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个人读书心得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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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个人读书心得1000字

篇1:初中生个人读书心得1000字

在读《双城记》之前,看过网上某一些介绍,说《双城记》虽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指出这段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写作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作者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_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_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我觉得作者为了表达自己感情思想,就刻画了当时法国革命群众的邪恶之处,体现他并不喜欢革命,甚至对革命的痛恨。他不了解革命所含有的意义,但是作者推崇主张让爱来改变世界——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

读了书后,个人喜欢卡顿,卡顿在小说被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卡顿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而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卡顿是悲哀的,也许他不应该被埋没,是为世所迫,没有人去帮助他,人们关注革命,加大压迫。

篇2:西游记初中生读书心得1000字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1

我曾经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令我着迷的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而最近,我又把《西游记》这一本书认真地看了一遍,才真正领略到《西游记》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

《西游记》一书是由《大唐西域记》改编而来的,主要写了孙悟空的来历和大闹天宫;唐僧的身世和去西天取经的缘由;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途中除妖伏魔,化险为夷,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其中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它又名孙行者,外号美猴王,号称齐天大圣。它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被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救下。孙悟空拜唐僧为师,一同去往西天。在取经的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屡建奇功,虽曾三番五次被唐僧误解、驱逐,但最终还是一同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从中我感受到孙悟空是一个生性聪明、嫉恶如仇、敢于反抗、热爱自由的“猴子”。

其次我喜欢的人物就是猪八戒,它原来是天宫的元帅,但因为调戏嫦娥,被贬下人间,但投错了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模样。被孙悟空收服,猪八戒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欢,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但对师傅很忠诚。取得真经后被封为净坛使者。

再是沙和尚,他原来跟猪八戒一样是天宫的一名大将,就因为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了王母,所以被贬人间,在流沙河当妖精,之后又被观音菩萨收服,拜唐僧为师,一同去往西天取经,一路任劳任怨,取得真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了:凡事都要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要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团结一致,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气馁,这样才能成功的道理。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2

《西游记》是一部老少皆宜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阅读它的同时获得不一样的启迪。有的人喜欢其中人物的性格;有的人喜欢其中孙悟空降妖除魔时的风采;有的人喜欢它整体的剧情;有的人研究它的历史背景;有的人甚至把它当作某种预言。但依我来看,《西游记》就是一部小说,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只不过从中寄托了作者的某种愿望罢了。《西游记》中的人物塑造是十分成功的。唐僧师徒、众神、妖魔鬼怪都个性鲜明。唐僧乃是金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转世,是十世修来的好人,吃一口他的肉就可以长生不老。他怀有一颗仁慈的心,没有什么神通,自然就成了妖魔鬼怪下手的对象。唐僧不远万里去西天取经,就是希望能造福众生,使天下太平。他就像一个国家的领导人,胸有大志,但力量微薄。万水千山,妖魔到处都是,凭借一个人的力量是绝对不行的,因此他就需要收徒弟。这就同一个国家的治理绝不能靠一个人的道理是一样的。唐僧这个人物的特点是仁慈和执着。在取经的路上他遇到千难万险,每次都几乎丧命,但他从没因为困难而停滞不前。唐僧的仁慈是无人能比的,他曾因为仁慈错把孙悟空打死的白骨精当成人,并将孙悟空赶出师门。虽然这样,但我认为这种仁慈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毕竟善良比恶毒好,仁慈总比残暴好。待人宽厚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路上全靠他降妖除魔,才能使唐僧最终到达西天。孙悟空这个人物地反封建的杰出形象。从学本领到大闹天宫,他始终是以理为重而不畏强权的人物。封建等级观念在他面前无比脆弱。他敢直言玉帝的过错,敢于大骂那些无用的神仙,敢于三番五次地找如来论理。也许有人想说孙悟空做事不想后果,但我认为我们就是因为在某些方面过多的考虑后果而使某些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没有完成。或许我们这一代人就是缺少一种勇于面对勇于创新的精神。如果因为后果不好就不做的话,那我想至今不会有人登上珠穆朗玛峰,没有人到达过南极点,也没有人登上过太空。我们应该学习他的那种精神,那种不畏强权,万事理为先,勇于创新的精神。再讲讲玉帝吧!玉帝犯过很多错,有些是小错,有些是大错。小错暂且不提,但有些大错也真值得思考一下。有一节中,他为了惩罚一个犯了错的郡侯,使该地三年不落一滴雨。土地荒芜了,树也枯死了。百姓饿的饿死,病的病死,只有一些年轻力壮的带着家人逃荒去了。一个人犯下的罪,却要千千万万无辜的人来替一个人抵命。这个玉帝实在不该。别人都说神的心胸是开阔的,可玉帝却因一些小错而不原谅那个郡侯,这难道是心胸开阔的表现吗?我认为,我们应该以玉帝为戒,时时以一颗宽容的心来对待他人,万事理为先,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愿望来判断是非。犯了错并不可怕,怕的是不假思索,不加改正,怕的是下次犯同样的错。如来佛祖这个人物也塑造的别具特色。我想他给读者留下最深印象的应该是他法力的高强和他那张时刻保持笑容的脸,如来佛的法力无疑是《西游记》中的。他只是略施法术就破了孙悟空的法术,还将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之久。他那张永远保持笑容的脸使他变得温和,而不象有些大仙一样整天板着脸。他那张笑脸和别人的不一样,他的脸上包含了热情、关怀和铁面无私。他关心众生,关心一路拜佛求经的唐僧师徒。他的铁面无私更是令我感到震憾,可以大义灭亲地将自己的亲娘舅打回原形。谈完了人物塑造,又来说说《西游记》整体。我在前文中写到,《西游记》本身是寄托了作者的某种愿望的,我觉的作者首先要告诉我们的就是自由。孙悟空就是这个愿望的具体体现。他为了自由,可以大闹地府、龙宫、天宫,可以说整个神的世界被他闹了个底朝天。孙悟空之所以这样无法无天,这是因为他不想受别人的制约。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被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这是一种十分美好的享受,是一种幸福。其实我们常常觉得累就是因为被一些东西束缚而造成的。科学家累吗?学者累吗?军人累吗?肯定累,单他们的累只是肉体上的累,几天就能恢复。而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累是在精神上,是累在灵魂里。人类经过几百万年的发展,那种追求自由的精神已经被逐渐消磨了,人类变得麻木、无知、残暴。我们应该找回人类祖先的伟大精神--追求自由的精神并且开拓进取,寻找更大的自由。一部《西游记》指出了做人的道理,指出了为官之道,指出了人类发展的道路:力量源于《西游记》,精神源于《西游记》,成功源于《西游记》。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3

