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角羊库拉克》有感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aaba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大角羊库拉克》有感(共含20篇),希望您能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aaba”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读《大角羊库拉克》有感

篇1: 读《大角羊库拉克》有感

读《大角羊库拉克》有感

库拉克是一只勇敢坚定的大角羊,因此,它被载入史册。从崎岖不平的悬崖,到凶险的低地;从有疗效的盐渍地,到至“羊”死地的峡谷,都是它的去处。

它,曾克服恐惧,令羊刮目相看;曾踩着一块块落脚石跳下山崖;深知羊抵不过狼,却还直面五匹野狼……

甚至,在它生命的最后,它看见了那个伪装的`木偶,它勇敢地走进这个陌生的东西,却付出了生命。它的勇敢值得我们学习。

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在我第一次参加朗读进入总决赛时,我看上去很轻松,心里却怦怦乱跳,特别是得知妈妈拿来的号码时―――什么!第7个!我开始怀疑我的眼睛,可这是事实。

我站到了后台,腿直打哆嗦,手臂直发软,脑袋直涨,我都有想放弃的念头!不一会儿就听见主持人说:“有请下一位7号选手,吴――优――仪!”我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走上台去,脸上尽量挤出笑容。音乐响起,好似河流,时而湍急,时而平缓,使我忘记了紧张。表演结束,评委席与观众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顿时更放松了。

一下台,我又担心起来,怕因太放松而丢分,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儿。

呼,幸亏分数还不低。最终,我拿到了铜奖!浙江省三等奖!

我明白了,在纠结时,不如勇敢坚定地往前跨一步!困难总会解决的,只要跨过这一步,所获得的是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篇2:读《大角羊库拉克》有感500字

库拉克是一只勇敢坚定的大角羊,因此,它被载入史册。从崎岖不平的悬崖,到凶险的低地;从有疗效的盐渍地,到至“羊”死地的峡谷,都是它的去处。

它,曾克服恐惧,令羊刮目相看;曾踩着一块块落脚石跳下山崖;深知羊抵不过狼,却还直面五匹野狼……

甚至,在它生命的最后,它看见了那个伪装的木偶,它勇敢地走进这个陌生的东西,却付出了生命。它的勇敢值得我们学习。

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在我第一次参加朗读进入总决赛时,我看上去很轻松,心里却怦怦乱跳,特别是得知妈妈拿来的号码时——-什么!第7个!我开始怀疑我的眼睛,可这是事实。

我站到了后台,腿直打哆嗦,手臂直发软,脑袋直涨,我都有想放弃的念头!不一会儿就听见主持人说:“有请下一位7号选手,吴——优——仪!”我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走上台去,脸上尽量挤出笑容。音乐响起,好似河流,时而湍急,时而平缓,使我忘记了紧张。表演结束,评委席与观众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顿时更放松了。

一下台,我又担心起来,怕因太放松而丢分,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儿。

呼,幸亏分数还不低。最终,我拿到了铜奖!浙江省三等奖!

我明白了,在纠结时,不如勇敢坚定地往前跨一步!困难总会解决的,只要跨过这一步,所获得的是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篇3:读德库拉伯爵有感

读德库拉伯爵有感

读德库拉伯爵有感

文/t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德库拉伯爵》来到了我们家中。看着书评一篇篇的上交,女儿一次次的问我,难道阿姨们忘记给我们寄书了吗?我也很疑惑。于是,每天经过小区门卫都会忍不住问门卫阿姨,当书终于收到时,除了开心,就是对各位义工妈妈们的辛苦表示感谢!

收到书时,是我们刚好散步回家,打开快递,看到书的封面,说实话,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不想马上把这本书给女儿看。因为书封面上那让人看了直觉惊秫的`吸血鬼,我可不想她看了半夜做噩梦,或是睡不着又得拉着我陪她呢!事实上这都是我多虑了,女儿对这本书的喜爱程度,已经她的承受能力远远的超乎了我的想象。

和女儿读过很多的绘本,虽然她已经具备了独立阅读的能力,但是《德库拉伯爵》这本绘本的精美图画和印刷的精细还是深深的吸引了女儿。这真是一套为孩子们精心打造的书籍。女儿欣喜的翻开了《德库拉伯爵》不是被吸血鬼的图片吓着,而是一下子就因为图片的精彩和文字的细腻而喜欢上了。()因为故事的精彩,因为容易让孩子接受,她连着翻看了两遍,还忍不住拿着和我一起看了一遍。

本书随着美丽的米娜欣喜的收到未婚夫乔纳坦。哈克的来信开始了精彩的叙述。因为这一封信,米娜感觉日子突然变得不那么艰难了,仿佛一切都是美好的。整篇的故事也由此展开。

篇4:读《读库1601》有感

最近断断续续读完了《读库1601》,说是断断续续其实是像开篇的邓安庆的《回乡》,春节前后我就应景的读完了。而最近在读一些反映文革的文字,想起书中还有一篇杨浪的《激情爆棚的歌》,介绍的是文革中的大型音乐组曲,又翻出来读了,当然这篇文字我不敢展开说,因为这介绍的不过是那段荒诞岁月里的,又一件佐证其荒诞性的证据而已!

