得玩味的还是他对人性的剖析,进一步了解这个有趣的作者才知道,原来《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的作品,实在是孤陋寡闻了。

在整本书中,没有一处提到“月亮”和“六便士”,它们充当的是一个象征的意象。“月亮”象征高尚的理想追求,“六便士”则是满足人基本所需的生活条件,用现在的话来说,就叫做“诗和远方”以及“生活中的苟且”。又或者,“月亮”和“六便士”暗指人性中的两面性,高尚纯洁的一面,和丑陋猥琐的一面。小说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个复杂而矛盾的人。

你可以用尽世界上所有诅咒的词语来谩骂他,他就是一个厚颜无耻的恶棍、混账、无赖,作者也在文中承认世界上再没有比他更加自私和残忍的人了。对于一个丝毫不在乎他人看法的人,如何能够用到的准则来约束呢?但是另一方面,你不得不佩服他,为了追求理想境界,他可以忍受生活中任何不便之处,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别人,亦可以牺牲自己。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是印象派画家高更,说到印象派,莫奈和梵高可能更为大家熟悉,那么高更到底是谁呢?他是梵高疯狂崇拜者的画家,梵高的向日葵是为他所画,精神病是在意识到与他道不同不相为谋的痛苦中加重,割耳送妓女的行为亦是在与他激烈争吵之后作出的,高更是当时巴黎颇受欢迎的印象派画家,对梵高的影响不能不说相当的深远。

很难想象,在一个人身上同时融合着天使和恶魔的双重特征,以高更为原型的的角色斯特里克兰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毫无顾忌地伤害和背叛倾尽全力帮助他的朋友,对为他自杀的女人没有丝毫怜悯之心,所有这些,包括他曾经体面稳定的工作,妻子和儿女,都只是天空中掠过的飞鸟,过去了,甚至不留下丝毫痕迹。他只为画画而生,也只为画画而死。并且他非常清楚地知道,在他死后若干年,他的作品将成为艺术长廊中的瑰宝。他的先见之明得到了时间的证明。

曾看过梵高的画作,他的作品乍看起来颜色欢快明亮,但是一旦细看,就会发现那种明快的表象之下隐含着某种无法言说的气息,就像是一座建立在腐臭沼泽之上的花园,花丛绚烂,底下却是遍地腐尸,蚊蝇飞绕。在他的笔下,所有的静物都焕发出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扭曲着、挣扎着向上生长,仿佛是要竭力摆脱某种不可抗拒的命运。《星月夜》中,天鹅绒似的夜幕里群星在旋转;《麦田里的乌鸦》中,群鸦低低地掠过大片大片的麦田,极端的暗与极端的亮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其他的静物画中,柏树扭曲成燃烧的绿色火焰,向日葵仿佛烧灼,吸引着人前来,然后溺毙在这金色的火海之中。而高更的画,则更加难以理解,如果说梵高的画充满着不安的躁动,那么高更的画则是完全相反的对立面。你看着他的画,什么都感受不到,除了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斯特里克兰就在这样的寂静中跌入了生命的深渊。但是总是有人愿意追随他,无知的女人,诚挚爱着艺术的画家。他们无怨无悔地随他坠入黑暗中去。一个理想主义的人往往具有感染力,即使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在日本江户时代末期,土方岁三带领新撰组对抗新生的政权,在那般捉襟见肘的境地中,仍然有一大批死士愿意追随他,大概就是因为他对武士道的坚守。二战中希勒在德国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也是凭借他对纳粹主义的坚信。理想如烛火,猴子尚且愿意火中取栗,更何况是人呢?即使斯特里克兰本人并没有这样的意向,却并不妨碍他身边的人愿意追随他,在被他无数次伤害后,对他的同情远远多于憎恨。他们说,他是一个可怜的人。

看毛姆的书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那就是他是一个对艺术和音乐都有着相当了解的作家,以画家为原型进行创作的小说,当然不乏欧洲各个历史时期的的画家和他们的相关作品的出现,文中还会不时出现当时的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在读书的时候把这些找出来做背景音乐,边读边听,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假想自己也正置身于上个世纪代英国的一户人家中,没落的贵族之家,有着古板而又浮夸的装潢,乔治时期的奢华家族在你的身后肃穆而立,而你的身下是猩红色的软缎扶手椅,你把手慵懒地搭在额头上,手边是一瓶时令的玫瑰花。

先前是被毛姆的短篇小说吸引,个性化的幽默语言和情节的反转吊着人的胃口,诱使着你读如饥似渴下去,但这也是他的致命缺点。他的情节反转永远发生在第一人称的“我”暂离某地回来以后,其反转过程则由“我”和故事主角的共同朋友——一个不足为道的第三人——进行叙述,读多了便味同嚼蜡了。可以说《月亮和六个便士》挽救了我对他的印象,这部长篇小说和他引人入胜的短篇小说有不同之处,故事一开头就是长篇大段的议论和背景说明,必须忍住不快继续读下去才能够品尝到后面的佳肴美馔。

生活中的琐碎屑事与微小点滴是毛姆擅长的领域,本来认为再没见过比毛姆更善于描绘家长里短、邻里韵事的男性作家了,后来仔细一想其实并不尽然。堪称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便是以描绘贵族之家的琐事为主要内容的,同样是描写贵族之家的家长里短的英剧《唐顿庄园》,其编剧也是男性;开创宫斗剧风尚的《金枝欲孽》也是男性编剧执笔的。也许就像苏轼感叹的,“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置身事外的男性反而能够更好地把握女性的思维方式,从而刻画出更为丰满和深入骨髓的女性的形象。