一天,闲着无聊的我在书柜中随意翻找着,突然眼前一亮,发现了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西游记》,作者是明代作家吴承恩,便拿出来随手翻翻。谁想到这一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里面那精彩的故事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

《西游记》是一本科幻小说,主要记叙了孙悟空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佛教真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不仅武功盖世,能腾云驾雾,来去无踪,我最敬佩的还是他知恩图报,宽宏大量的高尚品质了。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想孙悟空真正做到了这一点。五百年前他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下,唐三藏只是撕去了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罢了。就这点微不足道的恩情,他竟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在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的途中,他斩妖除魔,明察秋毫,为了唐僧有时竟舍命相救,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而我呢?整天在家“呼风唤雨”,爸妈给我的恩情,我又是怎么回报的呢?有时爸妈稍微批评我几句,我就生气顶嘴,和孙悟空比起来差太远了。想到这我就惭愧的低下了头,同时对孙悟空这种知恩图报的精神敬佩不已,我暗暗发誓要向他学习!

孙悟空知恩图报的精神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他宽宏大量的精神更是至高无尚的。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在取经途中,孙悟空多次为师父排忧解难,唐僧却毫不领情,直说孙悟空无故伤人性命,多次把他逐出师门,但孙悟空不计前嫌,一次次宽容师父,定要坚守在师父身边。就拿“三打白骨精”那回来讲吧。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来迷惑唐僧,唐僧是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对于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不禁勃然大怒:“你这泼猴,多次伤人性命,既然你无心向善,有意作恶,今后我不再是你师父,你也不再是我的徒儿,你走吧!”说完,便头也不回德上马离开了。孙悟空被逼无奈,虽然回了花果山,但他没有因此怨恨唐僧,当他听到师父有难之时,毅然挺身而出,把“快下锅”的师父救了上来,这才化险为夷。孙悟空可真是宽宏大量啊!再想想自己,小肚鸡肠,一点也不能包容别人,稍有不慎就对他人指手画脚或生气离开。记得上次前排的同学向我借块橡皮用用,我犹豫再三才把刚买的新橡皮递给他。谁知他没有接稳,橡皮掉在地上弄脏了。我大发雷霆,对他又吼又叫,还小题大作的叫他赔。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为了一块小小橡皮就断送了我们的友谊,真是太不应该了!

