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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外孙》古诗翻译及赏析
南山新长凤凰雏,
眉目分明画不如。
年小从他爱梨栗,
长成须读五车书。——王安石《赠外孙》
古诗注音:
nán shān xīn zhǎng fèng huáng chú ,
méi mù fèn míng huà bú rú 。
nián xiǎo cóng tā ài lí lì ,
zhǎng chéng xū dú wǔ chē shū 。
古诗翻译:
小外孙就像南山上新生的小凤凰一样,
眉目清秀得比画上的还好看。
在他小时候时就让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但是年纪大些的时候必须读很多的书。
古诗字词解释:
(1)凤凰雏:指幼小的凤凰。这里用来比喻作者的外孙。雏,指幼小的,多指鸟类。
(2)从:放纵,放任。(通假字:通“纵”)。
(3)五车(chē):形容书之多,语出《庄子 天下》“惠施多方,其书五车”。成语“学富五车”即源于
此。
(4)年小:年纪大。
古诗赏析:
诗歌充分抒发了作者对外孙的.喜爱之情,揭示了培育后代,使之健康成长的方法,强调了博览群书对于成长的重要性 。
个人资料: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1042年(庆历二年)进士。1058年(嘉祐三年)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1069年(宋神宗熙宁二年)任参知政事,推行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1074年(熙宁七年)罢相,次年复任宰相;1076年(熙宁九年)再次罢相,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封舒国公,不久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执政期间,曾与其子王及吕惠卿等注释《诗经》、《尚书》、《周官》,时称《三经新义》。其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所著《字说》、《钟山一日录》等,多已散佚。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后人辑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等。
王安石《赠外孙》原文翻译及赏析
赠外孙
王安石
南山新长凤凰雏, 眉目分明画不如。
年小从他爱梨栗, 长成须读五车书。
【注释】
(1)凤凰雏:指幼小的凤凰。这里用来比喻作者的外孙。雏,指幼小的,多指鸟类。
(2)从:放纵,放任。(通假字:通“纵”)
(3)五车(chē):形容书之多,语出《庄子天下》“惠施多方,其书五车”。成语“学富五车”即源于此。
(4)年小:年纪小。
【译文】
小外孙就像南山上新生的小凤凰一样,眉目清秀得比画上的还好看。他小时候就让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年纪大些的时候必须读很多的书。
【赏析】
这是王安石题赠外孙的七言绝旬,这首诗表明诗人对外孙真挚的爱抚中充满着无限的期望,也表达了诗人尽享天伦之乐的心情。
王安石有一个外孙叫吴侔。这个孩子长得聪明伶俐,眉清目秀,十分可爱。王安石非常喜爱,热切地希望他将来能够读书成材,于是就写了这首诗。一是为了表达对外孙的爱怜,二是对他进行教育和勉励。
“南山新长凤凰雏, 眉目分明画不如。”诗的前两句,用南山的.小凤凰比喻外孙的可爱,用画上的人来衬托外孙的好看,描绘出小外孙天真活泼的形
象,表现出诗人对外孙的无限爱怜。
“年小从他爱梨栗, 长成须读五车书。”小外孙伸手向他要东西吃,外祖父从不拒绝,因为诗人知道,“贪吃”这是幼儿的天性。
由此,诗人联想到外孙将来的发展前途。小时候可以任他无忧无虑地玩耍要吃的,等到他该读书的时侯,就要督促他好好读书,以便使之成为有学问的人。
“五车书”,是说很多的书。出自《庄子.天下》:“惠施多方,其书五车。”旧时因称读书多为“学 富五车”。
这首诗充分抒发了作者对外孙的喜爱之情,揭示了培育后代,使之健康成长的方法,强调了博览群书对于成长的重要性。至今仍有启示意义。
天宝十四载(755),李白从秋浦(今安徽贵池)前往泾县(今属安徽)游桃花潭,当地人汪伦常酿美酒款待他。临走时,汪伦又来送行,李白作了这首诗留别。
诗的前半是叙事:先写要离去者,继写送行者,展示一幅离别的画面。起句“乘舟”表明是循水道;“将欲行”表明是在轻舟待发之时。这句使我们仿佛见到李白在正要离岸的小船上向人们告别的情景。