男性和女性的思维模式由于关注点的不同大相迥异。曾经在培训机构兼职时亲眼看过一件事,当时学生家长(妈妈)要过来看看这边的教学条件,不知道路怎么走。在电话中,男老师说你走哪条哪条路,在哪个路口往哪个方向转,说了等于白搭。女老师接过电话,你在哪个路口?哦,你往前面走会经过哪个蛋糕店哪个服装店然后就到了。Bingo,马上搞定。可以这么说,普遍来讲男性的思维模式就犹如规划有序的道路,直接,准确,利落。女性关注的食品店和服装店代表的则是从另一个侧面看待生活,是一种曲线的思维方式,和她在走路的时候一样,只要条件允许,绝不会直奔某个目的地而去,而是走走停停,东张西望,一件漂亮的花裙子和从蛋糕店散发出来的香味都能轻易引起她的注意。

英国人提倡绅士风度,然而毛姆在批评起女人来是半点绅士风度也不留,那简直不是批评,而是赤裸裸的讽刺、嘲笑和挖苦,在他笔下女人普遍是盲从、缺少思想能力的低能动物,喜欢唠叨别人家的风流韵事又偏偏装出一副矜持的假样子。不知道在上个世界六七十年代风行欧洲的女权运动中,毛姆的书有没有被烧掉……对于别人的批评,最难受的事莫过于你还从心底认同别人说的在理,完全无法辩驳,只能望着对方咄咄逼人的嘴巴瞠目结舌。毛姆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但是他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他揭示的女性的弱点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人性当中普遍存在的,也就是说男性也无法避免这样的问题,除此以外,男性也有自己的问题所在,至于这些问题,就交由女权主义的女性作家来详细剖析好了。她们置身事外,亦会作出一个全面公正的评价。

本以为这本书还要好久才能看完,因为中间停过一段时间,为了保持写作风格的统一不得不暂时放下了这本看了一半的书。凌晨的时候脚痛得睡不着,爬起来看书,又在等水烧开的间隙把这本书看完了。凌晨五点钟的小区,天色濛濛的亮。居民楼底的灯亮着暖橙色的灯光,一整夜的水管被风吹得哐哐作响的声音也显得不那么恐怖了。再往小树林方向延伸过去,路灯光渐变成了白色,非常冷静克制的颜色。不由得产生一种错觉,犹如置身于深海之中,灰蒙蒙的光线穿透头顶繁盛的水藻折射下来,光线沾染上水的质感,幽幽地摇曳晃动。

我在海底仰望浮光微漾的天空。而天,就要亮了。

篇4:月亮与六便士名著读后感作文

从拿起这本书时就始终被斯特里克兰吸引,读完他的一生,看到的是一个宁静的灵魂,不曾畏惧命运的折磨,不曾抛弃心中的信念。显然斯特里克兰的蓝本就是高更, 生极落魄,死备哀荣。

斯特里克兰是那样的自私,自私到可以抛弃妻子,甩下任何社会责任;他可恶,可恶到可以和自己忠诚老友的妻子暗通款曲;他冷血,冷血到面对为他而死的布兰琪毫无愧怍。可他又是那样的有勇气又专注,中年时期舍得离开平静的生活去追求梦想,与其说他聚焦于梦想,不如说梦想聚焦在了他身上,如他重复了多次的那句“我必须画画”,如布鲁诺船长所说的“掳获斯特里克兰的激情是一种创造美的激情。这种激情让他不得安宁,不停地催促着他。”,如同溺水的人在挣扎,如同宿命在指引他,他逃不脱。他眼里真的毫无他人的看法,他只清楚自己要做什么,于是就去那样做了。好多人都在宣扬不在意他人的目光和口舌,事实上“这些人只有在相信没人能发现他们的逾规越矩之处时才敢为所欲为。”活出自己内心世界的只有斯特里克兰,对于一切外界的嘈杂是非,他只会反问“这和我有两便士关系吗?”他不落窠臼,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被所谓的“主流思想”不解和非议。

文字真是灵动又奇妙,毛姆更是妙笔生花。总是能读出画面,到斯特里克兰寻到了他的“故乡”时,眼前始终是那座如同世外桃源一样的小岛。我看得到塔希提岛上他们的家,富于原始的自然的美。感觉自己走到了他们简陋的屋子门口,看到斯特里克兰魁梧的背影,他终日站在画板前一言不发地画画。我看得到夜幕降临后他和爱塔在走廊一边吸烟一边静静地凝望夜色。一切静谧又和谐,那是一种回归本真的幸福,不问世事,也被遗忘。

我十分相信并认同毛姆在这里写的对所谓“故乡”的理解:“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就如我相信苏轼的“此心安处是吾乡”,我不知道日后会踏过多少地方,也不知道最终会落脚何处,有生之年能落到某处后心生一种缘分使然的归属感那的确是一种幸,因此打算始终怀着这样的期待和保持着对未知世界的好奇走下去。