读完《西游记》,我明白了要有一颗感恩宽容的心,学会感恩一切,包容一切。如果人人都是如此,世界便会永久和平美好。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4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是秀的神话小说,也是一部群众创作和文人创作相结合的作品。小说以整整七回的“大闹天宫”故事开始,把孙悟空的形象提到全书首要的地位。第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徵斩龙,唐僧出世等故事,交待取经的缘起。从十四回到全书结束,写孙悟空被迫皈依佛教,保护唐僧取经,在八戒、沙僧协助下,一路斩妖除魔,到西天成了“正果”。

说起《西游记》一书,真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呀!记得那是在我三岁生日的时候,爷爷就送给我一套儿童版的《西游记》,书中还配有精美的插图,从那时起我就毫无理由地喜欢上了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对孙悟空。妈妈也是从这本《西游记》入手来培养我的读书兴趣的,我记得几乎是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总要给我念几个小故事。现在,我一天天长大了,儿童版的《西游记》已经成为了我童年的记忆了,如今,妈妈又给我买了青少年版的《西游记》,书中少了许多插图,但语言文字却显得更加优美了。于是,我就利用这次暑假自己认真地阅读起来了。

听妈妈读书和自己去读那可是两种不同的感觉,自己读虽然累,但却乐在其中。《西游记》是一部神话章回小说,其作者是明代吴承恩,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讲述的是师徒四人(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西天拜佛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行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作者给我们呈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而又惊险的故事《石猴出世》《龙宫借宝》《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八蕉扇》《三探无底洞》等等。我看得是如痴如醉,其中,既有贪吃的猪八戒,也有忠厚的沙和尚;既有善良的唐僧,也有勇敢坚强不畏强敌的孙悟空。我当然是最喜欢孙悟空了,我感觉我们国家的孙悟空比日本的奥特曼强大得多,要是让他俩个比试比度,那肯定是孙悟空胜利了。妈妈在我读这本书时,给我讲了有关书中的“三”字,像《三打白骨精》《三借八蕉扇》《三探无底洞》《三打红孩儿》等,每次的打斗基本上都不超过三次,这个“三”在文学创作中是很多次,不容易的意思。妈妈问我:“郑郑,你从中明白了什么样道理?”我拍了拍脑袋,想了想说:“我认为孙悟空身上有一股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妈妈听了,赞许地点了点头说:“妈妈希望郑郑将来也能像孙悟空那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失败!身上要有股子不服输的精神!”“妈妈,我懂了,你是不是说让我也成为一个孙悟空一样的勇敢坚强的男子汉!”妈妈听了,满意地点了点头!

在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四个主要人物中,我最喜欢孙悟空。我喜欢孙悟空的神通广大,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还会七十二变。如果我也有这样的本事该多好!孙悟空把本事用在降妖除魔为民做好事上,想想我自己,有时仗着个高力气大专门与同学打架,真是害臊,以后我要向孙悟空学习,用自己的本事为同学们做好事。我喜欢孙悟空的勇敢和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或是妖魔鬼怪,都能勇敢地去面对,并且坚持到胜利为止。想想我自己,平时最怕困难,作业一碰到难题就叫妈妈教甚至干脆不做跑出去玩了,这样怎么能提高成绩呢?以后我做作业时一定要静下来仔细读题,认真思考,努力攻克难题。我还喜欢孙悟空对师傅的尊敬和忠心,每次唐僧被妖怪捉去,孙悟空总是奋不顾身地去救他,唐僧饥饿的时候,孙悟空就不远万里去为师傅化斋,特别是在唐僧多次错怪孙悟空并且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痛苦无比时,孙悟空还是没有怨恨师傅,依然想着保护师傅。想想自己,有时老师上课不认真听讲,老师批评了还生老师的气,有一次甚至和老师唱对台戏,气得老师课都上不下去了。

读了《西游记》,妈妈表扬我懂事多了,我知道那得感谢孙悟空呢!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5

提起《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着之一,作者相传是吴承恩,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主要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西游记》自问世以来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书中孙悟空这个形象,以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中国文学立起了一座不朽的艺术丰碑。《西游记》不仅内容极其丰富,故事情节完整严谨,而且人物塑造鲜活、丰满,想象多姿多彩,语言也朴实通达。更为重要的是,《西游记》在思想境界、艺术境界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谓集大成者。