追老六的《读库》也有些年头了,《读库》虽然定位于书而非杂志,但每本也大都由篇幅不等的六、七篇文字组成。其中难免有个别篇的文字没兴趣去读,而有的却会反复读多遍。像《读库1601》中邓安庆的《回乡》我就读了两遍,而其中也有几篇没读。

类似《回乡》类型的文字近年来读过一些,像去年读过的阎海军著的《崖边报告:乡土中国的裂变记录》就是其中写得相当不错的一本,作者以家乡作为个案,用细腻的笔触呈现乡村巨变,饱含着对乡土的热爱和巨变的焦虑。作者在书中描述的诸多问题,奢婚、打工潮、空巢老人、乡村留守者……,都是当下改革过程中农村急需解决的难题。

但《回乡》之所以能够打动我,是因为这篇文字的特别视角。《回乡》并没有把笔墨着重于描述乡村物质生活的'落后、精神文明的缺失等,而以琐碎得近乎嗦的文字,细细刻画了作者与父母乡亲的疏离。回乡,离乡,一次次的别离与相聚,并不是简单的重复,故乡在变,自己和父母相互眼中的对方也在稍然变化。这种变化,带来的不只是对于乡村没落的感慨,更有人与人之间心理的疏离。

当然,作者对于这种疏离感的描述完全没有用那些党报党刊上习惯的大而化之的词汇,只是用简单的,琐碎得近乎嗦的文字描述回乡后,短短几天,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生活,但读来却有着更深的痛楚。

初读之时,觉得如此琐碎的文字怎能入老六的法眼,并占据第一篇的重要位置呢?但越读到后面,也就越能理解老六的用心和慧眼了。也让我忍不住又重读一遍,读完也在思考:与父母的疏离,只是离乡者独有的怅惘吗?

《死去的是我的人民》为一名美国记者所写,从多个角度描写了叙利亚战争带给世界,更多是带给叙利亚人民的伤害,让人更能看清所谓正义与非正义之战背后的惨烈与丑恶,正如文中所说:“叙利亚战争是一场混战,冲突各方都以损害叙利亚人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

《晚清诗人郑珍》的作者施吉瑞是一名美国汉学家,曾师从陈世骧、叶嘉莹,中文名即由陈世骧先生所取,而郑珍是他最喜欢的诗人。

在施吉瑞的眼中,郑珍是“清诗第一人,可与杜甫齐名,以郑珍为代表的宋诗派对中国近代史、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有着深刻的影响。”作者在文中力求尽可能接近历史的真相,更近距离地触摸到诗人的思想活动。但我读后,却更感慨在时代的巨浪中,个体的渺小与无力!

其它几篇,像介绍沙盒游戏的《一盒散沙》就直接略过了。最后一篇,每年第一册的保留节目《声音:的表态与记录》只是大略翻了翻。

我有时候想,《读库》中的文字能够吸引我的是什么?

说实话,其中的多数文字在很多人眼中可能是琐碎得近乎嗦的,即不能给你指明人生的方向,也没有教你什么做人的道理,甚至都没有告诉你如何分辨是非对错,但说实话,我觉得可能正是这种老六一直坚持的“摆事实不讲道理”的编辑方针吸引我追下去的。而且现在这种“摆事实不讲道理”的文字太少了,上到习总的讲话,下到一部小说,总想教育你点什么,读来容易让人心生反感!

仅记于07月15日22时30分。

篇5:读《读库1601》有感

自从看了第一期《读库》后,再也放不下,每一期都必须看,正如下时候牵挂《故事会》,每一期都是令我期盼,当然,现在的《故事会》落寞了。

《读库》的的文章都是选自各类书籍,是一种编选书籍。选编书籍并非易事,编者要有相当高的文学鉴赏力,还需非常宽广的阅读面。每一种选编书籍不能搞成大杂烩,成功之处在于它有标准。什么样的题材,文字风格,甚至内容长短,都得符合一定的标准,这样可以吸引一个固定的群体。标准之下,就看编者的功力了。市场上的选编书籍不少,但有影响力的当推《读库》。他的文字平和,没有华丽的辞藻,感情真挚,记录不同年代,不同人群的生活和历史。也有不少专业人士写的从业经历和兴趣爱好,翻译的国外文章。每一本《读库》下来,感到充实,回味悠长。我略微做了总结:

一、张立宪对插图比较偏爱,每一期的插图都得20页开外,甚至四五十页。自第一期读库发行以来,每一期都有丰富的插图。除了一些文章配备的外,不少文章本身就是图片方面的介绍文章。有一期介绍了一位男性从青年到老年的照片,让人感到岁月匆忙,真正理解什么叫白驹过隙。其他的电影、建筑、绘画等,都有涉及。难得的是这些配图印刷精美,保持了原图的原汁原味。看了民国老课本后,顿觉我们用的课本差的好远。

二、注重历史,尤其小人物在历史背景中的生活。历史吸引人,有他独特的魅力。张立宪选编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人物的命运史书。从晚清、民国到新政权建立后的文革、改革开放。前段时间姜淑梅老人的《穷时候,乱时候》讲了建政后山东人闯关东的艰辛岁月。

三、选文不拘泥于名家,许多不知名作者的文章相当有功力。不少选编书籍非名家不选,其实这是误区。名家的作品自然差不了,但文章更需扎实的内容。许多作者,没有名气,但笔力深厚,加上其自身的经历充实,写出的文章可读性非常强。这些文章往往被忽视,张立宪抓住了这点,选择了不少有分量的文章。

以上总结,比较欠缺,是我读《读库》的感觉,未作系统深化,多有不妥。这样的好书,希望走的长远,希望张立宪坚持住。

篇6:读《伊拉龙》有感

今天,“痛苦”的作业“旅程”暂时结束,我趁着这宝贵的闲暇时间,赶紧掏出那本崭新的《伊拉龙》翻到第一页,认真地看了起来。这是一本讲述一个魔幻世界的书。我的脑袋不断地接受从这个神奇的魔幻世界引进的新词:鬼魂、巨人、精灵、沃顿族、龙骑士、龙、矮人族、蛇人、……一个鬼魂率领九个巨人,伏击了三个精灵,其目的却好像只是为了抢夺其中一位女性腰间小包里的一块宝石。与此同时,在拜思恩森林打猎的伊拉龙捡到了一块晶莹剔透的蓝石头,以为不过是卡沃荷村一个穷苦少年偶然碰到的好运??可以用石头换一些食物。但伊拉龙丝毫没有察觉到,这块石头,是阿拉加西亚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与矮人族一起最早来到这里的、曾经繁荣一时的种族??龙族的蛋,几天后的晚上,龙蛋随即孵化,让伊拉龙措手不及得变为龙骑士。但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几天后,两个黑衣人来到村里,杀害了伊拉龙的舅舅。在愤怒的驱使下,伊拉龙、年幼的小龙蓝儿和神秘的卡沃荷说书人布鲁姆,一起踏上了极为冒险的复仇之旅,他们的敌人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力量……

我一直读到在雷欧那城外的被偷袭和一少年救出布鲁姆、伊拉龙,两人负伤逃脱。当我读到“短刀击中布鲁姆,发出一声闷响,他重重到向一侧,脑袋耷拉着”这个句子时,我倒吸一口凉气。一瞬间,我感到身上也火辣辣的一阵疼。我很害怕,害怕布鲁姆死了,伊拉龙没有了向导,会终身徘徊在阿拉加西亚,不能抗击帝国的黑暗势力了。

这本书,把在故事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场景描绘的很精致,我甚至可以根据他的描写想象出故事里的人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整个故事就像放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播放。它同时也将人物的心理活动详细地描写了一番,让我能理解某某人物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举动。

我从书里把意识拉出来,转转酸痛的脖子,伸了个懒腰,小心翼翼地用书签夹好,然后才合上书,心满意足地把书放进书袋里。

篇7: 读《拉布拉塔》有感

读《拉布拉塔》有感

当一个曾经十分邪恶的人遇到一个善良的人,那个邪恶之人就会在心中慢慢地、一丝一丝地消除恶意。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打工少女。家中亲人出去旅游,只有她一人。因此,她收养了两颗花椰菜、四只猫和一个外星人。其实这个外星人是创造世界的――审判委员会得一员,是奉命来消灭世界的,可不幸失忆了。当他忆起他的.身份和带来的炸弹是,他发现自己被人世间爱的力量感化了,把炸弹扔回了审判委员会,消灭了这个可恶的组织,拯救了世界。

打工少女的名字叫作拉布,并且她为外星人取名为拉塔。这是一个有爱心、同情心和怜悯之心的女孩子,她细心照顾着这些动物和植物,呵护着她们,向她们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情感。虽然它们与自己素不相识,但拉布以一颗充满爱的心灵包容着这些可怜的生物,拉布用自己的真情实意冲没了自己与收养的生物之间的陌生感,她用实际行动表现出了人类伟大的――爱的力量。也许她给这些生物的生活不是那么奢华与富贵,可却多姿多彩快乐并且幸福。它们的生活中不会出现寂寞与拘束,到处都充满了欢乐,有着家一般的温暖。大家似乎是彼此的亲人,给予对方爱的力量。也许相互之间会有一些小摩擦,可是这个温馨的大家庭又会很快恢复到一如既往的和谐。爱的力量真的很大!甚至令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个大家庭里的相亲相爱,让一个无恶不作的外星人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是拉布用爱感动了拉塔,让她恍然大悟,毅然决定改邪归正,毫不犹豫地消灭了邪恶的审判委员会,保卫了世界,并拯救了世界。