小说最后那句欲言又止的《圣经》里的话便是“你们不要论断别人,免得你们被人论断。” 总是有很多人愿意对别人的选择和生活评头论足,却又不希望自己被别人指指点点,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尊重,如果不能切身理解,那就尊重别人的想法、观念、行为和决定。我特别喜欢书中的这段话,当时也是被印刷在了书背面,未拆封时看到这段话就吸引得我去读内容——“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再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取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我始终想要坚持遵循自己的内心,做想做的事情,和喜欢的人相处,保持内心的舒适宁静,“随心”真的很重要。 千万个人有千万双不同的眼睛,千万双眼睛看到的世界和生活也大不相同,于是便衍生了千万种生活方式,所以看清自己的前路,无须评判他人才是最合适的法则。

有关书的名字,毛姆在《人性的枷锁》里写过“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抬头却看见了月亮。”《月亮和六便士》是《人性的枷锁》后面的一部书,毛姆很中意那句话,于是就有了这个名字。斯特里克兰看不到旁的,六便士与他无关,他只要月亮。每一个为心中热爱的事物专注付出的人都大同小异, 都是日夜思慕心中神庙的朝圣者,跋涉终生。

篇5:月亮与六便士名著初二读后感

不间断的读完英国作家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意犹未尽。

书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原本生活殷实,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妻子爱好文学与艺术,是个女文青,她喜欢与体面的人物交际,所以家中经常高朋满座,熙熙攘攘。在妻子亲友圈中,斯特里克兰德并不出众,作为证券经纪人,虽然他挣钱养家,但因为缺乏艺术感显得平淡无奇。不料,就是这样一个平淡正常的人,却在中年后迷恋上绘画,并且“像被魔鬼附了体”,弃家出走,先是在巴黎的一个破旧旅馆,后来干脆到了南太平洋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后半生病魔缠身,穷困至极,死后名声大噪。

斯特里克兰德是被魔鬼付了体的,所以他的所作所为超出了我们常人的理解框架,在他的世界里没有我们熟知的爱恨、责任、感恩、因果、窘迫和灾难,所以他轻巧的离开了没有收入来源的妻子、孩子,没有一丝愧疚。更让人不解的是,在他贫病交加快死的时候,荷兰画家施特略夫好心相助,把他搬到自己的家里悉心照顾,不仅挽救了他的性命,还腾出自己的画室给他作画。斯特里克兰德竟然和荷兰画家的妻子私通,并导致荷兰画家家破人亡。造成如此恶果,他本人也没产生愧疚之意,表现的极度自私。另一方面,他自己生活穷困,饿的吃了这顿没下顿时,他也没有后悔当初离开舒适的家,从来没有想回到过去,他没有肉体上的痛苦感,反而愿意在与世隔绝的小岛到生命的终结,在最后惨淡而终的时候仍然很平和。

因为他不合世俗逻辑,所以即便做了看来极度自私的事,我们仍然无法对他痛恨。他就是个外星生物,上帝或者魔鬼派他来就是通过他的手画出不一样的作品,为神灵发声。上帝或者魔鬼只在他的脑子里装置了对绘画的痴迷和独到见解,至于人类社会的公序良俗在他离家出走时就一键删除了。

所以对这样一个怪胎,我完全不理解。也许这正是大师的境界。

但是,这本书让我更动容的是里面的各个配角。

首先是荷兰画家施特略夫,他那么善良,愿意毫不保留的帮助别人,尽管画技不高,长得肥肥圆圆一点也不帅,常常成为别人的笑料。他的妻子原本是一个贵族的家庭教师,与贵族家的少爷有染,在临产之时被这家人一脚踢出门。在落难之时,施特略夫发现了她,并同她结婚。婚后更是把妻子捧在手心,百看不厌。然而,他的妻子却出轨斯特里克兰德!荷兰画家和妻子的爱情可能只是他一厢情愿的,妻子对他更多的是感激,在女人没有工作,无法谋生的年代,找到一个能提供稳定生活的男人是多难得,更何况这个男人还爱她,对她好!然而,施特略夫看到过妻子最不堪的一面,两个人在心理上是不平等的。所以,妻子会爱上一无所有脾气差的斯特里克兰德,并最终饮鸩止渴。

还有一个犹太人姓阿伯拉罕,作者提及这个人是为了表达某种价值观。这个犹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年纪轻轻被选进医院的领导机构,前程似锦。然而,在一次度假时,犹太人递交了辞呈,带着行李去了亚历山大港。他形容当时的感觉“好像回到了老家,取得了无限自由”。尽管之后的生活收入很低,老婆也不漂亮,但是阿伯拉罕非常知足,从未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联想起来最近一期的《奇葩说》,在非洲拍摄野生动物的青山,放弃了外交官的工作,到野生动物保护区工作,薪水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他说自己的生活草原化了,如果在城市里看到青山,那一定不是他本人。

“在出生的地方好像是过客,这种人在自己的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中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的陌生感逼迫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居住的寓所。所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潜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偏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觉得这是他们精神上的家园。

由于阿伯拉罕的辞职,之后接替他工作的.幸运儿取得了世俗眼中的成功,收入颇丰,加官封爵,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但是,究竟谁是成功者,也许难以下结论。叩问内心,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随波逐流,才是真正值得羡慕的人吧。

最后,说一下这个书名,尽管在序言中,译者也解释了这个书名。但是我愿意相信,月亮代表梦想,六便士代表现实的说法。我们有太多牵挂与束缚,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洒脱与决绝,但是在平凡生活中仍然可以有一份英雄梦想,在关心蔬菜与水果的时候,不忘畅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篇6:高中月亮与六便士名著读后感