送行者是谁呢?次句却不象首句那样直叙,而用了曲笔,只说听见歌声。一群村人踏地为节拍,边走边唱前来送行了。这似出乎李白的意料,所以说“忽闻”而不用“遥闻”。这句诗虽说得比较含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但人已呼之欲出。
诗的后半是抒情。第三句遥接起句,进一步说明放船地点在桃花潭。“深千尺”既描绘了潭的特点,又为结句预伏一笔。
桃花潭水是那样的深湛,更触动了离人的情怀,难忘汪伦的深情厚意,水深情深自然地联系起来。结句迸出“不及汪伦送我情”,以比物手法形象性地表达了真挚纯洁的深情。潭水已“深千尺”,那么汪伦送李白的情谊更有多少深呢?耐人寻味。清沈德潜很欣赏这一句,他说:“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唐诗别裁》)显然,妙就妙在“不及”二字,好就好在不用比喻而采用比物手法,变无形的情谊为生动的形象,空灵而有余味,自然而又情真。
这首小诗,深为后人赞赏,“桃花潭水”就成为后人抒写别情的.常用语。由于这首诗,使桃花潭一带留下许多优美的传说和供旅游访问的遗迹,如东岸题有“踏歌古岸”门额的踏歌岸阁,西岸彩虹罔石壁下的钓隐台等等。
《赠汪伦》创作背景
李白游泾县(在今安徽省)桃花潭时,附近贾村的汪伦经常用自己酿的美酒款待李白,两人便由此结下深厚的友谊。历代出版的《李白集》、《唐诗三百首》、《全唐诗》注解,都认定汪伦是李白游历泾县时遇到的一个普通村民,这个观点一直延续至今,今人安徽学者汪光泽和李子龙先后研读了泾县《汪氏宗谱》、《汪渐公谱》、《汪氏续修支谱》,确知“汪伦又名凤林,为唐时知名士”,与李白、王维等人关系很好,经常以诗文往来赠答。开元天宝年间,汪伦为泾县令,李白“往候之,款洽不忍别”(详见《李白学刊》第二辑李子龙《关于汪伦其人》)。按此诗或为汪伦已闲居桃花潭时,李白来访所作。李白于天宝十三载(754年)自广陵、金陵至宣城,则此诗当不早于此前。
另据清代袁枚《随园诗话补遗》记载:唐天宝年间,泾县豪士汪伦听说大诗人李白南下旅居南陵叔父李冰阳家,欣喜万分,写信给李白:“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白欣然而往。到了泾县,李白问汪伦桃园酒家在什么地方,汪伦回答说:“桃花是潭水的名字,并无桃花。万家是店主人姓万,并没有万家酒店。”引得李白大笑。
李白要走的那天,汪伦送给李白名马八匹、绸缎十捆,派仆人给他送到船上。在家中设宴送别之后,李白登上了停在桃花潭上的小船,船正要离岸,忽然听到一阵歌声。李白回头一看,只见汪伦和许多村民一起在岸上踏步唱歌为自己送行。主人的深情厚谊,古朴的送客形式,使李白十分感动。他立即铺纸研墨,写下此诗给汪伦。
王安石《赠外孙》原文和译文赏析
原文:
南山新长凤凰雏(1),
眉目分明画不如。
年小(4)从(2)他爱梨栗,
长成须读五车(3)书。
译文:
小外孙就像南山上新生的小凤凰一样,
眉目清秀得比画上的还好看。
他小时候就让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但是年纪大些的时候必须读很多的书。
解释:
(1)凤凰雏:这里用来比喻作者的'外孙。雏,指幼小的凤凰。
(2)从:放纵,放任。(通假字:通“纵”)
(3)五车(chē):形容书之多,语出《庄子 天下》“惠施多方,其书五车”。成语“学富五车”即源于此。
(4)年小:年纪小
赏析:
诗歌充分抒发了作者对外孙的喜爱之情,揭示了培育后代,使之健康成长的方法,强调了博览群书对于成长的重要性 。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宋抚州临川县盐步岭人(今抚州市区),汉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著有《临川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改革家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其政治变法对宋初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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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外孙作者:王安石 朝代:北宋 南山新长凤凰雏,眉目分明画不如。
年小从他爱梨栗,长成须读五车书。
《赠卖松人》古诗翻译赏析
赠卖松人
于武陵
入市虽求利, 怜君意独真。
欲将寒涧树, 卖与翠楼人。
瘦叶几经雪, 淡花应少春。
长安重桃李, 徒染六街尘!
