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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读后感周记
《青鸟》读后感周记这个月我读了一本莫里斯・梅特林克【比利时】,肖宝荣改写得《青鸟》。这本书讲得很惊险,当主人公这对敢于尝试的兄妹遇到仙女得到的神奇帽子兴高采烈时,我也眉开眼笑;当主人公去浓雾弥漫的森林里感到心惊胆战,害怕时,我也变得不知所措,接着变慌张好像一个罪犯天高海阔都要被警察抓住,然后变害怕。
《青鸟》主要讲述的是一对兄妹寻找青鸟的故事,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旅,难以置信的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幸福家园的'见闻。而种种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兄妹俩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
书上有几个片段令我感到高兴,羡慕。“这个时候,又有两个青孩子抬着一串巨大的葡萄走了过来。那串葡萄上的每个葡萄每个都像梨子那么大,两个孩子抬着可费劲了,小脸蛋都涨通红呢。”我为这两个孩子能种出这么重的葡萄感到高兴。“就在咪蒂还在品尝这个巨大又不失美味的葡萄的时候,一个孩子抱着一个比自己脸还大的苹果走了过来。从远处一看,你还以为那是一个长着苹果头的孩子呢。”我看到这里时,总觉得这么大的苹果是不可能的,但结合起前面青孩子种出得巨大葡萄,我觉得很小的青孩子能种出比脸还大苹果小菜一碟,如同细线穿过珍珠上的孔一般。“就这样,那些青孩子都跑过来向兄妹俩展示他们那些新奇的发明。跑向蒂蒂的都是展示他们的机械,而跑向咪蒂的则都是展示植物的。就在兄妹俩看得正带劲的时候,一阵哈哈大笑声贯穿了整个宫殿大厅。”我十分羡慕这兄妹俩,一个能看见未来新鲜的植物,一个能看见未来有用的机械。我不禁幻想,要是我也可以品尝未来的高级的新鲜的“胖”水果,还可以看见未来先进的机械。
我读了《青鸟》明白了凡是应该要先苦后甜的,经历过各种困难和磨难后,两兄妹得到幸福。整个故事就完美地结尾了。
读完《青鸟》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这几天我们的书友队读了《不老泉》这本书。书中的温妮知道了自己家周围的这一片树林里的一口泉水是不老泉时。她认为是在听故事,因为她根本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让人长生不老的东西。可随着故事的发展,温妮慢慢相信了。温妮非常庆幸,因为她了不老泉的秘密。我想,要是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口不老泉就好了,这样,就不用担心有什意外和危险,就可以长生不老,地球也会永远充满生机。
可是,再往后读,我慢慢感觉,其实长生不老并不是什好事。杰西一家四口因为喝了不老泉的水,一直保持着年轻的模样,从此,周围的邻居对他们一家指指点点,朋友们也和他们疏远了,他们被迫离开了以前的家。虽然长生不老能让人一直保持年轻的容貌,永远不会变老,可周围的朋友都在慢慢变老、去世,失去了亲情和友谊,长生不老还有什意义?就像故事里说的那样:长生不老带来的不一定都是福音,可能是一个诅咒。
史美尔斯曾说过:“世界给了你生命,你就不能拒绝死亡,因为永生带来的不一定是永恒的幸福。”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大家有机会读读这本珍贵的书。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看法改变了。以前,我觉得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是一件很容易到来的事情。我总是想远离死,希望自己能够永生,不要过早地死去,离开家人和朋友。但是在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死其实并不可怕。死和生一样,都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生就会有死,这才是一个完整的生命。死和生是对立着的,少了哪一方都不行,这样的话生命就会不完整。死,就代表你的生命在流淌,即将结束。但是,如果你的生命静止了,别人都在一点一点的成长、衰老直至死亡,但你却永远停留在一个年龄,这会让你很孤独,失去很多的朋友。所以说,能和别人一起成长、死亡,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假如,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摆在我的面前,我会毫不犹豫地将它倒掉,不会喝下它。因为我知道,生命中,生和死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你不会死去,那将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找上门来,让你烦恼,那么还不如顺其自然,该死的时候就死去。
不要害怕死亡,珍惜现在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让自己没有遗憾地死去吧!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主要是讲查理和旺卡先生一起参观他的工厂,因为旺卡先生想要选出一个接班人,就邀请了五名小朋友及其家人去参观工厂,同时也考察了五个小朋友,最后淘汰了四个小朋友,选中了查理。