今天是阅读《月亮和六便士》第三天,原计划一天阅读100页。第一天之后,随着“我”的叙述层层推进,我的阅读进入佳境,不知不觉,现在已经读完477页。

正好从第18章到今天的第44章,告一段落,写了“我”客居在巴黎的所见所闻。

斯特罗夫,一个平庸画家,画画平常,长相平常,心地极度善良。娶未婚怀孕几个月陷入窘境的布兰琪为妻,有善良的成分;布兰琪出轨后几个月,如果回归家庭,他依然愿意和好如初,依然有善良的成分。救助病危至命悬一线的斯特里克兰,并且接到家里护理使其康复 ,这是实实在在的善良。后来自己的妻子出轨,和斯特里克兰一起过日子几个月,结局自杀悲惨死去。他悲痛欲绝,准备回家乡度日,临走却去邀请斯特里克兰同行,善良仁慈到无极限。

布兰琪,一个悲剧人物。未婚先孕,悔不当初。无可奈何嫁给斯特罗夫,如果安心过日子,倒是好事。出轨斯特里克兰,离开自己的丈夫,是决绝的。几个月后,被斯特里克兰抛弃,她选择自杀,是决绝的。其实,生命是最宝贵的!被抛弃,自尊心作祟,也可以不回去。自己努力工作,养活自己,照样可以过好每一天!

斯特里克兰,抛妻弃子,一走了之,也罢。始乱终弃,抛弃同居几个月的布兰琪,也罢。宁愿做冻僵的蛇,得到温暖苏醒了,对救助他的善良的农夫一样的斯特罗夫咬一口,让恩人家破人亡也罢。在斯特里克兰眼里,都不重要了。重要的事情,唯一的事情是他的梦想:画画!画画如同一轮明月高悬苍穹,皎洁妖娆!画画这个梦想在他的灵魂里左冲右突,魔力无限,如同旭日东升一样,欲要喷薄而出!

金句:“男人的灵魂漫步于宇宙最偏远的角落,而她(女人)却想将其囚禁在柴米油盐之中。

因为女人只会谈恋爱,她们把爱情看得很重,那是很搞笑的。她们想要说服我们相信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

诚然,金句说的有一定道理。男女有别。男人的世界很广阔,他们有日复一日的工作(事业),有海阔天空的朋友,甚至时隐时现的梦想。爱情,只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的视线常常越过家人的头顶,望向更遥远的地方。

其实女人也可以这样,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孩子,照顾好家人,努力工作,有自己的三五个闺蜜,有自己的梦想。不是把爱情当作全部。婚变,不至于晴天霹雳,不至于寻死觅活,不至于抑郁成疾。忙起来,更精彩!没有时间烦恼,没有时间伤心难过!有他,生活美好!没有他,依然活的精彩!

篇7: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今天是我参加扇贝读书营的第63天,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英文版原著。随便记录一下读书心情,三言两语零星散落,反正想哪儿写哪儿吧。

因为之前已经写了中译本的读后感,所以情节在此不赘述,主要说说读英文版的一些体会。

这本书在扇贝的难度分级是考研,读书营介绍的词汇量大约是1.2万以上,而之前我自己阅读的书籍难度分级都是四级,所以读这本书可以说跨了挺大的一个台阶。说句老实话,报名高阶读书营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懂,能不能跟上读书营的节奏。

不幸的是,这本书的开头部分恰恰是最难的,整篇不知所云。第一天开营我在外地出差,整整读了四十分钟才把当天的内容囫囵吞枣读完。此时的感觉是当头一棒,一下打蒙了。当时很后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报了高阶读书营。但是既然已经入营了,也不能轻易放弃。于是紧急百度了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了解大致内容,以便于第二天继续连蒙带猜完成任务。

这样咬牙坚持了几天后,情节渐渐铺展开来,作者的白描分析总算结束了,阅读难度降低了很多。同时我也抓紧读完了中译本,辅助自己的英文阅读,加深理解。加上读书营赠送的柯林斯字典包,每天的读书讲义辅导,阅读感受越来越轻松有趣,到最后居然有些期待每天的推送。

后来入营的很多群友也有类似感受,前几天读晕了,之前积累的阅读能力似乎荡然无存,智商严重被碾压。幸好有我做急先锋,及时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小心脏。如今回头再看,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读书营的钱,如果没有读书营的讲义辅导,如果没有营地老师提前告知,肯定第一天就弃读了。从此以后我都没机会跟别人说:“我读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原版书。”

作家们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把书的开端写得那么晦涩难懂,生生挡住了一大批读者。大约就是要通过最初的屏障过滤掉那些没有毅力不能咬牙坚持的人吗?如此这般,坚持读完的人才有资本引以为荣?而实际上,忍过前面三四天,就柳暗花明了。

篇8: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莎士比亚在《雅典的泰门》里说:“金子?贵重的,闪光的,黄澄澄的金子?不,是神哟!我不是徒然向它祈祷,它足以使黑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邪恶变成善良,衰老变成年少,怯懦变成英勇,卑贱变成崇高”,乃是世人对金钱的普遍态度。满地六便士时,有多少人愿意舍弃金钱,抬头仰望月亮?

