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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终于赶在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上映之前,拜读了严歌苓的同名小说。这是一篇时代感很强、带入感更甚、且以全新的架构、第一人称形式、萧穗子的口吻叙述故事,且时常伴有作者思想观点渗入的佳作。写作手法大胆创新、新颖独特,乃作品一大亮点。
听人言说,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界评价,读着读着就回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阅读的过程揪心得复杂,酸楚夹挟着幸福、忧伤渗透着快乐,五味杂陈、心潮翻涌,除了对主人公刘峰命运多舛、扼腕叹息之外,更感叹时代造就的四位文艺女兵,迥然落魄的终场。点点滴滴,仿佛在平凡世界中的她们身上,或多或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尤其是严歌苓老师严重接地气、极具风趣幽默的语言描述,一路品来,直令人忍俊不禁、畅快淋漓、意犹未尽!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这是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写的小说《简爱》中女主人公的著名对白。夏洛蒂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里,虽然百般努力,但仍然难以讨得舅母的喜欢。后来,她被送进慈善学校,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坚持学习。慈善学校毕业后,简?爱鼓起勇气迎接新生活,应聘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就在她获得爱情的时候,一桩隐瞒了20__年的秘密使婚礼成为泡影,她毫不犹豫地离开了罗切斯特。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还是简?爱勇敢果决地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她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所读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会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我记事起,这本《简·爱》一直在书柜的玻璃窗后面与其它名著为伴,大人总是说读它对我来说太早了一点儿。如今,我是无比真实地触到了它,得以一掠英国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夏洛蒂·勃朗特的名作。透过薄薄的纸片,我窥见了那个被誉为黄金时代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残影和光怪陆离下的大多数人。
《简·爱》是一部半自传半虚构式的小说,带着一点旧资本主义的恣意和精致。
《简·爱》的文字让我想到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主角的交谈自带繁多的典故,比戏剧夸张化的语言更让人生厌,尤其是殷勤而过分多礼的男主角罗切斯特先生,他的情话繁复地有些累赘。所以,初读时看到这般的语言,就让我对他没什么好感。我更喜欢简明辛辣的简爱式语言。这里,不谈书中这一点让我不喜欢的地方,且来谈一谈本书的女主角简·爱。
闭上眼就能想象到简·爱的样子。她想必是着一身素雅的黑色长裙,胸前仅仅缝上一条荷叶边作装饰。她定是坐在宴会极僻静的角落,而她面前的夫人小姐们,衣着光鲜极尽华贵……穿着下摆宽大,愈往上愈如同蛋糕翻糖般层层叠叠的褶皱,裙撑被从前面围过来的荷叶边遮得恰到好处,以衬托裙子主人的腰肢是何其纤细。如同翅膀一样的立领以下纷繁而琐碎的蝴蝶结,一溜儿往下延伸,好像要连成一条开花的溪流。
简·爱却只是默不作声的笑着,笑意沉在那双时而狂喜或狂怒似一团急旋的火焰,时而又平静得像一泓最深最深的湖水的眼睛。
简·爱自然是一副绝世而独立的样子。但她不是《雪国》中叶子那样清澈空灵的邻家妹妹模样,不是《金陵十三钗》中雨墨那样自带一腔冰冷似霜的傲气的模样。简爱是一个非常鲜活、果敢的独立女性形象。面对命运的压迫她针锋相对,面对生活的给予她亦懂得感恩和知足,懂得知识就是力量。
自小命运跌宕,缺失亲人的关爱的简·爱艰难地在一点儿也不友好的恶劣环境里长大。最让我叹服的是这个身世悲惨的姑娘面对命运的转机做出的敏感反应:我一定要去上学!此时的她并不知道上学是怎么一回事儿,但是凭着本身的直觉,她迎来了生命中的第一个机遇,进入洛伍德义塾学习。
无论简·爱后面的生命中遇到了什么,我始终认为在洛伍德学习的这段时间对简爱一生的影响是最大的。她遇到了生命中第一个带给她温暖的人——海伦·彭斯。出于对海伦这个名字的主观印象,我想她一定是一个长发及腰眉眼温柔的姑娘,而事实也确实如此。这个姑娘在简·爱的生命中扮演的不仅是一个朋友,更是一个引导她学会控制自己脾气的老师。从海伦身上,简·爱逐渐学会理解、包容和忍让。对从小虐待她的瑞德太太也有了不一样的认识,甚至在瑞德太太临终前仍然去看望她。
然而,这样一位姑娘的结局却是悲剧的,因肺病她走完了短短十几年的生命。十五年后,在海伦窄窄的墓碑上重添的Resurgam几个字,才让人感受到一丝慰藉。
简·爱所处的年代,是维多利亚女王时代。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获益者,英国的工业和综合实力日益上升,因大规模的殖民侵略,大量资产涌入英国。而从书中的描写中,我并未感受到一丝一毫的庆幸和欣喜。甚至在描绘简·爱父母的葬身之地处在一个工业城市时,作者的语气带着一种厌恶。大量的金钱交易让当时的英国人们逐渐变得冷漠自私,人际关系疏远,人与人的亲密以钱财为唯一标准。文中的男主角罗切斯特更是之中社会状态下的牺牲品。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简·爱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和不图名利的优秀品质,才让这个本身并不漂亮的姑娘展现了她独特的人格魅力。她能够在罗切斯特家财万贯的鼎盛时期毅然决然地离开他,而在他穷困潦倒双目失明时依旧选择和他在一起,这才是她让别人尊敬她赞扬她的原因。
不知为何在看完整本书之后,《死亡诗社》中基汀老师的话突然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吸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把非生命的一切都击溃。以免当我生命终结,发现自己从没有活过。”
