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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并不深奥,是的,它的情节并不复杂,人物也不多,篇幅在长篇小说中也不算太长。但是那数十个人物的性格却在寸土寸金的字里行间里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例如写小人,小人物的表现无不是无耻,奸诈,虚伪,气量狭小。钱钟书笔下的小人,各自有各自的小人法。李梅亭的小人,就跟高年松的小人不一样。
初读《围城》的那一次最大的心里感受也是这篇小说跟我以前读过的小说相异。它并没有去塑造一个正面的形象或者是去赞美它。里面绝大大多数人物,尤其是首要人物钱老都不遗余力的去讥讽,嘲讽,奚落。以至于有部分人看完《围城》后会说写方鸿渐那样一个人有什么好处。或者它的好处就在于那些奚落,嘲讽,它就像一把冰冷的手术刀剖析了那个时代所谓的知识分子阶层。将他们的冷漠,自私,狭隘,封闭,软弱等等劣根性了解透彻展现时读者面前。《围城》它或许没有我们阅读传统小说是对书中伟大人物,崇高情感的崇拜和感动。但是我们对书中人物的性格,命运无相异情,叹息,鄙视,尤甚对当时国内那个时代的命运都布满了一种悲切和忧心,这里的情感也是复杂和真挚的。《围城》是一部批判的小说。钱老以他独有的幽默和讽刺手法来写《围城》并没有使批判失之厚重和严厉;反而能直指那个时代国内社会的病根,能够想象《围城》初版发行之时定让读者有心头棒喝的心里感受。
钱老学识渊博,笔力高深毋庸置疑。出色之处书中俯拾皆是。里面引经据典之贴切,简直妙到豪颠。古今中外之经典,全部信手拈来,却又挥洒自如。非凡难能可贵的是钱老写婆媳之中,妯娌之中的猜忌,彼此的鄙薄,貌合神离,搬弄是非等等这些女生作家所擅长的题材也描写得无不入木三分那些嬉笑怒骂场合,那些拌嘴弄舌的眉眼,那些惺惺作态的情致简直让人心里感受历历在目。这两年有作家长篇大论的专门出书写婆媳那些事,我看过甚觉的那些婆媳矛盾大有拼凑和制造之感,其写作功力和创作境地与钱老那确实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可惜现时像那样的好作家太少。现时是个文化快餐,情感速食的年代,书中情节大起大落,情感大悲大喜,经不起咀嚼。我希望我四周的朋友或者同龄人能够看些书,能够看些像《围城》那样有部分深度和好处的好书。当你钟情于韩剧给你带来的眼泪或者港台剧制造的那些爆笑,提示大家花些时间精力在某些关于严厉题材,站在理性角度写出来的有深刻好处的书,那样你的眼泪或者欢笑会显得有价值得多。
以前人们渴望安定于一座城,虽然进出受限,却也安贫乐道,能图得热闹。如今越来越多人渴望静默于一座孤岛,无来无往,处处是出口亦处处是入口。
这种变化未必是人世的复杂人情的冷漠所致。从原始的独居,到往后的群居,再到城市化的聚居,拥挤感和空虚感日甚。更为可怖的是,在政局稳定经济发展教育提升的幸福生活里,甚至是在引以为傲的文化里,对心理环境的建设却严重滞后。
《围城》的优秀除了语言的浪漫瑰丽、清晰的时空脉络、鲜活的人物特色及流浪青春、爱情和婚姻的感怀外,最突出的正是这心理环境的营造,使得人物和事件能够栩栩如生。
方鸿渐先是与鲍小姐,到苏文纨,到唐晓芙,最后与相貌平平、能力平平的孙柔嘉成婚,呈现了方鸿渐清晰的人生脉络。
对于方鸿渐来说,自己年少贪玩时遇着鲍小姐,在城外边随意撒野,船一靠岸就各奔前程,从此互不相干。毕业回国后由理想进入现实时遇到的是苏文纨,处于爱意的更迭期,无聊和有趣傻傻分不清,什么都不想要,又什么都不想放弃。之后遇到唐晓芙,这个人小鬼大的女孩挑动了他全身脉络里的所有情愫,一见钟情的痴狂,最后仍然噶然而断。这些都算是他轰轰烈烈的理想的阳光,最后照在了孙柔嘉的现实里,并在孙柔嘉身上投下了一个斜长的阴影,方鸿渐就在这个阴影里归于平淡。
还没玩够的在城外,玩够了的在城内。没玩够的有玩够的时候,玩够了的有想再玩玩的时候。可城并不是24小时便利店。
人身自由,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这是城外,相反是城内。或者它们各自本身就各成一座孤城,来来去去的其实只有自己两个脚印。
幸福、美满和爱,最终都会走向孤岛,成为孤独。将激情当成爱情,将责任当成婚姻,将存在当成肉体,这些都赶不上孤独,唯有孤独能够定义爱和幸福。
书中所呈现的时局,相当于如今所谓的命运。命运不就是有什么、谁陪伴你及到哪里去。在很苦很累的时候,其实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在熬。
一个人住的时候,那所房子那座城就是你的陪伴。你抑郁、失眠、沉默无语时,那座城不知道给了你多少的鼓励和信心,而这些你可能正视而不见。