这就是《月亮与六便士》的要义,这是一部关于天才的故事,也是一部关于给人生做减法的故事,更是一部舍弃了成功的励志故事。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伦敦很成功的证券商人,在结婚后,他突然选择抛弃家庭,来到巴黎学习绘画,只为了追慕心中的梦想。斯特里克兰的面前有着为他安排好的幸福生活,但心中似乎总有一团火在召唤着他,让他宁愿放弃一切,甚至抱着被妻子责骂叛徒的风险,来到巴黎,在最艰苦的环境里追求艺术。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个传统的保守的妻子,得知丈夫离开自己的原因后不能原谅他,她也无法接受自力更生的日子,始终觉得被别人养才是妻子的本分。施特罗夫是一个平庸的画家,他和妻子过着中产阶级的平静生活,这种生活甚至有些自欺欺人,他们自认为在平衡的日子里将自己的角色扮演得极好,殊不知在作为旁观者和闯入者的“我”看来,这一切不过笼罩着虚伪的面纱。其实,施特罗夫是斯特里克兰的伯乐,他发现了他的天才,也愿意帮助他在巴黎打开市场。但是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固执的人,生意对他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心中追逐的艺术之梦才是他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所以他始终在逃离,始终不满足,始终愿意放弃去开始新的挑战。逃离伦敦,来到巴黎,逃离巴黎,来到塔希提,他和一个土著女子住在一起,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双木失明,却在墙上画了一幅描绘伊甸园的伟大作品。这是一个何其大胆的隐喻!斯特里克兰最终让这幅画在火焰中燃烧,他不愿意留给后人任何痕迹,他在失明中,在极度的原始里找到了自己原初的存在,他仿佛回到母体的婴儿,失明的眼睛重新睁开,重新看到了他一直以来想看的东西——艺术之神的亲吻。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斯特里克兰一般的选择时刻,都会在看似安排好的生活里感到惶惑,是否应该放弃眼前的苟且,去寻找诗与远方?安稳是平庸的最大诱惑,是让我们缩手束脚的关键点,我们害怕赢家通吃,自己落得一无所有,我们愿意屈从眼前的苟且,放弃诗与远方,不是我们不想,而是我们不敢。有几个人能拥有非凡的品质,肯在生命的道路上狠狠赌一把?《月亮与六便士》讲述的就是这一场赌局。斯特里克兰是赢了还是输了?他爆得大名,却也是生命终止之后。在这一点上,斯特里克兰的原型高更与他的朋友兼敌人梵高是多么像啊!斯特里克兰血液中波动的是天才的基因,是成熟的果实,是笃信自己将成为神的自傲,因此斯特里克兰有勇气这样做,这不禁让我想到23岁的马尔克斯愿意放弃大学文凭去写小说,因为他相信自己骨子里流淌的是文学巨匠的血液。是啊,也许天才都是共通的,都是在生命的某一刻突然听到了命运的召唤,然后放下一切成为圣徒,圣徒就是看不见而信,愿意为之去做。

篇9: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我们老祖宗曾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位心有猛虎的人物,他被梦想的烈火紧紧包围,炽热的火焰将他的胸膛里那颗跳动的心脏吞噬,将他推入黑暗无边的牢笼中,他被理想鞭笞得体无完肤,他需要一个摆脱束缚喷薄欲望的出口,绘画成为他释放天性的完美利器。

四十多岁这个年纪,很尴尬。上有老下有小,钱财不多不少。斯特里克兰就在这样一个年纪下,开始了放弃一切追寻梦想的道路。他给妻子孩子留下聊以生存的钱,只身一人在巴黎绘画,饥一顿饱一顿,衣衫褴褛,形如乞丐。比起温暖温饱的家来说,这种放肆的生活反而助长了他嚣张跋扈的气焰和自私自利的性格。画得画就放置在阁楼上,不去推销也不售卖,捉襟见肘的时候借助朋友的帮忙,穷困潦倒得厉害。后来,从巴黎辗转到了塔希提的时候,他的人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娶了土著人爱塔为妻,安心作画,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他最满意的画作。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猛虎——高高在上如月亮般的梦想,谁都希望自己梦想成功的一天。心中涌动着无可言喻的力量,它在不断升起、冲突、翻腾,如那个朗朗如光的月亮看似近在眼前,实际远在天边,伸手触碰不到。梦想在每个人心中都留下了一个缺口,有人在里面看到了天堂,有人将它直接丢弃,并不是所有人能够得到这股神奇的力量。

在《月亮和六便士》里,在“我”的叙述中,描绘了两对追逐梦想的人儿,一对是斯特里克兰和斯特罗夫,另一对是亚伯拉罕和阿列克卡迈克尔。斯特罗夫也是一位画家,从小的时候绘画有点儿天赋,并且自学成才画作得过奖,他后来被送到专业绘画学校进行学习过。但是这样一位人儿却逐渐迷失了自我的绘画才能,随波逐流在茫茫的世俗中了。可是,他却有一颗古道热肠的心,和一双发现千里马的眼睛。在他看来,斯特里克兰是个天才,是个不可多得的千里马。他尽心尽力,甚至贴钱贴妻子地去辅助斯特里克兰,即使被骂得狗血淋头,也仍然坚持去帮助他。斯特里克兰最后的成功一半必须归功于斯特罗夫,虽然这有些讽刺和好笑。这不禁让人想起了高更和梵高,两个赤城热爱绘画的天才,彼此渗透,彼此仇恨。

“我”在搜寻过世三年后斯特里克兰的故事,里面穿插了亚伯拉罕和阿列克卡迈克尔的故事。亚伯拉罕医学界里的天才,在外科手术中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手,并且已经成功晋级为主任。他却意外地将唾手可得的荣耀丢弃在一边,独身去了亚历山大港。这个机会就留给了卡迈克尔,他获得了所有的一切——职位、财富、荣耀。当问亚伯拉罕后悔吗,他说他完全没有后悔,他别无所求,他的生活很完美。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上帝送给他得以天下的荣耀,他喜欢的是归于平静的生活,他爱上的是趋于平衡的内心力量。