译文:
你把松树送到市场上去卖,我赞赏你的好意。
你想把耐寒的松树,卖给京城里的富贵人家。
松树的细叶能够几经风雪,但松花淡淡的,不算美丽。
长安里来只看重桃李芬芳的艳色,可怜这些松树白白的染上六街的灰尘。
赏析:
唐代的长安是高门贵族豪华竞逐的地方。买花是当时贵族社会的一种风尚。“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白居易《买花》),利之所在,人必趋之。在待价而沽的'浓香艳色中,居然连“瘦叶”、“淡花”的松树也出现了;于是诗人产生了感慨,叹息卖树人这种行为的不合时宜。
诗题为“赠卖松人”,就从卖松人这一角度来着笔。卖松人把松树做为商品送入市场,和夭桃秾李去竞争,意在求利,结果却不能达到目的,这件事的本身就具有讽刺意味。诗人借题发挥,用婉而多风的语言寄托了自己的情愫。
本来,松树是耐寒的树木,生长在深山大谷之中,葱郁轮囷,气势凌云。人们称赞它有崇高的品德,所谓“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张九龄《感遇》)卖松人为了求利,才把它送到长安,希望“卖与翠楼人”.这些富贵人家看惯了宠柳娇花,对松树的“瘦叶”、“淡花”的外表,是不屑一顾的。这样,松树崇高的美学价值在这种场合之中,就不会为人们所认识。翠楼人不爱寒涧树,卖松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的社会需要很不一致。即使松树得售于翠楼人,这时,它失去了原来生长的土壤,又怎样托根呢?在微婉的词句中,表明松树是大不该被送到长安来寻求买主。
诗人慨叹的是长安只能够欣赏夭艳的桃李,松树的价值当然不被认识;但是卖松人不卖春花,只卖青松,似乎是认识到松树的美的价值了,可惜他不懂得这个社会。无怪乎所得的结果,只能使寒涧青松徒为六街尘染而已。
用意很微婉,松树也只是一个比喻。诗人所讽谕的是:一切象松树似的正直而有才能的人,不用到长安来谋求出路,决不会得到这个朝廷掌权的人的重视,因为他们所需要的是象桃李一样趋时媚俗的人。这首诗对当时的社会是讽刺,对卖松树人是晓谕,是劝告;而那种不希求荣利的心情,却是诗人的自寓。
据《唐才子传》称:“于武陵名邺,以字行,……大中(唐宣宗年号,公元847─860年)时,尝举进士,不称意,携书与琴,往来商洛、巴蜀间,或隐于卜中,存独醒之意。”这个决弃了长安的荣名利禄的人,因为平素有所蓄积于心,通过卖松这件事而写出了这首别具一格的讽刺诗来。
杜甫《赠花卿》古诗翻译赏析
《赠花卿》是唐代伟大诗人杜甫的作品。此诗约作于公元761年(唐上元二年)。杜甫常常到各地游览,有一天,杜甫来到花敬定的府上,在花卿的府上听到悠扬动听的乐曲。乐曲如此之美,杜甫十分感叹,故即兴挥毫写下了这首诗,称赞乐曲是人间难得一闻的天上仙乐。
赠花卿
[唐]杜甫
锦城丝管日纷纷,
半入江风半入云。
此曲只应天上有,
人间能得几回闻。
注释:
(1)花卿:成都尹崔光远的部将花敬定。
(2)锦城:即锦官城,此指成都
(3)丝管:弦乐器和管乐器,这里泛指音乐。
(4)纷纷:形容乐曲的轻柔悠扬。
(5)天上:双关语,虚指天宫,实指皇宫。
(6)几回闻:本意是听到几回。文中的意思是说人间很少听到。
译文:
锦官城里的音乐声轻柔悠扬,
一半随着江风飘去,一半飘入了云端。
这样的乐曲只应该天上有,
人间里哪能听见几回?