工厂的船是糖果做的,瀑布是巧克力做,工人就是3分米的小矮人,这个工厂实在太神奇了!因为巧克力瀑布实在是太美味了,一个贪吃的小朋友想尝一口,不听人的劝告,被巨大管子吸进去了;第二个小朋友太爱吃口香糖了,其实那个是还没有完全成功的试验品,他任性的一把抢去,把它吃掉了,后来他膨胀成了一个大气球;另一个是想要松鼠,却被松鼠推进了垃圾桶;第四个是个电视迷,电视是糖果的,他钻了进去,变成了很小很小的人。
最后只剩查理了,旺卡先生决定把巧克力工厂送给查理。他们的爷爷奶奶们也很高兴。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情不要太贪心,有时太贪心会失去更多的好处。查理是个贫穷的孩子,但他一点都不贪心。虽然他们家很穷,但他们非常和睦。
1941年,中国进行着激烈的抗日战争。
有一天,日本在晋察冀根据地发动了战争,中国队派七连六班的五名战士来掩护连队和百姓转移。六班的五名战士为了不让连队的`主力被敌军发现,把敌军引上狼牙山。狼牙山三面都是绝壁,爬上去就不能不来了,也意味着和敌人战到最后,如果不被敌人俘虏,只能跳下悬崖,牺牲自己。五位战士上山后,奋勇杀敌,一直拼到最后,在连队已经走远,敌人也没剩多少的情况下,五位壮士,带着胜利的喜悦跳下悬崖。
这五名壮士真是让我太敬佩了!他们是那么的热爱祖国,热爱百姓。居然愿意用自己那鲜活的生命去抗击敌人,也要保障民众的安全,面对艰巨的任务和强大的敌人,他们毫不畏惧。他们勇于牺牲,为祖国,为人民,为了党,就算要献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精神啊!
如果没有当时那么多的抗日英雄,哪里来现在的幸福生活?中国的和平是来之不易的,是这么多战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好好珍惜!
《桃花心木》是一篇教人要学会独立自主的好文章,树,也是一样。
我最喜欢里面的一句话了:“不只是树,人也是一样,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在不确定中,就能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这句话可能让一些不能独立,还在依赖父母的人自信吧!
这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从作者的疑问再到得出感悟,都是一句句教人独立的好词。
我相信,这位种树的老人一定很有学问吧,又不然怎么能知道的那么多呢!
我不仅见识了种树人独特的培植方法,更重要的是从中体会到了人生的哲理。我真希望我们的每一个人都能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克服对他人的依赖,扬起自信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
还是那句话,“不只是书,人也是一样,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的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在不确定中,就能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我们太年轻,年轻闹着要整天的,但不知道他一直很自由。”但由于我们有“麻烦”的自由,自由不是足以证明我们做到了,也许在某些方面,我们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问同桌“顽皮”:“为什么林黛玉葬花”同桌回答说:“因为她很无聊。”从这个时代认为它肯定是无聊会去葬花。
在初中就包括听说《红楼梦》是本百科知识全书,学生必读物。由于是中国古文,我第一次读《红楼梦》真不应该知道它哪里好,只知道有一个不务事的贾宝玉,还有就是一个知书达理的林黛玉。
第二次世界都是我们因为我在书店能够买到自己一本白话文的《红楼梦》,但无论是学习古文的还是现代白话文的,都没有进行介绍企业为何书名叫《红楼梦》而作者个人眼中的《红楼梦》又是一个怎样的?通过读书中的内容我只能把这个题目管理理解为:年少无知,胜似梦一场。这里我只是从主人的角度分析理解,要是从当时的时代发展背景则可以直接理解为:物是人非,千变万化。
有人说,“红楼梦”是药,处方和治疗方法都记录在这本书的工作;有人说,“红楼梦”是教科书,书中有很多教人生活技能;一些人写说“红楼梦”是本爱情小说,贾宝玉和林黛玉记录凄美的爱情故事。
而我个人认为《红楼梦》是本反封建之书,在书中对于林黛玉广读诗书,可在贾府她只说自己一个略懂;而贾宝玉身为官仕子弟学习不好导致官场,只喜欢通过玩乐;地位可以高人一等的贾宝玉和出身于小官吏之家林黛玉之间相爱的人却不能生活在一起。
一是批评无才的妇女是美德;二是批评官场;二是批评封建等级制度。
我不觉得林黛玉的花儿无聊,我觉得她们是不高兴。这是对封建礼教强烈不满和无法抗拒的愤怒无奈的表现。《红楼梦》是一个悲剧性的结局,他们都放弃了“坏”去追随制度。当我们放弃,最终做了我们不想做的事,我们仍然会很好,但我们已经失去了我们的本色。
今天的世界上还没有这样吗?想想支配我们的生活规定外箱,有点出界被认为是“乖”我们的想法所以乖乖地去思考人生。有多少人不得不放弃“淘气”?现在还有多少人坚持“淘气”?
当人生发展走到尽头,我们自己会不会感叹,这又是进行一场《红楼梦》?