篇10: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之前看奇葩说有位辩手提到一句话——我们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由于误导一直以为出自《月亮与六便士》,直到今天看完全文,发现并没有这句话。我想这可能是辩手对于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与总结。

那期的辩题是——没有上进心我错了吗。我想联系到我们这些平凡人身上,这样总结再合适不过了。——我们用尽了全力,哪怕 最后过着平凡的一生。

艺术家的诞生固然要经历苦寒来,周遭充斥着所有人的不理解;那么艺术家的朋友与身边的人呢,他们同样又何其无辜与不易,这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纵然他们的所为都有不为大众所知的不纯粹。

当然,文中一再提到“艺术理想”与“世俗价值观”,我想,我也不过是深受这种价值观浸染并构成这世俗价值观的寥寥一员。

天才的诞生不可否认会为某一领域增光添彩,甚至推动人类的进步,天才的一生也会被世人无限渲染。但是,我却无法以此来和一个被世俗认为的平凡一生来做比较,哪种人生更有意义。

前者的人生,我很尊重,但不推崇。

好像是有点扯远了。

因为我在重新回顾时,又看到这样一些话,——“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哪样就是哪样。”

“我看这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可能,有些书就是得我们经过时光所赋予的经历后,才能幡然悟到。

篇11: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以印象派大师高更为原型创造的小说,高更的一生就是解构主义最好的注脚,生于巴黎,23岁成为股票经纪人,娶了一位丹麦美人,生活优渥,但误入印象主义天地,在37岁这年响应内心的创作呼唤,辞去工作,与家人决裂,前往异国,最终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找到心灵归宿。高更的作品单纯朴实,形象简洁,构图层次分明,用色鲜艳,画作具有强烈的冲击感;高更的人生经历也正如他的作品一样,追求摆脱世俗束缚,回归原始、本真。

和高更舍弃凡人眼中“成功人生”,遵循内心呼唤的真实生命的经历类似,毛姆走得也是弃医从文之路,但早年小说创作不算成功,没办法“使泰晤士河燃烧”。他转而创作戏剧,成为伦敦红极一时的剧作家,但这种描绘上流社会风情的喜剧,令毛姆备受煎熬,因为他和高更一样,知道“真正的真实”对于生命本身的重要性。

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毛姆借天才医生亚伯拉罕阐明了自己与高更的共性。这位天才医生自读书时起,便出类拔萃,在眼看要升任医院管理层时,却因为一次前往埃及亚历山大港的经历,找到了自己的最终归宿,和当地人结婚,日子过得紧巴巴。而接替亚拉伯罕医生,一路平步青云的却是平庸的阿莱克医生。阿莱克嘲笑亚拉伯罕的选择,但亚拉伯罕本人却过得平和快乐。阿莱克的快乐是六便士式的,俗世安宁,生活富裕,亚拉伯罕的快乐则是月亮,是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诉求。那就像是,一个人偶然来到一个地方,莫名其妙地感觉自己属于那里,自己在出生地反而像是陌生人。遵从自己内心,选择月亮或者六便士,无疑都是幸福的。真正的痛苦反而是从未选择、追求,或者求而不得,守着错误的选择煎熬一生。

月亮若是未竟的乡愁,那我们都是流落的异乡人。

篇12: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全书讲述一位画家,在中年时,为了自己画画的理想,抛去舒适的家庭生活与工作,独自流浪与创作的故事。

在追寻理想过程中,画家完全不理会物质上的贫乏,他的存在,就是为了画画,在外人看来无论多么窘迫的生活,对他而言不算什么,只要能活着,买得起颜料和画笔就好。

同时无论女人对他有多么好,只要他感觉女人要用温柔束缚他,他就逃避。女人对他而言,只是在他灵魂枯萎时候的一个安慰剂。无数的女性觉得他残忍,缺乏人伦。但对他而言,画画才是第一重要事情。

很多人觉得他是疯子,缺少人性。但天才和疯子,就在一念间。他的画作就可以证明他是个天才。也有人觉得他的生活是个悲剧,但我看来,他是成功的,不是有人说,最成功的人生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一辈子。

他勇敢,有信仰,真真实实的按自己的心愿去生活。对照他的精神状态,我觉得自己早已是个死人。正如书中序言中所讲,人生的理想就如天上的月亮,让人羡慕,但高不可攀;人生的现实就如六便士,最小的面值,卑微但又现实。

为了便士,我们貌似不经意的一直在忽略月亮,仿佛月亮只是儿时的记忆,成长就是低着头,不停的在土里挖矿的过程。

人生在世,如画家这般看得穿,行得洒脱,何尝不是幸事。

篇1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是:不敢苟同。主人公老思完美诠释了“存理想,灭人欲”。

老思是一个英国的中产阶级,老婆孩子热炕头都已经实现,但是忽然某一天,留下一张字条奔赴巴黎,潜心画画,从此不问家里事,没有愧疚,毫不犹豫,割断一切联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为了理想放弃一切。老思对于画画是不疯魔不成活的,除了画画没有其他事情能够被他重视,即使是为他生儿育女的女人,即使是把他拉回鬼门关的好友,即使是他的血亲。甚至是作为人所不能压抑的欲望,在欲望得到纾解之后,便憎恨上了热爱他的女人。