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因为有了爱,才能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篇8: 读《小狼拉马尔》有感

这个暑假里,我读完了《小狼拉马尔》,不禁为故事情节的曲折及狼群之间的情谊而折服。

书中讲了小狼拉马尔是头生崽,被父亲蓝仔寄予厚望。但拉马尔一出生便与众不同,脑袋里问题特别多,对整个世界感到好奇。他强壮,机警又果断,父亲希望他在狼群中树立权威,而他却永远在关心弱者。为此,父子关系不再像以前那样亲密了,拉马尔便离开了狼群。而在父亲遇到危险时,他又挺身而出,挽救了整个狼群的故事。

故事的前半章尽显蓝仔出于一个父亲的宽容与爱心,以及拉马尔小时候的天真可爱。后半章写蓝仔与拉马尔之间开始因为意念、性格上的不同在感情上发生了小摩擦。然而在最危机的关头,拉马尔仍挺身而出,化解了危机。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拉马尔归来时妹妹喊的一声:“拉马尔!”这里面包含了她对哥哥的期盼,惊喜以及快乐。大家用充满希望的眼睛望过来。我想,这是最让人激动的画面。这是要有多么深厚的父子情谊才会发生的事啊!事后,当拉马尔放哨时开小差,蓝仔又给予他理解,并说:“并非不像我的头生崽。”。我想,这是最令人动容的画面;是最温馨的场景!

这两段给我的感受最深。我能体会到狼群中浓浓的亲情味儿,那是父、母亲的慈爱;是家人之间的关爱;是同类之间的友爱。拉马尔,为我们展现了一个逐渐长大的幼狼所经历的一切。有喜也有忧,有内疚,也有骄傲。蓝仔,完全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父亲,首领。他具备一切父亲应有的品质,对孩子,他有耐心,有宽容心,理解心,更有一颗无私的爱心。从始至终,风景变了很多,事物变了很多,情节变了很多。唯不变的,即是拉马尔与蓝仔的深厚的父子情谊,还有一家人永不更变的温情。

《小狼拉马尔》给了我一个全新的动物界视角,它以细腻的文字,向我展露了一个关于狼群亲情的故事。让我头一次进入作者的文笔之中,零距离地感受到了这一份温馨。第一次在动物身上,体会到了人类之间的亲情。

篇9: 读《小狼拉马尔》有感

好奇,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最近我读的一本书《小狼拉马尔》的主人公就是这样。

书中拉马尔是一个非常好奇的孩子。一出生就喜欢问东问西。喜鹊与狼群的弗里克告诉拉马许多知识。但拉马尔却和父亲有些隔阂。后来,拉马尔得知父亲其实是一头非常了不起的狼。他不仅在捕猎时勇往向前,而且对待狼群成员十分公平,受到爱戴。虽然蓝仔对自己儿子的一些行为起也觉得非常出格,但在紧要关头,拉马尔挺身而出,帮助他与狼群度过难关。蓝仔终于承认儿子是一只合格的头生仔。

作者托尔・赛特勒十分有趣,他写本书时,自已用喜鹊的口吻讲述了故事,让少年儿童读起来兴趣盎然。

因为儿童好动,所以动物小说对我们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我看了《小狼拉马尔》之后,感觉自己对动物界的好奇心越来越重,现在经常看《动物世界》之类的节目。有一次为了求证小苍鼠会不会咬人,我亲自用自家的小苍鼠做了实验。我戴上手套,把一只白色苍鼠放在手上,它开始并没怎么慌张,竟趴在我手上打起盹来,我把它抛上抛下,小鼠立即缩成一团,,后来,我加大了抛的幅度,它咬住了我的手套,我立刻把它放进笼子里,回到家,上网查了一下,我知道了,小苍鼠在发现自己有危险时,或者手有异味时都会咬人。

其实,人与动物是朋友,动物原来是善良的,只要你不伤害它们,它们也不会攻击我们。

希望人与动物 能和睦相处!