我想到那位素衣素裙的姑娘,那位在压抑和烈火中依然放歌的姑娘,我想她已经做到。
我亦想到,他们说热爱自由的鸟们,每根羽毛上都闪烁着自由的光辉!
这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
平凡的李莎莎和千千万万的女孩一样,每天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知心朋友张西,张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在班上数第一,初中,张西要到好的学校读书。李莎莎为了和张西在一起,她每天努力读书,最终和张西在一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入舞蹈队,并获得参加国际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张西对李莎莎误解,背叛,伤害,期中还有大人的大人的纠结往事,虽然身处境况非常糟糕,但李莎莎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看完这个感人的故事,李莎莎这个人物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李莎莎的心太善良了,竟没有因为许多人的讥讽而生气,她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这种善良的心是别人没有的善心。让我知道了,不管别人怎么对你,都要善良的对待别人,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欢心。
前几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红舞鞋》的书,于是我随意翻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肯求妈妈给我买了下来,回到家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了李莎莎的故事,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还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从中我明白了,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和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永不放弃。
友谊与梦想,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最高尚,最不容侵犯的,在我受挫的时候,有朋友的鼓励,有梦想的坚定使我重新站起来面对面前的重重困难……
就在六年级上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童年》、《杨果》、《震动》……唯独只有《红舞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喜爱有加。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叫李莎莎的女孩子,她没有什么特长,长相不出众,学习也一般,性格内向。但她有一个优秀的朋友名叫张茜,她长得漂亮又有许多的特长,学习也特别好是老师面前的红人,性格活泼开朗。而偏偏这两个性格恰恰相反的人却是最好的朋友。
李莎莎与张茜从小就是最好的朋友,她们两个人的家挨得很近,在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你都可以看到有两个小女孩手拉着手高高兴兴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就在她们要升初中的那段时间里,张茜已经被学校加到了市里最好初中的报送名单里,而这就意味着学习好的张茜要跟学习不好的李莎莎分开了,李莎莎因为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所以她就一直努力的学习,每天学得很晚,有空就往老师办公室跑。就在她的努力下终于可以跟张茜上同一所学校。
可是来到新的学校,李莎莎和张茜并没有以前那么要好了。就是因为,张茜被舞蹈队的夏老师选入了舞蹈队。舞蹈队一共有12个女生,没多久张茜就跟那些女生打成了一片,落下了李莎莎。因为张茜每天放学后要练习舞蹈所以李莎莎每次都是买好了水在舞蹈室里等着张茜练完舞蹈一起回家。有一次舞蹈队的一个女孩出国了,舞蹈队就少了一个人,所以夏老师邀请李莎莎进入舞蹈队。因此张茜就觉得李莎莎是因为自己才能加入舞蹈队的,因为自己夏老师才认识的她。所以张茜因为心里不平衡就不理李莎莎了。
因为,李莎莎比别人都要晚学俩个月,所以她每天都要去舞蹈室练习,每天练得都满头大汗,因为李莎莎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她要向她的梦想努力。
没过多久,市里开展了一个舞蹈大赛每个学校只有一个人可以参加。得知这个消息之后舞蹈队的所有女生都想参加,但是夏老师却选择了李莎莎了。夏老师选择李莎莎并不是看重别的就是看中她的努力与自信和坚定地梦想。
因为此事,舞蹈队的其他成员不高兴了,凭什么选她呀,她有什么好的呀!所以,其他的几个成员打算处处为难李莎莎整李莎莎……
就在舞蹈大赛要开始的前一天,李莎莎来到教室拿东西的时候,看见教室只有张茜痛苦的趴在地上,李莎莎着急地跑过去扶起趴在地上的张茜,一看她的膝盖被摔破了,李莎莎二话没说背着张茜就去了医务室,并且告诉老师让她的家长把她接走了。
今天,李莎莎要去参加比赛了,就在那天早上,张茜给了李莎莎一个心形的盒子,里面有写给李莎莎的祝福,看着看着李莎莎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读了这个本书,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不能哭,就让眼泪孕育成珍珠,在我们的年华里闪闪发光。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著,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著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它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成长故事。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妈妈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断地争吵、斗殴。一天,他把一块白桌布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他的妈妈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阿廖沙的生活从此失去了原本就不多的光彩。但在这种污浊的环境里,外祖母的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给阿廖沙很深刻的影响,让他在悲惨的环境中依旧保持着正直,善良的心。