你住在这座城里,这座城在你心里。情路漫漫。祈愿你“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未来会怎么样就交给那个未来的自己吧。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弄来翻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其他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印象中,好像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你看,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能看穿人性,洞察人情世态的,我想有二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这个大染缸里如鱼得水,“流氓皇帝”刘邦,“乞丐皇帝”朱元章,就是代表,这类人世故,圆滑,狡猾。还有一种是有大智慧的人,他们看透了人性、人生,但不随波流,冷眼旁观,独善其身。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是“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一种人生的智慧。显然,钱钟书就是后者。正经因为钟先生“入而能出”,所以能站在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上,清醒而明晰的剖析人性的种种,解剖纷纭的世态,举重若轻,包罗万有,呈现一幅刻画人性的“清明上河图”。
读完好久了,一直没有静下心来总结。
我眼里的方鸿渐应该就是大部分人的写照,我们没有那么聪明,又没有那么勤奋,想做一个中规中矩的人。但对生活,接触的人又想有高的要求,不想在繁华的都市被人忽视,又嫌弃偏远的学校显示不了自己的身份。对前岳母岳父没有感情,却心安理得住人家的房子,拿人家的工资,因为一句话就闹的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知道我们丑事的人,我们往往希望从此不再遇见。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没有心动的对象,也会找一个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结婚。这就是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吧。
我对走进婚姻就像走进围城,在书中感觉并不强烈,我感到的是书中的每个人物拉出来都是很多人的写照,每个人都不完美,不像有的作品里会突出一个人,读者看后会很喜欢他。相反,围城里的人物我都不喜欢,就像不想承认自己也有书中人物的心理、个性或者行为那样,想避开他,内心也有羞愧之感。所以究竟是谁让我不愿提起,我不记得了。
《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
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就像姚明说的:你羡慕我的有钱,我羡慕你的清闲,两者永远不能归于平衡。
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就简单了,我们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从我们的生活中发现乐趣,我们自己制造笑声。
柏拉图问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照做,结果却空手而回。
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觉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
苏格拉底说,这就是“爱情”。
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又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期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苏格拉底说,这就是“婚姻”。
人生有太多个围城,仔细算起来,又何止婚姻这么一座?我们几番挣扎,兜兜转转,自命不凡,逐一看破身边事,也不过是做了各个层面上的“城中之囚”。
夜深忽梦少年事,我们不再有心力惦念谁清澈透亮的莞尔一笑,也想不起哪一瞬间曾听见梦破碎的声音,我们抬眼发现幽暗封闭的内室遮住了窗外的清辉,我们屏住呼吸,却惊觉入耳再无风打过苍松的疏朗之声,只余下屋内老钟疲累的轻轻摆动,和身侧人令你烦闷的混沌气息。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大多数人,穷尽力气一生辗转,起起伏伏颠簸无数,终究也止于“大多数人”。
有人说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第二等曰“批判”,更高曰“幽默”,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
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还来不及遐想许多,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总感觉那末了的句号,并不意味着故事的终结,而是另一段故事的开始。“
小说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方鸿渐是一个江南小县的乡绅之家的长子,由“名义丈人”资助留洋读书,但他并没好好珍惜这个机会,随便听几门功课,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尤其懒散,还在四年中换了三间大学。为对自己的父母以及“名义丈人”有所交代更做出荒唐之举,用金钱去换取一纸文凭,戴上“博士”的方帽,以求蒙混过关。在归国的邮轮上,他经不起已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的引诱,与她鬼混在一起,结果被人家玩弄于股掌之间。一个所谓的留洋学生,竟落得如此下场,多么的可笑、可悲。