篇10: 读《小狼拉马尔》有感

今天收到的是其中的一本《小狼拉马尔》。总以为狼是凶残的动物,并没有温柔可言。这本书以一只喜鹊为第一人称,描述了这只名叫玛吉的喜鹊结识了一头刚从公园里逃出的狼,从而跟这头名为蓝仔狼结伴而行,(玛吉之所以会追随蓝仔,是因为它对蓝色的痴迷)。

它见证了蓝仔的生离死别,包括蓝仔的头生崽拉马尔的出生及成长。小狼拉马尔出生在一个叫拉马尔山谷的地方,他刚出生就表现出了与其他狼不一样的地方,他会不停的去追蝴蝶,不停的问。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而对弱者又表现出真正的同情。他喜欢帮助比他弱小的同伴。他是头生崽,应该像父亲一样成为首领,带领其他的同伴捕猎,但他却不想去捕杀。甚至讨厌猎杀。他还做好了离家出走的打算。但是,蓝仔所带领的狼群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那个让人讨厌的名叫拉兹的狼在蓝仔受伤的情况下想投井落石,并要趁机抢走头狼的位置。幸好小狼拉马尔及时赶到化解了这场危机。帮他父亲度过了难关。并替代了蓝仔的位置带领同伴去捕猎。这让蓝仔感到很欣慰,但这并不是小狼拉马尔想要的生活,聪明的蓝仔意识到了:他并没有阻止拉马尔的离开。而是默默同意了拉马尔的生活方式。其实,小狼拉马尔要的很简单:只是想听一听郊狼阿特蜜斯的嗥叫。拉马尔说:“因为她的声音很独特!”

这就是小狼拉马尔,一头与众不同的狼,他不但不凶残,而且还有些脑残(是头狼就不能同情弱者),他不顾其他同伴的阻拦,(同伴告诉他要远离郊狼),还不时的给郊狼阿特蜜斯送去她喜欢吃的东西。我觉得做人就应该这样。只要是对的。就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做不一样的自己才是真实的自己!

篇11: 读《小狼拉马尔》有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为《小狼拉马尔》的书。乍一听,大家可能会以为这只是一本普通的动物小说,但其实,这本动物小说精彩的内容背后隐藏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忘初心做自己。

《小狼拉马尔》是以一只名叫玛吉的喜鹊口吻写的,文中玛吉跟随着一匹名为蓝仔的'狼四处流浪。开春之际,在拉马尔山谷,已是头狼的蓝仔有了第一个崽子――拉马尔。拉马尔长得很强壮生性勇敢,很适合捕猎,可对世界充满好奇的他,却喜欢与蝴蝶等嬉戏,而且总是同情帮助弱小者。身为一匹狼,原本就是要学会凶残地捕猎弱小的动物,可拉马尔却偏偏成为弱小者的朋友,包括不听群狼的劝告,送给独自艰难谋生的郊狼阿特蜜斯猎物。这一切让对拉马尔寄予厚望的蓝仔很是失望,拉马尔也觉察到了这一点,于是与父亲蓝仔渐渐疏远的他毅然选择离开狼群。不过,在父亲落入危难、急需援助之时,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冲回狼群,化解危机。这就是小狼拉马尔,成长的路上,翻越障碍、克服困难,但永远初心不改,不会丢弃自己的信念。

做自己,听上去很容易,做起来却难之又难。有太多的人和事会干扰你,把你囚禁在条条框框之中,希望你活成他们想要的样子。而拉马尔用他的行动告诉我们,勇气,不仅仅是在丛林中凶狠地捕获猎物,更要能把每一天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拉马尔用自己的行动完美地诠释了“勇气”的另一种含义:打破阻碍自己成长的陈规陋俗,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做真实的自己。“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忘最初的美好,方得最终的果实。小狼拉马尔能坚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就是因为他的心中有一个信念:“不忘初心做自己!”

而我,有时就缺乏拉马尔“做自己”的精神。有一次,我的好朋友想上武术培训班,便邀请我一起去。我原本对武术不感兴趣,可又担心她失望,就很违心地报了名。上了几次课以后发现,武术果然不适合我。无奈,在学了两学期之后,我退出了武术班。这让我十分懊悔,如果我可以早点读到《小狼拉马尔》,早点“成为”他,就能学着做自己,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把浪费在我并不擅长的武术课上的时间做一些更有意思的事情了。

我希望生活中能有更多的人“成为”拉马尔,不忘初心,做真实的自己,活出自己最独特的人生!

篇12:读《雷梦拉》有感

今天,我读了《雷梦拉八岁》。

在一个早上,雷梦拉很高兴,因为今天她上三年级,而且能搭校车上学。她在学校里爱出风头,可是又怕别人说她是讨厌鬼。有一次,因为妈妈匆忙给她放了一个生鸡蛋,她一剥开挤了满脸的蛋汁,让同学们肚子都笑疼了。雷梦拉爱挑食,不过在自己做一次晚餐后,体会到了妈妈做饭的辛苦,从此她再也不挑食了。有一次她生病了,可当她快要好时,还会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让大家同情她。我觉得雷梦拉真是聪明、可爱。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小朋友在生长中要有正常的睡眠;人要自信,但不要骄傲;要了解、体贴爸爸妈妈,他们上了一整天班还要回家做晚餐等家务多不容易,因此更不能挑食;人要乐观,不要因为失业等问题而不快乐,不进取。