儿子写读后感周记
老师发的校信通,说扬扬今天的作业是《安徒生童话》中你最喜欢那一篇,为什么?简单写一下读后感。
孩子假期刚读完《安徒生童话》。以前,老师布置的.作业都是写一句话,现在让写读后感,六岁多的孩子,能行吗?
果然,下班回家,儿子还在玩,一点写作业的打算都没有。
小家伙就等着我回来呢?“妈妈,老师留的作业,我不知道怎么写。”瞧,他倒挺理直气壮的。
那《安徒生童话》你最喜欢那一篇啊?我启发儿子。
“我最喜欢《丑小鸭》。”儿子不假思索地回答。
“那《丑小鸭》主要讲的是什么呀?你给妈妈简单讲讲。”“不就是丑小鸭最后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吗?”说的真够简单的。“丑小鸭是怎么变成白天鹅的啊,它都经历了什么?”我继续启发儿子。
“它本来就是一只鹅蛋呀……噢!它还经历了许多的苦难和烦恼,最后才变成了一只白天鹅。妈妈,我会写了,你走吧!”说着,把我赶出房间了。
下面是儿子的第一篇读后感。
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中的《丑小鸭》。
丑小鸭它以为自己长得很丑,它很自卑。虽然它经历了很多的苦难和烦恼,但它一直都在坚持。最后,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如果你是天鹅,就算是生在养鸭场里也没有关系。
只要我一直坚持努力学习,长大了一定会有出息。
呵呵!这是扬扬的第一篇读后感,虽然很多字要查字典,但总体还不错噢!宝贝,加油!
寒假周记三:读后感
1月24日星期一晴恶人无良果--读《米欧,我的米欧》有感
今天,我终于把我在咱们五(2)班元旦赠书时得到的小说:《米欧,我的米欧》看完了。我一整天都在回味,因为这本书实在是太精彩了。我认为读什么书都有益处,真的没错,多谢这本好书,让我更深的明白恶人无良果。也在我的人生中再一次提醒了我,不要干坏事!
故事主角是一个叫布塞的男孩,不讨养父养母的喜爱,在家受尽了呵斥。也有待布赛很不错,但是没有人给他家庭的`温暖,布赛每时每刻都渴望见到亲生父亲。一天,他被一种神秘力量送到了“遥远之国”,在这里见到了自己的父亲,爸爸居然是“遥远之国”的国王。他在这个世界里,又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米欧。父王十分疼爱米欧,而米欧到了哪儿都受人欢迎。
然而米欧不知道,有一个“域外之国”,残暴骑士卡托是主宰者。卡托有一只铁爪、一颗石头心。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幸福回来,等待着米欧王子去拯救黑暗的世界。米欧骑着爱马米拉米斯,和好友丘姆-丘姆一齐闯过一个个难关,最后艰难地战胜了残暴骑士卡托。被卡托抓走的孩子也获得了自由。经过米欧王子的一次可怕征程,“遥远之国”的人又过上平安的生活。
坏人无论走到哪儿都是坏,都不会受欢迎。就如骑士卡托,心肠坏透了,别人也不会对他好;他最后葬身湖底,干坏事太多了这也是罪有应得!就拿社会上的例子吧:贪官陈水扁也是干了不少坏事。瞧他现在,政府都不会向着他,我看给他的惩罚还不够多呢!看吧,那个人会喜欢他?坏孩子,不讨人喜爱;小偷罪犯,永远不受欢迎;狡猾的汉奸,没有一个中国人尊重他们…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总的一句,恶人无良果,这也是我丛书中得到的启示,我也不会忘记这本书给每一个人的警告。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薇薇的周记》。我从里面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说:在学校里,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争吵起来。要学会友爱!
在学校里,不能偷别人的东西,应为你不应该根被人,比家庭条件。而是应该比学习、人缘、善良……
做父母的因该疼爱孩子,不然给不了孩子快乐的童年。有时候一些善良,会给别人,造成很大的负担与伤害。所以,应该区分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跟邹博涵因为一点小事情争吵起来了。回家的时候,我把今天的事情跟爸爸妈妈说了。而爸爸妈妈竟然不但不帮我,还让去跟邹博涵道歉。我在心里暗暗的'想:“明明都是她先挑起的事情,凭什么我道歉?”