本书的结尾是,老思的画作被后人认可,名垂千古,从艺术的角度上,他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天才。

但是,天才首先也是人,个人认为“不给他人带来麻烦”是作为人最低的要求。然而老思竟然在婚内和朋友之妻干柴烈火,事后还不负责任,害得朋友家庭破碎,朋友之妻为他殉情。单独从作为人的角度来看,这简直是道德沦丧。

不知道是翻译的原因,还是作者特别想突出老思能够跳出世俗的条条框框,率性而活,敢于追求真我。

人作为社会人(这里的社会人不是现在的.意思,是指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的人),不能割舍与他人各种各样的联系,也不能漠视本来需要承担的责任。

当我们谈论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时,我们在想什么。

当我们不能生存的时候,梦想什么就是雪地里的火柴,亮一下就没了。所以,生存是第一要义。

有人说,我可以为了理想放弃一切,你放P,当你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理想又遥不可及,你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让自己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实现理想的机会。

社会似乎总在教育我们,人必须经受苦难,才能成为伟人。就连我们的小学课本上,几乎都是如何经历磨难,如何努力,如何坚持,然后就成为了伟人。(比如司马迁忍受宫刑著作《史记》,比如蒲松龄落第撰巨著……可能这些例子并不恰当)过分强调了,忍过苦难的日子,幸福快乐的日子就会到来,就好像磨难和成功是双胞胎一样。

有时候,苦难之后可能是更漫长的黑夜,如果一个人放弃健康去接近理想,可能会跌入深渊(猝死的人那么多,他们没有机会去接近理想了)

其实,有些苦难是没有必要的。如果理想暂时不能让自己生存,请慢一点,等我们有一定的力量之后,才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近理想。

我只是想说,人生虽然挺短的,但是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在道德允许的层面做自己,充实丰富自己,能够拾起地上的六便士,也能触天边的月亮。

篇1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这本书讲述了人到中年、事业有成的证券经理人查尔斯,突然间抛妻别子、离家出走、远赴巴黎,只为了追求自己心中隐藏许久绘画梦想的故事。主人公查尔斯的性格是怪异而且不擅于交际,在当时他的绘画作品也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追捧,但是查尔斯坚持自己内心世界的追求,不断的创作,不断的'挑战自我,最终为这个世界留下了一笔灿烂的文化财富。

我刚开始认为查尔斯是一个疯子,他没有归属感和责任感,他抛家弃子,只为了自己而活。但是慢慢的我觉得,查尔斯也是个了不起的人,他不在乎衣食住行、不在乎世人眼光,他坚守着自己的梦想,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他单纯的只想一心绘画。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取舍,学会坚持。坚持梦想是最简单也是最难以执行的追求,我们每个人都有对于爱好的追求,但是能够坚持下来的所剩无几。我们太容易被外界环境和外界事物所打断和干扰,我们在生活中总是希望能够有所收获,因此不断的向身边环境进行索取,我们努力学习希望能够获得更好的考试成绩,而没有投身于知识本身;我们坚持运动希望能够锻炼出更健康的身体,而忽视了运动本身的乐趣,很多时候我们都过于追求物质世界的丰富多彩,而忽视了自己内心最根本的需要。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们很难像查尔斯一样独善其身、置身事外,但是我们能做到的是,即使外界纷繁复杂、灯红酒绿,我们依然能够怀揣自己内心的信仰,手握六便士,心依然向着月亮。

在这本书的最后,“他们每个人都相信,在这个元旦的早晨,生活会稍微变得好点。”跨越两个时空,善良、焦虑、不完美却又真实迷人的灵魂,努力在爱中弥补伤害,也终将获得力量,像个英雄一样从黑暗走入光明,从而提醒我们:不要害怕失去生活的勇气,因为它一刻也未曾离开过我们。

篇15:《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本书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死了。像梵高等死后成名的画家一样,他活着的时候不被世人理解,死后才成为传奇。在被当成堕落的无法理解的疯子之前,他在伦敦拥有一个世俗认可的完满家庭,是个“完全没有艺术细胞、极其无聊”的银行职员。在某一天他突然抛妻弃子,去了巴黎,成了别人口里忘恩的负心汉。当大家猜测这个平日里规规矩矩低调的人,是不是被什么狐狸精拐走,带着这个疑团追随作者的脚步,慢慢揭开思特里自我觉醒的半生。

思特里抛弃了原本安逸的家庭,住在巴黎最破旧最肮脏的街区,挨饿受冻,缩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跟油墨色彩打交道,跟美撕咬缠绵,创作出一幅幅别人看不懂也卖不出几个便士、甚至他根本不打算用来换钱的“垃圾画”。离开伦敦后的第一个冲突在于,思特里借助在一个画家朋友家,让别人的妻子爱上他并因为得不到他的爱自杀,拆散了一个家庭后毫无自责感。女人?安逸?他不需要的。

而最后一个冲突在于,为了找到心中的艺术田园,他离开巴黎去了马赛,而后又辗转到偏远的小岛塔希提,跟一个当地的女孩结了婚生了子。难道在这个阶段,他又需要家庭的安慰了吗?并没有,他说这个女人可以给他提供画画的材料,并且对他完全没有所谓“需要承担责任”的要求,最后他得了麻风病死去,病死的小屋四壁画出了伊甸园的幻境,这让之前不屑一顾的医生发自肺腑夸他是个天才,而临终遗愿他让妻子一把火烧了这幅大作。熊熊大火烧毁了让世人瞠目的艺术以及失明1年散发着腐臭味的思特里。他在这个世界留下的痕迹终于在这一次被洗白了,可怜的思特里被上帝收回天堂去了。