篇13:读《雷梦拉》有感

雷梦拉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喜欢捉弄人而且又很听话的小女孩。她姐姐碧翠西和他一样也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但她是不喜欢捉弄人的,他们俩都有很强的自尊心。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她们两个小淘气鬼。不过,这里面也包括她们的父母昆比太太和昆比先生,其他都是配角,有:“大腕儿”(她们家的.狗)、肯普太太(下学后负责照顾雷梦拉)、小琴(肯普太太的孙女,一个上托儿所的小女孩)、惠利太太(她的三年级新老师)、安妮(她的同学)、“校园猩猩”(她的同学兼“死对头”)等。

在这个故事里讲述了雷梦拉八岁了,在上三年级时经过的事情和成长的过程,有一次她用鸡蛋敲头,没想到妈妈给她误带了生鸡蛋,害得雷梦拉去拉森太太的办公室洗头,惠利太太还说她是讨厌的东西和爱出风头,这几句话深深的刺进了她的心;姐妹俩觉得家里的食物不好吃,所以总是挑来挑去,就被爸爸妈妈罚做晚餐,第二天,她们装做乖孩子让爸妈忘记晚餐的事,结果没得逞,她们因为生气而把所有的菜拿出来混在一起加一点乱七八糟的调料做了一道菜,令她们出乎意料的是,爸爸妈妈竟然还表扬她们说晚餐做的非常好吃;雷梦拉很聪明,她想了个办法来让她的读书报告额外的有趣,结果闹得大家在下面笑得肚子疼;她有一次生病了,雷梦拉决定显得很虚弱让大家都来关注她,这样她就可以感到有很多人都关心她了…总之,雷梦拉这个女孩有很多优点,非常有趣!

爱上这本书,是因为看到故事中的雷梦拉,就仿佛看到了我的那些学生们!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艺术的基础在于教师能够在多种程度上理解和感觉到学生的内心世界。”所以我觉得这本书看似幼稚,但对我了解学生的心里想法有很大的帮助。古人云:人之相交,贵在交心。所以,教师要放下架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机会听听学生的心声,听听他们的想法,注意他们的情感变化,让学生充分显示自己的内心世界,使学生真切地感受到教师的关爱。这对我们的教育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议低段班主任也应该看看这本书!

篇14:读《雷梦拉》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好书,是一本国际大奖的小说,书的名字叫做《雷梦拉八岁》。

这部小说里最感人的一篇是“病人的故事”,故事中讲述了:雷梦拉的妈妈在雷梦拉生病的时候整夜陪伴她?照顾她,雷梦拉的妈妈为了在早上照顾她,特意向医院请假照顾雷梦拉,雷梦拉十分感谢妈妈。为了自己,妈妈整夜都睡不好觉,

还常要给她擦汗等。

我读完后,也想起了我那伟大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位平凡的母亲,可是他为了我和弟弟的健康和学习费尽心思,每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无微不至的关心着我;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断地为我想办法;当我遇到挫折时,又鼓励我勇敢地前进,不要害怕。

这个故事给了我一个启示:父母为了我们,付出了很多很多,给予了我们无限的幸福,我们一定要好好的报答他们,认真的学习,不要对父母有太高的要求。

篇15:读《雷梦拉》有感

八岁的雷梦拉和我同龄,也是三年级的学生,她是一个有着丰富想象力、聪明、可爱的女孩。

书的结尾出处写着他们一家人一起来到大王汉堡店里美味一顿,却遇见了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给他们全家埋单付帐。原因是雷梦拉一家人的幸福美满感动了这个寂寞而又可怜的老人。我也感受到了他们是一个美满的家庭:每天妈妈都会准备好一顿丰盛的午餐让雷梦拉带到学校享用,还有一个煮熟的鸡蛋让她在中餐时,学着同学敲打着头部食用;当雷梦拉感冒生病时,妈妈会请假在家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当雷梦拉因遭受惩罚而做出一顿富有创意的晚餐(撕了鸡皮的鸡大腿、不膨松的玉米面包、用胡萝卜当沙拉……味道可想而之)时,她的爸爸妈妈却没有半句抱怨,津津有味地吃下这顿晚餐;他们一家人不管怎样忙也常常一起同桌共餐……

最后雷梦拉的爸爸昆比先生对他的女儿说:“一个人并不可能永远都很完美的。”我也认为是这样,俗话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要宽容待人,踏实为人才对。在生活中和同学、老师、家长相处的时候记住昆比先生的话,那就不会再有烦恼了,每天都有笑容陪伴着你了。