古诗今译:
锦成里日日飘荡着美妙乐声,一半江风吹散一半袅袅入云。这悠扬曲调莫非是神仙演奏,在凡俗的人间能够几回听闻。
赏析:
名句赏析——“半入江风半入云。”
这首绝句是为赠送花敬定而作,内容是赞美花家所演奏的音乐。其中“半入江风半入云”是点睛之句,它不但写出了音乐从城中向空中、向郊外的弥漫,写出了花家音乐的繁盛,更以具体可感的形象描摹了抽象的音乐之美。那流淌不息的江水,江上柔媚的清风,以及袅袅婷婷的行云,给人一种流畅、轻柔、悠扬的感觉,使人联想起“行云流水”、“响遏行云”这样的词语,这些都加深了人们对所描写的音乐的感受。后两句感叹这样的音乐只应天上才有,人间难得一听,直接给音乐以无可比拟的赞誉。整首诗围绕音乐,或作具体形象的描述,或记述自己的遐想,有虚有实,巧妙地写出了音乐的美妙动听。
这首诗作于上元二年,大约是在花敬定的饮宴席上闻乐有感而作。花敬定平叛,有功却居功自傲,目无王法和朝廷,*用天子音乐,杜甫作此诗予以讽刺。全诗虚实结合,因实而虚,虚实相生,将乐曲的美妙赞誉到了极度。便该诗的弦外之音意味深长,既然“此曲只应天上有”,何故“锦城丝管日纷纷”呢?含蓄的讽刺尽在其中。
赏析:
锦官城武将花敬一定应平叛有功,曾放纵部下大肆掠夺东蜀。他本人更是居功自傲,经常大宴宾客,歌舞升平,奢侈淫靡。杜甫赠送的'这首诗,表面上看是在赞美乐曲,实际上却含讽刺,劝诫的意味。
前两句谢见闻,首句天天寻欢,次句写乐声远扬,从侧面反映出花敬定享乐无度,肆无忌惮。后两句写感受,看是称赞乐曲如同仙乐,实则暗示花敬定已经越轨了,用了只准皇帝听的音乐。这可以冲“天上”“人间”两词看出端倪。诗人以“天上”比喻皇帝居住的皇宫,以“人间”比喻皇宫之外。可谓是一语双关!
全诗有动有静,婉转含蓄,是一首耐人寻味的讽刺诗!
这首绝句,字面上明白如话,但对它的主旨,历来注家颇多异议。有人认为它只是赞美乐曲,并无弦外之音;而杨慎《升庵诗话》却说:“花卿在蜀颇僭用天子礼乐,子美作此讥之,而意在言外,最得诗人之旨。”沈德潜《说诗晬语》也说:“诗贵牵意,有言在此而意在彼者,杜少陵刺花敬定之僭窃,则想新曲于天上。” 杨、沈之说是较为可取的。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礼仪制度极为严格,即使音乐,亦有异常分明的等级界限。据《旧唐书》载,唐朝建立后,高祖李渊即命太常少卿祖孝孙考订大唐雅乐,“皇帝临轩,奏太和;王公出入,奏舒和;皇太子轩悬出入,奏承和;……”这些条分缕析的乐制都是当朝的成规定法,稍有违背,即是紊乱纲常,大逆不道。
花卿,名敬定,是成都尹崔光远的部将,曾因平叛立过功。但他居功自傲,骄恣不法,放纵士卒大掠东蜀;又目无朝廷,僭用天子音乐。杜甫赠诗予以委婉的讽刺。
耐人寻味的是,作者并没有对花卿明言指摘,而是采取了一语双关的巧妙手法。字面上看,这俨然是一首十分出色的乐曲赞美诗。你看:
“锦城丝管日纷纷”,锦城,即成都;丝管,指弦乐器和管乐器;纷纷,本意是既多而乱的样子,通常是用来形容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物的,这里却用来比状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的乐曲,这就从人的听觉和视觉的通感上,化无形为有形,极其准确、形象地描绘出弦管那种轻悠、柔靡,杂错而又和谐的音乐效果。“半入江风半入云”也是采用同样的写法:那悠扬动听的乐曲,从花卿家的宴席上飞出,随风荡漾在锦江上,冉冉飘入蓝天白云间。这两句诗,使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乐曲的那种“行云流水”般的美妙。两个“半”字空灵活脱,给全诗增添了不少的情趣。
乐曲如此之美,作者禁不住慨叹说:“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天上的仙乐,人间当然难得一闻,难得闻而竟闻,愈见其妙得出奇了。
全诗四句,前两句对乐曲作具体形象的描绘,是实写;后两句以天上的仙乐相夸,是遐想。因实而虚,虚实相生,将乐曲的美妙赞誉到了极度。
然而这仅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其弦外之音是意味深长的。这可以从“天上”和“人间”两词看出端倪。“天上”者,天子所居皇宫也;“人间”者,皇宫之外也。这是封建社会极常用的双关语。说乐曲属于“天上”,且加“只应”一词限定,既然是“只应天上有”,那么,“人间”当然就不应“得闻”。不应“得闻” 而竟然“得闻“,不仅“几回闻”,而且“日纷纷”,于是乎,作者的讽刺之旨就从这种矛盾的对立中,既含蓄婉转又确切有力地显现出来了。
宋人张天觉曾论诗文的讽刺云:“讽刺则不可怒张,怒张则筋骨露矣。”(《诗人玉屑》卷九引)杜甫这首诗柔中有刚,棉里藏针,寓讽于谀,意在言外,忠言而不逆耳,可谓作得恰到好处。正如杨伦所评:“似谀似讽,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也。此等绝句,何减龙标(王昌龄)、供奉(李白)。”(《杜诗镜铨》)
赠孟浩然
朝代:唐代 作者: 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译文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