记得第一次接触她是上小学三年级时,那时家里刚刚买彩电回来,那段时间刚好在播放西游记。那时候对她,我可谓如醉如痴。放学后总是喜欢和小伙伴们托到比较晚回家的我,一放学就飞快都往家里赶,只为观看几集。当时最喜欢的角色是极富正义感的孙悟空,羡慕他拥有七十二变的法术,敬佩他不畏妖魔鬼怪,总能在关键时候排除万难。于是便暗暗的在我幼小的心灵下种下了一个梦——如果我也有七十二变的法力,我就可以在上课的时候把老师给变没了,等下课的时候又把老师变回来;考试的时候,我就把正确答案变到大家的卷子上,这样大家就能都考得100分了……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感觉他是一个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相貌很丑的讨厌鬼。

可能是年龄渐渐变大的原因吧!往后陆陆续续的出现了许多的版本,什么《西游记前传》、《西游记后传》、《大话西游》等等,都一一看过,总觉得不及那版经典、耐看。于是便重复看了好几遍,而感悟也随时间的冲洗有了很大的改变。融入生活,细细品味。在取经之前,悟空的脾气个性就像青春期的我们,不想也不甘在一条条框框架架下成长,于是叛逆的我们便成了神仙(家长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而八戒则是我们对爱情懵懂的表现,一旦触碰被玉皇大帝(老师家长)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好奇害死猫,当还是身为卷帘大将的沙僧,耐不住对宝灯的好奇与诱惑而犯下大错,这不正是我们对许多比如网络虚拟世界的盲目“探索”吗?

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插曲,也是最让人怀念的一段往事。可是生活却是一位严厉的老者,它永远不会让你“为所欲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观音菩萨特意的安排,让这曾经毫不相干的四个人聚在一起,共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朝着一个目标——到达西天,取得真经而努力。经过生活的“洗礼”,九九八十一难足以磨掉他们最初的棱角了,最终他们修成正果,成为大家都认可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读经典名着,品百味人生。希望生活不要将曾经所谓的“坏孩子”,毫不犹豫地同化成一个模板!

篇3:初中生童年读书心得1000字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稳文中的阿廖沙三岁失去了父亲,成为了一个不幸的孩子。母亲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那里居住。从此,他的噩梦便开始了。在这里,小小的阿廖沙亲眼目睹了当时那个社会的残酷与黑暗,使得他小小的心里便充满了阴影。随着外祖父染坊的一天天衰败,外祖父变得越来越暴躁,狠毒,经常用鞭子抽打可怜的阿廖沙。他的工人不小心然错了布,都会被他抽的昏过去。幸好,在这里,还有疼爱他的外祖母,给他的黑暗生活带来一点温暖。他目睹了他两个舅舅为分家而经常吵架斗殴。阿廖沙在这个黑暗的地方,度过了他的童年。

这是一部令人心酸的小说。亲身的经历,使得这部小说的渲染力很强。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懵懵懂懂的孩子。却真实的目睹了这个社会的黑暗,受尽了虐待,受尽了辱骂。简直像生活在地狱一般,在这里,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看到了血腥,看到了兽性,当然,也看到了那个时代社会最底层的真实生活。他就像在一个阴冷,幽闭的空间里一样。

所幸,这个世界还有爱他的人。疼爱她的外祖母,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高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教会这个孩子什么是爱,什么是温暖,什么是光明。使得这个绝望的孩子在黑暗中能够看见一丝光明,一点希望,并引导他成为一个正直,有爱心的人。

再来看看我们的生活。

这是一个充满爱的社会,没有沙皇,没有歧视,没有虐待。我们如此幸福。有那么多爱我们的人,没天为我们嘘寒问暖,照顾我们。但,我们曾多少次与他们发生争执,我们曾多少次冲他们吼叫。我们谁曾看见过,半夜,月光下,他们悄然落下的眼泪。而他们,却依然爱着我们,给予我们无私的爱,才能成长。我们是不是应该体谅一下他们,回报他们。看到阿廖沙的童年,想起我们的实际,我们应该做点什么,我们的心里会不会泛起涟漪?