方鸿渐去三闾大学前与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一系列的误解造成了一个无可挽回的局面,两人最后还是以分手告终。唐晓芙是令人难忘的,因为她差不多是书中唯一一个使人敢于去爱的女性。她并没有加入“围城”游戏,惟有爱她才能使方鸿渐不太可能落入“陷阱”。这样想时,就不能不特别为方鸿渐抱憾了。他分明错过了这可能形成另一番生命境界的仅次一次的机会。
最终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是他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双方都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结合,也许是为了流言蜚语,也许只是一时冲动。然而,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在没有牢固感情的前提下谈婚论嫁,而且还没有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如此草率而成的婚姻,导致的后果是他们的家庭矛盾重重。方鸿渐为了妻子,不惜与家人疏远,而妻子却不能体谅他的难处。两人整天都在猜忌、烦闷中艰难度日,双方肚子里都有自己的秘密,不能坦诚相对。这样的家庭,没有半点欢乐,没有半点温馨可言,有的只是吵架声、啼哭声
人活在世界上,适应并改造着世界,但世界存在的原因并不是个人生活着。在上一辈的眼里,21世纪的孩子是幸福的,有着学习的良好机会,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学习生存的更多知识,可是我们这一辈呢,也许是养尊处优惯了,有着那么一部分人却是有机会不好好珍惜,以为只要能上大学就行了,之后就可以浑浑噩噩的过好了,更甚者是想终止这漫长的学习生涯。――两代人的思想上有着明显的不同,那不正是典型的“围城”效应吗?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每个人都不可能逃脱,就像人永远逃不出无形的压力和无尽的束缚。这是一种命运,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结果只能是城池尽失,失去了生命赋予你的价值和意义。
《围城》如同一面镜子,折射着人性的种种予盾与不同,譬如:懦弱与刚强,虚伪和诚直,哀伤和乐观……诸如此类种种,可能显现于不同人身上,亦可能在同一人身上表现出来。即,人自身性格的矛盾冲突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冲突。
《围城》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撒谎又着得羞耻,不愿与人同流合污又随波逐流,有羞耻心而使他十分痛苦,从而愤世嫉俗,从而顽世不恭。这种情形,相信每个人都可能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有此体会:身处沼泽,渴望脱困而又不能自救,有意或无意的使其他人也陷入其中不得出。如同篓子中的蟹,互相虬结,彼此钳制,都不能出去,而苦苦挣扎。
就像人在亲人挚爱面前总是任性、蛮不讲理的,但在其他人相处时又不断妥协。明明是同一个人,同一件事,对象不同,性格却又有天壤之别。想来,其心中也是有些矛盾,却无法改变,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围城”?
人总是不满足,人的愿望总在不断变着,幸福感对于人来说仅仅是刹那间的感觉,当这种感觉随着时间渐渐消失,随之而来的将是巨大的空虚感,只能寻求下一个目标,以使自己的人生不至太过苍涼。就像被困于城内,出城无门,只好在其它方面寻求些乐趣,不让自己太无聊并掩饰着自己的无奈、无能,装作副忙碌而成功的样子,演给他人和自己看。这种矛盾感,让人痛苦,甚至于无力挣扎。
生活,总在别处。自己的人生总是充斥着可怜、可悲、可叹的基调,而别人的人生却都是美好的。人一边羡慕他人,一边痛恨自己。仿佛这样就可以使自己显得不那么无奈。
每个人都拥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故而就拥有他人不能理解的孤独。此为宿命。就像人既是群居动物,又是独居动物。就像人总是需要与人保持一定距离,以获得某种安全感。
《围城》读后感900字――围城人生
《围城》读后感900字――围城人生钱老钟书的《围城》是我榻侧几前的必备读物。钱老不愧为大家,对人物场景素描式的勾勒,创造性的谐趣语言,不是很连贯性的情节描述。不苛求华丽辞藻的铺陈,寥寥数笔,就把读者溶了进去,跟里面的各色人物一起悲欢嘻怒。
据说有段时间《围城》在台湾被列为禁书,但是我从里面没读出什么政治性的东西来,也没看到有什么言辞对国民政府产生了攻击,或许自己的政治敏感性太弱的缘故吧。有时反而觉得当时的世风还没沉沦到现在这个样子,就拿方鸿渐办假文凭来说,要从报纸的一角在很不起眼的地方才能找的到联系方式,当今大街小巷墙上地下涂的到处是这样的广告,确实方便了许多。方鸿渐办假文凭之前内心很矛盾,只能找各种理由宽慰自己:“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准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方鸿渐确实还有着知识分子的良心,看到自己假博士的头衔被刊在报纸上,听到被人喊他方博士,他会脸红、心跳加速甚至恼怒。