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
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
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
只在此揖敬他芬芳的道德光华!
注释
1.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
2.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3.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4.白首:白头,指老年。
5..醉月句:月下醉饮。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释源:《三国志·魏志·徐邈传》:“徐邈字景山,燕国蓟人也。……魏国初建,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于沈醉。校事赵达问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之太祖,太祖甚怒。度辽鲜于辅进曰:‘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邈性修慎,偶醉言耳。’竟坐得免刑。”说解:曹操严禁饮酒。徐邈身为尚书郎,私自饮酒,违犯禁令。当下属问询官署事务时,他竟说“中圣人”,意思是自己饮中了酒。因当时人讳说酒字,把清酒叫圣人,浊酒叫贤人。关于“酒”与“圣人”之关系,最早的记载出现于《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传】二十二年春,臧武仲如晋,雨,过御叔。御叔在其邑,将饮酒,曰:“焉用圣人!我将饮酒而己,雨行,何以圣为?”穆叔闻之曰:“不可使也,而傲使人,国之蠹也。”令倍其赋。后世遂以“中圣人”或“中圣”指饮酒而醉
6.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事君:侍奉皇帝。
7.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诗经·小雅·车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8.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李白出蜀后,游江陵、潇湘、庐山、金陵、扬州、姑苏等地,然后回头又到了江夏。他专程去襄阳拜访孟浩然,不巧孟已外游,李白不无遗憾地写了这首诗,表达敬仰和遗憾之情。“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二句,即透出仰慕而未能一见之意。
赏析
诗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该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首先看其章法结构。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句着一“卧”字,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寄情山水的高致。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浩然的生平,那么颈联则是在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
中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尾联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其次诗在语言上也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但格调高古,萧散简远。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调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风神飘逸之致,疏朗古朴之风。尾联也具有同样风调。中二联不斤斤于对偶声律,对偶自然流走,全无板滞之病。如由“红颜”写至“白首”,象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不见斧凿痕迹。如“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之意,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高山”一句用了《诗经·小雅·车舝》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典故,后来司马迁又在《孔子世家》中用来赞美孔子。这里既是用典,又是形象描写,即使不知其出处,也仍能欣赏其形象与诗情之美。而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揭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象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1 古诗赠孟浩然李白带拼音版