前半段作者在对思特里的观察和相处中刻画了一个极其刻薄无耻的男人,后半段作者从很多人的口中打听思特里的晚年,逐渐改观了自己当初的看法,作者本身也在自觉,这点也非常有趣。故事大概就说这么多,大家可以自己去看看。

篇16:《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小说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巴黎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斯特里克兰德却在追逐他的噩运,更准确的说是一个被梦想俘虏的人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斯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他的头脑里只惦记一件事,仿佛生来就是为这件事而来。他为了能做到渴望的这件事,可以抛弃一切,完全出自内在的激情和热情,有种“时不我待”的契机,如若不去做这事就会感到时时不安与惶恐,完全没法生存及生活下去。可以说,他的整个身心全都被这件事给拽住了,就像他给自己挖了一个洞,有东西拉着他下去,不受自己思想控制。你可以说他“六亲不认”、“太自私了”,但他确实是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一件一生未完成的重要事情。他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按部就班,当别人问他是否会想以前,他笑笑,“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活着只为追求真理,而这真理就是那些自己认可并喜欢的事情。而心心念念做喜欢的事情,什么时候启程都不晚,也许某时像有人指引一般,让你靠近,明白自己来到这世上真正的意义。

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只能作为理解他作品的一个入口,却不具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借鉴价值。相对而言书中真正聪明的倒是二流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他知道自己不具开创性的绘画才能,便专心画画糊口。他有自己的画室,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也具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他完全明白创作的痛苦,“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

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当然,故事里他低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的破坏力,但这只是情节的偶然,不是施特略夫的必然。

施特略夫虽然艺术才能极其平庸,他自己本身只能画些庸俗的题材,水平很一般。但是他能欣赏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感受到思画中蕴含的艺术之美,即使这种艺术之美还未能被当时的主流审美情趣接受。出于对美本能的向往,他无私地资助思,帮助他。他虽然是个平庸的画家,但是在为人上却有伟大之处。他自己无法创造美,但是他那种欣赏美的才能以及对人的热忱正直,让他变得伟大而不平庸。这是普通人而能伟大的典型例子。我很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才智普通的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才能是天赋,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性情和品味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达到的。

施特略夫曾说过的一段话:“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毛姆让施特略夫这样一个毫无才能的画家来讲这句话,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如何超越平庸呢?就是要有勇气去感受体会想象那些天才所经历的思想折磨啊!

斯特里克兰德和施特略夫这两种人生,一个是伟大的不幸,另一个是平庸的幸福,如果一个人能够选择的话,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却在选择的同时又都对遥远的伟大趋之若鹜,不断幻想非凡的莅临。但要知道,“伟大”实在是一条灵魂的不归路. 如果狠不下心来伤人伤己,那还是施特略夫的路走得更容易些。但即使是施特略夫,因为理解了美,意识到了天才的可贵,也不得不忍受无穷的屈辱与折磨来完成他的理想主义。到最后,真正的理想与结果根本无关,就好象斯特里克兰德必须画画,哪怕失明;而他画画这件事却与画根本无关。

月亮和六便士,理想与现实。正像毛姆说的那样,如果你忙于在地上寻找那六便士,你便不会抬头看天,也便错失了那月亮。”月亮”是美好而遥远的,就像人们追寻的梦想,但追寻的过程也许孤苦,甚至最后会一无所得;‘六便士’象征着世俗、琐碎的生活,但也有其存在价值。你的要的究竟是‘月亮’还是‘六便士’?

确实,他的世界我不懂。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真的如画家所受到的昭示一样,有一种使命,一种召唤,召唤一个人,抛开所有世间的俗世,无论受多少苦、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去做的事情?我没有把“要做的事情”写作“梦想”,我想,画家受到的昭示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梦想”这类东西。 梦想,往往是人们心心念念想要实现的东西;梦想,一般都需要千锤百炼才能实现。而画家,没有人知道他什么开始想画画,也没有曾经显示有过画画的才能,好像突然开窍一样,抛家舍业的就去画画去了,任谁劝说都毫不动摇,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想着的是画画。某种意义上来说,高更是幸福的吧,这种没来由的召唤,更像是上帝的旨意一般,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身体上是痛苦的,但是当他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大概也达到了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吧。

不过,尽管这个人看起来这么混蛋,又是这么有才,有件事情他却说对了。 他觉得他的妻子离开他会想到办法生存的。确实如此,在那个所有体面的女人应该靠男人养活的时代,她的妻子竟然能够体面的生活下来,并把自己的儿子送进了剑桥大学,女儿养的漂漂亮亮并嫁给了一个军官。没有他,他的家人也好像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生活。看来,一个人只要想做自己的事情,好像也不必顾忌所谓的责任。因为责任,其实也是无能的人强加在他身上的任务罢了,离开依靠,无能的人,也会变的有能起来的。 那,这是不是也算一个,个人独立的故事呢?

不过,这种生活,他的世界,我还是不懂。因为,我,目前,还是没有接到类似的召唤,能让我义无反顾的去做。这点上来,我这样的尘世间的尘埃,也是悲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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