其实世上没有完美,但有了美满幸福的家庭,我们的生活会更完美。

篇16: 读《拉自己一把》有感

他来自遥远的农村,那里非常贫穷闭塞,他因为长期营养不良,长的瘦弱,头发稀疏,衣服破旧,十分寒碜,因此,他在班中没有好朋友。他是乔叶。

班里兴起给同学起绰号,大多是善意的玩笑。一个同学居然叫他“卡西莫多”,虽然那个同学给他道了歉,但他心中清楚,在同学眼中他就跟《巴黎圣母院》里的卡西莫多一样丑陋,他感到一股悲凉浸透全身。

新年快到了,生活委员从每天收发室取回厚厚一沓贺卡,能从他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是很令人高兴的,这意味着他捎来远方的祝福。

一天,生活委员取回贺卡,照例站在讲台上念名字。突然,他停住了,一边睁大眼睛看着收信人,一边磕磕巴巴的念出“乔叶”。我的充满喜悦地接过。不久, 这张贺卡传遍本班,成了大家谈论的焦点,贺卡左半边写着-

卡西莫多:

你并不丑陋,还很善良。没得比美丽更重要。你不是缺少朋友,是缺少交流;你不是缺少快乐,是太自我封闭。你参加过街头见血嗯,义务清理过小广告,叶到聋哑学校服务过,这些我都知道。我还在报上看到你的散文,你很棒。祝你新年快乐。

艾丝梅拉达

同学问问他,谁是那“艾斯梅拉达” ,我说不知道。弹头血脉一下知道了这么多故事。认识到他的优点,开始主动与他交往……

只有他自己知道, “艾斯梅拉达”是他自己。在他感觉被所有人一汽时,无法融入集体时,被自卑家的坪林崩溃时,他选择走出来,把自己的里面展示给同学们,赢得了有意义,也走出灰暗的低谷。

在人生道路上,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不顺,难免有身处绝境、孤立无援的时候,我们不要为说,不要褪去。要永远记住,在自己无法应付并零峰会时要懂得帮助自己像自己生出一支援助的手,拉自已一把。

篇17: 读《拉自己一把》有感

在家中看完《拉自己一把》已经8点了,即便如此,我还是被作者司晶女士给感动了。

司晶,一个终身被轮椅囚禁的非凡女性,小时候不幸得了小儿麻痹症,只拥有270天的健康。现在的她只有一只手是健全的,不要说站了;就是坐也要靠体内的三根钢柱来支撑……司晶的命运非常悲惨,用书中的话就是“我的世界是禁止,我的.天空是灰色的,我的脚下是无路的,我的生活是苍白的,我的方位是迷茫的。”这就是她的真实写照。

可这位女士并没有被病魔打倒,而是更加努力起来,终于她学会了很多很多,发表了许多著作,并三次震撼北大文坛,成了一个在逆境中杰出的人。

这部纪实性小说记录了太多感人与可怜,文中多次提到:“这个世界给我什么都少,唯有爱给的最多。”我想我们多被这爱过,老师的爱;朋友的爱:父母的爱……这些爱会让我们更宽容、更真诚、更善良。

从这里我想到了:海伦凯勒一岁就生了大病,双目失明又失聪。但在老师爱的鼓舞下走向了成功。

《拉自己一把》是一堂触及人类灵魂的生命课程,是一场人身的洗礼……

篇18:读大灰狼罗克有感

前一阵子,我读了童话大王郑渊洁叔叔的一本书,书名叫《大灰狼罗克》。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童话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叫罗克的大灰狼和他儿子的故事。罗克是一只吃苦耐劳的大灰狼。例如,为了养家糊口,他开起了烤鱼店。失败后,他并不气馁,又改行去做发型师,当了回警察,最后还做了摄影师。罗克也是一只好学的大灰狼。他学习了许多关于飞机的知识,设计了自己飞机,并参加了博览会。他博览群书,创立了馒头学,并写下了《馒头学》一书。罗克还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望子成龙。在他的儿子小罗克的`成长道路上,他付出了很多。例如,小罗克生病了,他不辞辛劳,把儿子送到美国最好的医院治疗。为了开阔小罗克的视野,他带儿子去法国旅游。小罗克也非常聪明。他能左手弹琴,同时右手敲电脑键盘,左脚夹笔画画,同时右脚夹笔练习书法。后来,小罗克不负众望,成了副总统。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不但诙谐有趣,而且蕴涵着深刻的道理。我要学习罗克父子坚持到底的精神,把这种精神用在学习上,发奋图强,将来也成为象小罗克一样优秀的人才。我还要把这种精神用在生活上,好好锻炼身体,吃苦耐劳,将来为国争光。