这部作品取自于作家的真实生活经历,不但再现了作者幼时的悲惨生活,也是当时社会残暴统治的缩影,反映了当时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与社会的腐败。
《童年》的语言生动形象,栩栩如生,将人物的神态、动作、心理鲜明的表现出来,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它让我看到了憧憬美好生活、正直善良的阿廖沙;凶恶残暴、冷酷无情的外祖父;勤劳善良、乐观的外祖母;坚强美丽的妈妈;凶狠的继父;自私残暴的舅舅们…让我在读书的过程中体会到作者的喜怒哀乐,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展现在我的眼前,使我的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撼。
跟阿廖**起来,我们的童年可是幸福得多,拥有美满的家庭,幸福的生活,每个人都能完成学业,得到家长的疼爱…有些人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不停对身边的'种种不满抱怨。其实我们拥有的已经足够,一味的要求更多,不满足于现状的人永远得不到快乐。每当对环境抱有不满时,请想想阿廖沙吧,想想那双明亮的眼睛,想想那双勤劳的手,想想那颗善良的心,想想那段在逆境中永不屈服,奋力向上的成长经历,你还有什么理由怨天尤人呢?
所以,请珍惜现在的生活,珍惜眼前的幸福,珍惜拥有的一切!
今天我读了童年有感,高尔基的童年写出了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妈妈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了钱,为了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妈妈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主要是写出了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了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了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美好。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如果时间停在小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了!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魔戒》是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中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是现代史诗的鼻祖,是善与恶的经典战争,是一个关于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光明未来,誓死与黑暗势力对抗的感人故事。一个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它就是黑暗魔君索伦的至尊魔戒,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人类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销毁……
佛罗多,是霍比特人,这是一个近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夏尔过自己的幸福日子。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各种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像佛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魔戒》是我的良师益友,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还告诉我要跟别人友好相处,朋友非常重要。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会给你力量给你信息,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即使对方是你的对手,你也要对他宽容,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成为你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朋友,那太可怕了,单枪匹马很难办成事。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想要幸福,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懂得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勇敢,你就可以得到幸福。而幸福往往对某些人很遥远,因为他们很自私,很胆小。而这次,我读了《青鸟》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幸福是那样珍贵。
一位贫穷的伐木工人有两个孩子,一个叫蒂蒂,今年10岁,是个男孩;还有个是是女孩咪蒂今年六岁。他们是一对非常懂事的兄妹。每年的平安夜兄妹俩都会收到礼物,可是今年,父母因为没有钱再为兄妹俩买礼物,他们俩虽然很失望,但他们知道自己家境情况,也没有吵闹,就早早的上了床睡觉了。就在这时,他们会碰到了一个仙女,仙女对孩子们说,自己的孩子生病了,必须找到青鸟才可以挽回孩子的生命,于是善良的他们开始踏上旅程找青鸟。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他们去了很多地方,分别是回忆国;夜宫;享乐宫;未来国;墓地,可是都找不到青鸟。虽然没找到青鸟,但是他们见到了自己的亲人也收获了不少知识,他们很快乐。到后来,他们因找不到青鸟而回到家里,发现家里的那只鸽子就是他们要找的青鸟,他们很快明白了仙女和光神的用意,并且找到了幸福。
生活中也该这样,大家常常抱怨自己不幸福,其实不是的,幸福是要自己去创造,自己去珍惜!同学们,你们找到自己的幸福吗?