篇4:个人读书心得1000字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带有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小说主人公霍尔顿因5门功课中的4门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但他又因种种因素而无法回家,于是在外漂泊流浪了两个多星期,他原本打算到西部去,但因妹妹菲芘的跟随而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的愿望是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保护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不掉下悬崖去,但最终,他在大病了一场之后不得不再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大病也就意味着霍尔顿的大彻大悟,意味着一个人的生活最终要与现实接轨,意味着我们的叛逆是错误的。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展开述说,让人身临其境。出色的心理描写使人很容易把握文章的脉络,以至于不会感觉生涩难懂,相比《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部小说浅显易懂多了。当然,这两部著作是不能拿来作比较的,毕竟都不是同一类型的著作。不过因为我是同时看这两本书的,所以尽管他们在本质上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就我个人而言,因为考虑到理解层次上的话,它们对于我来说就必然有共通性了。

主人公身上充满了叛逆色彩,他打架、逃课、吸烟、酗酒、等等,都是青春期孩子身上典型的叛逆特征,他厌恶学校,以及学校里的老师、同学等一切的人和事,他总是希望逃离现实生活而到自己理想的世界中去,却又一次一次被现实打击的失望彷徨,一次次的提醒着他,理想与现实之间是具有差距的。

的确是这样,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反差,你的理想,往往就是你在现实中无法得到却又渴望得到的东西,现实越糟糕,理想就更美好。而理想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才能够得到实现。小说中主人公的理想很美好也很朴素,但对于他来说,依然是很难实现的。他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没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他不能也不可能离开家离开父母独自一人到西部去生活。小说的最后,也许正因为作者认识到理想的不切实际,才乖乖的回到了家,回到了学校。

现实中的我们也是如此,和主人公霍尔顿有着一样的叛逆,总想着脱离社会规则而按照自己一个人的意愿去生活,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存有差距,人本来就是群体动物,成年人也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完全独立的一个人存在,更何况是还没有自立能力的我们呢?但也不要否认理想的存在,正因为有正确的理想鼓励我们,引导我们,我们才能够不断发展、不断进步。

理想和现实之间是有距离的,承认现实是我们实现理想的基础,而美好的理想又是鞭策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只有正确的把握好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以现实为基础,以理想为目标,脚踏实地,我们才能不断前进,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

个人读书心得范文三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篇5:个人围城读书心得1000字

《围城》主要是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来描写的,刻画了方鸿渐从留学回国后在事业、爱情、家庭中进出围城的故事。在海外留学期间,方鸿渐一直困在父亲和亲事的围城之中。为了父亲的期望,不惜买假文凭,但他又不算是一个彻底的坏人,在买了假文凭之后内心非常的惭愧和挣扎;同时纠结在父亲安排的亲事之中,作为一个现代青年虽然不满意家里安排的亲事,但忌惮父亲的威严,不敢做出反抗。从这一点上来说方鸿渐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不能把控自己的生活,却也没有反抗的勇气。

留学回国后,方鸿渐又陷入自己的爱情围城之中。方的未婚妻不幸重病身亡让他走出了亲事的围城,他却又走进了自己设下的爱情的围城。苏文纨容貌美丽、家庭富裕、高傲的性格、矫情造作,她喜欢上了方,但是方却在无意中爱上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相比苏文纨,唐晓芙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比较真实、集美貌、智慧、青春于一身的邻家女孩。由于方鸿渐的优柔寡断和逃避,使得自己与苏文纨破裂的同时也失去了心爱的唐晓芙。在这段故事中,方鸿渐表现的比较懦弱,再被苏文纨玩弄于手掌之中却不敢挑明自己的真爱,面对真爱遇到阻碍却没有坚持,到最后什么也没有得到。终于走出了爱情的围城,接下来他走入的又是哪里呢?

赴邀三闾大学,方鸿渐又走入赵辛楣的围城之中。方鸿渐与赵辛楣从苏文纨的“情敌”变成了知己好友,由赵辛楣推荐,在时局动荡的情况下共同去三闾大学做教授。在赴邀的途中一共有5个人,未来三闾大学的训导长李梅亭,副教授顾尔谦,助教孙柔嘉,再就是赵辛楣和方鸿渐。李梅亭满口仁义道德,虚荣猥亵,荒唐可笑,不能够称得上一个教授;顾尔谦则是一个攀龙附凤、专事吹捧的势利小人,在途中的表现让人倒尽胃口;而孙柔嘉则是一个表面柔柔弱弱,却是个非常有心机的女人。他们5个人的南下之行也成了文章中非常精彩的一部分。都说要看一个人待人接物、处理事情怎么样,就要和他一块去旅行,看了这部分内容真是把这句话表现的淋漓尽致,五个人的个性特点在旅行中暴漏无疑。