篇19: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今年暑假,阿姨送了我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沈石溪写的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之前已经看过很多本沈石溪的小说,但看完了《导盲犬迪克》后,我发现这本才是我所看过最好看的描写动物的小说了。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盲人阿炯带着他的导盲犬迪克,准备从丽江到昆明去找阿妈。那天晚上,迪克带上了它喜欢的红娜,跟着阿炯出发了。而他们唯一能走的路就是穿越死林,要知道,死林里可是危机重重,因为这里是虎豹豺狼们的乐园,那么对于人类来说,自然这儿便是地狱了。他们走了整整一天,又累又饿,阿炯便叫迪克去找些食物来。就在这时,红娜动起了歪脑筋,因为它觉得阿炯占据了原本自己在迪克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它想要除掉阿炯。红娜悄悄绕到阿炯身后,可是没有想到,阿炯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听觉却是非常的灵敏,情急之下红娜直接扑咬了上去,危险之中的阿炯只能向迪克发出求救信号。迪克听到后急忙赶来,它以为是一只豺在伤害它的主人,扑上去后大吃一惊,居然是它喜欢的红娜!迪克感到非常疑惑,而这时的红娜摇摇尾巴,发出“呦……汪……呜……”的叫声,直到这时候迪克才意识到原来红娜是一条豺狗。阿炯命令迪克咬死红娜,但迪克却不忍心伤害那个肚子里已怀有自己亲身骨肉的红娜,可它毕竟是只忠心的导盲犬,最后还是忍着巨大的悲痛完成了主人的命令。

我看完了一遍后觉得不过瘾,便又看了第二遍。整本书的情节描写得太生动了,尽管机灵的阿炯和忠心的迪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让我最有感触的还是豺狗红娜。它天生就是一条恶狗,尽管平时看起来表现得非常友好,可一旦到了充满野性的森林里,本性就暴露无疑。不仅在主人需要它时不知恩图报,反而还要攻击主人来满足自己的私心,真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豺狗啊。

篇20: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猎犬迪克因为一出生就其丑无比而被主人遗弃。在流一浪一的过程中被卖艺的盲少年阿炯收养,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也成了阿炯的好伙伴。迪克陪伴着阿炯度过许多难关,还 帮主人找到了一妈一一妈一。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迪克对主人阿炯的忠诚。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迪克”:一天晚上,56岁的宋先生在外面遛狗,走了没多久,宋先生突然发病倒地,幸亏他的一一宠一一物狗狂吠引来了路人,将宋先生送去了医院。忠诚的小狗挽救了主人宝贵的生命。类似这样的事件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作为生活中独特的伙伴,狗是忠诚的。

我外婆家也有一条忠诚的小狗,平时它为我们守家护院,勤勤恳恳,即使夜深人静的晚上也不会偷懒,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及时提醒我们。它对我也很忠诚,我回外婆家的次数很少,有时隔半年甚至更久才回去一趟,但他从来不会认错我,把我当作陌生人。远远的,他就能认出我的身影,摇着尾巴朝我飞奔而来,还 会一舔一一舔一我的裤脚,表示对我的欢迎。我要走了,他会一直远远地跟着我,直到看不见我为止。

正因为狗这么忠诚,所以他成了我们人类的好伙伴。忠诚是一种可贵的品质,也是一种高贵的态度。我们周围有许多这样忠诚的榜样:

险峻的喀喇昆仑山,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空气中的含氧量仅为平原地区的 48%,每年冰雪期长达10个月,新疆军区某边防一团一常年担负着这里数百公里边防线的守卫任务;荒无人烟的边疆,保家卫国的将士从不擅离职守,像一棵棵白杨挺一立在第一阵线。逢年过节,当我们阖家一团一圆时,他们却忍受着思念家乡、思念亲人的痛苦依然坚守岗位!――这是对祖国的忠诚。

湖北省蕲春县第四中学高级教师汪金权23年前从华中师范大学毕业后,放弃在黄冈中学的工作机会,主动申请到山区学校任教。在此后长达23年的教学生涯中,汪金权的工资从最初只有几十元,到而今也只有20xx多元,但是,他却资助学生达十万多元。教学中,汪老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他曾经自豪地说:“20多年来,我亲手培养1000多名孩子考上了大学,他们中的很多人出身贫穷,如今分布在全国各地,事业有成,这是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这是对事业的忠诚。

小朋友与同学和睦相处,信守承诺,是对朋友的忠诚;尊敬长辈,孝顺父母,是对亲情的忠诚……

此时此刻,我的心中激起无限感慨,我想要不停地大声呐喊:我也要做一个忠诚的人!像迪克一样!像榜样们一样!忠诚我的祖国!忠诚学一习一!忠诚朋友!忠诚父母!

读《傻狗温迪克》有感

读《舒克与贝塔》有感

读《舒克舌战贝塔》有感

读克雷洛夫寓言有感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拉伯找羊小学作文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300字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优秀400字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600字

读《大角羊库拉克》有感(精选20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读《大角羊库拉克》有感,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猜你喜欢

NEW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