《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个可悲、可叹、可怜又有些可爱的人物。他出生于一个无锡没落乡绅的家庭,先是在北平读学,后来依仗了准岳丈的资助去英国留洋,最后迫于馕中羞涩无奈回国。实际上在回国的邮船上方鸿渐是迷茫的,他能做什么?文不能治庙堂武不能理关河,只能带着玩世心态随波逐流,所以跟鲍小姐发生的拎不清的关系正是他内心苦闷的写照。方鸿渐的运道是衰的,回来后正赶上中国处于多事之秋刀兵之年,他发现已经没办法融进功利的世态之中了。先是寄准岳丈篱下后被委婉逐出;先是追求唐晓芙后被学友苏文纨棒打鸳鸯。只好在赵辛楣的提携下卷了铺盖去当了个副教授,一连串的打击,方鸿渐心中残存的那一丝自信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钱老用纯白描的手法把一个有些虚伪,有些乖张,有些懦弱的小知识份子形象勾画的淋漓尽致。
方鸿渐后来跟同样沦落天涯而胸中颇有心计的孙柔嘉成立了家庭,然后又以争吵失败告终。方鸿渐彻底失败了,钱老最终没写到主人公的归宿,实际上也没必要了,方鸿渐是张大众脸,他代表着千千万万小知识份子的真实生活:试图改变现实,而又处处碰壁,试图融进世俗,而又不被接纳。
“人生如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只有超脱于世冷眼旁观的而又在性情中之中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语,对人生的概括简约明了,钱老钟书就是这样的人。
也许是由于学识尚过于浅薄,初读围城时,竟悟不出半分深意,始终困惑我的是书名的由来,不明白这城,是如何筑起来的,锺书先生这城里所围的,究竟是何物,而这何物又是否足为今人所道。
后来再看时,或许是年岁长了几节,又或许是学识涨了几两,仅是读到那句“把刺刀磨尖当成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便已叫我心惊肉跳。全书看似平直朴实的语言下,藏着的是尖锐而敏感的情愫,撕破平庸的外裳,作者的悲哀是如此锐利,一针见血。宛如斗破苍穹的闪电,割裂天地。那是一个生活在上海沦陷、民族衰亡的年代的作家来自笔尖,最无声的呐喊。随着围城的落笔,我想,先生必定也在这两年里渐渐剥离围住了自己的那座城。
两年里忧世忧生,唯有时间不可挡。
主人公方鸿渐,出生在封建家庭,留过洋,稍稍有些才华,骨子里却又是带着虚荣的窘迫文人。他常常感觉自己被吹成一个大肥皂泡泡,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人一搠就不知去向。迫于父亲给的压力假造文凭留学归来,在经历了与唐晓芙和苏文纨的两段爱情之后,终和孙柔嘉共结连理。纵观全书,在先生笔下方渐鸿绝算不得一个好文人,他身上缺点很多,与鲍小姐的一夜情,因为优柔寡断他伤害了苏小姐,因为好面子失去了他和唐晓芙的真挚爱情,最后选择了孙小姐,婚后的生活也总是争吵不休,两人时常恶语相向。可我始终觉得他身上有另一种和那个年代迂腐文人不同的东西,也许是他对小城市摩登姑娘的刻薄评价打动了我,也许是他说的那句“世间哪有恋爱?压根是生殖冲动”的让捧书的我忍不住轻笑了一声,也许是他不愿像大部分人一样过着平庸的生活。总之,我从这本书里,读到了先生对这个人物的另一种诠释。他是围困在城里的可怜人,却也是那座城里难得的明白人与自由者。
他是一个被迫生活在上海的矛盾结合体,也是那个时代许许多多上海男人的写照,他与孙柔嘉的婚姻,何尝不是绝大部分人最终的选择。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角色,我以为作者多半会选择在最后添上一段二人的重逢。数年之后,依旧是上海车水马龙的街头,方鸿渐与妻子从市集买了做晚饭的菜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恍惚受到感应一般地转头,恰巧瞥见唐晓芙施施然从一辆洋车上下来,她的眉眼仍是当年那个稚嫩的如新鲜水果般的小姑娘,只是手上的蓝宝石戒指和她左手搀住的满脑肥肠的中年男人出卖了她,方鸿渐不自觉将妻子的手握得紧了又紧,大步朝家走去。
似是故人,却又非是故人来。
其实作者如果让唐晓芙和方鸿渐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然而我们不难揣测,不管娶了谁,结婚后总会有那么几刻发现娶的并非意中人。故事里如此,生活中亦如此。
而上海,作为一个爆发的都市,从来就没有山水花柳作为春的安顿。
“可能是因为故事中死人太多了,枉死者没有消磨掉的生命力都迸作春天的生意”,不知写出这句话的先生,在那年炮火连天的上海的春天里,是否受到了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如同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一般。
读完此书,更像是体验了一把山中清扰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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