最近,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好奇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感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就是我的复活读后感。
已经许久不读青春小说,这本是偶然遇到,虽然读到后来,讲的大多是少年进入职场后的成人领地,但是仍觉是纯洁的。
深夜两点,读毕,起身关灯睡去。不记得有梦,起来偏偏想要写写这个平常的故事。
昨日与旧友聚,两年未见,她依然叫嚣着自己曲线救国的成才之路,依然掰着手指算自己现在经历了几个人,因为相信人一生要谈三次恋爱,第一次初恋尝到爱情的味道,第二次是自己义无反顾爱的那个人,第三个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但是可能不是那么爱。
当然,也只是个段子而已。谁不想拥有从一而终、一帆风顺的真爱呢?
我只是笑,没有资格唏嘘,因为不过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望不到远处。以为多么隆重的告别和浓烈的悲喜,只是因为懂得太少,因为无知,所以故作悲凉。
在年少的岁月里,动辄浓墨重彩地说着,回看,也不过如此罢,才明白聚散是多么平常的事。
不过也好,无知好过天真,一切总会有因为懂得而不再执着的一天。
懂得了,所谓爱情,实在是一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戏码。
若往剧中人身上套,年少时的林静是郑微的第一个他,小女孩的爱慕与崇拜,依恋与交付;陈孝正是第二个他,放下所有自尊也要到手的爱,许久许久以后不能释怀的人;而回国后的林静,则变成了第三个他,没有了深爱,总归是了解和熟悉的,胸膛不至于太过陌生,女人总是要这样一个依靠的,想着就算趁虚而入,也填补了这空虚了。
郑微的精灵,坦荡,到后来的隐忍慎言,学会一个人守护过往。虽然有好友阮阮,但是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才是真正的老师,教会她如何爱,与放下。如何让自己收束,与绽放。
郑微对林静之前的她说,愿赌服输。不是谁先爱,谁就输了,而是谁先不爱,谁就赢了。所以他们之间的输赢,因为郑微早已收心,又何来苦苦找甘愿,自然占了上风。
绝望的念想,悲恸的守望!
一如这本书的文案一样,“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个象征故事内核的绝望念头,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故事片段像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没有痴痴相思,没有海枯石烂,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轨迹,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凄苦爱情悲切动容。
这就是故事已给的介绍。
467页的一本厚厚的书,看完后,能感觉到的的确就是凌乱、压抑、悲凉。
作者独特的笔法,在开头的平淡无奇慢慢铺垫,但后头的跌宕起伏,让人抑制住呼吸与忐忑的刺激感一页页的阅读,最后,只留下叹息的转折。
很神奇,很像鸦片,让人上瘾的自虐。
盖上书,重新回想书内容,理清思路,的确让人回味万千。
一开始,书就介绍了这不是两个单纯的孩子,但谁会想到故事竟拉长了二十年;
一开始,书就是围绕着一场命案开始,千回百转后又回到这场命案中,早已物是人非;
一开始,书就暗示他们的不单纯的情感,书本的大段大段的文字却未着墨,但是那份感情就这样进入我们心中的理直气壮;
一开始,书就坦承这不是一个喜剧,只是悲伤的形式竟是这样表现,迂回得让人措手不及却是意料之中的点头默然;
一开始,书就隐藏着无数伏笔,一个个转折,残忍的片段,却将那个爱情写得让人潸然泪下,叙事之美的极致。