后来,我读啦《薇薇的周记》这位书之后,就去跟邹博涵道歉了。
我明白了,和朋友玩,要把友爱放第一位。这样才能和朋友成为天长地久的朋友,并且,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争吵。不然是做不了天长地久的朋友的。
还有一次,我跟我的同桌小乔,因为谁最美争吵得起来。后来,造成了谁也不理谁的后果。
我读完《薇薇的周记》,之后才跟小乔道歉。因为,友谊是不分,谁美谁不美的。友谊最重要的是:同伴互相包容、互相原谅、互相谈心、互相交流、互相玩耍、互相帮助……
我除了很喜欢《薇薇的周记》这本书以外,也很喜欢其中包含的写作手法。包含的写作手法就是:感慨。我很喜欢这种写作手法,因为感慨可以让文章出现一定的好效果。
我感觉我学会的这种写作手法,是我最大的收获。
我希望读过,《薇薇的周记》,都能获得这些知识,并且获得一定的写作手法。
我喜欢,《薇薇的周记》这本书。
我读了《薇薇的周记》这本书的第6个故事《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没钱买书,只能去书店偷偷看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暑假期间,妈妈多次领我去图书馆看书借书。我借了我一直想看的的《世界兵器大百科》。真的是太棒了!想一想小女孩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我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
这篇《薇薇的周记》给我的启发很大。我会养成读书的好习惯的。
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嘴非常甜;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事、猪八戒的活泼、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不怕任何困难,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本事,但都甘心当好后勤。
读了这部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有坚定的毅力,不畏艰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里面讲了骑着白马的唐僧,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大耳朵的猪八戒,还有勤劳的沙和尚,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有非常多感触。
书里的四个人他们团结,友爱,合作,一起战胜妖魔鬼怪,上西天取经。我要向他们学习这种精神。
我们还要坚持到底,做事不能半途而废,碰到一些事不退缩,勇于去战胜困难。书里的人因为坚持不懈才能到达目的地,学习上我们如果碰到题目有困难,要擅于思考,而不是一开始就放弃 。
还要乐于助人,帮助同学捡垃圾,借橡皮啊等等小事……
这本书非常经典,我要多多的看这类的书籍,充实自己,又能学到非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朝花夕拾读后感
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假期读书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假期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鲁迅的作品能够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一个以笔代枪,同恶势力不屈抗争的伟大斗士,此刻成了一个远游归来的慈爱温和的长者,在自我魂牵梦萦的故乡和心灵的家园中轻轻拂去岁月的积尘,而后,气定神闲地娓娓道出一个个生动清晰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长妈妈、衍四太太、五猖会上的无常、百草园中的美女蛇……
在这个摇曳多彩的记忆里,我最爱留恋徜徉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个充满了生趣的小小百草园。
幼时的鲁迅,不时到园里的泥墙根去捉蟋蟀,常常拔起何首乌接连不断的根,为贪嘴而去摘带刺却酸的覆盆子。童心总是充满无穷的好奇和探究的渴望,小小的百草园给了他无尽的欢乐,幼嫩的心灵也因此变得新鲜透亮。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正是大自然和淳朴的乡民给了幼年鲁迅美和爱的启蒙,使他拥有了一颗丰富细腻而向往完美的心灵,并丝毫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糙麻木。以致二十多年后当他回忆起故乡的旧事与童年的乐园,哪怕是对其中的一草一木,依然充满了深深的眷恋。
鲁迅先生留存于世的诸多作品,<呐喊><野草><故事新编>等,这天读来依然令人难以释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人们夜以继日地为名利而奔波劳累,为情感而困惑烦恼,又有多少人早已忘记了花草的芬芳,鸟儿的啁啾,忘却了人始终是来自自然而又归于自然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规律呢?
在喧嚣嘈杂的都市中,在容易迷失自我的生活里,送你一本<朝花夕拾>,愿你的情绪变得平静而释然。正如书名“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在长大以后,把自我小时候的琐屑一点点拼凑起来。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事,因为有了爱,鲁迅做的最好。
读“懂”朝花夕拾
初读这本书,讲实话,我也不是很读得懂。就连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也是学得似懂非懂的。我甚至觉得:鲁迅的这些文章,看起来简直就是象在跟你聊天似的,哪算得上什么名著?
后来多读了几遍,我懂得了,不要把这样的名著当作美文,其实,这本书的文章看似“聊天”也正是鲁迅的文字魅力所在。它看上去很朴实,甚至比较口语化,但为什么却能够深深地吸引人呢?就是因为这样的朴实,让人感觉很亲切,就象他站在你面前跟你诉说着什么似的,“说”到兴奋处,文字又会变得非常热烈,这就让人能够从中品味和感受鲁迅的点点滴滴。
郁达夫是这样形容鲁迅的文字的:“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是的,这个特点在《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中表现得一览无遗。一开头,便以“寻咒”从侧面点出中心,接下来便诉说了一段他童年的一段故事。其实,鲁迅先生是话中有话啊,他借着说童年看《二十四孝图》的事情,其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即对儿童的不重视。儿童都读不到他们应该读的书,而人们却熟视无睹,这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吗?然而我又想到了现在,现在的孩子们别说爱读书,他们连根本不想读书,不思学习。再看看那时侯的孩子们,他们渴望读书却没有书读,而现在我们有书读却不愿读,这难道不是一个令人悲哀的现象吗?
《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写完了这篇朝花夕拾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觉得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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