zèng mèng hào rán
赠孟浩然
lǐ bái
李白
wú ài mèng fū zǐ , fēng liú tiān xià wén 。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hóng yán qì xuān miǎn , bái shǒu wò sōng yún 。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zuì yuè pín zhōng shèng , mí huā bù shì jūn 。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gāo shān ān kě yǎng , tú cǐ yī qīng fēn 。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我敬重孟浩然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超人的才华天下人都知道。。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在月光下饮酒常常沉醉,迷恋景色不愿意侍奉国君。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我只能在这里向你作揖崇仰你清香的德行。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全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抑止。诗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赠汪伦》原文古诗翻译赏析
赠汪伦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注释
1.汪伦:李白在桃花潭结识的朋友,性格非常豪爽。这首诗就是赠给他的。
2.踏歌:一边唱歌,一边用脚踏地打着拍子。
3.桃花潭:水潭名,在今安徽泾县西南。
翻译
李白坐上小船刚要离开,忽听岸上传来踏歌之声。
桃花潭水即使深有千尺,也比不上汪伦相送之情。
赏析
李白游泾县桃花潭时,常在村民汪伦家作客。临走时,汪伦来送行,于是李白写这首诗留别。诗中表达了李白对汪伦这个普通村民的深情厚谊。
前两句叙事:“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李白将要乘舟离去,汪伦带着一群村民前来送行,他们手挽着手,一边走,一边唱。“将欲”与“忽闻”相照应,写出了诗人惊喜的.情态。“将欲”,正是小舟待发之时;“忽闻”,说明出于意料之外。也许汪伦昨晚已设家宴饯别,说明第二天有事不能再送了。但现在他不仅来了,还带了一群村民一起来送行,怎么不叫诗人激动万分!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桃花潭就在附近,于是诗人信手拈来,用桃花潭的水深与汪伦对自己的情深作对比。“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两句,清代沈德潜评价说:“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唐诗别裁》)的确,这两句妙就妙在“不及”二字将两件不相干的事物联系在一起,有了“深千尺”的桃花潭水作参照物,就把无形的情谊化为有形,既形象生动,又耐人寻味。潭水已“深千尺”了,那么汪伦的情谊有多深呢?
明代唐汝询在《唐诗解》中说:“伦,一村人耳,何亲于白?既酿酒以候之,复临行以祖(饯别)之,情固超俗矣。太白于景切情真处,信手拈出,所以调绝千古。”这一评论是恰当的。
杜甫《赠李白》古诗原文赏析及诗意翻译
赠李白
作者:杜甫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注释:
1.飘蓬:草本植物,叶如柳叶,开白色小花,秋枯根拨,随风飘荡。故常用来比喻人的行踪飘忽不定。时李白杜甫二人在仕途上都失意,相偕漫游,无所归宿,故以飘蓬为喻。
2.未就:没有成功。丹砂:即朱砂。道教认为炼砂成药,服之可以延年益寿。葛洪:东晋道士,自号抱朴子,入罗浮山炼丹。李白好神仙,曾自炼丹药,并在齐州从道士高如贵受“道箓”(一种入教仪式)。杜甫也渡黄河登王屋山访道士华盖君,因华盖君已死,惆怅而归。两人在学道方面都无所成就,所以说“愧葛洪”。
3.飞扬跋扈:不守常规,狂放不羁。
翻译:
秋天离别时两相顾盼,像飞蓬一样到处飘荡。没有去求仙,真愧对西晋那位炼丹的葛洪。每天痛快地饮酒狂歌白白消磨日子。像您这样意气豪迈的人,如此逞雄究竟是为了谁?