白夜行,书中给了这样的解读: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暗,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当雪穗说出这段话的时候,也许就是在这本书中她最真实的形象表现了吧。
那个早熟的女孩,那个经历沧桑的女孩,那个把自己灵魂隐藏起来,留下美丽与优雅,只剩下那双不变的写着无数却让人读不透的猫眼的女孩,那个拥有白天明亮的女孩。
幸福吗?不幸吗。
在“MUGEN”的庆祝会上,问及了桐原的愿望的时候,他只是回答:
【在白天走路】
因为他是这么解释的:
【我的人生就像在白夜里走路。】
那个默然的男孩,那个拥有黑暗的男孩,那个把自己隐藏在深处,不留下真实姓名,仿佛只有不良相伴的男孩,那个其实剪纸很厉害的男孩。
书中提及多次他的剪纸记忆,其实全能的他会的不止这个,可是多次提起,其实只是想证明他还是那个单纯的男孩,因为单纯,所以才会义无反顾的堕落。
是吧?对吧。
雪穗与桐原,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一个在明亮,一个在黑暗。
只是,明亮的背后的大片黑暗,就是两人的交际,亦如枪虾和虾虎鱼,共生的两人,逃不了的依然是当初想逃离的命运。
除去那些不堪,其实这本书写的就只是一份很单纯的爱情,一份无怨无悔付出的感情,一份经得起所有代价,甚至不求所谓的圆满的的天长地久的感情,除了奢望的短暂的光明正大,
但那不也是对自己命运的一种悲哀的默认和人皆有之的期盼吗?
就我个人的立场,我心疼那个躲在暗处,成为雪穗光明的桐原,关于桐原说的那两句话,我甚至想理解成是他想离开的希望,是他想拥有自己光明的权力,不止是成为别人的太阳,而是寻找属于自己的太阳。但是,不就是因为做不到,所以才选择继续守候吗,爱情啊,盲目得无力残酷。
不可否认,雪穗的光明其实对她也是一种痛苦,因她还是失去了她的光明。穷极一生的隐忍伪装,最后,仍还是一场戏,只是,是她不能喊卡,不能NG,不能重来的一场戏。她只能继续,不管再痛苦,她也只能继续,因为这就是她的人生,无奈的人生。那个没有回头的背影,也许就是这样的含义吧。
那些绣有R&Y的拼布袋子,那个名叫R&Y的店名。
不多的线索,已给这份从不明亮的感情一个温馨的注脚了,不能再强求了,因为这本来就是没有幸福存在的黑夜。
社会上有很多种人,那些生活在黑暗角落得不到救赎只能出卖灵魂的人们,绝对不在少数,看了这样的关于那些的文字,除了唏嘘,我们也的确不能做些什么。
只是记住,快乐不要建立在别人身上,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就够了。
已经好久没有读长篇小说了,印象里少说也有20多年。一来是没有那份闲钱去买装潢华丽的小说;二来是没有读长篇小说的耐心和毅力;三来是手捧厚厚的长篇小说,手酸吃力不说,时不时地要翻页,还得换手。再说这些年出的小说,纸张非常好也非常厚,翻页难度大了,也增加书的重量,另外,大概为了让书有厚度感有好的卖点,字间距行间距都弄得很大,且书中天地左右也留得多多的。看不了一会儿就得翻页;四来如果是新的小说,我指的不是新出版的小说,而是新买来第一次翻看的小说,手托着硬硬的,哪哪都较劲,为了爱护书籍,又不敢生折硬压,没看几页就累了,我指的不是看累了,是手托书托累了。最后一条就是近几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粗制滥造的多,为赶短期效应恨不得一个月就创作出一部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样的小说根本不值得一看。
上个月,单位宣传部门为了奖励我写稿子有功,发我一个电子阅读器。开始不会从网上下载小说,放一段时间,后来下决心一定要鼓捣会,便在网上摸索。其实并不难,用了不到1小时就搞清楚来龙去脉。于是下载了陈忠实写的长篇小说白鹿原。早就听说这部小说很好,是一部农村史诗般的小说,陈忠实为写这部长篇小说,沉到农村一待就是10多年。