结束了辛苦的旅程,到达三闾大学,方鸿渐也走入了这个更大的事业围城中。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的伪君子、道貌岸然、老奸巨猾,表面维护教育,私下里却对王太太别有情愫;韩学愈和方鸿渐一样购买假文凭,撒谎和不带眨眼睛的,老谋深算、结党巩固地位,一直也想为韩太太谋个职位;汪处厚凭借自己的政治背景抢走了李梅亭中文系主任的位置,他终究是幸运的,原配离世娶了比自己小20岁的汪太太并宠爱有加;其他的小角色同样也是平淡却会在某一点上崭露头角,让人不齿。三闾大学中的勾心斗角,让方鸿渐虽然疲惫却也无力挣脱出来,他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什么大的用处的人,却也不安于自己只是一个副教授,最终还被人辞退的现状。事业的围城终在赵辛楣因与汪太太的绯事而离开和高松年的道貌岸然中的结束。事业的围城方鸿渐也不能说一无所获,他终究觅得一妻,那就是孙柔嘉,可以说他是“被结婚”,迷迷糊糊的在一些流言中把原本没有的故事变成了现实,他到底爱不爱孙柔嘉可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篇6:1984个人读书心得1000字

1984年的英国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却无自救之意,因为在他们印象里,水一直是那么深,火一直是这么热。“也有人似乎隐隐记得,以前的食物比现在丰富,而上一次大洋国的敌人好像是东亚国。”但也仅仅是记得罢了,没有证据,语言的苍白无力从一张不同乎众人思想的嘴中说出,又怎能抵得上真理部那可以抹杀任何蛛丝马迹的办事效力呢?世间最可怕的事情是什么?是人们不能相信自己的判断与思考!

作者奥威尔恰是创造了这样一个可怕的世界。

“自由即奴役”。如果你渴望冠冕堂皇的自由,那就请心甘情愿的接受奴役吧。德国有部电影名叫《浪潮》,改编自一个真实事例:一位美国的教师在班级内开展了一个实验,在一周内,所有的同学都要坚定一个统一的思想教条,拒绝任何个人主义色彩的事物,像纳粹党服从希特勒服那样服从从这位老师所有的命令,即使是违背常识和伦理的,也许在这样一个崇尚民主的国家,去营造这样的氛围是超乎想象的,但这个实验告诉我们思想有多么脆弱,仅仅过了一周,这个班所有的学生就像换了一个灵魂,没了青春的个性与叛逆。没了观点的交锋与争辩,也没了思想上的独立,这个实验最终以枪杀案而破产,仅仅是班中的一位学生因为与一个局外人在国家民主的看法有分歧,便把对方枪杀。

而奥威尔在这里要写的不是浪潮,是那浪潮裹挟中跃起的叛逆,那个可怜可悲的希望的载体。既然要成为主人公,就得承受异于旁人的艰辛,温斯顿获得了比所有人都多的痛苦,就像一根微微颤动、垂死挣扎的火柴,让人们看到了火光背后更深邃的黑暗。因为他独立思考的方式始终的在那里:他不肯随波逐流,拒绝接受“老大哥的”光荣的洗脑,放弃了在这个世界里最令人向往的自由,反而怀着侥幸心理去偷吃伊甸园的禁果,去触碰血一般艳丽的爱情,最后反而因为女友裘丽娅的背叛,而从血液里丧失了最后一丝人性的独立与光辉。这时如果是你,又会怎样选择呢?在这个所谓高度自由的世界里,你不是一个人,而是自由本身。“自由”就是放开手任由自己被外力控制,就是不再受执念而最终接受灌输,就是放纵自己而麻木的跟“上面”走。你终于可以随心所欲的活着了,因为你脑袋里思考的,你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都是顺从于“他们”的操作规律的。真心地将虚伪当做了真实,你的逻辑体系中2+2>5已是无可反驳的真理,自然就不必再揣着秘密终日伪装地活着了,大可随时随地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再不用担心被夜里“虚伪”的梦话所压抑。

但这是自由吗?

当然是自由——“奴隶式的自由”!

但这是你要的自由吗?

当然不是!