赏析:
《赠李白》是唐代伟大诗人杜甫写给伟大诗人李白的两首赠别诗。其一为五言古诗,在这首诗中作者表达了对都市生活的厌恶和对隐居山林的羡慕之情;其二为七言绝句,在这首诗中作者自叹失意漫游,怜惜李白兴致豪迈却怀才不遇。
天宝三载(744)四月,杜甫与刚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的李白在洛阳相识,遂相约同游梁宋(今河南省开封市、商丘市一带),天宝四载(745),二人又同游齐赵,他们一同驰马射猎,赋诗论文,相爱如弟兄。这年秋天,杜甫与李白在鲁郡(今山东兖州)相别,杜甫写了这首赠诗。诗中慨叹二人漂泊不定,学道无成。“痛钦”二句,既是对好友的规劝,也含有自警之意,语重心长,可见二人友谊之诚挚。这是现存杜诗中最早的一首绝句。《杜诗镜铨》引蒋弱六语:“是白一生小像。公赠白诗最多,此诗最简,而足以尽之。”
杜甫与李白相互敬重,交谊深厚,这首七绝《赠李白》,就是杜甫以心灵的.笔触所刻划的一幅李白肖像。它仅仅用了二十八个字,就构成一幅生动的艺术形象,李白的风采、气度、品格,就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此诗作于公元745年秋,此时李白遭奸佞排斥、远离京都、漫游齐鲁,与杜甫相会。李白也在这年秋写下了《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诗。诗云:“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从中流露出诗人依依惜别的深情。这与杜诗中的“秋来相顾尚飘蓬”句,可以参照。李白被赐金放还,与杜甫幸会于山东之时,由于有相同的坎坷遭遇,因而情志相投。
此诗表面看来,似乎杜甫在规劝李白:要像道家葛洪那样潜心于炼丹求仙,不要痛饮狂歌、虚度时日,何必飞扬跋扈、人前称雄,实际上,杜诗有言外之意:李白藐视权贵,拂袖而去,沦落飘泊,虽尽日痛饮狂歌,然终不为统治者赏识;虽心雄万夫,而何以称雄?虽有济世之才,然焉能施展?杜甫在赞叹之余,感慨万千,扼腕之情,油然而生。遂将自己的愤懑之情,诉之笔端,乃至于运用反诘的语气,发出似在埋怨、实则不平的询问。他的感慨既是为李白而发,也是为自己而发的。
此诗突现了一个狂字,显示出一个傲字。傲骨嶙峋,狂荡不羁,这就是杜甫对于李白的写照。在七绝《赠李白》中,正突现出狂与傲的风采、骨力、气度,显示出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精神,这正是此诗的诗眼和精髓。它不仅同杜甫歌咏李白的其他诗篇是一脉相承的,而且也形象地揭示了李白的性格和气质特征。
这首七绝,沉郁有致,抑扬顿挫,跌宕起伏。末句用反诘口吻,把全诗推向了最高潮。清初钱谦益在评注此诗时,独注“飞扬跋扈”句,其余一概略而不论,可谓独具慧眼,也表明它在全诗中的重要价值:“按太白性倜傥,好纵横术。少任侠,手刃数人,故公以飞扬跋扈目之。犹云平生飞动意也。旧注俱大谬。”(《钱注杜诗》卷九)是说从新的角度和侧面颂扬了李白的豪侠精神,并突出“飞扬跋扈”的飞动性。仇兆鳌注云:“飞扬,浮动之貌。跋扈,强梁之意。考《说文》:扈,尾也。跋扈,犹大鱼之跳跋其尾也。”(《杜诗详注》卷之一)此虽就字注字,就词注词,但在《赠李白》中,却是用来象征李白豪放不羁的精神。
此诗言简意赅,韵味无穷。为了强化全诗流转的节奏、气势,则以“痛饮”对“狂歌”,“飞扬”对“跋扈”;且“痛饮狂歌”与“飞扬跋扈”,“空度日”与“为谁雄”又两两相对。这就形成了一个飞动的氛围,进一步突现了李白的傲岸与狂放。
★ 赠汪伦翻译及赏析