更因为电子阅读器一改传统纸制小说阅读方式。电子阅读器很轻,托在手里好象拿着一张报纸,轻轻一点就翻页了。看完一段放下明天再看,也不用做记号,下次打开就是上次看的那页。还有不受光线制约,外界暗一点也不会损伤视力,电子阅读器版面有亮度。再有就是电子阅读器存储量大,可以存很多小说。如果看一部小说感到有些乏,调整到另一部小说的页面,既可以换换脑子,又可以换一种思路。电子阅读器,真好。
罗嗦的多了点,跑题了,言归正传吧。
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看完长篇小说《白鹿原》,总体感觉旧社会并不那么黑暗、也并不那么万恶;地主没有那么作威作福、穷人也没有那么饥寒交迫。一个社会总有一个社会存在的道理,即使行将灭亡。如果没有战乱;没有土匪就更好了。
地地道道的地主白嘉轩很仁义,很对得起他的那些长工。麦子刚打下来,最先让长工套上牛车,拉上新麦子送回家,一点不克扣。年底该给多少银元就给多少银元,早早就放长工的假,让他们回家过年去。
在白鹿原能当上长工,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只有得到主人家的信任才能当上长工,否则的话,永远是短工。短工脸上是不光彩的,说明没有被主人家看上,只能打短工。主人家雇用短工期间,就是考察期间,考察所雇人是否可靠,可靠了才会被雇为长工。
虽然没有动摇中学时代受到的收租院“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教育,更没有动摇“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但我还是感到白鹿原的长工都是幸福的长工,幸福得比现在都幸福。
2011年4月1日《北京青年报》“私人别史”用整版的篇幅登载了题为“收租院像原子弹——少为人知的引爆内幕”的文章,详细记录了60年代中期大型革命雕塑收租院创作亲历。让我回想起上中学那个年代参观收租院的影像。现在想来大概像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刘文彩那样的大地主很少很少,所以才作为典型反面人物来宣传教育。
鹿三是白嘉轩的长工。但他俩之间根本看不出一个是地主,一个是长工的样子。下面摘抄第17章和第18章中两小自然段,这两段不仅刻画了白嘉轩和鹿三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描写得相当细微(如果不愿意看,请跳过去)。
第17章。已是秋末冬初,白日短促到巧媳妇难做三顿饭的季节。太阳坠入白鹿原西部的原坡,一片羞怯的霞光腾起在西原的上空。白嘉轩双手拄着拐杖站在地头,瞅着鹿三一手捉着犁杖一手扬着鞭子悠悠地耕翻留作棉田的地块,黄褐色的泥土在犁铧上翻卷着;鹿三和牛的背影渐渐融入西边的霞光里迎面奔到他眼前来了。白嘉轩手心痒痒喉咙也痒痒了,想攥一攥犁杖光滑的扶把儿,想踩踏踩踏那翻卷着的泥土,想放开喉咙吆喝吆喝牲畜了。当鹿三再犁过一遭在地头回犁勒调犍牛的时候,白嘉轩扔了拐杖,一把抓住犁把儿一手夺过鞭子,说:“三哥,你抽袋烟去!”鹿三嘴里大声憨气地嘀嗒着:“天短求得转不了几个来回就黑咧!”最后还是无奈放了鞭子和犁杖,很不情愿地蹲下来摸烟包。他瞧着嘉轩把犁尖插进垄沟一声吆喝,连忙奔上前抓住犁杖:“嘉轩,你不该犁地,你的腰……”白嘉轩拨开他的手,又一声吆喝:“得儿起!”犍牛拖着犁铧趄前走了。白嘉轩转过脸对鹿三大声说:“我想试火一下!”鹿三手里攥着上尚未装进烟末的烟袋跟着嘉轩并排儿走着担心万一有个闪失。白嘉轩很不喜悦地说:“你跟在我旁边我不舒服,你走开你去抽你的烟!”鹿三无奈停住脚步,眼睛紧紧瞅着渐渐融进霞光里的白嘉轩,还是攥着空烟袋记不起来装烟。