如果现实中自由真的被套上了奴役的锁链,以追求思想完全统一带来的政治稳定,那么人类最原始的本真将不复存在,独立思想的流星也永远不会再划过人类历史的星空。奥威尔用《1984》给全人类敲响了一次警钟。

篇7:1984个人读书心得1000字

《1984》被列为反乌托邦三部曲之一,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特地去查了一下,什么是反乌托邦,词典告诉我:反乌托邦就是充满丑恶和不幸之地。当把书读完,里面营造的压抑气氛依旧挥散不去,太可怕了,那样的社会是人生存的吗?小说的主人公在真理部工作,而这个所谓的真理部只负责篡改历史,不停根据现状制造真理,过去的一切,只要被修改,就会永远消失,另外几个部门也是一样,名字和所作所为大相径庭,富裕部不停地播报各种产品产量高,质量好,而百姓只能吃着又黑又干的面包,喝着难以下咽的杜松子酒。友爱部也并不友爱,用严刑去纠正人们的思想,在这么些“美好”的部门和思想警察的努力下,大洋国的人们大多成了老大哥的坚实拥护者。

在我看来,大洋国百姓的境遇极差,而那儿的人却不这么想,他们对老大哥深信不疑,我有时在想,自己会不会也处在这样一个社会中,这不过没有那么夸张,马路上随处可见的宣传语,像极了满大街老大哥的海报,或许在局外人看来我是多么封建无知,可自己却对生活满意。虽然我知道大洋国和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但对于一些理念铺天盖地的宣传我想有点过了。社会的进步,百姓自然看在眼里,墙上的标语会有更多百姓发自真心的喊出来。

小说中还有一位重要角色,就是老大哥,他从不露面,但他的面孔却遍布这个大洋国,百姓们对他坚信不疑,恨其所恨,爱其所爱。对一个都不能断定是否真实存在的人如此信服,可见当时极权主义猖獗,个人崇拜极其严重。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和_时期。人xing泯灭。这么一位老大哥,他的话就像是法律,任何违背其意志的人,都会被思想警察无情抹除,关于你的一切记录都会消失,世界上就像未曾出现过这个人。

正是在这种高压下人们不敢交朋友,就连夫妻,亲子间关系都变得淡薄,指望着举报亲人,以示忠心。这样一个没有人情味的世界,普通人每天只有工作,休息和可笑的两分钟仇恨,相反,核心党员不仅可以享受优惠的待遇,甚至连电幕都可以关闭,人与人的差距无线扩大,地位分明。在这个国,一切都不完全真实,都不确定,或许果尔德施坦因并不存在,又或许老大哥也是虚构的。唯一真实的就只有统治者高压统治的大手,压得人透不过气。书中所提到的现象都是社会主义可能存在的,只有彻底否认这种恐怖的极权主义,才能到来真正值得向往的社会主义。

篇8:大学生个人读书心得1000字

一般认为,《孙子兵法》成书于专诸刺吴王僚之后至阖闾三年孙武见吴王之间,也即前515至前5。全书分为十三篇,是孙武初次见面赠送给吴王的见面礼,

《孙子兵法》全书共十三篇,各篇均有其主题思想,但又构成一完整的思想体系。《计》讲的是庙算,即出兵前在庙堂上比较敌我的各种条件,估算战事胜负的可能性,并制订作战计划。这是全书的纲领。《作战》主要是庙算后的战争动员。《谋攻》是以智谋攻城,即不专用武力,而是采用各种手段使守敌投降。《形》、《势》讲决定战争胜负的两种基本因素:“形”指具有客观、稳定、易见等性质的因素,如战斗力的强弱、战争的物质准备;“势”指主观、易变、带有偶然性的因素,如兵力的配置、士气的勇怯。《虚实》讲的是如何通过分散集结、包围迂回,造成预定会战地点上的我强敌劣,最后以多胜少。《军争》讲的是如何“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夺取会战的先机之利。《九变》讲的是将军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战略战术。《行军》讲的是如何在行军中宿营和观察敌情。《地形》讲的是六种不同的作战地形及相应的战术要求。《九地》讲的是依“主客”形势和深入敌方的程度等划分的九种作战环境及相应的战术要求。《火攻》讲的是以火助攻。《用间》讲的是五种间谍的配合使用。书中的语言叙述简洁,内容也很有哲理性,后来的很多将领用兵都受到了该书的影响。

《孙子兵法》既是一部军事经典著作,又是一部光辉的哲学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孙子在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不仅深受战国以来历代军事家的.重视和推崇,对他们的军事思想和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关系等方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部中国古代兵学名著虽然仅有5000余字,却以其博大精深的战争哲理、启迪心灵的斗争智慧在中外军事思想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堪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