第18章。白鹿村在渭北以及在当地邻村熬活儿的长工汉们纷纷回到自家屋里来,即使不大仁义的主家也都提前付给他们全年的工价,让他们在离年终之前的二个多月就下工回家了,起码可以省下一个人的口粮。鹿三在街巷里看见这些提前下工回归的兄弟哥们就想到自己。在麦子断定不能出苗以后,瞧着牲畜市场日渐下跌的行情,白嘉轩果决地卖掉了青骡和犍牛,只留下一匹骒马。这不算是多么聪明的举措,谁也能谋划得出来,一头牛或一匹骡子一年间吃下的精料——豌豆和夫皮,也许可以换回五头牛和五匹骡子。除了粮食集集冒涨,其余百物牲畜棉花木料布匹杂货以及土地天天往下跌价,女子订亲的聘金也跌过大半。在可怕的饥荒年刚刚露出暴虐先兆的时候,各色粮食一下就被推到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任何东西包括人本身都不得不俯首臣不得不跌价再跌价了。小麦无苗,冬天不用上粪了;棉花旱死了,轧花机也甭招徕弹花主顾了;牲畜卖掉了,剩下一匹马浮不住一个人专门喂养;整个一个冬天和春天都将闲适无活儿,自己闲吃静坐
在人家屋里怎么好意思呢?他深信白嘉轩绝不会象村中那些长工的主家那样打发他提早下工,需得自己说话辞别而不能赖着主家来撵出门去。晚饭后,鹿三抹了抹嘴巴点燃旱烟袋,爽声朗气他说:“嘉轩,我今黑回去呀。”白嘉轩平和地说:“回你回喀!有啥事你尽管办。今年冬里没啥紧活路喀!”鹿三料定主家理会错了自己的原意,就挑明了说:“我明日再不来咧!”白嘉轩依然平和地说:“我刚才说了嘛!何止明日?三天五天你尽管走。”鹿三更透彻他说:“从明日往后,我再不来了我下工咧!”白嘉轩这才从椅背上欠起身子:“那咋么了?半路上你就走了不来了?离过年还远着哩嘛!”仙草听见了也凑到桌边问:“三哥你犯了俺屋谁的心病咧?你倒是明说怎么能走哩?”鹿三连忙解释:“地里也没啥活儿屋里也没啥活儿了,我白吃闲坐着不自在喀!”白嘉轩说:“你走了倒是自在了,可把不自在丢给我了!”鹿三愣怔一下。臼嘉轩接着说:“为了省一份口粮撵你出门,人会说我啥话哩?我心里能不自在吗?”鹿三忙说:“不是这话!是没活干了闲下,这谁都看得见的事,不会胡说的。明年春上要是落下透雨地里活儿开场了,我不用你叫就来了。”白嘉轩冷下脸说:“三哥你听着,从今往后你再甭提这个话!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吃稠的你吃稠,我吃稀的你吃稀;万一有一天断顿了揭不开锅了,咱弟兄们出门要饭搭个伙结伴儿——”鹿三咽了一口唾液,粗大的喉圪节猛烈地滑动了两下,没有话说了。白嘉轩随之轻俏地说:“没活儿干了你就歇着睡着,歇够了睡腻了你就逛去浪去!逢集了逛集没集时到人多的地方去说,耍纠方耍狼吃娃耍媳妇跳井,说了耍了再歇再睡……你甭瞪眼!兄弟我不是给你撇凉腔是说正经话:天杀人人不能自杀。年馑大心也就要放大。年馑大心要小了就更遭罪了。”鹿三觉得眼里快要忍不住流泪,没有说话就转身出了院子进了马号。
这分明是兄弟俩,而且还是亲兄弟俩。
我认为黑娃与白嘉轩之间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恨得非要把白嘉轩的腰打断。白嘉轩对黑娃很好,白嘉轩给黑娃买了笔墨纸砚叫他念书,可他还要逃学。黑娃说了一句“我嫌嘉轩叔的腰挺的太硬太直”。鹿三叫黑娃来给牛割草,黑娃也说过这话。鹿三叫黑娃替他来顶工,他硬要跟嘉道到渭北去熬活就是不上这儿来,还说了话:“我嫌嘉轩叔腰挺的大硬太直我害怕。”难道就因为这个,就把白嘉轩的腰打断吗?理由不充分。
既然郭举人的小女人小娥可以和黑娃一拍即合脱衣解裤,那么再和鹿子霖上床就不足为奇,再和白孝文如胶似漆地性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说与前面两个男人还不能算是主动出击,那么在鹿子霖的授意下她凭着她那“三寸金莲”拿下白孝文,则实实在在地把自己地地道道的破鞋本质暴露得一清二楚。这就难怪她的公公、黑娃的爹鹿三亲手把她杀了。深受其害的鹿三为了自己的儿子,也为自己尊敬的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还有许多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截然相反的内容就不一一列举了。
向敢于还历史真实面貌的著名作家陈忠实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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