《孙子兵法》虽不可避免地受到它所处时代的限制,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瑕不掩瑜,这些缺陷并不能掩盖它的光辉,丝毫也无损于它的伟大。

要始终保持要一颗自强不息的心,要懂得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善待自已,知己知彼,使自已尽量处于一个纯粹至善的境地。才能真正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孙子兵法的精髓,变则通,只会死套用兵法,纸上谈兵,那只能失败。这本书里表现出来的随机应变、肯动脑筋、抓紧时间、遵守纪律都值得我们学习。

篇9:1000字的个人读书心得

那是一个知识匮乏的年代,找本书很难。姐夫的父亲是一位中学教师,早年大学毕业,他家中有很多诸如《史记》《论语》《资治通鉴》之类我看不懂的书。能够读懂的就是《欧阳海之歌》《雷锋的故事》《红岩》《太阳照在桑干河上》《野火春风斗古城》等等,都是一些印着时代痕迹的小说。那时侯,小学生基本没有作业。我把能看懂的每本书,翻来复去地不知看过多少遍。

书读多了,慢慢地就有了收获。我上初中之后,作文水平明显进步。每篇作文后面,都有一位名叫胡孔文的老先生的批语,用红笔圈圈点点,溢美之词,多是鼓励。越是鼓励,越是得意,越有信心,越是喜欢。继而上了高中之后,作文经常被一位名叫吴福德的语文老师,在班上朗读。及至毕业以后多年,吴老师还在埋怨:“怎么不考文科?”

70年代末,我漂泊到了外地。接触的第一本文学作品是《第二次握手》。此书的作者张扬,是一位18岁的高中学生,《第二次握手》起初叫《浪花》,后题名《归来》。在不许描写爱情的年代,作者以真诚、直率、大胆的笔触,细腻描写了丁洁琼、苏冠兰、叶玉菡三人之间的爱情纠葛及其独特命运的跌宕起伏,歌颂了他们美好的心灵和高尚的情操。小说像一阵春风,吹遍大江南北,唤醒了无数人对新生活的向往和对爱情的渴望。

我记得,当时我是在长江大堤的路灯下,连续几个晚上读完这本小说的。读完之后,沉思良久,发誓当一位作家。第一次真正感觉到文学的力量和文字的魅力。

于是,我开始想法买书。虽然生活困难,但我依然对书情有独钟。硬是从家里寄来很少的零用钱里,积攒一点零头,宁愿饿着肚子,也要去买本《老人与海》。参加工作后,到上海、广州、南京、长沙、大连、天津、北京、武汉等城市出差,新华书店总是我首先要去的地方。

后来,慢慢发现花钱买新书不值得:一是钱不够用,二是没有必要。于是,就想方设法淘书。在上海南京路、武汉沿江大道、广州火车站、南京新街口、北京地铁出站口以及宜昌的大街小巷,我都像一个淘宝者,孜孜不倦地淘我喜欢的书:托尔斯泰《苦难的历程》、叶辛《蹉跎岁月》、《契柯夫小说选》、《拜伦舒情诗七十首》、雨果《九三年》、米切尔《飘》、贾平凹《静水深流》、林白文集《寂静与芬芳》,还有《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小仲马的《茶花女》……都是我从地摊上淘的。

没事的时侯,就一个人关起房门,捧着书,静静地读着那些带有音符的文字。情到深处,或扼腕长叹,或捶胸顿足,或抑天望月,或泪洒衣襟……与书中的主人同悲同乐,痴迷到忘我境界。读书,渐渐地成了我生命不可或缺的部分。

书读多了,视野开阔了,就有写作的冲动,总想把身边的人或事记录下来。当一篇篇文章变成铅字的时侯,喜悦也随之而来,心胸也顿时为之开阔。谁说:读书没有快乐呢?

找到了读书的乐趣,于是,我不再郁闷和纠结。每读一本书,就像乘一叶扁舟,在历史的长河中溯江而上,与一位久未谋面的朋友,握手重逢。

真想,天天都能捧一本书,在清风习习的秋夜,沐浴屋外温柔的月光,放飞心情的故事……

书,就这样不离不弃,充实了我的生活内涵,丰富了我的人生,成了我朝夕相伴的朋友。喜欢读书,爱我所爱。我很难想像:假如人生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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